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96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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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制度。

1.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相关文件

3.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3.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4. 隐患排查的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级综合检查。

4.2 各车间主任负责组织车间级综合性检查

4.3 各专业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专业检查。

4.4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节假日前的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4.5 日常检查由各岗位操作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负责。

5 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5.1 综合性检查

(1)公司级综合性检查: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公司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检查内容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各自职能范围内容进行检查。(2)车间级综合性检查:由车间主任组织各班组长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岗位劳动纪律、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重大危险源等,全部检查项目每月不少于一次。

5.2 专业检查: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

1)、公司内机动车辆、交通等方面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2)、消防、明火使用、危险物品、安全要害岗位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3)、生产工艺技术操作等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4)、机械设备、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等,有关土建工程建设“三同时”执行情况、外来承包建筑施工单位和公司房、建筑等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5)、电气计量、仪表计量等方面的安全检查由车间负责。

6)、原材料供应、产品质量、化验操作等方面的安全检查由化验室负责。7)、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饮食卫生的安全检查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8)、仓库物品的堆放防火、防爆通风、降温、保暖分类、运输车辆等的安全检查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9)、专业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

5.3 季节性检查

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各职能部门根据各系统特点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有:防雷、防静电、防冻、防滑、防雨、防暑降温、防台风、防中毒、防火防爆等。

5.4 日常检查

(1)日常检查分为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

(2)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岗位班中巡回检查。

(3)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

5.5 节假日检查: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在五一、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进行的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

5.6 综合检查和专业检查必须对公司重点部位、关键装置、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

5.7 安全检查表与检查记录

(1)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依据

1)、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标准、规程及文件编写安全检查表。2)、国内外及公司内事故案例,搜集同行业的事故案例,找出不安全因素;根据以往的经验寻找不安全因素。

3)、对系统进行安全分析,确定危险部位及不安全因素。

(2)各种安全检查必须按照相应的《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并填写各种检查记录。安全考核应根据检查记录的结果进行考核,并与每月的经济责任挂钩。

5.8再检查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专业部门和车间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整改是否到位进行落实,留存记录。

5.9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每五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10隐患排查内容

5.10.1根据公司生产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包括特种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 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11)职业危害

5.10.2安全基础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及落实情况。

2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3)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企业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①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②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③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④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①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②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③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5.10.3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2)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3)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企业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①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②消防泵房;

③空压站;

④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

⑤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5 )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①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②厂区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

③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④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5.10.4工艺管理

1)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①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②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③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④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2)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①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②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

③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④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要求进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情况;

⑤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

3)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①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

②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③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④剧毒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5.10.5设备管理

1)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①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度;

②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

③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

①大型机组、机泵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自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

②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③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三级过滤”;

④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⑤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3)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①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②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③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5.10.6电气系统

1)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①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②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①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②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③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④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⑤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⑥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3)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5.10.7 仪表系统

1) 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

①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②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③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

④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

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

①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②现场检测仪表和执行元件的选型、安装情况;

③仪表供电、供气、接地与防护情况;

④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

⑤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

3)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及现场标识情况,主要包括:

①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稳定可靠,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需求;

②按规定对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③现场仪表位号标识是否清晰等。

5.10.8危险化学品管理

1)危险化学品分类、登记与档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①按照标准对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②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档案;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2)化学品安全信息的编制、宣传、培训和应急管理,主要包括:

①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管理;

②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的执行情况;

③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或应急代理;

④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信息的宣传与培训。

5.10.9储运系统

1)储运系统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①储罐区、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

②储罐的日常和检维修管理。

2)储运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主要包括:

①易燃、可燃液体的罐区,如罐组总容、罐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统等;

②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的安全监控装备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

③可燃液体、液化烃和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设施;

④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储存。

3)储运系统罐区、储罐本体及其安全附件、铁路装卸区、汽车装卸区等设施的完好性。

5.10.10消防系统

1)建设项目消防设施验收情况;企业消防安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员培训、消防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防系统运行检测情况。

2 )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情况,主要包括:

①消防泵房设置情况,如消防泵、消防车、消防人员、移动式消防设备、通讯等;

②消防水系统与泡沫系统,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储罐、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管网的分区阀门、消火栓、泡沫栓,消防水炮、泡沫炮、固定式消防水喷淋

等;

③危险化学品罐区、装置区等设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灭火系统;

