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3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引言糖皮质激素是一类具有广泛临床应用的药物,具有抗炎、免疫抑制等作用。
为了确保糖皮质激素的安全有效应用,制定本指导原则,以便指导临床医师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更加科学、规范和合理。
二、适应症2.1 炎症性疾病:糖皮质激素适用于各种炎症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风湿病、过敏性疾病、结缔组织病等。
2.2 其他疾病:糖皮质激素在某些特定疾病中也有应用价值,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等。
三、用药原则3.1 选用适当剂型:糖皮质激素存在不同的剂型,应根据病情和治疗需求选择合适的剂型,包括口服、注射、外用等剂型。
3.2 合理调整剂量:剂量的选择应根据临床病情、患者年龄、体重、合并症等因素进行评估,并进行个体化调整。
3.3 注意给药时间和疗程:给药时间和疗程应根据炎症程度和疾病类型进行制定,应遵循短疗程、低剂量原则。
3.4 避免突然停药: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程中,应逐渐减少剂量,避免突然停药产生反跳现象。
四、不良反应与预防4.1 常见不良反应:长期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包括内分泌紊乱、免疫抑制、消化道反应等,应予以重视。
4.2 预防措施: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血糖、血压等指标,同时加强营养支持和骨密度监测,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
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5.1 禁忌症:对糖皮质激素过敏的患者禁用糖皮质激素;某些具有感染风险的疾病如结核病、真菌感染等也是禁忌症。
5.2 注意事项: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特别注意儿童、老年患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1、附件2:七、法律名词及注释7.1 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是一类内源性激素,具有抗炎、免疫抑制等作用。
7.2 炎症性疾病:指各种由机体免疫反应引起的组织病变,表现为局部炎症病灶和全身症状。
7.3 风湿病:风湿病是一类以关节炎和关节周围组织损伤为主要表现的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等。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来源:卫计委《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
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
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
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
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
2023糖皮质激素在内分泌疾病中临床应用原则(全文)

2023糖皮质激素在内分泌疾病中临床应用原则(全文)一、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chronicadrenocortica1hypofunction)分为原发及继发性两类,前者多因免疫、感染、肿瘤、手术、药物、缺血/出血等原因破坏双侧肾上腺引起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不足;后者多因下丘脑-垂体病变引起CRH或ACTH分泌不足,导致肾上腺皮质萎缩。
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ACTH降{氐,对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没有直接影响。
糖皮质激素长期使用后不适当减量亦可导致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λ糖皮质激素使用方法首选氢化可的松,分次给药。
每天口服氢化可的松Q5-25mg)或醋酸可的松(20-35mg),分两次或三次,最高剂量在早晨醒来时给予,第二次在午餐后2小时给予或午餐和下午分三次给予。
依从性较差患者可以每日口服一次或两次泼尼松龙(3-5mg∕天),作为氢化可的松的替代治疗。
(二1药物使用注意事项1 .当急性病患者存在如下症状或体征表现时,如容量减少、低血压,低钠血症、高钾血症、发热、腹痛、色素沉着过度、和低血糖,需考虑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可能。
2 .糖皮质激素替代治疗的临床评估包括,体重、血压、糖脂电解质等代谢水平、糖皮质激素过量症状(全身相关的副作用\根据临床反应调整治疗方案,同时参考激素检测(血尿皮质醇水平)结果。
3 .所有确诊为醛固酮缺乏症的患者接受盐皮质激素替代治疗,根据嗜盐情况,体位性低血压或水肿等表现,和血电解质水平调整盐皮质激素剂量。
4 .患者需充分了解疾病的性质,终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替代治疗,并了解在有应激情况时药物加量。
随身携带疾病诊断说明卡片,以便意外情况时得到正确及时的救助。
5 .垂体前叶功能低下,首先应用糖皮质激素替代治疗。
其次,考虑甲状腺激素等激素补充。
全面评估后调整相应激素剂量,长期维持。
二、肾上腺皮质危象原发或继发性,急性或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患者在感染、创伤和手术等应激情况,或骤停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出现一系列临床表现:高热,胃肠紊乱,循环虚脱,神志淡漠、萎靡或躁动不安,澹妄甚至昏迷,称为肾上腺皮质危象。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类药物(Corticosteroid)是一类由肾上腺分泌的激素,也称为“激素的五指”。
