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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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范文(3篇)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范文(3篇)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范文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确保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制定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一份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

一、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制度a. 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b. 施工单位成立安全小组,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和事故预防;c. 每天开展晨会,明确当日工作任务和安全要求。

2. 安全防护制度a.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入场、安全提示等;b. 工人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c.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施工设备安全制度a. 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b.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c. 施工设备操作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并进行合理的划分。

4.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a. 任何安全事故都必须立即上报,并组织抢救和事故调查;b.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进行事故预警和教育。

二、质量管理制度1. 施工管理责任制度a. 项目经理负责施工质量,并明确各岗位的质量责任;b. 施工单位成立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日常质量检查和监督;c. 每周召开质量例会,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2. 施工材料管理制度a. 施工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进行验收和登记;b. 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材料保护和储存,防止受潮、腐蚀等现象;c. 施工材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记录。

3. 施工工艺规范制度a. 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或省略工艺步骤;b. 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工艺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c. 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备案。

4. 质量问题处理制度a.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b. 对质量差的施工节点,必须进行整改和复验,直到合格为止;c. 对质量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和处理,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室内装修安全规章制度

室内装修安全规章制度

室内装修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室内装修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工人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室内进行装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标准进行室内装修施工。

第五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

第六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八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十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负责人员、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第十一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备,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在进行装修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阁安全。

第十五条在进行装修施工时,应遵守有关的电气安全规定,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七条在进行装修施工时,应遵守有关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对于特殊施工场所,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十九条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第二十条对于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十一条对于涉及安全的重大工程,应提前进行安全评估,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罚则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可处以警告、罚款、责令停工等处罚。

装修公司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安装安全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安装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所有装修项目的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与工程质量。

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室内外装修工程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二、安全管理责任公司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项目经理作为现场第一责任人,需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与技能。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四、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应使用专业防护装备,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事故处理与报告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并上报给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需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

六、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七、奖惩制度对于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的员工,将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的处罚。

八、制度的更新与完善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管理经验的积累,安全管理制度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条款,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通过上述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装修公司可以在保障施工安全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安全是装修行业的生命线,只有将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4篇)

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4篇)

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加强项目成本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装修装饰工程项目管理。

第三条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整体协调管理,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条各项目组成员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操作。

第五条各项目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岗位资质和相关经验。

第六条本制度应定期评估和改进,以适应不同项目的需求。

第二章项目启动与组织第一条项目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应有明确的具体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二条项目启动应编制项目启动报告,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计划和流程。

第三条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启动会议,明确各个成员的职责和工作计划。

第四条项目组成员应定期召开例会,进行工作交流和协调,及时解决问题。

第五条项目组成员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工作,保证进度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项目组成员应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和解决问题。

第七条项目组成员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一条项目经理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执行。

第二条项目经理应组织编制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和价格,保证合同的合理性。

第三条项目组成员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第四条项目经理应定时与业主进行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报告,解决问题和协调。

第五条项目组成员应按照合同确定的质量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

第六条项目组成员应做好合同的履约管理,及时催收款项,保证公司的资金流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一条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制定项目的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二条项目经理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项目成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条项目组成员应按照安全管理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第四条项目组成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五条项目组成员应每天进行安全会议,交流工作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和经验。

第六条项目经理应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提高施工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装修施工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对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所有参与装修工程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第六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

第七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八条在开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计划。

第九条施工现场必须明确指定安全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戒线,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监管人员进行全程监控,并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人员。

第四章安全设施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消防器材等。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业的消防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完善的应急救援设施,如急救箱、呼吸器等,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必须立即报警并配合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事故原因调查完成后,必须进行事故总结并进行警示教育,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装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并对涉事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十条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单位,必须停工整顿,并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和培训。

建筑装饰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

建筑装饰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

建筑装饰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筑装饰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装饰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装饰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生产一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统一规范班组安全管理标准,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达到员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和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班组安全组织第四条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

第五条班组必须设1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员不在岗时必须明确代管人员。

班长不在岗时,安全员有权安排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班组分散作业时,每小组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七条班组必须实行安全轮流值日制度,除新员工外每天或每周轮换1人进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员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班组长、安全员开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班组安全教育第八条班组教育内容一、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二、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三、本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四、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守则;五、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所操作机械设备、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六、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护知识;七、本单位的安全动态。

第九条班组教育要求一、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测试;二、新员工、换岗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40学时;三、安全操作规程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要复学复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教育内容,考试分数要记入“班组安全教育台帐” 或填写教育记录卡;四、班组应适时组织安全操作的技能训练,举行事故应急措施演习,掌握处理各种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五、对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员,班组长或安全员必须检查教育效果,并签署是否同意上岗意见,1周以后1个月以内复查。

