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工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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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管理规定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特殊工种管理制度篇一1、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指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上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作业的`工种,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焊工、爆破工、压接工、测工、高空作业人员、吊车司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等。

2、承包商应在施工前,将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或操作人员相关证书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备案。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审查符合要求后,批准其上岗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

4、在现场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巡视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是否与报审备案的人员相符,施工管理、策划、操作质量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发现问题要求施工承包商及时整改。

对产生不合格品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监理有权提出撤换。

5 、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严禁无证上岗。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篇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规定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单位。

3、特殊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求高,作业危险性大,为规范其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统一到总公司质量技术安全部登记注册。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得上岗作业。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体格检查,身体不适应特殊工种工作条件的`人员,不得录用。

8、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按国家现行劳动保护条例需要调离作业岗位时,及时办理调岗,对特殊工种职业病患者要安排治疗休养。

9、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对其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

生产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生产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安徽方圆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文件编号:版次:第1 次修改页次:第 1 页共 4 页1 、目的生产计划异常处理办法发行日期:2017 年11 月1日为保证生产部部门间信息交流的准确,规范公司生产计划异常的处理,减少“等待时间”,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定义本办法所指的生产计划异常,是指生产计划在生产部各单位出现无法执行或进度延迟;由此造成的无效工时,称为异常工时。

生产计划异常可分为以下几种。

2.1 计划异常因生产计划临时变更或安排失误等导致的异常。

2.2 物料异常因物料供应不及(断料)、物料品质问题等导致的异常。

2.3 设备异常因设备、工装不足或故障等原因而导致的异常。

2.4 品质异常因生产过程中出现了品质问题而导致的异常。

2.5 产品异常因产品设计或其他技术问题而导致的异常。

2.6 水、电、气异常及其他异常因水、气、电或其他非人为因素等导致的异常。

3 、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发生生产计划异常,且异常时间在30 分钟以上时,应填写《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

3.1 《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一般包括下列几项内容。

(1 )生产设备填写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的工位、工段、车间。

(2 )生产产品精品资料精品资料安徽方圆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文件编号:版次:第1 次修改页次:第2 页共 3 页生产计划异常处理办法发行日期:2017 年11 月 1 日3.2 异常通报、处理流程3.2.1 计划异常主要由生产部主管计划的负责人或调度及时通报品管部、营销部部长,进行生产计划异常方面的信息沟通,一起研拟对策,对异常进行及时处理。

生产部部长应根据协调结果及时按本办法要求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并填写《生产计划变更通知单》及《生产计划异常报告单》。

3.2.2 物料异常3.2.2.1 物料采购异常由生产部在30 分钟内通报采购部部长及生产部主管计划的负责人或调度,由生产部部长同采购部、技术部、品管部等相关人员进行生产计划异常方面的信息沟通,一起研拟对策,对异常进行及时处理。

异常考勤管理制度

异常考勤管理制度

异常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保障公司运营秩序,规范员工出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异常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员工的考勤管理要求,对异常考勤情况进行规范和处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及合同工。

公司领导、特殊岗位员工及临时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1. 公司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共计8小时工作制。

2. 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及季节变化,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调整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告。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到岗,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整工作时间的,需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4.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休息时间享有休息权利。

在此期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刷卡等。

(2)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冒用他人身份签到。

(3)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前完成签到,迟到签到视为迟到。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2:30至13:00。

(3)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视为未签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应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告,并说明外出事由及预计返回时间。

(2)员工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直属上级报告,并在考勤系统补签,注明外出事由及实际返回时间。

