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窜货典型案例处理通报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温事业部销售管理中心文

蒙牛常温销字〔2018〕20号

2018年9月窜货典型案例处理通报

一、上海分销商“上海金歌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伟晨贸易有限公司”私供货拼多多电商平台,取缔上海金歌经销权,针对上海伟晨严重警告,再发生类似情况给予双倍考核。

根据大区反馈拼多多电商平台低价销售蒙牛产品:真果粒蓝莓/草莓果粒风味酸奶康美笑脸包200g×10包,售价49.9元/提,平台店铺名称:妙可乳品,产品日期:2018-8-27,发货地点:上海市,经购买产品批次查证锁定为上海分销“上海金歌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伟晨贸易有限公司”,经上海二次查证实为上海金歌商贸有限公司从上海伟晨贸易有限公司调货供给拼多多平台。

处理结果:

1、取缔“上海金歌商贸有限公司”经销权;

2、针对上海伟晨贸易有限公司严重警告,再发生类似事件则给予双倍考核。

二、江苏大区“宿迁市天地缘商贸有限公司”窜货环比涨幅高,市场封顶考核20万元,RBU经理考核1000元。

9月江苏大区“宿迁市天地缘商贸有限公司”共计窜货6起113件,8月窜货1起15件,窜货起数环比增长500%,窜货数量环比增长653%。

处理结果:市场封顶考核20万元,RBU经理考核1000元。

三、安徽大区“芜湖市合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窜货频次高,市场跨大区窜货封顶考核20万元,大区内窜货考核4万元。

9月安徽大区“芜湖市合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窜货11起191件,其中跨大区窜货至江苏太仓、丹阳、无锡及盐城4个市场,共计窜货5起140件;大区内窜货至安庆、南陵及马鞍山3个市场,共计窜货6起51件;涉及纯甄、特仑苏、纯奶及酸酸乳四个品类。

处理结果:市场跨大区窜货封顶考核20万元,大区内窜货考核4万元。

四、津冀大区特通经销商“石家庄华阳商贸有限公司”大区内窜货覆盖范围广,市场封顶考核5万元,特通主管封顶考核1500元。

9月津冀大区特通客户“石家庄华阳商贸有限公司”大区内窜货共计9起560件,覆盖望都、辛集、邢台、唐县、新乐、定

兴、怀来、石家庄、平山9个市场,窜货产品为特仑苏单品。

处理结果:市场封顶考核5万元,特通主管封顶考核1500元。

五、闽赣大区“南丰县文光副食商行”私供货拼多多电商平台,市场考核2万元,再次查证市场私供货则停货处理。

根据大区反馈拼多多电商平台销售蒙牛纯甄产品,售价52.9元/提,平台店铺名称:文光副食(后改名为:一间小铺Milk),产品日期为:2018-9-10/2018-9-13 /2018-9-18,发货地点:抚州市,经购买产品批次查证锁定为闽赣大区“南丰县文光副食商行”。

处理结果:市场考核2万元,再次查证市场私供货则停货处理。

特此通报

销售管理中心运营管理部

2018年10月23日

防窜货系统解决方案

防窜货系统解决方案 概述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窜货问题也逐渐凸显。窜货是指厂 家产品在未经授权的渠道上销售,给品牌商和授权经销商带来了重 大损失。为了解决窜货问题,一种防窜货系统被广泛采用。本文将 介绍防窜货系统的工作原理及其解决方案。 一、防窜货系统的工作原理 防窜货系统是一种通过技术手段保护品牌商权益的系统。其核 心原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授权认证:防窜货系统通过提供授权认证功能,确保只有授 权的经销商才能销售厂家产品。经销商需要通过特定的认证流程, 获得品牌商的授权才能正式销售产品。这种认证机制有效地防止了 未经授权的渠道销售厂家产品。 2.商品追溯:防窜货系统通过对商品进行唯一的标识和追溯码 生成,可以追踪每一件商品的来源和流转路径。这使得品牌商可以 通过系统查询商品的流转轨迹,及时发现窜货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防窜货系统实现了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的一体化管理。通过对线上销售平台和线下门店的统一管理,品牌 商可以全面掌握销售情况,确保销售渠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实时监控与报警:防窜货系统可以实时监控销售渠道的情况,一旦发现异常销售行为,如窜货、价格倒挂等,系统会及时发出报警,品牌商可以迅速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二、防窜货系统的解决方案 为了有效解决窜货问题,防窜货系统需要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解决方案: 1.授权管理:防窜货系统可以提供完善的授权管理功能。针对 不同的经销商,可以设置不同的权限级别和销售区域,确保授权经 销商的合法权益。 2.商品追溯:防窜货系统可以为每一件商品生成唯一的追溯码,并与商品信息进行绑定。经销商在销售商品时扫描追溯码,系统可 以实时记录商品流转轨迹和销售情况,确保商品的合法性和来源可 追溯。 3.销售渠道监控:防窜货系统可以对销售渠道进行实时监控, 包括线上销售平台和线下门店。系统可以对销售数据进行分析和监测,发现异常销售行为并及时报警,品牌商可以迅速采取措施处理。

