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河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注:河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注意事项见后页。

河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注意事项

一、验收材料要求

(一)科技支撑项目验收材料

1、河北省科技支撑项目验收材料封面;

2、目录(请严格按目录顺序排放材料);

3、验收申请表(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有“河北省科技厅”水印);

4、项目验收大纲;

5、项目任务合同书;

6、项目工作总结;

7、项目技术报告;

8、项目经费决算报告(自筹经费不需要;科技厅拨款50万元及以上项目还需经费审计报告);

9、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10、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11、验收函审表5份(函审表中的专家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12、项目验收证书(归口管理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有“河北省科技厅”水印。网上填写验收证书时,

需填写“验收意见页”中的专家组长意见,验收意见页原件(带专家组长本人签字)附在带水印的“验收意见页”后一起装订)。

注:科技计划管理平台中填写验收申请表时,验收申请表的附件需要上传上述的4-10项内容。

(二)软科学项目验收材料

1、河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封面;

2、目录(请严格按目录顺序排放材料);

3、项目验收申请表(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有“河北省科技厅”水印);

4、项目任务合同书(原件,有盖红章)、项目申请书;

5、项目工作报告(主要介绍承担单位是如何完成软科学项目的,如在研究过程中用采用什么工作方式,用什

么样的研究方法,进行了哪些调查研究,发表了哪些文章等);

6、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是验收材料中最主要材料,是项目所做工作的最终体现,一般应包括课题研究背

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现状分析、祥细研究内容、对策和建议等,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7、研究报告摘要一(是项目主要内容摘要,介绍项目的研究成果,创新点,应用前景等,不少于5000字);

8、研究报告摘要二(用于研究成果检索,不多于1000字);

9、调查报告(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调研所形成的报告);

10、项目经费决算(表)报告(可在科研院网站“下载专区”内下载,有专项经费资助的项目必须填写,自筹

经费项目不需填写);

11、一篇以上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或河北日报发表的文章(包括期刊封面、目录页和正文。河北日报发

表的文章刊登时要注明“河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取得具有重大决策咨询作用的软科学研究成果一项以上,成果得到省级领导或设区市党委政府、省直部门主要领导批示(或核心内容在其制定政策文件时被采纳应用)。

12、验收函审表5份(函审表中的专家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13、项目验收证书(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有“河北省科技厅”水印。网上填

写验收证书时,需填写“验收意见页”中的专家组长意见,验收意见页原件(带专家组长本人签字)附在带水印的“验收意见页”后一起装订);

注:科技计划管理平台中填写验收申请表时,验收申请表的附件需要上传上述的4-11项内容。

二、验收专家

高新技术处、社发处项目:验收专家由5名以上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外单位人员组成,其中5名验收专家必须来自不同的单位。有资助经费的项目,须有1名财务方面的专家;自筹经费项目,可以不必须要有财务方面的验收专家。

其他处室项目:验收专家由5名以上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关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外单位人员组成,其中副高级职称人数不超过2名,相同单位的专家人数不得超过2名。有资助经费的项目,须有1名财务方面的专家;自筹经费项目,可以不必须要有财务方面的验收专家。

函审验收时,每位专家都需审阅验收资料,并填写“验收函审表”。其中作为函审组组长的专家,除填写函审表外,还需负责汇总其他专家的函审意见,形成最后的验收意见,填写验收证书中“验收意见页”的专家组长意见中。会议验收时,采用会议答辩的方式,专家需在“验收专家名单”上签字,验收组长还需在验收证书中“验收意见页”签字。

三、验收材料纸件盖章

1、学校盖章(承担单位盖章)

有经费的项目先到计划财务处办理“经费决算表”的财务盖章;项目负责人整理好验收材料一式3份(验收证书可依据项目组成员的需要单另打印多份),到科学技术研究院1001理工项目办公室办理验收材料盖章事宜。材料

中具体盖章位置如下:

(1)验收材料封面:燕大公章;项目验收申请表:封面-燕大公章;项目承担单位意见页-主管校长名章、燕大公章;项目验收安排页-燕大公章;

(2)项目验收大纲:承担单位处-燕大公章;

(3)项目验收证书:封面-燕大公章;项目承担单位意见页-主管校长名章、燕大公章;

(4)项目验收函审表:5份的封面-燕大公章;

(5)经费决算报告:燕大公章(自筹经费项目没有经费决算表);

