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近年来贪污贿赂犯罪的调查分析报告
行贿行为调研报告

行贿行为调研报告调研背景近年来,行贿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行贿行为凭借其不法性和破坏性,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为了深入了解行贿行为的现状和原因,本次调研对行贿行为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和研究。
调研目的和方法本次调研的目的是探究行贿行为在不同领域和不同背景下的普遍性和原因。
运用问卷调查、采访、案例分析等方法,对行贿行为展开调研。
调研对象包括企业家、政府官员、普通民众等各个层面的人士,以取得全面的调研结果。
调研结果1. 行贿行为普遍存在调研结果显示,行贿行为在各个领域和背景下普遍存在。
其中,企业界是行贿行为的重要领域,包括行业垄断、竞争不充分等因素都导致了企业进行行贿行为。
另外,政府领域也是行贿的重灾区,某些政府官员为了谋求私利,接受企业贿赂,影响了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2. 行贿行为的原因多种多样行贿行为的出现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主要原因包括法律规范不完善、监管不力、道德观念淡薄、经济压力等因素。
法律规范不完善导致了行贿行为的可乘之机,监管不力使得行贿行为难以被发现和查处,道德观念的淡薄使得一些人对行贿行为不以为耻。
此外,一些企业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为了谋求利益最大化,不惜采取行贿手段。
3. 行贿行为的危害巨大行贿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损害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行贿导致了资源的非理性配置,使得一些优秀企业无法获得应有的机会。
此外,行贿行为还损害了社会的公信力和道德底线,削弱了人民的信任。
调研建议为了有效遏制行贿行为的发生,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法律规范,完善法律体系,增强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行贿成本和风险。
3. 加强道德教育,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培养公民的良好行为习惯。
4. 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倡导诚信经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结论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可以看到行贿行为在社会生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其普遍性和危害性不可忽视。
农村基层组织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分析

农村基层组织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分析摘要:查办和预防农村基层组织犯罪是当时应对群众重要诉求之一,农村基层组织犯罪正在处于蔓延状态,其案件特点随着社会发展呈多样化趋势,隐秘、共同犯罪、犯罪类型变化等具有新的特征。
权力失控、监督制约弱化、财务管理混乱是其主要原因,从深化法律监督、规范制度、提升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素质是解决农村基层组织犯罪预防的必要举措。
关键词:农村基层组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贪污贿赂犯罪有着扩大的趋势,成为影响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因此,大力查办和预防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将金湖县检察院查办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作如下分析。
2012年具有典型的一个涉及农村基层组织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该县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线索,涉及某行政村所有村干部,涉案人数众多,影响恶劣。
为此,该县检察院院加大办案力度,查处村干部2人,其他8人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一、案件特点1、涉案主体集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手中掌管着集体组织的人财物等实权,成为农村两委职务犯罪的高发人群。
在查处的农村基层人员中,是以村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为主,涉及农村计生专干、村小组组长等人。
如我院在查办该县某村村农村集中区职务犯罪中,涉案人员基本都是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万某、村计生专干兼会计冀某及其他村两委人员。
2、犯罪类型变化。
在以往查处的涉农案件中,往往以贪污、挪用公款为主。
但是,在查处该村职务犯罪中,发现已经逐渐向利用职务职权进行权钱交易、收受贿赂发展。
该村村支部书记万某及村委人员利用该村居民集中区建设的职务之便,收受承包人王某贿赂10多万元。
3、窝案多从犯罪形式上来看,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为了谋取利益,利用手中职权,相互勾结,合伙作案,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我们在查办该村职务犯罪时,与其他领域一样,由一个行贿人查处一串。
我们在审讯行贿人王某时,据他交代,在金南镇农村集中区建设期间,他对时墩村的所有村干部都行贿,包括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会计等总计10人。
对工程建筑领域受贿案件的调查分析

对工程建筑领域受贿案件的调查分析近年来,工程建筑领域的受贿案件屡屡发生,不仅导致巨额经济损失,还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秩序,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针对该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找出其根本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一、现状分析1.案件数量相当惊人从近年来的数据统计可以看出,工程建筑领域的受贿案件数量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每年涉及到的资金金额也在不断攀升。
既有国有企业的高层领导涉案,也有基层工作人员受贿的案例,覆盖面较广。
2.案件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受贿案件的主要领域是工程建设领域,具体表现为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工程质量监督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工程款项支付过程中的骗款行为等。
这些问题的发生背后,就反映出当前工程建筑领域中存在的一系列严重问题,如资金来源不清晰、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体系薄弱等。
二、问题的原因分析1.缺少有效的监管机制目前,工程建筑领域的监管体系非常薄弱,很多涉及工程建设的事项缺少有效监管。
