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超过诉讼时效答辩状

超过诉讼时效答辩状超过诉讼时效答辩状超过诉讼时效答辩状,答辩状是法律文书,对于答辩状大家了解多少呢?超过诉讼时效答辩状应该怎么写?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几篇超过诉讼时效答辩状范文,请阅读!民间借贷纠纷答辩状【1】答辩人:郑某,女,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县____镇____村程庄村36号。
委托人:庞____,____邦律师事务所被答辩人:周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住____县____镇________街。
因被答辩人诉答辩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一、答辩人不是本案实际借款人,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
被答辩人所提交的书面欠据借款人处并无答辩人署名,被答辩人提也无证据证明答辩人系该笔款项的实际借款人,故该笔欠款与答辩人无关,答辩人不是借款人。
被答辩人将答辩人列为本案被告属于错误,被答辩人无权请求答辩人还款,应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一切诉讼请求。
二、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即使程某曾向被答辩人借款,该笔欠款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收到贵院送来的相应诉讼材料之前,答辩人并不知晓该笔借款的发生,被答辩人主张的欠款数额达80万元,对于如此巨大的一笔款项被答辩人却从未见过;答辩人自始至终未曾听说过该笔借款,也未与程某形成共同举债的合意,被答辩人也并无证据证明该笔借款被用于答辩人共同经营或其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故该笔欠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辩人不必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该笔欠款不属于共同债务,被答辩人向答辩人主张还款无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法院查明本案事实,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答辩人:________二〇____年____月____日民事上诉状范文【2】答辩人:xx电力建设总公司,住所地益阳市益阳大道东208号。
借条法律效力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借条,作为一种常见的民间借贷凭证,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
借条法律效力是指借条在法律上的约束力和证明力。
了解借条的法律效力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借条的定义、法律效力、制作要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借条的定义借条是指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时,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利率、用途等事项,并由借款人出具的一种书面凭证。
借条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是民间借贷纠纷中重要的证据材料。
三、借条的法律效力1.证明力借条具有证明力,即借条可以作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未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约束力借条具有约束力,即借条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执行效力借条具有执行效力,即在借贷纠纷中,借条可以作为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当事人必须履行。
当事人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四、借条的制作要点1.借款人、出借人信息完整借条中应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双方身份真实可靠。
2.借款金额明确借条中应明确借款金额,包括人民币和货币单位,避免因金额不明确而产生纠纷。
3.还款期限明确借条中应明确还款期限,包括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以便双方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4.利率明确借条中应明确利率,包括年利率、月利率等,以便双方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5.用途明确借条中应明确借款用途,以便双方了解借款的用途和还款期限。
6.担保条款如需担保,借条中应明确担保人、担保物等信息,以确保借款安全。
7.签字或盖章借条应由借款人和出借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确保借条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诉讼时效的客体为请求权,但并非一切 请求权均适用诉讼时效.一般认为债权 请求权以及物上请求权中的返还财产请 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得适用诉讼时效. 物上请求权中的排除 妨害请求权,消除 危险请求权,所有权确认请求权,基于 身份关系的请求权以及基于相邻关系的 请求权等,一般不发生诉讼时效制度的 适用.
请求权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理由
第一,请求权是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 定行为的权利,这就意味着请求权的实现必须 借助他人的行为,没有他人的行为的介入,请 求权的目的无法达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允 许请求权长期存在,权利人可在任何时候行使, 不仅使义务人长期受困于请求权人,总是纠缠 于陈年老帐之中,而且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 的稳定. 第二,请求权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他人行为的 支配,所以如果允许请求权长期存在,就等于 长期限制了他人的行为自由,这是不符合民法 的意思自治原则的 .
第十一章 诉讼时效和期限
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在于督促权利 人及时行使权利,从而使当事人间 的权利义务关系尽快确定化.
