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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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

(适用于当事人需另行提交主合同的情形)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珠海市***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三 身份证号: 1234567891011121314 代理人: 丁五 身份证号: 123458789101113314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李四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123410121314152625 代理人: 身份证号:

为保证 张三 与乙方于 ** 年

**月**日已达成***授信合同 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甲、乙双方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

甲方自愿提供 1 宗房地产作为履行主合同债权的担保物,乙方

经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管理现状,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债务相关信息

1.债务人: 张三

2.债权人: 李四

3.其他合同当事人:

4.主债权金额:(币种:人民币)100万元 (大写) 亿 仟 壹 佰 零 拾零 万零 仟零 佰零拾零

元。

5.债务履行期限:2018.01.01起2020.01.01

止 。

二、抵押物基本情况

1.抵押房地产座落于 珠海市香洲区***号*栋*单元501房

,《房

地产权证》号为: 0000003

号。抵押多套房地产的,房地产具体情况详见抵押物清单。

2.抵押房地产价值:经□甲、乙双方约定√评估,房地产价值

(币种:人民币 ) 300万元 ,(大写) 拾 亿 仟

叁 佰零 拾零万零 仟零 佰零拾零元。

甲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保证抵押房

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限制抵押的情形。

三、担保最高债权金额及担保范围

1.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为(币种:人民币 ) 100万

元 ,(大写) 拾 亿 仟 壹 佰零 拾零 万零

仟零 佰零 拾零 元;

2.担保范围:包括以下第1、2、3 种。(1)主债权金额

(主债权为主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连续发生的债权。主合

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债权时,债权本金的币种、金额、利息和债务

履行期限等均以债务人和贷款人之间签订的具体合同、借款借据或

其他凭证为准);(2)利息;(3)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

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4)

四、最高额确定期间:2018.01.01起2025.01.01

止 。

五、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的债权确定

(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甲方或乙方自最

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两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5)主合同债务人、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2.债权确定后当事人应当签订债权确定书。

六、抵押房地产的保管

1.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有

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在抵押

期间因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房地产损毁的,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

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

础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偿还贷款。

2.

七、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生效和抵押权的设立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项下房地产的抵

押权自抵押房地产登记后设立。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持

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房地产的证明文件,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登

记手续。双方均应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九、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

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

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

任何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

种方式解决:2

1.将该争议提交珠海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

十一、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地址为固定的通讯地址,如一方

的地址有变,则应立即通知对方。否则,一方如按以下约定地址邮

寄有关文件予对方,即视为该文件已送达对方。约定的通讯地址为:

甲方通信: 珠海市**路**号 联系电话: 111111111 。 乙方通信: 珠海市**路**号**栋**房 联系电话: 22222222 。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另行

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

定,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本合同一式 3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甲方):珠海市***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三

代理人:丁五

签订日期:2018 年 01 月 01 日

抵押权人(乙方):李四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2018 年 01 月 01 日

签约地点: 珠海市

温馨提示: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合同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其中选择性、补充性内容的应按合同当事人实际约定情况填写,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建议向法律人士咨询。

2.担保各方应依据我国担保法律法规、金融法律、法规办理抵押担保业务,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抵押担保双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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