办理完学校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带验收材料到归口部门盖章。

2、归口部门盖章

我校的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河北省教育厅。项目负责人持验收材料,到省教育厅(石家庄中山西路449号)科技处821室办理归口单位盖章手续。

办理完归口部门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带验收材料到科技厅相关科室盖章。

3、科技厅盖章、归档

科技支撑类项目:项目负责人持验收材料先到省科技厅(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相应科室审核材料,盖“项目主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名章,再到计划财务处盖“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用章”。返还一份验收材料至相应科室存档。

软科学类项目:项目负责人持验收材料到省科技厅(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政策法规处审核材料,盖“项目主管处室、单位负责人”名章,再到计划财务处盖“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用章”。返还一份验收材料至政策法规处存档。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指南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指南 XXX科学技术局 XXX年XX月 目录 一、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依据和目的 二、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程序 三、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资料要求 四、XXX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会议程 五、附件项目验收申请资料模板 一、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依据和目的 (一)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依据:《XXX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XXX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XXX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等。 (二)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目的: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科技计划项目指标完成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达到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二、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程序

(一)项目验收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先将完整材料报送一份到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审查。 (二)经审查通过后,相关业务处室再通知验收申请单位将材料报送服务机构(XX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XXXXXX号;联系人:XX;电话:XXXXX)统一受理(附电子版)。验收申请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平装或胶装装订;软科学研究计划一式五份;其他计划类别项目一式七份;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一式九份。(三)服务机构接到项目验收材料后,与市科技局项目验收主持处室、参加处室对接,协调落实验收时间、地点等,安排集中验收。(四)主持处室在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遴选验收专家;服务机构负责通知参会的验收专家和项目申请验收单位。 (五)通过验收的项目,验收申请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市科技局办理验收手续。二次验收未通过或其他原因须终止的项目,项目单位与主管处室应及时办理项目终止手续。 业务处室负责填写项目尾款《拨款通知书》,XX年以前下达的项目,通过XXX科技局网站下载《拨款通知书》进行填写;XX年及以后下达的项目通过科技局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合成打印。 三、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资料要求 (一)《XXX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要求按照标准格式打印。XX 年以前下达的项目,项目单位通过XXX科技局网站下载《XXX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进行填写;XX年及以后下达的项目通过科技局项目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打印。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相关规定及说明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相关规定及说明 一、项目在实施期限到达后或提前完成计划合同任务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批复后组织验收。 二、一般项目的验收由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具体组织工作,市科技局参与,重点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验收。 三、申请项目验收必须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科技局下达的计划文件和项目合同书; 3.项目实施工作报告(描述项目总体实施情况); 4.项目实施技术报告(描述项目技术方案、项目主要创新内容等的实现过程及结果); 5.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 6.项目经费决算表 四、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文本规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指标为基本依据,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1.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技术指标。主要证明材料: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软件评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产品实物或图片等。注意对照合同规定的指标和内容,不能缺项。 经济指标。主要证明材料: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产品订货合同、企业财务报表、销售发票等。注意应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新增产值、新增利税、创汇额等加以说明。 2.知识产权情况及成果。主要证明材料:专利授权证书,受理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植物新品种证书,集成电路布线图、论文等。 3.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主要证明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主要的财务开支凭证。应含项目计划总经费(自筹及科技拨款),

实际到位情况,实际支出情况,科技拨款到位及使用情况。各项经费开支数量、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有比较大的差异需说明原因。 召开验收会议时,以上内容以做成PPT形式进行汇报。 五、项目验收组织单位在组织验收时,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邀请相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 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合格、基本合格作为通过验收。验收结论在项目数据库中记录在案,作为以后项目立项审查的重要依据。 六、全面完成合同任务的为合格,基本完成合同任务的为基本合格,没有完成合同任务的为不合格。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验收不合格: 1.合同规定的主要任务没有完成; 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结果无科学或实用价值; 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4.擅自修改合同考核指标内容; 5.超过原定计划合同一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且事先未作延期申请。 七、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在一年内经整改完善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仍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受理项目负责人(主要承担单位)在以后两年内申报市级项目。 八、项目执行及验收情况与项目申报相联系。 对项目执行良好、验收合格,项目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承担单位,优先考虑其今后年度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申报和承担。

