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合集下载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及现有控规指标体系的衔接控规是落实城市总规目标要求,指导修规建设的一个重要规划层次,现有控规指标体系包括土地使用、建筑建造、设施配套和行为活动四个方面的内容。

海绵城市的规划理念及方法应及控规的规划编制体系相衔接,做好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及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衔接,结合用地功能和布局,明确各单元或地块的主要控制指标,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理念、原则、方法及技术措施,将不易直接操作实施的指标( 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污染控制率等)分解为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下沉式绿地率和调蓄容积等指标,以便于在具体落实时将控制指标层层传递到建设项目中( 图1)。

由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资源利用率和污染控制率等控制指标需通过各项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实施才能达到目标要求,而一项措施一般也及多个指标有关联。

只有将海绵城市的建设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对各项控制指标、控制要求进一步细化,并及相应的具体工程措施对应,使它们之间有一个很好的衔接关系,据此提出规划许可要求,才能达到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控制和引导指标主要包括单位面积雨水控制容积( 超过一定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必须配建对应体积的调蓄空间)、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绿色屋顶率、雨水资源利用率、污水再生利用率、管网漏损率和面源污染控制率等,在项目审查中按照控规要求,审查项目用地中的雨水调蓄利用设施、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湿地、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设计内容,并及控规指标的相符性进行校核。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的选取可针对不同的城市特点有所侧重,应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核心问题,如缺水地区应强化雨水资源利用,内涝风险区应强化消减峰值和雨水的储存调节,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应强化径流污染控制和峰值控制等指标,以达到当地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的构建一、水生态方面1.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1) 综合指标:单位面积雨水控制容积。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城市面临着严重的水资源问题。

传统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模式无法有效解决城市水环境问题,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环境负担。

因此,海绵城市的概念产生并迅速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关注和推广。

海绵城市是一种具有水资源高效利用、自然水循环模仿和低碳排放的城市发展模式,其核心是通过建立科学的控制指标体系,实现城市雨水的集蓄、渗透和净化,以及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本文将探讨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海绵城市的概念与原则海绵城市概念最早出现在欧洲,其核心思想是模仿自然水循环,通过技术手段将城市的降雨水平衡调节。

海绵城市的建设需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以生态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其次,保护和利用水资源;再次,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系统;最后,提高城市抗灾能力。

海绵城市建设向广大城市规划者和决策者传达了以水为中心的全新发展理念。

二、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的构建1. 水资源利用指标:包括城市降雨利用率、地下水开采量和可利用水源利用率等。

这些指标可以评估城市的水资源供给能力和利用效率。

2. 水环境质量指标:包括水体富营养化状况、水体污染物含量和水源地污染等。

这些指标可以评估城市水环境的质量和健康状况。

3. 生态系统服务指标:包括湿地保护率、植被覆盖率和水环境日热量抑制效果等。

这些指标可以评估城市生态系统的功能和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

4. 水循环管理指标:包括城市雨水城市雨水径流控制能力、水利构筑物湿度和城市排水系统的雨水管理等。

这些指标可以评估城市水循环管理的能力和效果。

5. 社会经济指标:包括海绵城市建设投入和海绵城市建设效益等。

这些指标可以评估海绵城市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

三、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的实施与监测1. 推动政策制定: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政策制定应考虑到当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状况,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

海绵城市控规的指标体系

海绵城市控规的指标体系

海绵城市控规的指标体系海绵城市控规的指标体系是指在城市规划和设计中,为实现海绵城市的目标和要求,所设定的一系列评价和监测指标体系。

海绵城市控规的指标体系是指导城市发展和规划的重要参考,对于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市基础设施指标1.雨水收集利用率:指城市雨水系统设计的合理性,以及雨水收集利用的比例。

2.雨水渗透率:指城市地表面积的雨水渗透量与总降雨量的比值,反映城市地表径流减少的程度。

3.雨洪容量:指城市地表对雨洪的承接能力,即城市下几乎所有的雨水都不通过管道直接排入河道,而是在城市内部湿地、储水池等地下设施中暂时储存。

4.绿地比例:指城市绿地与城市总面积的比例,绿地包括公园、花坛、绿化带等。

5.车辆通行指数:指城市交通拥堵情况的度量指标,反映城市交通流畅程度。

二、城市生态系统指标1.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对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包括设立自然保护区、保留和改善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等。

2.植被覆盖率:指城市区域植被的面积占整体区域面积的比例,植被覆盖率越高,城市环境质量越好。

3.空气质量: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指标,包括PM2.5浓度、二氧化硫浓度等。

