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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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Q/LY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Y×××××××-2012

绝缘技术监督细则

20××-××-××发布20××-××-××实施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规范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场场内电气设备及系统等绝缘技术监督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

本标准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委员会口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新疆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水基张明潘锡平赵小明冯江哲

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 概述

绝缘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高压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是确保风电企业发配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必须依靠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依据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结合风力发电行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风力发电场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场场内电气设备及系统等绝缘技术监督的基本原则和相关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风力发电企业、控股风力发电企业及各风力发电建设项目。

3 定义与术语

3.1 电力变压器 power transformer

具有两个或多个绕组的静止设备,为了传输电能,在同一频率下,通过电磁感应将一个系统的交流电压和电流转换为另一系统的电压和电流,通常这些电流和电压的值是不同的。

3.2 油浸式变压器 oil-immersed type transformer

铁心和绕组都浸入油中的变压器。

3.3 干式变压器 dry-type transformer

铁心和绕组都不浸入绝缘液体中的变压器。

3.4 中性点端子 neutral terminal

对三相变压器或由单相变压器组成的三相组,指连接星形联接或曲折型联结公共点(中性点)的端子,对单相变压器指连接网络中性点的端子。

3.5 绕组winding

构成与变压器标注的某一电压值相对应的电气线路的一组线匝。

3.6 分接tapping

在带分接绕组的变压器中,该绕组的每一个分接连接,均表示该分接的绕组,有一确定值的有效匝数,也表示该分接绕组与任何其他匝数不变的绕组间有一确定值的匝数比。

3.7 变压器绕组的分级绝缘 non-uniform insulation of a transformer winding

变压器绕组的中性点端子直接或间接接地时,其中性点端子的绝缘水平比线路端子所规定的要低。

3.8 变压器绕组的全绝缘 uniform insulation of a transformer winding

所有变压器绕组与端子相连接的出线端都具有相同的额定绝缘水平。

3.9 并联电抗器 shunt inductor

并联连接在系统上的电抗器,主要用于补偿电容电流。

3.10 消弧线圈 arc-suppression coil

接于系统中性点和大地之间的单相电抗器,用以补偿因系统发生单相接地故障引起的接地电容电流。

3.11 互感器 instrument transformer

是指电流互感器、电磁电压互感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和组合互感器(包括单相组合互感器和三相组合互感器)的统称。由于组合互感器是以电流互感器和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组合而成,相关试验参照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项目。

3.12 接地极 grounding electrode

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3.13 接地线 grounding conductor

电气装置、设施的接地端子与接地极连接用的金属导电部分。

3.14 接地装置 grounding connection

接地线和接地极的总和。

3.15 接地网 grounding grid

由垂直和水平接地极组成的供发电厂、变电站使用的兼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较大型的水平网状接地装置。

3.16 绝缘技术监督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按电压等级和设备容量划分为二类:

A类高压电气设备

1) 110-750kV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

2) 110-750kV组合电器、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3) 110-750kV高压套管、绝缘子、藕合电容器和其它高压电器

4) 110-750kV避雷器、接地装置及其它过电压保护装置

5) 110-750kV高压输电线路

6) 35-220kV 高压电力电缆

7) 35kV消弧线圈和无功补偿装置

B类高压电气设备

1) 6-35kV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

2) 6-35kV组合电器、断路器、封闭母线和隔离开关

3) 6-35kV高压套管、绝缘子、藕合电容器、电力电容器和其它高压电器

4) 6-35kV避雷器、接地装置及其它过电压保护装置

5)6-35kV高压输电线路和高压电缆

6)10kV消弧线圈和无功补偿装置

7) 容量小于12MW的发电机

3.17 设备绝缘缺陷分类:

危急缺陷:设备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绝缘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严重缺陷: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的绝缘缺陷,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一般缺陷: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绝缘缺陷。指性质一般,情况较轻,如色谱试验数据超过注意值,但跟踪显示数据稳定,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4 执行标准和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GB26859-2011)(GB26860-2011)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性试验标准》(GB50150-2006)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DLT 1054-2007)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20-1997)

《现场绝缘试验实施细则》(DL474-9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408-1991)(DL409-1991)

《带电作业用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976-2005

《带电作业用绝缘工具试验导则》DL/T 878-2004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

5 监督范围

绝缘监督范围包括:主变压器、配电变压器、消弧消谐装置、电抗器、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母线、输电线路、避雷器、绝缘子、电缆、过电压保护器、接地系统、防雷通道、发电机、直流系统、电容器、耦合电容器等。

5.1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主要包括: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油浸式电抗器、干式变压器、气体绝缘变压器、干式电抗器、接地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等。

5.2 消弧消谐装置主要指:消弧消谐柜、消弧线圈等。

5.3 开关类设备主要包括:SF6断路器、GIS、油断路器、空气断路器、真空断路器、隔离开关、高压开关柜等。

5.4 绝缘子主要指支柱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

5.5 电缆包括:纸绝缘电力电缆线路、橡塑绝缘电力电缆线路、自容式充油电缆线路等。

5.6 电容器主要包括:高压并联电容器、串联电容器、交流滤波电容器、耦合式电容器、集合式电容器等。

5.7 避雷器主要指阀式避雷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5.8 母线包括一般母线和封闭母线。

