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研究

犯罪心理研究
犯罪心理研究

以中医哲学为机制的多边缘犯罪心理研究

中华医学是华夏民族同大自然斗争过程中,经由生命体验归纳和总结出对人与自然的认识,通过对物质运动时空规律的把握,将人与自然、人与时空、人与人之间关系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建构出独特的中医哲学体系。将其运用到犯罪心理研究中,使之成为犯罪行为多边缘研究的组成部分,是笔者历经数十年观察、思考和实践的尝试,也是笔者弘扬华夏传统文化,古为今用的夙愿。

中华医学把人体视为一个以脏、腑、经络为核心的有机物质整体,把人的生命个体视为自然界中的物质存在,运用天、地、人的整体观来解析人的生理、心理、智商及由三者构成的行为能量度;把人的思维、情感、行为视为脏腑器官物质在时空中的运动过程及其生存状态;以人体内在机制的运动消耗轨迹辨析行为人的行为动因、向度、能量、时空方位等要素,从而为犯罪行为及犯罪心理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中医哲学思想的基本方法论之一是阴阳五行学说,即将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分为阴阳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将万物的变化归纳为以五行(木、火、土、金、水)为象征符号的运动模式,通过阴阳变化中的平衡与失衡、五行运动中的“生、克、乘、侮”等规律来分析和把握客观事物的缘起、消长、亡落、嫁转的变化过程和变化结果。

本文所涉及的犯罪心理研究,主要指对导致刑事犯罪行为(即直接损害他人利益或生命的极端行为)的特殊生理、心理、智能状态的研究,中医对此称之为“邪”,即生理、心理或智能疾病。这类疾病往往是构成犯罪行为人自我保护

意识的误断、心理应力缺损或行为失控的主要因素之一。就犯罪人个体来说,这种疾病的表现方式各不相同,其不同的关键在于犯罪个体的生命素质。所谓生命素质,指人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智力商数等先天性的综合素质,它是生命质量的一个综合指标。就犯罪研究而言,生命素质的差异通常表现为,正常人和犯罪人在同等条件刺激下,因生理、心理、智力差别所做出的不同的本能反应。对犯罪人来说,不同的生命素质决定其不同的犯罪动机、方式,对象及手段,因而了解和掌握犯罪人的生命素质在犯罪研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将中医哲学思维引入犯罪分析,其重要前提是将犯罪人臵于客观世界中,运用多边缘思维及时空的整体观来解构犯罪行为的全过程,进而解构犯罪行为者在犯罪过程中其生命现象因此而发生的全息(含形象、行为、气色、颜色、动作、味道、方位、声音、数理等)反映。依据中医学理论,世间万物的变化可归纳为阴阳对立统一和五行相生相克的运动规律,因而犯罪人生理、心理、智能疾病的发生与特定时空的五行变化有着必然的关联,其相关性及变化都寓于自然、时空与人的相互作用之中。同理,也可将人的生命素质作相对于特定时空的五行划分,而犯罪行为经由犯罪现场所呈现出的犯罪动机、对象、方式、时间、手段等,也正是犯罪人生命素质五行特征的外显形式。刑事犯罪的超常行为必然会引起脏腑器官的超常运动,使犯罪人的生理机体即脏腑器官发生变化。中医学认为,机体的变化可表于五官,由里及表,运用中医学表里相辅相承的辩证思维,通过脏腑的生理变化可推断五官、五情等表相的变化,由此也就可以通过对犯罪人的生命素质特征的全面把握,分析并推论行为者的外貌特征

总之,将中医哲学思维方式与现代科学相结合,不仅可以把握犯罪人生命素质的多维空间状态,还可以通过犯罪行为结果及所遗痕迹——现场,分析犯罪

人及团伙结构的全息现象,进而推断犯罪人的生理、心理和智力特征及外貌特征,为刑事案件的侦破、罪犯的伏法和改造以及犯罪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也为弘扬和运用博大精深的中医哲学思想开创新的途径。

以下试从两个案例的破译来说明运用中医哲学思维所作的犯罪分析。

一、团伙犯罪案

以张××为首的四人团伙在1983年至1991年间,团伙作案5起,共同作案3起,个人作案23起,八年间打死打伤几十人。以张犯作案的时间、地点、方法、对象,性质、气象特征等为分析依据,运用中医哲学思维方法,笔者于案发四年后的1987年5月6日为张犯作了文字画像,描述了其相貌特征、文化程度、感情历程及家庭背景等概况。1991年张犯被逮捕归案,实践证明准确率达百分之九十五。

杀人行为是一种极端行为,每个人都有杀人行为的能力,只是刺激该行为产生的强度和承受压力的强度不同而已。这类刺激因素从社会性看,有政治的、经济的、情感的;从自然性看,主要源于人的生命素质。二者在运动中相互激发,但有一个主次关系。笔者根据1980至1987年拍摄的张犯所有作案现场情况,了解其作案手段、对象、惯常的气候特征及完成作案过程的能量度,当发现他攻击的对象与其毫无社会因素的关联后,判断他属人格缺失性犯罪,先天原因大于后天原因。倘若简单地归因于其社会性,即反社会心态、对抗、报复、贫困、受教育或环境因素的话,那么,反向推论,有很多比他社会境况更差的人为什么没有这种行为呢?显然,应该更多地考虑其个体特质,尤其是个体先天性因素。只有个体因素(先天的)和社会因素(后天的)双因双化(内因外化、外因内化)地累积,才会形成如此大的能量,导致系列杀人行为。据此,笔者运用中医理论及其哲学

思维对罪犯进行了如下描述:

(一)年龄分析

《黄帝内经》曰;“男八女七”。指的是男性以八年为一个生理周期,如8岁换牙,16岁遗精,24岁为成熟,64岁为老矣。中医学认为肾主胆,按人的生命周期论,人胆量最大时是在性发育及成熟后(男主肾,女主血)。性的发育(16岁始)是人类生理、心理发生最大变化时期,个体不仅有了性意识或性行为要求,也有了个性意识。开始主动地观察社会。性意识的产生要求有相应的性的释放(生理性释放和心理性释放),既有健康的性释放,也会产生不健康的性渲泄,这段时间约为两年左右,如果在此期间碰到性行为攻击或挫折(失恋、不卫生性行为后遗症、性封闭等),导致性能量累积,形成巨大的心理应力,容易造成阴阳失衡,通常在20岁左右为这种应力的暴发期。中医讲存与泄,该泄则泄,当存则存,否则内泄为病,外泄为邪。以此推断,张犯首次杀人的年龄应在20-22岁。事后证明,张犯作案起始于1983年,正是21岁。

(二)身高分析

中医学认为,人为五脏六腑之躯。中国男性身高一般在168-175公分之间,在人的身高与生命素质的统计概率中,身体过高(180公分以上)者心理承受能力和身体素质相对为弱。中医学认为“男以肾为本”,肾主胆。身材过高者,心脏负荷大,心与肾相克,因而身材高的人胆弱。在犯罪统计中,犯杀人和抢劫罪的人身高在175公分以上的极少,无社会应力的攻击性杀人者更少。张犯能长期保持杀人的习惯和力度,其身高应在强力度和较强素质范围之内,所以断定其身高为160-172公分。张犯实际身高为168公分。

