计量设备管理规定

计量设备管理规定
计量设备管理规定

计量设备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使计量设备的管理规范化,使其精度、准确度满足测量要求,为严格控

制产品质量和各项能源消耗提供准确的数据,特制定本规定。

1.2计量设备由设备能源部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配合执行。

1.3本规定具体包括各部门在购置、使用、保养、维护、检定或校验、报废计

量设备时应遵循的方法和要求。

2术语

2.1计量设备指公司内所有用于计算、显示、检测生产原辅材料、半成品、成

品各项数值的计量器具、测量仪器和设备。

2.1.1计量器具指能直接测出并读取被测对象显值的装置、仪表、容器、量具等

工具类设备,如中心试验室、生产车间和其他部门使用的衡器(天平、秤类)、仪表及各种设备的控制指示仪等。

2.1.2测量仪器和设备是指经过物理、化学分析能测出被测对象内在指标的各种

装置、设备,如中心试验室使用的运动粘度测定仪、气相色谱仪等。2.2工作计量设备是指履行了本规定中的有关手续,在检定或校验有效期内,

正在各部门正常使用的计量器具、测量仪器和设备。

3计量设备的基础管理

3.1计量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MC”标志,否则不得购买与使用。

3.2使用计量设备必须遵守“先检定,后使用”的原则。

3.3由专业厂家或供应商安装、调装的大型专用或特别贵重的计量设备,任何

人未经允许不得拆装。

3.4公司所有的计量设备必须由设备能源部登记入册,内容包括名称、型号、

设备编号、生产厂家、采购日期、检定日期、使用部门、保管人、情况变动记录。

3.5根据计量设备的精度及保证产品质量的作用程度,对计量设备采用保证重

点、分级管理、分层检查的方式。

3.6公司的计量设备分为A、B、C三类。

3.6.1A类计量设备在使用的位置和用途上非常重要,作为重点管理:

a)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b)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能源及经营管理,对计量数据要求高的测

量设备。

c)准确度高和使用频繁而量值可靠性差的测量设备。

3.6.2B类计量设备在准确度等级和位置的重要程度方面都不太高,可进行一般

性管理:

a)用于工艺控制、质量检测有测量数据要求的计量设备。

b)用于企业内部核算的能源、物资管理用计量设备。

c)固定安装在生产线或装置上,测量数据要求较高,不允许折装,实际

校准周期和设备检修同步的计量设备。

d)对测量数据准确可靠有一定要求,但计量设备寿命较长,可靠性较高

的测量设备。

e)测量性能稳定,示值不易改变而且使用不频繁的计量设备。

f)专用计量设备,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设备及固定指示类使用的测量仪

器设备。

3.6.3C类计量设备基本都是一些监视类仪表,它们准确度等级较低,不必实行

周期检定,可进行简要的管理:

a)生产过程、质量检验、能源管理中以及在生产线和装置上固定安装的,

不易拆卸,而又无严格准确度要求的指示用测量设备。

b)性能很稳定,可靠性高而且使用又不频繁,量值不易改变的测量设备。

c)国家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明令允许一般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

设备。

3.7公司的计量设备应具有统一的、明确的标签,注明计量设备的检定时间、

设备编号、保管人。

3.8计量设备使用人必须认真、完整地保管该计量设备运转、维修的原始记录

及相关资料。

3.9自制计量设备须经试用,并由设计人员提供完整的使用、检定、维护的技

术资料,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投入使用,并与外购计量设备一样进行规范管理。

3.10设备管理员发现计量设备有异常情况,有权勒令该计量设备停止使用,并

责令使用人及时处理。

4计量设备的购置

4.1计量设备使用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要求,明确提出计量设备型号规格、精度

等级与准确度要求,填写“采购申请单”交设备能源管理部设备管理员提审核备案供后, 报采购部购买。

4.2计量器具购进后,采购员报设备能源部验收。

4.3设备能源管理部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使用部门、采购人员对新购进之检测设

备在使用之前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计量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是否齐全,并按使用要求进行试测或试用,以确保精度、准确度等符合要求。

4.4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员建立台帐,采购员办理入库手续。

4.5领用部门在使用计量设备前要按规定进行检定,由设备能源部联系送检事

宜,检定合格后使用。

5计量设备的使用与维修

5.1计量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计量设备的保养、维护、保管、报修、报

废申请等工作。

5.2计量设备使用者须严格按该计量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操作,如有必要应当培

训,持证上岗。

5.3使用其他部门的计量设备,必须经该部门的有关人员同意并代为测量。5.4每次使用计量设备前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计量设备,并检查准确性情