5.9 风电机组防雷通道包括叶片至风电机组基础引雷回路及风电机组接地系统。

5.10 过电压保护器包括风电机组用过电压保护器及风电场变电系统过电压保护器。

5.11 电气安全工器具包括绝缘安全工器具和一般安全工器具,只要是指:电容型验电器、接地线、绝缘杆、核相器、绝缘罩、绝缘隔板、绝缘胶垫、绝缘靴、绝缘手套、导电鞋等。

6 监督内容与要求

6.1 绝缘监督工作要求

6.1.1 设计、选型监造及验收阶段

6.1.1.1 高压电气设备的设计选型应依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反事故措施、有关规定和设备实际运行条件,还应特别注意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设备间的参数配合。

6.1.1.2 建设单位应组织高压电气设备技术管理部门和安装调试单位对设计施工图进行评审、交底,并根据DL/T586-2008《电力设备用户监造技术导则》,对重要的主设备如220kV及以上变压器、断路器和组合电器等设备,应委托有资格的监造单位进行设备监造工作。

6.1.1.3 高压开关设备有关参数选型应考虑电网发展需要,留有适当裕度,特别是开断电流、外绝缘配置等技术指标,隔离开关在技术规范中应明确提出隔离开关支柱瓷绝缘子的抗弯强度及电瓷种类。

6.1.1.4 变电站接地装置的设计选型应根据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和其他设计规程进行,审查地表电位梯度分布、跨步电压、接触电势、接地阻抗等指标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以及防腐、、防盗措施的有效性。

6.1.1.5 防污闪设计中外绝缘的配置,应依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域电网污区分布图中划分的污秽等级选择相应的统一爬电比距,并宜取该等级统一爬电比距的上限。

6.1.1.6 输变电工程防雷审查中,应根据DL/T620《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及有关规程,结合地区的雷电信息、雷害特点以及防雷经验,审查接地装置、避雷器、避雷针、避雷线等设备的参数选择、配合以及布设的合理性。

6.1.1.7 电力电缆线路的设计应依据相关行业和设备标准进行,审查电缆的绝缘、截面、金属护套、接地方式、外护套、敷设方式、运行维护条件以及电缆附件的选择是否安全、合理。

6.1.1.8 新建线路的设计应执行DL/T5092-1999《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等标准的有关规定,线路设计时尽量避开导地线易覆冰区域、舞动多发区、采空区、雷电多发区和鸟害故障的多发区域,当必须经过上述区域时,应充分调查、搜集该区域微地形、地貌、气象资料和已运行线路发生的上述故障情况,采取必要防范措施。

6.1.2 安装及投产验收

6.1.2.1 安装单位在对电气设备的安装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程、条例、技术规范、反措和制造厂的相关要求对高压电气设备进行施工,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6.1.2.2 高压电气设备运输至现场后,应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重点检查有可能影响绝缘性能的冲击记录、密封(渗漏或压力变化)等情况。

6.1.2.3 安装结束后,高压电气设备应按照GB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订货技术要求、调试大纲及其他相关规程和反事故措施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试验,调试过程中应有运行单位的检修、试验人员介入,除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参数外,更重要的是把好设备验收关。

6.1.2.4 施工结束,电气设备投运前须履行验收程序,并在通过验收且甲、乙方签字后才允许投入运行。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电气设备,技术监督部门有权拒绝投运,并可越级上报。

6.1.2.5 基建工程竣工后,应在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写好技术报告,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生产部门。移交资料应包括:设计安装图纸(包括有关制造厂的图纸)、说明书、出厂试验记录报告等;材料试验记录;调试、交接试验记录和报告、设计修改资料;有关技术合同、协议和有关文件;缺陷整改记录,移交资料应齐全,结论明确,并有绝缘技术监督人员的的签字。

6.1.3 运行监督

6.1.3.1 在设备的生产运行过程中,应根据设备特点、运行情况、季节变化等加强运行监测和数据分析,如变压器和电抗器在日常巡视注意检查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呼吸器干燥剂颜色、上层油温、绕组油温、油枕及套管油位、绝缘油色谱及噪声有无异常;SF6气体绝缘设备的气体压力;避雷器的泄漏电流等。

6.1.3.2 各在运风电企业需建立、健全高压电气设备运行管理的规章制度;要建立高压电气设备图纸资料、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试验、事故调查、缺陷处理等技术档案。

6.1.3.3 各风电企业现场运行人员须对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对加装在线监测的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做好记录。

6.1.3.4 运行值班人员发现高压电气设备缺陷时,须根据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填报缺陷通知单,按危害程度提出消缺期限要求;对逾期未处理的情况,应报告绝缘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

6.1.3.5 各在运风电企业应定期对运行人员的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考核。

6.1.3.6 风电场巡视检查设备外绝缘瓷表面不得有严重积污,运行中不应出现放电现象;瓷套、法兰不应出现裂纹、破损或放电烧伤痕迹。

6.1.4 检修及试验监督

6.1.4.1 各风电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试验及检修计划。

6.1.4.2 在主设备大修前,应编制试验及检修方案,其方案应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试验及检修前负责人应向试验及检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6.1.4.3 对新投运的高压电气设备,在投运一年后须进行预防性试验,若发现问题,可逐级上报,并通知安装单位组织处理。

