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现金流量表

小额贷款公司现金流量表

天水市秦安县昊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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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7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照本办法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并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实施对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核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应采取发起设立。公司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公司类型依次组成。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的公司章程。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出资人。有限责任公司应由10―50名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10―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注册资本应由股东或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出资,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股东或发起人单独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四)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且具有3年以上从事金融或相关工作经验。 (五)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七)市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七条自然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不存在以下情况: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第八条企业法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四)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ⅩⅩ市ⅩⅩ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并结合本公司《贷款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是指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发放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各项贷款。包括小额贷款、个体经营贷款和微小企业贷款等。 第二章基础管理 第三条贷款投向管理:信贷业务部门依据公司服务宗旨制定短期、中长期投向计划以及投向占比,严格控制投向比例,确保公司贷款投向符合主管部门的要求,促进贷款投向的最优化。 第四条台账管理:信贷业务部门按照贷款不同类别分设贷款台账,明确记载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担保方式及到期日等;贷款台账应当同时建立手工文本及电子文本,随时更新。 第五条借款人信用管理:1、信贷业务部门应当建立借款人信息档案,在办理贷款前应当对借款人的负债情况进行全方位了解,包括从“人行征信系统”采集数据;2、风险管理部门根据抵质押、保证状况,结合借款人资信调查,确定贷款授信额度;3、综合财务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和抵押物凭证的管理,防止因管理不善出现意外损失。 第三章贷款风险控制 第六条借款受理:1、借款人必须是本地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能力的常住公民、个体工商户或小型企业;2、应当从事合法的工商业经营活动;3、借款人为个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它证明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借款人为个体私营业主的除提供出上述资料后,还应当提供个体营业执照、经营状况说明;借款人为企业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

验资报告、近期财务报表或经营状况说明,调查人应当查验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主体身份的真实性)(前台受理时借款人应提交哪些材料?个人主体身份、经营情况、还款能力、前台人员审验,一部分资料由借款人提供)第七条贷前调查:1、坚持双人调查的原则;2、实地调查借款人的资格、资产状况、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信誉及其他因素;3、实地调查担保人资格及担保能力;4、查验抵押品权属证明和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取得有效法律文件,查验抵押品价值,测算抵押率;5、撰写调查报告,意见明确,调查人员双人签字,不同意见分别注明;6、审查人员审查信贷调查的完备性,签署明确的审查意见。(调查人调查内容:借款人资格、资产、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信誉;担保人资格、能力、权属、测算抵押力) 第八条贷款审批:1、风险管理部门根据信贷业务部门送交的贷款调查报告,依据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贷款客户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贷款项目的合规合法性,把握贷款的风险程度,明确提出贷不贷的审查意见以及防范贷款风险的措施。2、按照贷款授权制度,各自承担贷款审批责任,严禁自批自贷和逆程序放贷。3、每周六(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召开贷款审查委员会,一是总结上周信贷业务情况,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措施;二是集体审议大额贷款,审议过程和决议必须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并有参会人员签字。(风险部门审查哪些内容?资料、项目、贷款风险) 第九条签订合同与放款:1、经办人员填写贷款合同、担保(抵质押)合同,在借款人及担保人签字盖章确认后,由客户经理审阅无误后交部门经理复核签字,经公司有权人签章后,合同生效;2、合同签订后3日内,客户经理应当落实抵押担保手续,并将有关抵押物凭证交由综合财务部门妥善保管;3、由客户经理填写借据,双方签章后,由客户经理送交综合财务部门由现金会计按照贷款发放的各要素进行审查,符合规定后开出转帐支票,公司有权人签字盖章后,由客户经理交给借款人,借款人在《转帐支票签收登记薄》上签收后,到指定的金融单位转收,本次贷款发放完毕。 第十条贷后跟踪检查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风险监控制度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风险监控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办等机构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贷款风险管理原则。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贷款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 2、建立和实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 3、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贷款。 贷款风险划分 第五条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 * ,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金融机 构可能遭受资金损失。按照银行业对银行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公