(三)体态分析

体态主要指人的体型即胖瘦,医学上所说的皮下脂肪的多少。中医阴阳论认为,阳为火,阴为水;瘦为火,胖为水;动为火,静为水。男性生命周期在“五八”以后,即40岁以后体胖为正常规律,为血气的正常状态。血气亏损则气虚,气虚则肾不实,肾不实则无胆。故而,40岁以前的男性中,胖者的胆量比瘦者弱,瘦者为阳、为火、为动更易采取进攻性行为。在犯罪统计中,杀人犯中胖人的比例很小。由此推论本例杀人案的张犯,决不会是胖人,而应是壮实的瘦型。最后结果与分析相符合。

(四)牙齿分析

中医学认为,牙为骨之髓,表肾,肾为先天之本。正常人的牙齿成年后应为32-34颗,多数为32颗。由于笔者认定张犯属人格偏差型,他的行为强度大部分为先天所致,导源于他的生命素质,据此分析张犯的牙齿应该是不好的。画像时定为“齿曲”。实际检查,他不仅牙齿排列不整齐,而且只有28颗,这种牙齿数也是极少有的。

(五)婚姻分析

婚姻是性行为的社会表现形式,属于社会内容,人的性行为是生理性需求,其健康与否直接关系着人的生命质量。婚姻生活中的性行为可调节人各方面的平衡,是成年个体正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内容。张犯的系列杀人动力与性行为状况有关,如果他有正常性行为来消耗性能源,势必会“减少肾气”,就难以凝聚杀人的行为强度。笔者在画像中写的是“未婚;如已婚,则无正常健康家庭”。结果表明,张犯无性行为史,仅有遗精史。后来的调查证实,张犯的同伙曾几次让女青年与张犯同宿,张都未与其发生性行为。在监狱里,笔者与张犯交谈中,他自称如果一旦和女性发生性关系,可能会终止杀人。从社会分析角度看,他对性行

为的克制态度是意志力的表现;但从生物学分析角度看,青春期的性亢奋是很难克制的,同裸体少女同宿而能够克制性行为正是性变态的表现。

(六)父母分析

张犯系列杀人行为应属先天和后天环境极端不佳所致。中医讲“先天为本,下遗为后”,父母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智力商数,姻缘(父母婚姻质量和社会生活状况)对子女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以此看,张犯父母的状况不好。笔者画像时认为“从小失去了父母的爱”。实际查证,张犯父母均死于60岁以前,他与姐姐生活在一起。

综上所述,对张犯个体自然性研究的结论可归纳为:判断其是有责任能力的人格变态杀人狂,造成他集结这么大能量的原因是,作为正常人应具备的自然(先天)和社会(后天)生存条件,他都不具备。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笔者着重分析的是犯罪人个体的自然因素,因为分析这类案件的社会因素的文章比比皆是,然而这类文章却无法论证与张犯社会境况相同甚或不如他的人群中,绝大多数并无犯罪行为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而在刑事侦破中,如若掌握了犯罪人的个体特征,对缩小侦察范围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事实上,在对张犯进行长达八年的侦破过程中,我们共审查了十万人之多。

二、杀人藏尸案

1993年春节过后,某公安人员来电话,辖区内一女高中生黄××将其外婆杀死后藏于床下。据了解,黄某与外婆单居一处,她杀死外婆后回到父母家不动声色,最后是在父母的逼问下才说出实情。在明确了杀人者的年龄、杀人方法、时间及对象等情况后,为了验证中医哲学思维的科学性,笔者当即给对方描述了黄某的自然性特征。黄某长得白胖,外形象其母,脸上很光滑(无青春痘),性格

内向等。对方听完后以为笔者认识她,所勾勒的完全正确。

笔者认为,中医哲学思想的伟大就在于,它将个体的生命素质和个人的日常生活行为紧紧联系在一起,通过进行整体的辩证思维,可推导出不同生命素质的个体所应具有的行为特征。例如,运用事物对立统一规律的中医学阴阳论认为,“阳阳为火,阴阴为邪”,这同数学中“正正为正,负负为正”一样。同理,人类直遗传(即男为父遗传,女为母遗传)是最不好的遗传方式。抽样调查表明,大凡直遗传者在身体、心理、智商状况方面有着某些共性,如直遗传者大多在3岁以前多病,免疫力低,性格内向,适应环境宽度小,易执着、自律;在无社会因素所导致的杀人犯和强奸犯中直遗传者占了大多数。黄某亦属直遗传,故长相象其母。黄某杀人的时间正值立春后,五行说中“春为木”;她杀人时年龄正值17岁,五行将20岁以前划为“木”;按五行中“顺相生”的原理,“木生火”,此二木则生大火。这与生理学和心理学中认为,人在青春亢奋期,一旦受到外在因素刺激,理智和自控能力差的道理是相应的。五行中“隔行相克”,黄某杀的是外婆,中间正好隔着母亲。为什么说黄某脸上很光滑呢?因为男女青春期的性调节分为生理性调节和心理性调节,生理性调节以内分泌系统为表现形式,最常见的是长青春痘,它是生理性调节的外显形式。黄某能累积杀人的能量,是由自然性原因为主造成,而自然性原因的最大力量是青春期性能量,黄某正因为缺乏这种生理性性调节,脸上才会无青春痘而显出光滑来。断定黄某白胖是因为,五行将白与胖划归为“水”,“水生木,木生火”,故她的白胖生发了前述年龄和季节的“木”;按五行归类,少年为“木’,以瘦壮为常规;老年为“水”,以白胖为正常,故她的白胖亦非常态。由此可见,黄某之所以会暴发杀人的冲动,是因为先天和后天的条件都被聚集了:诸如直遗传和家中无男性(阴阴为邪),杀

外婆(隔行相克),季节为春和年龄17岁(在五行亦属木),青春亢奋期(木生火),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同时被她所遭遇,倘若当时少一个条件都有可能避免这场灾难。

