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管理办法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最新范本模板】

电子病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本院电子病历的应用与完善,规范电子病历使用行为,维护电子病历实施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莱芜市荣军医院电子病历的建立、使用、保存和管理.第三条电子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生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图形、数据、影像等数字化信息,并能实现存储、管理、传输和重现的医疗记录,是病历的一种记录形式,能够等同实现传统纸质病历的全部功能。
电子病历系统是基于网络应用的临床信息系统。
使用文字处理软件编辑、打印的病历文档,不属于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电子病历。
第四条电子病历的建立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遵循医疗工作流程,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电子病历基本要求第五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六条电子病历录入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要求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记录日期和时间由电子病历系统按年历、月历、日历设定并自动生成,使用阿拉伯数字记录,记录时间应当采用24小时制.年份应设定为4位数,月、日设定为2位数,时间设定至分钟.记录格式为“年-月—日-时间".第七条电子病历中除门(急)诊病历、检查或检验部分外,一律使用B5大小的纸张。
入院记录、病程记录采用系统设置的格式、版本、字体等。
入院记录、讨论记录及各种知情同意书可单独打印,病程记录必须连续书写。
电子病历要求只能单面打印,打印后发现打印文档中存在错误,必须对电子住院病历内容进行修订后重新打印,禁止直接对电子打印病历进行手写修改,以保证电子文本与打印文本的一致.患者入院后完成的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完成签名后须即时打印;转院、科患者、告病危患者、病情出现急剧变化者、有医疗纠纷倾向者必须即时打印各类医疗文书。
军工企业数字化档案工作中关键环节保密风险管控措施

JIDIANBINGCHUANDANGAN信息化建设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军工企业纷纷建立数字档案馆,将传统纸质档案转化为数字档案,资料的搜索查阅更加方便快捷。
军工企业数字档案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涉密信息,包含大量的国家机密。
怎样在发挥方便快捷功能的同时,确保档案中国家机密的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二、军工企业数字化档案工作中关键环节易发生的保密问题原有传统纸质档案采集、保存方式较为单一,数字档案来源广泛、内容丰富,使用频率增加,管理较为复杂。
而军工企业数字化档案中包含大量涉密信息,管理难度更上一级。
从档案馆的建设、纸质档案向数字档案的转化、档案资料的查阅流转、档案人员的选用和档案销毁各环节都应结合保密制度制定一套严密的防控措施。
否则,极易造成秘密外泄。
(一)环境安全环节保密问题数字档案馆环境建设包括硬件环境和软件环境。
硬件环境主要指档案馆建立的场所、地址。
软件环境主要指数字化档案存储的计算机系统。
这些因素如不加注意,极易引发泄密事件。
在军工企业中,因档案馆存储大量涉密信息,通常被确定为保密要害部位。
档案馆的选址和建设应符合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规定。
否则,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档案馆,携带手机等多媒体设备随意拍照、录音等,都易造成国家机密的泄露。
普通企业数字档案馆的建立依靠网络,通过局域网、政务网、互联网进行计算机检索和查阅,为企业内部和客户提供高效服务,服务宗旨是方便快捷。
而军工企业档案中包含大量涉密信息,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离,对数字化档案存储的网络也有专门要求,服务宗旨还包括确保安全性。
另外涉及涉密信息的软件和外包公司都应与取得保密资质单位合作,并且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二)档案工作人员管理环节保密问题数字化档案工作人员分为两种:一是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主要工作是扫描、录入和装订。
另一种是数字化专业人员,主要工作是信息录入、文档处理等。
这些人员对技能的要求主要是掌握计算机方面知识,但是在军工企业的数字化档案工作中,他们要接触大量的涉密信息,包括秘密、机密,甚至绝密信息。
外事管理办法9篇

外事管理办法9篇外事管理办法 (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外事活动管理,规范外事接待工作,促进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接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人员短期来校访问,包括友好访问、参观考察、洽谈合作和讲学等。
第一条国(境)外来访邀请及审批(一)以学校名义邀请国(境)外人士来校访问,需由国际交流处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发送邀请函;(二)以二级学院和其他各单位(部门)名义邀请国(境)外人士来校访问,需填写内部请示单,并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学校办公室提交申请,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发出邀请函。
第二条国(境)外来访接待(一)接待应本着双方对等的原则,根据来访级别、性质、目的、要求及人员情况,制定接待方案,确定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及其他接待人员,并严格按照接待方案具体执行。
(二)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接待国(境)外人员来校访问,根据需要,可提供工作餐。
安排宴请,需将接待方案报送学校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安排。
(三)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工作,费用从学校的外事经费中支出; 各二级学院和其他单位(部门)外事接待工作,费用由各接待单位和部门负担。
第三条外事礼品管理(一)外事礼品的采购由国际交流处根据学校年度外事活动需要提交预算表,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并由专人统一进行登记管理。
(二)对外赠送礼品应本着节约、从简的原则。