况,有异常性情况必须向设备管理员报告。如有隐瞒,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5.5不允许有下列情况:

a)不同型号的计量器具零部件互换使用。

b)有可能产生损坏计量器具的操作或行为。

c)随便移动专用及精密仪器的位置。

d)各种天平、秤的加码,称重时用力或动作过猛。

e)工作环境差,有污染、腐蚀器具的气体、液体等。

f)超出检定有效期使用,满度或超测量量程使用。

5.6各部门使用人必须对在检定有效期内出现计量器具损坏、超差、停用、报

废等情况要及时提出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设备管理员提出处理意见,报设备能源部经理批准。

5.7送修或送检的计量设备,由设备能源部视情况判定是自购件维修还是送外

维修。

5.8维修后的计量设备,须重新检定合格方可使用。

6计量设备的检定

6.1计量设备使用前应安排检定,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定,以便及时发现

并纠正使用过程中的偏差。

6.2各计量设备的检定周期由各使用部门制订,设备管理员汇总后,报设备能

源部经理审核批准。对于有国家标准的不能低于国家标准的,没有国家标准的,参照同行业标准,但不低于行业标准。

6.3设备能源部负责公司计量设备的检定,对不具备条件自行检定,可由设备

能源部选择国家法定计量检定单位进行。各使用部门应积极配合,检验内容为:

a)示值、砝码、秤砣的准确度。

b)计量设备的灵敏度。

c)计量设备在使用中的规范程度。

d)使用环境、状态。

6.4本公司无法检定的计量设备,由设备能源部送国家批准的法定计量检定机

构检定

7计量设备的退库、封存、报废

7.1因使用情况变化,计量设备性能不符需求,造成设备闲置或剩余时,由使

用部门制表上报设备能源部经理,办理退库手续。

7.2无故不按时送检的设备和损坏而不及时报修的计量设备,由设备管理员封

存于使用部门,按规定处理后才能启封。

7.3凡申请报废的计量设备须经专业人员判定或计量站鉴定,情况属实由设备

管理员报请设备能能源部经理审查,使用部所需系统总监批准后方可报废。

7.4由于使用不当造成计量设备损坏、失准,导致修理或报废时,视情况追究

使用人的责任。

7.5降级使用和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有明确、统一的标签。

7.6报废的计量设备由库管员负责销账,退库后集中处理,报废的设备应分区

域放置并悬挂标识签。

8附则

8.1本规定由设备能源部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亦同。

8.2本规定由设备能源部解释、监督和检查。

8.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

以本规定为准。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0633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Model of testing and measuring equipmen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7.2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7.3质量验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8、编号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B:灌装间C:化验室D:仓库E:物料检验F:包装间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

关口计量装置管理制度

电测技术监督 关口计量装置管理制度山西国际能源集团宏光发电有限公司

关口计量装置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关口电能计量管理,保证上网关口电能量计量的准确、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山西宏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山西宏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实行“统一归口,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屏)等。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包括从计量点申请到计量装置设计、验收、运行维护、改造、轮换等全过程管理以及与电能计量有关的失压计时器、电能量采集系统等相关内容的管理。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山西宏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口电能计量工作的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以及省电力公司计量管理规定与技术规范,负责制定本公司关口电能计量管理规定、规范的实施细则与实施计划。 (二)负责本公司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日常运行管理。 (三)负责本公司单位职责范围内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与更新计划、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保证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可靠运行,由计量点所在单位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关口计量点运行管理单位要定时记录关口电能计量点的有功、无功电量,有功、无功功率,为核对关口电量提供依据。 第七条除正常的电能计量故障处理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设备配置和参数。 第八条为保证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计量,应定期开展现场检验与测试工作,具体规定如下: (一)省电力试验研究院负责统调电厂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定期检验测试工作。 (二)统调电厂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表现场检验周期为3个月,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现场检验周期为10年(其中电容式电压互感器为4年)。二次回路测试周期为12个月。(三)现场周期检验不合格项应视为缺陷,应在检验后3天内及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公司,由电能计量归口管理部门处理并发出通知及时消除缺陷。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计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负责建设的各项工程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 进行计量的工程项目(含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已填写《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按程序完成开工审批,质量自检、验收合格,并有完整施工、质量检验资料的工程项目。 凡未经验收或验收资料不真实、不完备的,质量不合格或质量有缺陷且缺陷修复尚未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均不予计量。 因承包商擅自处理而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二、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 1、合同; 2、技术规范; 3、批准的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批准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三、工程计量 (一)工程量计量管理 1、工程量收方 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公司对合格工程量、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及时进行计量。工程量计量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建设单位项目部相关人员、跟踪审计人员共同进行。 工程量收方经各方签字后,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月工程量上报 每月承包人应对已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汇总(截止到该

