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

理财产品说明书三篇

篇一:理财产品说明书

一、产品概述

1、投资对象

主要投向为评级为级及以上标准化固定收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资金拆借、货币基金、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政策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债券类工具(金融机构发行的二级资本债主体评级为,债项评级可为);()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等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标准化资产投资工具。

各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理财产品的杠杆比例不超过。

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投资比例区间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2、投资团队

资产管理人:XX有限公司

XX银行成立于年月,目前辖家分支机构,其中异地分行家,分行级专营机构家,

并控股成立青岛西海岸村镇银行。成立以来,XX银行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逐步发展成为一家资本持续达标、管理机制灵活、经营效益显著、品牌特色鲜明的现代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年末,全行总资产亿元,本外币存款亿元,各项贷款亿元,实现经营利润亿元,上缴税金亿元,经营规模、效益、发展质量和潜力已经位居全省城商行前列。

资金托管人:XX有限公司

开立专门理财托管账户,为单只理财产品建立独立的组合进行管理,保管理财资金。确认与执行理财资金管理运用指令,审核、办理理财资金和财产交收和资金清算。

三、理财产品成立

1、理财产品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理财产品成立。产品成立日也即该理财产品的收益起计日。我行将于产品成立日对理财资金进行统一上划。

2、理财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则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3、如果本理财产品不满足成立的条件,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我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则我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如理财产品不成立,将于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营业网点向客户公布,并将客户认购资金在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客户,该理财产品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四、产品估值

.估值日

每周五(遇节假日顺延)及理财产品实际到期日。

.估值对象

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存款、利率债、信用债、同业存单、货币基金等。.估值方法:

.债券估值方法:理财产品项下的债券的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其中,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按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货币基金一当日基金净值估值。

.银行存款(含证券交易保证金)及回购(包含正、逆回购)以本金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 其他资产:存在并可以确定公允价值的,以公允价值计算,公允价值不能确定的按取得时的成本计算,如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 若产品存续期间持有其他投资品种,以投资管理人和产品托管人共同认可的方法计算其价值。

.估值差错处理

由于本产品估值所用价格来源中出现错误,或由于其它不可抗力原因,投资管理人(或其授权人)和产品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产品资产估值错误,投资管理人(或其授权人)和产品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投资管理人(或其授权人)和产品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五、收益及本金支付安排

1、理财期满,如理财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正常回收转让价款或如期兑付本息,我行在收到款项扣除相应费用后原则上当日,最迟不超过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一次性将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2、理财期满,如理财产品投资的金融工具不能正常回收转让价款或如期兑付本息,我行可适当延长理财期限,该理财产品期限相应顺延至本理财产品实际终止日。我行将在实际收到款项扣除相应费用后原则上当日,最迟不超过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一次性将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理财收益计算举例:以下均为假设数据,仅为举例之用,不作为最终收益的计算依据,也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的业绩表现的保证,请谨慎投资。

()假设客户于年月日认购万元,XX银行于年月日确认按元份进行份额确认,投资周期起始日为年月日,客户认购份额为元÷元份份。产品期限为年,产品到期日未年月日。

情形①产品到期日年月日产品单位份额净值为元份,则投资周期终止兑付资金为份×元份元。

情形②产品到期日年月日产品单位份额净值为份,则投资周期终止兑付资金为份×元份元。

情形③理财产品运作期间,若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出现信用风险,则客户可能遭受损失,在最不利的极端情况下,客户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六、风险揭示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根据本行内部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中低(二级),该评级仅供参考,

请参考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购买适合的产品。

供保证承诺。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要求,特别提示:“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七、税收

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本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XX银行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税款从本产品资产总值中扣除。

八、提前终止

.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间,XX银行有提前终止权。XX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时,将至少于提前终止日之前个工作日进行公告,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日后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投资本金及应得收益,应得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和实际收益率计算。如遇中国大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则顺延,应得收益根据每笔投资本金实际参与理财的天数及对应的实际年化收益率计算。

.XX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作时,XX银行有

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

()因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等情形时,XX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产品。

.提前终止时的延迟分次兑付

XX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时,客户持有产品至产品提前终止日,XX银行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向客户延迟兑付或者分次兑付,并与产品提前终止日后的个产品工作日内公告兑付方案。

九、信息披露

1、我行通过发布产品成立、收益情况、产品延期、产品终止或对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事件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在个工作日内发布。通过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每周披露产品净值。

2、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我行有权通过相关营业网点及发布相关信息,对产品说明书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

.客户同意:XX银行通过上述网站进行信息披露,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十、投资者信息登记权限授权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理财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号)文件要求,自年月日起,购买理财产品、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身份信息、持有信息,XX银行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实时真实报送“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请客户

慎重、自主决定购买本理财产品,同意购买的视为客户自动授权XX银行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许可的范围内向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报送身份信息、持有信息等。

十一、重要须知

1、本产品说明书与产品协议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理财业务申请表共同组成投资者与XX银行之间的理财合同。

2、本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区间、业绩比较基准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XX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XX银行实际支付的为准。

3、我行在产品成立日进行资金扣划归集。个人客户及一般企业客户与我行签定的XX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视为与我行签定的代扣协议书,同意用此方式实现理财资金的扣划,扣划账号为协议书上客户指定的账号。同业客户按照双方签订的《XX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同业客户版本)》中乙方指定账户进行扣划归集。

客户权益须知

尊敬的客户:

为方便您在我行办理理财业务,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有问题请及时致电我行理财热线或客户服务热线咨询。

一、个人客户办理我行理财业务需先进行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测试,签署理财业务申请表、XX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个人客户及一般企业客户版本)、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权益须知、产品说明书等文件。签署以上文件后即视为您授权及同意XX银行或XX银行委托的专业机构作为本理财产品的管理人,代表理财产品

的投资者将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和执行相关操作,并且有权代表您作为投资者行使基础资产交易项下与其他交易各方进行交易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二、个人客户首次购买我行理财产品,需要在我行营业网点进行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该评估结果有效期限为一年,并将作为评价您是否适合购买理财产品的重要因素,您可以通过我行营业网点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在此期间如您的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其他情况,请您及时通知我们并重新进行测试。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从低到高分为保守型(适合购买低风险产品)、谨慎型(适合购买低风险、中低风险产品)、稳健型(适合购买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产品)、进取型(适合购买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中高风险产品)、激进型(适合购买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产品)五个等级,XX银行根据评估标准判断您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结果,并向您建议适合投资的理财产品类型,此建议仅供参考,您仍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三、一般企业客户办理我行理财业务需签署理财业务申请表、XX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个人客户及一般企业客户版本)、风险揭示书和客户权益须知、产品说明书等文件。签署以上文件后即视为您授权及同意XX银行或XX银行委托的专业机构作为本理财产品的管理人,代表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将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和执行相关操作,并且有权代表您作为投资者行使基础资产交易项下与其他交易各方进行交易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四、同业客户购买我行理财产品,需要与我行签订XX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同业客户版本),签署此协议后即视为授权及同意XX银行或XX银行委托的专业机构作为本理财产品的管理人,代表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将募集资金进行投资和执行

相关操作,并且有权代表您作为投资者行使基础资产交易项下与其他交易各方进行交易所享有的全部权利。

五、有关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将通过XX银行网站()或其他方式、渠道通知客户,具体方式和渠道以产品说明书为准,相关信息在发布或发出之日起视为通知送达,请您及时查询。

六、您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请您联系我行理财顾问或反馈至我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

告知方:XX有限公司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由于理财资金在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在您选择购买我行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应该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期产品为固定期限产品(XX银行有权对产品进行提前终止或延期),存续期内产品不接受赎回申请。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为(二级),风险程度属于(中低风险),适用于(经XX银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投资者。最不利的情况下,基础资产无法回收本金和收益,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一、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您的本金和收益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

投资。

1、信用风险: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标的发行主体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能造成投资本金及收益损失的风险。

2、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限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造成客户投资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到期日之前的每日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及市场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发生损失。

.延期支付风险:因市场内部、外部的原因或者项目资产顺延导致理财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而造成理财产品到期日延后,理财产品兑付日将相应顺延,从而导致本理财产品部分或全部延期支付。

.提前终止风险:如遇国家金融政策东大调整影响产品正常运作、融资人取消融资计划、所投资产提前偿付等、或者司法机关要求、或发生其他XX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等情况,XX银行有权提前终止部分或全部理财产品,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并将面临再投资机会风险。

.估值差错风险:理财所投资基础资产管理人对资产估值不准确、及时,理财管理人及托管人对理财产品费用计提出现错误,将导致本理财产品估值差错,可能影响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

5、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可能会造成本金及收益兑付延迟。

举例如下:若客户购买某款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本金万元,业绩比较基准为,在资产组合项下资产全部亏损的最不利情况下,理财产品本金万元将全部损失。注:本风险评级为XX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当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时,请您在再次购买我行理财产品前主动要求对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重新评估。岁(含)以上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时,销售人员应充分考虑投资者年龄、相关经验等因素,将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告知投资者。

三、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四、个人客户及一般企业客户购买我行理财产品前,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理财业务申请表、XX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个人客户及一般企业客户版本)、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和产品说明书,请详细了解您

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所面临的风险。

五、同业客户购买我行理财产品前,应仔细阅读并签订《XX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同业客户版本)》,该协议内含:XX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同业客户版本)、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和产品说明书,请详细了解您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所面临的风险。

六、本理财产品适合谨慎型(含)以上客户购买。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您在我行最近一次且未超过一年期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

七、您已详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您真实意愿表达。购买本理财产品资金为投资人自主决定的合法所有资金。

八、投资者信息登记权限授权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理财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号)文件要求,自年月日起,购买理财产品、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身份信息、持有信息,XX银行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实时真实报送“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请客户慎重、自主决定购买本理财产品,同意购买的视为客户自动授权XX银行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许可的范围内向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报送身份信息、持有信息等。

风险揭示方:XX有限公司

客户风险确认栏

本人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已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且该评估结果具有效力。本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

□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

本人确认如下:(个人客户需全文抄录风险确认语句并签章确认)

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个人客户签名机构客户加盖预留印鉴:

(客户声明:投资决策完全是由本人独立、自主、谨慎做出的。本人已经阅读客户权益须知、本期产品风险揭示书、本期产品说明书及协议书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自愿承担本产品相关风险。)

日期:年月日

XX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书(个人客户及一般企业客户版本)

【特别提示】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充分了解银行理财业务的运作规则、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如有疑问,可向银行理财产品发售机构咨询。

甲方:户名(个人机构):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卡号账号:证件号码:

电话:

乙方:名称:XX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邮编:

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本着自主决策、自愿委托、风险自担的原则,购买乙方理财产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理财产品基本内容:

1、产品编号

认购金额(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

2、本产品详细情况见本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甲方可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交易日交易时间内对本产品进行认购。

二、名词释义

购买日:指甲方签署本协议,购买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的日期。

收益起计日:指开始计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日期。

募集截止日:指结束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募集的日期。

到期日:指计算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的截止日期。

本金及收益返还日:指支付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日期,即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到账日。

甲方所选择产品的详细描述如理财份额、单位份额净值、风险揭示、收益起计日、到期日等详见产品说明书。

三、协议的构成

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理财业务申请表和客户权益须知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四、双方的声明和保证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其在乙方存入的人民币资金购买本协议项下的理财产品,保证委托时在乙方存入足够的资金,账户中的资金是其合法持有、享有完全处分权的资金。

2、甲方已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悉知该产品的风险,全权委托乙方按照本协议及产品说明书的用途运作资金。甲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对协议内容已做了必要的说明和提示,甲方未对协议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3、乙方声明自身具有开办理财业务的经营资质,保证以诚实信用、勤勉谨慎的原则管理和运用理财资金。

五、理财产品的认购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活期账户,用于认购本协议项下的理财产品。客户不可凭现金直接购买乙方理财产品。

2、甲方确保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证件资料、联系方式等信息真实有效,乙方将按照本协议中留存的甲XX息联系甲方。因甲方提供相关信息不真实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联系甲方而引起的相关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签约、解约、变更银行账号等本产品项下的相关内容须填写《XX银行理财业务申请表》并交由乙方网点办理。对于甲方变更信息但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接受和认可甲方通过电子银行(包括但不限于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购买本理财产品的法律效力。

六、理财产品的起息

甲方在此授权乙方,将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投资资金在购买日进行冻结,产

品成立日扣划并进行资金汇集。根据甲方授权,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办理与委托资金相关的扣划手续。甲方投资资金自购买日至收益起计日期间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七、理财产品的投资管理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和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诚实信用、谨慎勤勉地实施投资管理行为,以专业技能管理理财产品资产,依法维护理财产品全体投资者的利益。乙方不对该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作出承诺或保证,亦不会承诺或保证该理财产品项下本金安全。

乙方应依照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投资范围、资产种类和比例进行投资,并确保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按约定比例合理浮动。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投资人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乙方将按通过约定的披露方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八、理财产品的终止

甲方同意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理财产品。乙方决定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应提前通过约定的信息披露途径通知: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理财产品无法继续运作;

2、遇有市场剧烈波动、异常风险事件等情形导致理财产品净值出现大幅波动或严重影响理财产品的资产安全;

3、因投资者赎回导致理财产品剩余资产无法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投资市场要求或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或者继续存续无法实现投资目标;

4、因相关投资管理机构解散、破产、撤销、被取消业务资格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导致产品无法继续运作;

5、相关投资管理机构或运用理财资金的第三方主体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行为导致理财产品被动提前终止;

6、因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金融政策调整、紧急措施出台影响产品继续正常运作;

7、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理财产品的延期

出现不可抗力、市场停市或管制等异常事件、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他非由银行主导、仅能被动接受的外部事件或客观情形,导致理财产品无法按约定到期日清算时,或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乙方需要对理财产品进行延期时,乙方将于理财产品原定到期日前通过约定信息披露途径及时通知,并根据该等产品的实际情况进行后续处理。

十、资金清算和收益分配

乙方按照客户持有份额和产品到期日单位份额净值支付本金和收益。收益一般以原认购币种支付,但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理财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理财产品清算期,清算期内理财资金不计利息。

理财产品投资者收益的分配原则:每份额理财产品享有同等分配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产品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1、本协议打印栏双方预留的单位账户作为甲方指定的本金及收益返还账户,如甲方申请变更账户信息,则以甲乙双方确认后的变更账户作为甲方指定的本金及收益返还账户,在本协议约定的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返还日及本协议终止时,乙方自动将所收到的本金及收益划入指定甲方银行账户。

2、理财产品到期后,原则上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为客户本金及收益返还日。

3、在本协议期间,甲方应保证指定的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因任何原因造成该银行账户不正常,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做出合理说明,并书面申请变更。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费用支出

乙方依据产品说明书约定的费用项目、费率标准等要素收取相关费用。其中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对象投资比例,按照目前市场收益率水平测算,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其中理财资产管理人管理费年,理财资产托管人托管费年,客户服务费年)为本理财计划的实际收益,如果理财本金及收益可按时足额收回,甲方可实现业绩比较基准,对于超出“业绩比较基准”的部分留存乙方和管理人按照约定比例分成。乙方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已约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时,将予以披露。甲方如不接受,可在产品说明书约定的产品募集期内进行撤单(机构客户除外)。

十二、税务处理

本产品收益为税前收益,甲方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甲方自行申报及缴纳。如果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或税收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乙方有义务代扣代缴甲方承担的税费时,乙方将进行代扣代缴。

十三、信息披露

乙方将通过XX银行网站()公布本产品的以下相关信息:在产品成立、未成立、提前成立、正常终止或发生对产品产生重大影响之情形后的个工作日内发布产品成立、未成立、提前成立、终止、重大影响时间等信息;如XX银行调整产品规模上下限、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提前终止产品、优化或升级产品等,则需在调整产品规模上下限之日、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启用日、提前终止日、产品优化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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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恒裕理财”短融系列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为《恒丰银行“恒裕理财”合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能够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恒丰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恒丰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产品说明书解释权归恒丰银行所有。 风险提示 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是保本固定收益类产品。本理财计划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银行间债券组合中投资收益(包括短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的投资收益及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企业偿仍的本息。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管理风险:由于债券组合管理及交易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