(3)未提前报告且未按时签到的,视为未签到处理。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忘记签到导致未签到记录,应在当天内向直属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pmc生产异常管理办法

pmc生产异常管理办法

PMC生产异常管理办法1.总那么1.1.制定目的为建立各相关部门对生产异常的责任制度,以减少效率损失,提高生产力,特制定本办法.1.2.适用X围本公司生产过程中异常发生时,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办法处理.1.3.权责单位1)总经理室负责本办法审批、废止之工作.2)PMC负责本办法起草、制定、修改.2.生产异常报告单2.1.定义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异常,系指造成生产部门停工或生产进度延迟的情形,由此造成之无效工时,亦可称为异常工时.生产异常一般指下列异常:1)计划异常因生产计划临时变更或安排失误等导致的异常.2)物料异常因物料供应不及〔断料〕、物料品质问题等导致的异常.3)设备异常因设备、工装不足或故障等原因而导致的异常.4)品质异常因制程中出现了品问题而导致的异常,也称制程异常.5)产品异常因产品设计或其他技术问题而导致的异常.6)水是异常因水、气、电等导致的异常.2.2.生产异常报告单内容发生生产异常,即有异常工时产生,时间在30分钟以上时,应填具《异常报告单》.其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项目:1)生产订单号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之生产批号或生产订单号.2)生产产品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3)异常发生单位填具发生异常之制造单位名称.4)发生日期填具发生异常之日期.5)起讫时间填具发生异常之起始时间、结束时间.6)异常描述填具发生异常之详细状况,尽量用量化的数据或具体的事实来陈述.7)停工人数、影响度、异常工时分别填具受异常影响而停工之人员数量,因异常导致时间损失之影响度,并据此计算异常工时.8)临时对策由异常发生之部门填具应对异常之临时急措施.9)填表单位由异常发生部门经办人员及主管签核.10)责任单位对策〔根本对策〕由责任单位填具对异常之处理对策.2.3.使用流程1)异常发生时,发生部门之第一级主管应立即通知计划员部或相关责任单位,前来研拟对策加以处理,并报告直属上级.2)生产部会同PMC、责任单位采取异常之临时应急对策并加以执行,以降低异常的影响.3)异常排除后,由生产部填具《异常报告单》一式四联,并转责任单位.4)责任单位填具异常处理之根本对策,以防止异常重复发生并将《异常报告单》之第四联自存,其余三联退生产部.5)生产部接责任单位之异常报告单后,将第三联自存,并将第一联转财务部,第二联转PMC.6)财务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向责任厂商索赔之依据,及制造费用统计之凭证.7)PMC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生产进度管制控制点,并为生产计划之调度提供参考.8)PMC应对责任单位之根本对策的执行结果进行追踪.3.相关规定3.1.异常工时计算规定1)当所发生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部分或全部人员完全停工等待时,异常工时之影响度以100%计算〔或可依据不同之状况规定影响度〕.2)当所发生之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需增加人力投入排除异常现象〔采取临时对策〕时,异常工时之影响度以实际增加投入的工时为准.3)当所发生之异常,导致发生现场作业速度放慢〔可能同时也增加人力投入〕时,异常工时之影响度以实际影响比例计算.4)异常损失工时十分钟时,只作口头报告或填入《生产日报表》,不另行填具《异常报告单》.3.2.各部门责任的判定3.2.1.研发部—设计部责任1)未及时确认零件样品.2)设计错误或疏忽.3)设计延迟.4)设计临时变更.5)设计资料未及时完成.6)其他因设计开发原因导致之异常.3.2.2.PMC责任1)主排程上没有明确要求物料到位时间;2)上周排程的排程物料不齐套;3)前后工序衔接没有数量和时间衔接;4)物控跟催物料到位时间不给力;5)物控没有依据上周计划的排程提前一天出具套料单并登记在《物料需求计划表》的已发列.6)生产计划变更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7)未发制造命令.8)其他因生产安排、物料计划而导致之异常.3.2.3.采购部责任1)采购下单太迟,导致断料.2)应到而未到进料不全导致缺料.3)进料品质不合格.4)厂商未进货或进错物料.5)未下单采购.6)其他因采购业务疏忽所致之异常.3.2.4.储运部责任1)料账错误.2)备料不全.3)物料查找时间太长.4)未及时点收厂商进料.5)物料发入错误.6)其他因仓储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3.2.5.生产部责任1)未达额定产能.2)操作设备缺少保养记录,造成故障.3)作业未标准执行,造成之异常.4)损耗超标.5)流程安排不顺畅,造成停工.6)其他因生产部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3.2.6.品管部责任1)未建立检验标准、规X;或建立的检验标准、规X错误.2)进料检验合格,但实际上不良率明显超过AQL标准.3)进料检验延迟.4)上工程品管检验合格之物料在下工程出现较高不良.5)制程品管未及时发现品质异常〔如代用错误、未依规定作业等等〕.6)其他因品管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3.2.7.业务部责任1)紧急插单所致.2)客户订单变更〔含取消〕未及时通知.3)订单要素如设计稿、刀模稿存在不准确或不及时4)客户特殊要求未事先及时通知.5)已确认变更未及时说明.6)其他因业务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3.2.8.供应商责任供应商所致之责任除考核采购部、品管部等内部责任外,对厂商也应酌情予以索赔.1)交货延迟.2)进货没有标识.3)数量不符.4)物料质量问题退回.5)其他因供应商原因所致之异常.3.2.9.其他责任1)特殊个案依具体情况,划分责任.2)有两个以上部门责任所致之异常,依责任主次划分责任.3.3.责任处理规定1)公司内部责任单位因作业疏忽而导致之异常,列入该部门工作考核,责任人员依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理.2)供应厂商之责任除考核采购部门或相关内部责任部门外,列入供应厂商评鉴,必要时应依损失工时向厂商索赔.3)损失索赔金额的计算:损失金额=公司上年度平均制费率*损失工时4)PMC、生产部均应对异常工时作统计分析,于每月经营会议时提出分析说明,以检讨改进.。