④甲、乙类装置、罐区、控制室、配电室等重要场所的火灾报警系统;

⑤生产区、工艺装置区、建构筑物的灭火器材配置;

⑥其他消防器材。

3)固定式与移动式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现场状况

4.10 公用工程系统

1)给排水、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的设置与能力能否满足各种状态下的需求。

2)供热站及供热管道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隐患。

3)空压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

6.隐患治理与上报

6.1 隐患级别

6.1.1 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6.1.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基层车间级、基层单位(厂)级直至企业级。

6.1.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6.2 隐患治理

6.2.1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6.2.2 对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主任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6.2.3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评价事故隐患分级方法如下:

表一事故隐患后果定性分级方法

表2 重大事故隐患风险评估矩阵

6.2.4 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

2)当风险处于一般高风险区域时,企业应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

3)对于处于中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低风险。

6.2.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董事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6.2.6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6.3 隐患上报

6.3.1 企业应当定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隐患统计汇总及存在的重大隐患情况。

6.3.2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7.记录

7.1《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7.2《安全隐患台账》

7.3 《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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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公司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生产现场检查,检查要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企业领导、安全员、班组长等不定期检查。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生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放假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四、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 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

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 制度。 1.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相关文件 3.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3.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4. 隐患排查的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4.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副总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安环部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 安环部负责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5.隐患排查 5.1隐患排查方式如下:

5.1.1日常隐患排查: 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主任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1.2综合性隐患排查: 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公司董事长或安全分管副总带头,协同各车间主及各有关专业技术员参与的全面检查。 5.1.3专业性隐患排查: 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1.4季节性隐患排: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5.1.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5.1.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及要求 1.1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有效防范,特制定本度。 1.2基本要求、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 2.范围及依据 2.1适用于本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的安全检查,以及在安全检查 和风险评价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治理。 2.2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3.定义 3.1隐患: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3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其它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4.3隐患治理排查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4.4公司安全生产环保部以及各车间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检查记录并及时存档。 4.5公司各部门进行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 4.6公司各部门、各车间隐患监控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明确级别,按照“五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或分厂);凡车间(分厂)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各县(市、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本行业、本事域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当由其它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账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3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董事长(总经理)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是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等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决定、通知精神,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主持召开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公会议,研究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公会议应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召开。 5、经常性地组织矿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分类处理;能立即解决的,立即处理解决;难以立即解决的,组织进行研究,限期整改,并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证。同时,对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6、根据本企业实际,负责制定本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企业有足够的安全资金投入。 7、定期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对新工人进行入井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矿长、副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企业实际,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本企业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救援预案。同时,组织各职能部门和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并进行“反事故演练”。 9、矿井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同时,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各有关领导对“三大规程”、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矿长搞好矿井的安全管理,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和业务保安工作负责。 2、协助矿长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符合上级要求和本矿实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促进阶段性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定期组织全矿安全大检查,查处隐患和“三违”,根据问题的类别和性质,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7662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

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XX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为了响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对人身和财产的危害,提高本店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分为三大类: 1、一般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情况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特征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公司和人身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发现途径和方式 1、在例行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时发现。 2、随即有人发现并汇报。 3、已经产生先期征兆,特征比较明显。 三、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执行,权责分明。

