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涉农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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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安 徽 农学 通 报 , n u A . c. u. 09,5 3 A h i S iB l 20 1 ( ) 1
农 村 基 层 组 织 人 员职 务 犯 罪 的特 点 、 因及预 防对 策 原
刘 利
( 安徽 科 技 学 院 法 学 系 , 安徽 凤 阳 2 3 0 3 10)

务公开等预防对策。
关 键 词 : 村 基 层 组 织人 员 ; 务 犯 罪 ; 防 对 策 农 职 预 中 图分 类 号 D 1 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 7 3 (0 9 0 2 —0 0 7— 7 1 20 )3— 2 3
我 国是农 业 大 国 , 村 人 口 占绝 大 多数 。 “ 业 、 农 农 农
腐败现象存 在严重 的趋势 。与党政 领导机 关 、 企事 业单 位
和政府部 门相 比 , 农村 基层组 织人员 职务犯罪 的程 度 和强
分 、 用等 方式非法 占用土 地补偿 款 、 挪 救灾救 济款 、 贫优 扶
抚款 以及粮食 直补 、 民、 基 地 、 耕 还林 、 移 宅 退 工程 款 及厂 房承包 款等款项 ; 价 出租 、 让 、 发 集体 所 有耕 地 、 低 转 包 山
层组 织人 员职 务 犯 罪 现象 , 为 影 响社 会 主义 新 农 村 建 成
设 , 而影 响整个 国民经济和 社会综合 发展 的重要 因素。 进
法 的主体 , 以党支 书兼村 主任 的 “ 把手 ” 多 , 一 居 占村 干部
的案件 总数 的 9 % 以上 , 0 民怨极大 。 1 2 职 务犯罪 主要 发 生在 行 政管 理 、 务 管 理等 环节 . 财
1 农村 基层组 织人 员职务犯 罪 的特 点
农村 基层组织 人员 的职务 犯罪 主要 是 指 乡 ( ) 两 镇 村 级 干部 的职务犯罪 。随 着 改革 开放 的深入 和 市 场经 济体 制的推进 , 土地 转让开 发等为农 村基层 干部提 供越 来越 多 的可控资 源和 以权 谋私 的机会 。因此道德 风险 与 日俱增 ,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指农村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的行为。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存在以下几个特点:1. 腐败现象突出: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中涉及的主要是经济犯罪,如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职务权力相对集中,腐败现象相对突出。

2. 隐蔽性和复杂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往往存在较强的隐蔽性和复杂性,很难通过传统的查办手段进行调查和取证。

一些干部犯罪使用的手段高度隐蔽,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和地位来掩盖罪行。

3. 社会影响大: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一方面,贪污、受贿等犯罪削弱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动力,阻碍了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也严重败坏了干部形象,破坏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纯洁性。

4. 犯罪手段多样化: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手段多样化,如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利用购销关系等手段从中牟取利益。

一些干部还借助金融工具、网络等技术手段进行犯罪,使得犯罪手段不断更新、变化多样。

5. 预防控制难度大:由于农村地区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和隐蔽性,使得预防和控制工作面临诸多困境和挑战。

一方面,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及时发现和查处职务犯罪行为。

一些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进行犯罪,让干部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更加困难。

为了预防和控制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讨和完善:1. 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信用档案制度,及时掌握干部的违规行为。

2. 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干部的法纪教育培训,加强对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3.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免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规范,提高干部任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扶贫系统职务犯罪多发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商南县扶贫系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

扶贫系统职务犯罪多发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商南县扶贫系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

扶贫系统职务犯罪多发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商南县扶贫
系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
王农业;王梅影
【期刊名称】《陕西检察》
【年(卷),期】2003(000)001
【总页数】3页(P52-54)
【作者】王农业;王梅影
【作者单位】商南县人民检察院;商南县人民检察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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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指在农村乡镇、村委会等基层单位担任职位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乱纪,从事腐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还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阻碍了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步。

本文将阐述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一、特点(一)违法手段多样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手段上表现出多样化特点,包括存在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巧立名目侵占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等形式。

他们往往采取虚报农田水利工程等工作进度、伪造材料、捏造项目等手段,从中牟取暴利。

(二)犯罪隐蔽性高。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在犯罪手段、环节、关系链等方面表现出隐蔽性高的特点。

他们常常采取虚构文件、伪造账目等掩盖犯罪证据;与亲朋好友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难以穷根追踪。

