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加工标准工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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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标准工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机修动力厂机加工标准工时的制定和管理,为厂部绩效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适用范围:机修动力厂加工工段机加工产品作业标准工时的测定、制定、修改等,均适用于本办法。

2.2 发布范围:机修动力厂。

3 定义

3.1 标准工时:某一加工工序,在正常的作业条件、正常的工作环境下,中等熟练程度的作业人员按正常的作业速度完成作业所需的时间,称为标准工时,单位为“分/人/件”或“时/人/件”。

3.2 标准产能:某一加工工序,在正常的作业条件、正常的工作环境下,中等熟练程度的作业人员按正常的作业速度,在一个工作日内(一般为8小时),可以完成的产品数量,称为标准产能,单位为件。

3.3 宽放时间:为执行所规定的作业,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耽误时间,称为宽放时间。宽放时间分为管理宽放、疲劳宽放、生理宽放。在现有管理现状下,为完成作业所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耽误时间,称为管理宽裕:如工装夹具的安装、整理整顿等。为恢复疲劳所必要的耽误时间,称为疲劳宽裕:如伸腰等。因人的生理

需要必要的耽误时间,称为生理宽裕:如喝水、上洗手间等。

3.3 宽放率:宽放时间与正常作业时间的比值,称为宽放率。

3.4 评价系数:测试实际作业时间时,参照的作业人员,其劳动熟练度与中等熟练作业人员的比较系数,称为评价系数。系数越大表示其熟练程度越高。

3.5 周期时间:作业人员从取料开始到下一次取料的总时间,称为周期时间(CT),它包括人的作业时间与机器的作业时间。

4 职责

4.1 加工工段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单位和主要解释单位。

4.2 质检员负责标准工时的测算、制定和变更。

4.3 经营组负责标准工时的审核。

4.4 生产副厂长负责标准工时的最终审批。

5 管理规定

5.1 标准工时的制定

5.1.1 标准工时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1)标准工时(ST)=周期时间(CT)*评价系数*(1+宽放率)

2)周期时间(CT)=作业时间(HT)+机器时间(MT)—重叠时间(QT)3)宽放率=宽放时间/周期时间(CT)

4)评价系数=1+(熟练度评价系数+努力度评价系数+稳定性系数+工作环境系数)

5.1.2 评价系数的确定参照下表:

5.1.3 宽放率由管理宽放率、疲劳宽放率与生理宽放率相加所得,各种宽放率的测算由质检员根据作业条件进行确定,但总宽放率不能>15%。

5.2 标准工时管理

5.2.1 标准工时由质检员进行测算确定,并下发到加工工段各班组,各班组在对工时数据运用时必须按发放且有效的标准工时为计算依据。

5.2.2 在以下情况下,需对标准工时进行重新测评,修订标准工时定额:

1)当生产工艺条件发生变化或技术变更对生产作业有明显影响时,由经营组重新测评标准工时,必要时应予以修改。

2)其他客观条件导致标准工时不能反映实际工作绩效时,由经营组重新测评标准工时,必要时应予以修改。

3)各班组认为标准工时不能真正体现作业情况时,可向经营组申请重新测评。

5.2.3 急件加工工时

加工急件的工时,在标准工时的基础上增加系数,白天按标准工时的1.2倍核定工时,晚上按标准工时的1.5倍核定工时。

5.3 标准工时运用

5.3.1 标准产能计算依据:各工序的标准产能根据标准工时计算所得,其计算公式为:标准产能=每日工作时间/标准工时*标准人数。

5.3.2 作业人员效率管理:标准工时用于衡量各作业人员的作业效率,在正常作业状态下,当作业者的日产量低于标准工时计算的标准产能时,需分析原因,必要时须进行培训或对作业方法进行改善。

5.3.3 作业人员训练标准:当新进员工或换岗员工在正式上岗之前,其作业速度必须达到标准工时之要求,标准工时可作为员工转正或=正式上岗的考核指标之一。

5.3.4 生产计划管理:质检员依据标准工时核算标准产能,制定生产计划的产量定额。计划执行班组应根据标准产能进行生产,当实际产能低于标准产能而需通过加班完成时,不享受加班费。

6 加工质量管理

6.1 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指导书、分公司及厂部相关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技能素质。

6.2 作业时,正确使用刀具、量具,减小工件误差。

6.3 提质降耗,不产废品、次品,提高产品合格率。

6.4 积极完成分公司及厂部安排的各种临时性工作。

6.5 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6.6 质检人员做好产品每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工作,杜绝废、次品的出现。产品必须按图纸要求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6.7 要求作业人员在进行下一道工序交接前必须做到自检,下一道工序接件人员做到对交接件复检,成品入库专职质检员做到最后一道质量专检。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 工时管理考评

7.1 各工段的加工工时须由质检员开具加工单或厂领导开具任务说明书,签字认可,方为有效;无加工单或任务说明书的工时在工时统计时一律给予否决。7.2加工工段每周五统计本周加工完成情况并提供给质检员,要求所提供的数据准确、详实。如不按时统计上报,考核加工工段200元/次;如上报数据不实,一经查出考核加工工段500元/次。

7.3 质检员每周一通报上周加工完成情况及工时测算情况,并报经营组长审核。

如未按要求完成,考核质检员100元/次。

7.4 经营组长每周一进行工时审核后,报生产副厂长审批,审批完成将结果向加工工段通报。如未按要求完成,考核经营组长100元/次。

7.5 质检员负责每月底的工时统计、上报,经生产副厂长审批后,报绩效管理员处进行绩效工资的兑现。

7.6 加工件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用户投诉,按照《加工工段绩效目标责任书》和《经营组绩效目标责任书》中相关内容进行考核。

8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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