6.1.4.4 对在运的高压电气设备,应严格按照DL/T596-1996《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电力行业预防性试验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各项试验,杜绝漏试、漏项现象。

6.1.4.5 坚持运行监测和维护,采取有效的防污闪措施,防止或减少变电站外绝缘和输电线路的污闪跳闸事故。

6.1.4.6 各在运风电企业应根据季节特点和设备运行情况,开展电气设备性能技术监督专项检查,根据设备的检测试验结果、运行参数和设备的运行情况等,进行设备的诊断与状态评估,及时提出分析意见和改进措施。

6.1.4.7 对于有典型性、频发性缺陷的重要设备,要重点进行技术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6.1.4.8 高压电气设备试验报告应规范化,同时须履行三级审核签字程序,对其中漏项和超标的部分应有备注说明和综合分析结论,并视影响程度适时安排补充或跟踪试验。

6.2 重点监督内容

6.2.1 变压器(电抗器) 监督

6.2.1.1 认真执行有关变压器的运行规程及负载导则,日常巡视应注意检查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呼吸干燥剂颜色、上层油温、绕组温度、本体油位、套管油位和噪声有无异常,其中应特别注意变压器冷却器潜油泵负压区出现的渗漏油现象。

6.2.1.2 重视变压器绕组变形的测试工作,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在遭受出口短路、近区多次断路后,应进行低电压短路阻抗测试或用频响测试绕组变形,并与原始记录进行比较分析。

6.2.1.3 加强变压器的预防性试验和油色谱分析工作,对于试验中发现结果异常的,应及时处理或缩短预试周期,加强跟踪监测。

6.2.1.4 定期测量套管的介损和电容量误差的分析,参考油色谱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对发现结果异常的,检修时应设法进行高电压下的介损试验。

6.2.1.5 在交接、大修后应进行变压器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对容量8000kV·A以下、绕组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变压器,线端试验应按GB50150-2006《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和电网相关要求进行交流耐压试验;对容量8000kV·A以下、绕组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变压器,在有试验设备时,宜进行线端交流耐压试验;对绕组额定电压在110kV及以上变压器,其中性点和中压、低压侧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耐受电压标准为出厂试验电压值的80%。

6.2.1.6 220kV及以上变压器在交接和大修必须进行局部放电试验;对110kV变压器在存在以下情况时应进行绕组局部放电试验:

1)在存在不明缺陷或常规检测方法不能有效判断缺陷类型时;

2)对绝缘状况有怀疑时。

6.2.2 互感器监督内容

6.2.2.1 在互感器新安装投运、检修结束投运、大负荷期间、缺陷发展期间和有重要保电任务时,应采用红外测温加强检测工作。

6.2.2.2 加强110kV干式电流互感器的运行分析工作,积极开展高电压下的介损和电容量的测量,并测取tgδ=?(U)的关系,注意相应电容量的变化。

6.2.2.3 对新投运的互感器,应按相关标准和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文的要求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耐受电压标准为出厂试验电压值的80%(见标准),其中电磁式电压互感器,应按相关标准进行感应耐压试验。

6.2.2.4 互感器运行中不得有渗漏油现象,油浸式互感器膨胀器顶端突起膨胀时,应立即退出运行,查明原因。

6.2.2.5 根据电网发展情况,应定时验算电流互感器动热稳定电流是否满足要求,若互感器所在变电站短路电流超过互感器铭牌规定的动热稳定电流值时,应及时改变变比或安排更换。

6.2.2.6 对有疑问的油浸式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应进行90℃油介质损耗因数测量、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微水含量分析;电流互感器应设法开展高电压下的介损试验。

6.2.3 高压开关类设备监督内容

6.2.3.1 对油开关、真空开关和空气开关,在交接、大修后应按GB50150-2006《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和电网相关要求,在分、合闸状态下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6.2.3.2 对110kV以下SF6开关,在交接时应按GB50150-2006《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要求,进行合闸对地和断口间交流耐压试验,试验条件要求SF6气压为额定值时进行;建议优先采用变频串联的方式进行。

6.2.3.3 对油开关、真空开关和空气开关,在出厂试验时和现场交接试验时应记录机械行程特性曲线,并于产品型式试验中建立的参考机械行程曲线进行对比。在交接、大修后必须测量机械行程特性曲线、合-分时间、辅助开关的切换与主断口动作时间的配合等特性,并符合技术要求。

6.2.3.4 对隔离开关在交接时应按GB50150-2006《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要求,进行相对地交流耐压试验。

6.2.3.5 为防止隔离开关支柱瓷瓶断裂事故的发生,应对高压支柱瓷绝缘子应实行全过程管理,依据相关管理规范建立高压支柱瓷绝缘子设备台帐和检修记录;使用和新更换的高压支柱瓷绝缘子投运前必须进行超声波检测,合格后方可投运。运行的变电站支柱瓷绝缘子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对支柱绝缘子进行超声探伤抽检:

1)有此类家族性缺陷,隐患尚未消除;