司贷款业务实际,本公司的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三农”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 ,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本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包括本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失误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贷款风险预测 第九条贷款风险预测。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贷款风险预测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政策风险预测。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政策性资金的落实与承诺保证情况、贷款风险补偿金情况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财务管理信用管理}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前言 目前,农户小额信贷已在全国各地推行,授信对象由原来只有农户扩大到城市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但从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来看,由农村信用社操作的农户小额信贷已成为我国小额信贷的主流,代表和反映了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现状。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09 年 1 季度我国涉农贷 款余额为 7.59 万亿元,同比增长 11.9%,占各项贷款余额的 20.8%。其中,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 2518.6 亿元,同比增长 17.5%。这些近期的 数据显示出我国涉农小额信贷正呈现出不断改善的面貌,数字背后是各相关 部门对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不懈努力,是各金融机构响应政策对农村金融工 作的持续改善。但是从我国 10 余年农户小额信贷运行的总体情况来看,虽然在局部地区或在个别时段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额信贷模式,但客观地讲,小额信贷在我国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成功。小额贷款在国 外也不乏失败的教训。各国政府每年为小额贷款提供大量的资金,但真正成 功的并不多。 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信贷的思维模式仍然 停留在一般商业银行信贷模式中,在对小额信贷中的设计、运作和评价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商业银行在实践中将小额信贷的功能扩大化,使小额信贷不能充分显示其应有的制度特征。正确地区分小额信贷和商业银行信贷不仅 可以在理论上澄清各种错误的认识,对小额信贷的实践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完善我国的小额信贷制度,填补农村贫困阶层信贷 服务体系的空白。本文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 要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 健康发展。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1.1解决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矛盾的必要性 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村经济,在农村信贷市场,存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指导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规范委托贷款业务操作程序,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8〕239 号)和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办理的委托贷款属于甲类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承担全部贷款风险,小额贷款公司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委托人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作为委托贷款的委托人。委托贷款涉及的借款人应在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开办委托贷款的委托人不受区域限制。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委托贷款业务,不得垫付委托贷款资金,不得以办理虚假委托贷款方式变相从事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金融服务,属于代办性质的中间业务,只能向委托人一次性收取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小额贷款公司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接受的单笔委托贷款金额应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下同),接受的委托人不得超过50个。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开业经营半年以上;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经营管理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违法违规经营 行为;

(四)贷款质量良好,不良贷款率不得超过5%; (五)各类融资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和比例内; 〈六〉符合市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委托资金来源系委托人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 第九条委托贷款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导向。 第十条接受的委托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委托贷款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 第十一条一委托贷款的手续费包含在委托人收取的贷款利息内。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首次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应向市金融办报备以下申请材料,同时抄报区县金融办进行初审。 (一)开办委托贷款业务的申请,包括申请事由、具备的条件、开办委托贷款业务的计划等;( 二)公司制定的委托贷款内部管理制度; (三)市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区县金融办在3个工作日内向小额贷款公司出具初审意见。 小额贷款公司将区县金融办出具的初审意见材料原件报送市金融办。 第十四条市金融办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资料和区县金融办初审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审核意见。 第十五条开办委托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按月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县金融办和市金融办报送委托贷款业务报表。 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取得开办委托贷款业务资格后,在本公司的主办银行开立“委托资金专户”,专门核算委托贷款业―16 ―务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反担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常康农贷反保字[ ]第号反担保保证合同 债权人:ⅩⅩ市ⅩⅩ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反担保保证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ⅩⅩ市ⅩⅩ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反担保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常康农贷反保字[ ]第号 债权人(全称):ⅩⅩ市ⅩⅩ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债务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担保保证人(全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借款人)签订的常康农贷委字()第()号《委托担保合同》(下称委托合同)和债权人与(下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债权人作为担保人为债务人(下称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万元[ 《合同》]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债权人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反担保保证人受借款人的委托并自愿为债权人的担保贷款债权提供保证反担保。根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以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并由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的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保证范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人代债务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等)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及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应由借款人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 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在宽延期限内(即在债权人代偿之日起的七天之内),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代偿金额按日利率万分之三计算。自第八天起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本合同约定的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反担保保证人的,各反担保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反担保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承担代偿责任之日起二年。 第五条反担保保证人承诺 一、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它相关资料、信息。并同意债权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进行检查监督。 二、如实向债权人反映保证人已承担的其他债务及/或有关债务情况。 三、在做出本合同项下反担保保证时,保证人没有作为被告或被仲裁对象。 四、发生以下事项时,保证于事项始发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一)保证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高层人事变动、公司章程修改以及组织结构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所需的六大条件(精)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换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是“只贷不存” 。 【设立】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想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具备六大方面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 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2000 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3000 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得超过 2 亿元。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 经验的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六其他审慎性条件。 【试点范围】涉农地区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 (县级市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区不得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 (涉农区域内经营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 【服务对象】“三农”和中小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坚持为“三农” 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 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 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 册资本总额的 20%, 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10%,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近两年连续赢利,且两年累计 净利润总额达到 1000 万元以上”的条件。 【经营】只贷,不存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 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50%。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为充分体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 的贷款发放原则, “三为农” 和中小企业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 5%, 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20%。同时, 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 及流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 【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下限限定 小额贷款公司有自己经营的灵活性, 不过虽然它的贷款利率上限放开, 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 (即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4 倍 , 下限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0.9 倍。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XXXX农村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适应利率市场化形势,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辖内网点贷款利率定价行为,增强利率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贷款综合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联社的《XXXX农村信用社法人客户贷款利率定价指导意见》结合XXXX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内部所有涉及各级机构、部门和员工。 3. 术语定义 3.1本办法所称贷款利率定价是指我行依据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和供求,及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担保方式、信贷投向和银企合作综合贡献度等因素确定贷款利率的行为。 3.2本办法中的贷款包括各类企事业贷款、自然人贷款和其他贷款。 3.2.1企事业贷款:指对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企业以及农村 经济组织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项目建设活动的贷款。 3.2.2自然人贷款:指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农业生产、个人生活的 贷款,主要包括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联保贷款、农业生产贷款、 个体工商户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 3.2.3其他贷款:指上述两类贷款中未涉及到的所有贷款。 4. 职责 4.1总行设立由行长、副行长、客户、信贷、财务、稽核、风险资产 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贷款定价战略、相关政策、按照利率管理制度和相关精神,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信息反馈,负责制定

