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市直专项资金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细化预算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等规定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等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09•【字号】潭政办发[2007]15号•【施行日期】2007.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等规定的通知(潭政办发〔2007〕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单位会议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支出管理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的规定》已经2007年3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握好财政收入的发展趋势,认真完成财政税收任务;要在保持财政收入较快稳定增长的同时,不断扩大财政收入规模;要大力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积极做好财政增收节支工作,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在全市形成一手抓增收、一手抓节支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七年四月九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为切实降低公务用车成本,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的快速增长,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作如下规定:一、严格控制车辆编制。
严格公务用车审批关,对没有公务用车编制的单位,一律不允许购置新车,财政部门一律不拨购车经费。
凡因机构变动或人员调整等原因,需要购置新车的,按照《湘潭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潭办发〔2006〕13号)的规定办理。
二、严格控制费用总额。
各单位全年的交通费必须在财政部门下达的控制数内据实支付,对超支的交通费,一律不予报销。
特殊情况需要报销的,相应减少下一年度交通费控制指标。
三、严格控制车辆更新。
2017年教育部门预算

2017年教育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龙沙区教育局 2017 年部门预算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六、部门收支总表七、部门收入总表八、部门支出总表第三部分龙沙区教育局 2017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概况一、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组织、指导、监督执行。
(二)负责教育局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和共青团工作。
领导全区教育系统工会工作。
(三)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考核任用,负责对教育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
(四)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区教育改革与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文盲,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指导管理民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协助区政府进行教育督导及教育质量评估。
(六)主管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教师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省确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标准;执行省制定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制定全区的实施意见,组织教师职务评审和聘任工作,统筹规划管理学校、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落实和接收工作。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按照国家确定的教育经费增长原则,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计划,监测各中小学及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省和市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教育事业经费及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教学仪器和学具的管理,指导全区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财务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收支形势的基础上,以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深化预算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厉行节约,量入为出。
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策和分配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升预算资金的效益性和规范性。
(二)基本原则1、量入为出,勤俭节约。
部门预算的编制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市级财力相适应。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湘潭市委“九项规定”,勤俭办事,将厉行节约,真实准确的总体要求贯穿于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2、保障重点,提升绩效。
预算编制紧密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聚焦全市工作重点,切实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保障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大民生政策。
强化资金绩效意识,努力做到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提升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3、科学规范,强化约束。
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科学合理、真实完整地编制预算,履行规范的预算审核程序,确保预算质量,为预算公开夯实基础。
将预算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执行依据,未列入预算的坚决不得支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2018年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一)明确责任主体,扎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规划编制专项资金2015年预算执行及

规划编制专项资金2015年预算执行及2016年预算安排情况一、2015年专项资金执行情况1、规划编制专项经费2015年我局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人大专题会议要求,开展了12项规划工作,财政专项资金投入1000万元。
在统筹安排下,规划工作进展顺利,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1)长株潭生态绿心湘潭地区控规整合及提升:项目由湘潭市建筑设计院承担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经费为150万元,该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会。
该项目是省政府对市政府的绩效考核项目,根据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进行落实与完善的详细规划;绿心湘潭片区涵盖涉及昭山示范区全区、经开区响水乡,岳塘区荷塘乡、高新区双马镇、湘潭县易俗河镇和梅林桥镇。
总面积134.82平方公里。
(2)湘潭市古龙湖(白田—金石—金薮)旅游总体规划:由湘潭市建筑设计院承担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经费95万元。
根据市政府安排,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支持,主动服务,全面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将湘乡市“白田—金石—金薮”区域打造成为率先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亮点,努力为全市加快“两个率先”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规划将“古龙湖”打造为以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为基础,融合多元文化,打造成为新旅游经济模式下自然景观独特、服务设施先进、地域文化浓厚的旅游休闲度假地。
(3)湘潭市区村庄和集镇布局规划:由湘潭规划建筑设计院联合湘潭建筑设计院共同承担规划编制工作,编制经费112万元(含省级专项资金20万元),已完成评审成果。
农村集镇达到《湖南省集镇建设标准》的要求,有效服务周边农村;农村集镇建设发展的合理机制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美丽宜居的农村集镇建设格局基本形成;城市、集镇、乡村协调发展机制健全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基本实现。