它们在医学上被广泛应用于一系列炎症性、免疫性和过敏性疾病的治疗,如关节炎、哮喘和过敏性鼻炎等。
然而,由于糖皮质激素的复杂性和潜在的副作用,正确的应用原则对临床工作者和患者来说至关重要。
一、适应症糖皮质激素药物的应用范围广泛,但需权衡其益处与副作用。
常见的适应症包括:炎症性疾病(如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过敏性疾病(如哮喘、荨麻疹)、器官移植后的免疫抑制以及某些癌症的化疗过程中。
二、使用剂型和途径糖皮质激素可通过多种途径给药,包括口服、局部涂抹、局部注射和静脉注射等。
选用剂型和途径需结合患者的病情、治疗目的和激素的特点加以考虑。
例如,表皮糖皮质激素是用于局部治疗的最常见剂型,常见的有药膏、乳液、喷雾和凝胶等。
三、剂量调整原则合理的剂量调整是糖皮质激素治疗中的关键环节。
剂量一般以最小有效剂量为原则,个体差异和疾病类型决定了每个患者所需剂量的不同。
临床医生需根据患者的情况和疗效进行剂量调整,既要控制疾病进展,又要尽量减少副作用。
四、疗程和停药原则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时间应尽量短,避免长期使用。
慢性疾病的治疗过程需要根据疾病的活动性和控制情况来评估疗程。
对于急性疾病,通常在症状缓解后逐渐减少剂量,最终停药。
五、副作用及预防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是临床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肾上腺皮质抑制、易感染、骨质疏松、高血压和血糖异常等。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副作用,医生应严密监测患者的体征和实验室指标,并在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预防和支持治疗。
六、特殊人群的应用孕妇、儿童和老年患者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需特别注意。
孕妇要权衡母婴的风险与利益,避免过度使用。
对于儿童和老年患者,剂量和用药时间需要特别斟酌。
七、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糖皮质激素与许多其他药物存在相互作用。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药物可能增加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如非甾体抗炎药和抗凝药物。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引言本文档旨在为临床医生提供关于糖皮质激素应用的详细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重要的内分泌药物,应用广泛,但其副作用也不可忽视。
正确的应用能有效减少副作用,提高治疗效果。
本指导原则将从适应症、剂量选择、给药途径、疗程时间、副作用预防等方面进行细化讲解。
2.适应症2.1 炎症性疾病:糖皮质激素在治疗炎症性疾病中具有良好的抗炎作用,如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2.2 免疫系统疾病:糖皮质激素对于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能有效抑制免疫反应。
2.3 器官移植:糖皮质激素用于器官移植后的免疫抑制治疗中,能有效降低排斥反应。
3.剂量选择3.1 初始剂量: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病情严重程度等因素,合理选择初始剂量,一般可从小剂量开始。
3.2 维持剂量: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疗效,逐渐调整维持剂量,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3.3 缓解剂量:在严重病情发作时,可暂时增加剂量以迅速缓解症状,并逐渐减少剂量到维持剂量。
4.给药途径4.1 口服给药:口服是最常用的给药途径,适用于大多数病情。
4.2 局部使用:对于皮肤炎症等局部病情,可使用外用剂或局部注射糖皮质激素,减少全身副作用。
4.3 静脉注射:对于急性、重症炎症反应,可考虑静脉注射。
5.疗程时间5.1 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短期应用在数天至数周,用于控制急性病情或预防急性疾病发作。
5.2 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长期应用在数月至数年,用于治疗慢性疾病或维持缓解状态。
6.副作用预防6.1 骨质疏松: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易导致骨质疏松,应注意补充钙、维生素D等。
6.2 免疫抑制:糖皮质激素应用会抑制免疫系统,易导致感染发生,应注意预防。
6.3 高血压:部分患者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后会出现高血压,应密切监测血压。
附件:本文档附带有相关的糖皮质激素疗程时间表和剂量调整表,供临床医生参考使用。
法律名词及注释:1.糖皮质激素:指一类由肾上腺皮质分泌的内分泌激素,具有抗炎、抗过敏、抑制免疫反应等作用。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二、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管理要求
1.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 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 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
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 :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
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1.1.2 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