月底),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细目填写好计量的相关表格,在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现场总监。并附月工程量计量报表、月工程量计量汇总表等相关基础资料,一式四份。 监理单位在接到承包人上报的计量申请后,结合上报的基础资料,对承包人所报计量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进行审核,若发现承包人所报情况与实际不符,可直接更改,不必退还承包人。在确认承包人的计量数据准确无误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汇总,总监审批后报工程项目部(次月5日前完成)。 工程项目部在接到上报的计量申请之后,核对报表中的计量数据是否属实。若发现差错,应通知总监、现场监理工程师对计量数据进行修正。项目经理签字后再上报公司(次月10日前完成)。 3、公司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作最后的核定,如发现差错,应退还项目部按前述步骤执行并重新上报。 (二)工程计价管理 1、工程计价根据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计价。 2、计价内容在合同、投标清单、签证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投标清单、签证约定进行计价。 3、计价内容在合同和投标清单中没有完全相同的,但有类似的工程价格结算的,按照合同约定,参照类似的单价结算。 4、计价内容在合同和投标清单中没有约定或无类似项目参照执行的,由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规范和定额进行计价,并按投标报价时的下浮比例下浮后,按规定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 5、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额价,已包括所有的工料机消耗费用、企业管理费用、措施费用、税收、保险、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费用等。除非合同文件或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不接受对工程量单价的调整。 6、承包单位根据《月工程量报表》编制《月工程量计价表》和《月工程量计价汇总表》经监理审核后由业主项目部审查,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本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内容、方法及技术要求,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工作。 3 职责与分工 3.1 营销部 为公司电能计量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审查;组织参与开展新建、改(扩)建工程电能计量装置竣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负责审核、上报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方面有关报表。 3.2 设计所 负责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程及省公司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新建、改(扩)建工程电能计量装置方案设计。 3.3 工程项目部门 3.3.1 负责组织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通知并督促设计方案审查人员做好设计方案审查及签字确认,以及竣工验收和根据验收情况会签验收报告。 3.3.2 负责提供与现场实际相符的电能计量装置一、二次图纸(二次图纸含:PT、CT 出口端子图、计量柜端子排图、原理展开图等)。 3.3.3 负责协调并解决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出现的相关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有效的处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电能计量装置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4.1.1 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4.1.1.1 用户计量点(含趸售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4.1.1.1.1 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 按照月平均用电量(月平均用电量指该计量点上年度全年结算电量除以实际用电月份后所得的月平均用电量)进行分类。 Ⅰ类:月平均用电量 500 万 kWh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月平均用电量 100 万 kWh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月平均用电量 10 万 kWh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Ⅳ类:月平均用电量 10 万 kWh 以下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Ⅴ类:单相供电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4.1.1.1.2 新增电能计量装置 按容量大小进行分类。 Ⅰ类: 变压器容量为 10000kVA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Ⅱ类: 变压器容量为 2000kVA 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Ⅲ类: 变压器容量为 315kVA及以上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Ⅳ类: 负荷容量为 315kVA 以下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Ⅴ类: 单相供电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4.1.1.2 关口计量点(不含趸售关口计量点)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Ⅳ类:内部考核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4.1.2 技术要求 4.1.2.1 新建、改(扩)建工程的电能计量装置 电能表和互感器的等级不得低于下表要求,装置其它配置应满足《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和《关于规范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合格率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国网营销计量〔2007〕27 号)要求。

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目的 加强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有效控制,保证其测试精度和准确性能,满足施工过程中的使用要求。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工作,以及对分包商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家、行业、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等;局、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定义 基本概念 测量装置:为实现测量过程或产品的结果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和(或)辅助设备或它们的组合。 监视装置:监视生产过程参数或过程条件的控制仪表和设备。如电焊机上的电流表、电压表、烘箱上的温度计、标养间用温湿度计、气焊用氧气表、乙炔表等。 监测装置: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简称。 检定:查明和确认监测装置是否符合检定规程要求的全部工作。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监视和测量设备分类(见附件1)监测装置根据使用情况不同和重要性不同,按A、B、C 分类实施管理: a) 确定为A 类的原则 ①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和其他计量标准; 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 ③产品或过程关键参数检验、环境管理指标监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指标监测用的监测装置。 b) 确定为B 类的原则 ①产品或一般参数检验用的监测装置; ②未列入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的监测装置。 c) 确定为C 类的原则 ①国务院计量管理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 ②实行有效期管理,到期更换的计量器具; ③属低值易耗品的非强检计量器具; ④起监视作用并使用频次较低的计量器具。 管理职责