2)经历了5级以上地震。

6.2.3.6 对运行周期达到10年的支柱瓷绝缘子或发现铁瓷结合部防水硅胶起皮、变色等异常现象,应进行彻底清理、清理后重新涂抹合格的防水胶。

6.2.3.7 加强真空度检测工作,及时总结测试经验,必要时进行耐压试验。

6.2.3.8 定期用红外线测温设备检查开关设备的接头部、隔离开关的导电部分(触头、出线座),特别是在重负荷或高温期间,加强对运行设备温升的监视,发现热缺陷应及时采取措施。

6.2.3.9 根据可能出现的系统最大运行方式,每年定期核算断路器设备安装地点的短路电流。

6.2.4 无功功率补偿设备监督内容

6.2.4.1 消弧线圈装置本体及附件的安装位置应在变电站(所)直击雷保护范围之内。

6.2.4.2 消弧线圈装置投入运行前,调度部门必须按系统的要求调整保护定值,确定运行档位;对于装设手动消弧线圈的非有效接地系统,应使手动消弧线圈运行在过补偿状态,合理整定脱谐度,保证电网不对称度不大于相电压的1.5%,中性点位移电压不大于15%额定电压。

6.2.4.3 接地变压器二次绕组所接负荷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6.2.4.4 并联电容器选型时应考虑安装、运行、检修、反事故措施等方面的要求。选型和验收时应注意以下方面:大容量并联电容器保护方式的选择;自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厂必须提供实用条件下的保护性能试验报告,不得使用无保护措施的自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自愈式高压并联电容器应提供耐久性试验报告;空芯电抗器的发热;新装置禁止选用开关序号小于12的真空开关投切并联电容器组;禁止采用开关装在中性点侧的接线方式;制造厂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户内型熔断器不得用于户外并联电容器组。

6.2.4.5 为避免发生投切电容器组时出现幅值较高的操作过电压,应采用合闸过程中触头弹跳小、开断时间短、击穿率低的断路器。

6.2.5 集电线路监督内容

6.2.5.1 重点开展防雷击、防污闪、防鸟害、防冰闪、防风偏、防微风振动、防舞动和防外力破坏等方面工作。

6.2.5.2 对新建和技改线路选用的复合绝缘子,应按GB/T 19519-2004《标称电压高于 1000V的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抽样试验。

6.2.5.3 重视瓷绝缘子(包括已涂RTV涂料的)的带电低零值检测工作和复合绝缘子运行性能抽样检验。

6.2.5.4 对雷击活动频发地区开展接地电阻普测工作,对接地电阻不合格的杆塔要制订计划进行改造。

6.2.6 风电机组监督

6.2.6.1 做好风电机组初次带电前、维修后、跟换发电机及电缆后的预试工。

6.2.6.2 做好机组控制回路绝缘检查监测工作。防雷接地系统监督

6.2.6.3 应依据DL/T475 -2006《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定期进行大型接地装置电气完整性的测试工作。日常巡视注意检查接地装置有无锈蚀、断开、被盗、外露等现象;并重视接地网的开挖检查工作,确定接地装置年腐蚀率。

6.2.6.4 对于已投运的接地装置,应根据地区短路容量的变化,校核接地装置(包括接地引下线)的热稳定容量,并结合短路容量变化情况和接地装置的腐蚀程度有针对性地对接地装置进行改造。

6.2.6.5 为使避雷器动作负载平衡,变电站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避雷器应采用同类型避雷器。

6.2.6.6 坚持测量氧化锌避雷器运行电压下的全电流、阻性电流或功率损耗,测量值与初始值比较,当阻性电流增加0.5倍时应缩短试验周期并加强监测,增加1倍时,应停电检查。对于安装了在线全电流监测表计的,应加强巡视记录,有显著增大时进行停电试验分析。

6.2.7 其他重点监督内容

6.2.

7.1 定期开展输变电设备的红外热成像测试工作,特别应加强风电机群线路和电力电缆的测试,对测试的结果应做好记录,以便于今后的消缺,加强红外图谱的分析和建档工作。

6.2.

7.2 根据中国国电集团及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应开展高压电气一次设备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绝缘技术监督专责应监督检查风电企业的落实整改情况并督促风电企业积极进行整改。

6.2.

7.3 加强高压试验仪器的送检和自校工作,并做好记录。

6.2.

7.4 定期组织开展绝缘技术监督专责及高压试验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推动绝缘技术工作整体质量。

6.3 监督周期

6.3.1 对新投运的高压电气设备,在投运一年后须进行预防性试验。

6.3.2 定期开展变压器和高压电抗器铁芯接地引线电流的带电检测,其测试周期应不少于1年1次。

6.3.3 停运时间超过6个月的变压器(电抗器)重新投运前应进行预防性试验(包括绝缘油试验),结果合格后方可带电运行。

6.3.4 定期开展变压器和高压电抗器铁芯接地引线电流的带电检测,其测试周期应不少于1年1次。

6.3.5 对在运的35kV及以上耦合电容器的带电检测工作,应严格按照《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要求进行,其测试周期应不少于1年1次。