(三)职权过大、监督不力。

在农村基层单位,一些干部任职时间长、职权过大、监督不力的情况较为突出,给了他们从事腐败、贪污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职权过大容易滋生腐败,监督不力监管不到位,也容易造成腐败聚敛,一旦失去遏制腐败的机制,将会给农村干部带来诱惑。

二、预防对策(一)引导干部正确履职。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职位观和权力观,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并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加强资金和资源的审计和监督。

(二)加强廉政建设。

构建完善的纪检监察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推行双重预防机制,提高违法犯罪的预防能力。

(三)加强执法监管。

加强农村基层单位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职务犯罪行为。

(四)依法惩治腐败。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严厉打击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行为,提高惩治腐败的力度和效果,形成有效震慑。

(五)加强社会监督。

加强农村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提高农民群众的参与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的监督和反馈,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是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等农村基层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体,与广大农民群体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因此,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将对广大农民的利益造成最为直接的侵害,极易引起群众的不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影响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通过研究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2010年至2015年查办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笔者现对当前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特点、发案原因作出分析,并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建议和对策。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特点2010年至2015年,霍林郭勒市检察院共立案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件9人,案件数量和人数分别占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总件数和总人数的17.9%和20.5%。

分析这些职务犯罪案件,笔者发现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呈现出“三集中”的特点。

(一)涉案人员岗位分布较为集中。

从涉案人员岗位分布来看,主要是社区书记、社区主任和副主任岗位。

霍林郭勒市辖区内共有街道办事处5个,社区居委会22个,其中农村社区居委会7个。

2010年至2015年,查办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发案在农村社区,涉案人员中有7人分别为社区书记、社区主任或社区副主任,占查办的此类案件总人数的77.8%。

这些岗位人员直接掌管着社区事务大权或者财务权,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社区的公共事业发展和国家涉农惠农等政策的落实,直接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体的切身利益。

(二)涉案领域较为集中。

从涉案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开发利用管理和国家粮食补贴发放领域。

在查办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以上三个领域案件4件8人,占查办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总件数和总人数的80%和88.9%。

实际上,这些领域的职务犯罪危害性极大:一是极易引发农村社区群访事件。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国家粮食补贴款等款物的职务犯罪,严重侵犯了社区群众的利益,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涉及的群众纷纷集体上访,要求上级机关予以查处,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也影响了农村社区的社会治安。

XX县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调研报告【精品范文】

XX县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调研报告【精品范文】

XX县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调研报告近几年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现象屡屡发生,它破坏了国家法令和政策在农村的实施,侵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使农民由对少数村干部的憎恨变成对基层党组织的不信任,极大的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极易激起民愤,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群众上访,甚至出现集体访、越级访,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

检察机关也相应加大了对乡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

在查处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亟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也说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应延伸到农村,从根本上加以预防和遏制。

近日,我们深入部分乡镇农村,对近年来发生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据此提出预防对策。

一、犯罪特点近年来,检察机关共初查农村基层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2件16人,其中立案查处3件6人。

主要特点是:1、犯罪主体相对集中。

一是犯罪人员多是村支书或村主任。

6人中村支部书记2人,村主任3人,这两类人员所占比例高达83%;村文书1人。

二是犯罪人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4人,占67%;二是党员占绝大多数,共计有4人,占67%左右。

农村党员干部的职务犯罪在一定程度上严重践踏了农村基层民主,削弱了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败坏了党的廉洁形象。

2、涉案金额呈上升趋势。

去年查处的XX镇杨XX贪污案涉案总金额高达15万余元。

对集体和村民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容忽视,对我县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较大影响。

3、从案件性质看,贪污案件占绝对比重。

3起立案查处的经济案件性质全部属于贪污案件。

总的看,农村基层干部涉嫌职务犯罪主要以“侵财”型为主,这是由其特定职务与现实环境以及犯罪主观心理因素所决定的。

4、从犯罪发生地看,辐射较广。

在查处的3起案件,分别发生在我县的3个乡镇。

既有相对经济较发达的城郊农村,也有经济困难的偏远山区。

5、作案手段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几种。

扶贫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扶贫廉洁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扶贫工作是当前我国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廉洁风险点的存在却给扶贫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为了保障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深入挖掘廉洁风险点,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扶贫廉洁风险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流向不透明。