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 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研究内容按期完成目标,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程序之一,是对项目是否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目标、经费是否合理规范使用的考核与评价。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在计划任务目标完成后,应按本办法申请组织验收。 第三条项目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 第四条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分为重大项目验收、重点项目验收、一般项目验收三种类型,采用不同的组织管理方式,由省科技厅组织

或委托设区市(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以下简称“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实施。项目类别通过年度计划的下达予以界定。 重大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单位)组织实施;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单位)组织实施,或委托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实施。 第六条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函审验收和书面审核验收三种方式。 会议验收:指由验收专家组成员采用会议方式,通过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提问质询,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收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函审验收:指通过网络或通信审阅验收资料,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各专家的意见,形成验收意见。 书面审核验收:指由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单位)审核验收材料,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员或实地核查,判断其是否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形成验收意见。 第七条重大、重点项目原则上采用会议验收方式进行验收。涉密项目不能采取函审验收方式验收;非涉密一般项目可以申请会议验收、函审验收或书面审核验收。 第八条除书面审核验收的项目外,项目验收均应成立验收专家组,由相关技术、经济、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验收专家原则上由省科技厅在省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冀科资函〔2021〕3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 正文: ----------------------------------------------------------------------------------------------------------------------------------------------------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等文件精神,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2日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一、验收范围 省级科技计划中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及其他按照科技计划规定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项目平台”)管理的各类项目。 二、验收时限 (一)提前验收:在项目执行期内,已全面完成任务书约定的各项指标,可申请提前验收。 (二)按期验收:在任务书规定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在执行期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程序(完成验收程序是指省科技厅完成最终的验收证书审核)。

(三)逾期验收或不验收:在执行期结束后6个月内,未完成验收证书审核的,将记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按照科研诚信管理规定进行惩戒。 三、验收程序及验收形式 (一)在线提交项目科技报告(部分指定的专项需要提交科技报告,专项类型见附件1,科技报告撰写规范见附件2) 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申报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项目平台,在线呈交科技报告,由河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验收申请。 (二)在线填写验收申请书 1.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项目负责人登录项目平台后,点击“验收管理”—“验收申请填报”,在线填写项目验收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验收申请表样式见附件3) 2.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登录项目平台后,点击“验收管理”—“验收申请审核”,在线审核验收申请信息,审核通过的验收申请推送到归口管理部门。 3.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用户登录项目平台后,点击“验收管理”—“验收申请审核”,在线审核验收申请,审核通过的验收申请推送到省科技厅。 4.省科技厅在线批复验收申请。省科技厅项目主管处室(单位)负责批复项目验收申请,批复内容包括是否同意验收、验收主持部门、拟验收时间、验收方式、验收专家等。批复后生成验收编号。 填写验收申请注意事项: (1)所需材料 ①项目验收大纲;(验收大纲样式见附件4、附件5) ②项目任务书(盖章版,包括相关合作协议)、“变更备案表”或“变更核准表”; ③项目验收自评价报告;(验收自评价报告样式见附件6) ④科技报告; ⑤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决算表(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以下的项目)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及资金使用明细;(项目资金决算表样式见附件7) ⑥项目验收所需的其他材料: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情况,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取得、使用、管理、保护等情况,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研制完成情况;与项目任务相关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与项目成果有关的科研数据、技术资料等;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与项目任务相关的论文或专著;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2)验收形式

科技项目验收方案

科技项目验收方案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说明科技项目的验收方案。科技项目的验收是指在项目开发完成后,经过一系列测试、评估和审查,确认项目已经满足所有要求、目标和标准,并可以交付给最终用户使用。本方案将涵盖验收目标、验收流程、验收标准以及验收文件等内容,以确保科技项目的顺利验收和交付。 2. 验收目标 科技项目的验收目标是确认项目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和要求,并且可以正常工作,满足用户的需求。具体的验收目标如下: •确认项目的功能和性能是否符合用户需求和约定的标准。 •验证项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确保可以在预期的条件下正常运行。 •检查项目的安全性和可维护性,包括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等方面。 •验证项目的文档和培训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验收流程 科技项目的验收流程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3.1 项目准备 在项目准备阶段,需明确项目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以及验收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责。项目管理团队应组织会议,明确验收目标、流程和标准,并准备相应的验收材料。 3.2 项目演示 项目演示是验收的关键环节之一。项目团队应根据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项 目的演示和演示材料的展示。验收委员会将验证项目的功能和性能是否满足要求,同时提出问题、建议和改进建议。 3.3 项目评估 项目评估是验收工作的重要环节。验收委员会将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包括项 目的技术、管理、质量等方面。评估结果将作为最终决策的依据,确定是否通过验收,并提供相应的改进建议。

