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管理办法国家差旅费标准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差旅费管理方法国家差旅费原则

差旅费管理方法

1、主题内容与合用范畴

为了加强差旅费的管理,确保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使之符合科学、合理、节省的原则,明确差旅费报销原则、出差申请与报销程序,根据分公司有关文献精神,特制订本方法,本方法合用于修试所全体员工。

2.差旅费定义

2.1差旅费:是指因公同意到南昌地区以外地区工作所需的住宿费、交通费。

出差人员准备出差前,需要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应去的地方、单位和预计天数。普通工作人员出差,由有关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领导同意。

附件:出差申请单

出差人

单位职称

出差地点

预计起讫日期

出差事由

主管负责人审核

班组负责人审核

4.差旅费借支手续

员工出差借支差旅费,必须持负责人同意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按借款单所列内容认真填写(借款人、请款用途及金额),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办理借款手续,《出差申请单》将作为出差后的报销根据。

5.差旅费报销、审核、结算手续

员工出差返回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出差期间的有关发票、车票等单据按类、按日期、按票面金额粘贴整洁,交有关负责人检查初审后,报主管领导签字向财务申请报销、结算。结算后多借、补支差旅费要在三个工作日内交到财务清算完。前账未清,后账不借。逾期未还者,账务有权直接从其工资中扣除欠款。未借支差费的出差人员,应在完毕任务回公司后一种月以内办理报销手续。

6.住宿费原则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施限额凭据报销的方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费实施限额包干方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6.1外省出差

a.普通地区: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出 150 元;普通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出 120 元;其别人员,每人每天不超出 100 元。

b.特殊地区: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出200 元;普通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出 150 元;其别人员,每人每天不超出 120 元(特殊地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大连、青岛、广州)。

6.2省内出差

a.南昌市和地级市: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出150 元;普通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出 120 元;其别人员,每人每天不超出 100 元。

b.主任级领导及班组负责人,每人每天不超出 120 元;普通高级职称者,每人每天不超出 100 元;其别人员,每人每天不超出 80 元。

6.3出差人员在外第一天的住宿原则可适宜提高。

6.4出差人员住宿费超标部分由个人自理。特殊状况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报销

7.交通费。

7.1享有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待遇的人员:

a.主任级领导

b.班组负责人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

7.2乘坐火车,从晚上八点至次日晨七点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持续乘车超出 12 小时,可购软席卧铺车票。

7.3符合乘坐火车软席卧铺条件的,如果改成硬座,按硬座票价的60%补贴;如乘硬席卧铺的不予以补贴。

7.4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需乘坐飞机的人员应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报销。

7.5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交通费,当天达成和返回的市内交通费凭票据报销,其它时间按每人每天报交通费6 元,包干使用,不再凭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其乘坐来回机场的专线客车车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畴之间凭据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实施市内交通费包干。

8.出差人员的伙食补贴费

8.1工作人员出差到省外伙食补贴费,每人每天补贴原则为:普通地区 15 元,特殊地区 20 元。

8.2出差人员在省内地区出差的不予以伙食补贴(实施定额包干式),检修实验工作班组出差伙食补贴另行规定。

8.3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轮船超出 12 小时的可凭车票加报 20 元伙食补贴费。

8.4出差人员参加会议期间按规定发生的费用据实报销,不再补贴伙食费用和交通费用,但来回交通费仍按上述规定报销。

8.5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差旅费开支的其它事宜均按:赣电超高压综〔〕14 号执行。

差旅费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用报销管理,规范差旅费支出审批程序,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财会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方法。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开支范畴涉及都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会议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执行财务联签方法,据实报销。各单位(部门)应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随意延长出差时间,不得绕道游览名胜古迹。

第二章都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员工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报销都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原则以下:

(一)公司中层及下列人员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

需要乘坐飞机的,事前经副总指挥同意方可乘坐,并在机票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两人及两人以上人员出差,可按职务高的人员原则乘坐交通工具。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由公司经营部按年度统一办理。

(四)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 8 时至次日晨 7 时在车上过夜 6 小时以上的,或持续乘车超出 8 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据报销。乘坐硬座时,按硬座票价的 60%发放补贴。能够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予以补贴。

(五)非特殊状况不得租赁公司以外车辆出差。

第三章住宿费

第五条住宿费

(一)凡在省内出差,能够住延安市车村煤矿在延安和西安办事处,若办事处员满,办事处主管应出据有关证明,方可在外住宿。西安办事处住宿原则50 元/人,出据西安办事处住宿收款收据,回本单位予以报销。

(二)住宿费要按规定的原则,凭住宿发票报销(注:住宿发票需填写住宿人单位名称、住宿人数、住宿天数),高于原则部分自理。确因特殊状况住宿费超原则,需经公司副总指挥同意后方可据实报销。

参加会议出差的员工,如果会议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超原则,经公司副总指挥同意并凭会议组织单位出具的有效凭证据实报销。

(二)办事处员满时住宿原则:

单位:元/间/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