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规范,导致资金流向不透明,甚至出现挥霍浪费、贪污腐败等问题。

二、项目管理不规范。

扶贫项目的管理和实施不规范,导致项目效果不佳,甚至出现虚假项目、重复建设等问题。

三、扶贫对象识别不准确。

扶贫对象的识别不准确,导致资金流向不正确,甚至出现“假贫困户”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监管力度。

严格规范扶贫资金的审批、使用和管理,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扶贫资金流向清晰透明。

二、完善扶贫项目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扶贫项目管理体系,规范项目实施流程,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三、加强扶贫对象识别。

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加大对扶贫对象的调查力度,严格审核扶贫对象的资格,防止“假贫困户”等问题的出现。

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不断探索有效的扶贫模式,并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扶贫工作的纯洁性和有效性。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农村基层干部在职务犯罪中存在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职务权力滥用:农村基层干部往往通过滥用职务权力来谋取私利。

他们会通过调动资源、批准项目、安排工程等方式,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

有些干部还会以身份之便,搞生产经营,插手经济事务,非法从事经济活动,并将盈利私自占有。

2. 腐败问题突出:农村基层干部存在腐败问题,例如收受贿赂、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

由于农村基层干部在资源配置、资金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他们往往会通过滥用职权、违规操作等手段来牟取私利。

3. 行政管理不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在行政管理中存在许多问题。

他们在资金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存在违规操作、违法行为,导致资金浪费、工程质量问题等。

4. 职务犯罪隐蔽性强: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往往比较隐蔽。

他们在审批项目、批准资金等方面存在权谋,利用职务之便来谋取私利,这种犯罪行为往往被掩盖得比较好,不容易被发现。

5. 受社会监督少:农村基层干部往往受到社会监督的压力相对较小。

一方面,农村基层干部政权地位高,掌握农村资源,社会对他们的监督相对较弱;农村基层干部普遍居住在农村,与城市相对较远,监督更加困难。

为了预防和遏制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应采取以下措施:1.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力度。

社会应当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通过舆论监督、举报制度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揭示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

2. 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通过培训,引导农村基层干部正确履职,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为民情怀。

3. 加大惩治力度: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要依法严惩,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要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他们的职务犯罪实施零容忍,使其自觉遵纪守法。

4. 强化行政管理: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行政管理,规范他们的行政行为。

五大关键词解读两高报告

五大关键词解读两高报告作者:来源:《经济视野》2016年第06期扶贫:打通“最后一公里”当前,脱贫攻坚进入冲刺阶段。

扶贫资金能否走通“最后一公里”到达贫困户手中,关键在基层,关键在干部。

“依法审理贪污征地补偿款、危房改造补助款、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周强在报告中说。

日前,最高法作出部署,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对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促进扶贫资金的阳光化管理和公正合理使用。

曹建明在报告中介绍,2015年,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的严重问题,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

环境:撑起司法保护伞过去一年,环境司法力度不断加大。

各级法院从严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犯罪案件1.9万件,同比上升18.8%。

发布审理环境侵权案件司法解释和审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实施办法,各级法院审结涉环保民事案件7.8万件。

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新环保法施行后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检察机关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101人。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5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040件。

新的一年,环境司法着力点在哪里?高法报告提出,健全环境资源司法制度,依法审理公益诉讼案件,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高检报告提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食药:加固安全防线两高报告显示,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一道道食药安全防线正在加固。

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级法院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349件。

妥善审理食品买卖、餐饮服务等民事案件,严格追究违法生产经营者责任。

检察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法,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

脱贫攻坚涉农领域渎职犯罪情况调研报告

脱贫攻坚涉农领域渎职犯罪情况调研报告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更多成果。

但是,当前涉农职务犯罪仍然易发多发,对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产生了一定影响。

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查办和预防涉农渎职犯罪力度,为促进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查办涉农领域渎职犯罪基本情况x年x月至x年x月,我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农领域渎职犯罪x件x人,立案人数占同期全省渎职犯罪立案总人数的x.x%,其中处级以上要案x人,重特大案件x件x人。

我省涉农领域渎职犯罪呈现以下特点:(一)窝案、串案多发去年以来,发生在涉农领域的渎职犯罪中,窝、串案件共计x件x人,占比x.x%。

补贴资金发放、征地拆迁等工作的实施,环节多、部门多,单独实施渎职犯罪的可能性减少。

但是有关人员往往为徇私情私利,共谋打通各个环节,从而达到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因此,通过对一个线索或案件的查处,往往会牵出其他相关人员渎职犯罪。