3.4 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是对整个验收流程的总结和汇报。项目管理团队应根据验收委员会的 评估结果,编写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的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内容。验收报告将提交给相关部门和项目发起人。 4.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是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判断的依据。科技项目的验收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功能性标准:项目的功能是否完整、准确、可靠,是否满足用户需求。 •性能标准:项目的性能是否稳定、高效,是否能够承受预期的负载和压力。 •安全性标准:项目的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是否能够保护用户的数据和隐私。 •可维护性标准:项目的可维护性是否良好,是否容易进行维护和升级。 •文档和培训材料标准:项目的文档和培训材料是否完整、准确,能否帮助用户理解和使用项目。 5. 验收文件 验收文件是对项目进行记录和归档的文档。科技项目的验收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验收报告:对项目验收结果的总结和汇报。 •用户需求和规格说明书:包括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等文档。 •技术文档:包括项目设计、实现和测试等方面的文档。 •培训材料:包括用户培训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文档。 •项目演示和演示材料:包括项目演示的记录和演示材料的归档。 6. 总结 科技项目的验收是确保项目顺利交付的重要环节。本文档介绍了科技项目验收 的目标、流程、标准以及验收文件等内容。只有严格按照验收方案进行验收,才能保证项目的质量和用户的满意度。

科技项目验收流程

科技项目验收流程 科技项目验收流程 一、前期准备 1.1 确定项目验收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组建一个专门的验收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 专家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专家、财务专家等,并确定各自的职责。 1.2 制定验收计划和方案 制定科技项目验收计划和方案,明确验收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等。同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评审标准和评分细则。 1.3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科技项目验收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相关 人员参加。

二、现场检查与材料审查 2.1 现场检查 在现场检查中,应对科技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主 要包括对设备设施、试剂药品等物品的检查;对数据资料的核实;对 实验室环境、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 2.2 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是指对科技项目完成情况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研 究报告、论文发表情况、专利申请情况等。 三、技术评估 3.1 技术评估的主要内容 技术评估是对科技项目的技术水平进行评价。主要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同时,还需要对项目的实施过程 和结果进行评价。 3.2 技术评估的方法

技术评估可以采用问卷调查、专家访谈等方式进行。同时,也可以邀 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估。 四、财务审计 4.1 财务审计的目的 财务审计是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以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4.2 财务审计的方法 财务审计可以采用查阅账簿、发票等方式进行。同时,也可以邀请会 计师事务所或者财务专家组成小组进行现场审核。 五、验收报告及结论 5.1 验收报告编写 验收委员会应根据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查情况,编写验收报告。报告应 包括科技项目完成情况、技术水平、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并根据实 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河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河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注:河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注意事项见后页。

河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注意事项 一、验收材料要求 (一)科技支撑项目验收材料 1、河北省科技支撑项目验收材料封面; 2、目录(请严格按目录顺序排放材料); 3、验收申请表(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有“河北省科技厅”水印); 4、项目验收大纲; 5、项目任务合同书; 6、项目工作总结; 7、项目技术报告; 8、项目经费决算报告(自筹经费不需要;科技厅拨款50万元及以上项目还需经费审计报告); 9、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10、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 11、验收函审表5份(函审表中的专家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完全一致); 12、项目验收证书(归口管理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有“河北省科技厅”水印。网上填写验收证书时, 需填写“验收意见页”中的专家组长意见,验收意见页原件(带专家组长本人签字)附在带水印的“验收意见页”后一起装订)。 注:科技计划管理平台中填写验收申请表时,验收申请表的附件需要上传上述的4-10项内容。 (二)软科学项目验收材料 1、河北省软科学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封面; 2、目录(请严格按目录顺序排放材料); 3、项目验收申请表(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打印,有“河北省科技厅”水印); 4、项目任务合同书(原件,有盖红章)、项目申请书; 5、项目工作报告(主要介绍承担单位是如何完成软科学项目的,如在研究过程中用采用什么工作方式,用什 么样的研究方法,进行了哪些调查研究,发表了哪些文章等); 6、项目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是验收材料中最主要材料,是项目所做工作的最终体现,一般应包括课题研究背

