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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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一、学院信息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1.及时对学院的各方面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学院制定计划和决策,加强宏观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2.实行统计监督。对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未来做出预测,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保证学院工作的正常运转;

3.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和要求,及时完成有关统计任务。

二、学院信息统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综合统计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院办公室做好信息统计工作,必要时需提供相应的统计信息。主要内容分工如下:

1.组宣人事部:填报教职工和学生党组织建设,干部考核等相关信息;有关宣传(统战)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学院相关信息的情况;学校教职工职称、工资等分类统计表,人员变动增减情况,教职工培训进修情况,以及专职教师年龄、学历等项目的发展变化情况。

2.教务处、各系(部):填报各专业、各年级在校生数,学制,学生增减情况;采用教学大纲,教材情况;学生学习情况,职业技能鉴定

情况,学生政治思想情况;教师授课情况,教科研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学生参加体育竞赛和重大体育活动的情况。

3.学生处、团委:填报各专业在校生数、学籍变动、毕业生数、学生思想动态、学生行政奖惩、课外活动开展以及团组织建设等信息。

4.招生办:填报各类各专业招生情况。

5.就业办:填报各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实习就业基地建立及毕业生跟踪调查情况。

6.资产处:填报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各类用房建筑面积;在建工程面积、结构、造价等情况;校基础设施(水、电、暖、气、路、通讯)等情况。

7.财务科:填报学院各类收入及支出情况。

8.后勤服务中心:校园绿化信息;水电及公务维修情况;食堂卫生防疫等信息。

9.中专部:填报中专部教学及学生管理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10.计算中心、设备处:填报教学科研仪器、电教设备情况;网络建设情况;教学、科研、办公用计算机数量;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和利用情况;

11.图书馆:填报馆藏书刊(文献)册数、种类数、金额,当年购置书刊数、种类数、金额,图书馆阅览室座位数,计算机检索终端台数等信息。

12.工会:教(职)代会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教职工开展活动情况以及发挥维权、监督等功能情况;

13.要求其他部门填报的信息,如学生体格检查信息、学院卫生防疫信息、计划生育信息等。

三、学院办公室,配备一名具有一定政治、业务水平的人员担任综合统计员。各部门设一名兼职统计员,形成统计网络。

四、各级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轻易调换工作,如确因工作需要调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五、统计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做好统计工作。

六、综合统计员在院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统计工作。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级统计部门的各项统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本院统计制度,制定学院统计工作计划。

2.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地填报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种统计报表。

3.统计管理学院的统计报表和数字,建立必要的统计底帐,定期汇编全院基本情况的统计资料。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检查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工作。

4.研究、总结、交流统计工作经验,组织业务学习。

七、各部门统计人员在本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和学院综合统计员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

1.贯彻执行上级和本院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和贯彻本部门统计工作制度。

2.负责调保上级和本院办法的有关统计报表和各种一次性调查

表。

3.系统地积累和整理本部门各种基本统计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

4.定期将统计资料汇总成综合、分析材料供本部门领导和院领导参阅。

八、为使统计资料保持完整、准确,提高报表质量,必须建立原始资料登记制度。保证学院资料的来源统一,口径一致。各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设计适合本部门工作需要的原始记录统计表,科学建立统计台帐。

九、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要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学院统计资料,反映学院发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十、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的计算机培训工作,使统计人员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术,准确、及时地完成本部门地统计任务,及时提供信息。

十一、健全报表分级原则,凡综合统计报表由院综合统计员填报;凡是单项或只涉及本部门业务的报表,原则上由业务部门统计人员填报。报出的同时,报送院办公室一份备案。

十二、要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凡上报的各种定期报表,必须由填表人签字,经本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方能报出,统计人员和主管领导必须对报表各项数字负责。

十三、要加强统计数字的管理。为保证统计数字全面、准确、完整、统一,对外报出和引用的统计数字应由综合统计员核对,学院内

的基本数字,必须以综合部门的统计数字为准。各项统计指标解释以制表部门解释为准,上报的统计报表不得任意修改。如上报后发现数字由错误的,要及时更正,并报送单位说明情况和原因,经核实后再进行更正。

十四、统计报表的填制要求字迹规范、工整,签名或盖章要求清晰、端正。为便于统计资料的保存,统计员填写报表与书写统计报告一律使用碳素墨水。份数较多时可以复印,但复印件一律不得涂改。可用计算机编制打印。