女性犯罪心理概述

女性犯罪心理概述 摘要: 女性是一个完整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近年来女性的犯罪率的提高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长期而巨大的。本文将在分析女性犯罪的原因及特点的基础上,对预防女性犯罪的措施与对策提出个人观点。 引言: 女性犯罪率逐年增长无论是国内范围,还是国际范围内,都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当今女性,面对繁杂的人际交往,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下,女性犯罪现象日益增长,其中以性犯罪、财产犯罪与暴力犯罪较为突出。 关键词:女性犯罪心理犯罪特点 正文: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 (一)犯罪类型趋向多样化 随着社会阶段的发展,女性涉及的社会领域越来越广泛,社会地位也逐步上升,女性犯罪也随之延伸到社会活动的各个层次。近年来,女性犯罪从多发的性犯罪,开始蔓延到各种犯罪案件中,这其中包括秘密窃取、诈骗、卖淫、伪造公文、印章、证件等非暴力手段。由于女性犯罪富有隐蔽性和欺骗性,且女性犯罪又多发在从属性及犯罪配角位置,故而女性的犯罪年龄也发生了变化,犯罪年龄低龄化严重。 (二)外来打工的女性犯罪 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各大中城市外来人口流动越来越大。一些农村务工女性的进入,由于其专业技能的缺失,且自身文化素质不高,所以因为找不到工作或无固定的工作,在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下,便产生犯罪的邪念,周围的老乡或者不明实情的“朋友”并成为其“无可奈何”的牺牲品。也有部分正处在年轻的花季少女,因为一时贪念,误入歧途,便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刺激性犯罪 刺激性犯罪,是一种强烈情绪情感的表现形态,当女性在外界强烈的刺激下,由于认识范围缩小,内控能力减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从而产生突发性、短暂性和难以控制性等特点的行为。 从犯罪主体上看,这类女性一般比较无知,具有性情暴躁、文化水平低、控制能力不强等特征,在无理智状态下无法控制自己情感及做法,尤其对配偶、亲人等对自己的欺骗难以忍耐和理性对待。调查中,女性因故意伤害导致犯罪的案例中,均属于此类犯罪。 (四)女性高智商犯罪 当今社会,女性受教育水平和男性均等。一个高知女性犯罪人群蔓延开来。她们利用她们的知识水平、社会地位及女性身份的便利性,参与到贪污、受贿、诈骗等经济犯罪中,而她们与外来务工人员或文化程度较低的女性不同,她们的犯罪是在懂法的基础上,禁不住利益诱惑,知法犯法。 二、女性犯罪的心理原因 (一)感性大过理性、无法驾驭个人情感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上一篇,对具有“智能型犯罪”的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脑控犯罪是群体犯罪,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其参与成员分工明确、组织精密,借助高科技脑控武器的隐蔽性和多重攻击功能。这些犯罪人熟练掌握这种高科技脑控装备,具有巧妙的身份伪装能力和多种欺骗受害人的手段,一旦受害人戳穿其阴谋,又暴露出其奸诈狡猾的特点和暴力残忍的特性;整个犯罪过程体现的是智能与暴力相结合的犯罪特点。 下面对暴力型犯罪的犯罪人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简要分析。 暴力,根据汉语词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强暴的力量即武力,二是特指为本阶级的利益而对敌对阶级使用的力量。 暴力犯罪,是指以强暴的力量实施刑法规定的,应予以制裁的行为。强暴的力量包括对人体实施侵害性行为,也包括以强暴的力量相威胁(如实施犯罪行为时携带武器)。 暴力犯罪类型: 1.根据犯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以人身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和 以财物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 2.根据暴力犯罪的危害程度,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 罪。 一般来说,从以下两个方面区分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罪。一是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的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导致被害人轻伤以 下则是一般暴力犯罪。二是行为手段,使用枪支武器、刀具、炸药等具有较强 杀伤力的工具实施的犯罪或手段残忍的犯罪,是严重暴力犯罪;使用普通器械 或仅借助自身体力实施的犯罪,是一般暴力犯罪。 3.根据暴力犯罪的组织性,可以将暴力犯罪分为个体暴力犯罪和群体暴力犯罪。 4.根据暴力犯罪侵害的客体,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暴力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侵犯国家、集体 和个人财产权利的暴力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暴力犯罪;妨害婚姻家庭 的暴力犯罪。 5.根据暴力犯罪的心理准备性,可以分为预谋型的暴力犯罪和情境型的暴力犯 罪。其共同特点在于都具有凶残性。

暴力袭警人犯罪心理分析

暴力袭警人犯罪心理分析 暴力袭警,是指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或明知是人民警察而故意实施暴力袭击的行为。所谓暴力行为,是指殴打、捆绑、拘禁等侵害民警人身权益及侵害民警生命权的行为,同时包括毁损民警正在使用的武器、警械及其他警用装备的行为。 据统计,2001年,全国有68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英勇牺牲,3429名民警受伤;2002年,全国有75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663人受伤;2003年,全国有84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4000人受伤;2004年有48名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遭受暴力袭击牺牲,3786人受伤;2005年,全国有27名民警遭受暴力袭击牺牲,1932人受伤;2006年1月至3月,全国有7名民警遭受暴力袭击牺牲,106人受伤。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2007年,广东省共发生暴力袭警案件403起,有519名民警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实施暴力袭警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共计783人。2008年1至7月,暴力抗法袭警233起,导致民警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7人、轻微伤198人。①当前暴力袭击事件总体呈现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一是由个体突发性抗法向有组织的集体性抗法发展;二是由以犯罪嫌疑人出于拒捕目的的袭警向以泄愤为目的的挑衅性袭警发展;三是违法行为人的成份出现多元化趋势;四是数量增多,恶意程度增加。从侮辱谩骂、威胁、诬告等精神伤害,到围攻阻挠、暴力抗法、殴打袭击等人身伤害,甚至使用枪支、刀具、棍棒,采用爆炸等手段伤害公安民警。 警察作为国家法律的重要执行者、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以妨害警察执行公务为目的的暴力袭警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安机关正常的执法活动,伤害了民警的身心健康,更是对整个国家的法律权威的公然挑战和损害,是对社会正义的严重亵渎。暴力袭警行为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降低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是什么原因促使暴力袭警者如此冒险地对警察权威进行公然挑战,是什么样的心理驱使他们公然向民警挑衅、示威甚至施暴,我认为很有必要对暴力袭警者的心理进行分析,找出他们袭警的动因。 一暴力抗法心理 主要表现在民警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犯罪分子为逃避法律惩处,采取暴力手段反抗袭击民警;直接持凶器甚至持枪袭警,手段残忍,导致民警受伤,甚至献出生命;。2006年,广东省共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700宗。从案件性质分析,数量最多的属暴力抗法袭警类,有477宗,占全部案件的68.1%;2007年,广东省共发生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1159宗,其中暴力抗法袭警896宗,占77%。2008年上半年,广州市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212起,其中暴力抗法袭警76起,占35.8%。②在暴力袭警案件中暴力抗法行为最常见。 一般来讲,暴力抗法的思维逻辑总让人感到难以理解,因为这明显是用的是一种后果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来“保护”原来后果并不严重的犯罪行为,理论上应会招致法律更为严重的惩处,所以人们常用“疯狂”“法盲”“非理性”等词汇来形容暴力抗法者③。 1侥幸心理 ①广东省公安厅2008年维权课题材料 ②广东省公安厅2008年维权课题材料 ③《人民公安》2006、5 为暴力抗法核算一下成本常梦飞

犯罪心理学教案(罗大华)

犯罪心理学教案(罗大华) 第一章导论 (3) 第一节犯罪心理学的对象和任务 (3) 第二节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3) 第二章现代西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理论 (4) 第一节犯罪行为的精神分析理论 (4) 第二节行为主义心理学与犯罪行为 (5) 第三章犯罪心理的静态分析 (6) 第一节生物学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二节心理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三节社会环境因素与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四节犯罪心理的形成是多种因素综合相互作用的结果 (6) 第四章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6) 第一节犯罪心理的形成 (6) 第二节犯罪行为的发生 (7) 第三节犯罪心理的发展变化 (7) 第五章犯罪动机 (7) 第一节需要与动机 (7) 第二节犯罪动机及其形成 (8) 第三节犯罪动机的转化 (8) 第四节犯罪动机的特殊形式 (8) 第六章人格与犯罪 (8) 第一节人格概述 (8) 第二节犯罪人格 (9) 第七章不同主体犯罪心理分析 (9) 第一节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 (9) 第二节女性犯罪心理分析 (10) 第三节特殊人群犯罪心理分析 (10) 第四节不同经历犯罪人心理分析 (10) 第八章几种主要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上) (11) 第一节财产犯罪心理 (11) 第二节暴力犯罪心理 (11) 第三节性犯罪心理 (11) 第九章几种主要犯罪类型的心理分析(下) (12) 第一节邪教犯罪心理 (12) 第二节毒品犯罪心理 (12) 第三节计算机犯罪心理 (12) 第十章过失犯罪心理 (13) 第一节过失犯罪心理概述 (13) 第二节引起过失犯罪的客观诱因 (13) 第三节过失犯罪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 (13) 第十一章群体犯罪心理 (14) 第一节概述 (14)