河北省软科学项目验收流程

河北省软科学项目验收流程 引言 软科学是相对于自然科学而言的,是一种从社会经验、社会行为、社会现象等 领域出发的研究方法,它具有重视实证研究,依据社会实际问题,发挥多学科、交叉学科的优势,以解决社会实践问题为目标的特点。 河北省积极支持软科学项目的开展,加强对软科学项目的评估验收,确保软科 学研究顺利推进。本文将介绍河北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流程。 验收流程 项目准备阶段 1.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通过河北科技厅网站递交项目申报书,申请立 项。 2.立项审批。科技厅审核项目申报书,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立项,并签 订立项合同。 3.立项公示。科技厅公示已立项的软科学项目,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阶段 1.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按照行动计划,进行研究实施。 2.进度汇报。项目负责人每年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年度报告和研究报告, 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答辩。 3.中期检查。科技厅按照工作计划进行中期检查,对项目进展进行评估。 验收阶段 1.验收申请。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申请,要求进行项目验收。 2.验收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 软件等。 3.验收组成立。科技厅组织验收组,由评估专家组成。 4.现场评审。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审,对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等进 行综合评估。 5.全程记录。验收组对现场评审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形成验收报告。 6.验收评估。验收组将验收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形成验收意见。 7.验收决定。科技厅根据验收意见,作出验收决定。 8.奖励处理。验收合格的项目,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资助。

组成角色 1.申报单位。申请开展软科学研究的科研机构或高校,提出项目申请。 2.项目负责人。由申报单位确定,负责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3.验收组。由科技厅牵头,组成评估专家及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 评审和综合评估。 4.专家。验收组成员之一,负责对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5.科技厅。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软科学项目的验收工作。 6.验收对象。软科学项目的研究成果及项目申报单位。 河北省软科学项目的验收流程严格、完善,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了解和掌握河北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流程,能够更好地推进河北省软科学研究工作,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河北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验收大纲

附件3 河北省科技支撑方案工程验收大纲 〔会议验收用〕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承担单元: 四、工程起止时间: 五、验收依据: □工程任务合同书 □其它 六、验收组织: □省科技厅组织并主持 □省科技厅组织委托主持。 由组织验收单元聘请名同行专家组成验收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名。 七、验收内容: 1、技术资料是否完整、尺度。 2、是否完成工程任务合同书要求。 3、经费是否到位以及使用是否合理尺度情况

4、对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常识产权的形成情况、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步队建设情况、组织办理情况做出评价。 5、提出存在问题和改进定见。 八、验收程序: 1、宣读验收大纲。 2、颁布颁发验收专家组名单。 3、由验收组长主持,听取工程陈述请示:(1)工作陈述;(2)、技术陈述;(3)、工程经费决算陈述或经费审计陈述;(4)、检测(测产)陈述;(5)、用户定见,有关部分和单元采纳定见;(6)其它文件(说明)。 4、考察出产现场、不雅看演示,或现场测试(计算机软件等需要进行测试的工程)。 5、验收组质疑,主研人辩说。 6、主研人回避,验收组对工程进行评议,形成验收定见和结论。 7、验收专家签字。 8、验收会结束。 九、提供验收资料: 1、河北省科技支撑方案工程验收大纲; 2、工程任务合同书; 3、工程工作总结; 4、工程技术陈述; 5、工程经费决算陈述或经费审计陈述;

6、与工程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常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7、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罗技术检测陈述、用户陈述等。 8、经省科技厅批复同意调整工程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定见。 9、河北省科技方案工程验收证书〔工程承担单元需要填写局部〕。

邯郸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邯郸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试行) 为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推进科技计划项目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按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验收组织 第一条市科技局作为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全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由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归口管理部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条项目归口管理单位负责跟踪掌握项目到期和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指导督促承担单位提出结题申请,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归口市科技局管理的项目由市科技局项目主管处室负责审查,履行归口管理职责。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验收的责任主体,负责按本办法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第三条凡列入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的项目,以及自筹计划项目,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均需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验收。 第四条项目验收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以及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形式 第五条项目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函审验收两种基本方式。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可以采取第三方机构评价、用户测评、书面审核等方式,依据项目合同书组织验收。 第六条重点项目(经费20万以上)采取会议验收方式,由市科技局项目主管处室组织实施,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配合;其他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采用会议验收或函审验收方式,自筹计划项目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验收方式,由市科技局项目主管处室组织实施或委托归口管理部门实施。 第七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可按计划类别和所属技术领域,分批集中组织验收,以提高项目验收工作效率。 第三章验收时间 第八条项目验收工作一般应在合同任务完成后的3个月内进行,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计划任务,逾期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通过归口管理部门向市科技局提出延期申请(见附件1),说明延期的理由,经市科技局批准后方可延期。一个项目一般允许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提前完成的项目可提前验收。 第九条项目在执行期内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指标、执行期限、经费、人员等内容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时,须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提出变更申请(见附件2),已过执行期的项目不再受理变更申请。 第十条主研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不可抗拒因素