2、落实每周安全检查、每两小时巡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3、监督餐饮企业每日营业前后落实检查燃气、电器、食品加工器具等是否有故障。 4、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加大检查巡查。 5、各XX监督辖区单位、企业落实执行自己职责,对场所用火用电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疏散标志、防火卷帘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设施器材、校方应急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各XX监管辖区单位、企业认真分析研究店内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设施设备,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 7、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单位、企业,要加强管理力度,明确分管责任人,并落实到位。 8、制定有效的容易发生事故单位、企业的防范和应急措施。 9、各XX要求容易发生隐患的的负责人及时向所属各社区汇报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和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再由所属各社区将情况上报。 10、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追究制度,XX安全负责人不得以任何原因不进行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部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排查,如因此造成事故,将追究相应领导人责任,并按XX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切实执行隐患排查“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管理思路,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及省双控机制建设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 3 名词解释 3.1事故隐患 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清单 指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企业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编制的用于指导员工开展隐患排查的指导性清单。 3.3事故隐患级别: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车间/部门级、企业级。 3.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4 职责 4.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4.2安全科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隐患排查清单》(附表1)的具体编制工作,负责监督各部门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情况。 4.3各部门负责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结果编制辖区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清单》,并监督辖区范围责任人员对隐患排查的落实情况。 4.4各隐患排查责任人员负责按照隐患排查清单周期要求,落实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5 基本要求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1 总则 1.1隐患排查治理是关系到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及所有人员。 3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3.1董事长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集团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2)组织制定集团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 3)督促、检查集团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保证集团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有效实施; 5)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隐患排查治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2总裁职责 1)总裁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总责。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隐患排查治理会议,总结、布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的重大问题。 5)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 6)审批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方案; 3.3生产副总裁职责 1)对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直接领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隐患排查治理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4)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5)定期召开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及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6)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工作。 3.4其他副总裁(包括总裁助理)职责 1)对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2)定期检查所分管的各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负责处理所分管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5总工程师职责 1)总工程师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隐患治理方案制定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隐患排查治理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 总则 一、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 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包括各采区坑口、选矿车间、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应对各自管辖区域作业场所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收集、排查,并采取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2、隐患的报告 (1)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直接报主管领导、车间领导;各采区、车间报安全处和主管副经理。安全处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分类,并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报告形式 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一、各类岗位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为了建立**矿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增强各类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总经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1、总经理对公司各采区、选矿车间及尾矿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必须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和规定。 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确保隐患治理及时到位。 (二)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1、协助总经理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公司各采区、选矿车间和尾矿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和规定。 3、对公司各单位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各种隐患。 4、督促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外包施工队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时刻掌握各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 6、对危及作业场所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7、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报告总经理,组织安全处、技术处、采区主任及生产系统负责人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三)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doc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 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或分厂);凡车间(分厂)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马道头煤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管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遵守本 制度。 第二章工作机制 第三条安监站为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上报、归类分析、督办落实、验收销号等工作。 第四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董事长(总经理)、分管负责人、科室、区队、班组、 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并对相应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五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管理,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整改、验收、督办的责任单位(部门)、人员,台账、记录相一致。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 第六条在编制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同步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两个计划同时下发同时落实,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内容和排查周期。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即全覆盖)。

第八条排查周期: 1、董事长(总经理)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 2、公司各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3、各区(队)、项目部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4、公司各职能部门、区队每天要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5、各单位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第九条登记上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项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及其它上级的各类检查隐患也要登记在台账内。 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对口职能部门及属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第四章事故隐患治理 第十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分级治理。 1、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 2、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 3、重大事故隐患由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3227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职责 3.1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 3.3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隐患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1、人的行为(人员情况) 4.1.1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4.1.2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4.1.3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1.4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 4.1.5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大我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查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本着求真务实、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原则,结合我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长效运行”的方针,实现“两项达标”,做到“四项严禁”,基本建立“五项制度”,确保我省公路重点工程建设高效、安全实施。 第三条公路重点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部委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办法等,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逐步构筑起我省“政府监管,业主主导,施工企业为主体,参建各方各负其责”的交通建设安全综合监控体系。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第五条该细则只适用于省共玉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所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六条参加该项目建设的项目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法人代表担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 第七条参建单位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其落实到部门、人头,做到安全职责明确。 第八条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参建单位应建立保卫机构,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负责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并根据上级管理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排查治理范围 第十一条前一年排查出有重大隐患的单位。 第十二条近年来事故频发、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的项目及从业单位。 第十三条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隧道,墩高在10米以上且单孔跨径40米以上的桥梁。第十四条20米以上的高边坡和道路交叉工程。 第十五条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等极端天气以及地质灾害影响发生事故施工地点及驻地。 第十六条驻地安全以及施工人员安全防护。 第四章排查治理内容 第十七条制度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第一款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第二款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第四款设计文件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技术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第五款风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第六款施工设备、机具检测检验情况。 第七款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完整)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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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要求,为了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 总则 1。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各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班组长作为各单位、项目部和班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分别督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成员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人员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各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公司经营班子安全副总经理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水准、全站仪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实地测量。 4)现场操作:司机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自查自纠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 5.2.5公司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不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等。 5.3.1经常性检查 1)经常性检查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巡查,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生产进度、质量、技术,同时也进行的安全巡查,班组长和班组兼(专)职安全员进行的班前、班中安全与班后安全检查,每个作业岗位人员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检查。 2)公司安全管理门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依靠检查人员所掌握的安全知识、经验,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现象,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各作业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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