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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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既有建筑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苏州《既有建筑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既有建筑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一、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要点1.既有建筑改造应满足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部分沿用原有建筑消防设施系统:(1)涉及建筑构造原因(如:消防水池,屋顶消防水箱、风机房、排烟风道、消防电梯等)无法实现的;(2)涉及隐蔽工程改造(如:改造区域之外的机电系统管网及控制线路)无法实现的;(3)改造范围较小,改造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且不大于单体总建筑面积1/3的。

2.仅内部改造,不涉及外立面时,消防救援场地、消防救援窗、外保温材料等可沿用原设计规范。

3.改造范围较小(改造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且未改变原有使用性质时,可仅作为内部装修报审,可沿用原建筑消防设计。

4.为传承历史文脉、保护园林建筑,本着修旧如旧原则,历史保护建筑的改造项目消防设计如无法满足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可通过专题论证的方式提出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作为施工图审查的结论;部分项目因条件限制,确实无法满足现行消防技术标准,针对相关消防设计难点可通过组织专题论证的方式提出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专题论证意见可作为消防设计审查的依据。

二、既有建筑改造结构审查要点1.既有建筑改造,当设防类别未提高,抗震单元内结构刚度变化不超10%、重力荷载代表值增量不超5%,且加固、改造的竖-1-向抗侧构件不超5%,水平抗侧构件不超10%时:(1)可按原设计设防烈度进行加固改造;(2)加固改造后延续原有设计使用年限;(3)此类改造原则上不需进行抗震鉴定,加固改造区需先进行构件现状检测。

2.对幼儿园、中小学校、医院、防灾救灾类等重点设防类既有建筑,及改造后提高为重点设防类的既有建筑:(1)改造后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 年版)的设防烈度;(2)其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按不同的后续使用年限分别确定;(3)此类改造需先进行抗震鉴定。

3.按不早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设计建造的既有建筑:(1)可结合业主要求和房屋使用状况,按原设计采用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设计;(2)加固改造后延续原有设计使用年限。

消防图纸会审

消防图纸会审

消防图纸会审标题:消防图纸会审引言概述:消防图纸会审是指对建造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和评审的过程。

通过消防图纸会审,可以确保建造物的消防系统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提高建造物的消防安全性。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消防图纸会审的重要性以及具体内容。

一、法规和标准的遵循1.1 消防法规的要求:消防图纸会审需要确保消防系统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要求,包括建造物的布局、消防通道、疏散措施等。

1.2 消防标准的遵循:会审过程中需要检查消防系统设计是否符合相关的消防标准,如建造设计规范、消防设施设计标准等。

1.3 安全性评估:会审还需要对消防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确保设计的消防系统能够在火灾发生时有效地控制火势和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

二、消防设备和系统的合理性2.1 消防设备的选择:会审过程中需要评估消防设备的选择是否合理,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确保其能够满足建造物的消防需求。

2.2 消防系统的布局:会审还需要检查消防系统的布局是否合理,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泵房、消防水带等,确保消防系统能够覆盖整个建造物。

2.3 系统的可靠性:会审还需要评估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包括消防设备的备份、自动报警系统的灵敏度等,确保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启动并正常运行。

三、消防通道和疏散措施3.1 疏散通道的设置:会审过程中需要评估疏散通道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楼梯、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间等,确保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3.2 疏散标识的设置:会审还需要检查疏散标识的设置是否清晰明确,包括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识等,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找到疏散通道。

3.3 疏散设施的完善:会审还需要评估疏散设施的完善程度,包括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疏散楼梯的宽度等,确保疏散设施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的需求。

四、消防图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1 图纸的完整性:会审过程中需要检查消防图纸的完整性,包括平面图、剖面图、消防设备布置图等,确保图纸中包含了所有必要的信息。

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的13大技术要点[文档首发]

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的13大技术要点[文档首发]

施工图消防设计审察的13大技术重点[精选文档首发]1.1依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分散和扑救难度、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等因素,审察建筑物的分类和设计依照能否正确。

依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数目或储藏物件的性质和可燃物数目等审察工业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型能否正确。

依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单层建筑面积等审察民用建筑的分类能否正确。

能否知足其余特意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如石油化工公司、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发电厂与变电站、钢铁冶金公司、纺织工程、酒厂、烟花鞭炮工厂、加油加气站、冷库、电子干净厂房、办公建筑、展览建筑、体育建筑、广播电视建筑、老年人建筑、休养院建筑、旅店建筑、商铺建筑、饮食建筑、宿舍建筑、特别教育学院建筑、中小学建筑、托儿所和少儿园建筑、汽车库和修车库、住所、图书室、档案馆、博物馆、医院、文化馆、电影院、剧场、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铁路游客车站、地铁车站、殡仪馆、城市交通地道等。