生活区内装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生活区内装安全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为了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根据《居民区规定》,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的各类居住单位和业主,包括公寓、住宅等。

3.所有业主和居民都应当认真遵守本规定,配合执行。

二、装修前的准备1.进行装修前,业主需向物业部门报备,并提供装修材料清单。

2.施工前,业主应提前通知邻近住户,确保周围居民的知情权。

3.业主需在施工前对房屋进行状况检查,确保房屋的结构安全。

4.禁止在施工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住户和过往人员的安全。

3.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材料应按照规定摆放,避免堆积杂物造成安全隐患。

4.严禁使用不合格及假冒伪劣材料,确保施工质量和居民的安全。

四、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1.电工施工时,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安全电器,确保电气线路的安全。

2.水暖施工时,应对管道进行严密检查,确保无泄漏情况。

3.施工期间,禁止在楼道和公共区域设置任何跨越物,确保居民正常出行。

4.临时搭建的脚手架应稳固可靠,周边区域应设置围挡,防止坠物事故。

五、施工后的安全整改1.施工结束后,业主应及时通知物业部门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如发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整改并报备给物业部门。

3.施工完毕后,严禁将施工残料和垃圾乱扔,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正常使用。

4.装修完毕后,业主应对装修材料进行妥善保管,避免二次污染。

六、违规行为和处罚1.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物业部门有权责令整改,并可以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2.对于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重复违规者,物业部门可采取限制工程施工、停工整改等措施。

七、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向所有业主和居民公示。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本居民区物业管理部门所有。

房屋装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房屋装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房屋装修工程的人员,包括施工人员、监理人员以及业主代表。

2. 所有参与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安全管理制度。

3.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新进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参与施工。

3. 对于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划定危险区域,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 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有序,材料堆放应规范,通道畅通无阻。

3. 施工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4.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急救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操作规程与防护1. 施工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机械设备。

2. 施工现场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其正确使用。

3. 在进行高空作业、电工作业等高风险工作时,应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如设置安全网、使用绝缘工具等。

五、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触电、高空坠落等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 事故后应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监督检查与持续改进1.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3.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安全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精装修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制度

精装修施工阶段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精装修施工阶段的安全,建立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首先,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机构,负责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安全工作。

其次,应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部分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400字)精装修施工现场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应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安全。

首先,要进行全面的施工前安全交底,告知施工人员工作现场的安全风险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并遵守安全要求。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每日、每周、每月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三,要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道畅通,防止堆放杂物和施工材料妨碍逃生。

另外,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部分三: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300字)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升对于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方面的培训。

其次,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还应组织安全技能竞赛,激发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热情。

部分四: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300字)精装修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事故,因此应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演练。

首先,要建立科学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其次,要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模拟各类突发事件,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还要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设施,确保在突发事件中及时、有效地处置。

部分五:奖惩制度和监督检查(200字)为激励施工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

对于安全管理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和表彰。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装修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的核心是人。

任何安全措施的实施都离不开人的操作和监督。

因此,装修公司应建立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定期
进行复训,以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是对于施工现场的管理。

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划分危险区域,并采取必
要的防护措施。

例如,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栏杆或安全网,电工作业时要确保断
电并有明显标识,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时要有专人监管等。

施工现场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也是安全管理不可忽视的一环。

所有的机械设备都应定期进行检查
和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
得违规操作或超负荷使用设备。

另外,紧急事故的应对预案也是安全管理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装修公司应制定详细的
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触电、结构坍塌等各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制度的执行力度决定了安全措施的实际效果。

因此,装修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和考
核机制。

通过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消除;通过考核机制,激励员工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以此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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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为了确保装修工作符合安全规范,做好对装修人员及其行为的管理,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为你带来了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

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第十一条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

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篇二第一章目标管理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分公司、项目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3条成立由总公司质安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公司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分公司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分公司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质安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各分公司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总公司公司质安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10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11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

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2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3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上报总公司质安部备案。

第14条分公司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5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电子版本可以到总公司质安部拷贝)。

第16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17条每月定期由总公司质安部负责人和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8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19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

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

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装修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篇三1.外电防护1.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1.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KV最小垂直距离(m)6771.3 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1.4 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500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0.30.30.30.50.71.11.92.751.5 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2.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2.4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2.5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少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2.6 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3.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2 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3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强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4 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5 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排线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3.6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3.7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箱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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