4.水质状况:指城市内部湖泊、河流和水库等水体的水质状况。

5.噪音污染控制:指城市内部噪音污染的程度,包括交通噪音、工业噪音等。

三、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指标1.热岛效应降低:指城市在设计和建设中采取措施,减少热岛效应的程度。

2.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指城市在供水方面采取的措施,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暴雨管理:指城市在应对暴雨天气方面的准备和应对能力,包括雨水排放、防洪等。

4.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指城市发展过程中,对于自然灾害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5.粮食安全:指城市在粮食供应方面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以上仅为海绵城市控规指标体系的一部分,针对不同城市的特点和需求,指标体系可能有所不同。

海绵城市控规的指标体系是为了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而制定的重要准则,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的规模和人口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其中海绵城市成为了现代城市发展的新趋势。

海绵城市是指采用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运用现代化技术,建设具有自我修复、自我调节和自我适应能力的城市。

为了实现海绵城市的目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控制指标体系,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本文将从海绵城市的理论基础和具体应用两个方面探讨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海绵城市的理论基础1. 自然水文学理论:自然水文学是研究水文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

海绵城市将城市视为一种水文系统,与周边自然环境相互作用。

其建设需要运用现代水文学理论,optimizing 可控制各种自然水文过程如水文循环、雨水暴洪、地下水和地表水运动,以达到城市自然和谐的目标。

2. 水资源科学理论:海绵城市建设中,水资源是最重要的因素。

海绵城市需要实现“节水、保水、利水”的目标,即减少城市用水,保护城市水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因此,建设海绵城市需要运用现代的水资源科学理论,采用先进技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城市水资源。

3. 生态系统理论: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是实现城市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存,因此需要充分运用生态系统的理论,将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相结合。

建设海绵城市需要运用生态系统理论的许多模型和方法,以实现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

二、海绵城市的具体应用1. 水量控制指标:海绵城市的关键在于水的控制与利用。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水量控制指标体系,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首要任务。

水量控制指标体系主要包括:雨水收集利用率、河流湖泊水质保护率、水资源利用率等。

2. 绿色基础设施指标:绿色基础设施是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建立一套有效的绿色基础设施指标体系,对城市生态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绿色基础设施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绿地覆盖率、蓝绿交织率、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率等。

3. 经济效益指标: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巨大的投资和资源,因此,实现经济效益也是建设海绵城市的重要目标。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加剧,城市水logging问题越来越严重。

为了有效应对城市水logging问题,提高城市的适应能力,海绵城市概念应运而生。

海绵城市是以自然生态系统为模板,依靠自然、生物和生态工程手段,最大限度地减缓都市内部的水logging、雨水暴雨时的洪水、地面和地下水的持续污染,提高城市的自然适应能力。

要实现海绵城市的目标,就需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

本文将对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的构建进行探讨。

一、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的意义建立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对于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科学合理的控制指标体系可以为城市规划提供指导。

海绵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一系列的原则和标准,如生态优先、雨水利用、多元联动等。

通过建立控制指标体系,可以量化这些原则和标准,从而为城市规划提供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

控制指标体系还可以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

海绵城市建设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并需要进行持续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通过控制指标体系可以判断工程实施的合理性和效果,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和结果。

在构建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可操作性、系统性和适应性。

控制指标体系应当是科学的,即指标的设定应当基于科学的依据和数据,符合水logging和城市生态系统的规律。

控制指标体系应当是可操作的,即指标和标准应当可以量化和测量,便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需求。

控制指标体系应当是系统的,即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能够全面反映城市水logging和生态系统的情况。

控制指标体系应当是适应性的,即能够根据城市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区域的不同条件进行调整和改进。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应当包括多个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等。

城市基础设施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指标体系应当包括雨水收集系统、雨水渗透系统、雨水储存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指标和标准。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讨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在面对高密度人口、复杂气候变化等问题时,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和工程手段,模仿自然系统的吸收、储存、净化和利用水资源的能力,从而实现城市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控制指标体系是评价和监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探讨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的构建。

海绵城市的控制指标体系应包括自然和人工因素。

自然因素包括降水量、水资源和土壤类型等,而人工因素包括建筑物、交通、污水处理等。

自然因素作为海绵城市的基础,应优先考虑。

重要的自然因素指标包括城市降雨量、降雨分布和水资源情况。

人工因素指标包括城市土地利用情况、建筑物高度、绿地覆盖率和道路排水系统等。

海绵城市的控制指标体系应包括实时监测和长期评估。

实时监测是指通过现场观测、传感器等手段监测海绵城市的运行情况,确保城市的水资源使用和环境保护达到预期效果。

长期评估是指对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实时监测和长期评估相互结合,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估海绵城市的控制效果。

海绵城市的控制指标体系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较性。

可操作性是指指标体系能够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使得城市规划和建设者能够根据指标体系进行决策和实施。