科技厅高新处项目结题验收要求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模板】

科技厅高新处项目结题验收要求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一、指导思想:项目验收要从重财务、轻技术向财务、技术并重转变 二、项目验收流程 1、项目到期前1个月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验收申请表 2、验收申请表交归口部门(省科技厅)盖章 3、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填写验收报告 4、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网上推荐 5、项目归口部门网上推荐 6、提交结题材料 7、结题验收会 8、登录项目管理平台上传验收会上的材料的扫描件,并网上提交 9、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验收会材料 10、科技厅审核验收会材料 11、科技厅给出验收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三、项目验收具体要求 1、项目验收分为技术验收、财务验收,由专家组打分并提出验收意见,70分为合格。技术 验收、财务验收均为70分以上才为项目验收合格。 2、验收材料 ⑴验收申请表(归口部门已盖章) ⑵项目任务书原件或者复印件(科技厅已盖章) ⑶验收报告(网上填写后不要提交,只需保存,保存后打印处的纸质版验收报告) ⑷相关附件(包括以下材料) ①工作总结报告(项目完成总体情况) ②技术总结报告(技术研究进展、成果) ③任务完成情况(对照任务书逐项列出:哪些完成了、哪些部分完成、哪些未完成、 哪些没做,说明原因。)

④项目相关证明支撑材料:包括项目执行期间专利的申请或授权证书、用户使用报告、 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发表论文情况、涉及技术水平评价的需提供查新报告、经济指标附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等。(注:专利、论文须是项目组人员的) ⑤财务验收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项目负责人编制,详细说明各项经费 的使用情况) ⑥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若有设备费);专项经费单笔支 出10000元(含)以上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全部支出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劳务费标准:本、硕学生800元/月,博学生1200元/月,其他人员2017年以前1200元/月,2017年以后按当地收入标准) ⑦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需提供与合作单位签定的研究协议书和经费使用明细账、 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⑧项目单位权限范围内预算调整内部审批文件 ⑨针对中期检查、专项审计和巡视检查等管理环节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 料 ⑩专项经费100万元(含)以上项目财务验收,项目承担单位须在科技厅认定的30家具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任选一家完成财务审计工作,并由事务所提供经备案后的审计报告 注:以上⑤到⑨里的材料需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项目验收不合格情况 ⑴验收材料(含附件)造假 ⑵支撑计划(GZ):关键核心技术指标未完成 ⑶成果转化(GC):累计销售收入不足任务书指标50% ⑷经费支出未建专账(国拨、自筹分别建账) 注:以前未建专账的项目可以补建,不存在不能建、不会建的情况。 4、项目验收支撑材料要求

XX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办法

XX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办法 XX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习惯全市科学技术进展的需要,促进科技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效率与科技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与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计划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与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与落实科学进展观,以加强技术创新,进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线,突出重点,加强集成,重点解决我市经济、社会进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为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进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第三条科技计划管理遵循诚实申请、公开受理、科学管理、择优扶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科技计划工作的要紧任务是。编制全市科学技术进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并检查、监督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完成的计划项目组织审查、验收等。 第五条科技计划包含。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 第二章计划编制 第六条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与较强市场竞争力,能够