犯罪心理学 案例分析(终结版)

《犯罪心理学》课程案例 案例1【女性犯罪心理】 一、基本案情 小苏,某公司研发部小组长,年龄30岁。在校期间,她的成绩名列前茅,深得老师的喜爱。她和女同学的关系比较好,很少和男同学交往,有较强的自尊心,她很渴望用成绩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她的父亲是一位商人,母亲是一名初中教师。父母在其小学四年级(10岁)时,因父亲外遇而离婚,此后由母亲一人独自抚养长大。她是父亲在其39岁时才得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她过着公主般的生活,得到了全家人的关心和宠爱,性格比较外向、乐观开朗。但父母离婚后变得比较不爱和人交往,学习更加的刻苦希望给母亲一丝安慰。母亲在离婚后情绪比较低沉,常常对她面前埋怨她的父亲。父母离婚三年后小苏的父亲再婚,她母亲知道消息后吃安明药自杀,但因被邻居即时发现而送进医院。当时她很憎恨自己的父亲,他认为这一切的痛苦都是父亲对婚姻的不忠而带来的、痛恨破坏自己幸福家庭的第三者,同时也埋怨母亲的不坚强。母亲的自杀给她留下了很大的阴影和冲击。她暗下决心自己以后一定要成为一个女强人,不去依靠任何男人自己保护自己。在那之后在家中她变得特别的懂事和成熟,她体晾母亲、在家中尽量承担着家务。父亲在离婚后对她关心较少。她和母亲相依为命,一直努力做让母亲骄傲的女儿不让她多担心。23岁大学毕业后回到昆明在一家公司做研发工作,因她工作认真努力得到了老板和同事的欢迎。 26岁时看着身边的女性朋友一个个的成家,而自己却还孤身一人,母亲也经常催促她。在好朋友的介绍下和一名公务员进行交往,但在交往半年后因性格不和而分手。在分手之后她把自己的时间都投到了工作中,她因工作成绩突出而升职为研发部的小组长。以此同时公司研发部引进了一名新的部长,在看到新部长(张宇)的那一刻她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父亲,她潜意识中对父亲压抑的爱被唤醒了。小苏对张宇产生了说不清的爱慕之情,从此她一直关注着张宇。她知道他已经结婚,自己和他是不可能的。但随着不断的交往,她发现自己对张宇的爱越来越深。小苏成了张宇的情人,她开始扮演起了自己最讨厌和不能认同的角色

犯罪心理学重点

第一套题 1.天生犯罪人论的提出者:龙勃罗梭 2.性犯罪的一般特点: (一)性犯罪人的重复犯罪率较高 (二)性犯罪人的文化程度较低、智力较低 (三)性犯罪人多为青少年 (四)女性性犯罪突出 (五)作案人员广泛,作案手段多样 (六)性犯罪人的心理类型: ①正常型; ②性变态者; ③心理变态者; ④性变态兼心理变态 3.犯罪心理结构的变化发展是什么: (一)潜在形态:当个体不良心理因素不断发展,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便产生了以非法手段获取利益的犯罪意向 (二)恶变形态:犯罪动机的产生、调整和外化行为 (三)衰落形态:实施犯罪行为后的松弛、乏力状态 4.诈骗犯罪人的心理特征: ①认识方面。诈骗者的认识活动,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思维敏捷,反应快,善于想象和联想。

②个性方面。诈骗者给人的外部印象是活泼、善于交际、待人和气、肯帮助人等。适应能力、应变能力、模仿能力较强。 ③情绪、意志和习惯方面。诈骗犯罪人的情绪色彩不明显,也没有强烈的情绪表现,作案过程中意志努力也不明显。 5.封建迷信犯罪的心理特点是什么: ①错误的认知:崇尚鬼神,迷信色彩浓厚 ②狂热的情绪、情感:虔诚,畏惧,痴迷 ③坚定的犯罪意志 ④荒谬的动机 ⑤异常的人格特征:否认原来的自我 6.情绪型犯罪是指什么: 情绪型犯罪,又称情感型犯罪,是一种带有感情色彩,呈现出强烈的情绪性因素,由不良的情绪性动机引起的犯罪行为。 7.犯罪心理学研究人的多维视角包括哪些: ①人的物质属性 ②人的生物属性 ③人的思想属性 ④人的社会属性 8.人格障碍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①就作案动机而言,人格变态者多受偶然性动机、情感冲动驱使,作案前较少预谋或没有预谋,作案情节离奇怪诞,难以用常理解释 ②从作案目的看,人格变态者作案目的不明显

群体犯罪案例

一、北京市通州区房广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5年9月以来,北京市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通州区以房广成为首的犯罪团伙横行乡里、为非作恶。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直接侦查。经过缜密侦查,11月6日,专案组调集大批警力实施公开抓捕,一举抓获包括房广成在内的52名涉案成员。经深挖细查,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案件41起,冻结、扣押了一大批涉案赃款、赃物。 经查,1996年至2005年,房广成(男,1963年5月生,原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副镇长)网罗一大批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人员,结成以房广成为首,以孙果、王万喜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通州区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该组织还以房广成名下的经济实体为依托,采用非法经营等手段牟取经济利益,对通州部分地区的村镇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及部分娱乐场所形成了非法控制。 案件侦办过程中,由于房广成社会关系复杂,作案跨度时间长,涉案人员众多,案件侦办工作难度很大。为加大侦办工作力度,全国“打黑办”将该案列为专项斗争重点关注案件,从各地抽调10多名打黑办案专家指导侦办工作。市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加强配合,确保案件顺利诉讼。2007年9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8项罪名,判处组织头目房广成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1586万元。其余3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2007年11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河北省邯郸市李发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06年7月,全国“打黑办”接到多名群众举报河北省邯郸市李发林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后,直接派员赴河北走访举报人、组织明查暗访。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经过一年多的艰苦侦查、抓捕,成功打掉以李发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