如检察机关在查办某市团结村拆迁项目渎职犯罪时,从一件线索入手,查办了该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办事处原主任葛某某玩忽职守、贪污案,又深挖办事处及下属村组其他x名干部渎职犯罪,该案造成国家损失达x万余元。

(二)犯罪危害后果严重我省近年查办的涉农领域渎职犯罪共造成高达x.x亿余元的经济损失,人均渎职犯罪造成损失x.x万元,损失后果在x万元以上的有x件x人,且渎职行为造成的损失呈上升趋势,x年为x.x亿余元,x年x至x月份查办的涉农渎职犯罪案件损失就高达x.x万余元,较x年同期上升了x.x%。

涉农领域渎职犯罪频发,导致一些利民惠民政策无法得到有效落实,而不法分子弄虚作假、投机钻营却获得巨大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及惠农政策的效果。

此外,涉农渎职犯罪还造成x人死亡、x.x亩基本农田被损坏、x.x立方米林木被滥伐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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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涉农扶贫领域“最后一公里”职务犯罪的调研报告
辉县人民检察院预防局
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扶贫开发已进入
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将更大、项目将更多。村党
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乡镇站所等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直接面向
群众,是党的政策的基层代言人,他们被形象的称为推进国家政策过
程中的“最后一公里”。但“行百里者半九十”,在涉农扶贫领域中,
由“最后一公里”监管失守而导致的政策扭曲或资金流失现象却时有
发生。村“两委”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成为涉农扶贫领域里职务
犯罪“重灾区”,凸显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对基层监管失之于软的管
理短板,敲响了惩治“小官涉贪”、规避监督“灯下黑”的反腐警钟。
一、“最后一公里”职务犯罪的特点
1、层级与社会影响成反比。村“两委”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
员层级不高,多为科级以下干部,故此,人们常常把扭曲惠民政策、
侵占涉农资金、借机损公肥私、损害百姓利益的“小官涉贪”,戏称
为念歪“好经”的“歪嘴和尚”。但这些人往往手握实权,直接面向
群众,是党的政策的基层代言人。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原温浏乡令冲
村村委会主任、党总支书记余勇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妻子毛艳用村民
杨某的户口册为其申请了农村低保,但两人没有告知杨某有低保,也
没有将低保存折交给杨某,将1.146万元低保金侵吞。余勇夫妇二人
为本村4名孤儿申请办理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但没有将民政
部门发给4名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的存折交给抚养人,而是将
7.2万元补助金占为己有。
本案中余勇身为乡政府秘书兼村党总支书记,伙同担任该村村委
会副主任的妻子毛艳共同作案,虽然二人级别不高,但均实权在握,
拥有财物的管理权和支配权。余勇这些“歪嘴和尚”们在涉农扶贫领
域中的贪腐犯罪,不仅直接侵害了最基层广大农民的经济利益,而且
具有损害政策信誉、玷污政府形象、动摇执政基础的深层危害,负面
效应不可小觑。
2、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纵观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里的职
务犯罪,责任心缺失,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导致犯罪的不在少数。
安阳县民政局救灾办负责人姚丙宪,安阳县国税局税政科科长付
文军,两人未按照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办法对安阳龙海鑫源实业公司和
安阳县京豫桂鑫达贸易有限公司福利采砂厂履行年检职责,未全面认
真审核残疾职工的实际在岗情况和工资领取情况,未能发现企业存在
残疾工人只挂名不上岗的情况;发现企业没有无障碍设施,没有提出
限期整改措施,使年检流于形式,致使二企业通过了2010年度和2011
年度福利企业年检。之后,二企业骗取国家退税款2113772.68元,
给国家共计造成2113772.68元的经济损失。2013年12月,安阳县
人民检察院作出判决,姚丙宪、付文军二人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
徒刑3年,缓刑3年。
3、想办实事,却好心办坏事。
山西省壶关县晋庄镇西山后村地处偏僻,山大沟深,自然条件恶
劣,农民人均耕地少,农民收入主要靠外出务工。用原支书王羊昌的
话说当时村集体没有一分收入,无一间办公室。为增加集体收入,解
决村集体公益事业支出经费问题,王羊昌和时任村扶贫移民项目负责
人的村委主任王金库虚列7户28口人移民户花名表,每口人补助2500
元,套取上级扶贫移民资金7万元。两个法盲村官本是一心想为集体
办点实事,却不知扶贫移民资金碰不得,挪用超过5000元就要追究
刑事责任,不懂法闯了大祸。
由此可见,“扶贫政策救了一部人,也害了一部分人。”作为村
官,学法守法是非常必要的。要懂得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什
么事应该怎样做;什么钱能花,什么钱不能花,什么钱应该怎样花。
不要让好心为民办事,即使没有贪赃枉法,也触犯了刑律,犯不应该
犯的错不值。
二、“最后一公里”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1、法制观念淡薄。职务犯罪的基层干部大多没有牢固树立公正