第一节 概说
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 (一)时效的概念 时效,指当事人对财产的占有或不行使 权利的行为,经过一定的时间,发生当 事人取得权利或权利效力减损法律效果 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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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效的种类 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的不同以 及由此导致的法律效果的不同,将时效 区分为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即消灭时效). 前者的事实状态为占有他人财产,法律 效果为占有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后者的 事实状态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法律效 果为权利效力减损.
诉讼时效何除斥期间的区别
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某种权利的存续期间, 两者存在如下区别: (1)诉讼时效的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 断,延长;除斥期间为 不变期间,不能中止, 中断或延长. (2)诉讼时效并不使没有得到及时行使的权利本 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诉权;除斥 期间使权利本身消灭. (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时起 算;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4)诉讼时效制度主要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 制度主要适用于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解 除权).
情侣之间借钱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情侣之间相互借钱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然而,由于法律意识的不够,很多情侣在借钱过程中出现了纠纷,甚至导致了法律诉讼。
为了帮助情侣们更好地了解情侣之间借钱的法律法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情侣之间借钱的法律性质1. 民事法律关系情侣之间借钱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借贷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贷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一定数额的货币,贷款人到期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合同。
2. 人身关系情侣之间借钱还涉及人身关系。
在我国,法律对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有明确规定,但情侣之间的人身关系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因此,情侣之间借钱在法律上并没有特殊的身份关系。
二、情侣之间借钱的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借贷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贷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对借贷案件审理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规定,如借款利息的计算、逾期还款的处理等。
三、情侣之间借钱的法律风险及注意事项1. 借款金额和期限情侣之间借钱时,应明确约定借款金额和期限。
借款金额不宜过大,以免给对方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
借款期限应合理,以免因逾期还款而产生纠纷。
2. 利息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贷合同可以约定利息,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
情侣之间借钱应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约定利息。
3. 还款方式情侣之间借钱时,应明确约定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可以是分期还款、一次性还款等。
约定还款方式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还款方式应明确、具体,便于履行。
(2)还款方式应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确保还款的可行性。
经济法项目1导论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导论一、单项选择题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C.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2.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止B.诉讼时效的中断C.诉讼时效的延长D.诉讼时效的消灭3.下列关于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述正确的有()。
A.与其权利能力范围相一致B.一律平等C.始于出生终于死亡D.分为完全、限制与无行为能力三种4.下列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A.合伙企业B.某股份公司的销售部C.个体工商户D.有限责任公司5.下列关于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发生B.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在范围上不一致C.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由其机关来实现D.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开始,同时终止6.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所为的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是()。
A.一经告知被代理人后,即对其有约束力B.经被代理人追认后,被代理人才承担责任C.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D.被代理人承担责任7.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
A.不同意代理B.同意代理C.放弃追认权D.以上说法都不对8.甲委托乙代买10吨水泥,乙见当地水泥价格特别低且质量好,于是代买了15吨,此行为属于()。
A.无效行为B.有效行为C.滥用代理权D.越权代理9.普通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时间是()。
A.权利被侵害之时B.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C.告诉之时D.达成协议之时10.某人购得一台电热水器,在使用时因漏电而受伤害。
其诉讼时效为()。
A.20年B.2年C.1年D.6个月11.某甲只有12岁,按照法律规定,他可以进行哪些活动?A.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B.与其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C.与其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D.任何民事活动都需要经其监护人的同意才可以进行12.下列选项中具有法人资格的有哪些?A.合伙企业B.公司的分支机构C.公司董事长D.子公司13.下列关于我国经济法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八个案例告诉你,催收凭证如何使用才能中断诉讼时效

八个案例告诉你,催收凭证如何使用才能中断诉讼时效作者:孙春梅时间:2015-05-08 来源:转载浏览量 337 评论 0 001.存在长期购销关系的当事人,对账行为可中断时效——存在长期购销关系的当事人双方,自对账之日起两年内,一方主张对账所确认债权的,应认定未超诉讼时效期间。
2. 催收通知明确载明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内容的认定——催收通知载明催收依据、借款本息及向保证人的偿还请求,应认定该通知具备明确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内容。
3.债务人在对账单上签署“收到”,不视为承诺还款——债务人在对账单上签署“收到”字样,仅代表其已收到该对账单,不能推定为其有偿还已过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
4.债权请求权自债务人签收对账单时起计算诉讼时效——债权人就相关债务的请求权从债务人在对账单上盖章或签名确认时即已产生,其诉讼时效即应从此时起开始计算。
5.在逾期贷款催收通知的多份回执上补盖公章的效力——借款人加盖公章的催收单上由贷款人自行填写可中断诉讼时效的催收日期,应当视为借款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6.催款通知未经签收或未公证送达的,不能中断时效——催款通知书未经借款人签收,亦未通过公证等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向借款人送达的,不能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7.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在催款挂号信回执盖章效力——债务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重新确认,需债务人在有明确催收内容的催款通知单而非挂号信回执单上签字。