可比较性是指指标体系能够使得不同城市的建设者和研究者能够进行比较和交流,以促进经验和技术的共享和借鉴。

海绵城市的控制指标体系应综合考虑自然因素和人工因素,包括实时监测和长期评估,并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比较性。

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控制指标体系,可以更好地评估和监测海绵城市的建设效果,进而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海绵城市规划目标指标体系构建研究——以南沙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为例

海绵城市规划目标指标体系构建研究——以南沙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为例

㊀2020年10月J o u r n a l o fG r e e nS c i e n c e a n dT e c h n o l o g y第20期收稿日期:2020G08G19作者简介:唐陈杰(1987-),男,工程师,硕士,主要从事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海绵城市规划目标指标体系构建研究 以南沙新区海绵城市建设为例唐陈杰,袁洪州(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200434)摘要:以南沙新区为例,从满足海绵城市考核需求及区域自然禀赋出发,筛选了符合南沙新区特点的海绵城市指标,并计算确定了指标值,从而构建了南沙新区海绵城市指标体系.南沙新区海绵城市指标体系的构建,为后续南沙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理论基础,同时,也可为其他地区海绵城市指标体系构建提供借鉴.关键词:海绵城市;目标指标体系;南沙新区中图分类号:T U 992㊀㊀㊀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文章编号:1674G9944(2020)20G0230G051㊀引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2月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建设自然积存㊁自然渗透㊁自然净化的 海绵城市 .2015年10月,国务院国办75号文文件指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时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并从提出了多项具体实施措施.随后全国共30个大中小城市开展了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各省市也逐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雨水带来的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也可称之为 水弹性城市 .随着海绵城市的建设模式在全国推广,关于海绵城市规划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丰富.这其中,部分研究偏重于海绵城市内涵的解读[1~3],部分则偏重于传统城市规划[4,5]或者专项规划[7,8]与海绵城市相衔接方法的探讨,对于规划目标及其指标体系构建方面的研究较少.本文以南沙新区为研究对象,通过指标筛选及目标指标值的确定,构建适合南沙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指标体系.2㊀研究区域介绍南沙新区位于大湾区中心区域,是广州市城市副中心,东与东莞市隔江相望,西与中山市㊁佛山市顺德区接壤,北以沙湾水道为界,与广州市番禺区隔水相连,南濒珠江出海口伶仃洋,总面积约803k m 2,包括3个街道㊁6个镇.2017年末,全区常住人口72.5万人,户籍人口41.54万人(图1).图1㊀南沙新区区位图3㊀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筛选3.1㊀部委政策要求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海绵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是比较早发布的海绵城市相关指导文件,该文件指出, 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控制目标一般包括径流总量控032㊀唐陈杰,等:海绵城市规划目标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地理与规划制㊁径流峰值控制㊁径流污染控制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各地应结合水环境现状㊁水文地质条件等特点,合理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目标作为规划控制目标 .«指南»还创造性的提出了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这一概念,并提出了径流污染削减率㊁㊁雨水资源化利用率等其他指标.国办75号文要求 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完善技术标准规范. 海绵专项规划确定的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应作为控制性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指出, 海绵专项规划编制时,需要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主要为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明确近㊁远期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和比例,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 .住建部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将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分为水生态㊁水环境㊁水资源㊁水安全㊁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㊁显示度六个方面.这六个方面是展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重要指标.水利部印发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水利管理的角度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水利方面重点指标包括防洪标准㊁排涝达标率㊁水域率㊁㊁河湖水系生态防护比例等.综合上述印发的文件可以看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是海绵城市建设最核心的强制性控制指标,其他指标可结合各个城市实际情况确定,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科学的指标体系.3.2㊀省市政策要求(1)«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和考核细则»要求,各市区应根据本地水文㊁土壤㊁建设程度等相关影响因素,选择适宜当地特性的定量和定性指标.定量指标应包括海绵城市建设绩效与考评办法中的定量约束性指标,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㊁生态岸线恢复㊁水环境质量㊁雨水资源利用率等.除此之外指标体系可考虑选用海绵城市建设绩效与考评办法中的定量鼓励性指标,如城市热岛效应㊁地下水位水质㊁管网漏损比例㊁饮用水安全等.同时还应包括体现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特色的共性指标,如绿化覆盖率㊁生态控制线㊁水域面积率㊁天然水面保持率㊁黑臭水体等.