规划范围为市区范围内现状乡镇即昭山乡、易家湾镇、荷塘乡、响塘镇、姜畲镇、鹤岭镇、响水乡、长城乡8个乡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市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一、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今年以来,外部经济环境极其复杂严峻,稳增长的任务极其艰巨,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稳增长、促和谐”为全年经济工作主线,按照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继续大力实施“工业强市、开放兴市、产业立市”发展战略,着力强化项目支撑,着力帮扶企业发展,着力加快城乡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一年来,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主要有以下特点:(一)经济保持较快发展。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7.8亿元(预计数,下同),同比增长13.5%,其中,一、二、三产业分别完成44.9亿元、125.7亿元、67.2亿元,增长3.5%、19.3%、11%;财政收入13.28亿元(不含基金),增长23%;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增长3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9亿元,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9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78元,均增长15%。
亿元,同比增长51%。
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及各类专项建设资金6亿元,重点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公路、农田水利、农网改造、城镇供水和污水管网、农村饮水安全、生态环境、政法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方面;申报20**年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40多个。
成功争取市行政中心、s311、韶山至水府干线公路、韶山核心景区外环公路、污水处理厂城北先导区配套管网、东山学校红色旅游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获省立项批准。
加大项目招商、融资力度,共引进内资35.5亿元、外资5000万美元,落户亿元项目11个;新增银行贷款15亿元,政银企对接项目55个。
用地报批成效显著,共批回新增建设用地129.5公顷;项目征拆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结构调整步伐加快。
湘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湘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情况况我单位是担负政府管理职能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无二级机构)下设综合股、财务股、工程股、项目股4个股室,本部门现有在职职工27 人,离休0 人,退休5 人;公车1 辆。
有固定资产164.52万元,办公楼面积600平米。
二、部门的基本职责2017年主要执行哪些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法规;向农民群众和社会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协调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方案,研究制定本市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组织调查本市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和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年度计划(三)实施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
争取上级财政资金7000多万元。
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6.36万亩,建设的主要工程包括改建提灌站、更新机电井、修复配套机电井、架设输变电线路、埋设输水管道、衬砌渠道,配套渠系建筑物、新开整修硬化机耕路、蓄水工程、营造农田防护林等。
加强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引导扶持主导产业发展,促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档升级。
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部门收支概况(一)收入预算,2017年预算总收入279.0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9.02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79.0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6万,农林水事务支出219. 87万(三)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9.0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9.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关于海口市龙华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
关于海口市龙华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8年2月8日在海口市龙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海口市龙华区财政局各位代表: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我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财税部门围绕“五个新龙华”的建设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科学理财,着力打造“五个财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把握区域发展战略与财政职能之间的关系,深化财税改革,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保障格局,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
(一)预算收支执行总体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执行情况(以下收支均为预计执行数)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59,373万元,同比增长3.1%,完成预算123.1%。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417 万元,同比增长8.5%(同口径),完成预算的105.3%。
上级补助收入144,58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7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59,373万元,同比增长3.1%,完成预算的123.1%。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898万元,同比减少10.7%,完成预算的109.6%,上解市级支出109,72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752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为0,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区级可支配财力204,414万元(不含上解市级支出及上级专项补助,下同),同比增长17.7%。
2.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33,559万元,同比增长118.8%,完成预算的910.1%。
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495万元,同比增长7548%,完成预算的106%,上级补助收入120,32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5743万元。
2018年财政重大民生专项资金情况表
【700000】社保股 【700000】社保股 【700000】社保股 【700000】社保股 【700000】社保股 【700000】社保股 【700000】社保股 【600002】畜牧局 【600002】畜牧局 【300004】交通和旅游局 【300007】道路运管所 【300007】道路运管所 【300007】道路运管所 【400017】荣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00025】司法局 【700000】社保股 【700000】社保股 【700000】社保股 【700000】社保股 【200007】文物局 【200005】文化馆 【200006】图书馆 【200002】文广新局 【200012】科协 【200009】广播电视局 【200009】广播电视局 【100042】能源局 【100021】公安局 【100021】公安局 【100021】公安局 【400012】湖南界牌振弘陶瓷有限公司 【300004】交通和旅游局 【300004】交通和旅游局 【300004】交通和旅游局 【700000】社保股 【700000】社保股 【700000】社保股 【100025】司法局 【100025】司法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700002】卫计局
2018年财政重大民生专项资金情况表
科目
【5012150199】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 【5012150199】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 【501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 【501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 【501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 【501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 【501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501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5012130108】病虫害控制 【501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 【501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501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5012130114】对外交流与合作 【501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 【5012130110】执法监管 【501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501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 【5012130108】病虫害控制 【501213011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501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 