十五、建立统一资料的保管和归档制度。各种统计资料必须备存2份,1份交学院综合档案室,1份本部门留存。统计员要严格遵守统计档案的保密制度。

十六、根据学院填报经常性报表的实际需要,有关教职工、各类学生的信息每年度统计两次(9月、12月各一次),其他经常性统计信息每年度统计一次(12月)。

十七、学院各部门的专兼职统计员要相互配合、紧密合作。兼职统计员应向综合统计员提供必要的本部门的统计资料,综合统计员应定期将学院各类基本统计数字向各部门专兼职统计员发布。

十八、统计员有权向本部门或其它部门的有关人员收集与本专业有关的统计资料,有关人员有义务提供各类统计资料。

十九、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统计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篇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企业必须依照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企业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企业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统计调查、企业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

第八条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第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十一条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5日以前。

第十二条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第四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

第十四条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第十五条企业在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第十六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第五章统计分析

第十七条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统计分析要紧扣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第十九条统计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规范统一,便于汇总。

第六章有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企管给予警告,开除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统计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篇三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第三条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企业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第二章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第五条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第六条企业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集团统计调查、企业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第七条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企业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不设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受单位规模制约不设立专人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统计负责人由企业指定,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第八条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集团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第九条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第三章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

第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

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第十一条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5日以前。

第十二条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第四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上报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第十四条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第十五条企业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第十六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第五章统计分析

第十七条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

的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统计分析要紧扣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第十九条统计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规范统一,便于集团汇总。

第六章有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集团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年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四) 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五) 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 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七) 企业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类企业。集团所有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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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依据《统计法》规定,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发挥统计工作在单位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单位业务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单位实行统计员、科室负责人、领导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归口负责的原则。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领导单位统计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统计与其它科室的协调工作。 4、根据单位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单位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单位因工作需要,应由相关科室定期填报的统计报表,各科室统计人员应按时填报,填报完成后,首先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名后,报单位领导处进行审批,单位领导审核同意盖章后,方可对外上报。 2、上级下发的阶段性和临时性统计报表,应根据科室业务相关程度,确定由相关科室进行填报,如果涉及多个科室的数据报表,由办公室负责填报,其它科室积极培合,并相应填写本科室有关数据,及时报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经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后,方能对外上报。

3、对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实际报销费用的资金申请,由财务、业务、监督科对其数据进行核对,正确无误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名,单位领导审批同意,方可上报资金申请文件。 4、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统计人员应认真仔细填报统计数据,核对无误后,经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科室负责人应认真进行审核,正确无误后,上报单位领导处进行审批,领导审查签字,盖章齐全后,方可报出。 5、凡对外报送统计报表,应由填报相关科室人员进行亲送面审,正确无误后,完成填报任务。 6、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领导签阅后由办公室负责转送各相关科室进行传阅。 三、统计资料的提供和保管 1、各科室向外提供统计资料,一律以相关科室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2、外单位索取统计资料时,必须由科室负责人报告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 3、单位主要统计数据,由办公室主要负责统计。 4、各科室填报的统计资料,应按时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过期的统计资料,如确认无保管价值,应呈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统计数据差错的更正 1、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更正,不得推诿或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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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大全1 统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统计法》及有关法规,严格依法办事。 二、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汇总公司的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的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项指标和数据,做到正确完整。 三、审查本公司的统计报表,搞好汇总上报工作。 四、负责统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五、认真学习有关统计法规,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一、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确保统计资料完整与安全。 二、统计人员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和检查,每逢节假日要将统计资料集中保管,以防失泄密。 三、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借阅制度,不准把机密资料私自外借。 四、不准随便摘录统计资料内容,谈话不得与非有关人员涉及统计资料内容。 五、不准在统计室内会客,非统计人员严禁使用统计专用微机。

六、对需要销毁的统计资料,必须登记造册,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要到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七、因玩忽职守造成统计资料丢失或泄密者,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处理。 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统计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销售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一、所有统计台账资料均为公司内部性文件,除业务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经区统计局开具介绍信以外,均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二、本公司统计台账采用区统计局统一格式,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季度、签订的合同额、建筑业总产值、竣工产值、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期末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应收工程款、房屋竣工面积和房屋竣工价值等。 三、本公司的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所有报表均应打印存档,作为统计台账的补充资料。 四、统计工作人员务必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统计台账等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 工作通讯联络制度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节约成本费用,加强对公司各种通讯工具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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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XX 则总第一章 为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第一条 依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性、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 特制定本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第二条 进行统计调查、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是企业管理中 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统计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法律法规, 做到统计数字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实行公司、部门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第三条 ;各职能原则,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公司统计工作 部门及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数据统计、报送,定