一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如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工程质量检验等,都存在监管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导致了这些环节中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2.工程建设业内人员道德素质缺失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道德素质普遍存在问题,一些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利益放在首位,钻空子、赚差价,为了获得自己的利益不惜违规行事,使得整个工程建设的公正性得不到保障。
3.国家体制改革不彻底国家体制改革一直被认为是发生腐败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前,国家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权力垄断、职务名义化、权力下放不到位等,由此引出了许多腐败问题,工程建筑领域的腐败问题就是其中之一。
三、对策建议1.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建立工程建筑领域的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力度,防范违规行为,对相关违规行为迅速进行打击,以此来提高行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加强道德教育和职业培训针对工程建筑领域从业人员道德素质普遍不高这一问题,应加强职业培训,强化道德教育,使其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观,真正以服务社会、保障社会为己任。
反贪调研报告

反贪调研报告《反贪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本调研报告旨在深入研究贪污腐败问题,并提供改进反贪方式的建议。
贪污腐败已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减少贪污腐败的发生和扩散,我们进行了多地调研,分析了相关数据和案例,并与专家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二、调研结果分析1.影响贪污腐败发生的因素(1)监管不力:在一些地方,反贪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督不到位,易被腐败分子钻空子。
(2)诚信意识不强:在一些地方,人们的诚信意识较弱,很多人借机贪污腐败,追求私利。
(3)薪酬待遇不合理:一些职位的薪酬待遇较低,难以吸引和稳定人才,容易引发贪腐问题。
2.贪污腐败的类型(1)行贿受贿:贿赂行为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经常发生,导致公共资源的不正当分配。
(2)滥用职权:一些权力部门滥用职权,违规收费或以权谋私,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3)官员生活奢靡:一些官员利用职权进行非法牟利,奢侈浪费。
3.防止贪污腐败的措施(1)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反贪机构的建设和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增加对贪污腐败的打击力度。
(2)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培养正确的价值观。
(3)提高薪酬待遇:合理调整公务员和相关职位的薪酬水平,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职业操守。
(4)强化惩处力度:对贪污腐败行为要依法追究刑责,严厉打击。
三、调研结论及建议贪污腐败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监管力度,建立有效的反贪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对贪污腐败行为进行严肃打击。
2.加强教育宣传,提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培养正确的价值观,以减少贪污腐败的发生。
3.合理调整公务员和相关职位的薪酬水平,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职业操守,减少贪腐问题。
4.加大对贪污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追究责任,严厉打击腐败分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次调研报告只是对贪污腐败问题的初步探讨,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有关违纪违法案例的剖析报告

有关违纪违法案例的剖析报告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报告一、案例概述本案例涉及某国有企业高管李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贪污受贿罪。
经过调查,李某在任职期间,多次收受供应商、承包商等单位的贿赂,金额巨大。
同时,他还存在虚报冒领、违规决策等问题,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
二、案例分析1. 贪欲驱使李某作为一个国有企业的高管,本应秉持廉洁自律的原则,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尽职尽责。
然而,他却因为贪欲驱使,收受贿赂,丧失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底线。
这是导致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2. 权力滥用李某作为企业高管,拥有较大的决策权和资源分配权。
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供应商、承包商等单位谋取利益,并从中收受贿赂。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利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也破坏了企业形象和信誉。
3. 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李某之所以能够长期违法乱纪,除了他个人的贪欲驱使和权力滥用之外,还与企业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有关。
企业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使得李某在决策和资源分配等方面拥有过大的权力,难以受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三、案例总结本案例是一个典型的国有企业高管违纪违法案例。
通过剖析李某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贪欲驱使、权力滥用以及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是导致他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为了防止类似案例的再次发生,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和决策程序,加强员工廉洁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政府和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严厉打击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企业形象。
