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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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____)要求。

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XXX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XXX煤矿目录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2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3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4四、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6六、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7七、安全生产值班制度-----------------------8八、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1十、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1 十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 十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4 十三、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 十四、瓦斯日报、监测日报审查签字制度-------16 十五、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7 十六、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204、监督检查各队跟班人员记录填写,并做好井下安全生产汇报记录。

5、及时填写调度值班记录及其它有关记录。

6、掌握各队人员入井情况。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按照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负责和主持调度室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例会。

2、监督调度员履行调度职责,监督调度室内有关记录的完整、真实,并对其负责。

3、随时掌握生产的变化情况,搞好综合平衡,及时协调部门之间、环节之间的问题,实现安全生产。

4、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调度安全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

不幸发生事故,要积极组织并协助领导指挥抢救工作。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用于对煤矿生产过程进行监测和控制的设备、仪器以及信息系统组成的一体化系统。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责任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煤矿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第七条煤矿应当制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内容、要求、程序和时间进度。

第八条煤矿应当按照规划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设计和选型。

第九条煤矿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工作场所特点,合理布置监测监控设备和仪器,确保设备的完整、稳定、可靠运行。

第十条煤矿应当从正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购买合格的监测监控设备和仪器,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测试、调试和验收,确保系统的性能指标符合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的费用应当列入煤矿生产成本,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私分。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系统运行中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类设备、仪器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的连续运行。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和信息的保存安全、完整,严禁私自篡改、删除或泄露系统数据。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潜在的危险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调试。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覆盖全矿区域,监测点位布置合理;(二)具备网络通信和数据传输能力;(三)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实时发出报警信息;(四)具备数据存储和分析能力,能够进行历史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能力,能够远程实时观察和操作。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工程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评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仪器和软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并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设备和仪器的巡视和检查,并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完好和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应及时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过程中,涉及到的故障处理、维修和更换配件等费用应由煤矿管理部门承担。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____煤矿目录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2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3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4四、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6六、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7七、安全生产值班制度-----8八、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1十、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1十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十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4十三、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十四、瓦斯日报、监测日报____签字制度--16十五、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7十六、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20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瓦斯超限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确保井下瓦斯超限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撤人、断电及____处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瓦斯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瓦斯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调度室监控中心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井下各处瓦斯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并及时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

2、当甲烷传感器检测的瓦斯浓度显示超高报警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和现场施工班组联系。

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核对,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用光学甲烷检测仪测量。

如甲烷传感器故障误差所致,应立即通知通风队进行更换;如果确属瓦斯涌出量升高所致,施工班组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配合调度室积极处理。

3、如果瓦斯浓度显示异常,经核实为施工班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碰撞、淋水、放炮等)的,要立即整改。