和调整贷款利率,并定期公布资金成本价格情况,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客户部。 办公室根据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辖贷款定价执行情况和监督指导工作。其主要职责: 4.1.1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利率政策,统一下达、及时传递有关利率管理和利率调整政策文件,认真执行上级颁布的利率管理规定。 4.1.2拟定全辖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和定价模型,报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4.1.3分析和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状况,及时反映和监测社会资金流向和利率发展趋势,及时对贷款利率定价中的参数进行测算和分析,维护和更新定价参数。 4.1.4负责日常与人民银行、银监局及银行业协会关于贷款利率方面的沟通联系。 4.1.5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负责对本辖区最低利率浮动幅度进行测算和确定。负责对辖内贷款定价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4.2总行客户部、基层网点审贷小组、客户经理具体贯彻执行定价管理政策,在权限范围内按本办法规定测算,确定和执行贷款利率,对在特殊情况下需对测算的应执行利率进行调整。不论是否超本行贷款权限,均需提出书面申请,报总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执 行。 4.3对正常范围内的贷款利率定价,依据贷款审批咨询权限实施分级授权管理。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办发〔2008〕23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八月一日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7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照本办法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不吸收公 众存款、可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并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金融办)负责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核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应采取发起设立。公司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公司类型依次组成。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的公司章程。

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尽职问责制度

ⅩⅩ市ⅩⅩ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尽职问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防范信贷风险,增强信贷人员工作责任心,督促信贷人员合规、尽责地开展信贷业务,保证信贷资产高效运作、顺利回流和正常增值,努力提高ⅩⅩ市ⅩⅩ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信贷资产质量,根据《潸阳市ⅩⅩ农村小额贷款股份信贷管理(暂行)办法》、《ⅩⅩ市ⅩⅩ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人员,是指从事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本公司对客户提供的表内、外信用的总称,表内信贷业务包括贷款、拆借和回购等;表外信贷业务包括贷款承诺、保函、等。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四条贷款管理的岗位设置必须坚持调查、审查、审批、发放、检查、监管、收回的运作程序,并以此确定各环节的岗位职责。 第五条贷款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是全公司信贷业务决策的总负责人,对全公司贷款质量和效益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信贷业务管理实行授权管理制度。本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进行授权,总经理对部门负责人授权。 第七条信贷业务部门分为二个层次,一是前台,主要是信贷部。二是中台,主要是风险部。 第八条实行授信审批制度。公司成立授信审批管理委员