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 摘要: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揭示犯罪原因,进行犯罪 预测、预防和控制,其狭义和广义之争并不妨碍这一目的的实现。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受学科发展状况、研究目的和学科话语霸权的影响。文章从这三个角度出发,对研究对象的狭义说和广义说进行考证,认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仍应足于狭义说,并兼顾广义说。 关键词:犯罪;犯罪心理;学科建设;话语霸权;历史 一、问题、思路和观点犯罪心理学在我国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 ,但是其发展水平还不尽人意。 这个现象与不同学者在关于该学科研究对象的认识上的 分歧密切相关。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历有狭义说和广义说之分。狭义说认为 ,在学科发展日益精细化的今天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也应该有它特定的研究领域 ,不应将所有与犯罪 有关的心理学问题都囊括进去 ,如果这样 ,犯罪心理学将是 一个内容庞杂而又无法构成统一体的学科 ,其基础理论的发 展将会因此受到阻碍 ,故犯罪心理学只能以犯罪主体的心理 为研究对象。与犯罪有关的其他主体的心理活动不应做为研究对象 ,只能在法制心理学的框架内加以研究。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①持广义观点的学者认为 ,如果犯罪心理学研究采用狭义观 点 ,就无法以更宽的视野来了解犯罪人与刑事司法部门互动 的情况 ,从而无法为刑事立法和司法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因 此 ,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犯罪主体的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还应包括与犯罪主体有关的办案人心理、被害人心理、证人心理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 ②我们知道 ,一门学科成熟的标志是它必须具有独立的研究

犯罪心理学及常识

犯罪心理学 犯罪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只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是对犯罪心理的探讨却由来已久。我国古代的史书上早就有探讨犯罪心理问题的记载。公元前11世纪,周公旦就曾对犯罪的心理原因、犯罪动机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关于人性善恶的论战,其实就是对犯罪心理形成原因的探讨。孟子认为人皆有“恻隐”、“羞恶”、“是非”之心,有些人之所以干坏事,是因为受环境的影响。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荀子则认为,人生来就有“好利”、“疾恶”、“好声色”的不良本性,只有“师法”,即进行遵守礼义法度的教育,才不会作恶。西汉初期,董仲舒提出“性三品”说,认为“圣人”天生性善;“斗筲之徒”天生性恶;“中民”则既可为恶,也可为善,关键在于对其是否进行教化和以刑罚威胁。可见,我国历史上许多政治思想家和学者已有关于犯罪心理的精辟见解,只是未能形成一门专门的学问。 19世纪后期的欧洲,生产力迅速发展,从而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新兴的学科,如人类学、人休解剖学、心理学、生理学等。同时,由于社会矛盾日趋尖锐,犯罪率急剧上升。因此,具体提示犯罪行煌原因、心理机制、犯罪者的人格特征,从而提供预防和控制犯罪的途径,就成了当时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心理学逐渐形成为一门专门的学科。 1872年,德国精神病学家K.埃宾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以犯罪心理学为书名的著作《犯罪心理学纲要》。这本著作主要从精神病态的角度研究犯罪人。1889年,奥地利的检察官和犯罪学家H.格罗斯出版了《犯罪心理学》一书,着重研究犯罪者的人格。这两本专著的问世,标志了犯罪心理学的诞生。 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传播比欧美国家晚。尽管我国历史上早就有关于犯罪思想的探讨,其历史比欧洲早得多,内容也更为丰富,但一直未能形成一门系统的独立学科。本世纪30年代前后,西方的犯罪心理学开始传入中国。当时我国有一些学者翻译出版了一批西方犯罪心理学著作,也有学者撰写出版了自己的犯罪心理学著作。同其他心理学分支学科一样,从30年代到40年代,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缓慢地发展着。建国以后,由于受前苏联的影响,一度曾将心理学视为伪科学,50-70年代中期,犯罪心理学一直没有得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直到70年代末,犯罪心理学才与心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开始复苏,且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我国许多心理学工作者、教育工作者、法学工作者、表少年工作者进行了大量的犯罪心理研究,翻译出版和撰写出版了几十种犯罪心理学教材和专著,以及不计其数的研究报告和论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学校从1979年的几所政法院校发展到全国各地的几百所院校。犯罪心理学成为心理学各门支学科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学科之一。 82回复1楼2007-02-26 14:37举报| 我也说一句 小镇之月光 半推半倒9少年犯罪心理学第一讲(2003/9/25) 犯罪心理学范畴 狭义: 犯罪行为性质及心理历程 犯罪人之个人特质,环境与情境互动

课题论文:会计犯罪心理研究

74856 会计研究论文 会计犯罪心理研究 一、会计犯罪心理的含义及特征 1、会计犯罪心理的含义 会计犯罪心理含义为“与会计犯罪行为的形成、发展以及变化相适应的心理活动过程和个性心理结构的总称。心理活动过程包括认识、情感情绪、意志、自我意识等活动过程;个性心理结构包括个性心理特征、个性倾向性,个性倾向性包括兴趣、需求、目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和世界观等,个性心理特征主要表现在人的性格、综合能力、个性气质方面。”会计犯罪心理的形成、发展和变化总是遵循一定的规律和机制。会计犯罪心理的生成机制是指在形成会计犯罪心里的前期,中期和后期,性格、气质、能力、目的等因素发生相互之间的影响和联系,是这些方面综合发生作用的一个表现。 2、会计犯罪心理的特征

(1)不正当的物质文化享受需求所引起的会计犯罪心理 物质享受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正常需要,社会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但物质文化需求必须是建立在个人经济能力的基础上,同时需要客观的外部存在和足够的社会大环境来持续给予供给。我国现有的物质条件为人均400美元,这样的物质基础显然无法和欧美发达国家人均上千过万的物质条件进行比较,我们的具体物质享受无论是从质上、还是量上都无法与之比较。就目前的社会行情,会计人员的经济收入并不不算高,但不是不能满足最迫切的生活需要。目前有些会计工作人员的犯罪动机,往往是脱离了本身的经济条件,毫无节制的追求不正当的物质享受的结果。尤其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一些个人品性不良的会计工作人员受“金钱万能”思想的影响,为了满足过高物质享受的需要,当自己的经济条件不能满足时,就会在心中萌生就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公司的资财的犯罪心理,一旦这样的心理不能得到根本的矫治,会计从业人员就有可能将犯罪动机付诸于行动,最后发展成为经济犯罪。 (2)不正当的文化享受需要引发的会计犯罪心理

犯罪心理学复习题集及答案.doc

一、名词解释 1、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2、犯罪心理结构: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 3、情绪型动机犯罪:又称情感型或感情型动机犯罪,是一种带有感情色彩的犯罪行为。 4、初犯:是指具有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复杂过程和激烈的犯罪动机斗争过程的第一次违法犯罪者。 5、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 6、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 7、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主观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 8、变态心理:是指人的知、情、意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行为表现超出了正常范围,甚至表现为某种程度地丧失了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 9、犯罪心理预测:是指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个体犯罪或再犯罪的可能性所做的有根据的估计和推断。 10、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他人和社会的、触犯刑法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11、犯罪对策:是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娇治犯罪的各种策略、方法手段的总称。 12、犯罪心理结构类型:指不同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指不同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可以反应不同类型的犯罪所具有的不同犯罪心理状况的特点。 13、犯罪动机:犯罪动机是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满足某种需要的内在起因,是犯罪心理结构中的重要动力因素。 14、累犯: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 15、群体犯罪心理:群体犯罪心理是指在犯罪群体或落后群体以及副文化群体中,个人与群体的意向、动机和目的相互影响而形成的适合犯罪的共同心理倾向。 16、团伙犯罪: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 17、犯罪心理矫正:是指在掌握罪犯犯罪心理结构特征的基础上,运用监狱常见矫治手段,促使罪犯的犯罪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使其在出狱后能自觉抑制不良的心理冲动,成为守法的公民。 18、内省疗法:让犯罪人与外界隔绝,面壁思过、反省罪错、思考犯罪的原因,进而达到顿悟与转变心理的治疗方法 二、填空题 1、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 2、依犯罪经历的差异,:分为初犯与累犯,偶犯与惯犯