如瓦斯传感器损坏或断线应立即通知通风队来人修理、更换、校正。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期间,甲烷传感器要立即停止使用;由班组负责在甲烷传感器位臵上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2测报警仪,以替代甲烷传感器对瓦斯进行连续监测,并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监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显示数据。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一、安全监控值班人员坚守24小时不间断值班,不得空岗、脱岗,节假日坚守岗位;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签字交接;三、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对当日所协调的有关事项,要在值班记录薄详细记录,对当日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提出下班处理建议;四、密切监控安全信息网络安全专用通讯网络的运行情况,及时、准确掌握煤矿各测点监测数据,对发现网络异常、出现故障做好记录按规定立即处理;五、严格执行监控系统日报制度,每日上报监控系统记录汇总情况及处理结果,监控日报必须有按程序传阅、审批制度和监管措施的记录;六、值班期间要不间断浏览、分析监控系统各种数据信息、参数、掌握采掘动态及时更新监控系统客户端软件基础数据及图纸填绘,通过IP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上报接受各种文件、指令、及时上传汇报煤矿有关情况,重大隐患及时通知有关负责人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存档;七、系统出现故障、瓦斯超限报警、断电馈电异常情况等监测监控系统异常处理时,要立即按安全监控系统异常处理程序的规定及时上报处理;八、按时修改,督促公司调度室、公司值班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的信息反馈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各项指令;九、值班监控人员必须对当日获得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的监控运行记录,并由值班领导批示后,报分管技术副总审阅,然后将报告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分别下达有关部门;十、对市、县局调度中心室下达的指令,“监管处理决定书”等,要“谁当班、谁负责”,进行跟踪汇报处理;十一、值班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信息;十二、不得运行与监控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十三、一律不准其它非操作人员操作监控主机;十四、值班期间必须佩戴胸卡,持证上岗;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安全监控机构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一、设备、仪表台帐;二、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三、检修记录;四、巡检记录;五、中心站运行日志;六、矿井安全监控日报;七、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安全监控机构必须绘制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传感器、分站等设备的位置、断电范围、传输电缆,该图应按季绘制,按月修改,由监控机构保存;监测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应长期保存;安全监控设备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管理实行监控中心、监控设备所在辖区综合管理制度;二、监控中心负责监控系统及局域网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巡检、日常保养及维修、维护工作,确保监控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公司矿井生产等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完成防范管理和监督控制;三、监控中心对监控系统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对因监控员不负责任造成的监控系统设备损坏进行责任追究;四、监控设备辖区单位与监控中心签订监控设备管理使用责任书后,对所辖监控设备负有管理维护责任;五、监控中心对监控设备要进行日常管理,严格按程序操作监控主机,维护监控系统;六、由于不规范程序操作等人为原因造成监控设备损坏,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追究其管理的责任;七、未经监控中心同意,监控员等严禁擅自开启工控机接口,严禁将监控主机与U盘等外接输入、输出介质相连,严禁在监控主机或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严禁删除系统中的任何程序或改变其存储位置,严禁改动系统预设参数;八、监控室属监管重地,未经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进入监控室;九、任何人不得在监控室会客和进行娱乐活动,严禁非监控人员操作监控系统设备;严禁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备;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活动;对因违反规定,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系统紊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十、监控员负责监控台及监控室的日常保洁,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室内严禁吸烟;不准在监控室内堆放杂物和私人物品;十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由调度室负责管理,具体井上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检修、分站的标校、监测、监控设备及线路的管理由井上监控维修工负责,井下安全监测系统的安装、维护、检修、分站的标校、监测监控设备及线路的管理由井下监控维修工负责;调度中心负责值机、打印报表,协助安设各种设备;1、凡装有安全监测、监控、监视、通信设备及线路的生产队组,负责该区域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队长是第一责任人,对保护和维护设备完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各队组管理区域内,凡敷设有光缆和监控、通讯设备的队组,对设备、线路的保护负有重要责任;3、生产队检修更换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相关联的电器设备,或有计划区域性停电检修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必须提前一天汇报生产调度中心,经安监部、通风部批准后,配合机电监测工实施,生产队无权中断断电装置的正常运行;4、各生产队无权甩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进行生产,一经发现按严重“三违”处理,队长为第一责任人;5、各级职能部室,各级值班管理人员,在断电装置出现故障,未采取措施,未经安监部、通风部批准,不得指示甩掉断电装置不用;6、瓦检员负责所检查范围内瓦斯探头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工作,每班与光检仪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控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与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成;7、通风部负责瓦斯探头的定期检验,建立台账,按时校对;十二、监控设备安装、拆移1、凡需要安设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工作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数量、安装地点、报警浓度、复电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装置安装地点、断电的范围和电源线及控制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2、应安装断电仪的地点,开工前3天由生产队组与机电部联系,机电监测工准备和调试所需断电装置、连锁开关、连锁线,安装前一天生产队组与机电监测工具体联系,安装期间积极协助、紧密配合;凡因工作失误影响断电仪安装、运行,影响采掘面正常开工者,将追究其责任;3、机电监测工安装断电装置、联锁开关到断电设备部分、断电线、由机电监测工现场检查测试瓦斯电闭锁情况,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方可开工,否则不得生产;4、采取完工或搬家,不再需要断电装置时,生产队组提出申请,经安监部、通风部批准,机电部接通知后2天内必须拆除,凡因不及时组织拆机造成装置丢失损失的将追究责任;5、工作面掘进或撤回时,生产队组负责正常监控系统设备的移动,由于不及时或不按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6、综放工作面回撤时必须按规定回撤监控线路、设备等,不按规定造成损坏将追究其责任;十三、瓦斯电闭锁实验:采掘工作面瓦斯电闭锁试验,简称断电试验,由瓦检员、机电工共同在现场完成,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并详细填写断电试验记录,列入日常检查范围;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修工负责公司的瓦斯监控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在维护过程中,要及时向监控室值机人员汇报检修维护工作的进展情况;二、监控设备每半个月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维护,6个月进行一次全面升井地面检修工作;三、对井下甲烷传感器、井下分站进行检修维护时,维修工必须带足同等数量的完好备用传感器、分站,及时替换维护;对已损坏的传感器、分站要造表登记,做好检修维护记录;四、井上下数据电缆出现异常,要迅速查明原因,尽快修复;井下铺设的数据电缆局部断路、破损,必须立即对该段线路进行全部更换;五、地面监控机房网络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启用备用设备;对可能涉及引起瓦斯监控系统不能与上级正常联网运行时,要及时上报县局调度室,经批准后,方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六、无论任何时候,严禁瓦斯监控系统无理由随意断开、长时间不在线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一、安全信息网络是用于全省煤矿瓦斯进行多级监督的专用设备,必须保证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县局信息调度中心批准方可进行;二、公司建立安全监控系统,