关于加强十年老榆林酒市场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十年老榆林酒市场管理》的通知随着2014—2015年度白酒销售旺季的到来,公司将加强检查及惩处窜货行为的力度,要求各责任人努力管理好自己的市场和经销商,杜绝窜货行为,市场部也会加强市场的检查力度与频次,凡发现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经销商存在窜货行为并经查实的,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 本通知涉及标准: 一、考核标准: (一)对于经销商的考核: 1、一般窜货:考核经销商5000元/次。 2、严重窜货:考核经销商10000元/次。 3、恶性窜货:考核经销商50000元/次。与经销商签订三个月试销协议;与此同时,给予窜货方收货总金额的20%的罚款,此部分罚款上交公司。窜货市场6个月不给予活动市场支持;在试销期内,如再次发生如下情况,直接解除合同: 1.单次窜货20件以上(包括20件); 2.一个月内窜货超过两次; 4、恶意窜货:考核经销商50000元,直接取销经销权。 注:考核款将在合同费用报销时扣除,以文件处理单的形式体现。 (二)对区域经理的考核 1、一般窜货:考核区域经理2000元/次,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处扣减相当于该窜货经销商前单销售回款二倍的业绩提成基数的处罚 2、严重窜货:考核区域经理3000元/次,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处扣减相当于该窜货经销商前单销售回款三倍的业绩提成基数的处罚 3、恶性窜货:考核区域经理5000元/次,试用一个月,当月发试用工资?、公司分管领导连带考核。 4、恶意窜货:考核10000元/次、区域经理直接解聘、公司分管领导连带考核扣分. 二、关于窜货性质的界定 1、一般窜货:5件以内 2、严重窜货5件≤窜货数量<20件 3、恶性窜货:(1)、窜货数量≥20件;(2)、有明显证据的分销商窜货。 4、恶意窜货:有明显证据的地区总经销直接窜货。 备注: A、“有明显证据”是指有照片、录相、证人等可以明确证明事实的证据。 B、以上数量首先以被窜货方的收货数量为准。特殊情况下以双方共同确认的窜货数量为准。 三、关于收货价格的规定

飞鹤窜货案例的再解析

飞鹤窜货案例的再解析 飞鹤窜货案例的再解析 1. 介绍飞鹤窜货案例 飞鹤窜货案例是一起在市场上引起关注和讨论的事件。所谓“窜货”,是指企业在某个地区的经销商或分销商未授权的情况下销售其产品, 违反了原本的合作协议。飞鹤作为一家知名的婴幼儿奶粉品牌,在中 国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但近年来频繁出现窜货现象,引发了广泛 的争议和质疑。 2. 分析窜货现象的原因 2.1 婴幼儿奶粉市场的巨大利润吸引了不法分子,他们通过窜货获取高额利润。 2.2 部分经销商或分销商往往在价格优惠或供应不足的情况下选择窜货,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但同时也损害了品牌的声誉和信任。 2.3 部分消费者对飞鹤产品的品质问题存在质疑,导致他们更容易接受低价的窜货产品。 3. 窜货对飞鹤品牌形象的影响 3.1 窜货现象严重削弱了飞鹤在市场上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 3.2 飞鹤的市场份额因为窜货而下降,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也受到