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管理,导致本计划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仍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对应的债券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仍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 6.再投资风险:由于恒丰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恒丰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恒丰银行网站或到恒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且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恒丰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恒丰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恒丰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恒丰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

铁矿选矿厂项目投资计划书(规划方案)

第一章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xxx项目 (二)项目选址 xxx工业新城 (三)项目用地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24979.15平方米(折合约37.45亩)。 (四)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该工程规划建筑系数62.84%,建筑容积率1.15,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7.80%,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68.85万元/亩。 (五)土建工程指标 项目净用地面积24979.15平方米,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15696.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726.02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20631.33平方米,项目规划绿化面积2240.53平方米。 (六)设备选型方案 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共计61台(套),设备购置费2992.15万元。 (七)节能分析

1、项目年用电量1187129.94千瓦时,折合145.90吨标准煤。 2、项目年总用水量8557.86立方米,折合0.73吨标准煤。 3、“xxx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年用电量1187129.94千瓦时,年总用水量8557.86立方米,项目年综合总耗能量(当量值)146.63吨标准煤/年。达产年综合节能量41.36吨标准煤/年,项目总节能率28.98%,能源利用效果良好。 (八)环境保护 项目符合xxx工业新城发展规划,符合xxx工业新城产业结构调整规 划和国家的产业发展政策;对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治理 措施,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内,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 产生明显的影响。 (九)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 项目预计总投资7970.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323.43万元, 占项目总投资的79.34%;流动资金1647.0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66%。 (十)资金筹措 该项目现阶段投资均由企业自筹。 (十一)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 预期达产年营业收入15490.00万元,总成本费用11645.41万元,税 金及附加163.55万元,利润总额3844.59万元,利税总额4538.43万元, 税后净利润2883.44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1654.99万元;达产年投资利

地块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75号地块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信托投资需求,本公司利用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设计并推出75号地块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第一条信托计划名称 75号地块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或“本计划”)。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加入“75号地块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公司成立一家有限合伙制企业——同创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拟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让股权或股权收益权等,通过股权分红,向第三方转让股权或股权收益权等方式实现投资收益。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将分配至信托计划名下的投资收益进行兑付,以回报受益人。 第三条合伙企业---同创创业投资企业简介 1、合伙企业名称:同创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合伙期限为10年。期限届满仍需延期则须经代表出资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可。该合伙企业合伙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企业成立时,由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成立后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等业务。 2 、合伙金额:合伙企业设立时合伙金额为叁亿元人民币。合伙企业目标合伙金额为壹亿元人民币, 剩余合伙金额在合伙企业设立后,由有限合伙人以增资方式募集到位,实际合伙金额以募集结束时到位金额为准。 3、普通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目标合伙金额的20%;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有限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每位有限合伙人的最低出资金额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经普通合伙人同意的情况除外),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金额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有限公司为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合伙,最低出资金额为30000万元,占目标合伙金额的15%,最终出资额根据合伙企业募集期满本信托计划实际到位资金为准,并对出资比例进行调增或调减。 6、合伙企业的投资策略是以资本运作为核心,以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为手段,调动北京市共创投资有限公司的资源优势,发挥普通合伙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优势,帮助目标企业快速成长和升级发展,并从资本市场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其投资方向为:认购新增股份、受让原有股份、受让股权受益权、可转债等。在合伙企业存有闲置资金时,合伙企业可以认购商业银行的短期(三个月内)稳健型理财产品。 7 、在合伙期限内,在符合分红原则的基础上,凡是合伙人的合伙投资金额发生变化之日起满2年,以现金形式分红一次。

浙商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附件 浙商银行“方信理财”29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一、风险提示 “方信理财”29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说明书中的“预期年收益率”不代表我行对投资者收益的承诺,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当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客户理财收益可能最低为零。本理财产品不适合风险偏好测评结果为谨慎型的个人客户购买。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理财产品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法律与政策风险 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调整与变化可能会对信托项下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理财计划受让的优先受益权的收益。 (二)信用风险

信托期限内,承租人违反设备融资租赁有关协议项下的约定,不愿或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将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理财计划受让的优先受益权的收益。 (三)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市场利率发生波动,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四)流动性风险 理财周期间,投资人的理财资金不能提前赎回,可能因理财资金缺乏流动性而遭受损失。 (五)其他风险 战争、动乱、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可能导致信托财产损失,进而影响投资人理财收益的实现。 二、产品概况 本理财产品是浙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推出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者本金有保障,并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

情况向客户支付投资收益。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华融租赁融资租赁租金收益权信托”项下租金优先受益权。 理财产品要素如下: (一)产品名称:“方信理财”29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080829。 (二)产品币种:人民币。 (三)产品规模:6000万元。 (四)理财对象:个人客户。 (五)申购起点金额:5万元(超过部分须以万元为单位累进)。 (六)发行期:2008年8月28日至9月8日,共12天。采用时间优先方式发行,额满停止发售。 (七)理财期限:4个月,起息日2008年9月9日,到期日2009年1月9日。 (八)预期年收益率:4.5%,其中单笔认购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为4.8%。 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来源于“华融租赁融资租赁租金收益权信托”项下融资租赁项目的租金收入,本理财对应的信托资产池在未来三个月内实现的租金收入为6564.2万元,根据华融金融租赁公司实际租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债券2012年第13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附件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财富债券2012年第13期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 一、产品概述