定性化指标主要是落实海绵城市推进的政策机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广州市海绵城市指标体系采用四种控制类别(水生态㊁水环境㊁水资源㊁水安全)㊁两种规划设计层次(总体及分区规划㊁详细规划)㊁两种控制强度(强制性㊁引导性)的架构.具体指标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㊁生态岸线恢复率㊁水域面积率㊁森林覆盖率㊁城市热岛效应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㊁城市污水处理率㊁径流污染削减率㊁污水再生利用率㊁雨水资源利用率㊁公共管网漏损率㊁城市排水防涝标准㊁城市防洪标准㊁雨水管渠设计标准,共计14项.由于各指标的依据和所能起到的控制效果是复合多元的,故采用某指标最为突出的控制效果作为分类选取的依据,同时重视各个指标的综合控制效果.总体来看,省市的文件对指标体系的架构㊁控制要求提出了一定的要求,是市㊁区海绵城市的重点建设内容.3.3㊀南沙新区海绵城市指标确定根据海绵城市 自然蓄存㊁自然下渗㊁自然净化 和 渗㊁滞㊁蓄㊁净㊁用㊁排 一体的建设要求,以因地制宜㊁关系密切㊁操作性强为基本原则,遵循广东省及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满足«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和考核细则»和«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对南沙新区考核要求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其他城市的海绵城市指标体系,结合南沙新区自然㊁社会经济情况,通过四类控制类别㊁两类控制层次㊁两类控制强度以及具体控制内容等四个方面,建立南沙新区海绵城市指标体系.在指标选取上,规划主要针对南沙新区暴雨内涝㊁河涌污染㊁老城区更新难度大等核心问题选取了具有实际意义㊁有明确算法或测定方法的指标,同时避免了重复冗余指标.具体来说,水生态保护方面,选择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㊁生态岸线恢复率㊁天然水面保持率㊁内河涌水面率㊁绿化覆盖率㊁绿化率㊁湿地保持率㊁城市热岛效应作为主要指标,其中湿地保持率指标是针对南沙自然生态特征而选取的指标;在环境改善方面,选择水环境质量达标率㊁径流污染削减率和城市污水处理率作为主要指标;在水资源利用方面,以雨水资源化利用率㊁污水再生利用率㊁公共管网漏损率作为主要控制指标;在水安全保障方面,对城市防洪(潮)标准㊁内涝防治标准㊁防洪排涝标准㊁市政排水管网标准等方面提出要求(表1).4㊀指标含义及指标值确定4.1㊀水生态4.1.1㊀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值的确定,是通过统计学方法获得的.采用南沙水文站30年降雨资料进行统计计算,计算公式如下:α=P1+P2+P3+...+P i+Pˑ(N-i+1)P1+P2+P3+...+P i+P Nˑ100%其中,α为设计降水量P对应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i为日降水量小于设计降水量P的降雨事件数目(即P1,P2, P i<P).经计算确定南沙新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的对应关系,具体见图2.综合考虑«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对南沙新区所提的指标要求,以及南沙新区近期开发强度大㊁地势平坦㊁土壤下渗困难等实际情况,确定南沙新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2%(对应的年设计降雨量为30.55m m),其中到2020年20%建设区应达到目标要求,2025年50%建设区应达到目标要求,2030年80%建设区应达到目标要求.4.1.2㊀生态岸线恢复率根据广东省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要求,生态岸线恢复率指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㊁加装盖板的天然河渠等进行生态修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的河涌长度占河涌总长度的比132㊀2020年10月绿㊀色㊀科㊀技第20期例.考虑到南沙新区外河水道是以通航㊁泄洪为主,堤岸多为江堤㊁海堤类型,生态化改造可行性低,因此南沙新区主要针对内河水系提出生态岸线恢复率指标.表1㊀南沙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指标类别类别总体控制指标控制要求细化控制指标控制要求水生态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强制性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强制性下沉式绿地率引导性绿色屋顶率引导性透水铺装率引导性单位面积控制容积引导性生态岸线恢复率强制性生态岸线恢复率强制性天然水面保持率强制性水域面积率强制性内河涌水面率强制性内河涌水面率强制性绿化覆盖率引导性绿化覆盖率引导性绿地率引导性绿地率引导性湿地保持率强制性湿地保持率强制性城市热岛效应引导性-引导性水环境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强制性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强制性城市污水处理率强制性城市污水处理率强制性径流污染削减率强制性径流污染削减率强制性水资源污水再生利用率强制性地块污水再生利用率强制性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强制性地块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强制性公共管网漏损率引导性老旧公共管网改造完成率引导性水安全城市防洪(潮)标准强制性城市防洪(潮)标准强制性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强制性城市内涝防治标准强制性排涝标准强制性排涝标准强制性雨水管渠设计标准强制性雨水管渠设计标准强制性图2㊀年降雨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对应曲线(1981~2013年)参照«广东省城市基础设施 十三五 规划 海绵城市专题»要求,确定至2020年㊁2025年㊁2030年基本实现生态岸线恢复率不低于80%.4.1.3㊀天然水面保持率天然水面保持率指规划区总水面面积,包括自然和人工的河涌㊁沟渠㊁坑塘㊁湖泊和水库等水面,占规划区总面积的比率.根据«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南沙新区总水面率不低于30%(含外江水域).此外,基于A r c G I S工具地类统计,分析得出现状土地利用中水面率为31.7%,考虑到龙穴岛近期吹填工程以及其他区域的城市建设,分析确定规划区2020年㊁2025年㊁2030年水面率应不低于30.0%.4.1.4㊀内河涌水面率内河涌水面率是指规划区各围区内水面面积,包括自然和人工的河涌㊁湖泊和水库等水面,占围区总面积的比率.基于A r c G I S工具,分析得出南沙新区现状河涌水面率为3.61%.结合正在编制的南沙新区水系总体规划及骨干河湖蓝线规划成果,确定规划区2020年㊁2025年㊁2030年水面率应不低于5.29%.4.1.5㊀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是指城市建成区内的绿化覆盖面积总和占城市总面积的比率.城市建成区内绿化覆盖面积应包括各类绿地(公园绿地㊁生产绿地㊁防护绿地以及附属绿地)的实际绿化种植覆盖面积(含被绿化种植包围的水面)㊁屋顶绿化覆盖面积以及零散树木的覆盖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地被草地不重复计算.