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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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好,您咨询海绵城市评价指标细项的有关材料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为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实重点建设任务,按照科学性、典型性及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在充分考虑海口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依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中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参考相关规划成果,确定了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的五项分项目标及22项指标,五项分项目标具体表述为:水生态全面恢复、水环境显著改善、水资源适度利用、水安全充分保障、制度建设完备,具体指标如下表。
表3-1海口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目标
目标序号指标2020年2030年备注
水生态 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 ≥7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
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
号)要求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2 海绵城市达标面积比
例≥20% ≥8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
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要求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
积达标;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
上的面积达标。
3 内河水系生态岸线比
例≥40% ≥50%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
求: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
城市河湖水系岸线、加装盖板的天然
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
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
4 绿地率41% 45% 参考《海口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 地下水位地下水水位下降趋
势得到明显遏制,平
均降幅低于历史同
期《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求
6 城市热岛效应热岛强度得到缓解。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
标》。
水环境7 水环境质量优于IV类
标准达到Ⅲ
类标准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
标》。
8 雨水径流污染控制
(年径流污染总量控
制率)≥50% ≥60%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
标》。
9 合流管网年溢流次数≤12次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水资源10 污水再生利用率≥20% ≥30%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要
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国家
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中国人居环境
奖评价》要求再生水利用率≥
目标序号指标2020年2030年备注
水资源11 雨水资源利用
率≥0.5% ≥1.5% 《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重视雨
水收集利用,有逐步推广雨水利用工程与
项目的政策、计划并实施。
12 供水管网漏损
率≤10% ≤8% 《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国家
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要求供水管网漏损
率不高于1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
2017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
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
水安全13 集中式饮用水
源地水质达标
率
100% 100%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14 龙头水质达标
率
≥99% 100% 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15 排水设计标准管线设计重现期3-5年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版,参考《海
口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
16 内涝防治标准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50
年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室外排水设计规范》2014版。参考《海口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
制度建
设
17 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出台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18 蓝线、绿线划定与保护出台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19 技术规范与标准建设出台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20 投融资机制建设出台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21 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出台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22 产业化出台参照《海绵城市绩效考核与评价指标》。
2、由于海绵城市规划尚未得到政府批准,目前不宜向您提
供规划文本。
感谢您对海口规划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复。
海口市规划局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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