二、投资对象 本期产品投资方向为邮储银行(委托人)委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受托人)设立的陕国投财富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主要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资产、银行存款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 投资比例区间:本产品募集资金将100%投资于上述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基本情况: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陕国投”)是国内首家上市的非银行金融企业,也是国内目前仅有的两家整体上市信托投资公司之一。公司设立于1985年元月,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1994年元月“陕国投A”(股票代码“000563”)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三、理财产品费用、收益分析与计算 1. 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费用 (1)免认购费、免赎回费。 (2)银行保管费0.1%/年;若扣除保管费用后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则超过部分将作为银行的管理费和销售费。 2. 理财收益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法 (1)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理财产品资产组合收益率-保管费率-管理或销售费率本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5% (费后)。 (2)理财计划到期时,按照到期理财资金实际存续天数计息。每1份为一个计息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预期期末收益=理财本金×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4)计算示例

情景1:以某客户投资100万元购买期限为369天的理财产品为例,如果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后,扣除保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后,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达到5.5%,则客户最终年化收益率为5.5%,具体金额为: 1000000×5.5%×369/365=55602.74(元),假定理财产品的实际存续天数为369天。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3. 理财资金支付 理财期满、实际终止时,邮储银行在到期日/实际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资金划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4. 特别说明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不开放赎回;理财资金在到期/实际终止日后,一次兑付。 四、风险揭示 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证券市场投资品种的价值和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由此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二)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内在波动性,客户投资本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本产品有约定的存续期限,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且本产品可能面临资产不能迅速变现,或者选择变现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信用风险:理财计划所投资的债券、信托计划或其他投资品种等,可能因基础资产发行人不能如期兑付本息,或交易对手发生违约,投资本金及收益可能遭受损失。 (五)管理风险。信托公司、托管银行受技能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遭受损失。 (六)不可抗力及意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证券交易所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投资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投资计划的资产本金和收益安全。 (七)根据邮储银行内部评级标准,评定本产品风险级别为PR2级。

橡胶生产加工项目投资计划书

橡胶生产加工项目 投资计划书 规划设计/投资方案/产业运营

橡胶生产加工项目投资计划书说明 橡胶(Rubber)是指具有可逆形变的高弹性聚合物材料,在室温下富有弹性,在很小的外力作用下能产生较大形变,除去外力后能恢复原状。橡胶属于完全无定型聚合物,它的玻璃化转变温度(Tg)低,分子量往往很大,大于几十万。 该橡胶项目计划总投资8910.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797.5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5.07%;流动资金3112.5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4.93%。 达产年营业收入20825.00万元,总成本费用16533.00万元,税金及附加163.38万元,利润总额4292.00万元,利税总额5047.38万元,税后净利润3219.00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1828.38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48.17%,投资利税率56.65%,投资回报率36.13%,全部投资回收期4.27年,提供就业职位319个。 本报告所描述的投资预算及财务收益预评估均以《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为标准进行测算形成,是基于一个动态的环境和对未来预测的不确定性,因此,可能会因时间或其他因素的变化而导致与未来发生的事实不完全一致,所以,相关的预测将会随之而有所调整,敬请接受本报告的各方关注以项目承办单位名义就同一主题所出具的相关后

续研究报告及发布的评论文章,故此,本报告中所发表的观点和结论仅供 报告持有者参考使用;报告编制人员对本报告披露的信息不作承诺性保证,也不对各级政府部门(客户或潜在投资者)因参考报告内容而产生的相关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报告的持有者和审阅者应当完全拥有自主采纳 权和取舍权,敬请本报告的所有读者给予谅解。 ...... 报告主要内容:概况、投资背景和必要性分析、产业调研分析、项目 建设内容分析、选址方案、项目工程方案分析、项目工艺及设备分析、项 目环境保护分析、项目安全保护、风险应对说明、节能分析、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投资规划、经济效益分析、项目总结等。 橡胶制品指以天然及合成橡胶为原料生产各种橡胶制品的活动,还包 括利用废橡胶再生产的橡胶制品。合成橡胶的产量已大大超过天然橡胶, 其中产量最大的是丁苯橡胶。而我国是世界天然橡胶的消费及进口大国。 近年来,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其橡胶制品行业也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增长。根据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我国橡胶制品行业产量为4979.3万吨,销 售收入近9709亿元,其市场规模也将近8640.7亿元。2019年1-9月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工业总产值23176万元,同比下降5.9%;工业销售产值23055 万元,同比下降11.7%。

成立私募基金产品计划流程说明书

成立私募基金产品流程说明书 1.产品发起人:指开发设计产品的当事人。 2.产品管理人/管理人:指对产品进行运作管理的当事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产品托管人/期货经纪商/证券经纪商/投资顾问,推介产品,协助投资者办理产品认购事宜,下达投资指令,日常估值,信息披露等。 3.产品托管人/托管人:指对产品的财产进行托管的当事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进行产品托管账户、资金账户的开立,保管产品的财产,核对并执行管理人发出的投资指令,协助管理人进行产品财产的估值、核算与清算,协助进行信息披露等。 4.投资者/客户:满足产品规定的资格要求,签署产品合同书且合同书正式生效的认购者。投资者缴纳相关认购款项、承担合同书规定的相应义务后,可以享受按合同规定分享产品财产收益、分配计划清算后的财产等权利。 5.认购:指在产品推介期内,投资者按照产品合同的规定购买产品份额的行为。 6.投资顾问:受产品管理人聘任,为管理人投资提供投资建议的当事人,产品管理人负责执行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等事务。 7.证券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由托管人为产品财产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专用证券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有关账户及其他证券类账户。 8.产品专用证券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由托管人以产品的名义为产品财产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专用证券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有关账户及其他证券类账户。 9.产品专用证券资金账户:指管理人以产品专用证券账户在证券经纪商处以产品管理人名称开立的资金账户。 10.期货账户: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托管人配合管理人为产品资产在其选定的期货公司处开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附件: 潍坊银行理财产品信息 一、产品概述(根据具体报备发行信息填制)

