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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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时与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工时与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工时与工作时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依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实际情况,为规范员工工作时间,保护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工时管理第三条工时计算1.本企业的工时计算以周为单位,一周为40小时,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和超时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工作5天。

3.超时工作时间为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部分。

第四条工时登记1.每位员工需按规定的工作时间签到、签退,以确保工时的准确记录。

2.员工应依照规定的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

3.管理人员应监督员工的工时登记,并对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和处理。

第五条加班管理1.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情况,需经过主管领导批准。

2.员工每次加班不得超出2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出20小时。

3.加班工作的补助和休假布置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条调休管理1.需要补休的员工应提前与主管领导协商,申请调休。

2.调休应在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第七条外出考勤管理1.员工外出办公或外勤工作需要提前请假,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2.员工在外出时,需按规定的时间和住址进行考勤登记,确保工时的准确记录。

第三章工作时间管理第八条工作时间布置1.员工的工作时间布置由主管领导订立,依据工作需要合理调配。

2.工作时间包含上班时间和午休时间,具体布置由各部门负责人协调执行。

第九条休假管理1.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员工享有带薪年假、节假日假和其他特殊假期。

2.员工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休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条调休管理1.员工如需调休,应提前与主管领导协商,并依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调休。

2.调休应依照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意愿进行合理布置,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一条病假管理1.员工显现病情需请假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提出病假申请,并供应相关医疗证明。

2.病假时间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得超出规定的时间。

生产部工时管理制度

生产部工时管理制度

生产部工时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生产部员工的工时管理,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维护组织的稳定运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工时管理标准1.工时计算–员工的工时从进入工作岗位开始计算,结束时间为工作岗位离开时间。

–工时按实际出勤情况计算,包括正常上班时间、加班时间和请假时间。

–加班时间需要经主管单位批准,并记录在加班登记表中。

2.正常工作时间–生产部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

–实在上班时间由生产部主管依照实际生产需求进行布置,并通知相关员工。

3.加班管理–需要加班的员工应提前向主管单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加班时间应记录在加班登记表中,由员工和主管单位签字确认。

4.请假管理–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单位提出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需注明请假事由、请假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需请假时间超过3天,需供给认真请假理由和相关证明文件。

–请假期间需由员工和主管单位签署请假单,离开和归来时需进行登记。

5.缺勤管理–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工作的,将视为缺勤。

–缺勤超过3次,将按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6.值班管理–为确保生产部的正常运转,需要布置员工进行值班工作。

–值班表由主管单位提前编制,并在生产部内公示。

四、考核标准1.按时出勤–员工应依照工作时间要求按时上班,并正确打卡。

–迟到、早退、提前下班等行为将影响员工的绩效考核。

2.加班管理–合理加班并依照规定进行登记的员工将获得加班工资或调休机会。

–长期加班过多或频繁加班未经批准的员工将被视为绩效不佳。

3.请假管理–合理请假且经批准的员工将不影响绩效考核。

–频繁请假或未经批准请假的员工将被视为绩效不佳。

4.值班管理–值班期间依照工作布置完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将获得绩效嘉奖。

–值班期间因玩移动电话、打瞌睡等行为导致工作不能有效完成的员工将被视为绩效不佳。

5.缺勤管理–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工作的员工将视为绩效不佳。

标准工时管理规范

标准工时管理规范

标准工时管理规范标题:标准工时管理规范引言概述:标准工时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份,合理规范的标准工时管理可以提高员工生产效率,减少工时浪费,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标准工时管理的规范内容,匡助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工时管理制度。

一、明确标准工时的定义和范围1.1 确定标准工时的概念:标准工时是指在不超过法定工时的前提下,企业规定的员工应该完成工作的时间。

1.2 界定标准工时的范围:标准工时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加班工作时间和歇息时间等内容。

1.3 区分标准工时与法定工时:标准工时是企业内部规定的工作时间,而法定工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最高工作时间。

二、建立有效的标准工时管理制度2.1 制定明确的工时管理政策:企业应该明确规定标准工时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方法,确保工时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2 设立科学的工时计量系统:建立科学的工时计量系统,实现对员工工时的准确记录和监控。

2.3 建立健全的工时管理流程:建立健全的工时管理流程,包括工时统计、考勤核算、加班管理等环节,确保工时管理的规范执行。

三、加强员工工时管理意识3.1 培养员工工时管理意识:通过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工时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2 激励员工合理利用工时:通过奖惩机制和激励措施,引导员工合理利用工时,提高工作效率。