关于行贿犯罪的调研报告

关于行贿犯罪的调研报告行贿犯罪的调研报告一、引言行贿犯罪作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在我国的社会发展中具有不容忽视的阻碍作用。
为了加强对行贿犯罪的理解和控制,本调研报告对行贿犯罪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
二、研究目的和方法本研究旨在探讨行贿犯罪的现象、原因和影响,并提出一些应对策略。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文献综述、案例研究和实地访谈。
三、行贿犯罪的现象1. 行贿犯罪的定义:行贿犯罪是指个人、组织以非法手段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或其他利益,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 行贿犯罪的类型:行贿犯罪可分为官员行贿和企业行贿两类。
官员行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或利益,企业行贿是指企业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财物或利益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四、行贿犯罪的原因1. 制度不健全:存在行政审批流程不透明、权力过于集中等问题,缺乏监督和制约机制,为行贿犯罪提供了机会。
2. 腐败文化的滋生:观念落后、道德教育不足等原因导致腐败文化的滋生,使行贿犯罪有了土壤。
3. 利益驱动:权力与利益的勾连使得行贿成为一种手段,通过行贿可以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和收益。
五、行贿犯罪的影响1. 经济发展受阻:行贿犯罪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2. 社会公平与正义受损:行贿犯罪导致资源配置不公平,影响了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建立。
3. 社会信任受损:行贿犯罪破坏了人们对政府、机关和企业的信任,导致社会关系紧张和不稳定。
六、应对策略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贿犯罪的法律体系,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
2. 加强监督和制约:加强对权力的监管,建立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提高行贿犯罪被发现的概率。
3. 培育健康的社会文化:加强道德教育,推动社会公德、行业规范和企业诚信建设,形成健康的社会文化氛围。
七、结论行贿犯罪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阻碍和危害。
我们要加强对行贿犯罪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打击。
新农村建设中贪污贿赂犯罪调查

新农村建设中贪污贿赂犯罪调查新农村建设是提高我国农村地区整体水平的重要决策,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而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定数量的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这些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本文试通过对我县新农村建设中贪污贿赂犯罪的调查,分析其特点、原因,提出预防对策,以期更有效地惩防犯罪,促进新农村和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一、新农村建设中贪污贿赂犯罪的基本情况据调查,从2003年至2007年五年间,我县检察机关立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57件59人,其中涉及新农村建设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达21件21人,各占案件总数和涉案人数的36.8%和35.6%,其中贪污案5宗,受贿案16宗,平均每年有4宗4人左右,案件所属领域都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领域,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收等。
二、新农村建设中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1、案件来源以举报为主,窝串案多。
在所查处的21宗案件中,通过举报获取线索的有12宗,自行发现的有8宗,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有1宗。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一是这些职务犯罪的发生严重地侵害了农村广大群众切实的自身利益,使群众孰不可忍,自发举报;二是窝串案多,有11宗,占52.3%。
我们在查办案件时,往往“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处一案牵连出来的人员多达4人。
如2003年1月,我们通过查处安流镇万塘村委书记陈某某的经济案件,牵出了安流镇主管国土的原副镇长范某某、原国土所长陈某某、国土局原会计曾某某、地籍股原副股长陈某某贪污受贿的系列窝串案。
2、受贿案件占较大比重,贪污案件次之。
在21宗案件中,受贿案件16宗,占76.2%,贪污案件5宗。
有关单位、部门在工作制度等方面尽管存在监督不力,制度不健全等情形,但相对而言,近年来这二方面有所改观,尤其财务制度日愈完善,想贪污公款已难得逞。
因此,贪污案件相对就少了。
纪委案件剖析报告

纪委案件剖析报告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也日益重要。
纪委案件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对于揭示和处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违纪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某纪委近期发生的一起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和总结。
二、案件概述该案件涉及一名党员干部在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1.案发时间:2020年2月2.案发部门:某县纪委3.案发人员:A(化名),男,某县城管局副局长4.案件经过: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和取证,纪委发现了A副局长存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问题的线索。
进一步调查发现,A副局长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私利,并收受贿赂。
三、案件剖析 1. 纪委介入纪委案件的剖析首先从纪检监察机关的介入开始。
在该案件中,纪委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工作,并依法采取取证措施,确保案件的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2.案情分析针对该案件,纪委进行了全面的案情分析。
从A副局长的行为和涉案人员的供述中,纪委发现了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事实,并初步确定了涉案金额和受贿的方式。