了负面的影响。 3.3 飞鹤发现窜货问题后,采取了多种严厉措施,例如向窜货者发出律师函或起诉窜货者,以维护品牌形象。但这些措施虽然有效,但也带 来了额外的成本和负面影响。 4. 飞鹤应对窜货问题的措施和策略 4.1 建立更加严格的经销商管理制度,对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筛选,加强对经销商的培训和监督。 4.2 加大对窜货者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窜货渠道的监测和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4.3 通过提高自身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和忠诚度,减少消费者对窜货产品的需求。 4.4 积极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向消费者普及婴幼儿奶粉产品的知识和购买渠道,引导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产品。 5. 该案例的启示和教训 5.1 建立良好的渠道管理制度是防止窜货发生的基础。 5.2 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消费者对正规渠道购买产品的意识和认知。 5.3 强化合作伙伴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减少窜货的发生。 5.4 飞鹤公司应不断完善自身的品牌形象和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以吸引更多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产品。

9月窜货典型案例处理通报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温事业部销售管理中心文 件 蒙牛常温销字〔2018〕20号 2018年9月窜货典型案例处理通报 一、上海分销商“上海金歌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伟晨贸易有限公司”私供货拼多多电商平台,取缔上海金歌经销权,针对上海伟晨严重警告,再发生类似情况给予双倍考核。 根据大区反馈拼多多电商平台低价销售蒙牛产品:真果粒蓝莓/草莓果粒风味酸奶康美笑脸包200g×10包,售价49.9元/提,平台店铺名称:妙可乳品,产品日期:2018-8-27,发货地点:上海市,经购买产品批次查证锁定为上海分销“上海金歌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伟晨贸易有限公司”,经上海二次查证实为上海金歌商贸有限公司从上海伟晨贸易有限公司调货供给拼多多平台。 处理结果: 1、取缔“上海金歌商贸有限公司”经销权; 2、针对上海伟晨贸易有限公司严重警告,再发生类似事件则给予双倍考核。

二、江苏大区“宿迁市天地缘商贸有限公司”窜货环比涨幅高,市场封顶考核20万元,RBU经理考核1000元。 9月江苏大区“宿迁市天地缘商贸有限公司”共计窜货6起113件,8月窜货1起15件,窜货起数环比增长500%,窜货数量环比增长653%。 处理结果:市场封顶考核20万元,RBU经理考核1000元。 三、安徽大区“芜湖市合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窜货频次高,市场跨大区窜货封顶考核20万元,大区内窜货考核4万元。 9月安徽大区“芜湖市合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窜货11起191件,其中跨大区窜货至江苏太仓、丹阳、无锡及盐城4个市场,共计窜货5起140件;大区内窜货至安庆、南陵及马鞍山3个市场,共计窜货6起51件;涉及纯甄、特仑苏、纯奶及酸酸乳四个品类。 处理结果:市场跨大区窜货封顶考核20万元,大区内窜货考核4万元。 四、津冀大区特通经销商“石家庄华阳商贸有限公司”大区内窜货覆盖范围广,市场封顶考核5万元,特通主管封顶考核1500元。 9月津冀大区特通客户“石家庄华阳商贸有限公司”大区内窜货共计9起560件,覆盖望都、辛集、邢台、唐县、新乐、定

伊利窜货的案例

伊利窜货的案例: 某地经销商A在伊利公司的授权下,负责该地区的伊利产品营销工作。然而,在执行过程中,A发现其他经销商B在该地区销售的伊利产品价格低于市场价,且销量可观。A认为这是窜货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于是,A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处理这个问题。 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首先,A联系了B,并告知其窜货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和市场秩序,并对其和整个市场产生了负面影响。同时,A还强调了授权经销商的身份和权利,并告知其将采取进一步行动。 其次,A对市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找出了窜货的根本原因。经过调查,A发现B之所以低价销售产品,是因为该地区的市场需求量大,而竞争者产品的价格相对较高。B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采取了低价销售的策略。因此,A认为解决窜货问题需要从市场供需关系入手,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宣传等方式来增加市场需求,同时提高竞争者的价格水平。 接下来,A与B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解释了市场供需关系对价格的影响以及窜货行为对市场秩序和公司利益的损害。同时,A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即与B协商达成协议,调整该地区的销售策略,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如果B能够遵守协议并维护市场秩序,A愿意提供一定的奖励和支持。 最后,B经过深思熟虑后同意了A的方案,并签署了协议。此后,B调整了销售策略,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品牌宣传力度,同时加强了对市场价格的监控和管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市场秩序得到了维护,价格水平也得到了稳定。 这个案例表明,经销商在处理窜货问题时需要深入分析市场供需关系和价格因素,同时与经销商进行沟通和协商,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并监督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授权经销商的作用尤为重要,需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司利益。此外,公司也需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范来约束经销商的行为。