不定时制工时管理制度

不定时制工时管理制度

不定时制工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不定时制工时,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被雇佣在不定时制工作岗位的员工。

第三条不定时制工时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受固定时间限制,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排班的工作制度。

第四条不定时制工作时间安排由雇主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意愿协商确定。

第五条雇主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制定合理的不定时制工时管理制度。

第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不定时制工时管理制度,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不定时制工时管理应当坚持以实际工作成果为导向,以提高生产效率为目标,实行灵活安排工时。

第八条不定时制工时管理应当注重员工的工作休息和生活平衡,不得违反劳动法规。

第二章工作时间安排第九条雇主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员工的意愿和能力,合理安排不定时制工作时间。

第十条雇主应当尽量根据员工的需求,灵活调整工作时间,避免员工长时间加班,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雇主应当把握工作量与工时的合理关系,避免安排过多或过少的工作时间,保障工作效率和员工权益。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根据雇主的安排,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员工如需调整工作时间,应当提前向雇主做出申请,经雇主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擅自调整工作时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加班管理第十五条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工作的时间,适用于不定时制工时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的加班时间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以及雇主的安排和批准来进行。

第十七条第十八条雇主应当依法支付员工加班工资,并保证员工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休息时间。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按照雇主的安排和要求,执行加班工作,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第二十条员工加班应当主动向雇主申请,并经雇主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一条未经雇主批准擅自加班的员工,雇主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休息管理第二十二条员工在不定时制工作中,享有合法的休息权利,雇主应当合理安排员工的休息时间。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制程品质异常的处理流程,明确质量异常及时处理、报告内容的填写与发行,提高质量异常的处理时效,确保制程中的产品品质得到有效控制.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质量异常问题的提出、处理、执行、验证等.3. 定义3.1 一般异常的定义:3.1.1 产品在制程生产时一小时出现功能不良、尺寸不良、装配不良,不良率超过3%;3.1.2 产品在制程生产时一小时出现外观不良,生产300pcs及以上总不良率超过5%;300pcs以下总不良率超过7%3.1.3 产品在制程中出现安全性隐患;3.1.4 制程中出现物料来料不良超过5%(特采物料除外);3.1.5 工序漏做、做错或混料.3.2 严重异常的定义:3.2.1 制程同一时间段,不良超过10%且无有效改善措施,不良有明显上升趋势;3.2.2 产品出现有安全隐患且不能有效筛选;3.2.3 物料不良且无法加工或挑选使用;3.2. 4 重大质量问题(安全测试不通过、客户端有相关投诉且该产品在线生产且无明确的纠正预防措施)不能在产线得到相关的筛选.3.2.5 批量性不良(不良超过20%).4. 职责4.1 生产部: 负责制程异常的发现、反馈,不良品的区分、处理及制程失控造成的异常原因分析、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执行;4.2 研发部:4.2.1负责制程异常因工艺、作业标准、包装技术问题造成的不良的产品处理、原因分析及纠正预防措施的拟订和执行以及有效措施标准化文件的建立.4.2.3对生产员工操作进行指导,对异常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工艺问题进行改善.4.3 工程部4.3.1负责品质异常中牵涉到的设备异常的设备维修、原因分析、原因改善,以及相关措施的执行.4.4 品质部:4.4.1 IPQC: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将车间发生的异常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对不良品进行标识和隔离,对改善行动进行跟踪、监督以及改善后数据的收集、反馈4.4.2 品质工程师:参与对异常进行分析,对最终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并保证本管理办法有效执行4.4.3 品质文员:负责品质单的收集、分发、归类和存档以及通报4.5 PMC: 负责异常物料的退货、补发以及产品的入库处理4.6 财务部:负责异常工时的统计,异常财产损失的计算、通报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分摊5. 作业内容5.1 发现异常5.1.1 IPQC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首件、巡检以及转序产品的抽检,当发现有品质异常时,初步统计不良数量、不良项目等信息.判定异常属于一般异常还是其他异常.5.1.2 当其他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通知组长和IPQC.5.2 判定异常5.2.1 IPQC对异常现象进行了解并统计后,应确认是否需要发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如果没有达到异常标准则只需反馈给操作员或组长进行改善,并填写《制程稽查记录表》同时跟进改善结果是否有效,如果达到异常标准3.1则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如达到3.2时,除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外还要开出《品质异常事件单》.5.2.2 IPQC确认并发出《品质异常处理单》,并将异常单中得内容填写清楚,异常单必须具备以下几点:a) 产品批次、型号;b)发生异常的时间和地点;c)已生产数量;d)已发现(抽检)的不良数量;e)不良率;f)异常现象的详细描述;填写完成后交给生产组长或生产主管确认异常.