会,成员由总经理、信贷部经理、风险部经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授信业务审批。 第三章操作规定 第九条信贷业务尽职管理,必须实行审贷分离,并把岗位制约、责任制约、程序制约有机结合,以建立起“体制制约、责任到人”的机制。 (一)岗位制约:信贷业务管理实行审贷分离制,调查、审查、决策、管理四岗中,调查岗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岗位承担次要责任。属于本公司审批权限内的信贷业务,客户经理为主调查责任人,审查和决策责任根据岗位职责界定。授信审批管理委员会的责任界定根据《授信审批委员管理办法》议事规则界定。 1.调查管理岗。由客户经理担任,承担调查职责,对信贷业务负主要责任,为主责任人;对贷款资金使用、支付的合规性负检查、监督责任;承担贷后日常管理和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的初分、风险预警、不良资产清收工作。风险部经理,对复议的授信业务承担相应的补充调查责任。 2.授信评审岗。由信贷部审查岗人员担任,承担客户资料的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审查,对客户申请的授信业务审查及评价,正确揭示有可能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人道德风险、担保能力风险和其他风险因素,出具审查意见书。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评审工作。 3.贷款审查岗。由风险部审查岗人员对超过客户经理权限的自然人贷款进行审查,承担客户资料的齐全性、合法合规性审查,对客户申请的贷款业务审查及评价,正确揭示有可能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人道德风险、担保能力风险和其他风险因素,出具审查意见书。负责信贷资产风险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浅析 学生黄远其 学号0926781613027 专业经济管理 层次专升本 通讯地址紫金县苏区黄布田心小组1号 邮政编码517400 指导教师熊大生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

目录 摘要 (4) 前言 (5) 1.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农户小额信贷的意义 (5) 1.1解决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矛盾的必要性 (5) 1.2我国农村商业银行发展的必要性 (6) 2.农户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6) 2.1利率的不合理 (7) 2.2小额信贷的扶贫性质与农村商业银行商业化运作之间的矛盾 (7) 2.3日益扩大的信贷资金需求与有限的信贷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 (8) 3.改革农村商业银行小额信贷的相关建议 (8) 3.1合理的利率水平 (8) 3.2构建完善的保障制度 (10) 3.3加强监管 (11) 参考文献 (12) 致谢 (12)

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浅析 摘要 我国突出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造成农村金融市场“贫血”的根本原因,而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是农村金融领域的一种制度创新,是破解中国农户贷款难题的关键,农村商业银行小额信贷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供给渠道,但是随着这项工程的进行,贷款利率、缺乏监管、贷款品种单一、风险大等一些新的问题开始浮现出来并成为阻碍小额信贷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文章针对目前农户小额信贷的现状,就其中比较普遍和重要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并根据国外的相关经验和对国内相关政策的理解有的放矢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策,以便更好地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商业银行,农户小额信贷,障碍,对策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同业借款操作细则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同业借款操作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同业借款行为,防范同业借款风险,维护同业借款各方合法权益,依据《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本操作细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开展的人民币同业资金借款业务。第三条同业借款应遵循公平自愿、诚实守信、风险自担的原则。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同业借款,借出方的借款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含50%,下同),借入方的借款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30%。小额贷款公司在月度内不得突破借款比例。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同业借款,应通过市金融办指定的融资平台办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同业借款应逐笔订立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详细约定同业借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同业借款双方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二)同业借款成交日期(借款意向书可为预计日期); (三)同业借款金额; (四)同业借款期限; (五)同业借款利率、计息规则和利息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同业借款的资金和利息清算应以转帐方式进行,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第八条同业借款可在取得借出方同意后提前还款,到期后不得展期。 第九条开展同业借款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开业经营半年以上;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经营管理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违法违规经营 行为; (四)借入方贷款质量较高,不良贷款率不得超过5%; (五)符合市金融办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同业借款期限、利率由借款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原则上同业借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首次申请办理同业借款业务,借款双方应分别向市金融办报备以下申请材料,同时抄报区县金融办进行初审。 (一)开办同业借款业务申请书,包括申请事由、具备的条件、开办同业借款的计划等;(二)开办同业借款业务的股东会决议; (三)双方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借款双方名称、利率、期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四)市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区县金融办在3个工作日内向小额贷款公司出具初审意见。 小额贷款公司将区县金融办出具的初审意见材料原件报送市金融办。 第十三条市金融办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资料和区县金融办初审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审核意见。 第十四条借款双方按月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县金融办和市金融办报送同业借款业务统计报表。 第四章附则