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信息数据;三、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充足,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和维修;四、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要责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要设置专门的机构并配备专业的网络技术人员,同时按规定配备系统操作和维护人员,并且相对保持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操作人员不得兼职;要建立健全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值班制度、设备设施定期检修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五、山西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是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如:国际互联网相接;六、操作人员不得通过安全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和相关安全,损害公众得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它信息;七、安全监控系统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八、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必须按规定安装相应的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素软件系统升级;九、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配备的IP电话,是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专用于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和网络调成,应固定在监控值机室并保证畅通;十、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十一、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如属监控人员因素操作不当、删除程序、关机等,必须在半小时内恢复正常;如设备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恢复,网络线路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在4小时内恢复正常,且每半小时就处理情况上报县局调度;十二、其它异常情况按照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异常处理程序规定执行;安全监测监控故障报告制度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一通三防”的重要防线,为了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排除故障,采取安全措施,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措施:一、故障类型:1、探头断线;2、分站通讯中断;3、分站直流供电;4、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5、中心站软、硬件故障;6、网络故障;二、处理程序:1、井下部分:探头断线、分站数据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井下电工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处理;2、井上部分:探头无数据、分站通讯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地面电工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处理;3、中心站软、硬件故障,出现系统损坏、无法采集数据、终端程序损坏、无法正常上传,监控负责人立即进行处理;4、属于网络故障时,立即通知网络公司进行处理;5、出现无能力修复的,立即联系厂家,进行处理;三、安全措施1、监测监控中心站必须实行24小时值机,值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禁值机人员脱岗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职责;2、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站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传真方式,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恢复正常;3、中心站上传程序出现无法上传的,监控值机员打印监测报表上报县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4、中心站软、硬件出现故障、探头断线、分站通信中断、分站直流供电、中心站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时,立即通知通风部责令井下的瓦检员用光学瓦斯器测量瓦斯,监控值机员记录所测得的瓦斯值上报县监控中心,直至故障排除;5、建立隐患档案管理制度,跟踪落实直至解决;安全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一、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监控信息工作,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分站状态、风门开关和设备馈电及网络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按照公司制定的汇报程序进行逐级上报,公司总工、机电副总、通风部、安全部和相关值班领导;同时必须将安全异常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县监控中心;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时矿井瓦斯实时监测、分站和传感器定义设置、指令调度的第一责任人;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处理、备案和上报;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包括以下12种:1、瓦斯超限;2、主要通风机停风;3、局扇停风;4、风门常开;5、矿井监控系统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6、无法向县监控中心上传数据的;7、探头报警点、断电点定义不当,导致异常断电的;8、探头位置图纸填绘不当;9、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的或弄虚作假的;10、非法入侵网内其它机器以及危害网络数据安全传输的活动;11、调度指令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的;12、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的;四、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瓦斯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执行调度程序,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对收到的上级监控中心的安全指令要及时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就整改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半小时内消除的安全隐患,只报送处理结果,以备核查;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异常信息处理实行安全副总负责制,对异常信息的核查、调度、整改、上报制度负责;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必须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账、传感器校验记录、传感器和瓦检仪对照记录、隐患审阅和处理台账、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交接班制度一、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每班不得少于2人;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代签、缺签;二、定时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双方准确填写交接班记录,表明各类已办、待办事项,双方共同审核、签字;三、交接班要对网络设备及财产进行检查交接,履行财产交接手续,做好相应记录;四、检查网络,监控主、备机、IP电话,传真机等设备的运行状态,如有异常,交接班双方共同处理;五、监控室及机房要干净卫生,发现卫生环境差,接班人员可责令交班人员进行清扫,否则可不予接班;监控系统日报表传阅审批制度一、监控系统每天24小时责成专人操作,每天打印日报表一份;二、值班人员详细记录矿井工作面瓦斯超限情况,详细记录时间,瓦斯浓度、原因、处理结果及领导签字;三、监控系统负责人,每天要详细审阅监控记录及瓦斯监控日报表,报通风部长;四、通风部长审阅签字后,值机员要及时把日报表报送有关领导签字,依次顺序为:分管技术副总、总经理、由监控室档存;五、值班领导审核,对瓦斯超限问题必须立即安排解决,不准将问题遗留到下一班;安全检测监控设备调校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各类传感器设专人维修校验,其它人员严禁乱调,维修时不允许随意更换与安全火花电路相关的元件,以保证仪器使用的可靠性;二、设备正常使用中,要定期每7天清理防爆网上的煤尘,保证通气性能良好;三、在调试和校验前,应备好标准气样和校验仪器;四、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每10天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调校完毕及时填写调校记录;五、公司必须责成专人每班检查监控系统及数据电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进行处理;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必须记录甲烷传感器显示数据,并用光学瓦期检定器检查数据与其对照,两者读数误差不得大于1%,当读数误差大于误差时,先以较大读数为依据,并在2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六、井下分站,传感器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进行维修;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设备、情况要作记录并保存;。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更进一步加强我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充分有效发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编制本管理办法。