【501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 【501201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501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 【501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501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501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01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01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012130602】土地治理 【5012130699】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5012130601】机构运行 【5012130603】产业化发展 【5012050201】学前教育 【5012050302】中专教育 【5012050302】中专教育 【5012050302】中专教育 【5012050201】学前教育 【5012050204】高中教育 【5012050204】高中教育 【5012050204】高中教育 【5012050203】初中教育 【5012050202】小学教育 【5012050201】学前教育 【5012050203】初中教育 【5012050202】小学教育 【5012050204】高中教育 【501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 【501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 【501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28•【字号】潭政发[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市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潭政发〔20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及驻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湘潭市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4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湘潭市政府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发挥政府投资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下列资金或资产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二)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三)国债资金;(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五)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的方式所筹集的资金;(六)其他政府性资金或资产。
第三条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和重点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
第四条发展和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编制、投资项目审批、项目资金计划下达、项目稽察等综合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审核、政府采购管理、财务活动监督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核、批复。
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财政预决算全国各省市区统计数据:中国2017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支统计(三)
决算数为预算
100.0 94.3 92.6 100.0 77.3 100.0 119.0 103.9 102.3 102.0 100.5 100.0 14.9 100.0 1.7 91.8 91.6 82.5 99.6 10.4 100.0
99.5 106.8 74.0 149.3
摘编自《中国财政年鉴2018》
.决算收支统计(三)
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 库区维护和管理 其他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支出 八.中央特别国债经营基金财务支出 九.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用于红十字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用于文化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用于法律援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南水北调工程建设 三峡工程后续工作 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十一.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 乏燃料运输 乏燃料后处理厂的建设.运行.改造和退役 其他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 十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 风力发电补助 太阳能发电补助 生物质能发电补助
决算数
0.03 0.33 0.63 682.87 360.47 318.24 1.25 7.52 20.15 4.60 2.16 3.00 0.55 1.20 1.80 225.87 206.51 5.81 13.55 2.55 0.67 1.88
648.73 382.68 168.78 97.27
)
1决00算.0数为上年
106.8 100.0 101.1 100.8 58.1 206.0 102.0 111.9 111.3 100.0 13.8 109.1 138.5 125.4 129.4 83.0 100.2 490.4 128.8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关于湘潭市直专项资金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细化预算(草案)安排情况的报告
——2018年3月30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湘潭市直专项资金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细化预算(草案)安排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直专项资金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年初预算安排各类专项资金82600万元,年中对产业基金及相关专项资金明细进行调整,总额度维持不变。由于部分项目需跨年度执行或考核,实际完成支出76352.4万元,财政收回270.4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8%。具体执行情况是: 1.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1700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引导基金8000万元,中国智能制造基地(智造谷)引导基金5000万元,文化产业引导基金1000万元,现代农业产业引导基金3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7000万元,年度预算完成100%。 2.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3600万元,实际完成支 2
出3378.92万元,结余3.08万元收回财政,年度预算完成94%,结转218万元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第四季度考评奖励资金。 3.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18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794.85万元,结余5.15万元收回财政,年度预算完成100%。 4.智能化改造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738.87万元,结余261.13万元收回财政,年度预算完成100%。 5.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15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000万元,年度预算完成67%,其中电子商务专项因2017年9月调整预算增加安排500万元,项目分配年底在网上进行公示,结转在2018年安排支出。 6.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含科技及知识产权专项)年度预算安排36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3600万元,年度预算完成100%。 7.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1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000万元,年度预算完成100%。 8.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500万元,年度预算完成100%。 9.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15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00万元,年度预算完成6%,因人才引进评审工作和优秀产业人才评审工作需在一年后进行统计确定,结转资金1400万元将在2018年初支付引进人才的安家补助及奖励补贴。 3