女性暴力犯罪心理

小议女性暴力犯罪心理 ——从刘栓霞案说起 刘栓霞,1990年经人介绍认识张军水,并嫁到宁晋县东马庄村。从结婚第二年开始的12年里,她一次次地遭到丈夫的毒打,她一次次地选择了忍让和迁就。在这12年里,丈夫用尽了家里可以使用的工具来打她,包括:木棍、铁棍、皮带、椅子、铁锹、斧子、搓板、叉子、擀面杖等。2003年1月15日,刘栓霞再次被丈夫用斧头砍伤。刘栓霞终于忍无可忍了,17日,她在给丈夫做饭的过程中投入毒鼠强,张军水吃后不久就咽气了。2003年7月上旬,宁晋县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栓霞有期徒刑12年。二审维持原判。 刘栓霞遭受的暴力让我们愤怒,她的遭遇让我们同情,而她使用的较偏激的手段也给我们留下了声声叹息。她由一个暴力犯罪的受害者转变为一个暴力犯罪的施害者,其犯罪心理变化值得我们研究分析。 首先暴力犯罪追根溯源是从古时候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转化而来的,迄今是危害严重,数量最多的犯罪类型之一。暴力犯罪者的心理有很多种,每一种都与其性格息息相关。对于女性,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多数人是被他人暴力犯罪抑制过度的受害者,大多女性的性格特点为温柔善良,较为感性,比较沉默,且逆来顺受,对暴力行为具有抑制力。有学者亦持此观点,内部的抑郁使得她们对于挫折或挑衅保持沉默,当超过一定的忍耐限度时,这些温顺的人们便会爆发,实施极其残忍的暴行。这种情况有点类似于“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这句话,而刘栓霞的经历则是这种暴力犯罪的活生生的写照。 再从女性犯罪心理的层面看,从情感的角度看,女性的情感较为丰富与细腻。这和她们高级神经的兴奋过程较强与抑制的强弱有较大关联。因此,对于人际关系和婚恋纠纷则极为敏感。任何感情关系的不协调与挫折都可能引发行为人以暴力手段解决问题,或报复对方,实施暴力犯罪的女性因此而产生犯罪动机。刘栓霞的案子恰好说明这一点。 从犯罪的动机角度看,女性犯罪的动机的产生不进受需要产生,更大程度上受诱因的引发。有时,女性对于被害人的刻骨仇恨,如刘栓霞对于其丈夫的仇恨则是她起杀人动机的直接诱因,她希望能摆脱她丈夫的压迫与虐待,希望能摆脱这种非人的生活。因此,当她抓住了能下药毒死丈夫的机会时,便果断的实施了此行为,时机会促生动机,行为人泽在这种动机下实施了暴力行为。 再从受教育程度看,女性犯罪,尤其是像刘栓霞这样的农村妇女犯罪,其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在于她们的法制观念淡薄,这些女性接受的教育少,处于文盲与半文盲状态,因此她们的法制观念相当朴素,只知道杀人要偿命,因此当其自身利益受损时,她们不是求助于国家司法机关,而是求助于村委会,乡政府若是调节不当,又往往使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更为不利。这种情况下,她们极易由被害人转化为施害人。 综合上诉因素,我们再结合刘栓霞的案件进行综合评析。刘栓霞因长期受到丈夫的毒打与虐待,忍无可忍,在村委会的调解无用与她欲起诉离婚不能的情况下,终于用投毒的方式毒死了丈夫。从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得知,这是一个典型的由受害人转化为施害者的犯罪者。她的忍受与沉默使得她的内心的积郁越来越多,最终在一时刻爆发。这与她自身性格,经历的失败的婚姻,遭受的虐待息息相关。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促成了她杀人的这一行为。

中国弱势群体犯罪心理解析

中国弱势群体犯罪心理解 析 中国弱势群体犯罪心理解析 角色、道德、手段三种冲突容易诱发心理失衡——— 最近,农民工王斌余讨薪受辱,激愤之下连杀4人,被一审判决死刑,成为社会热点。舆论普遍对王斌余抱以同情,而是否应对其轻判,法学界激烈争论至今未平。王斌余悲剧的代表性在于,一个身处弱势群体之中的人,无法通过正当的途径实现自己的合理要求,终于酿成血案。透过这个孤立的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很多弱势群体犯罪之所以发生,与社会对弱势群体生存状态和心态失衡现状的忽视有直接关系。 20XX年朱镕基总理首次使用了弱势群体的概念,要求全社会对弱势群体要给予特殊的就业帮助。目前,

弱势群体在金字塔式的社会分层结构中占据了相当的比重,他们的态度与行为关系到国计民生。同时,弱势群体中的犯罪现象比其他群体更为突出,日益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10月26日,在第十届中国心理学大会分组会议上,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法律心理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副主任马皑博士作了题为“对弱势群体中犯罪现象的观察与思考”的主题发言,依据他十余年的研究成果,剖析了当前弱势群体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应对策略。日前,马皑博士接受了本报记者的独家专访,对我国弱势群体犯罪的心理根源进行了深入分析。 弱势群体到底指哪些人? 记者:弱势群体概念有些笼统,您依照什么样的标准对弱势群体加以划分开展研究? 马皑:弱势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个人或家庭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原因是多样的,但他们往往会在下列情况中的一种或几种当中有所表现。 首先是能力弱势,缺少生活或生产的能力,甚至缺乏家庭的庇护。比如残疾人、精神病人、孤寡老人。其次是收入弱势,而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是非常可怕的。这类情况的覆盖面最广,如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