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介绍

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介绍 主讲人信贷管理部主任郭星 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分类 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信贷产品 二、存款业务 三、电子银行产品 四、结算产品 一、信贷产品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产品按贷款方式分类可分为以下几类: 1、信用贷款(农户小额贷款、个人授信贷款等); 2、保证贷款(保证担保贷款、联保贷款、信用共同体 贷款等); 3、抵押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果园贷款贷款、林权 抵押贷款、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等); 4、质押贷款(存单质押贷款、矿产品质押贷款等);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产品按贷款主体分类可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个人贷款业务 1、农户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文明信用农户 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果园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 2、个体工商户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联保贷款、

信用共同体贷款等); 3、个人消费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汽车消费 贷款、其他消费贷款等); (二)公司贷款业务 1、中小企业贷款(中小企业房地产抵押贷款、仓单 质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等); 2、社团贷款; 3、企业综合授信贷款; 4、银行承兑汇票; 5、票据贴现;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和资产等情况,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担保的贷款。 产品特征: “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贷款额度:单户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10万元; 结息方式:可实行按年、季或月结息。 2、文明信用农户贷款 文明信用农户贷款是以农户为主体,以农户道德评定为依据,以个人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发放的不需要担保的小额生产和生活费用贷款。

小额贷款公司简介

小额贷款公司简介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执行金融企业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接受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7000万元。主发起人原则上净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440万元以上。主发起人持股原则上不超过20%,其他单个股东和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村镇银行准入条件 第三条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须符合《指导意见》的审慎经营要求。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转让工作指引

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转让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转让工作,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依据《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资产转让业务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转让是指小额贷款公司与其他投资者之间,根据协议约定合规转让其经营范围内的、尚未到期资产的融资业务。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要通过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登记转让资产,以买断、回购和代理买卖等方式开展资产转让业务。 第四条开展资产转让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较好的公司治理、较强的风控能力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已取得业务准入资格。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产转让业务,应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申请备案。报备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 (二)资产转让方案; (三)上月度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确认的上年度财务报表; (四)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控能力等情况,在正式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 第六条在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资产转让业务的市外小额贷款公司,按第五条规定申请报备。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可向当地政府金融主管部门函询有关情况。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资产转让的具体事宜,按照经批准的《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办理。 第八条开展资产转让的小额贷款公司,应通过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等披露有关信息,并按月于次月10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报送资产转让工作报告。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十二种小额贷款产品简介

1.海南农信小额贷款利率定价制度 为鼓励农民讲诚信,我们采取浮动优惠利率定价机制。讲诚信利息低,不讲诚信利息高,到我们农信社存款可以得到利息优惠。 每个月需要交的钱固定是12‰,也就是贷10000块钱每个月都要交120块钱。这120块钱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利息,一部分是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要在你结清贷款的时候退还给你。退还多少根据你还款的情况决定,你还得好就退得多,你还得不好就退得少甚至不退。以贷款10000块钱为例: 1.只要你每个月都能够按时还你的贷款利息和诚信保证金120块钱,最后要退给你每个月39块,相当月你每个月只交了81块钱利息。 2.如果你有贷款要求你还利息的时候你推迟了几天还但没有超过当月的月底,那这个月你的120块钱一分钱都不退给你,而且以前每个月都要算你99块钱利息,而不是81块钱利息;以后每个月也是要收你99块钱利息。 贷款本金到期了,如果你暂时没有那么多钱还本金,只要你能够还是每个月按时还120块钱给我。最后我会给你每个月退21块钱,而不是39块钱。因为你拖欠本金了。 3.如果利息拖欠跨月,以前和以后每个月都收取120块钱利息。 4.你有钱了,就要存到信用社来,可以帮你减少利息。如果你有足够的存款,可以帮你把存款金额的那部分贷款抵成6‰的利息。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主要产品 2.“一小通”整贷整还模式 特点:无需任何抵质押担保,只需5户联保。 对象:有信誉及有生产能力的妇女(20-55周岁)。 额度:最高3万元。 贷款期限:3个月至10年。 利率:按农信社统一利率定价机制执行。(见挂历第二页) 还款方式: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3.大海卡绑定贷款 特点:“一次核定,余额控制,随借随还”。 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确定贷款额度,一般控制在20000元以内,最高不超过30000元。 期限: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周期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利率:按农信社统一利率定价机制执行。(见挂历第二页) 还款方式: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分析