规划基于现状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的统计结果,结合G I S地理空间统计,确定2020年㊁2025年和2030年南沙新区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3%.4.1.6㊀绿地率绿地率是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包括公共绿地㊁宅旁绿地㊁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规划基于2016年末建成区内绿地率的统计,结合规划区内近远期的建设规模,确定2020年建成区绿地率为8.1%,2025年建成区绿地率为14.2%,2030年建成区绿地率为20.0%.4.1.7㊀湿地保持率南沙地区位于珠江的虎门㊁蕉门和洪奇门的入海口,具有河口湿地分布的典型特征及其它一些重要特征是我国近海及海岸湿地类型最丰富㊁面积最大的地区之一.因此选取湿地保持率作为南沙特有的指标之一.根据«广州南沙新区生态规划研究报告»(2011~2030),要求南沙新区2020年㊁2030年的湿地保育面积不小于450h a,据此确定2020年㊁2025年和2030年的湿地保持率均不低于0.56%.232㊀唐陈杰,等:海绵城市规划目标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地理与规划4.1.8㊀城市热岛效应热岛效应缓解是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之一.热岛强度得到缓解指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夏季(按6~9月份)日平均气温不高于同期其他区域的日均气温,或与同区域历史同期(扣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呈现下降趋势.结合南沙新区实际,确定热岛效应指标要求为平均热岛强度有所下降.4.2㊀水环境4.2.1㊀水环境质量根据«广东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和考核细则»要求,到2020年底城市建设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其中2017年底前广州㊁深圳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省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珠三角区域消除劣V类.根据«广州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城市建成区内以南粤水更清51条等河涌为重点基本消除黑臭;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进一步消除黑臭水体;203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结合南沙新区水环境现状,规划确定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质不低于地表水I V类标准,且应当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进一步提升.4.2.2㊀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是城市水质控制的关键手段.对于城区和乡村,由于其污水产生量㊁污水处理设施和处理能力的不同,应该区别对待.根据«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广州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要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广州南沙新区生态规划研究报告(2011-2030)»要求2020年㊁2030年的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100%,2020年㊁2030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75%和90%.根据上述规划,结合南沙新区污水处理现状,确定规划区2020年㊁2025年和2030年的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为90%㊁95%㊁97%,2020年㊁2025年和2030年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为75%㊁80%㊁90%.4.2.3㊀年径流污染削减率径流污染削减率是指控制的径流当中,通过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得到削减的污染物负荷占污染物总负荷的比率.为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计算口径相一致,通常选取一年为周期,计算年径流污染削减率.通常污染物削减量以固体悬浮物(S S)的削减量来计算.规划根据«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结合南沙新区水环境质量要求㊁径流污染特征,以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基础,分析确定南沙新区年径流污染削减率为新建项目径流污染削减率应达到50%以上,改建项目径流污染削减率应达到40%以上.其中到2020年20%建成区应达到目标要求,2025年50%建成区应达到目标要求,2030年80%建成区应达到目标要求.4.3㊀水资源4.3.1㊀污水再生利用率污水再生利用率是指污水再生利用量与污水处理总量的比率.再生水可用于生态补水㊁城市杂用水㊁低品质工业用水等方面.根据«广州市污水治理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在含生态补水的前提下,广州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应不低于10%;«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2020年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10%,2030年不低于15%.规划参考正在编制的污水专项规划相关成果,确定南沙新区2020年㊁2025年和2030年的再生利用率(含生态补水)分别为20%㊁22%㊁25%.4.3.2㊀雨水资源利用率雨水资源利用率指利用一定的集雨面收集降水作为水源,经过适宜处理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后,通过管道输送或现场使用方式予以利用的水量占降雨总量的比例.«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要求雨水资源利用率不低于3%.因此,确定南沙新区2020年㊁2025年和2030年雨水资源化利用率指标不应低于3%.4.3.3㊀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指管网漏水量占供水总量的比例,用以衡量一个供水系统供水效率.根据«2015年度南沙新区水资源公报成果表»,2015年管网漏损率达18.6%.规划根据国内城市的管网漏损率,结合南沙新区现状管网情况,确定供水管网漏损率应控制在10%以下.4.4㊀水安全4.4.1㊀城市防洪(潮)标准城市防洪(潮)标准指采取防洪(潮)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后所具有防御洪(潮)水的能力.根据«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南沙新区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部分以农业为主地区为50年一遇.南沙新区将成为广州市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防洪标准应按未来发展成为中心城区的防洪标准选定,结合正在编制的南沙新区防洪排涝专项规划相关成果,南沙新区远期防洪(潮)标准确定为,城市建设区200年一遇,以农业为主的防护区50年一遇,局部生态绿地20年一遇.4.4.2㊀内涝防治标准按照«广州市防洪防涝系统建设标准指引(暂行)»规定,南沙滨海新城的中心城区㊁新建区域的内涝防治标准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暴雨.