10.两型社会发展引领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300万元,年度预算完成100%。 11.产业创新研究与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300万元,年度预算完成100%。 12.规划编制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2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241.64万元,年度预算完成62%,预算未执行完毕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还没完结以及按合同要求分年度进行支付款项。 13.全域旅游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13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300万元,年度预算完成100%。 14.财源建设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37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265.2万元,年度预算完成61%,结转资金1434.8万元在2018年第一季度安排,主要因为经济强镇奖励、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奖励需在2018年采集相关数据考核,并层层验收。 15.城市维护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265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26498.92万元,结余1.08万元收回财政,年度预算完成100%。 16.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17000万元,实际完成支出15334万元,年度预算完成90%,结转资金1666万元在2018年初安排支出,主要因为相关政策性配套需在年底落实。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和撬动效应,2017年我们探索改革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将部分产业专项资金调整用于产业基金的组建,引导和撬动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我市 4
产业投资急需领域, 产业专项资金以前年度在分配上行政化、固态化、碎片化,投入方式传统单一、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在2017年逐步改善。 一是着力改进预算编制方式。2017年我们狠抓制度落实,优化资金分配结构,着力提高专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一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都制定了各自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申报管理办法,重点专项资金项目在事前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进一步提速扩围。市科技局制定《湘潭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实现了“制度管理”。二是分配结构进一步优化。按照“基金为主,切块为辅、统筹兼顾”的思路,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投入方式,统筹资金17000万元,支持成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智造谷”产业投资基金、现代农业发展基金和文化产业基金,形成资金合力。三是重点项目进一步聚焦。围绕全市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事项聚焦资金。其中,新型工业化专项中安排3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技术改造项目11个;智能化改造专项中安排350万元用于支持2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3间示范车间建设,安排285万元用于支持1家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7间示范车间、4个示范制造单元建设,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优化升级。 二是着力完善资金管理流程。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根据政策调整、绩效评价及审计整改要求,不断改进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一是全程监管,绩效评价贯穿预算执行始终。根据市预算绩效管 5
理的要求,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做好了绩效目标申报、季度跟踪管理、年度绩效总结和自评的工作。如科技专项资金将项目的申报、审核、评审、立项及文件下达信息及时进行了公开,并实行专账核算。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突出抓好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价,对项目实施单位新增销售收入、利润、税收等绩效指标进行跟踪考核,着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动态管理,适时调整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在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调整中,将组建教育、旅游等产业引导基金未拨付的11000万元,按照原列入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中安排的项目、年初压减的项目以及年中新增的项目等三类情况进行安排;根据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座谈会精神及年初预算安排情况,对人才专项经费中部分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停止执行,将有关资金和其他子项目执行完剩余的资金50万元调剂到十佳科技特派员人才团队建设经费项目中。 三是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各主管部门更加注重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功能,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努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推动转型升级,培育增长新动能。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旅游厕所建设,安排230万元支持花石莲文化旅游名镇、乌石湖湘风情文化小镇等旅游新业态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安排324.31万元支持41家市级电子商务企业,扶持优秀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安排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科技和知识产权专项)经费3600万元,引导和带动社会和企业投入研发经费43.1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1.96%。二是保障社会民生,公共服务有温度。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安排635 6
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大众文化生活;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安排420万元用于公办小学午托服务、平安校园(校园车)等项目建设。三是实施乡村振兴,农村建设更精美。农业发展专项中安排8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市95%的村实现垃圾分类减量处理,40%的镇区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污水治理;安排323万元用于现代农业新农民培训工程,全年培训超过14794人次,极大提升了新时代农民的素质;安排农村土地确权250万元,在全省率先出台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实施办法。 二、市直专项资金2018年细化预算(草案)安排情况 根据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我们按照科学精准,强化统筹,注重效益的要求,编制了2018年专项资金细化预算草案,并主要遵循以下三个方面思路及原则: 一是坚持统筹兼顾。按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及短板,科学设置专项资金项目和额度,同时,进一步创新专项资金投入方式,对涉及我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新兴产业、智能制造、文化产业、农业产业等相关领域的项目一律纳入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基金的日常管理、项目投资、投后管理等工作由专门的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操作,市级财政根据引导基金投资进度进行分期出资,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坚持精准投入。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细化预算管理的要求,对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方案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并充 7
实专项资金编制的标准和依据。一方面取消原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费等专项资金与收入挂钩的方式,根据财力情况,由政府统筹安排;另外对于已到使用年限的专项资金建议撤消,若相关工作仍有未完结事项,确需继续安排资金的应按程序重新申报。对于仍保留专项的其细化预算应紧扣2018年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及时更新项目内容,调整专项资金投入方向,原则上三年以上项目不得重复安排。 三是坚持绩效优先。将市直所有专项资金纳入绩效评价范围,把绩效评价嵌入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的各环节,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将为预算安排提供参考;年中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督促单位落实支出责任;项目执行完毕后,将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与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根据市直财力及结合年度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2018年市直专项资金预算82600万元(较2017年相比,总规模保持一致,但2017年专项中的人员支出和部分项目经费在今年调整至预算内进行安排,如城维专项中的人员经费约7000万元;另外,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18500万元用于教育系统化债,今年教育专项中不再安排债务利息支出,实际增加了专项资金规模),其中: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安排17000万元,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18400万元,财源建设专项资金安排3700万元,城市维护专项资金安排26500万元,教育专项资金安排17000万元。具体的专项资金细化预算(草案)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