发挥科技与资源优势,增强经济社会进展后劲。 (二)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达到国内或者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三)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技术、装备与资金条件及良好信誉度。 第七条科技计划编制程序: (一)市科技局每年公布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申报项目原则、扶持领域,确定项目申报时间、渠道、方式等。 (二)县区科技局及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项目申报应提供下列材料: 1、项目开题报告书(根据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规定的提纲编写)。 2、有关附件(与项目申请书有关的证明材料,包含技术检测报告、检索查新报告、专利证明、技术合作合同、环保证明等)。 (三)各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在申报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市科技局。 (四)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并邀请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监督。关于招标项目,按照《XX市科技计划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专家评审意见应对项目给出建议立项、暂缓立项或者不立项的明确结论,并交市科技局审核。对评审结论“暂缓立项”的项目,申请者应对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然后将修改完善后的材料送市科技局进行复审。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 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0.09.21 •【字号】冀科政规〔2020〕1号 •【施行日期】2020.09.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 理办法》的通知 冀科政规〔2020〕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21日附件 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河北省省级软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软科学项目)管理,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目标和绩效为导向、符合软科学研究规律的项目管理机制,提高软科学研究水平和决策服务能力,促进软科学项目管理公平、科学、高效,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科学项目主要运用决策理论、系统方法和现代技术,研究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规律,突出战略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实地调查、实证案例和统计分析,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为决策部门科技改革创新、战略规划、政策选择、组织管理、论证评估等提供科学依据、对策建议和咨询服务。 第三条软科学项目主要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智库项目和试点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根据全省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需求,由省科技厅在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研究方向和内容的项目。面上项目是指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涉及科技创新的重要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研究方向,自主提出研究内容的项目。智库项目是指具有稳定研究方向、人才结构合理、较强研究实力的科技创新智库承担的项目。试点项目是指重点开展科技政策实证研究、先行先试,能够形成相关制度、案例示范的项目。 第四条软科学项目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监督管理及科研诚信管理按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 第五条省科技厅根据全省创新发展重要部署,征集科技创新决策服务需求,编制河北省省级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确定年度支持重点和研究方向,向社会公开

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与立项项目验收

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与立项项目验收 科技专项资金是指为支持某一领域科技研究的特定项目而设立的专门基金。在我国,科技专项资金由政府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和分配,用于支持国家重点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创新计划和其他重要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是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的重要环节,其验收则是项目最终的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本文将围绕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与立项项目验收展开讨论,并对其深度和广度进行全面评估。 一、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 1.1 申报主题的重要性 在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过程中,首先要确定项目的主题。项目的主题应该紧扣国家和行业的科技需求,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主题选择,才能引起专家和评审委员的关注,从而获得资金支持。 1.2 申报材料的准备 在申报科技专项资金项目时,申请单位需要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包括研究方案、预期成果、项目预算、团队成员的简历等。其中,研究方案是最为重要的部分,应该明确阐述项目的研究目标、技术路线、研究内容和解决方案等。 1.3 申报流程的严谨性

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流程一般分为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邮寄两个阶段。申请单位需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格、提交相关申报 材料,并按时完成申报流程。只有严谨完成申报流程,才有可能获得 资金支持。 二、立项项目验收 2.1 立项项目的实施 科技专项资金项目通过申报后,经过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审批,才能 正式立项。立项后,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方案和预期成果,组织项 目团队进行研究工作。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需要按照立项合同和管 理办法进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2 项目验收的重要性 项目验收是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的最终评价和审查环节,其结果直接关 系到项目的成败。项目验收是通过对项目整体进展、实验研究成果、 创新成果、经费使用情况、成果转化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来 检验项目是否符合立项要求和预期目标。 2.3 验收标准的严格性 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的验收标准是由主管部门和专家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严格性。项目负责人要充分了解验收标准,确保 项目研究工作符合相关要求。项目团队成员要积极配合,配合验收人 员进行相关材料的准备和项目成果的汇报。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课题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课题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正文: ----------------------------------------------------------------------------------------------------------------------------------------------------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科技计划课题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2009年9月2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课题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计划课题按期完成,提高科技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有关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科技局科技计划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题验收是科技计划课题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程序之一,是对课题是否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目标、经费使用是否合理规范的考核与评价。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课题在完成计划任务目标后,应按本办法申请验收。 第三条课题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 第四条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课题的验收工作。 第五条课题验收分为重大、重点课题验收和一般课题验收两种类型,按照课题类型可采用不同的验收方式,由市科技局组织或委托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以下简称“课题主管单位”)实施。 重大、重点课题由市科技局课题主管业务处(单位)组织验收;一般课题由市科技局课题主管业务处