3.调查取证为了确保案件的证据充分,纪委采取了多种调查取证手段。
包括对涉案人员的讯问、调阅相关文件和记录等。
通过这些手段,纪委获得了更多的证据,为案件的进一步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4.问题定性在梳理案件证据的基础上,纪委对案件的问题进行了准确定性。
根据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纪委认定A副局长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损害了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
5.处理措施根据党纪国法的有关规定,纪委对A副局长做出了相应的处理措施。
包括给予其党纪处分、行政处罚,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同时,纪委还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理,以保证案件的彻底解决。
四、案件启示通过对该案件的剖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预防和惩治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关键。
2.纪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力量,应当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责,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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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近年**县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调查分析报告当前,职务犯罪已成为社会经济、文化、政治和科技发展的阻力,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利于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珍惜和利用党的人才资源、保护好党的干部。
综观近三年我院反贪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
因此,对我院近几年查办案件情况的摸底,了解所查办的主要案件的基本情况、特点、危害性及其发案缘由,针对法案缘由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建议对我县经济、文化、政治和科技的发展尤为重要。
一、近三年查办的主要职务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及其特点从2009年1月1日至今,我院反贪局共查办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案件28件40人,其中贪污案件16件24人、受贿案件9件13人、挪用公款案件3件3人,涉案金额共计634.98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89.44万元。
我院反贪局近三年所查办的主要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其特点如下:(一)犯罪主体整体素质不高,发案部门相对集中。
1.涉案人员中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人数的52.5%,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人数的45%,小学文化程度的占总人数的10%;涉案人员平均年龄45.3岁,其中30岁以下的3人,30-39岁的9人,40-49岁的16人,50岁以上的12人。
公职人员的文化水平偏低、年龄结构老龄化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整体素质不高。
2.涉案人员中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有15人,煤炭行业的工作人员有8人,国有公司的有8人,行政机关的有5人,教育系统的有1人,公安机关的有1人,林业部门的有1人,政协机关的有1人。
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占总人数的37.5%,其中大多数是村民组织的村支书、村主任和副主任。
发案部门相对集中,煤炭行业和国有公司是职务犯罪的高发行业,而行政机关主要集中在扶贫领域。
(二)案件线索以自行发现为主,其他途径来源为辅查办的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案件共28件40人,其中通过本院自行发现的有14件22人,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的5件8人,单位举报的有5件6人,上级院交办的有3件3人,自首的仅有1件1人。
(三)涉案金额较大,窝案串案较多近三年贪污、受贿及挪用公款的涉案金额为634.98万元,总体平均每案的涉案金额为22.68万元。
其中贪污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为293.54万元,平均每案的涉案金额为18.34万元;受贿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为123.47万元,平均每案的涉案金额为13.7万元;挪用公款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为217.97万元,平均每案的涉案金额高达72.66万元。
贪污犯罪案件的涉案金额相对较高,而挪用公款犯罪案件的平均涉案金额最高。
在查办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中,其中有9件21人是共同犯罪,即贪污又受贿的有3件3人,即贪污受贿,又挪用公款的有1件1人,窝案串案较多。
(四)党员犯罪数额较多,科级干部为数不少涉案人员中,属于中共党员的有27人,占总人数的67.5%,副科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占总人数的15%。
(五)作案时间持续较长查办案件中,能及时发现的较少,大多数是在持续作案的过程中发现的,有的持续作案时间甚至长达5年之久。
作案持续时间长,一伸手就不知道收手,而且疯狂作案。
二、职务犯罪的危害性(一)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毁损了国家政党的形象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然而,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以权谋私;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性,而且严重毁损了国家政党的国际国内形象。
(二)引发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腐败与矛盾是一个共生体,有腐败的地方必然有矛盾,有矛盾的地方也往往深藏腐败。
很多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强烈反映的职务犯罪的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村民组织、移民办、扶贫办、粮站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比一般的经济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阻碍社会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在近三年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犯罪案件中,截止目前已经造成了345.54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贪污腐败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最大敌人。