6.3.6 对于中性点不接地的10-35kV系统,应根据电网发展每3-5年进行一次电容电流测试,当单相接地故障电容电流超过DL/T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规定时,宜及时装设消弧线圈;单相接地电流虽未达到规定值,也可根据运行经验装设消弧线圈。

6.3.7 做好发电机绕组每年一次不少于一次直流电阻、绝缘电阻的测试工作,可将发电机绝缘的测试工作添加至机组全年检中。

6.3.8 每年不少于2次使用红外成像仪对运行的并联电容器设备进行监督测试,对于发生温度异常的并联电容器设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特殊运行方式及大负荷运行情况下,应增加红外成像测量次数。

6.3.9 110kV及以上电力安全工器具应进行整段交流耐压试验,其试验周期应不少于3年1次,以保证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安全使用。

6.3.10 其他电气设备按下表标准进行定期检测。

项目名称周期备注

新投运的电气设备投运前,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及

电网、集团公司要求进行;

运行电气设备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中的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进行定期试验;

必要时。

风电机组参照制造厂商规定或《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相关标准执行。

初次带电前或维修、更换发电机及电缆后;

运行中每年至少一次(防雷接地检测应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

必要时。

附录A 绝缘技术监督季度报表

附录A

XXXX年第×季度绝缘监督统计报表

风电公司:填表时间:

序号设备

类别

检测项目

设备总

台数

测试单

位类别

(外委/

自测)

检测

周期

检测有

效期至

本年度

应检测

数量

截至本

季度实

际检测

数量

检测

合格

数量

检测设备

现状及故

障情况

超期检

测数量

备注

1 变压

器、

消弧

装置

主变压器高压预防性试

主变压器绕组变形测试

主变压器铁心接地测试

配电变压器绝缘检测

消弧装置绝缘检测

2 开关高压开关柜电气预防性

试验

高压断路器电气预防性

试验

3 线路变电站地下、直埋电缆预

防性试验

瓷瓶外绝缘测试、绝缘子

盐密值

多元件支柱绝缘子、悬式

绝缘子串

1

序号设备

类别

检测项目

设备总

台数

测试单

位类别

(外委/

自测)

检测

周期

检测有

效期至

本年度

应检测

数量

截至本

季度实

际检测

数量

检测

合格

数量

检测设备

现状及故

障情况

超期检

测数量

备注

4 风电

机组

风电机组高压电缆的绝

缘监督

风电机组防雷及接地系

统检测(接地电阻、防雷

通道)

风电机组机载变压器绝

缘测试

风电机组主开关绝缘检

风电机组发电机绕组绝

缘检测、直阻平衡检测

5 防雷

接地

系统

场内输配电线路防雷接

地系统检测

杆塔接地装置检测

变电站避雷器测试

6 功率

补偿

设备

电容器组电气预防性试

电抗器电气预防性试验

2

序号设备

类别

检测项目

设备总

台数

测试单

位类别

(外委/

自测)

检测

周期

检测有

效期至

本年度

应检测

数量

截至本

季度实

际检测

数量

检测

合格

数量

检测设备

现状及故

障情况

超期检

测数量

备注

7

本季度发现的异常情况、原因分析及处理:

主管领导:技术监督负责人:填表人

3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 式版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

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 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515-13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风电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

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风电公司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系统发电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法规〔2006〕133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了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我委制定了《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6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央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的固定资产投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活动,应当遵守《办法》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制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并报国资委备案。 企业投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负责投资管理机构的名称、职责,管理构架及相应的权限; (二)投资活动所遵循的原则、决策程序和相应的定量管理指标;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工作的管理;