(单位)组织验收,或委托课题主管单位组织验收。 第六条课题验收方式分为会议验收、函审验收和书面审核验收三种方式。 会议验收:指由验收专家组成员采用会议方式,通过听取课题情况介绍、提问质询,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收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 函审验收:指通过网络或通信审阅验收材料,由验收专家组组长负责,综合各专家的意见,形成验收意见。 书面审核验收:指由市科技局课题主管业务处(单位)审核验收材料,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员或实地核查,判断其是否完成任务合同约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形成验收意见。 第七条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采用会议验收方式进行验收。涉密课题不能采取函审验收方式验收;非涉密一般课题可以申请会议验收、函审验收或书面审核验收。 第八条除书面审核验收的课题外,课题验收均应成立验收专家组,由相关技术、经济、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第九条课题验收实行回避制度。课题依托单位、参加单位及其他与课题依托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第三章验收时间、程序与内容 第十条课题应当在任务合同书约定完成日期后半年内完成验收。 如不能按期验收,课题依托单位应通过课题主管单位向市科技局提出延迟验收申请报告,延期验收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完成日期后1年。 课题在实施过程中,受市场及技术等原因的影响需要进行调整的,按市科技局批准调整后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进行验收。 经市科技局批准终止的课题,不再进行验收,结余的财政经费按相关规定退回。 第十一条课题验收的基本程序: 1、课题申请验收前,首先要根据课题任务合同书的约定,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或审计,审查或审计合格后方可进行验收。对于经费审查或审计存在问题的课题,限期改正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 2、课题依托单位提交课题验收材料。课题完成后,课题依托单位填写《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课题验收申请表》,并向课题主管单位提交《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课题验收申请表》、《课题经费使用审查报告》或《课题经费审计报告》及其他验收材料; 3、经课题主管单位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后,将《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课题验收申请表》、《课题经费使用审查报告》或《课题经费审计报告》及其他验收材料报送市科技局课题主管业务处(单位)审核; 4、市科技局课题主管业务处(单位)对《石家庄市科技计划课题验收申请表》、《课题经费使用审查报

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河北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科研管理若干政策措施》(冀政字〔2019〕4号)、《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冀科资〔2018〕36号)等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措施,保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公正、科学、高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是为更好发挥政府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发展战略需要,由省级财政资金资助,旨在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创新型河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主要包括:基础研究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等五类。 第三条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原则上按照“专项—项目”两个层级设置和管理,不同类计划,根据支持对象特点和资金用途可相应调整。专项是科技计划组织的载体,专项设置以目标为导向,聚焦科技创新的重大任务、重大需求,注重全链条设计和组织实施;项目是专项实施的基本单元,按照专项总体部署和要求完成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任务,服务于专项目标。 本办法适用于基础研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三类科技计划的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引导和创新能力提升两类科技计划中,按照“专项—项目”两个层级设置,以项目为基本单元管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项目管理要以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创新科技资源配置方式为主线,坚持科学规范、职责清晰、公正透明、监管有力、绩效导向

的原则,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完善以诚信自律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实现从科研管理到创新服务的转变。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项目组织管理的主体包括省科技厅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组织实施的主体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含法定代表人,下同)和项目负责人。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及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简称专业机构)参与项目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编制实施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 (二)组织制订有关计划项目管理的规定和规范; (三)组织编制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和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确定年度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 (四)负责项目立项、调整、终止和撤销,协调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统计、档案管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六)实施科技报告制度,建立项目成果库; (七)统筹科技计划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监督检查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 第七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的科技管理部门,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和经省科技厅批准的其他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审查和推荐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 (二)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科研诚信管理;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基金资助项目)的验收管理工作,根据《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结合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核准立项,接受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资助的项目,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主管基金资助项目的验收工作。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负责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基金资助项目验收采用会议验收与自主验收方式。 项目专项经费1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会议验收,由基金办审核验收专家组成员,组织或者委托基金资助项目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主持召开验收会议,对申请验收的基金资助项目进行验收。 项目专项经费1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申请自主主持验收。即验收申请审核通过后,承担单位自行确定时间、地点,自行主持验收会议或以其他形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出具验收意见报基金办审核。

第六条验收专家组由相关技术、财务、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人员结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每组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项目专项资金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至少1名财务专家),技术方面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项目承担单位、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及其他与项目利益相关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项目验收专家如与被验收项目存在利益关系,应主动向主持验收单位提出回避申请。来自同一单位的专家一般不超过2人。 第三章验收申请 第七条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规定的项目执行期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办提交验收申请材料。项目负责人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可提前提出验收申请。 第八条验收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金资助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基金资助项目自评价报告; (三)项目科技报告; (四)由项目依托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项目资金决算表(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以下的项目)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告(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五)与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有关的数据、图片、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证书、成果转化情况、会议交流情况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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