贪污腐败对于投资、人力资源配置、制度绩效、社会稳定等负面影响都会阻碍社会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
三、职务犯罪的原因剖析(一)公职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低下,法制意识淡薄是造成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思想是一切行为之先导。
公职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异化、私欲膨胀,产生“拜金主义”思想,享乐主义思想,内心没有真正的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牟利的工具,铤而走险,踏上了职务犯罪的道路。
待到归案后,很多涉案人员都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这就是没有好好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没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思想理念。
法律作为职务犯罪防的最后一道防线起到威慑的作用,然而,法制意识淡薄,不知法律严不可碰、威不可测,触碰法律的“高压线”,以身试法,方知法律的威严,为时晚矣。
公职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甚或为法盲是导致公职人员职务犯罪主观因素。
(二)权利过于集中,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制约软弱无力是造成职务犯罪的客观原因权力越集中,监督越疲软,就跟人治社会没有区别,便谈不上法治社会,职务犯罪也会有增不减。
近几年,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国家各种支农、惠农资金给农村经济带来活力和动力,各管理支农、惠农资金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权限空间也得到扩大,负责管理的资金也相应增多,这些工职人员既是具体经济活动的实际运作者,又是经济活动管理者,集权钱于一身,权力相对集中,为职务犯罪提供了良好的空间。
内外部监督缺失,有的虽然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却由于相关环节人员相互勾结等原因,致使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而在外部,对于干部管理、财务管理等重要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方式,无法真正发挥预防犯罪的实际效果,使腐败分子更是有机可乘。
四、预防职务犯罪的几点建议(一)努力提高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法制观念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要时刻拥有“为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用好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劳动成果有人民共享。
”而不能搞钱权交易、以权谋私,要相信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3.加强法制教育,树立法律权威,增强法制观念。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现代行政要依法行政,就是要加强公职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知识。
不懂法、不学法、不用法就根部不能从事行政管理,否则,只能是封建性质的“人治”,国家就不能发展,人民就要深受损害。
为此,公职人员应当加强法制观念,使权力的运行法制化,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而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甚至是领导者以言代法。
(二)切实加强权力制约,构建坚实监督制约机制1.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
如果权力主体连根本的监督意识都没有,那么监督就是纸上谈兵。
因此要加强对公职人员权力的监督制约,最基础性的措施就是要从思想教育入手,着力强化权力主体的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主动大胆监督他人的意识。
自觉接受监督既包括自觉接受上级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也包括自觉接受单位内部的领导干部、同事之间的监督,还包括大众媒体、人民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主动监督他人是对他人的关爱、对社会负责。
公职人员有违纪违规的行为要及时加以规劝,将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阻止职务犯罪的进一步危害。
2.建立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制度作为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具有严格的规范作用和鲜明的行为导向性,它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准则,是规范管理和执法执纪的准绳,是党内外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依据。
因此通过建立健全有关监督制约机制进行监督,是加强对权力制约的重要保证。
制度建立要要抓住关键人、关键部门和关键问题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控制体系;要有强制性、约束力;要有量化标准,不能笼统,过于原则;要有可操作性,尽量减少弹性,便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赏罚分明,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条款。
(三)确保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营造良好的社会职场环境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很容易淡忘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建设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要坚决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抓好“两个文明”,可以从切实解决公职人员的现实问题着手,适当提高公职人员的福利待遇,解除公职人员的后顾之优,加强推动各机关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动力。
在工作环境、住房等方面作投资、特别是在活跃公职人员业余生活上多作努力,为公职人员自娱自乐、丰富业余文体生活提供良好的场所,使精神文明建设有一个较现代化的载体。
营造良好的社会职场环境,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常抓不懈,毫不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