期、不定 期向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报送相关统计报 表。 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公司在第四条 安全生产技术部设置专职统计员,各部门配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公 动工作时,必须)变(司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统计人员调 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并要有合适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管理办法第二章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公司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第五条 报表,由公司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责任部门。如报表涉 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召集 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报的定期统计报上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部门内部公司第六条 审查同意后方能上报。公司内正式定期统计报相关部门领导表,须经 颁发公司各部门执行,未经,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制订“报表格式”表, 公司批准的报表,各部门可拒绝填报。公司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部第七条 门直接通知填报部门,并将修改后的式样送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不 必再办审批手续。 各部门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部门领第八条 审核。导 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准确可靠,各部门主管领导应对第九条 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报表需要签字后方能报出。 各部门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安全第十条 生产技术部统计人员所公布的统计资料为准。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有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XX省统计管理条例》,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各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根据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 四、从事统计的专(兼)职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按要求参加由统计部门或主管业务部门组织的统计岗位培训或专业知识学习。 五、统计人员必须遵守《统计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六、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支持统计工作采用现代先进技术、设备,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七、统计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搜集、报送统计报表。报出的统计数据要有据可查,不得编造虚假、伪造篡改统计数据,否则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八、报送的统计报表须经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

九、统计资料上报后,发现差错,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更正,重要指标附文字说明。 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上报的统计资料由各单位统计人员保管,汇总后统计资料,由主管业务部门统一管理。 十一、各单位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月度、季度及临时资料为短期保管,年度资料长期保管。 十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统计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十三、对各类违反统计工作规定的行为按《统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 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业园管理办: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管理制度统计工作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代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6月11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信息传输畅通并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经营状况,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集团本部和所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公司领导、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统计工作实行两级(集团公司为一级,各成员企业为二级)组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各二级统计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并在业务上受产业发展部管理。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享有所辖区域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六条各级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第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属内部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有对外发表的统计数据,包括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重要会议报告和公开发表文章引用数据,必须由资料提供人员与产业发展部进行核对,以保证数字的一致性。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 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 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公司各职能部门、工业园管理办: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管理制度统计工作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 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代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6月11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科学高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使统计信息传输畅通并全面反映集团公司经营状况,保证统计资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各成员企业。 第三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集团本部和所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搞好统计服务,为公司领导、政府有关 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统计资料。 第四条统计工作实行两级(集团公司为一级,各成员企业为二级)组织,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的办法。集团公司产业发展部是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 责集团公司的统计工作。各二级统计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统计 工作,并在业务上受产业发展部管理。

第五条各级统计人员享有所辖区域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第六条各级统计人员不得虚报、漏报、迟报和拒报统计资料。 第七条所有统计资料均属内部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所有对外发表的统计数据,包括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重要会议报告和公开发表文章引用数据,必须由资料提供人员与产业发展部进行核对,以保证数字的一致性。 第八条各二级单位对统计人员按本制度提供的统计数据不得随意改动,如发现数据有误,应及时核实订正,不得推诿或拖延。数据发生重大差错的要以书面形式予以订正,并及时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见附表一)。 第九条各级统计人员因故不在岗时,应指定临时统计人员代理其工作;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向接岗人员移交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台帐、文件、历史资料等,未办妥移交手续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人员调动情况应上报集团公司产业部备案。 第十条各级统计部门应将所属单位或部门的统计资料按月、按季、按年进行分类整理、汇总,并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统计资料保存期限:年报、年度分析报告和重要的一次性资料应立卷归档,永久保存;中报(半年报)和同期分析报告保存5年以上;月报、季报和季度分析报告保存3年以上;原始记录及日报均保存2年以上。对已经过期且无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经产业发展部同意后方可销毁。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XXX 则总第一章 为了加强公司统计管理,有效、科学地组织并规范各项统计工第一条 作,保障统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及 时防范、化解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实现公司统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专 业化、规范化和秩序化,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规定。 公司统计信息是指公司依法向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各级政第二条 文件报表、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有关报告、府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报送的, 监管部门、, 和资料,包括反映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统计数据、经营情况分析 各级管理规定和要求的其他统计资料。统计信息管理是指对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 资料进行调查、第三条收集、