工程项目计量管理制度

项目计量管理办法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办法,对施工测量中所使用的各种仪器及测量用具,必须遵守QG/SSB4.11-302-1999程序文件进行管理。 1、经纬仪、等有关计量器具的选型、购置、检验、维修、管理、由项目部统一进行。 2、项目部配备的仪器由项目技术部兼职仪管员逐一检验登帐、建卡,统一发放到施工队,并由专人办理领用手续,经检查,确认合格后交接提取。为便于管理,不得相互随意调换和外借。 3、仪管员应做好检定周期和检验结果的标识记录,全部仪器经检定合格都粘贴有:“合格”标识。仪管员应认真负责统筹调配。做到仪器按期送检,检后按时提取时,并索取有关证书。 4、仪器必须由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使用,严禁无证操作。人员在使用中发现仪器故障,切不可强行扳转,凑合使用,并严禁胡拆滥卸。如工程急用,说明经纬仪故障原因并及时送检,凡因操作不当,胡拆乱卸造成意外受损的仪器,须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5、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量提前上报仪器需用量和规格,由项目部进行校准。现场操作时,在仪器三角架调节放置稳妥后,方可取仪器并及时与角架固定连接,整个过程应耐心细致,严禁漫不经心、说笑打闹。各部件螺栓应松紧得当,并根据现场地形、地况合理架设,严防打滑、下沉现象发生。施测时应防止误操作,转动仪器前应使制动螺栓松开,严禁强行转动,

转动时应循序渐进,用力适度,发现转动不灵活、制动、微动螺旋阻滞、费力、失调等情况,不得勉强扭转,应仔细判明原因或送回项目部,让仪管员进行送检。在施工过程中测量人员应尽职尽责。因故远离仪器时,应有专人负责看护或将仪器取下放入箱内。在行人车辆较多、施工场地杂乱的情况下更应注意仪器的保护。 6、仪器应避免长时间在烈日下暴晒,以免光学零部件受损变质,必要时应用伞遮护,以防阳光直射。在较长距离转移测站或较长时间休息,认为有必要对仪器降温时,应将仪器装箱或挪到阴凉处。仪器不得在雨中观测,必要时应有防护措施,以免水气浸入造成内部锈蚀等故障。如仪器被雨水淋湿,回到驻地后立即进行擦拭,并放在通风处吹干,不要用炉火烘干。 7、仪器外部应经常擦拭,保持外观清洁、不留灰尘、油渍;目镜、物镜等光学部件表面不有灰尘、水痕、油渍,若要清除灰尘时,可用软毛刷轻轻刷除,对于水痕、油渍则用脱脂棉、洁净绸布或软织物谨慎拭去,严防划伤。 8、仪器配套物件同样需爱护和保管。仪器箱、三角架、塔尺、花杆、钢尺等,严禁重压、涂刻,并按时进行检查、维修、擦拭、紧固,以保持洁净、牢靠。发现仪器被盗,应迅速追查,报案。如确已丢失或查无下落者,应向项目部汇报,并报项目部声明,以便注销。 9、乘坐汽车、拖拉机、斗车时,仪器不得放在车厢地板上,以免颠震损坏失准。在施工现场路沟坎等困于行走时,仪器应装

计量设备管理办法

计量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国家、行业、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计量工作的管理职责 第三条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计量工作职责 1、在分公司总工程师领导下,宣传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分公司计量设备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所属项目部计量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2、负责所属项目部计量器具配备计划的备案。 3、负责建立分公司计量设备总台帐。 4、负责审核各项目部的分台帐、计量卡等相关的计量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审批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周期检定计划、封存申请,启封申请、报废申请。 6、负责组织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定期监督检查、指导其下属单位计量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条项目部计量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及分公司计量设备管理办法,建立本项目部计量设备分台帐。 2、负责本项目部计量设备的配备:分公司所属项目部在开工前应提出本项目部计量设备配备计划,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上报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当计量设备配备计划有变化时,补报分公司项目管理部更新部分。 3、负责在用计量设备的周期检定工作,监督检查计量设备日常使用情况,保证计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分公司所属项目部负责上报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报废、封存、启封申请。 4、负责计量设备建卡、建立计量档案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计量设备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分公司实行计量监督管理,建立三级计量管理体系:分公司计量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直接领导,项目管理部为计量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所属各项目的计量管理工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设一名计量工程师,所属各项目部设一名兼职计量员,具体负责日常计量管理工作。从上至下形成计量管理网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六条各项目部总工程师每月25日前组织本项目部计量员检查计量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新增、有无超周期、有无损坏、有无标识等),留存自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留存整改记录。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版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满足规范本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1)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 1、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质量管理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量管理部保管。 五、设施的维护 1、对计量量具实行标志管理,给每台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量具贴上彩色标志,以表明其状态。 2、彩色标志的种类、用途: (1)经检定、校准,证明检测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或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等方式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均用合格(绿色)标识。 (2)经检定、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