3.3 建立员工参预工时管理的机制:鼓励员工参预工时管理,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共同促进工时管理的规范化。

四、监督和评估标准工时管理效果4.1 设立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标准工时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2 进行工时管理效果评估:定期对标准工时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

4.3 不断完善工时管理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工时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工时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5.1 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员工工时不超过法定标准。

员工上班工时管理制度

员工上班工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上班工时管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特殊岗位及工作性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章工作时间安排第四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从上午8:30至下午17:30,午休时间1小时,具体休息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安排。

第五条员工每周工作5天,周六、周日休息。

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

第六条员工加班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第七条员工因工作需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进行调休。

调休时间不得超过原请假时间。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丧假等。

第三章工作时间记录与考勤第九条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员工需按时打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打卡,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时间,确保员工按照规定时间上班、下班。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统计员工考勤数据,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四章工作时间调整与补偿第十二条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需调整员工工作时间时,应提前与员工沟通,并征得员工同意。

第十三条调整工作时间后,公司应给予员工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员工未按时上班、下班,擅自离岗、迟到、早退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员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发布实施。

生产车间工时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工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车间工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车间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生产车间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标准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 午休时间:中午12:00至13:00。

-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六条特殊工种和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经公司批准后实行弹性工作时间。

第三章加班管理第七条因生产任务需要,经公司批准,员工可加班。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

第八条加班费计算:- 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按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

-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第九条员工加班应提前向班长或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十条加班记录应详细记录加班时间、加班原因、加班人员等,并由班长或主管签字确认。

第四章休息与休假第十一条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十二条员工年休假、病假、事假等休假事项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员工休假应提前向班长或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加强对生产车间工时管理的监督,确保本制度的执行。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执行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备注: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生产工时管理制度

生产工时管理制度

生产工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的生产工时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生产工时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及生产岗位的管理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工时制度1. 标准工时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标准工时为每周工作40小时,每日工作8小时。

加班工作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周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2. 休息制度(1)休息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休息日须有计划、有序地安排。

(2)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3)加班和调休: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安排员工加班,但需提前与员工沟通协商,加班时长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支付。

同时,加班后应及时安排调休。

3. 弹性工作制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可以采取弹性工作制,具体执行办法由企业与员工充分协商确定。

四、考勤管理1. 考勤要求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出勤,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缺勤。

2. 考勤方式采用电子考勤、人脸识别考勤等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员工须按时打卡并保持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3. 请假制度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请假擅自离岗者将按旷工处理。

五、加班管理1. 加班情况加班需由主管安排,并填写加班申请表,由员工及时填写加班表,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加班。

2.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平时加班工资为工资的1.5倍,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工资的3倍。

六、岗位轮岗根据生产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可进行岗位轮岗调整,工作不得超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范围。

七、异常情况1. 突发事件如遇到火灾、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员工需听从管理人员的命令,有序撤离或紧急处理,并积极配合。

2. 加班预警如遇到生产计划的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大量加班工作时,应提前向员工发出加班预警,充分尊重员工的休息权利,合理安排加班时间和调休。

企业工时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工时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工时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企业工时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各岗位均应执行工时管理制度。

第三章工作时间安排1. 标准工作时间公司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工作时间。

午休时间为12:00-13:30。

2. 弹性工作制公司允许部分员工根据个人工作特点安排弹性工作时间,但需保证每日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3. 加班工作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运转,员工如需加班工作,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工作。

且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章休息时间安排1. 节假日休息公司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息,并对需要上班的员工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2. 年假休息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假,具体休假安排及流程详见公司年假休假管理规定。

3. 病假休息员工如遇病假需在请假当日向公司人事部门提出病假申请,提交相关病假证明。

病假期间需按时报备病情及休假期限,病假期间工资发放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章加班管理1. 加班管理规定员工需向主管部门提前申请加班,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工作。

加班管理期间需遵守国家和公司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

2. 加班补贴对因公司业务需要而加班工作的员工,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加班补贴。

第六章值班管理1. 值班制度公司设有值班制度,保障24小时内值班人员在工作岗位上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

值班期间需严格遵守公司值班工作制度,值班期间如有超时工作单需向主管部门提前报备。

2. 值班补贴公司将对值班人员发放相应的值班补贴,具体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七章违规处理1. 违规行为员工违反工时管理制度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加班、迟到早退、拒绝值班等行为。

公司工时与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工时与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工时与休假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工时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员工以及临时工等。