生产部门确认后,需要交给品质组长及以上进行审核.5.2.3 异常单会签完成后,IPQC组长将异常单交给文员进行编号登记.编号原则:QA+年份+月份+日+三位序列号.5.2.4 异常达到严重异常且暂时没有有效措施改善时,需要停机、停拉的,需各部门经理会签评审(夜班可根据情况电话通知,事后补签),经过副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立即将异常信息通知给PMC.5.3采取应急措施5.3.1 由生产组长主导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隔离、标识,待研发、品质现场工程师给出解决方案.5.3.2 IPQC将异常单交给研发部现场工程师,现场工程师接到异常单后,在现场对不良现象及不良率进行确认.必要时可向销售部了解交期,然后与生产主管、品质工程师共同分析确认,研发、品质现场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措施(严重异常时,可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会议进行讨论).5.3.3 如应急措施需要返工,则由研发部现场工程师制定返工方案后,生产部按照公司《返工返修管理规定》进行返工.研发部现场工程师现场指导,IPQC对返工后的产品进行确认.5.3.4 研发、品质现场工程师提出临时解决方案一定对现场具有指导性、可行性等,不可用“加强”、“建议”等字眼. 提出临时处理措施时,应具备以下两点:a 对已经生产的产品给出处理措施,如:报废、返工、返修、挑选使用、区分下转等.b 对后续的生产过程给出纠正措施,提升产品合格率.5.3.5 研发部主管或经理负责对临时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确认.5.4 临时处理措施验证5.4.1现场品质人员、以及现场负责人对于研发、品质现场工程师给出的临时处理措施的实施效果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验证,确保临时处理措施可提升产品合格率或能准确区分、拦截不良品.5.4.2现场品质人员应对已生产产品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对已按临时处理措施处理过的产品进行复检、标识和区分,并统计出准确数量记录在《品质异常处理单》上(含合格数量、不良数量或报废数量).5.4.3 对处理措施涉及到的报废、降级等方案,现场品质人员需复印异常单副本交于PMC和财务部,由PMC评估是否需要补料;由财务部统计异常损失(待追查到责任部门后,将异常损失转嫁到责任部门).5.5 原因分析5.5.1 研发、品质现场工程师对不良现象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记录在《品质异常处理单》中.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议讨论或进行试验验证.5.5.2 研发、品质现场工程师找出异常造成的责任部门并记录在异常单中(异常责任部门明确到车间工序),异常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核准后的异常单传递给责任部门.5.5.3 原因分析要合理、得体,不可用“估计”、“大概”、“可能是”等模棱两可的字眼.5.5.4 在涉及到物料问题时,要写清楚物料名称、物料编码、入库日期、入库状态;在涉及到文件问题时,要写清楚文件编码与版次,以便相关人员追溯、处理.5.5.5 品质工程师须对分析原因的符合性进行确认,并跟进确认库存物料、供应商处物料、在线产品、客户处产品的处理.5.5.6 责任部门收到异常单后,应立即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记录在异常单中.如果对异常责任部门判定有异议时,需立即找到对应的现场工程师共同分析或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可召集品质、研发以及总经理进行裁决,直到找到真因为止.5.5 纠正预防措施5.5.1 责任部门(工序)负责人将异常分析结果及改善对策填写在异常单后,经部门主管/经理审核.将异常单回复给品质工程师.如异常单填写的改善措施无法有效解决问题,则直接退回给责任部门的主管/经理,由主管/经理监督或协助完成此异常单的回复.填写要求如下:A.责任部门对异常问题点提出纠正预防措施,须用简洁、明确、确定性的文件进行描述,多项措施应用项目符号标注,如:①、②….B.纠正预防措施应具备可行性、可测量性、权威性、有效性等,不可用“加强”、“建议”、“看情况”、“待确认(待验证)”等字眼.C.纠正预防措施如涉及到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应提交相关责任部门填写预防方案;5.5.2 负责执行的职责部门必须明确纠正预防方案的完成时间,以保证此方案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5.5.3 现场研发部主管级以上人员负责对工程纠正与预防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确认.并填写职责部门及具体完成日期.5.5.5 相关职责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确认.并确定部门纠正与预防措施的主责人.5.5.5 确认OK后的异常单,由部门文员将异常单给生产部统计异常损失的工时及物料.并将异常单复印分发给生产部、财务部、、PMC及相关责任部门.5.5.6 相关部门收到异常单后,应按照异常单的内容对改善行动进行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反馈给品质部.5.5.7 各部门在填写时须严格按以上职责与权限进行,并明确本身在此工作中的职能作用,避免越权,以避免造成异常单的层次不清与混乱及给处理者及执行者带来迷惑与误导.若有好的建议和其他意见,则以附件形式提出.5.5.8 改善措施一旦给出,相关职责部门须按照改善措施执行,如未执行改善措施,品质部有权要求停止生产,所造成异常损失由相关责任部门承担.5.6 效果确认5.6.1 IPQC在异常单原件上对改善后的效果进行跟踪,如改善OK,则可以关闭.如改善NG,则重新开出异常单.5.6.2 改善效果跟踪中,如发生的问题属于新发生的问题,则此份异常单也可关闭.如不良原因相同或由于改善措施引发的问题点,则改善措施无效.5.6.3 效果确认后,IPQC将填写完成的异常单给品质组长审核,品质工程师对已结案或完成改善的项目最终执行结果进行验证,,并对结批数据汇总进行汇报,必要时提供相应验证资料和异常单交给上级批准关闭项目.交由文员存档.5.6.4文员进行汇总各负责人跟进纠正预防措施执行情况,并抄送各部门负责人、副总;5.7 标准化如改善措施经最终判定合格有效,由研发部负责将改善措施增加(修改)到相关文件内,形成标准受控文件6. 相关文件《制程与出货检验作业规范》、《返工返修管理规定》7. 记录表单《品质异常处理单》、《制程稽查记录表》、《品质异常事件单》8. 附流程图。