抽采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抽采计量装置管理办法滇东能源矿业分公司

2013年10月

抽采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矿井瓦斯抽采自动计量,确保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矿井瓦斯抽采数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计量装置安装 一、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等,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地面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必须同时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二、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压力参数。 三、自动计量装置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计量检定合格;

(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求的环境条件; (3)具有专职的维护、管理人员;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任何单位不准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检定不合格的抽采计量装置。 四、安装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地点必须安装孔板流量计。 抽采计量装置安设在直管段,装置进气侧直线段不少于安设处管径的10倍距离,出气侧直线段不少于安设处管径的6倍距离,且在其进气侧必须安设除渣、放水装置。 五、抽采泵站选用涡街或V锥流量传感器(V锥应依据实际流量选择锥体大小);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评价单元选用V锥或旋进旋窝束流量传感器。 六、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七、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的,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这算成标准大气压下的流量(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

第二节管理 一、各矿(矿建公司)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矿井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 二、建立自动计量和人工检测对照制度。抽采泵站司机每小时记录一次抽采自动计量参数(流量、浓度、温度、负压等),每小班检测一次孔板流量计参数;井巷揭煤工作、底(顶)板穿层预抽评价单元的每小班进行一次抽采记录和孔板检测,并将人工检测和抽采自动计量参数同时记入台账。自动计量和人工检测参数对照误差超过5%时,必须立即通知监控、抽采部门进行调校。 三、加强计量装置的现场管理。建立抽采计量装置日巡检查制度,每圆班必须安设专人对井下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巡回检查不少于一次,自动计量装置积存污物必须及时拆卸清理;实行抽采计量装置挂牌管理制度,牌板必须填写设备规格、流量参数、维护单位、维护人员和巡检时间等。 四、建立抽采计量装置调校台账。流量传感器每7天调校一次,

机械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第五章机械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YNH-EMPD-RG-A4-C5 编制:审核:批准:一、机械设备

1、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和设备,入场时须向项目部报送一份清单,设备退场时应提交退场清单,清单均须注明进退场原因及时间。 2、进场施工机械和设备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机械设备的监理报验工作由项目部统一报验(施工单位提供具体资料)。 3、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由施工单位负责,每月21日向项目部以书面形式报告机械设备运转状况。 4、设备在现场运转期间,必须专业人员操作,设备操作处须挂有《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 5、各施工单位现场使用的各种车辆、设备和工机具,要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各种台帐表格,整理好各项资料,所涉及的资料有:机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设备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机械设备进出场台帐》(附表1)、《周转工具借用台帐》、《个人工具借用台帐》。每月21号向设材部递交一份更新后的资料。 二、计量器具管理 1、各施工单位的计量器具应由专人管理,根据工程类别和工程量的大小,科学合理配备计量器具的种类和数量。 2、未经效验的计量器具,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3、整理各种资料、完善各项台帐、表格,涉及有:《盒尺对比记录表》(附表2)(计量检测设备附检验报告、合格证、效验报告及效验合格证)、《计量检测设备配备计划》(附表3)、《计量器具登记表》(附表4),每月21号向设材部递交一份更新后的资料。 附机械、设备计量器具中所涉及到的各项统一表格 4、计量器具登记台帐(附表5); 附表3

计量检测设备配备计划表项目名称:

附表:5

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规范计量设备的管理,使原、辅助材料在生产投用过程和产品重量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合理地配置公司的产品资源,并满足顾客利益,达到公司计量设备维护和保养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计量设备的操作和管理。 3.0职责 3.1质检部职责 3.1.1做好计量设备的巡检和异常记录,并跟进异常现象的处理过程; 3.1.2负责制度的建立和监督管理,计量设备的校准和鉴定工作; 3.1.3依据《计量设备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监督操作。 3.2生产部职责 3.2.1严格遵守《计量设备操作规程》; 3.2.2对于计量设备出现的异常,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汇报,并查找原因; 3.2.3做好计量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 3.3物资部职责 3.3.1依据公司的各相关程序文件及制度要求,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3.3.2做好计量设备操作规程的学习和故障的判断、异常的汇报; 3.3.3做好计量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 4.0计量设备的管理 4.1器具的维护与自校 4.1.1计量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若器具发生偏差或损坏以及超过 检定有效期等影响使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由部门负责人通知质检部计量员维修校正,若无法进行维修和自校应送外维修和检定; 4.1.2计量设备使用人员负责本部门计量设备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发现计量设备超过检定有效期要 及时停用并通知质检部计量员送检;发现不正常使用或损坏、丢失计量设备的行为,计量员要立即制止并上报处置; 4.1.3当计量设备使用人工作变动时设备计量员须及时监督办理计量设备的移交手续,对检查、维修、 校准、移交、报废、收发等计量管理工作要做好记录。 4.2计量设备的运输、搬动 4.2.1计量设备在校准或移动至其他场所工作时,要轻搬轻放,确保万无一失,运输距离较远的检测 要有防震、防冲击措施,在搬动时注意防止倒置; 4.2.2计量设备在搬运前将可活动的部件拧紧,并采取相应的防护、固定措施;搬运过程中重要保护好检定标识、防止丢失、破损。 4.3计量设备的贮存和使用环境 4.3.1工作现场使用人应保持计量设备的清洁卫生、干燥、无积尘、积水、油污; 4.3.2计量设备贮存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无积尘,避免放置于温度变化过大或空气流动剧烈的场

电能计量装置封印管理办法

电能计量装置封印(铅封)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供电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封印(铅封)管理,根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封印、铅封使用范围:电能计量柜(箱)、电表箱的门、电能表、互感器、失压计时仪、负控终端的检定、校验及安装,互感器计量用二次回路及其接线端子的封闭等。 第三条使用封印、铅封的单位应以书面申请至市场营销部。市场营销部按各单位封印互不相同、互不相通、对应工种的原则审核后,书面通知电能计量中心,会同物资供应部购买。 第四条电能计量装置加封,应根据不同使用范围和不同工种,使用不同类型的封印、不同颜色的铅封。每个铅封应有唯一性编号(建议使用条形码编制),铅封的入库、验收、领用、加封、回收(含遗失)、报废等情况应有相应的记录。 第五条全公司的计量封印、铅封的购置、入库、验收、保管、发放由电能计量中心统一办理,电能计量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购置、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回收台账。 第六条各使用单位应建立与电能计量中心相对应的台

账,指定专人办理领取、保管、发放、回收工作。 第七条使用单位领用封印、铅封,回收封印、铅封应填写“封印(铅封)领用单”、“封印(铅封)回收单”。在旧封印(铅封)未全部回收前电能计量中心将不予发放新封印(铅封)。 第八条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封印(铅封)使用情况登记簿,对公司所有公变、专变计量装置封印的开启采用派工单的形式。加(开)封需要填写《铅封变更工作单》及相关人员的签字。 第九条对公变抄表时严禁开电能计量表箱门封。若需要开箱抄表必须经过所长下发派工单批准后才能施行并填写《铅封变更工作单》。同时各供电所建立需要开箱抄表的公变档案并上报电能计量中心。 第十条对专变抄表需要开箱的应按月登记《专变抄表开箱清册》并经过部门负责人的审批及下发派工单,同时加封人员填写《铅封变更工作单》。 第十一条使用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应办理退返手续,各使用单位负责人应严格把关,如造成封印无法回收,将追究该单位负责人和使用人的相关责任。因工作需要,封印、铅封需调换使用人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并以书面通知电能计量中心,电能计量中心应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各使用单位封印保管人、使用人应妥善保管。

计量器具、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有效管理各类计量器具、测量设备,使其精度、准确度满足测量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和质量检测用计量器具、测量设备。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审定生产和质量检测用计量器具、测量设备的购入和报废。 3.2质检部负责建立公司级计量器具台账;负责计量器具、测量设备委托外出校准或检定。 3.3各使用部门负责建立部门级计量器具台账;负责办理计量器具、测量设备新增、报废和外出检定申请;负责计量器具、测量设备验收、领用、使用、保管和维护、保养。 3.4仓储部负责计量器具、测量设备的入库、领用和销账。 3.5供应部负责计量器具、测量设备的购入。 4工作程序