建筑耐火等级和建筑构件耐火极限2.1审察建筑耐火等级确立能否正确,能否切合规范要求。

依据建筑的分类,审察建筑的耐火等级能否切合规范要求。

民用建筑内特别场所与使用性质、耐火等级相对应的楼层地点能否切合规范要求。

能否知足其余特意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

2.2审察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焚烧性能能否切合规范要求。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及焚烧性能能否达到建筑耐火等级的要求。

当建筑物的建筑构件采纳木结构、钢结构时,采纳的防火举措能否与建筑物耐火等级般配,能否切合规范要求。

建筑构、配件的采纳以及防火涂料、防火玻璃等建筑资料的采纳能否切合有关资料(产品)技术标准。

总平面布局3.1审察工程选址能否切合城乡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的要求。

火灾危险性大的石油化工公司、烟花鞭炮工厂、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钢铁公司、发电厂与变电站、酒厂、加油加气站等选址能否其余特意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求。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doc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doc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九年五月前言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福建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践经验,结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与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直接相关的标准条款,并增加福建省地方标准中的相关内容以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要求,制定本要点。

由于时间较紧,工作量大,水平局限,编制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都有待提高,特别是往年国家、地方颁布的政策性文件较多,近年来标准的更新也较快,本要点的编制难免有问题与疏漏,在本要点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及时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反映,以期要点改版时能补充完善。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前后)主要编写人员:(排名不分先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主要审查人员:(排名不分先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编制说明为了指导并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完善和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受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消防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

为使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设计人员了解本要点的编制思路,现对本要点中有关问题予以简要说明,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根据“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下列原则确定技术审查内容:1.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我省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是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基本依据,所有与施工图设计相关的强条均为审查内容。

消防设计审查总结

消防设计审查总结

消防设计审查总结消防设计审查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对消防设计审查的过程、要点和注意事项进行总结,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一、消防设计审查的意义消防设计审查是指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消防设计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定。

通过审查,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消防设计中的问题,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消防设计审查的过程1.提交申请:建设单位在完成消防设计后,向消防部门提交消防设计审查申请。

2.审核资料:消防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包括设计图纸、技术说明、消防设施配置等。

3.现场检查: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消防设施的安装情况及施工质量。

4.审查意见:消防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审查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5.复审: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整改后,再次向消防部门提交审查申请。

6.审查合格:消防部门对整改后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发放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

三、消防设计审查要点1.设计合规性: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消防设施配置。

2.消防设施布局:消防设施的布局应合理,便于操作使用,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发挥作用。

3.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设置障碍物,确保消防车辆顺利通行。

4.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应设置合理,疏散指示标志清晰,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快速疏散。

5.施工质量:消防设施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消防设施在火灾发生时正常工作。

四、注意事项1.建设单位应认真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申报程序,确保消防设计文件真实、完整。

2.消防部门应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建设单位应按照审查意见认真整改,确保消防设计符合要求。

4.消防设计审查过程中,相关单位应加强沟通,确保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总之,消防设计审查是保障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7.26
•【字号】冀建质安函〔2022〕347号
•【施行日期】2022.07.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要点》的通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承德、沧州市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要点(房屋建筑工程)
2.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要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6日。

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是什么

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是什么一、总体布局方案审查1. 审查建筑总平面布局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建筑功能及使用要求是否合理布局;2. 审查建筑建筑高度、体量、方向、层数、空间布局等是否符合设计图纸;3. 审查建筑物的地面、地下建筑物的布局是否符合设计要求;4. 审查建筑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是否协调,与相邻建筑的距离是否符合规范;5. 审查建筑结构的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满足强地震区地区构造抗力要求;6. 审查设备、管道、电气等管线布局是否符合设计图纸。

二、建筑结构审查1. 审查建筑结构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是否满足荷载要求;2. 审查结构材料、构件的选择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 审查建筑结构整体稳定性、承载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4. 审查结构节点和连接处的处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5. 审查混凝土结构的配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 审查钢结构的连接焊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7. 审查基础的设计是否满足地基承载要求。

三、建筑设备审查1. 审查建筑设备的选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节能、环保要求;2. 审查管道、空调、通风等系统布局是否合理,设备连接是否符合规范;3. 审查设备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设备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是否牢固;4. 审查电气设备的接线、配电方案是否满足用电要求,是否符合电气规范要求;5. 审查消防设备的布局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合理配置。