二、投资管理 、投资对象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和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各类金融债(含次级债、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其中所投资的信用类债券的债项评级在级(含)以上,短期融资券的债项评级为级;若所投资的信用类债券无债项评级,其主体评级需在级(含)以上;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货币基金、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以及投资于委托人书面认可的其他低风险证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的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券商收益凭证、商业银行理财计划、信托计划以及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泰利达系列投资于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为;债券回购投资金额不高于前一交易日资产净值的;投资于委托人书面认可的其他低风险证券产品的比例为;信托和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比例合计不高于%。 、投资团队 资金管理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要求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集合国泰君安的研究、投行、经纪、海外等各

项综合优势和资源,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的资产管理公司,使资产管理业务成为业界的领头羊。公司的投研团队包括了清华、复旦、交大、财大等国内名校的优秀人才,在各自研究领域研究多年,有着丰富的研究经验。自年开始,公司先后与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华夏银行、东莞银行合作推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取得了累积收益超出同行业绩基准的好成绩。 资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三、理财产品成立 、理财产品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理财产品成立。产品成立日也即该理财产品的收益起计日。我行将于产品成立日对理财资金进行统一上划。 、理财产品不成立的条件:募集期届满,募集资金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之规模或双方约定并经我行确认之数额时,则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如果本理财产品不满足成立的条件,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我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则我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如理财产品不成立,将于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营业网点向客户公布,并将客户认购资金在募集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客户,该理财产品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四、收益率测算

家具厂项目投资计划书

家具厂项目投资计划书 投资计划书既商业计划书,家具厂项目投资计划书其主要意图是递交给投资商,以便于他们能对企业或项目做出评判,我们看看下面的家具厂项目投资计划书。 家具厂项目投资计划书1、市场需求与本人的关联 本人在家具行业20多年,十分庆幸这一门类的商品市场需求持久而广泛。 2、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职业经历和职业业绩。 具有一定时期的创业模拟准备,如团队建设等,这批对象将作为发起人而加入新办企业。 发起人具有满足企业创办初期的资金需求能力。 新办企业有可能获得著名品牌的授权使用。 企业有可能获得原工作单位在政策允许条件下的支持和帮助,其内容大致为:作业场地和部分设备以及成熟销售店铺等方面。 企业有可能通过创业扶持政策获得流动资金的借入和享受到有关优惠政策,如所得税减免等。 一个以核心专长为基础并辅之于”分解结合”方式的作业思路日趋成熟。这个思路是由市场条件和企业状况所决定的。做强、做精、做准20%做好、做妥、做稳80% 在坚持双赢

和不断学习的引导下做好这个 2 : 8。例如工艺制造方面,企业仅完成整个工艺路线中的关键工序和最终工序的加工,约占20%其余80%勺加工由企业的购买行为支持。购买行为将获得技术工艺标准、品质控制标准、经济合同履行和合格分承包方的支持。 企业的发起人对建设”学习型企业”有强烈的愿望和认同。 企业运行的方向,将向”头脑型”企业演变,通过可控 制资源因素和不可控制资源因素在销售和开发的磨合作用,渐渐实现。企业运行初期将是这一构造的模拟实践运作和磨合。 1、公司性质和主要经营范围 公司的法律形式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性质为混合经济,公司的初期投入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国有股份约 为10%自然人股份约为90% 主要经营范围为:木制家具生产、销售;工艺品、艺术品制造、创作及其延伸产品的销售;室内装潢设计和室内装潢施工及其配套制品的销售;咨询服务;家居式空间相关用品的制造的原材料销售。 2、地址选择 工厂地址首选为租用原工作单位骨干工厂的一部分。占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500-3000平方米。销售地选择在新原单位的专卖商厦。

1-中融增强5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中融增强52号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说明书 受托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经纪商: 证券投资有风险,委托人在加入本信托计划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有关风险声明的条款。