4.1计量器具、测量设备的采购管理 4.1.1各使用部门根据生产和质量检测控制要求,合理配备使用计量器具、测量设备,以满足计量检测要求。 4.1.2各使用部门需要新增配备和更换计量器具、测量设备,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申购单,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4.1.3采购部按照计量器具、测量设备规格型号、准确度等级要求进行采购,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符合计量法的相关规定,优先选择有“CMC”标志的产品,同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无厂家名称、厂家地址和生产日期的“三无”产品不得采购。 4.2计量器具、测量设备的验收与入库管理 4.2.1计量器具、测量设备购置后,由使用部门和仓储部组织验收,同时报质检部备案。 4.2.按照计量器具、测量设备管理级别,由使用部门办理委托外出检定申请,由质检部计量管理员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 4.2.2计量器具、测量设备经检定合格后,质检部计量管理员粘贴检定合格标识,登记到《公司级计量器具和测量设备台账》,同时由仓储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期间需做好贮存防护工作。 4.2.3对于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测量设备,需做退货处理,重新购置再次送检。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PPP项目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PPP项目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为加强某县市政道路建设、西河水域生态综合治理、公

园新城及北城水岸PPP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施,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合理使用,根据《PPP项目合同》、《施工合同》及《某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量与计价依据 1.计量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09)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09)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09)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09) 某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版) 2.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 《某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某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某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定额》(2004)、 《某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某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2009)、《某省市政工程价目表》(2009)、 《某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 《某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

《某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17】270号文件)、《关于调整某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6】100号)及相关文件。 人工费按施工当期最新文件进行调差。若在建设期内,某省出台新的计价规定,可协商按照当期的计价规定执行。 二、各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职责及流程 1.总承包单位 ①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每月及时上报计量与支付证书(包含月度进度计划、相关质检资料及相关报表); ②及时建立计量支付台账。配备专职计量工程师,负责计量支付工作,及时与监理、项管、造价等单位的专业工程师联系,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并保证清晰、准确。 2.监理单位 ①督促承包单位按时办理计量与支付,落实计量工作程序; ②负责对总承包单位上报的计量支付资料进行审核,认真审查工程计量,确保工程量计量与支付的准确和及时,对计量工作合理性、准确性全面负责; ③上报监理费计量支付证书。 3.项目管理单位 ①统一管理承包人以及监理单位的计量与支付工作,负责提供统一表式;

计量器具的分类与管理办法

计量器具的分类与管理办法 3.1.1 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3.1.1.1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计量法规定的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环境监督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 3.1.1.2 公司用于量值传递的最高标准及其配套的计量器具。 3.1.1.3 用于生产过程控制中关键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3.1.1.4 用于精密测试中精度较高,使用频繁、量值易改变、使用环境恶劣、寿命较短的计量器具。 3.1.1.5 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3.1.2 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3.1.2.1 用于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测中有计量数据要求,非关键参数检测的计量器具。 3.1.2.2 用于公司内部能源物料方面经济核算的计量器具。 2.1.2.3 专用计量器具,限定使用范围的计量器具以及用于辅助生产的计量器具。 3.1.3 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3.1.3.1 对计量数据无严格要求的指示或自制专用的计量器具。 3.1.3.2 在同一部位或生产工艺上测量同一参数有2个或2个以上的仪表。 3.1.3.3 准确度要求较低、性能稳定、可靠性高、使用不频繁、计量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和简易的计量器具(如玻璃器皿、量杯、量筒、容量瓶等)。 3.1.3.4 与设备配套不能拆卸的指示仪表、盘装表等计量器具。 3.1.3.5 一般工具类计量器具(主要指个人使用保管的计量器具)。 3.1.3.6 生活方面的户用计量器具。 3.1.3.7 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一次性使用或实行有效期管理的计量器具。 3.1.4 计量器具分类规定 (一)A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二)B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三)C级计量器具管理目录

计量设备管理规定

计量设备管理规定 T4主办 2015年3月27日订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计量设备能有适切、合法之管理,保证计量设备之准确及量值统一,明确各级职责,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计量设备的配置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计量设备是指: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设备,包括温度、力学、电学、长度、检化验仪器及设备、计量标准仪器 及配套设备、安全侦测仪器等。管理范围见附件1《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计量设备管理目录》。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周期检定是按时间间隔和规定程序,对计量器具定期进行的一种后续检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技术规划发展处职责: 一. 公司计量设备管理制度、技术标准之制定,并跟踪、督导执行。 二. 公司计量设备台账的管理、周期检定计划的下发、催校及追踪。 三.公司最高计量标准设备、T部门检化验设备、进出厂及厂际间交割计量衡 器的管理。 四.公司所有外送计量设备检定联系、实施事宜。 第六条各单位职责: 一. 公司计量设备管理规定之执行。 二. 本地区范围内计量设备的管理。 三. 计量设备周期检定计划之执行。 第七条公用设施处职责:外供及厂际间核算能源(水、电、气)计量设备的管理。第八条采购业务处职责:计量设备的采购。 第九条设备处职责:组织新购计量设备的验收。