第二节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标准)中的规定。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24h运行。

接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和AQ1029-2007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第三条信息化队维护人员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拆除、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动由现场施工的采、掘区队负责,信息化队负责监督和管理。

如传感器发生异常或故障,该传感器控制区域内的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与信息化队联系,信息化队指定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待处理正常后方可恢复施工作业。

第五条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电缆,须由采、掘区队按规定移动,跟班副队长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

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在单位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信息化队汇报,信息化队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

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矿《三违处罚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第六条使用单位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

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单位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500元。

移动传感器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避免因积尘而影响检测的准确性;因灭尘洒水淋湿传感器,必须及时擦干;若传感器检测误差超过规定允许值,应及时通知信息化队进行更换;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或传感器损坏的,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2000元,对使损坏的设备由责任单位照价赔偿,并落实责任到人。

2024年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3篇)

2024年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所有按规定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的下井人员,务必随身携带瓦斯便携仪。

严禁未携带或超量携带入井。

二、携带瓦斯便携仪的下井人员,在领取设备时,应仔细检查设备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若发现电量不足、示数错误或示数不全,应及时与维护人员进行沟通,更换瓦斯便携仪或更换便携仪电池。

三、井下工作人员不得自行更换或随意拆卸瓦斯便携仪。

如遇问题,应及时与维护人员联系,以便更换瓦斯便携仪。

四、井口检身人员负责检查下井人员是否携带瓦斯便携仪,确保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五、井上监测监控人员负责实时监视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及监测数据的变化。

若发现信息异常或设备报警,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进行处理,并详细记录中心站运行日志。

相关人员需查明原因,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六、专业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监测监控装置进行巡视和检查,一旦发现故障,应及时排查并处理。

七、各单位或监测人员若发现监测装置存在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并核实。

八、各有关区队应加强管辖区域内监测监控装置的看护管理。

每班应指派专人进行巡查,对设备或线路上的积尘、潮湿现象进行及时清理。

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汇报。

如有设备丢失或损毁,责任区队需找出负责人并对其进行处罚,同时照价赔偿。

九、专业维护人员应确保及时维修更换有问题的监测探头,以防止探头本身的问题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十、专业维护人员应确保井下监测监控系统的连续运行。