制程异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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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此表每一个月更新一次,如无内容更新那么以此份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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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制程异常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发行日期
装配课制程异常反应申报表
GLG-WI-QC001 版次 A3 页次 6/10
异常
异常状态
作业 车间 行政 车间 车间 品质 制造 PMC 经 品质 行政 技术 总经
部件
员 组长 部 品管 主管 主管 经理 理 经理 经理 经理 理
4.0 定 义:
4.1 品质异常:在生产过程中因人/机/料/法/环的变异而可能或已经造成产品品质不符合相关品质标
准的现象。
5.0 作业流程图:见附件
6.0 作业内容:
6.1、当发现品质异常时,由发生单位 QC 及生产组长开出异常单并相互确认后,并对现场不良批次物
料、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将信息反应到 PQ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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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程异常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发行日期
GLG-WI-QC001
版次
A3
页次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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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
异常状态
作业 车间 行政 车间 车间 品质 制造 PMC 品质 行政 技术 总经
部件
员 组长 部 品管 主管 主管 经理 经理 经理 经理 经理 理
针座
缺针 混料 刮伤 跳针 弯针 短针 金线色差 发白 3%<不良率<10%
行标示隔离并处理。
6.5.PQE 依据电子流内容,确认相关单位原因分析/改善对策,在确认完措施的可行性后,必须根据
责任单位回复的预防对策连续确认三批物料,如合格那么可结案,反之那么转纠正预防电子流要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特殊工时管理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对员工工时进行特殊管理和安排,以保证企业可以应对临时的工作需求或项目需要。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是企业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原则,旨在合理安排和管理特殊工时,保障员工权益和工作效率。