根据南沙新区2025年规划人口虽属大城市范围,但南沙新区属广州的滨海地区,其重要核心中心城区应采用最高100年内涝防治重现期进行校核.4.4.3㊀排涝标准根据«南沙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5)»,中心城区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h暴雨不成灾,农田区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h暴雨1天排干.«广州市番禺区水系规划»«广州市南沙区水利规划报告»要求规划城建区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24h暴雨不成灾,农业区采用10年一遇24h暴雨,1d排干不成灾.332㊀2020年10月绿㊀色㊀科㊀技第20期规划确定南沙新区城市建设区水利排涝标准如下:明珠湾区及蕉门河中心50年一遇24h暴雨不成灾,其他城市建设区采用20年一遇24h暴雨不成灾;农业区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24h暴雨不成灾.4.4.4㊀雨水管渠设计标准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 B50014-2006,2016年版)城市雨水管渠设计标准,结合南沙新区的重要性,南沙新区排水标准中心城区达到5年一遇,其他区域设计重现期不低于3年.根据«广州市防洪防涝系统建设标准指引»,新建项目,新建㊁扩建和成片改造的区域设计重现期不小于5年,重要地区(含立交桥㊁下沉隧道)设计重现期不低于10年.在已建城区中,特别困难区域经论证后可按2~3年重现期标准改造.规划确定南沙新区雨水管渠设计标准按照从严控制的原则,确定为新建㊁扩建和成片改造的区域设计重现期不小于5年;重要地区(含立交桥㊁下沉隧道)设计重现期不低于10年;在已建城区中,特别困难区域经论证后可按2~3年重现期标准改造;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设计重现期30~50年.5㊀结语海绵城市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方向,可以有效解决我国现阶段面临的水环境恶化㊁水生态破坏㊁水资源短缺等城市水问题.海绵城市目标指标体系是专项规划的核心内容,也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本文在满足省市文件对南沙新区考核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南沙新区自然㊁社会经济情况,构建了南沙新区海绵城市指标体系,共包含4个大类18项指标.南沙新区海绵城市指标体系的构建,为后续南沙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理论基础,同时为其他区域海绵城市指标体系的构建提供借鉴.参考文献:[1]仇保兴.海绵城市(L I D)的内涵㊁途径与展望[J].给水排水,2015,41(3):1~7.[2]俞孔坚,李迪华,袁㊀弘等. 海绵城市 理论与实践[J].城市规划,2015,39(6):26~36.[3]杨㊀阳,林广思.海绵城市概念与思想[J].南方建筑,2015(3):59-64.[4]王国荣,李正兆,张文中.海绵城市理论及其在城市规划中的实践构想[J].山西建筑,2014,40(36):5~7.[5]仝㊀贺,王建龙,车㊀伍,等.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城市规划方法探讨[J].南方建筑,2015(5):108~114.[6]张㊀伟,王家卓,车㊀晗,等.海绵城市总体规划经验探索 以南宁市为例[J].城市规划,2016,40(8):44~52.[7]宗㊀言.探讨基于海绵城市的雨水利用规划[J].中国住宅设施,2018(10):81~82.[8]梁俊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市政路桥规划中的体现[J].海峡科技与产业,2018(6):75~76.[5]张㊀豪,吴晓奇.海绵城市建设中B I M技术的实践应用[J].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2020(10):106~107.[6]乔梦曦,王㊀晨,常㊀魁,等,石国强.海绵城市建设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的分解优化[J].净水技术,2020,39(10):173~180.[7]宁㊀波,王洁瑜,赵江锋,等.海绵城市雨水管控系统在L I D中的应用与研究[J].陕西水利,2020(10):1~3.[8]孙会航,李俐频,田㊀禹,等.基于多目标优化与综合评价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J].环境科学学报,2020,40(10):3605~3614.[9]穆志刚.在景观给排水设计中对海绵城市理论的运用[J].农家参谋,2020(23):169.[10]袁润娟.浅谈海绵城市理论在道路绿化景观设计中的合理应用[J].明日风尚,2020(19):57~58.S t u d y o nC o n s t r u c t i o no f S p o n g eC i t y P l a n n i n g T a r g e t I n d e xS y s t e mT a k i n g t h eC o n s t r u c t i o no f S p o n g eC i t i e s i nN a n s h aN e wD i s t r i c t a s a nE x a m p l eT a n g C h e n j i e,Y u a nH o n g z h o u(S h a n g h a i I n v e s t i g a t i o n,D e s i g n&R e s e a r c hI n s t i t u t e C o.,L t d.,S h a n g h a i200434,C h i n a)A b s t r a c t:T a k i n g N a n s h aN e wd i s t r i c t a sa ne x a m p l e,s t a r t i n g f r o m m e e t i n g t h ea s s e s s m e n tn e e d so f s p o n g ec i t i e s a n d r e g i o n a l n a t u r a l e n d o w m e n t s,t h i s p a p e r s c r e e n e d t h e s p o n g e c i t y i n d e x i n l i n ew i t h t h e c h a r a c t e r i s t i c s o fN a n s h a N e wd i s t r i c t,c a l c u l a t e d a n dd e t e r m i n e d t h e i n d e xv a l u e,a n db u i l t t h e s p o n g e c i t y i n d e x s y s t e mo fN a n s h aN e wd i sGt r i c t.T h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o f t h e s p o n g e c i t y i n d e x s y s t e m p r o v i d e s t h e t h e o r e t i c a l b a s i s f o r t h e s u b s e q u e n t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s p o n g e c i t y i nN a n s h aN e wd i s t r i c t.I t a l s o p r o v i d e s r e f e r e n c e f o r t h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o f s p o n g e c i t y i n d e xs y s t e mi n o t h e r r e g i o n s.K e y w o r d s:s p o n g e c i t i e s;t a r g e t i n d e x s y s t e m;N a n s h aN e wd i s t r i c t432。