四、施工工艺审查1.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是否符合施工图纸要求;2. 审查施工工序和施工流程是否合理、安全、有效;3.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材料和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标准,施工合同和要求;4. 审查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施工证书是否齐全、合法;5. 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充分,施工现场卫生是否良好;6.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五、施工图纸审查1. 审查施工图纸的编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完整、清晰;2. 审查施工图纸的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规格、配筋、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3. 审查施工图纸的文字说明、符号标识是否清晰、统一;4. 审查施工图纸的图面比例是否准确,图面的形成是否规范;5. 审查施工图纸的版本控制、签章盖章、备案等程序是否合规。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办法(试行)

附件1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行为,保障审查质量,依据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对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应当执行本规则。

第三条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应当依据现行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专家评审意见可以作为审查依据。

第四条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条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单位对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中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存在争议、分歧需要确认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书面报告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会商,形成专家签名确认的书面意见。

涉及规范条文解释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根据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的影响程度,审查内容分为A、B、C三类。

A类是指有关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B类是有关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C类是指有关技术标准中带有“宜”、“不宜”、“可”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任一A类、B类内容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

C类内容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对于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功能实现的,判定为不合格;对于不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功能实现的,可判定为合格,但应当同时在审查意见中注明整改的要求。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审查后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者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意见表(消防专篇),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审查意见表应当详细记录技术审查基本情况,由相关审查人员签字。

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及时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审查中发现的违反消防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给排水(消防)施工图审查要点【最新版】

给排水(消防)施工图审查要点现将建筑给排水、消防、人防工程供水系统审图的几个大原则和按图纸目录分述的要点介绍如下。

01审图的原则(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规范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图纸资料是否齐全.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3)设计是否合理.有无遗漏。

图纸中的标注有无错误。

有关管道编号、设备型号是否完整无误。

有关部位的标高、坡度、坐标位置是否正确。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正确完整。

(4)设计说明及设计图中的技术要求是否明确。

设计是否符合企业施工技术装备条件。

如需要采用特殊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设计意图、工程特点、设备设施及其控制工艺流程.工艺要求是否明确。

各部分设计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工艺流程和施工工艺要求。

(6)管道安装位置是否美观和使用方便。

(7)管道、组件、设备的技术特性,如工作压力、温度、介质是否清楚。

(8)对固定、防振、保温、防腐、隔热部位及采用的方法、材料、施工技术要求及漆色规定是否明确。

(9)需要采用特殊施工方法、施工手段、施工机具的部位要求和作法是否明确。

(10)有无特殊材料要求,其规格、品种、数量能否满足要求,有无材料代用的可能性。

02审图要点总说明(1)设计说明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给排水、消防各个系统扼要的叙述,管材及接口、阀门及阀件、管道敷设、管道试压、防腐汕漆、管道及设备保温等内容。

(2)主要设备、材料表中的水泵、水处理设备、水加热设备、冷却塔、消防设施、卫生器具等的造型是否安全合理。

(3)管道、设备的防隔振、消声、防水锤、防膨胀、防伸缩沉降、防污染、防露、防冻、放气泄水、固定、保温、检查、维护等是否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

(4)是否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水喷雾灭火、灭火器等系统和设施,消防水量计算是否合理。

(5)是否选用了淘汰产品。

给排水平面图(1)生活水池、水箱是否为独立的结构型式。

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办法(试行)

附件1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行为,保障审查质量,依据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对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应当执行本规则。

第三条施工图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应当依据现行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依法需要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专家评审意见可以作为审查依据。

第四条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是否符合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其他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条施工图审查机构、设计单位对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中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存在争议、分歧需要确认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书面报告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消防技术专家委员会进行技术会商,形成专家签名确认的书面意见。

涉及规范条文解释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根据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的影响程度,审查内容分为A、B、C三类。

A类是指有关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B类是有关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C类是指有关技术标准中带有“宜”、“不宜”、“可”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内容。

任一A类、B类内容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判定为不合格。

C类内容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对于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功能实现的,判定为不合格;对于不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功能实现的,可判定为合格,但应当同时在审查意见中注明整改的要求。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审查后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者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意见表(消防专篇),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审查意见表应当详细记录技术审查基本情况,由相关审查人员签字。

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及时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审查中发现的违反消防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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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根据生产中使用或者产生的物质性质及数量或者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可燃物数量等审查工业建造的火灾危(wei)险性类别是否准确。