重要提示: 1.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前应当认真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其他信托文件。 2.投资者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委托人资格时,方可以认购信托单位;投资者认购了信托单位,即视为已作出信托文件所规定的陈述与保证,已同意承受信托文件规定的各项风险。 3.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的业绩表现保证;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人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该信托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 4.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投资于信托计划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摘要 信托计划名称:中融增强5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投资范围: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债券 信托计划的规模: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单位总份数不低于10,000万份;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信托单位总份数不高于200,000万份 受托人可以分别指定第i期信托资金的最低或最高规模。i=1,2,3,4……且≤35(以下同),受托人有权根据信托计划运作情况进行调整信托计划总期数。每期委托人信托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每期信托资金规模不高于20,000万元,且该期信托单元的成立不能使得信托计划总规模高于200,000万元信托期限:信托计划存续期限预计为10年,受托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受托人可以在募集第i期认购资金时,确定第i期信托单元预期存续期限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资者 信托单元:受托人可以分期发行信托单元;信托单元按照发行时间顺序命名为第1期信托单元、第2期信托单元、……、第i期信托单元 受托人仅以扣除了第i期信托单元应付未付信托费用和其他债务后的第i期信托财产为限向第i期信托单位持有人分配信托利益,但信托文件对第i期信托费用中受托人报酬和保管费的支付顺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信托单位认购价格:各类信托单位面值1元,认购价格1元 申购和赎回:每期信托单元的封闭期为1年,封闭期届满后,信托单元存续满一个信托年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及每满半个信托年度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委托人申请申购的,申购份额不得低于500万份,且以100万份的整数倍递增;受益人申请赎回的,赎回的份额为100万份的整数倍,且赎回后受益人持有的信托份额乘以开放日的前一交易日第i期信托单元单位净值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否则受益人应全部赎回,受益人不全部赎回的,受托人不接受受益人部分赎回申请。

天天利产品说明书招商银行银合理财人民币日日赢理财计划产

天天利产品说明书招商银行银合理财人民币日日赢理财计划产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招商银行"银和”理财·天天利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产品代码:1788)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为《招商银行同业理财计划交易申请表》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仅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商业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除外)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购买本类理财计划的合资格投资者发售。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招商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内容进行操作。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产品说明书解释权归招商银行。 风险揭示 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证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本理财计划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的变化、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理财收益率可能为零甚至为负,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和理财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管理风险:由于招商银行受技能及管理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投资收益,导致本计划项下的理财收益处于较低水平甚至为负。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4.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计划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交易日余额30%时,即为发生大额赎回,此时招商银行系统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清算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理财计划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若因投资者未及时通过前

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理财产品说明书

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理财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本产品说明书为编号为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 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 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本理财产品的任何预期收益、预期 最高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提示”并谨慎参考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充分理解本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 风险。 ●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仅是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如对该产品和服务 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95533客户服务电话以及互联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59503144.html,进行反映,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风险提示 投资本理财产品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 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的被投资企业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高科”)的股东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可能出现未及时足额支付信托股权收购款的情况,本理财产品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收益率,收益可能为 0,甚至发生本金损失。尽管株洲市地方财政在高新区管委会不能足额支付信托股权收购款的情况下,就缺口部分列入区级和市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安排,但如果株洲市政府和天元区政府失信,将可能影响投资者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2、被投资企业风险:在高新区管委会未及时支付信托股权收购款的情况下,若被投资企业株洲高科的生产经营出现异常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项下的信托股权变现价值降低或无法及时变现,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收益,甚至发生本金损失。 3、提前终止风险:在发生本产品说明书第六条所述特定情况下或发生产品管理人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况下,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本理财产品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投资者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兑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也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理财产品被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 6、利率风险及通货膨胀风险: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上调3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不予以调整。因此,可能出现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进而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7、受托人未能勤勉尽职风险:如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违背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其损失部分由信托公司负责赔偿,信托公司资产不足赔偿损失时则由本信托财产即理财产品承担。 8、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高新区管委会迟延履行股权收购义务)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9、信息传递风险: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

项目投资计划书范本

第一章概况 投资者公司现有情况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开业证明)或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组织形式(指内、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形式) 2.项目的投资规模、经营范围、经营期限 3、工艺过程 包括工艺流程、产品目录及生产工艺等。 4、土地、厂房 说明土地面积、厂房建筑总面积等。 5、公司员工人数 6、产品销售情况 介绍主要产品名称及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内外销比例。 7、项目选址要求或现有选址情况 第三章生产原料供应 1.主要原料 说明主要原料需求量以及供应渠道。

2.水、电、燃料等主要能源消耗情况(可折算为标准煤) 说明每年消耗量和解决途径。 3.主要设备生产能力及购置计划 第四章安全环保 应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安全规定、工业卫生标准的要求执行。 1、污染物的处理 说明本产品的生产是否产生废水、废气、烟尘及噪音等以及处理措施、参照标准。 2.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造成危害的因素;遵循的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设计中考虑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措施。 第五章技术上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投资者的生产历史、技术力量和在同行业中的信誉,项目设立后产量与质量可能达到的水平。第六章资金投入计划 说明每一期投资的金额、时间和方式。 第七章实施计划 具体列出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内资企业除外)、办理营业执照、土建筹备工作开始、生产厂房交付使用、设备安装试产、投产等一系列主要工程的时间。 第八章经济效益分析(单位:人民币万元)

1.经济效益分析 产品销售收入: 减销售成本(材料): 直接人工: 生产费用: 毛利: 减行政费用: 折旧: 土地使用权摊销: 税前利润: 所得税: 净利润: 2.项目投产后,预计税收缴纳情况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堤围费等税费情况。 项目投资者: 年月日 联系人:电话(手机):邮箱:

投资实施计划流程说明

投资实施计划流程说明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分公司投资实施计划流程说明 流程编号及名称: 投资实施计划 一、流程简介: 1、流程内容 本流程规定了XX油田分公司年度投资实施计划的编制、下达过程,主要包括各专业处室编制专业年度实施建议计划,经企划处汇总平衡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并按审查情况修改完善、下达公司年度投资实施计划等工作程序及职责分工。 2、流程的起止点 流程起点为: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审定确认年度投资计划; 流程的终点为:企划处下发油田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3、术语解释: 二、流程涉及部门及职责 1、业务主管部门及职责: 企划处:根据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勘探与生产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公司规划计划处审批确定的年度投资计划,下达编制年度投资实施计划通知,汇总平衡各专业实施建议计划,形成议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并按照总经理办公会审查意见完善修改、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2、业务参与部门及职责: 股份公司规划计划部:审定确认油田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勘探与生产公司(天然气与管道公司)计划处:审定确认油田公司年度投资计划; 勘探处:负责油气预探实施计划的编制组织,并组织公司业务主管领导、相关处室领导及有关专家评审,形成建议计划交企划处。 开发处:负责油藏评价、油气开发、老油藏描述实施计划的编制组织,并组织公司业务主管领导、相关处室领导及有关专家评审,形成建议计划交企划处。 钻采处:负责老油气田调整改造、新技术推广及三次采油、大修侧钻实施计划的编制组织,并组织公司业务主管领导、相关处室领导及有关专家评审,形成建议计划交企划处。

生产处:负责土地、装备、水、电、路、讯、防洪排涝实施计划的编制组织,并组织公司业务主管领导、相关处室领导及有关专家评审,形成建议计划交企划处。 技安环保处:负责安全、环保、节能实施计划的编制组织,并组织公司业务主管领导、相关处室领导及有关专家评审,形成建议计划交企划处。 科技信息处:负责勘探开发计算机实施计划的编制组织,并组织公司业务主管领导、相关处室领导及有关专家评审,形成建议计划交企划处。 企划处:负责勘探开发辅助工程、公用系统工程实施计划的编制组织,并组织公司业务主管领导、相关处室领导及有关专家评审,形成建议计划。 三、流程涉及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1、制度:油田公司QHSE程序文件GY01/ 资源配置管理程序 油田公司QHSE管理作业文件GY01/ 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2、记录: 四、涉及风险和相关控制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工商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中国工商银行“汇财通”个人外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二○一一年第7期 一、产品概述

二、理财收益确定依据 本产品收益与欧元利率等市场因素相关,投资者通过让渡提前终止权获得较高理财收益。工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对该期权价值进行测算,支付投资者 理财收益。 三、理财收益计算 如投资者购买6000欧元该产品。

情景一:若银行不行使提前终止权,如果持有到期后计息期为183天(应以产品的实际天数为准),投资者可获得收益115.90欧元(6000×3.80%×183/360=115.90)。 情景二:若银行在2012年3月5日行使提前终止权,如果计息期为91天(应以产品的实际天数为准),投资者可获得收益57.63欧元(6000×3.80%×91/360≈57.63)。 四、风险揭示 本风险揭示旨在披露工商银行销售的个人理财产品可能面临或产生的相关风险,请理财产品投资者在正式购买理财产品前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的内容,确保已经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拟购买理财产品所面临的风险类型与风险特性。以下列举的风险只是工商银行对风险因素的客观分析,并不代表工商银行对未来市场趋势的预测。 (一)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 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二)信用风险 在工商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理财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三)利率风险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四)提前终止风险与再投资风险 在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情况下,投资者将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获得理财收益的风险。投资者应积极关注相关信息公告,依据自身需要及时对返还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投资者进行再投资时可能面临收益较低的市场环境,存在再投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投资者的 流动性需求。 (六)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即产品说明书中约定:如募集规模低于500万欧元,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在产品起始日之前,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原产品说明书约定向客户提供理财产品时,工商银行有权宣布该理财产品不成立。此时,投资者应积极关注工商银行相关公告,及时

汽车修理厂项目投资计划书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迎宾大道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其中: 1、大车维修车间1间1380平方米,小车维修车间2间共120平方米,办公业务用房960平方米; 2、标准化新车展销门市共240平方米; 3、厂区硬化绿化、围墙等。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项目负责人:白明伦承办单位概况:平汽车修理厂是一家拥有十八年维修经验的集汽车修理、保养、美容、装饰于一体的综合性维修企业。是中国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安邦保险公司的事故车定点维修单位,是平县唯一一类汽车维修企业。 1、该厂现有职工65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2人,初级技师7人,技术技工上岗28人。厂内设有4个修理车间,2个烤漆房,1个汽配经营部。现有厂内设备齐全,大型检测设备有:车身校正仪、电脑解码器、电喷油嘴测试仪、电脑调漆设备;大型设备有:二级维护检测线、烤漆房、举升机7台等;施救设备有吊车各一辆、大小拖车各一辆。此外,还新增一些高科技设备,一台四轮定位仪和汽车综合性检

测设备。 该厂坚持以“内抓管理,外拓市场”的经营理念,深化改革,致力于探索各类中高档车辆的维修技术,深得保险公司和广大客户的信赖。 2、本厂于2011年6月份与中国一汽公司签订了一汽汽车特约维修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按一汽公司的要求,建立平塘县规模最大、形象最好、最为规范化的集汽车销售、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实体店。拟搬建设项目定位于平塘县城区,道路交通状况良好,供水、供电状况良好,占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可解决就业人员70人以上。 该厂现设有维修车间、配件部、行政部、财务部四个职能部门,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咨询、维修、配件销售服务。经过近几年的市场推广、宣传,该厂在本县上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并获得众多客户的认可,白师傅汽车修理厂经营宗旨是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一切为客户着想,让客户满意为止。 二、项目编制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50011-2001); 3、《给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1997版); 5、《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6、《城县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7、《平塘县县城(2006—2020年)总体规划》; 8、相关的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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