基于指标管控的中新天津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思考

基于指标管控的中新天津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思考

基于指标管控的中新天津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思考摘要:本文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以下简称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为例,探讨基于指标管控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法。

总体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被依次分解至管控分区和控规地块,建立从排水分区到控规地块的指标管控体系。

上述海绵指标为海绵城市纳入控规提供基础数据,为地块的海绵城市设计提供强制性约束条件,为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有序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管控、指标分解引言2015年至今,国家先后启动了30座城市的海绵城市试点工作,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在各试点区率先开展。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和年径流污染控制率是专项规划两项重要指标,而指标取值和分解则是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计中的重点和难点[1]。

目前,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指标分解多是结合建设情况、现状下垫面情况、规划用地开发情况等条件,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对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进行分解试算[2],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解到管控单元或控制分区,对于无明显内涝,但水环境污染严重地区指导意义较弱。

而且,指标多分解到管控单元(或控制分区),对于源头地块指标控制无法定量,与控规结合不紧密,后续难以指导地块单体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

本文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以下简称生态城)海绵城市建设为例,探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地块指标分解方法,建立从管控分区到控规地块的海绵城市指标管控体系,为海绵城市指标纳入控规提供依据。

1.生态城概述中新生态城(以下简称“生态城”)位于天津滨海新区,蓟运河与永定新河交汇处,距滨海新区核心区约15公里,是滨海新区沿海城市发展带的北翼,中国和新加坡两国的战略合作项目[3,4]。

2016年4月天津市成功入选第二批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生态城是两个试点片区之一。