x省xx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一、项目提要 (3) 二、编制范围与依据 (5) 第二章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xx市经济金融发展情况 (6) 二、设立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7) 第三章市场前景分析 一、国内小额贷款企业现状 (8) 二、xx市小额贷款市场需求分析 (9) 三、市场前景 (10) 第四章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一、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 (12) 二、预测财务报表 (13) 三、盈利能力分析 (14) 四、主要核心指标分析 (15) 五、财务状况评价 (15) 第五章风险分析及应对 一、信用风险 (17) 二、营运风险 (17) 三、管理风险 (18) 四、竞争风险 (19) 五、法律风险 (19) 第六章、结论 (20)

第一章项目概况 一、项目提要 企业名称:xx省xx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亿元; 法定代表人:待定; 注册地址:; 业务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业务等,经市 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编制范围与依据 (一)编制范围 通过对相关背景、设立方案、市场分析、财务预测、以及对风险管理的全面 分析,我们对在xx市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3、《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 政办发【2008】61号); 4、《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金办发【2008】1号); 5、《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6、其他相关文件。 (三)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三、四、五中全会和xx省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有效配置、建立完善城市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 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研究

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发展研究 【摘要】:本文将立足于近年学界对发展迅速的面向农村的小额信贷和正在改进的面向城镇低收入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的传统信贷的研究,研究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问题。目前面向农村的小额信贷主要有三种模式:非政府组织模式、政府主导的小额信贷、正规金融机构模式[1]。小额信贷商业化是非正式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作为正规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在经营小额信贷方面有着许多优势,但目前在该市场的份额还非常小。主要问题在于利率管制、交易成本高、贷款偿还率低等方面;面向城镇的小额工商业贷款以往都不为商业银行经营的重点。大量而明显的贷款要求因担保或抵押缺失以及银行内部道德风险引起的设租行为而得不到满足。小额贷款的潜在客户群体占我国人口的绝大部分,任何一家商业银行要持续发展,就必须抱着长远的眼光来看待小额款,积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要发展要解决包括上述在内的二个问题:内部管理制约和外部监管制约。 【关键词】:小额贷款交易成本还贷风险 引言 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之一,也是盈利的主要来源之一。由于资本的相对短缺和体制等问题,过去很多年,商业银行主要的贷款客户定位在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或地方集体企业。经济的持续发展、金融政策的放松、金融业的激烈的竞争使情况发生改变,我国商业银行在负债、资产、中间业务等方面都引进或进行了不少创新。贷款业务的利率、客户、方式等都发生了许多改进。近年新兴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为银行创造了不少收入。笔者认为小额贷款有可能成为商业银行得盈利增长点。本文将立足于近年学界对发展迅速的面向农村的小额信贷和正在改进的面向城镇低收入群体、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的传统信贷的研究,研究商业银行小额贷款业务的发展问题。 一、小额贷款及其特征 这里首先提出一个相似的词小额信贷,这是近年来在众多讨论农村金融的文献中出现比较高的。本文选用小额贷款一词主要出于以下考虑:首先,在绝大部的文献出现的小额信贷一词都含用扶贫的含义,关于小额信贷的问题下文将进行详细陈述,而本文将要讨论的小额贷款是一种追求利润的商业银行行为。 小额贷款被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信贷管理处定义为以城镇居民、农户、个体工商户、小私营企业为主要对象、以质押、抵押贷款为主要方式、以流动资金为主要用途、单笔金额在20万元以下(中等以下城市)的贷款[2]。在他们后文又提到“因地、因需求、因条件有区别地确定小额贷款的限额,分别欠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和商品交易活跃、繁荣的地区,确定小额贷款的单笔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10万元、20万元和50 万元。” 在这里本文暂可以引用这种定义,考虑到金用途不同,本文将为人们了解的个人消费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排除在讨论范围外而将助学贷款算在其中(前两者都是消费性的,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助学贷款应算生产性用途)。 小额贷款主要特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对象,以农户、城镇低收入者、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为主。他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主要是城乡低收入阶层,这些人很难从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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