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 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 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 药
疏松、消化性溃疡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感染性疾患必须与有效的抗生素合用,病毒性感 染患者慎用;儿童也应慎用
3.3 注意事项
(三)其他注意事项
• 1.防止交叉过敏,对某一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其他糖皮质激素过 敏。
• 2.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可酌情采取如下措施: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补充钙剂和维
能减退症,并
于各种应激情 况下适当增加
病、重症大疱性皮肤 炎、剥脱性皮炎或 病、重症药疹、急进 器官移植急性排斥 性肾炎等。冲击治疗 反应等。短程治疗 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 须配合其他有效治 措施,可迅速停药, 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 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 冲击治疗
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目录前言 (5)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6)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6)(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6)(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6)(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8)(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8)(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8)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9)(一)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9)(二)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9)(三)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9)第二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10)一、管理 (10)二、落实与督查 (10)第三章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 (12)一、适用范围 (12)二、不良反应 (14)三、注意事项 (15)(一)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5)(二)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5)(三)其他注意事项 (16)四、分类及常用药物(表1~4) (16)第四章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20)一、内分泌系统疾病 (20)(一)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20)(二)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22)(三)肾上腺皮质危象 (25)(四)Graves眼病 (26)(五)糖皮质激素在内分泌系统疾病诊断中的应用 (28)二、呼吸系统疾病 (29)(一)哮喘(成人) (29)(二)特发性间质性肺炎 (31)(三)变态反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 (34)(四)结节病 (35)(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36)(六)变应性鼻炎 (37)(七)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39)三、风湿免疫性疾病 (39)(一)弥漫性结缔组织病 (39)系统性红斑狼疮 (39)系统性硬化症 (41)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 (42)原发性干燥综合征 (42)类风湿关节炎 (44)系统性血管炎 (45)(二)自身免疫性肝炎 (47)(三)脊柱关节病 (48)强直性脊柱炎 (48)反应性关节炎 (49)银屑病关节炎 (51)未分化脊柱关节病 (52)炎性肠病性关节炎 (53)四、血液系统疾病 (53)(一)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53)(二)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55)(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55)(四)淋巴瘤 (56)(五)多发性骨髓瘤 (57)(六)慢性嗜酸性粒细胞白血病及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征 (58)(七)移植物抗宿主病 (59)五、肾脏疾病 (60)(一)肾小球疾病 (60)肾病综合征 (60)新月体肾炎 (64)狼疮性肾炎 (64)(二)间质性肾炎 (66)六、感染性疾病 (67)(一)结核病 (67)(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 (70)(三)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简称人禽流感) (71)(四)手足口病 (72)(五)肺孢子菌肺炎 (73)七、消化系统疾病 (74)(一)炎症性肠病 (74)(二)嗜酸细胞性胃肠炎 (75)(三)重症急性胰腺炎 (76)八、神经系统疾病 (77)(一)多发性硬化 (77)(二)重症肌无力 (79)(三)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 (80)(一)眼表急性炎症和干眼 (82)急性细菌性结膜炎 (82)沙眼急性期 (83)包涵体性结膜炎急性期 (84)腺病毒性结膜炎(急性期) (84)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 (85)急性变应性结膜炎 (86)自身免疫性结膜炎急性发作 (86)细菌性角膜溃疡 (87)真菌性角膜溃疡 (88)角膜病毒感染 (88)棘阿米巴角膜炎 (89)蚕食性角膜溃疡 (90)干眼 (91)(二)急性浅层巩膜炎和巩膜炎 (91)浅层巩膜炎 (91)巩膜炎 (92)(三)葡萄膜炎 (93)(四)视网膜疾病 (95)白塞综合征 (95)V ogt-小柳原田病 (96)视网膜血管炎 (97)(五)视神经炎 (99)(六)外伤性视神经病变 (99)(七)眼科手术后 (100)角膜移植术后 (100)青光眼术后 (102)白内障术后 (103)视网膜扣带术后 (104)玻璃体手术后 (104)十、皮肤疾病 (105)(一)天疱疮 (105)(二)大疱性类天疱疮 (106)(三)药物性皮炎 (107)(四)红皮病 (109)(五)湿疹与皮炎 (109)(六)银屑病 (110)十一、重症患者的加强医疗 (112)(一)休克 (112)感染性休克 (112)过敏性休克 (113)创伤性休克 (114)(二)急性肺损伤和(或)ARDS (115)十二、器官移植排斥反应 (117)(一)肾脏移植排斥反应 (117)(二)肝脏移植排斥反应 (120)十三、骨科疾病 (121)(一)运动系统慢性损伤 (121)(二)急性脊髓损伤 (122)前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具有重要临床应用价值的药物,对于多种疾病的治疗具有显著效果。
然而,由于这类药物的应用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正确、合理的使用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进行详细介绍,旨在为临床医生提供有益的参考。
适用范围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适用于多种疾病的治疗,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等。
血液系统疾病: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等。
药物选择在选择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时,应根据具体疾病和个体情况,综合考虑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及患者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药物和剂量。
短效糖皮质激素:如氢化可的松,适用于急性过敏反应和短期治疗。
中效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甲泼尼松等,适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结缔组织疾病的治疗。
长效糖皮质激素:如地塞米松等,适用于严重感染和血液系统疾病的治疗。
用药次数:应根据病情和医生建议来确定用药次数,一般可分为每日一次或每日多次给药。
给药途径:可采用口服、静脉注射、肌肉注射等多种途径,具体应根据病情和医生建议来确定。
停药程序:一般情况下,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治疗应逐步减量,避免骤停引起反跳现象。
不良反应: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能导致多种不良反应,如骨质疏松、血糖升高、免疫力下降等。
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患者的反应情况。
停药反应:骤停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能导致原有病情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可能发生狼疮危象。
因此,在停药前应与医生协商,制定合适的停药计划。
禁忌症: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下,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存在禁忌症,如病毒性感染、结核病、糖尿病等。
因此,在用药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病史和禁忌症情况。
药物相互作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可能存在相互作用,如与免疫抑制剂合用时应注意调整剂量。
因此,在用药过程中如需合用其他药物,应与医生协商并密切患者反应。
结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临床上的应用广泛且具有显著疗效,但正确、合理的使用对于保障患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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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3一、糖皮质激素应用简介天然和合成的糖皮质激素(也称为类固醇激素)可用于治疗多种疾病。
这类药物大多以药理剂量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治疗。
(一)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血清中大部分皮质醇与皮质类固醇结合球蛋白(corticosteroid -binding globulin,CBG)和白蛋白结合。
体内的11-β-羟基类固醇脱氢酶1型同工酶将无活性的皮质素转化为皮质醇,2型同工酶将皮质醇转化为皮质素。
合成类糖皮质激素经氟化、甲基化或甲基噁唑啉化后可避免被2型同工酶氧化灭活。
糖皮质激素受体基因多态性可提高或降低对糖皮质激素的敏感性,进而影响对外源性皮质醇药物的反应。