整理、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并对相关统计工作进行管理。 统计工作目标第二章 公司统计工作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第四条 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行业相关规定, 和现代化的手段,全面、准确、及时、系统地对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等情况 进行统计调查,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五条统计工作是对各项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准 指导工作、为各级管理层了解情况、全面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确、 决定政策、编制计划和加强经营管理提供依据。 通过各级机构搜集整理资料,建立全系统标准化的统计资料档第六条 及时为公司业务、学术研究组织并参与开 展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分析。案,

和管理改革提供相关信息。 与统计负责人统计机构第三章 统计信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条线负责的管理体制。公司第七条 组织人事部为公司统计信息办公室、业务管理中心、公司计划财务部、 公司各级负责监督和管理本条线统计信息工作。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 负责监督和管理所辖机构相关统计信息机构根据上级机构各职能部门要求, 公司计财部负作为公司报备监管部门统计信息处的统计工作联系人,工作。 责统一管理相关统计工作。 履行下列工作职责:职能部门公司统计工作各第八条 负责制定实施政策和规定,(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 下达执行;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本条线统计工作实施细则和业务统计报表, (二)管理本部门工作条线的统计工作,并实行监督,具体包括:负责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 性、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XXX有限责任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进行统计调查、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是企业管理中 最重要的环节之一。统计必须符合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法律法规, 做到统计数字准确无误、真实可靠。 第三条实行公司、部门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 原则,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公司统计工作;各职能部门及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专业数据统计、报送,定期、不定 期向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及相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报送相关统计报 表。 第四条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公司在 安全生产技术部设置专职统计员,各部门配置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公 司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各部门统计人员调(变)动工作时,必须 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并要有合适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第二章统计管理办法 第五条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公司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 报表,由公司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责任部门。如报表涉 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召集 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第六条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部门上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查同意后方能上报。公司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制订“报表格式”,颁发公司各部门执行,未经公司批准的报表,各部门可拒绝填报。 第七条公司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部 门直接通知填报部门,并将修改后的式样送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不 必再办审批手续。 第八条各部门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部门领 导审核。 第九条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准确可靠,各部门主管领导应对 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报表需要签字后方能报出。 第十条各部门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安全 生产技术部统计人员所公布的统计资料为准。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相关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第十二条凡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 局介绍信件来公司索取统计资料时,必须汇报公司分管领导后,统一 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接洽提供,或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公司统计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统计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统计在宏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太原市统计管理条例》,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企业及派驻机构。 第三条公司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上级统计部门的统计管理制度,高质量地完成上级统计部门赋予的统计任务;准确、及时、系统、全面地搜集、整理、分析和研究统计资料;对公司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科学、准确的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管理监督;组织公司统计工作的基础建设和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第二章统计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企业、各支服务单位。各单位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办法,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瞒报、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五条公司统计是公司综合统计管理、统计监督和统计执法机构,公司各企业、各单位根据本办法要求提供统计数据。上级统

计部门各局(室)和直属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业务有关的统计资料,并汇总统计数据报送公司统计部门。 第六条统计工作作为公司评优、兑现的考核条件,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管理与公布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统计资料由统计人员统一管理。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等资料按有关规定保管存档、调用和移交,不得损坏。 第八条公司要执行国家有关统计资料保密管理的规定,加强对统计数据的保密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不能对外公开的数据不得擅自向外公布。在公司范围内公布的、向区外上级机关、统计部门和新闻单位及其他组织公布的统计数据,须由本办法规定的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审定,公司上级统计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出。 第四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九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根据本企业、本单位具体情况,积极为开展统计工作创造条件,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设备和统计专项经费,设专(兼)职统计人员并报公司统计部门备案。统计人员如有调动、离职等工作变动时,需妥善做好统计资料的交接工作,并在一个月内将情况报知公司统计部门。 第十条公司统计人员应具备工作态度严谨认真,责任心强,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企业统计工作制度(范本参考)第一条本制度的目的:为科学、有效、合法地组织本企业的统计工作,严格遵守统计法定义务,防止统计违法行为发生,发挥统计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企业(单位)一套表工作总体规划的通知》、《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管理体制:本企业将统计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部分,积极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保障统计工作所需的人、财、物。企业统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可指定一名企业管理层人员负责分管统计工作,具体管理和协调本企业各项统计事物,并就较大统计事项向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告。企业还需明确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具体岗位责任。 第三条统计队伍建设:本企业应当配设专(兼)职统计人员,聘请、任用具有较强统计业务能力或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应做好统计人员梯队建立,保持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应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统计工作考核奖惩措施,明确责任追究。应加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法律素养培育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对于镇(街道)和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普法和业务培训活动,应积极参与,不得无故缺席。 第四条上报报表要求:本企业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政府各类统计调查报表,不得迟报、拒报,不得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企业内部应细化原始统计数据取得、汇总、保存的方法、途径和要求,确保数据准确。应积极