外事礼品应优先选购具有纪念、象征意义的、具有学校标志的礼品,或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传统工艺品和实用物品为主。
(三) 外事礼品主要用于学校层面的外事接待和出访活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四) 外事活动中,对外宾赠送我校的礼品,应及时上缴并登记造册,由专人保管。
第四条外事活动注意事项(一) 在外事接待工作中,接待人员要认真执行党的对外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涉外人员守则,严守国家机密,自觉维护国家荣誉。
(二)参加外事接待人员应衣着整齐、得体,言谈举止大方。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最新档案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最新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的,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物业管理公司视频监控调取查看管理办法

XXX物业保安管理公司视频监控调取查看管理办法(修订)3版前言XXX物业保安管理公司中心拥有小区摄像头近500多个,这些摄像头对城市管理有着重要的保障,对犯罪也是强大的震慑。
随着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单位,个人对城市网格化管理有了初步的了解。
他们知道XXX物业保安管理公司中心管理着大大小小的部分摄像头。
由于没有外来人员调取查看适用规定。
监控员也不知道到底何时允许其调取,何时允许其查看。
虽然视频监控所拍摄的内容都是公众场合,但个人在公众场合的行为往往仅让当时在公众场合的人知道,而不是让所有人知道,更有可能不让某些特定人知道。
因此摄像中内容虽在公共场合中,但对于个人来说还是一种隐私。
这种不让所有人知道,更有可能不让某些特定人知道的权利应当给予保护。
这就意味着视频监控不能随意的被人调取和查看。
然而现在XXX物业保安管理公司中心视频监控的调取和查看由于没有规定而显得无序,混乱。
为了解决查看和调取监控的无序,XXX物业保安管理公司经过一定的实践经验,草拟《XXX物业保安管理公司视频监控调取查看管理办法》(修订)、以便更好地,有序地管理视频监控的调取和查看。
《XXX物业保安管理公司视频监控调取查看管理办法》(修订)使得原先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是网格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的又一次勇敢的尝试。
内容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和规范XXX物业保安管理公司中心视频监控数据开放和利用,提升XXX物业保安管理公司中心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网格管理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朱家角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非工作人员调取查看区域内网格中心视频监控数据适用本办法。
涉及其他有关部门管理的视频监控数据,由其他部门管理。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视频监控调取,是指复制或刻盘XXX物业保安管理公司中心管理的摄像头所采集的视频监控数据资源。
本办法所称视频监控查看,是指由现场查看视频监控回放,不含实时查看。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3篇)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是指规范和管理部门档案的方针、原则、方法和具体操作方式的文件,以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便捷使用。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内容:1. 部门档案管理的目标- 确保部门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可靠。
- 提供档案信息的快速、便捷获取和利用。
- 保护部门档案的机密性,严禁泄露、篡改、滥用档案信息。
2. 档案管理的责任- 部门领导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统一协调和决策相关事项。
- 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
3. 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标准和档案编研制作要求,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和整理。
- 制定档案保存期限及鉴定方法,对档案进行定期归档和鉴定,及时淘汰和销毁无用档案。
4. 档案的存储和保管- 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档案柜,按照保密级别和重要性划分存放区域,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 制定档案借还、查阅、复制等操作流程,同时记录档案的使用情况和流转轨迹。
5. 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制定档案检索的规则和方式,建立档案目录、索引和数据库等查询工具,方便查找和利用档案。
- 对于需要提供给其他部门或外单位的档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程序提供。
6. 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制定档案保密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保密级别和管理权限,加强档案信息的安全控制和防护措施。
- 对于无用档案和过期档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
7. 档案的移交和接收- 部门之间或部门与档案管理机构之间进行档案移交和接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档案的平稳过渡。
8. 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评估和考核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这只是一个简要的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概述,具体的内容和操作细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和执行。
部门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科学技术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医药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____局、国家科委、建设部颁布的《科学技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办法》的规定,结合中医药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档案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确保各类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工作。