首先,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应明确特殊工时的定义和范围。

特殊工时包括加班、绩效奖金、调休、夜班等各种情况,规定应明确定义和解释特殊工时的具体内容和适用情况。

其次,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应规定员工的工时上限和加班的限制。

明确员工每天、每周、每月的工作时间上限,禁止超时工作并规定加班的限制条件。

例如,在连续工作天数超过一定天数或者连续加班小时数超过一定的限制后,员工必须休息一定的时间,以确保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

再次,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应明确特殊工时的补偿措施。

对于加班、夜班等特殊工时,规定应明确员工的工资调整、绩效奖金、调休或其他形式的补偿。

同时,还应明确企业对员工加班和夜班的限制,防止过度加班和夜班对员工身心健康的不良影响。

此外,特殊工时管理规定还应考虑员工的个人情况和特殊需求,比如规定员工可以申请调休或灵活工作安排,以便员工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

最后,特殊工时管理规定还应明确监督和执行的责任和程序。

明确负责特殊工时管理的部门和人员,确保规定的执行和监督,对违反规定者予以相应的处罚和纠正。

总之,特殊工时管理规定是企业合理安排和管理特殊工时的重要工作,不仅能保证员工的权益和工作效率,还能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益和竞争力。

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应明确特殊工时的定义和范围、规定员工的工时上限和加班的限制、明确补偿措施、考虑员工的个人情况和特殊需求以及明确监督和执行的责任和程序。