1.1.2 根据建造物的使用性质、建造高度、建造层数、单层
建造面积等审查民用建造的分类是否准确。

1.1.3 是否满足其他专门防火规范和专业设计规范的防火要
求:如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发电厂及变电
站、钢铁冶金企业、纺织工程、酒厂、烟花爆竹工厂、加油加气
站、冷库、电子洁净厂房、办公建造、展览建造、体育建造、广
播电视建造、老年人建造、疗养院建造、旅馆建造、商店建造、
饮食建造、宿舍建造、特殊教育学院建造、中小学建造、托儿所
和幼儿园建造、汽车库和修车库、住宅、图书馆、档案馆、博物
馆、医院、文化馆、电影院、剧场、汽车客运站、港口客运站、
铁路旅客车站、地铁车站、殡仪馆、城市交通隧道等。

4.1.1 工业建造内的高火灾危(wei)险性部位、中间仓库以及总控制室、员工宿舍、办公室、歇息室等场所的布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汽车库、修车库的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范
要求。

4.1.2 建造内柴油发机电房、锅炉房、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儿童活动场所等的布置位置、厅室建造面积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1 根据火灾危(wei)险性等级、耐火极限确定工业建
造最大允许建造层数和相应的防火分区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2.2 民用建造内设有观众厅、电影院、汽车库、商场、展厅、餐厅、宴会厅等功能区时,防火分区划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专门要求。

4.2.3 竖向防火分区划分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当建造物内设置自动扶梯、中庭、开敞式楼梯或者开敞式楼梯间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是否采用符合规范的防火分隔措施。

6.1.1 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的设置部位、形式、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2 建造内设有厨房、设备房、儿童活动场所、影剧院等特殊部位时的防火分隔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3 冷库和仓库、厂房内布置有不同火灾危(wei)险性类别的房间时的特殊建造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4 防火分隔是否完整、有效,防火分隔所采用的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火水幕、防火玻璃等建造构件、消防产品的耐火性能是否符合相关材料(产品)的技术标准要求。

6.1.5 防火墙、防火隔墙开有门、窗、洞口时是否采取了符合规范要求的替代防火分隔措施。

6.1.6 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的设置,严禁穿过防火墙。

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6.2.1 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排烟道、垃圾道等竖向井道是否独立设置,井壁、检查门、排气口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2.2 电缆井、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和及走道、其他房间连通处的防火封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3.1 屋顶、闷顶材料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3.2 闷顶内的防火分隔和入口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3.3 变形缝构造基层材料燃烧性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缆、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穿过变形缝时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措施。

6.4.1 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4.2 电气路线穿越或者敷设在 B1 或者 B2 级保温材料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6.4.3 当采用 B1、B2 级保温材料时,防护层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4.4 审查中庭等各种形式的上下连通开口部位及建造幕墙上下、水平方向的防火分隔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数量和宽度,四周航空障碍灯,应急照明,消火栓的设置情况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7.4.2 直升机停机坪的设置除要符合消防救援的要求外,尚应符合航空飞行安全的要求。

8.6.4 系统的操作及控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系统的电源、气源等,管网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明确延迟喷射或者无延迟喷射的启动方式。

8.6.5 系统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防护区的疏散设计、通风、设置的预制灭火的充压压力、有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浓度或者实际浓度等安全要求,储瓶间、管网的安全要求。

口是否设置排烟防火阀并能连锁关闭排烟风机;排烟风量是否按规范要求计算。

9.2.5.2 排烟风管的制作材料,耐火极限、风管及可燃物的距离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不同材料风道风速应满足规范规定,管道相应位置应设置排烟防火阀。

9.2.5.3 排烟口及排烟窗距排烟区域最远的距离,排烟窗安装位置、安装高度应符合规范规定;排烟口的安装位置、开启方式、风口风速及其及安全出口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9.2.5.4 排烟系统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补风系统,补风系统的设置风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2.1 甲、乙类厂房及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者爆炸危(
wei)险粉
尘、纤维的空气是否按照规范要求不循环使用;民用建造内空气
调通风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电梯回降装置、防火门及卷帘系统、消防应急照明系统、消防通讯系统等消防设备的联动控制设计。

施的轻质屋面板和墙体的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3.3.1 装修工程的平面布置是否满足疏散要求,由点——楼梯、线——走道、面——防火分区组成的立体疏散体系是否完整和畅通,楼梯间应核对楼梯间形式、宽度、数量;走道应核对疏散距离、疏散宽度;防火分区是否改变,核对面积大小、防火墙和防火卷帘的设置、分区的界线是否清晰。

13.4.1 装修范围内是否存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需要提高或者满足一定条件可以降低的房间和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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