防串货处理方案

防串货处理方案 第一部分:串货本质原因:价差与渠道重叠 串货原因之一:价差 1、生产企业价格体系控制问题--价差太大:主要存在以下价格差别,从而导致以下操作空间: ·地区价差太大。 ·季节价差太大,导致一些代理商乘淡季屯货。 ·调价前后的价差。价格变动前信息控制不严,造成一些经销商或者个人囤积货物,等涨价后,他再低价出货牟利! ·大小客户价差:大客户销量大,因此可以拿到更低价格。促销政策导致的价差,有些企业看似公平,但对不同市场促销返利太大,导致实际上的价差,使得代理商有价格操作空间。 串货原因之二:销售管理政策失误 ·年销售目标任务过高,经销商和企业自己的区域销售经理和业务员都感到完不成任务,只有一起串货。甚至贴现串货。 ·年终为完成销售任务,为了个人业绩,区域经理要求经销商压货,并以其它促销支持(变相降价)为条件,第二年经销商无奈串货。 ·商业单位奖励制度设置不合理:随任务成几何基数增加时,导致经销商为拿奖励而串货。 ·或者年终返利太高,使商业单位为了年终的高额返利而铤而走险,大肆串货。 ·奖励采取货物方式,如果代理上区域市场容量达到极限,如果想套现,必然低价串货。串货原因之三:代理商、经销商和业务员缺乏诚信,想捕捞而获,抢夺他人的利益 ·商业单位和业务员不讲信誉、缺乏诚信,缺乏职业道德,为了不费力气就拿到利润,不惜降低出货价,销到异地(尤其是销量大、终端促销做的好的地区)去。

·当资金困难需要套现时,也会不惜低价倾销。 ·换货:代理商把其经销的几种产品组成套装换取另外一个地区的另一个套装。尤其市把广告多、走货量大的品种当成带货品种,因此不要把我们的产品搞成带货产品。 ·经销商放弃我们产品后者即将倒闭时,会低价串货乱市。 第二部分:串货管理与控制 控制串货方法之一:弄清货物流向 ·彻底弄清自己企业的产品的月分销量(注意非回款量) ·彻底弄清自己企业产品的季节、促销等销量变化情况 ·彻底弄清自己企业的货物流向。这是我们分析市场潜力、增加销量和防止串货的前提。也是开发二级市场优先顺序的依据之一。 ·计算自己产品的安全库存量、建议在采购时按照建议量采购,但同时注意季节变动情况。·弄清自己企业产品在同类产品中的市场份额。打压其它产品的进货量和扩大其进货周期。·控制好自己企业产品的价格体系。 如何弄清货物流向: 1、通过经销商的采购、配送、批发人员了解 2、通过经销商的可观人员来了解,或者亲自到仓库去查。 3、学会电脑,定期亲自察看经销商的进销存账目。 4、通过渠道促销活动掌握批发(非连锁配送)货物流向。比如,针对小的药店和周边地区药店批发的经销商可以搞持续两个月的进货有奖销售活动!拿奖品时登记单位名称。 5、手段:物流流向费用、准确上报物流及时发货、送给经销商最新的货物进销存管理设备和软件。 控制串货方法之二:合理划分区域和市场 改变原来的销售区域:方法有二 1、按照商圈划分市场区域:目前大多数生产企业在大多数情况下,市场区域划分时都是采用商圈和行政区划重叠的方式,习惯成了自然,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我个人认为。企业市场区域的划分,做好考虑商圈的重复问题:比如。例如:河南信阳、湖南的岳阳商圈上属于武汉。如果硬要按照行政区划,串货很难避免。 2、按照经销商(代理上)已经形成的网络覆盖实力范围划分。经销商长期经营中陷阱已