2、公司各部门及时将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建设项目、实物、声像等文件材料,及时整理、立卷,定期归档。
归档时,应填写档案目录一式两份,经双方清点核对无误后,双方在《文件交接记录表》上签字。
3、查阅、使用档案者,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档案室填写借阅登记,经公司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
4、档案复制时,由档案人员进行,与使用所查内容无关的档案不准复制。
5、在对档案进行使用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将档案归还给档案室:
(1)工作调动者、辞职者等;
(2)请假超过一周者;
(3)档案室因工作需要需收回时。
6、使用者归还档案时,档案室应对借出档案进行清点,若借出档案发生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采取弥补措施。
并填写《档案归还登记表》进行记录。
7、装订成册的档案,不可随意放置,下班前一律收回档案室,不得在办公室过夜。
8、查阅或使用档案人员进出档案室应当由办公室人员陪同,不得私自查档或使用。
保密管理办法
(2015年版)
目录
一、有关总体考虑 二、办法主要内容 三、贯彻落实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 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中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密管理办法
国
保 密 委 员 会 工 作 规 则
主要修订之处
2.明确保密组织体系建设要求 单独列出一章(第二章),明确一级分行保
密管理专职岗位设置要求,对总行和一级分行 部门、海外机构和附属公司保密组织体系建设 提出要求(分别为第五条第四、第五、第六款)。
主要修订之处
3. 进一步规范定密管理 二级分行增加确定商密二级权限(第十三条
第一款);明确定密责任人范围(第十三条第 二款);明确解密条件和后续管理要求(第十 三条第五、第七款);参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 相关要求,同时为便于开展解密工作,明确我 行一级、二级、三级商业秘密保密期限一般不 超过20年、10年、5年(第十四条第二款)。
保密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责任 落实
违反保密管理办法,未履行或未认真履行 保密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失泄密隐患或发 生失泄密事故的,依据《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员工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对于不履行保密义务的离职员工,依照保 密协议或保密承诺书追究其违约责任。
发生失泄密事件、严重违规行为或者对应 当定密的事项不定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应追究该机 构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或管理责任。
主要修订之处
7.对涉密信息系统(第二十七条)、涉密设备 (第二十八条)、内网计算机(第二十九条)、 互联网计算机(第三十条)、移动存储介质 (第三十一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第三十 二条)的管理要求进行了归类和细化。
存储介质管理办法
存储介质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存储介质的安全管理,规范存储介质使用过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介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以及介质使用人员。
第三条.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的系统所属相关存储介质的标识、传递、访问、保密以及销毁等管理。
安全管理员,负责存储介质的管理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条.存储介质:指用于计算机系统相关业务的电子信息输出、存放的物理介质、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磁盘、光盘、硬盘、磁盘阵列、存储阵列、磁带库等。
存储介质标识第五条.存储介质标志必须置于容易识别的位置,此标签须在存储介质的表面上进行标识。
第六条.存储介质应该根据不同的分类进行标签,如磁带,磁盘及其它存储介质等有不同的分类标签。
存储介质访问第七条.安装和使用存储介质时必须防止非授权的访问。
第八条.将存储介质给第三方使用,需要系统管理员确认机密信息已经删除。
第九条.必须对所有存储介质的出库和入库及其保持记录进行控制,并注明原因和移出时间,介质管理员须在介质清单进行登记。
第十条.所有含有单位内部信息的存储介质对外部人员都是保密的,严禁外部人员带走;如更换属于合作方保修范围内的损坏介质,需要和合作方签订保密协议,以防止泄漏其中的保密信息。
存储介质保管第十一条.除因工作需求外,禁止任何人持有、复制单位软件,禁止外借或对外复制单位软件。
第十二条.存储介质保存的环境要求(防火、电力、空调、湿度、静电及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三条.对含有机密和绝密信息的存储介质,要存放在保险柜里。
存储介质维修第十四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或作数据恢复时,由信息中心统一办理。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维修和数据恢复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
第十五条.非涉密类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或作数据恢复时,由信息中心进行统一处理。
非涉密类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或作数据恢复时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并签署保密协议。
受控文件管理制度_受控文件管理制度规范
受控文件管理制度_受控文件管理制度规范受控文件管理制度_受控文件管理制度规范为加强受控文件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应制定规范的受控文件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受控文件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受控文件管理制度篇1一、文件范围:1、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表格)、2、工艺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工艺定额明细表、通用工艺和操作规程);3、质检文件(包括企业标准、检验规范);4、管理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流程、管理制度)。