(四)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系与实施过程的管理; (五)产权收购和股权投资项目实施与过程的管理; (六)项目后评价工作体系建设与实施的管理; (七)投资风险管理,重点是法律、财务方面的风险防范与重大投资活动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预案; (八)责任追究制度。 第四条国资委对企业投资决策程序与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并给予指导完善。 第五条企业投资活动应遵循《办法》第六条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究提出相应的定量管理指标,纳入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定量管理指标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发展规划期内非主业资产规模占企业总资产合理比重和年度投资中非主业投资占总投资的合理比重的内控指标; (二)企业发展规划期内资产负债率的控制指标; (三)企业内部投资收益率的控制指标。未建立指标体系的企业可参考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已建立指标体系的企业也可参考相关参数进行修正; (四)发展规划期内各类投资活动中自有资金的合理比重; (五)发展规划期内各年度新开工项目投资额占总投资的合理比例。 上述(一)、(二)两项指标由企业在发展规划中提出,经国资委审核确认后作为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监督管理的基础指标。其余三项指标作为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活动的参考指标。企业可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定量管理指标。 第六条企业应按照《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编制并报送年度投资计划。报送的年度投资计划应附有详细的文字说明材料,按照本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填写年度投资计划表,并于当年1月31日前报送国资委。 第七条国资委按照《办法》第四条、第六条的规定,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进行以下指导: (一)指导企业在年度投资计划编制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并依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提出具体要求; (二)指导企业做好年度投资计划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反违章禁令,督促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杜绝违章作业,促进安全生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监督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为生产服务为宗旨,遵循全面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职责、权力与职业准则 第三条安全环境监督中心职责 1、依据相关规章制度对各级人员、职能部门履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职责、贯彻上级有关指示要求等情况进行监督。 2、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生产、交通运输、“三违”情况监督,定期将监督结果、分析报告、对策建议报安委会、总监、管理部门,发现重大事项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 3、负责要害部位现场动火、大型施工、有毒有害等作业现场监督。 4、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 5、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开展跟踪监督。 6、对建设工程和油田施工作业以及日常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7、对技术服务单位的资质、安全合同履行、井控设施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监督的职责 1、负责基层单位、生产作业或者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以及各级机关部门的安全监督。 2、对被监督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执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情况进行监督,查纠“三违”行为,督促隐患整改。 3、及时完成安全监督报告和记录,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条监督的权力 1、在监督过程中,有进入现场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和询问有关人员权;必要时可要求受检单位对作业设施及其相关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权。 2、对发现的“三违”行为,有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或者按规定进行处罚权。 3、对发现的隐患有责令整改权,在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工权。 4、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停止作业或停工,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危险区域权。 第六条监督的职业准则 遵纪守法、尊重民俗;信守合同、保守秘密;敬业诚信、恪尽职守;严以律己、敢于负责;客观公正、文明服务。 第三章监督内容与程序 第七条安全监督工作方式与范围 以巡回监督、划片监督、专项监督等日常监督形式,对油田公司所属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风机齿轮箱等充油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6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五条依靠先进科技,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和各风电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化学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修订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3、监督、检查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4、负责制定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重点; 5、组织召开新能源公司化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组织化学技术监督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组织因化学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6051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所属风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风机自动控制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原则,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实施细则.docx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1、本文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作者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 作者协议授权不得转载、转贴、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作者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者作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 引用,不得对本文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 3、个人付费下载本文后依法享有使用权和二次创作权,但禁止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 引用本文内容。 A安全生产监督方案 a)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b)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 c)监督管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 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应 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应具 有针对性; d)监督管理方案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 审批后实施; e)监督管理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 程序报批。 f)监督管理方案中应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制度如下: ①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的审查制度; ②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制度; ③ 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 作业人员资格审查核验制度; ④ 检查验收制度;巡查、旁站制度;督促安全问题(监理工程师通 知单、工程暂停令等)整改制度; ⑤ 安全隐患处理、报告制度; ⑥ 工地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安全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⑦ 资料归档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a)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第四章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第六章简易程序 第七章安全审查规定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九章附则 附件: 1.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设项目种类 2.安全评价表基本要素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统计表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 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 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 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 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不予通过) 1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申请表 1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 1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不予备案告知书 1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 (二)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工艺技术或者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三)在役装置(设施)的单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系统(供排水、供气、供热、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单位申请、安监部门分级实施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化学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化学技术监督(以下简称化学技术监督)是保证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据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状况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化学技术监督贯穿于电力生产、建设的全过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各风电公司要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与验收、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等各阶段加强领导和监督,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消除与化学

技术监督有关的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条化学技术监督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加强对油(绝缘油和机械油)、气(SF6气体)的质量监督,防止和减缓油、气劣化,及时发现变压器、互感器、风机齿轮箱等充油设备的潜伏性故障,防止SF6设备中气体湿度超标,保证机组油系统油质合格,提高设备效率,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四条化学技术监督应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制。 第五条依靠先进科技,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化学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和各风电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化学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企管法规处2020年发布

文件管控信息

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制度编号:XXX) 1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油库、加油站。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本细则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2.1《XX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油安〔2013〕483号) 2.2《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工程股份〔2019〕16号)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采用以下定义: 3.1承包商 指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工程建设、工程技术服务、设备设施维修检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单位,包含公司使用的维修改造、日常检维修、设备维保等单位。 4风险

5职责 5.1质量安全环保处是承包商安全监督部门,主要职责为: 5.1.1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5.1.2负责制修订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5.1.3负责承包商选择、使用、评价等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1.4负责检查、指导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1.5参入工程建设承包商入围安全资质审查; 5.1.6参入承包商的业绩评价; 5.1.7协调解决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参与承包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5.1.8参与工程建设承包商及HSE体系审核。 5.2企管法规处主要职责为: 5.2.1负责组织提出招标文件中承包商应遵守的安全标准与安全资质文件; 5.2.2负责组织承包商入围前资质审查; 5.2.3负责组织开展承包商安全准入的评审和审批; 5.2.4负责承包商入围及清退管理; 5.2.5负责建立承包商名录。 5.3工程建设处是承包商直线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5.3.1负责承包商施工过程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5.3.2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机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新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机务技术监督工作,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风电机务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机务技术监督)是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风力发电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要从设备设施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停用、检修、设备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技术监督和技术管理。