犯罪心理学简答题

●简述犯罪心理学的概念与学科性质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学是犯罪科学与心理科学的一门交叉学科。 ●简述犯罪生物学派的主要观点 一、颅相学:相信大脑的形状与头骨能够揭示一个个体的性格与心理发展 二、 ⒈身体表征说:⑴头大;⑵脑半球不平衡;⑶脸部不对称,颚部及颧骨过度发展,上颚变形;⑷眼睛有缺陷和异状;⑸耳朵大小不寻常,类似非洲的黑猩猩;⑹鼻梁扭曲,向上或呈鹰钩状;⑺嘴唇肥大并突出;⑻下巴退缩、过长过短或扁平,类似无尾猿;⑼胸膛的肋骨过多或过少,有多余的乳头,骨盆与正常人差异极大;⑽手臂过长,有多余的手指与脚趾;⑾头发变形,有众多、早熟的皱纹;⑿有纹身的习惯 ⒉天生犯罪论:①人的物理结构决定犯罪倾向的存在;②天生的罪犯是退化的家族的祖先遗传下来的;③纹身是远古人类和那些仍然停留在野蛮状态的人的重要特征 三、体型说:以人的身体结构作为人的犯罪心理发生的基础,从身体的形态来探讨犯罪行为的类型。认为人的体型不同,犯罪几率不同,所犯罪行也不同。体型与犯罪有某种内在的联系! 四、遗传说:如果一般的正常行为与遗传有关,则犯罪行为也应与遗传有关.这个推论就是犯罪遗传说的基础。相信有一种“犯罪基因”会代代相传 五、脑功能失常说:人体脑部遭受伤害而引起脑部功能失常,可能导致机能失调、情绪失控和性格剧变,进而行为异常 六、血型说:血型是遗传的。血型与个体的气质、性格有密切的关系,血型论以此为基础,对不同血型的特质进行了犯罪行为的分析和研究。人类有A、B、AB和O四种血型,每种血型人群的气质和性格不同,犯罪倾向也不同。 犯罪生物论之评价:在犯罪心理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个体生理素质的优劣是有一定作用的,但并不是惟一的、决定性的因素。只有通过对个体的综合考察,才能获得有关犯罪心理形成的科学结论。 ●简述古典精神分析学说的主要观点及对犯罪心理学的主要贡献。 古典精神分析理论:古典精神分析学派从心理分析的角度出发,探讨早期生活经验对偏差与犯罪行为的影响。 本我(非理性,本能欲望,快乐原则)、自我(理智,常识,现实原则)、超我(良心理想至善原则)三者协调发展,则呈现出正常的人格状态;某一人格占绝对优势,则呈现异常人格; 本我、自我、超我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结果:本我过度发展,超我功能不张,导致个人无法以道德良心来规范本我的欲求,极易导致犯罪。超我过度发展,会引起持久的罪恶感和焦虑,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不同人格的发展阶段对人格形成的影响:一、口唇期(0~1)得不到满足可能会导致酗酒,抽烟,吸毒,得到满足导致依赖性人格;二、肛门期(1~3)大小便训练不足容易形成偏执的个性;三、性器期(3~5)恋母(父)情结如果得到较好的解决,则可顺利形成超我;如果得不能解决,就不能更好地抑制自己的本能,长大后可能引起犯罪行为; 四、潜伏期(5~12)对性缺乏兴趣,转向学习、游戏、体育及同辈人团体活动,男女童界线清楚;五、生殖期(12~20)进入青春期发育期,性能量重新涌现,恋母(父)情结可能再次闯入意识,个体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摆脱父母,建立自己的生活;

女性杀人犯罪心理分析

女性杀人犯罪心理分析 首先想对女性犯罪的特点和心理进行下分析: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及心理基础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 女性犯罪集中在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秩序罪,女性犯罪呈现低龄化、农村妇女和无业女性偏多,文化程度低等特点。 (二)女性犯罪的心理基础: 由于男性与女性在生理发育上的差异,特别是在青春期后,男女两性在生理机能、体态、内分泌、性机能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别。 这种生理上的差异,奠定了男女两性在心理方面存在差别的物质基础。 男女两性在心理上存在着以下差异: 1.认知特点 女性的形象思维能力较强,因而女性的思维特点偏重于形象性、具体性。女性的语言表达能力、感受性和知觉速度等都比男性强,女性对声音的感知优于男性,女性善于辨别色彩而男性善于辨别图形;女性的机械识记能力强,观察仔细。正是由于男女两性存在着认知差异,所以,犯罪女性常常表现为认识范围狭窄,社会认识系统薄弱;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透过现象看本质的能力差;看问题往往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局限性,不能从事物的相互联系中多角度地认识事物。在现实生活中,女性容易上当受骗成为受害者,这也是与其认识特征分不开的。 2.情感和意志特征 青春期的女性情绪情感丰富,感情细腻,富于内心体验和敏感性,容易因一些小事而引起强烈的情感反应,特别对否定性质的情绪体验深刻,情绪的稳定性差,行为举止容易受心境的影响,使她们长时间处于被情绪感染的体验中;情绪情感的起伏性大,多种性质的情绪体验交错刺激,陷入情绪之中,被情绪所左右,容易引起内心的强烈冲突和矛盾;而且情绪体验深刻,容易受情绪的感染支配而感事。 3.个性特点社会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男女两性在个性方面存在着以下差异: (1)攻击性 攻击性包括生理上的攻击行为和语言上的攻击行为。攻击性的强弱是男女两性在个性和行为方面最为显著的差异之一,男性往往比女性富于攻击性。 当受到刺激时,男性表现出愤怒,甚至大动干戈;而女性却焦虑不安,甚至自责。 (2)支配性 支配性有两种表现: 其一,是支配他人,以获得别人的顺从并以此作为满足; 其二,是对别人所施予的影响予以抗拒,这是从相反方向体现了个人的自我支配感。 众多研究表明,男性与女性相比,男性更具有支配欲,而女性则更具有顺从性。具体表现为:男性能够自我决定,遇事有主见,果断; 女性则显得遇事优柔寡断、胆小怕事、信心不足。 (3)自信心 一般认为,女性的自信心低于男性,与此相适应,她们的自我评价也低于男

犯罪心理学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以及犯罪对策中1 的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犯罪心理结构:是指行为人在犯罪行为实施前已经存在的、在犯罪行为实施时起支配作2它是行为人个性心理结构中社会心理缺陷的用的那些畸变心理因素有机而相对稳定的组合。总和,是其发动犯罪行为的内部心理原因和根据。、情绪型动机犯罪:又称情感型或感情型动机犯罪,是一种带有感情色彩的犯罪行为。34、初犯:是指具有犯罪心理发生、发展的复杂过程和激烈的犯罪动机斗争过程的第一次违法犯罪者。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过失犯罪:、5 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结果,其行为构成犯罪的。、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67 、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主观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变态心理:是指人的知、情、意活动和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行为表现超出了正常范围,8 甚至表现为某种程度地丧失了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犯罪心理预测:是指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个体犯罪或再犯罪的可能性所做9 的有根据的估计和推断。、10触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他人和社会的、犯罪行为:犯刑法处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犯罪对策:是指预防、揭露、惩罚犯罪和娇治犯罪的各种策略、方法手段的总称。11。

指不同:指不同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犯罪心理结构类型12。可以反应不同类型的犯罪所具 有的不同犯犯罪心理结构稳定的具有区别的样式(或模式) 罪心理状况的特点。以满足某种需要的内在起因,犯罪动机是 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犯罪动机、 13 是犯罪心 理结构中的重要动力因素。5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累犯:14年内再犯应当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群体犯罪心理是指在犯罪 群体或落后群体以及副文化群体中,个人与、群体犯罪心理15 群体的意向、动机和目的相互影响而形成的适合犯罪的共同心 理倾向。: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 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团伙犯罪16 体的总称。:是指在掌 握罪犯犯罪心理结构特征的基础上,运用监狱常见矫治手段,、犯罪心理矫正17成为使其在出狱后能自觉抑制不良的心理冲动,促使罪犯的犯罪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守法的公民。: 让犯罪人与外界隔绝,面壁思过、反省罪错、思考犯罪的原因,进而达到、内省疗法18 顿悟与转变心理的治疗方法二、填空题、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 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1 :分为初犯与累犯,偶犯与惯犯、依犯罪经历的差异,2 、犯罪行为发生机制的常见模式有:渐变型、突变型、机遇 型3 、犯罪心理结构的不断强化,可分为三个阶段:定型化阶