第二条工时管理2.1 工作时间布置1.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时长为40小时。

2.具体工作时间布置由各部门主管依据工作需要订立,须与员工协商全都,并经过上级主管审批。

3.公司采用弹性工作制,员工可依据实际情况敏捷调整工作时间,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

4.每日工作时间布置如下:–上午工作时间:08:30 — 12:00–下午工作时间:13:30 — 18:002.2 加班管理1.公司鼓舞员工严格依照工作时间布置完成工作任务,减少加班情况的发生。

2.如确实需要加班,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得到批准。

3.加班时间依照实际加班情况计算,公司将视情况支出加班工资或供应相应的补休机会。

2.3 出勤管理1.员工需定时按点出勤,不得旷工、迟到、早退。

2.迟到、早退情况将依照以下规定处理:–迟到15分钟以内:口头警告。

–迟到15分钟以上:扣除相应工资。

–连续迟到超出3次:进行书面批判,扣除相应工资。

–早退情况同样适用以上处理措施。

第三条休假管理3.1 年假1.全部员工享有年假制度,具体年假天数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认真计算如下:–连续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三年:5天年假。

–连续工作满三年但不满五年:10天年假。

–连续工作满五年但不满十年:15天年假。

–连续工作满十年及以上:20天年假。

2.年假的使用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经过上级主管批准。

3.2 病假1.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备并提交相关证明料子。

2.病假天数的计算参照公司相关政策执行,待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执行。

3.3 事假1.员工因特殊事务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

2.事假的天数依据请假原因和实际情况确定,并经过上级主管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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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标准工时制定与管理,方便生产效率计算。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作业标准工时的测定、制定、修改等。

3 职责
精工部加工工艺科及生产部装配工艺科工艺人员负责标准工时的测定、制定、修改。

4 标准工时管理规定
4.1定义
4.1.1 标准工时
某一加工工序,在标准的作业条件下,中等熟练作业人员以正常之努力,完成一件工作的时间,称为标准工时,单位为分·人/件(或秒·人/件、小时·人/件)。

4.1.2 标准产量
某一加工工序,在标准的作业条件下,中等熟练人员以正常努力,在一个工作日内( 一般为8小时),可以加工完成的产品数量,称为标准产量,单位为件。

4.1.3 标准工时与标准产量的关系
标准产量(件)=每日工作时间(分)×80% 标准工时(分/件)
4.2 标准工时的测算方法
4.2.1 作业时间测算
4.2.1.1新产品小批试制时,精工部加工工艺科及生产部装配工艺科工艺人员按作业指导书工序要求持秒表在作业现场对每一工序作业时间进行实际测算。

4.2.1.2 应选择生产较为顺畅时进行测算,并连续测试10个以内的周期时间。

4.2.1.3周期时间系指作业人员从取料开始到下一次取料的总时间。

4.2.1.4工序实测时间=测试总时间/测试周期数。

4.3 标准工时管理
4.3.1标准工时制定与作用
4.3.1.1精工部加工工艺科及生产部装配工艺科测标准工时,并填入作业指导书及工序卡片,分发相关部门。

4.3.1.2如系流水作业,精工部加工工艺科及生产部装配工艺科测定每个工作站标准工时后,应利用工业工程、平衡手法,对每个工作站工作内容、人数进行平衡分析,必要时应对工艺流程作调整,以利生产线平衡。

4.3.1.3流水作业标准产量以该流水线瓶颈站位标准产量为准,即各工作各标准产量最低的一站。

4.3.1.4生产部依据标准工时制定生产计划中产量定额。

4.3.1.5精工部及生产部依据标准工时进行效率管理等作业。

4.3.1.6财务部依标准工时制订标准成本制造费率等作业。

4.3.1.7市场科依据标准式时评估接单量等作业。

4.3.2 标准工时修改
4.3.2.1 产品正式导入量产后,生产趋于稳定时(一般为批量生产3批以上),机部技术科及生产部装配
工艺科工艺人员应再次测评标准工时,必要时应予修改,并发出变更通知。

4.3.2.2当生产工艺条件发生变化或技术变更对生产作业有明显影响时,精工部加工艺科及生产部装配工艺科应重新测评标准工时,必要时应予修改,并发出变更通知。

4.3.2.3其他客观条件导致标准工时不能反映实际工作绩效时,精工部加工工艺科及生产部装配工艺科应重新测评标准工时,必要时应予修改,并发出变更通知。

4.3.2.4各部门认为工时不能具真实体现作业状况时,可向精工部加工工艺科及生产部装配工艺科申请重新评定。

5 相关记录
6 相关文件
无。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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