配合各级统计部门部署的政府统计报表任务,统计报表在统计制度规定上报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报,并积极配合各级统计部门报表的催报、审核、查询工作。若接到统计部门或镇(街道)统计办公室电话、短信、法定文书等提醒,应确保在4个小时内部署落实。若发现网上直报系统中统计报表数据存在差错,应在系统关库前修改完毕。若因系统原因无法更改或纸质报表已经上报,应当在发现问题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联络企业所在镇(街道)统计人员或区统计局专业科室,主动告知具体情况。 第五条统计资料管理:按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确保统计报表数据数出有据。原始记录可通过电子版或纸质保存,统计台账要根据统计部门下发和部署的台账形式登记,要按时、连续登记,不能随意涂改和空缺。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三者之间的数据应当一致,不得有出入。如有不一致的,应当注明具体原因。 第六条统计数据审核:本企业报送的纸质统计调查表应当有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的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实行网上直报的报表,要加强报送前的数据审核,统计报表在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审核签署之后上报,并对网上报送的报表进行下载备份,逐级签名后加盖企业公章保存。统计调查表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调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统计基础工作:本企业应当将统计资料档案化保存管理,当年统计资料在次年3月底前整理装订完毕。在接到统计部门要求提供统计资料的通知后,应当及时按要求整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应当配合统计人员清查核对工作,统计人员调整前需做好统计工作交接和岗前培训。应当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制度,增强统计法制意识。应当积极做好统计基础建设,创建统计基础规范化企业和统计诚信单位。 第八条配合检查调研:在统计部门开展的统计工作检查、指导、调研、执法等工作中,本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

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要点 本文档为公司统计管理规定,对公司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保管等进 行了规定。 公司统计管理规定 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 _______ )计划字第 ______ 号—、总则 1. 为了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2. 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査,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 企业实行总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计划管理科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统计工作。 4. 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 员,班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 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根据公司内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2. 公司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审査同意,并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公司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 ____________ 制定报表目录”颁定全公司。未经执行总公司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 公司内统计报表如有个别项需要修改时,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修改后的式样送备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 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行政福利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 各科室对外报送的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 __________ 会签。上报时,应抄送_________ 。 6. 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传阅。 7. 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三、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电厂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电厂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正常的统计秩序?全面完成全厂的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在 生产和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任务是:健全企业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任务, 围绕完成生产经营目标、提高经济效益这一中心任务?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督, 并充分发挥统计咨询、信息的作用。 第三条全厂统计工作实行综合统计与专业统计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全厂统计实行三级管理?即厂级、分场, 科室, 、班组。经营管理科为全厂统计工作的综合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厂各专业部门的统计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布置的综合性统计调查任务。各专业部门负责有关专业统计工作。 第五条全厂各分场、科室、班组应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专, 兼, 职统计员?负 责本单位的统计工作。统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工作?统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统计专 - 1 - 业知识?所有统计人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要求统计人员相对稳定?统计人员的工作调动?应事先征求经管科的意见。 第六条依据《统计法》规定?企业统计人员有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完成上级和本企业规定的统计报表及