(二)治疗疗程和剂量糖皮质激素的生物学效价、药物代谢动力学、治疗疗程和剂量、给药方式和一天内的给药时机、以及代谢个体差异均会影响治疗疗效,并产生各种不良反应。
治疗疗程根据用药时间大致可分为冲击治疗,短程、中程和长程治疗,以及替代治疗。
1.治疗疗程:1)冲击治疗:大部分适用于危重病人的抢救,如重度感染、中毒性休克、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等,使用一般≤5天。
激素使用期间必须配合使用其他有效治疗措施。
因疗程短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应用。
2)短程治疗:适用于应激性治疗,或感染及变态反应类疾病所致的机体严重器质性损伤,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
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以至停药。
使用一般<1月。
3)中程治疗: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
治疗剂量起效后减至维持量,逐渐递减直至停药。
使用一般<3月。
某些特殊疾病,如活动性甲状腺眼病,使用激素每周一次冲击治疗,一般维持12周。
4)长程治疗: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及反复发作的多器官受累的慢性系统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贫血、肾病综合征等。
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
逐步减量至最低有效维持剂量,停药前需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
使用一般>3个月。
5)替代治疗:a.长程替代方案:适用于原发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b.应急替代方案:适用于急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及肾上腺危象;c.抑制替代方案:适用于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一般认为给药剂量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冲击剂量:以甲基泼尼松龙为例,7.5mg~30mg/kg.d。
(2)大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大于1mg/kg.d;(3)中等剂量:以泼尼松为例,0.5mg~1mg/kg.d;(4)小剂量:以泼尼松为例,<0.5mg/kg.d;(5)长期服药维持剂量:以泼尼松为例,2.5mg~15mg/d;(三)给药途径不同制剂的糖皮质激素大多具有相同的生物等效性,吸收率相近。
可以有多种给药途径,包括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用药,以及吸入、鼻喷、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四)常用糖皮质激素药物比较注:抗炎强度和滞钠强度均以氢化可的松(定为1.0)作为标准二、糖皮质激素应用要点(一)糖皮质激素全身副作用糖皮质激素可以对多个器官系统造成不良反应,包括:1.皮肤和外貌:皮肤变薄和瘀斑(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痤疮、轻度多毛症、面部红斑和皮肤紫纹、类库欣表现(水牛背和满月脸)和体重增加等。
较低剂量也会发生这些不良反应,停药后多逐渐自行消失或减轻。
2.眼:长期应用会增加白内障和青光眼的发生风险。
此外,还可能出现眼球突出和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等罕见眼科并发症。
长期应用中到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应定期进行眼科检查,及早发现。
3.心血管系统:激素长期应用所致的液体潴留和高脂血症可引起高血压和早发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
使用期间应进行心血管病变相关检测,关注血压及容量状况。
此外,血栓栓塞性并发症(肺栓塞和深静脉血栓形成)的发生风险也增高。
血流动力学检查、凝血功能检查和血气分析有助于早期发现,必要时可进行预防性抗凝治疗。
4.消化系统:可诱发或加剧胃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甚至导致消化道出血或穿孔,以及严重中毒性肝损伤。
大剂量使用激素时建议加用胃黏膜保护剂或抑酸药防治。
少数患者会诱发脂肪肝或胰腺炎。
5.血液系统:药理学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常导致白细胞计数增多,主要由于中性粒细胞增多。
使用激素期间应监测血液细胞分析。
6.骨骼和肌肉:儿童、绝经妇女和老人多见骨质疏松,严重者出现自发性骨折。
高脂血症引起的血管栓塞会导致骨缺血性坏死(股骨头无菌性坏死)。
肌病属少见并发症,表现近端肌无力甚至肌萎缩。
为防止骨丢失和肌萎缩,可鼓励患者进行负重锻炼,补充钙和维生素D,必要时加用抗骨质疏松药物。
注意采取措施防跌倒,定期风险评估,早期规范防治,在病情可控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激素暴露。
7.内分泌和代谢:糖皮质激素会引发糖代谢紊乱造成糖耐量受损或糖尿病。
还可因增高血浆胆固醇和促使皮下脂肪分解影响脂肪代谢。
使用激素期间应监测电解质,血糖和血脂等,酌情对症处理。
此外使用糖皮质激素可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应注意撤药方法,避免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
8.神经精神症状:包括睡眠紊乱,谵妄、意识模糊或定向障碍等神经症状和情绪不稳、轻躁狂、抑郁等精神病性症状[11]。
大部分患者的精神和认知症状轻微且可逆。
9.免疫系统:全身性应用糖皮质激素会影响固有和获得性免疫,造成的感染风险呈剂量依赖性增加,如常见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病毒和真菌感染,以及结核等不常见病原体感染。
而吸入性和外用糖皮质激素通常不增加全身感染风险。
可通过局部给药、隔日给药和预防感染等措施以降低感染风险。