第三条机务技术监督的目的是通过对受监部件的检测和诊断,及时了解并掌握风机基础沉降、设备振动状况和金属部件的质量情况以及健康状况,防止由于选材不当、材质不佳、焊接缺陷、运行工况不良、应力状态不当等因素而引起的各类事故,保证人身安全,提高风机可利用率及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机务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机务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机务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实行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实行全过程监督。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及风电公司。 第二章机务技术监督的任务 第七条做好受监范围内各种金属部件在制造、安装和检修过程中的材料质量、焊接质量、部件质量监督以及相应的金属试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汽轮机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提高汽轮机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电力行业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有关标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是提高汽轮机设备可靠性和保证电厂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汽轮机技术监督体系,开展好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汽轮机技术监督依据科学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手段和管理办法,对机组的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等方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测、分析、调整,以确保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汽轮机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火电企业,燃气轮机参照执行。 第二章汽轮机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汽轮机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中心,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分(子)公司,第三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七条技术监督中心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监督指导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负责集团公司各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档案管理,收集分析汽轮机技术监督月报表,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协调各发电企业完成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三)协助评估机组大修和技改后汽轮机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的改善情况。 (四)参与各发电企业汽轮机振动、叶片、调节保安系统有关的主要设备选型及出厂验收、重大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试验、鉴定等工作。 (五)负责定期编制汽轮机技术监督报告,提出工作和考评建议。 (六)负责组织召开汽轮机技术监督会议,总结集团公司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七)负责开展汽轮机技术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和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技术监督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完善汽轮机技术监督分级管理制度,组织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责任制,指导发电企业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三)对影响和威胁安全生产的振动、叶片和调节保安系统故障问题,督促发电企业限期整改。 (四)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前期阶段、建设阶段、验收交接环节要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有关规定。 (五)督促、检查发电企业在大修技改中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项目。 (六)定期组织召开管辖区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经验,通报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信息,部署汽轮机技术监督阶段工作任务。 (七)督促发电企业加强对汽轮机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监督人员专业水平。 第九条发电企业汽轮机技术监督职责 各发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由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的汽轮机技术监督网,并在生技部门或其它设备管理部门设立汽轮机监督专责工程师,在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开展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 (一)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职责 1.领导发电企业汽轮机监督工作,落实汽轮机技术监督责任制;贯彻上级有关汽轮机技术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审批本企业专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审批汽轮机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

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GDLJD Q/XXX XXXXX—XXXX 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标准体系代码:11013 GDLJD 1003-2014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2014-XX-XX发布2014-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实施的基本原则 (1) 3.1 合法性原则 (1) 3.2 系统性原则 (1) 3.3 有效性原则 (1) 3.4 持续性原则 (1) 4 实施方法和程序 (2) 4.1 实施方法 (2) 4.2 实施程序 (2) 5 实施的监督检查 (3) 5.1 监督检查方式 (3) 5.2 监督检查内容 (3) 5.3 监督检查程序 (4) 6 检查结果的处理 (4) 6.1 制订纠正措施 (4) 6.2 跟踪督促措施实施 (4) 6.3 纠正措施的验证 (4) 6.4 纳入绩效考核 (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DLJD 1002-2014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办事处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衡阳市珠晖区广东路街道办事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审核: 批准:

标准实施及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服务标准实施的基本原则、实施方法和程序、实施的监督检查和检查结果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社区开展服务标准实施及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421.1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24421.2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 GB/T24421.3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标准编写 GB/T24421.4 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实施及评价 GDLJD 3042-2014 服务标准体系自我评价程序 GDLJD 3043-2014 社区服务评价和改进程序 3 实施的基本原则 3.1 合法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合法性原则,即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保证安全、保护环境、保障服务业组织和顾客的合法权益。 3.2 系统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系统性原则,统筹兼顾,遵照GB/T24421.1、24421.2、24421.3、24421.4的有关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施标准的过程中应关注相关标准间的协调性,以保证标准实施的总体效果。当服务业组织建立了标准体系后,其所有服务标准应作为一个整体来实施。 3.3 有效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有效性原则,全面、准确地实施标准,注重实施效果。实施标准时,既要考虑眼前利益,又要考虑到长远利益;应顾全大局,局部服从整体,把保证安全、保护环境、促进整个行业健康发展作为首要目标;应因地制宜,根据服务业组织不同的设施设备、环境、人员和技术条件,分别实施服务标准中不同的服务等级要求,并努力改善条件,使服务质量不断升级。 3.4 持续性原则 服务业组织标准实施应坚持持续性原则。实施标准是一个不断重复的循环过程,应使每一次循环的各个环节均符合标准要求,并不断改进实施方法,提高实施效果。

51号《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标准,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的建筑起重机械,其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使用、维护和保养的全过程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本细则所称安装、拆卸,是指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移位、附着、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使用、维护和保养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检验检测、使用、维护和保养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建筑起重机械信息 1 / 92

管理系统,对全省建筑起重机械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工作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进行考核。鼓励积极推广应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 第五条建筑起重机械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租赁行业确认,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设备安全管理水平。鼓励使用单位向提供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护、保养一体化服务和信用评价好的出租单位承租建筑起重机械。 第二章各方主体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和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安装和拆卸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产权单位、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总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权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 (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四)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性能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标准规范的要求; (五)按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

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最新版)

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 则(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最新版)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技术监督是风电场建设、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风电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线路设备要从设计选型、现场安装、验收、运行和检修等各个环节进行的全过程技术监督。 第三条线路技术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设备评估分析以及生

产运行情况分析,防止由于设备选型不当、材质不当、运行工况不良等因素而引发的各类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线路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线路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新能源、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风电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八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的法