8.催款通知上印文形成时间存疑时优先保护金融债权——金融借款催款通知上印文形成时间明显不利于金融机构的情况下,法院可引进利益衡量理论确定优先保护的利益。
所确认债权的,应认定未超诉讼时效期间。
标签:诉讼时效⊙催收凭证⊙对账⊙长期购销关系案情简介:1980年始,轮胎公司即与化工公司有购销往来。
2005年8月,双方经对账,确认化工公司尚欠轮胎公司货款700万余元,并注明“对未对账款项,继续查找原因”。
2007年6月,轮胎公司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签收“贷款对账签证单”的行为是否属于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原债务的履行进行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签收“贷款对账签证单”的行为是否属于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原债务的履行进行重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施行。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法释〔1999〕7号)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8〕冀经一请字第38号《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是否受法律保护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此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签收“贷款对账签证单”的行为是否属于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原债务的履行进行重新确认问题的复函(2007年3月4日 )(2006)民立他字第106号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2006)皖民二监字第7号《关于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电力临泉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复查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认为:我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所称“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是指债权人要有催收逾期贷款的意思表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愿意继续履行债务。
你院请示所涉的案件中,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公司)2003年3月向债务人临泉县供电局发出的“贷款对账签证单”,其名称和内容均无催收贷款的明确表示。
临泉县供电局局长张修法在“贷款对账签证单”上签署“通知收到”,表明债务人已经收到了“贷款对账签证单”,但不能推定为其有偿还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问题的21个批复集成(1988-2014)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问题的21个批复集成(1988-2014)关于诉讼时效,目前较为全面的是2008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但实务中,最高法院的一些批复仍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的批复(法释〔2014〕15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海事诉讼中保险人代位求偿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相关法律问题的请示》(沪高法〔2014〕89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相关规定,结合海事审判实践,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三章规定的相关请求权之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确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受人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请示的答复([2005]民二他字第35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5]1号《关于买受人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向出卖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你院报告所述情况,冯树根向广州市白云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农业公司)购买农药,双方并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也无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期限进行约定,因此,该合同属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白云农业公司向冯树根主张权利时起算。
本案不符合法复[1994]3号批复适用的条件,故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多数意见。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发出确认债务的询证函的行为是否构成新的债务的请示的答复([2003]民二他字第59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渝高法[2003]232号请示收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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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诉讼
时效中断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
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
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
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
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
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一、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
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
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
期间重新起算。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
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
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
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
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
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
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
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
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
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
终止。
三、适用条件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
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
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
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具体事由后述)。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
段均产生中断的法律效力。而且诉讼时效中断的次数不受法律限
制,也就是说,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
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再次主张权利或者
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3.从诉讼时效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从而法定
事由发生之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与重新计算的时效
期间没有关系,在此种意义上,民法学称诉讼时效中断为根本性
障碍。
4.当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时,不能导致
诉讼时效中断
造成诉讼时效中断的因素多种多样,需要我们承担的法律后
果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并不是所有的诉讼案件都能满足诉讼时
效中断的条件,其还需要有一定的推动案件中断的因素。那么关
于诉讼时效中断还存在疑问的,可以前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