(二)治疗注意事项和监测1.治疗注意事项:(1)在确保达到治疗目标情况下使用最小剂量和最短持续时间;(2)治疗已有的合并症,以避免共存疾病可增加激素相关不良反应风险;(3)药物使用期间严密监测相关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2.评估并发症的危险因素在开始糖皮质激素治疗前,需要评估和治疗的已有疾病包括:糖尿病、控制不佳的高血压、心力衰竭和外周性水肿、白内障或青光眼、消化性溃疡病、感染、骨密度低或骨质疏松、NSAID或抗凝药物的使用。
3.停药反应长期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使用会抑制体内HPA轴,自身糖皮质激素分泌能力严重下降。
因此,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骨骼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需及时抢救。
4.反跳现象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时,突然停药或减量过快导致原发病复发或加重,应恢复糖皮质激素治疗并重新调整剂量。
(三)特殊人群使用1.儿童儿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应严格掌握指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
应根据年龄、体重(或体表面积)、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治疗方案。
接受糖皮质激素的儿童中最常见生长障碍,尤其在接受长程每日疗法时。
与成人相比,儿童更易发生白内障[12]。
2.妊娠期妊娠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应严格掌握指征和选用妥当的治疗方法。
使用最低有效剂量,最常用的短中效糖皮质激素是泼尼松、泼尼松龙和甲基泼尼龙。
最常用的长效药物是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
对有早产风险的女性给予产前糖皮质激素治疗(antenatal corticos teroid,ACS)能显著降低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脑室内出血、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脓毒症及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13]。
3.哺乳期母乳中的糖皮质激素浓度很低,生理或维持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一般无严重不良影响。
因为母乳中药物浓度在用药后2小时达到峰值,建议丢弃用药后4小时内的母乳。
哺乳妇女接受中等以上剂量的糖皮质激素不推荐哺乳。
4.新冠病毒感染氧合指标进行性恶化、影像学进展迅速、机体炎症反应过度激活状态的重型或危重型新冠病毒感染患者,酌情短期内(不超过10日)使用糖皮质激素。
可选择地塞米松、甲泼尼龙、泼尼松、氢化可的松[14]。
(四)糖皮质激素使用者免疫接种的注意事项免疫接种疫苗根据其性质主要包括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亚单位疫苗、DNA疫苗以及树突状疫苗等[15]。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类型主要包括核酸疫苗(mRNA疫苗、DNA疫苗)、病毒载体疫苗、蛋白质亚单位疫苗、病毒样颗粒(Virus Like Particle,VLP)疫苗、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自组装(self-assembling)疫苗等[16]。
1.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患者在免疫接种时需要注意[17]:(1)糖皮质激素治疗会减弱机体固有的免疫系统防御能力,减少循环中T 细胞和B细胞,通常会降低疫苗诱导的免疫力强度和持续时间。
(2)接种活疫苗会增加细菌、真菌、病毒和不常见病原体的感染风险。
2.如下患者可接种活病毒疫苗:(1)剂量小于20mg/d的泼尼松或等效剂量其他药物,用药时间≤14日;(2)长期生理性替代治疗;(3)隔日服用糖皮质激素的短效制剂;(4)外用、气雾剂给药或关节内/滑膜囊内/肌腱局部注射,接种前无免疫抑制的临床和实验室证据[17,18];(5)使用中等或高剂量(>20mg/d),用药时间预期大于14日,需在激素使用前2-4周进行接种[17,19]。
在激素停用1个月内不可接种活病毒疫苗[20]。
3.灭活疫苗通常是安全的,在糖皮质激素治疗期间可以按照常规疫苗接种时间表进行疫苗接种[17],包括新冠病毒的灭活疫苗[21]三、具糖皮质激素作用的新型制剂基于糖皮质激素作用机制的新型制剂研发方向包括[22]:1.新型糖皮质激素受体(GR)配体,其抗炎和免疫抑制作用可与代谢副作用分离;2.对糖皮质激素进行修饰,改变其理化性质和药代动力学特征,提高组织局部浓度,如聚乙二醇化,提高亲脂性等;3.提高糖皮质激素的靶向作用,如将糖皮质激素与抗体结合或与多肽结合;或将糖皮质激素封装处理,如已完成临床II期试验的脂质体泼尼松龙[23];4.糖皮质激素与过氧化物酶体增殖剂激活受体(PPARs)激动剂的联合治疗,以期协同发挥抗炎作用,并由此减少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5.糖皮质激素所诱导的抗炎蛋白,如GILZ(糖皮质激素诱导亮氨酸拉链,glucocorticoid-induced leucine zipper)是一种抗炎分子,可介导糖皮质激素的免疫调节活性,不良反应较小,可作为炎症性疾病治疗的新型靶向分子药物。
第二部分糖皮质激素在新冠病毒感染中的临床应用一、糖皮质激素使用适应症新冠病毒感染给人们身体健康尤其是各类慢病管理带来巨大挑战,尤其在老年人群中[26]。
基于多项研究证据提示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可降低重症及危重症患者短期内死亡风险[27,29]。
因此,对于氧合指标进行性恶化(包括:氧合指数≤300mmHg,或静息未吸氧状态下血氧饱和度≤93%,或呼吸急促,频率≥30次/min)、肺部影像摄片证实肺炎进展迅速的重症及危重症成人患者,推荐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14,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