执法的思想观念,在实际工作中也就不可能自觉遵照法律规定做到依
法办事。违法干事的干部往往认为工作不会出问题,自己不会犯错误,
甚至对一些违法乱纪情况,还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对工作缺乏高标准,
严要求,不能兢兢业业对待每一项具体工作,法制观念淡薄。
2、信仰宗旨不强。个别乡村以穷为荣,以穷为要扶贫款的资本,
老是盯着国家扶贫资金这块肥肉。国家扶贫资金年年拿,“贫困帽
子”当做“金饭碗”。进北京,跑省城,要扶贫资金,花了3万要了
5万,到最后落个被纪委查处,严重者锒铛入狱,身败名裂。对于国
家的扶贫政策,贫困地区的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一定要讲党性,
讲信仰,树立利用优惠的政策干事创业的精神,切实解决老百姓急需
解决的生活困难,更重要的是要搞好村民致富创业,早日带领群众脱
贫致富。
3、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近年来,各部门都普遍
制定了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
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部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
相互制约的作用。
4、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尚待完善。上述案例中山西法盲村官也
曾向镇政府签订责任书,保证移民资金不得截留,不得挪用,保证足
额到户。但一纸责任书并没有真正对基层干部起到约束和警醒。这也
正说明管理上的漏洞是监督制约机制没能正常运行的结果。
三、“最后一公里”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1、加强警示教育,深化法治宣传。一是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
对涉及扶贫开发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促
进增强法律意识,做到警钟常鸣,为预防职务犯罪筑牢思想防线。二
是加强对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着力提升其廉洁意识和纪律观
念,引导其走出“村干部非国家公职、捞取好处不算贪腐”的认知误
区。促使党员干部做到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筑牢预腐防变
防线,从行动上自觉严于律己。
2、强化查处,打防结合。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增强震慑效应。
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坚决遏制涉
农职务犯罪现象的发生,对涉农职务犯罪发现一件、查处一件,特别
要将征地补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惠农资金补贴等重点领域作为
当前办案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
劣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同时,采取“抓系统、
系统抓”的办案模式,重点查办窝案、串案,对在一定时期内某一涉
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清理查处,扩大办案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二是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注重利用报纸、电视、微信等
现代媒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公共舆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制约。尽
可能将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公共事务,如惠农利民政策、专项资金发
放等重大事项的政策依据、受益对象、发放标准、工作程序、监督方
式等,及时采取各种形式公布于众,提高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鼓励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农村职务犯罪;三是加强纪检、检察、审计
以及“三农”工作部门的合作,坚持打、促、防并举的方针,遏制干
部犯罪的上升趋势。
3、加强案件易发环节的防控制度建设
从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情况看,权利相对集中的部位是职位
犯罪案件易发环节,村支书,村主任,负责人等具有一定实权的“一
把手”多人次出现腐败。加强对案件易发环节的防控制度建设,是有
效遏制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根本措施之一。
第一,对于那些经济活动频繁,掌管扶贫物资和有权支配扶贫财
务的部门和人员,制定相应的岗位工作流程,对关键岗位的办事程序、
步骤、环节、审批权限、时限都要明确规定,并有效实时监控。
第二,对关键岗位人员加强管理力度,实行管理人员岗位交流制
度,防止关键岗位人员经营关系网,为职务犯罪创造条件。
第三,对涉农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同步预防,重点监督项目资金的
申报、划拨、发放落实等环节,严防贪污、挪用、截留涉农惠民项目
资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要完善村务管理和政策落实的民主监督机
制,做到惠农政策、资金总量、资金分配的“三公开”,确保民众的
话语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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