串货管理规定

窜货管理制度 本着谁开发谁收益的总体思想意识,在保证公司整体企业利益的前提下,有效地预防各区域间物流冲突,保护各区域市场利益,激发各地域的整体开发、维护、管理市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现拟定窜货管理制度如下: 1.区域间不参与窜货.各区域应在本区域范围内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异地连锁配送将不视为串货,并配合好所辖区域的地总和终端经理的销售工作开展市场零售价统一,店宣活动,产品推广等工作事宜. 连锁串货定义:连锁业务总部在异地,必由异地同事将供销业务关系确定,并覆盖连锁店进行市场销售和其他业务活动的产生将不视为串货.反之跨区域去联系异地连锁业务总部产生的异地销售则视为主动串货,公司将给予重罚. 2.各地总终端经理应加强对自我区域市场的监控,随时掌握本区域终端销量态势,结合终端销量分析客户月销售状况.对不正常的销售现象,及时提出异议,查出根源,及时解决. 3.在所辖区域发现非本区域货物销售,由区域地总盒终端经理将非本区域之货购进,并收集好小票作为凭据,核定确认批号、小号、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及进货渠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办;由省办调

查核实,提出书面处罚意见.报总经理签署处罚文书,责成相关责任人执行.并将窜货事件通报全省所属各区域,以示警醒. 4.处罚原则: 对态度诚恳,积极配合公司调查,主动、积极收集和提供窜货行为的有关原始凭据、材料,配合公司开展反窜货工作、并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纠正错误、数量极少的、经本人申请、由省办督查协调、经双方同意达成意愿后、自行方式处理、督查部记录在案经双方签字、公司免以追究此类处理方法必须经被窜货方自愿同意. 5.处罚准则: A.按查获数量以一个批号、小号三盒以上按整件计货单位核算令窜货方零售价买回,同时当月销售额并计入被窜方,并罚款同等金 额70%给被窜货方,做为对市场的补偿费,拿出30%奖励举报人,余30%做为处理此事的费用. B.情节严重数额巨大一件货以上,除上述A条处罚外,公司将追加处罚----将本人上交的市场金全额罚没,并有权解除一切合同关系与一切业务关系. C.根据地总的责任大小,适当进行处罚.对有意参与者,将给予处罚,直至降级、辞退.并处于罚款同等金额30%的罚款. D.对知情不举、或参与此事,按上述A、B、C、节处罚外,另加罚款500---1000元处理.

“良性窜货”与共同利益

“良性窜货”与共同利益 经销商年会上,经销商顾总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议题:对于“良性窜货”的处理问题。他建议在经过被窜货方认可的情况下将销售额计入被窜货方年终销售额,即扣点归被窜货方,差价归窜货方。其出发点是当窜货方在辖区之外有特殊终端客户资源(朋友、亲戚)时,如果绝对不能窜货,往往就用别的品牌冲入这部分市场。其结果对制造商体系各方都不利。 一般窜货原因分析: (1) 多拿回扣,抢占市场; (2) 销售区域格局中,市场发育不均衡,某些市场趋于饱和,供求关系失衡; (3) 供货上给予中间商的优惠政策不同; (4) 辖区销售不畅,造成积压,厂家又不予退货,经销商只好拿到畅销市场去卖; (5) 运输成本不同,自己提货成本较低,有窜货空间; (6) 厂家规定的销售任务过高,迫使经销商去窜货; (7) 市场报复:目的是恶意破坏对方市场; (8) 更为恶劣的窜货行为是经销商将假冒伪劣产品与正品混同销售。 一般窜货对企业的危害 (1) 使中间商利润受损,导致中间商对厂家产生不信任感,对经销其产品失去信心,直至拒售;

(2) 导致地区间价格悬殊,使消费者怕假货,怕吃亏上当而不敢问津; (3) 损害品牌形象,使先期投入无法得到合理回报; (4) 竞争品牌乘虚而入,取而代之。 制造商对窜货经销商一般是采取处罚的办法,即根据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年终返利、直至取消经销商资格。 顾先生认为在严厉处罚的同时,还应留下一个协商的空间。他的良性窜货是指:一是窜货方确实在被窜货方有特殊资源;二是窜货方一级代理对二级代理管理发生疏忽,二级代理发生窜货行为。在以上两种情况下,一级经销商愿意主动与被窜货方沟通,放弃这部分年终返利,同时和被窜货方共同做好客户的安装维护工作。 良性窜货三者利益搏弈: 窜货方:通报被窜货方,如果对方不同意,要自己做,岂不是肉包子打狗,