二、文件发放登记与保管:受控技术类文件在交付文控中心审核后电子存档,然后打印并会签齐全(编制、审核、标准化、批准),按需发份数复印,在封面或图表角加盖“受控”章,并保留一份同时加盖“受控”和“存档”章放置资料室存档;文件发放时必须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卡》,同时,核查与该文件相同或涵盖文件发放过的文件,按原登记信息将一一收回,缺少者按下述处罚条款执行,发完后可将其发放信息作电脑记录;收件人在收文时作“接收人”签名,同时,必须立即填写《文件归档登记卡》;各部门必须对上述和类文件妥善保管,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相应文件核对,对遗缺文件及时查找,对无法找到的及时申请补发;离职或工作调动必须将文件保管与登记作为工作移交内容之一。
三:文件的回收与销毁:凡发放改版文件或有过时失效文件时必须对原文件立即回收并销毁,发放与接收部门在各自原填写的《登记卡》中相应栏签署回收信息及相互签名;过时与失效文件由持有部门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批准后销毁,销毁文件各页打上“报废”章或废纸处理销毁,含有重要或机密信息的当场撕毁,《文件销毁申请单》夹放于原登记文件夹中。
四、处罚条例:对未按上述条款发放、登记、回收、销毁文件的,将对部门长和直接责任人处以10元一次处罚;对遗失文件的将对部门长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一页5元但一次不少于10元不高于30元处罚,对补发文件给予一页1元处罚不高于10元处罚。
本规定由文控中心制定与修改,经主管副总批准发放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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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出版与出版物市场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42号
【修改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新闻出版总署(原新闻出版署)(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9.06.30
【实施日期】2009.08.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
(第42号)
《复制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4月21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促进我国复制业健康发展,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光盘、磁带磁盘以及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其他存储介质形态(以下简称其他介质)的复制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光盘包括只读类光盘和可录类光盘。
其中,只读类光盘是指存储有内容的光盘;可录类光盘是指空白光盘。
本办法所称复制经营活动,包括经营性的光盘复制生产和存储有内容的磁带磁盘复制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复制单位是指从事光盘、磁带磁盘和其他介质复制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复制含有以下内容的复制品: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四条新闻出版总署主管全国光盘、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介质复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只读类光盘设立的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光盘、磁带磁盘以及其他介质复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中,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可录类光盘生产单位和磁带磁盘复制单位设立的审批。
第五条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法从事复制经营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检查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与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六条复制单位应当建立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第七条复制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复制单位的设立
第八条国家对复制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复制经营活动。
设立复制单位须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核发复制经营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进行生产。
设立外商投资复制单位,除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外,还须报商务部审批并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九条设立复制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复制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其中,只读类光盘复制单位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500万元;可录类光盘生产单位注册资本
不得低于3000万元;磁带磁盘复制单位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复制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复制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第十条设立复制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申请文件:
(一)按要求填写的申请表;
(二)企业章程;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履历证明;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