第十条计量设备使用、维修、检定职责具体见后续第五章、第六章,流程见附件4. 第三章计量设备的采购、入库及领用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根据生产和服务的需要,提报计量设备配置计划,需满足企业计量设备的配备原则,达到使用要求的技术特性。 第十二条采购业务处根据各使用单位所提报计划,按照计划之要求购进。 第十三条计量设备购进后,由设备处组织提报单位进行数量、外观验收,验收标准按照合同之规定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对公司已建标计量设备由提报单位送至技术规划发展处进行首次检定,检定结果作为品质验收之依据;对公司未建标计量设备,提报单位投用后跟 踪其技术指标,以满足使用要求。 第十五条计量设备的采购、入库及领用流程执行采购管理处及设备处之规定。 第四章计量设备的分类 第十六条根据各单位计量设备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重要程度及计量设备本身的质量性能、使用环境等具体情况,划分为A、B、C三类管理级别。 一.A类管理计量设备 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计量设备; 用于环境监测、安全防护、医疗卫生、贸易结算的计量设备; 用于量传/溯源的企业工作标准计量设备、大型精密计量设备; 用于企业产品质量检验的计量设备; 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 二.B类管理计量设备 用于工艺配料、能源核算的计量设备; 用于工艺过程控制参数检测的计量设备; 用于精密测量测试的计量设备; 用于校准用的次级计量标准器; 三.C类管理计量设备 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工作用计量设备; 与设备配套不易拆卸的指示用计量设备; 检测性能好,质量比较稳定的工艺检测的仪表; 检测性能不易改变,低值易耗的检测设备。

公司检测设备管理制度.doc

公司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公司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职责 3.1 总工程师及公司行政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 公司工程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总工程师审批。 5、审批 总工程师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总工程师组织供应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 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相关部门检定/校准。 7.4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采购人员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行政部负责进行编号。 8.2编号方法为GT加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9、登记 行政部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行政部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行政部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总工程师确定。 12.4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行政部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公司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职责 3.1 总工程师及公司行政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 公司工程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总工程师审批。 5、审批 总工程师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总工程师组织供应人员进行采购。 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应届生求职季宝典开启你的职场征途简历撰写笔试真题面试攻略专业技能指导公务员专区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 质量验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相关部门检定/校准。 7.4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采购人员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行政部负责进行编号。 8.2编号方法为GT加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 开始顺序编号。 9、登记 行政部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 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行政部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 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行政部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行政部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 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总工程师确定。 12.4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行政部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5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

抽采计量装置管理方案办法

^` 抽采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滇东能源矿业分公司 2013年10月

抽采计量装置管理办法 为规范矿井瓦斯抽采自动计量,确保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矿井瓦斯抽采数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计量装置安装 一、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等,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地面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必须同时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二、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压力参数。 三、自动计量装置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计量检定合格; (2)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求的环境条件; (3)具有专职的维护、管理人员;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任何单位不准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检定不合格的抽采计量装置。

四、安装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地点必须安装孔板流量计。 抽采计量装置安设在直管段,装置进气侧直线段不少于安设处管径的10倍距离,出气侧直线段不少于安设处管径的6倍距离,且在其进气侧必须安设除渣、放水装置。 五、抽采泵站选用涡街或V锥流量传感器(V锥应依据实际流量选择锥体大小);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评价单元选用V锥或旋进旋窝束流量传感器。 六、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七、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的,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这算成标准大气压下的流量(大气压为101.325Kpa,温度为20℃)。 第二节管理 一、各矿(矿建公司)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矿井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 二、建立自动计量和人工检测对照制度。抽采泵站司机每小时记录一次抽采自动计量参数(流量、浓度、温度、负压等),每小班检测一次孔板流量计参数;井巷揭煤工作、底(顶)板穿层预抽评价单元的每小班进行一次抽采记录和孔板检测,并将人工检测和抽采自动计量参数同时记入台账。自动计量和人工检测参数对照误差超过5%时,必须立即通知监控、抽采部门进行调校。 三、加强计量装置的现场管理。建立抽采计量装置日巡检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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