事业部防窜货项目电话会议纪要

生产管理部生产改善组〔2011〕3号 事业部防窜货项目电话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9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液态奶事业部2#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郭双喜 参会人:生产管理部总监徐亚明、运行维护副总工程师郭双喜、金川伊利乳业总经理侯润锋、定州伊利总经理包俊杰、济南伊利总经理于强、滦县伊利总经理李腾飞、宁夏伊利总经理姜广军、西安伊利副总经理王亮、锡林浩特副总经理于怀林、金川厂二车间助理总经理郭利伟、金川乳业一车间助理总经理赵瑞军、金川乳业一车间生产经理韩志强、廊坊伊利生产经理徐世峰、防窜货项目组杨东方、尹卫生。 会议记录:杨东方 会议流程 一、运行维护副总工程师郭双喜针对目前防窜货系统运行情况

(市场抽查情况、各工厂检查情况)做报告、通报。 二、济南伊利总经理于强、廊坊伊利生产经理徐世峰做防窜货技术经验交流。 三、对未上线工厂进行排期说明。 四、徐总对防窜货整体运行情况作总结,以及对已上线和未上线的工厂就防窜货项目的运行做明确说明。 会议内容 一、郭总对系统上线之前与上线之后市场的窜货及查证情况做了对比报告,以及对目前市场窜货形态及形势做了分析,并对目前五家工厂的运行、维护等方面从数据上做了通报。 1、防窜货系统上线之前,平均每月公司高端产品(金典、舒化系列)窜货80—100起,公司能够督办的只有4—5起,查证率在5%左右。 2、防窜货系统上线之后,在应用的过程中,市场上高端产品(金典、舒化系列)窜货形式呈下降趋势,2011年1-9月份,共计窜货339起,平均每月窜货38起,公司督办254起,查证率为75%,督办款项近640万元,其中未能查证的窜货包括未上

串货案例分析

串货案例分析 窜货,又称为倒货、冲货,就是产品越区销售。 一、娃哈哈是怎样控制窜货的 娃哈哈集团公司2002年的销售收入超过60亿元,成为中国饮料业当之无愧的老大。娃哈哈的每一个产品都没有高的技术含量,不存在技术壁垒,但娃哈哈却步步领先,一枝独秀,为何?这与其牢不可破的分销网络是密切相关的,而分销是企业最难控制和管理的内容,特别是其中的窜货问题,是所有企业面临的共同难题,被称为分销渠道的一个“顽疾”。娃哈哈曾经出现过严重的窜货现象,现在却基本上控制了窜货。那么,娃哈哈是怎样整治分销渠道的这个“顽疾”的呢?其实,从娃哈哈的管理制度上和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看出娃哈哈手握着对窜货极具杀伤力的“十把利剑”。 一、实行双赢的联销体制度 娃哈哈在全国31个省市选择了1000多家能控制一方的经销商,组成了几乎覆盖中国每一个乡镇的联合销售体系,形成了强大的销售网络。娃哈哈采用保证金的方式,要求经销商先打预付款。打了保证金的经销商,与娃哈哈的距离大大拉近,极大地改变了娃哈哈的交易组织。娃哈哈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称这种组织形式为“联销体”。经销商交的保证金也很特别,按时结清货款的经销商,公司偿还保证金并支付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宗庆后说:“经销商打款的意义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维护一种厂商之间独特的信用关系。我们要经销商先付款再发货,但我给他利息,让他的利益不受损失,每年还返利给他们。这样,我的流动资金十分充裕,没有坏账,双方都得了利,实现了双赢。”娃哈哈的“联销体”以资金实力、经营能力为保证,以互信、互助为前提,以共同受益为目标指向,具有持久的市场渗透力和控制力,并能大大激发经销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这些对防止窜货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行级差价格体系 娃哈哈现在的销售网络构成是公司——特约一级经销商——特约二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三级经销商——零售终端。如果娃哈哈不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体系,由于每个梯度都存在价格空间,这就为重利不重量的经销商窜货提供了条件。特别是如果特约经销商自己做终端,就可获得丰厚的利润。为了从价格体系上控制窜货,保护经销商的利益,娃哈哈实行级差价格体系管理制度。娃哈哈为每一级经销商制定了灵活而又严明的价格,根据区域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了总经销价,一批价,二批价,三批价和零售价,在销售的各个环节上形成严格合理的价差梯度,使每一层次、每一环节的经销商都能通过销售产品取得相应的利润,保证各个环节有序的利益分配,从而在价格上堵住了窜货的源头。 三、建立科学稳固的经销商制度