各项统计任务,统计数字报送逢节、假日不顺延?报送办法按上级统计部门规定执 行。 第三章统计报表管理 第七条经管科对全厂的统计报表实行统一制定、统一管理、统一编号、分级负责?各专业部门负责本单位专业统计报表。 1、对外报表管理 全厂对外统计报表由经营管理科统一管理。有关部门对外报送的统计报表均应同时抄报经管科备案。凡对外报送产值、产量?主要消耗等重要指标数据?应以经管科为准?防止数出多门?其它各专业统计数字以分管部门为准?其它部门无权修改本专业以外的统计数据。 2、各分管部门上报统计数字?应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主管厂领导审核批准。 3、各专业科室对本单位管辖统计数据的原始记录、计量仪表、试验、化验数据异常变化?有权向有关单位直接提出检查或调整意见?有关单位应负责处理。 - 2 - 4、各单位责任人应按MIS系统管理的要求?及时、准确录入有关的数据?并保存好原始记录。 第八条统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1、统计报表要及时、准确、无误、字迹清洁工整。统计数字应真实?不准伪造篡改、虚报和瞒报。转报上报的统计报表要有制表人、该单位领导人签字盖章?上报报表还须有统计负责人、单位领导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出。 2、经管科会同有关科室, 分场, 建立全厂生产经营统计指标体系?计算方法?用语及计算单位均按上级规定。同一指标要数据一致?对外提供、公布、报道以及厂内文 件、计划、总结所使用的统计数字?按下列原则办理: 有关基本情况的数字 ?以经管科的数字为准,各业务科室分管的数字?以主管业务科室的数字为准,各分场的各项指标数字?必须与本厂各对口业务科室的数字一致。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大全

统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执行《统计法》及有关法规,严格依法办事。 二、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负责汇总公司的统计月报、季报和年报的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项指标和数据,做到正确完整。 三、审查本公司的统计报表,搞好汇总上报工作。 四、负责统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 五、认真学习有关统计法规,做好资料保密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一、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确保统计资料完整与安全。 二、统计人员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和检查,每逢节假日要将统计资料集中保管,以防失泄密。 三、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借阅制度,不准把机密资料私自外借。 四、不准随便摘录统计资料内容,谈话不得与非有关人员涉及统计资料内容。 五、不准在统计室内会客,非统计人员严禁使用统计专用微机。 六、对需要销毁的统计资料,必须登记造册,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要到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七、因玩忽职守造成统计资料丢失或泄密者,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处理。

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统计基础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销售情况,特制定本公司统计台账管理制度。 一、所有统计台账资料均为公司内部性文件,除业务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经区统计局开具介绍信以外,均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二、本公司统计台账采用区统计局统一格式,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季度、签订的合同额、建筑业总产值、竣工产值、房屋建筑施工面积、期末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应付职工薪酬、应收工程款、房屋竣工面积和房屋竣工价值等。 三、本公司的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所有报表均应打印存档,作为统计台账的补充资料。 四、统计工作人员务必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统计台账等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XXX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统计管理,有效、科学地组织并规范各项统计工作,保障统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全面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及时防范、化解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实现公司统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专业化、规范化和秩序化,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统计信息是指公司依法向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报送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包括反映业务和财务状况的统计数据、经营情况分析, 监管部门、各级管理规定和要求的其他统计资料。 第三条统计信息管理是指对反映公司经营情况的资料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并对相关统计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章统计工作目标 第四条公司统计工作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行业相关规定,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运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和现代化的手段,全面、准确、及时、系统地对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五条统计工作是对各项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各级管理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决定政策、编制计划和加强经营管理提供依据。 第六条通过各级机构搜集整理资料,建立全系统标准化的统计资料档案,组织并参与开展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分析。及时为公司业务、学术研究和管理改革提供相关信息。

第三章统计机构与统计负责人 第七条公司统计信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条线负责的管理体制。 公司计划财务部、办公室、业务管理中心、组织人事部为公司统计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条线统计信息工作。公司各级机构根据上级机构各职能部门要求,负责监督和管理所辖机构相关统计信息工作。作为公司报备监管部门统计信息处的统计工作联系人,公司计财部负责统一管理相关统计工作。 第八条公司统计工作各职能部门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制定实施本条线统计工作实施细则和业务统计报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执行; (二)管理本部门工作条线的统计工作,并实行监督,具体包括:负责管理本条线各类统计报表,确定统计计算口径,负责统计指标解释,健全业务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制度;管理本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表和统计标准,并负责相关协调工作 (三)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条线统计数据,依法向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以及公司领导报送统计信息; (四)完成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部署的统计调查任务,在公司内部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 (五)完成公司部署的统计调查,并为其收集、整理、提供统计信息资料; (六)加强公司统计信息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管理系统; (七)总结和推广统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组织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统计水平; 第九条公司职能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确保持证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其基本职责是:

企业统计管理规定

企业统计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一、统计管理办法 □总则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企业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计划管理科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厂统计工作。 4.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班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根据厂内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2.厂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审查同意,并经主管厂长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厂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制订“报表目录”,颁发全厂执行。未经厂部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厂内统计报表有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将修改后的式样送××备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行政福利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各科室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会签。上报时,应抄送××。 6.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传阅。 7.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科室、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2.各级党政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3.凡厂外单位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厂索取统计资料时,统由××接洽提供,或由××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4.企业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综合统计员掌管,科室、车间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人员掌管。 5.各科室、车间应将本单位的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6.各科室、车间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本单位主管领导核准,并经××综合统计员会签后,方可销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根据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工作需要,设立统计股室,确定统计负责人,配备统计人员,全面负责各项统计工作。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执行各项决议。 三、负责组织统计股室的正常学习和业务培训,加强统计网络建设,严格执行《统计法》、《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十堰市统计管理规定》,保证源头统计调查数据质量。 四、接受县统计部门的领导,及时全面、保质保量完成统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及时、准确提供经济、社会运行统计数据。 五、加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管理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各项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正常运行、工作规范。 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对主要统计数据质量进行认真分析、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七、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统计普法各项任务,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工作环境。 八、积极完成统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一、统计股室必须建立健全统计台帐。统计台帐应按统一格式,台帐主要指标设置应与统计调查报表制度一致,具备连续性、实用性和稳定性。 二、统计股室在报表上报前要反复审核数据来源、真实性等,并经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后盖章上报,并留存底表。电话上报数据的,随后必须补报规范报表。对未经审批备案的报表,视为非法报表,依法予以清理。 三、对一些难以用全面统计调查取得的数据,可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但不准粗估冒算、凭空编造。否则,视情节按源头数据无来源依法查处。 四、对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要有简要的文字说明。对数据变动过大的必须说明原因。 五、统计台帐要有专人记载,记载的内容必须真实、连续,做到书写整洁,无涂改、无缺项、无错填。 六、严格执行《统计法》规定,严防泄漏国家秘密。对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 七、统计资料应一年归档一次,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分类立卷,规范入档,严防丢失和损坏。 八、统计台帐、资料要有专人妥善管理。统计台帐、资料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统计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统计台帐、资料移交接手续。

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第六章企业统计管理制度 一、统计管理办法 □总则 1.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2.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3.企业实行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统计管理体制和按业务部门归口负责的原则。计划管理科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厂统计工作。 4.根据各职能科室和车间统计工作的需要以及统计业务的繁简程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员,班组按照民主管理的要求,推选出兼职统计员。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科室、车间统计人员(包括兼职)调(变)工作时,事前必须征求计划管理科的意见,并要有适合的人员接替其工作。 □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1.凡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和企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一切报表,由××根据厂内各职能科室的职责分工,确定编制责任部门。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适当部门负责时,则由××召集有关部门协商编制。 2.厂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科室填报的定期统计报表,须经××审查同意,并经主管厂长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厂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制订“报表目录”,颁发全厂执行。未经厂部批准的报表,各单位可拒绝填报。 3.厂内统计报表有如有个别项目需要修改时,由原制表业务部门直接通知填报单位,并将修改后的式样送××备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4.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行政福利科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5.各科室对外报送的各种专业统计报表,必须先经××会签。上报时,应抄送××。 6.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向所属业务部门直接颁发的有关统计文件和报表,各业务部门应转送××传阅。 7.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科室、车间主管领导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统计资料的提供、积累和保管 1.各科室、车间向外提供统计资料,公布统计数字,一律以本单位的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2.各级党政领导所需要的统计数字,应由同级统计部门或统计人员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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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有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XX省统计管理条例》,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各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根据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 四、从事统计的专(兼)职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按要求参加由统计部门或主管业务部门组织的统计岗位培训或专业知识学习。 五、统计人员必须遵守《统计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六、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支持统计工作采用现代先进技术、设备,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七、统计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搜集、报送统计报表。报出的统计数据要有据可查,不得编造虚假、伪造篡改统计数据,否则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八、报送的统计报表须经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

九、统计资料上报后,发现差错,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更正,重要指标附文字说明。 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上报的统计资料由各单位统计人员保管,汇总后统计资料,由主管业务部门统一管理。 十一、各单位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月度、季度及临时资料为短期保管,年度资料长期保管。 十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统计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十三、对各类违反统计工作规定的行为按《统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4 统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生产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了共和国统计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的统计管理工作。 第二条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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