一旦出现故障,应迅速排查并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十一、各分站电源由机电科负责管理,严禁长时间停电。

若发生开关跳闸,应及时恢复开关的正常运行。

十二、井下分站不得随意移动或搬迁。

如因巷道施工需要,必须经机电科及维护人员同意,并得到调度室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2024年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模版(二)为保障矿井生产安全,强化矿井安全监测工作,特制定以下措施:一、矿井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系统,并制订详尽的《矿井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应急预案随着我公司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在我公司的污水处理中发挥的作用日显重要,与污水厂处理率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

为了保证在在线监控故障的初期,就把现场存在的故障隐患有效解决处理,不至于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因此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规定,特编制《金信安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应急预案》一、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故障启动本预案(发事故的隐患原因分析)1、由于仪器故障(软件、硬件导致整个系统不工作)2、由于监测分站数采仪故障导致信号无法正常监测;3、由于试剂污染、断电导致校准不准、故障导致无法正常监测,发生仪器工作异常;二、防范措施1、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2、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地面主机部分专人专管、专机专用,严禁将主备机和服务器挪作他用;严禁利用主备机和服务器上网或其他任何工作;系统必须备足相关备品、备件。

3、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与矿信息中心,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进行1次调试、校正。

甲烷传感器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

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其他模拟量传感器必须标校后使用,并定期更换传感器。

5、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或停电检修时,必须及时处理,在停电检修和故障期间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6、瓦斯断电器必须按规定吊挂在配电点上方,电缆吊挂整齐,接线附件必须符合完好标准。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远动开关或甩掉控制线路。

7、使用单位必须每天派人对所使用的瓦斯断电器及闭锁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将闭锁开关的控制回路的保护装置甩掉,不准随便改变闭锁开关控制回路的电压电流参数,严禁不通过瓦斯断电器闭锁供电。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与操作管理制度上报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与操作管理制度上报一、总则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是矿井生产中的重要保障,是控制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维护系统的可靠运行,制定此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与操作管理制度。

二、系统维护(一)责任分工1、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维护、检修和维护。

2、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监控和数据分析。

3、维护技术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和紧急维修。

(二)工作内容1、系统日常维护,包括软件升级、硬件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系统巡检,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和功能,确保设备与系统的一致性,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数据备份,定期备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

4、系统维修,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恢复设备功能,确保系统的连续可靠性。

5、帮助用户解决问题,对用户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处理及时回复。

三、系统操作(一)操作规定1、操作方法: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系统运行的正确。

2、使用方法:使用设备和系统时,必须遵守使用规定和操作规程。

3、保密措施:严格保守矿井生产数据和生产过程中的敏感信息,不得外传。

(二)操作职责1、系统管理员:管理整个系统,负责日常安全、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矿领导:负责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操作的指导和监督。

3、操作员:严格遵守规定的操作流程,管理好数据,对设备的正常运行有初步了解。

(三)操作标准1、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应当按照矿井生产的工艺流程、安全规程来进行;2、切勿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和设备;3、不得随意改变系统参数和设备设置;4、使用设备时应当按照规范操作,不得给设备带来损害;5、操作完毕后及时退出系统,保护数据和系统安全。

四、故障处理(一)故障分类1、设备故障:包括硬件故障、软件故障等。

应及时由维修人员或系统管理员处理。

2、数据异常:如数据采集不准确、数据处理出现异常等。

应及时检查设备状态和软件设置,调整措施并及时处理。

3、通讯故障:如电缆、通讯设备等出现故障,应及时检查设备连接状态,更换故障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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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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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8、其他异常情况
二、安全监测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须立即通知矿调
度室,由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和处理结
果向县级主管部门上报。要求以传真或网络方式上报,报告必须有矿分
管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
时上报备案。
三、安全监测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
扇停风、馈断电报警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
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上一级调度室。
四、安全监测系统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
书面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
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浏览监控数据(探头位置标注、探头报警数值、
基础数据录入)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发生异常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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