代理商处罚通告范文 窜货通知

代理商处罚通告范文窜货通知 各位代理商: 近期我公司发现有部分代理商违反我公司代理商XX制度(规章)恶性窜货,严重扰乱了产品的价格体系,影响了我公司形象。 现重申《窜货的处理办法》(见附件),望各代理商引起重视。后续我公司将加大窜货的排查力度,并对窜货的代理商加大处罚力度,恶性窜货并屡教不改的代理商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特此通知 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我是代理商卖的产品写有极限词。应该处罚厂家还是处罚我这销售商 没有好办法,工商会处罚你,厂家由厂家当地工商处理。 这情况很奇特了,不给钱反而没事,很多所谓职业打假人在干这事,你只协商不给钱,拖着就行。工商一般你只要停售并整顿他们不会折腾你,可能你当地工商比较缺钱。 食品代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伊利串货管理规定

伊利串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市场经销商及销售商、特约销售商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劲牌公司所有产品。 第三条窜货是指未经劲牌公司许可,经销商或其下属销售商、特约销售商跨规定区域销售的行为;窜货事件分为跨区域窜货和区域内窜货两种类型。跨区域窜货是指不同经销商经销区域之间发生的窜货行为;区域内窜货是指同一经销商经销区域内发生的经销商、销售商及特约销售商之间的窜货行为。 第四条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是指收货数量不足20件(10-19件〉的行为。第五条一般性窜货是指一个月内收货数量在20件以上、50件以下(含20、50件)的行为。 第六条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其下辖销售商、特约销售商故意涂改批号20件以上且低于公司指导价(低于被窜货市场同等批发价格),或收货数量较多(50件以上),又或是在短时期内(三月内达两次及以上)经常性的批量的、屡教不改的窜货行为。 第二章窜货预防 第七条各地经销商及销售商、特约销售商要慎重选择销售渠道,严把发货关,严格把握好价格和数量关,控制好销售渠道,防止货物外流,要求各地经销商及销售商、特约销售商做好发货登记,并对其发出的每批货物做好识别标记,营销经理和城市主管监督执行;省级办事处及销售部督察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核。 第八条经销商及销售商、特约销售商收到每批货物或发出的每批货(5件及以上)都要求作详细记录,并及时收集整理,以有效分析、控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 第九条销售部督察管理部根据各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对窜货情况做出深入研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预防方法,并以不定期、不通知等抽查形式对各市场货物流向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核。第三章举报及调查 第十条发现窜货:经销商、销售商、特约销售商或营销经理、城市主管、销售代表发现本市场或区域有窜货情况发生。 第十一条购买凭证:一般性窜货被窜方市场或区域必须购买货物至少20件作 为物证(要求附收货单据凭证),恶性窜货必须收购至少20件(涂改批号)或51件(未涂改批号〉作为物证(要求附收货单据凭证)。 第十二条收货标准 (一)跨区域窜货 1、市场原则上只能在批发或批零兼营的终端收货,不得从零售终端(包括超市〉和餐饮终端收货,同时收货价格不应高于当地市场正常渠道价格;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征得销售部督察管理部同意后才可采取收货措施;未经销售部督察管理部同意而高价收货,公司可不予受理。 2、市场在属于本市场供货的跨地区连锁超市、卖场发现外地货物且低价销售情况,营销经理或城市主管应首先将情况反馈给销售部渠道管理部,按照渠道管理部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禁止各市场在未经渠道管理部同意时擅自采取收货措施,否则公司将不予受理。 (二)区域内窜货 市场原则上只能在批发或批零兼营的终端收货,不得从零售终端(包括超市)和餐饮终端收货;同时,收货价格不应高于当地市场正常渠道价格,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征得地级办事处同意后才可采取收货措施。 第十三条窜货举报流程 (一)跨区域窜货 1、由营销经理或城市主管确认、报销售部督察管理部:被窜市场的经销商将购买品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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