通过合理的特殊工时管理规定,企业和员工可以实现双赢的局面。

印刷厂生产异常管理办法

生产异常管理办法一、总则1、制定目的为建立各相关部门对生产异常的责任制度,以减少效率损失,提高生产力,特制定本办法.二、适用范围本公司生产过程中异常发生时,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办法处理.三、权责单位1、总经办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常务副总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3、生产异常报告单四、定义1、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异常,系指造成制造部门停工或生产进度延迟的情形,由此造成之无效工时,可称为异常工时.生产异常一般指下列异常:2、计划异常:因生产计划临时变更或安排失误等导致的异常3、物料异常:因物料供应不及(断料)导致的异常.4、设备异常:因设备故障或水,气,电等原因而导致的异常.5、品质异常:因制程中发生,发现品质问题而导致的异常.6、技术异常:因产品设计或其他技术问题而导致的异常.7、生产异常报告单内容7.1发生生产异常,即有异常工时产生,时间在十分钟以上时,应填具《异常报告单》.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项目:7.2、生产批号:具发生异常正在生产的产品之生产批号或制造命令号.7.3生产产品: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之名称,规格,型号.7.4异常发生部门:填具发生异常之制造部门名称7.5发生日期:填具发生异常之日期7.6起讫时间:填具发生异常之起始时间,结束时间.7.7异常描述:填具发生异常之详细状况,尽量用量化的数据或具体的事实来陈述.7.8停工人数,影响度,异常工时:分别填具受异常影响而停工之人员数量,因异常而导致时间损失之影响度,并据此计算异常工时.7.9临时对策:由异常发生之部门和责任部门共同对策临时应争措施.7.10填表部门:由异常发生之部门经办入员及主管签核.7.11责任部门对策(根本对策):由责任部门填具对异常之处理对策.8、使用流程8.1异常发生时,发生部门之第一级主管应立即通知研发技术部或相关责任单位,前来研拟对策加以处理,并报告直属上级。

若异常已造成停产,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在接到通知5分钟内派人到现场处理。

特殊员工工时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了保障公司特殊员工的工作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因工作性质、岗位需求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的员工。

二、适用范围1. 特殊工时制度适用于以下员工:(1)因工作性质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2)因工作性质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3)因工作性质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员工;(4)因工作性质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与特殊工时制相结合的员工。

2. 特殊工时制度不适用于以下员工:(1)因个人原因,如请假、病假、产假等,需要调整工时的员工;(2)因公司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值班等临时性工时调整的员工。

三、特殊工时制度的具体规定1. 不定时工作制(1)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固定,由员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2)不定时工作制员工每月工作天数不得超过平均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天数不得超过40小时;(3)不定时工作制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年假等休假待遇。

2. 综合计算工时制(1)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月或季计算,平均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2)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每月工作天数不得超过平均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天数不得超过40小时;(3)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年假等休假待遇。

3. 特殊工时制(1)特殊工时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确定,可采取轮班制、弹性工作制等形式;(2)特殊工时制员工每月工作天数不得超过平均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天数不得超过40小时;(3)特殊工时制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年假等休假待遇。

4. 综合计算工时制与特殊工时制相结合(1)综合计算工时制与特殊工时制相结合的员工,其工作时间按照综合计算工时制与特殊工时制的相关规定执行;(2)综合计算工时制与特殊工时制相结合的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年假等休假待遇。

四、特殊工时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特殊工时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2. 特殊工时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3. 员工对特殊工时制度有疑问或意见,可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予以解答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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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工时管理规定
(3)按临时对策将异常排除后,由制造部填写《异常报告单》,一式四联,并转责任单位。

(4)责任单位填写异常处理之长期对策,以防止异常重复发生。

(5)制造部接责任单位之异常报告单后,将第三联自存,第一联转工艺部,第二联转PMC部。

第四联留给品质。

(6)工艺部保存异常报告单并督促财务以及采购部,作为向责任厂商索赔之依据,及制造费用统计之凭
证。

(7)PMC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生产进度管制控制点,并为生产计划调度提供参考。

(8)生产部应对责任单位之长期对策的执行结果进行跟踪。

3.相关规定
3.1.异常工时计算规定
(1)当所发生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部分或全部人员完全停工等待时,异常工时之影响度以100%计算(或可依据不同之状况规定影响度)
(2)当所发生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需增加人力投入排除异常现象(采取临时对策)时,异常工时之影响度应以实际增加投入的工时为准。