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监督管理体系实施细则 根据公司管理转型构建决策、监督、执行体系的要求,为强化内部监督,探索建立公司内部监督体系,提升各管理层级的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特制定监督管理体系的构建及运行细则如下: 一、构建监督体系的意义、定位、转型方向 ㈠意义:监督管理体系是公司管理转型,建立决策、监督、执行三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利益、规范管理行为、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全面提升员工的执行力,对公司基业长青、持续稳步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㈡定位:监督体系是相对独立于决策体系和执行体系的内部监督管理的运行体系,它的主要功能是保证决策信息的畅通、保障高效执行、维护公司利益。 ㈢转型方向:根据公司管理转型的总体规划,监督管理体系转型的方向应由职能管理转型为体系运行,由结果的监督转型为对过程的监督。 二、监督管理体系架构及运行 监督管理的组织架构是为了保证监督体系正常运行的基础,通过监督体系的运行,提高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和执行力,其管理架构是(集团监督委员会→监察审计部)→企管监察处→监督网络→公司及各处、室、厂。 三、监督机构的运行体系 ㈠监督机构。 企管监察处是公司下属的内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四川久大蓬莱盐化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单位、处室、子公司的监督和审计。. 1、专职监察审计:负责对公司决定决议的执行、大宗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重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协助集团监察审计部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等。 2、兼职督察:日常生产运行督察、与现生产相关的工程建设督察、日常设备管理督察,监督本二级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监督二级单位负责人履职行为的正确性。 ㈡信息传递。 专职监察审计人员每月向部门领导汇报一个月的监督工作、重大监督事项随时汇报;兼职督察人员每季向企管监察处汇报,重大监督事项随时汇报。每月企管监察处以书面形式向集团监察审计部汇报监督信息。 ㈢监督的内容。 1、专项审计监督。 对各处、室、厂执行公司管理制度的情况或重要经济活动进行专项审计;对川密公司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 2、效能监督。 审计评价执行工作(经济)计划、公司决定决议的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勤政敬业情况,履职过程中的廉政情况等。 3、资产处置监督。 资产处置监督的主要内容:审查资产处置报批程序、决策程序、资产处置过程中的合规性等。 、物资采购监督。4. 物资采购招(邀)标审查、大宗物资采购价格合理性评价、大宗物资供货商选择

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振动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总则 1.1 为了加强对风电场转动设备的振动监督管理,确 保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山西省电力公司振动技术监督制 度》,结合风电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转动设备运行中,对振动及有关参数进行详细的 观察记录、分析振动变化情况及发展趋势,发现异常情况 及时组织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1.3 设备检修过程中,对振动有关的检修工艺和技术 措施进行全过程监督,杜绝因检修工艺问题而产生异常振 动。 2 振动监督网各级人员职责 2.1 振动监督组组长职责:

2.1.1 按照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组织制定或修订振动监督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2.1.2 及时完善公司振动监督网,规范监督网各级人员工作行为,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 2.1.3 督促检查振动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所发生的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振动监督网总结会,在设备出现振动异常故障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振动异常原因及制定相应应急措施,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实现监督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考核通报。 2.1.4 研究开发、推广新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方法,积极开展在线监测,实现计算机联网闭环管理。 2.2 公司振动监督专责人职责: 2.2.1 在振动监督组组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振动监督制度,展开振动监督的日常工作及

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民航华北地区引进民用运输飞机评估及 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华北地区航空运输持续安全和协调健康发展,规范辖区内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引进民用运输飞机(以下简称“飞机”)的评估及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引进民用运输飞机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17]65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对注册地在华北地区具有中国民航规章CCAR-121部运行合格证持有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以购买、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湿租等方式引进飞机的评估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申请人航空安全状况、飞行及乘务人员保障实力、守法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协助其他管理局进行引进飞机评估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经管理局评估,直接报民航局审批: (一)续租飞机、变更飞机引进方式或租期; (二)同座级同类型飞机等量置换; (三)因筹建航空公司引进飞机;

(四)境内不具有直接股权关系的航空公司之间湿租飞机。 第二章 项目申请 第五条申请人引进飞机,实行项目定期报批制度。申请人应于每年5月底前向管理局报送下年度的飞机引进项目评估申请,每年2月底前报送当年度调整后飞机引进项目评估申请。 第六条飞机引进项目评估申请材料(一式八份)包括: (一)机队规划执行情况,包括当年机队规模、机队规划指标使用情况,飞机引进退出情况; (二)计划引进飞机的机型、数量、进度、引进方式以及拟执飞航线、过夜基地保障能力情况; (三)航空安全。包括申请人前三年机械原因事故征候万时率、人为原因事故征候万时率、严重事故征候万时率、飞行事故情况及其他安全指标完成情况; (四)飞行、乘务人员现有实力及前12个月平均飞行时间数据。申请人引进国产飞机项目,以及机队年增速在12%(含)以下(以上年末机队数量为基数,下同)或年净增3架(含)以下的非国产飞机引进项目,无需报送飞行乘务时间数据; (五)人员保障能力承诺书。对于未达到人员实力标准的飞机引进项目,申请人可提供书面承诺,提交其申请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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