犯罪心理学课程心得范文

犯罪心理学课程心得范文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心理及其规律的科学。最开始了解到关于犯罪行为分析,心理学的应用其实是很广泛而实用的。关于犯罪心理学最初的印象是是于同学推荐看的美剧《犯罪心理》,虽然作为一部美剧为了吸引足够的观众群的兴趣使得每一集的情节紧凑,不会把案例分析的每一步都表现得那么透彻。但这之中表现的各种有关犯罪行为的心理画像和解析过程深深地吸引了我。更提高了我对于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的学习兴致。作为一个心理学专业的学生,也有通过这个课程的学习想要把这一块心理学的有关应用学习得更 为深入的意思。 陈老师的课每次都有去听,虽然PPT的内容总体来说不多,但是讲解很细致丰富。在犯罪心理学这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里,基本原理的掌握是很基础的但也肯定是很必要的。从这学期的学习中我认识到,虽然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犯罪心理学固然有其独特性和特殊性,但是它也是一门十分注重综合的学科,往往在对罪犯进行犯罪心理分析时,需要涉及到基本上所有领域的心理学原理和知识的运用,这跟我们平时学习的专业知识都是分不开的。 除了基本的原理内容的教授,为了让我们更加实质性的学习到罪犯心理学的有关应用,当然,我想国外尤其是美国心理学的发展走在国际前列也是原因之一,这样可以让我们学到更新的知识。陈老师采取了放电影然后分为各个小组自主进行犯罪分析报告的方式。记得在最开始老师说会有血腥恐怖,不知道我们能否接受得了。我的想法

是心理学这一学科性质就已经决定了多少都会接触到人性和世界阴暗的一面,我们能做的就是学着去接受它。这也涉及到一个脱敏的问题,我也曾试想过,不是心理专业的学生,没有犯罪心理学的课程需要,我也不会这样严谨而专业性地去深入探讨其中犯罪行为的深层心理原因。这使我开始以一种科学性的态度去看待那些有变态心理的人甚至是罪大恶极的犯罪者,从最开始的只能理解变态杀人狂犯下罪案是不受自己控制的到能够真实的分析出他们是怎样从平凡的人一步步变成杀人狂魔。而不仅仅是最开始的单纯厌恶和逃避心理,我感受到了这其中心灵的强大与充实。 回顾这四次的课堂任务,我们组采取组长为第一作者,副组长作为辅助,每个组员都要交犯罪心理分析报告的做法。一般是在看完电影之后三天内先自己查阅相关影评和资料有初步想法或者写下初稿,然后开会讨论各自的犯罪心理分析思路,沟通交流,最终定下基本的结构和主题,分派各组员的任务即明确每个人负责写哪一块,交稿后由组长统一完善成一篇完整的犯罪分析报告。一方面是为了加强集体责任感,集思广益,保证报告的质量,这样一来,每次的作业都是组员们的共同结晶。另一方面也带动了组员一起成长,共同学习犯罪心理分析。每次撰写时,除了组里交代的任务,我都根据自己的想法把所有涉及到的罪犯行为都做了心理分析,写成自己的罪犯分析报告。在上课时认真听各组的报告内容以及老师的评述解析,对比自己的不足,加深自己对影片的了解,进一步学习各种犯罪行为的心理学分析方法,以求在下一次做到更好。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了自己的

女性杀人犯罪的心理分析

女性杀人犯罪心理的分析 摘要:故意杀人罪是典型的暴力犯罪,不论在全球的哪个国家,暴力犯罪一向都是以男性为主体,但是,其中有些犯罪确实典型的女性犯罪。如,女性勾结情夫杀害丈夫,女性杀死自己丈夫的情人,等等。在人们对女性犯罪活动发展情况进行研究发现,女性暴力犯罪呈现较快的增长态势。本文将从女性自身性格特点、外部因素等方面丢女性杀人犯罪心理进行分析。 关键词:女性;杀人犯;犯罪心理;解决办法 一、女性自身的性格特点 先从古代说起。从中国古代的诗歌就可以看出来,首先在汉代时,古代女性心思细腻,感情真切,内心活动丰富,典型的代表就是当垆卖酒的卓文君;然后,唐宋时期,因为商品经济的繁荣、社会风俗的开化,女性相比较过往,便有了更多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女性的心理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接着,到了宋后期,因为程朱理学取得了“官学”的地位,再加上政治高压,人们的思想被禁锢起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女性收到尤其严厉的打击,身心都受到尤其严厉的打压。 但总的来说,中国古代女性都是性情温和,心思细腻温柔的。她们贤良淑德,温文尔雅,既大方得体又善解人意。但因为中国封建文化的迫害,这一时期的女性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会地位可言,“在家从夫、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完全就是作为男性的附属品而存在的。该时期,几乎没有女性杀人犯罪的存在,更多的时候,女性是作为杀人犯罪的受害者存在的。 经过近代女性权利意识和自我意识的觉醒,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女性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不仅仅只是男人的附属品出现在大家的面前。尤其进入二十一世纪,经济发展迅速,女性开始广泛接受教育,大部分甚至都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高知女性阶层迅速崛起。女性由原来典型的家庭主妇开始向职场女性转换。但是,也就是在这个阶段,女性犯罪数量迅速上升,尤其近些年来有向高学历高层次蔓延的倾向。这是受女性一直是温柔、贤淑代表影响的中国人所无法接受和理解的。

犯罪心理学复习资料

犯罪心理学复习题型与知识点 一、题型: 1.名词解释(没题2分,共计14分) 2.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14分) 3.简答题(4个,共24分) 4.论述题(1个,共12分) 5.综合分析题(3个,共36分),阅读给定材料回答问题(需要根据材料和相关背景知识,活题) 二、知识点: (一)名词解释:7个×2分=14分 犯罪心理学P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原理研究犯 1 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的一门学科。 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原理研究犯罪主体的心理,行为 及犯罪对策中心理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是研究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结构形成、发展和变 化的规律,以及犯罪对策的心理学依据的一门科学。 1.犯罪人格P81: 这种人格通常是由于某些犯罪人长时期从事犯罪活动,或长期在犯 罪团伙中与有犯罪恶习的人交往而形成的。主要是指个体在社会化过程 中形成的自私、冷酷、残暴、缺乏道德和法纪观念、行为冲动等具有反 社会倾向的不良个性心理特征。 (李玫瑾,2010):人在后天早年的社会化缺陷下造成的个人长期与 违法生存方式相伴,或因违法犯罪而长期与监所为伍,在接近犯罪化而 非正常社会化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较稳定的犯罪倾向和犯罪个性特征。 2.武器效应:P 267 著名社会心理学家伯克威茨1978年以“武器效应”研究为根据,进 一步修正了挫折——侵犯理论。他认为,人的挫折并不直接导致侵犯, 正如考试失败,并不一定会导致侵犯他人。挫折主要导致产生侵犯行为 的情绪准备状态---愤怒。侵犯行为的发生,还要依赖情境侵犯线索的影 响。与侵犯有关的刺激倾向于使侵犯行为得到增强。 3.犯罪情境:P 64 指被犯罪人感知和清晰认识到的、对发生犯罪行为有直接影响的具 体环境。犯罪情境主要包括侵害对象、现场条件、现场气氛。 4.犯罪心理画像:P 368 就是在侦查阶段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对未知名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的行为、动机、心理过程以及人员心理特点等分析进而通过文字形成对犯罪嫌疑人的人物形象及活动征象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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