(3)当所发生异常,导致生产现场作业速度放慢(可能同时也增加人力投入)时,异常工时之影响度以实际影响比例计算。

(4)异常损失不足30分钟时,只作口头报告或填入《生产日报表》,不另行填写《异常报告单》。

3.2.各部门责任的判定
3.2.1. 研发部责任
(1)未及时确认零件样品。

(2)设计错误或疏忽。

(3)设计延迟。

(4)设计临时变更。

(5)设计资料未及时完成。

(6)其他因设计或开发原因导致之异常。

3.2.2. PMC部责任
(1)生产计划日程安排错误。

(2)临时变更生产安排。

(3)物料进货计划错误造成物料缺料而停工。

(4)生产计划变更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5)未发制造命令。

(6)其他因生产安排、物料计划而导致的异常。

(7)采购下单太迟,导致断料。

3.2.3. 采购部责任
(1)采购下单太迟,导致断料。

(2)进料不齐套导致缺料。

(3)进料品质不合格。

(4)厂商未进货或进错物料。

(5)未下单采购。

(6)下错单。

(7)其他因采购业务疏忽所致之异常。

3.2.
4. 仓库责任
(1)料帐错误。

(2)物料查找时间太长。

(3)未及时点收厂商进料。

(4)物料发放错误。

(5)其他因仓储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5. 制造部责任
(1)工作安排不当,造成零件损坏。

(2)操作设备仪器不当,造成故障。

(3)设备保养不力。

(4)作业未依标准执行,造成之异常。

(5)效率低下,前制程生产不及时造成后制程停工。

(6)流程安排不顺畅,造成停工。

(7)其他因制造部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6. 品管部责任
(1)检验标准,规范错误。

(2)进料检验合格,实际上线不良。

(3)进料检验延迟。

(4)上工段品管检验合格之物料在下工段出现较高不良。

(5)制程品管未及时发现品质异常。

(6)其他因品管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7. 业务部责任
(1)紧急插单所致。

(2)客户订单变更(含取消)未及时通知。

(3)订单重复发布,漏发布或发布错误。

(4)客户特殊要求未事先及时通知。

(5)船期变更未及时说明。

(6)其他因业务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8. 供应商责任
供应商所致之责任除考核采购部、品管部等内部责任部门外,对厂商也应酌情予以索赔。

(1)交货延迟。

(2)进货品质严重不良。

(3)数量不符。

(4)送料错误。

(5)其他因供应商原因所致之异常。

3.2.9. 工程部责任
(1)作业流程或作业标准不合理。

(2)工装夹具设计不合理。

(3)其他因工作疏忽所导致之异常。

3.2.10. 设备、模具部责任
(1)设备、模具故障后未及时修复,安装保养。

(2)未依照计划安排设备、模具安装,导致异常停线。

(3)其他因工作疏忽所导致之异常。

3.2.11. 其他责任
(1)特殊个案依据具体情况,划分责任。

(2)有两个以上部门责任所致之异常,依责任主次划分责任。

3.3. 责任处理规定及考核方法
3.3.1责任处理规定
(1)公司内部责任单位因作业疏忽而导致之异常,列入该部门工作考核,责任人员依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理。

(2)部门责任比例界定:
a、责任部门为单一部门的处罚承担100%责任;
b、责任部门为多个部门,有一个主责部门,其余为次责部门,主责部门承担50%,其余平分剩余50%责任;
(3)供应商之责任除考核采购部门或相关内部责任部门外,列入供应商评鉴,必要时依据损失工时向厂商索赔。

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损失金额 = 公司上年度平均之费率(30元/小时/人)╳损失工时
3.3.2异常工时考核办法:
(1)各主要责任部门异常工时按异常工时总额和异常工时占比环比上月下降比例进行综合排名考核,且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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