生态城建设标准较高,城市景观优美,水系、绿化生态骨架基本形成,城市竖向科学,源头以生态理念绿色住宅标准建设,落实了海绵城市理念中下凹绿地、雨水花园、透水铺装等内容,地下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制,末端构建湿地统筹解决污染削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构建探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与现有控规指标体系的衔接控规是落实城市总规目标要求,指导修规建设的一个重要规划层次,现有控规指标体系包括土地使用、建筑建造、设施配套和行为活动四个方面的内容。

海绵城市的规划理念与方法应与控规的规划编制体系相衔接,做好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及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衔接,结合用地功能和布局,明确各单元或地块的主要控制指标,落实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理念、原则、方法及技术措施,将不易直接操作实施的指标( 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污染控制率等)分解为透水铺装率、绿色屋顶率、下沉式绿地率和调蓄容积等指标,以便于在具体落实时将控制指标层层传递到建设项目中( 图1)。

由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雨水资源利用率和污染控制率等控制指标需通过各项低影响开发措施的实施才能达到目标要求,而一项措施一般也与多个指标有关联。

只有将海绵城市的建设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对各项控制指标、控制要求进一步细化,并与相应的具体工程措施对应,使它们之间有一个很好的衔接关系,据此提出规划许可要求,才能达到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控制和引导指标主要包括单位面积雨水控制容积( 超过一定建筑面积的建设项目必须配建对应体积的调蓄空间)、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绿色屋顶率、雨水资源利用率、污水再生利用率、管网漏损率和面源污染控制率等,在项目审查中按照控规要求,审查项目用地中的雨水调蓄利用设施、绿色屋顶、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草沟、雨水湿地、初期雨水弃流设施等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系统设计内容,并与控规指标的相符性进行校核。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的选取可针对不同的城市特点有所侧重,应优先解决主要矛盾和核心问题,如缺水地区应强化雨水资源利用,内涝风险区应强化消减峰值和雨水的储存调节,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应强化径流污染控制和峰值控制等指标,以达到当地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控制指标体系的构建一、水生态方面1.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1) 综合指标:单位面积雨水控制容积。

根据总规确定的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城市年径流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值( 根据各城市的降雨分布特征,应单独推算,资料缺乏时可参照《我国部分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值一览表》中与降雨规律相近城市的设计降雨量值及各类用地对应的径流系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确定单位面积雨水控制容积(m³/hm²)。

计算公式如下:V 单位面积=10Hф公式(1)式中,H 为设计降雨量(mm);Ф为综合雨量径流系数,按照不同汇水面的种类加权平均计算得出。

由控制容积指标可得出总控制容积,计算公式如下:V=V 单位面积F 公式(2)式中,F 为汇水面积(hm²);单位面积雨水控制容积应在控制单元内进行平衡计算,通过各地块分项指标进行控制实施。

(2) 分项指标及其对应的具体设施。

在确定雨水控制容积后,需进行各分项指标的赋值,进行相应的设施建设,以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的要求。

①下沉式绿地率及下沉深度。

下沉式绿地具有一定的调蓄容积,可广泛应用于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建筑与小区内。

下沉式绿地率指调蓄和净化径流雨水的绿地占绿地总面积的比例,下沉深度大于10 cm。

在地形条件允许的区域,应在保证建筑、场地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设计下沉式绿地。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将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占绿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30%作为一个评分项;《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规定下沉式绿地率不低于25%;《山东省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评估验收要点》、北京的《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规定下沉式绿地率不低于50%。

因此,建议下沉式绿地率的取值为20%~50%。

②绿色屋顶率。

绿色屋顶可有效减少屋面径流量和径流污染负荷,对屋顶荷载、防水及坡度等的要求较为严格,具体设施包括花园式绿色屋顶、简单式绿色屋顶等。

《深圳绿色建筑设计导则》规定公共建筑绿色屋顶率为50%;《武汉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规定新建建筑与小区中高度在30 m 以下、坡度小于10°的屋顶宜采用屋顶绿化,且屋顶绿化面积宜占该类建筑屋顶面积的30%~85%,改造建筑与小区可根据建筑条件采用屋顶绿化。

建议绿色屋顶率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取值为15%~50%。

③透水铺装率。

透水铺装适应的区域较广,可用于建筑与小区的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市政道路等,具体设施包括透水砖铺装、透水水泥混凝土和透水沥青混凝土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排水( 雨水) 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规定在新建地区的硬化地面中,透水性地面的比例不应小于4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将透水铺装率达到50%的要求作为一个评分项。

④其他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结合城市的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可提出城市蓝线中的调蓄湖,以及建筑与小区内的蓄水池、雨水罐、人工土壤渗滤等设施的建设要求和建设规模,计算雨水控制容积。

2.生态岸线建设城市水系在城市排水及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对河湖水系的自然岸线进行合理保护和利用,对盖板渠、硬化河渠进行生态修复和改造,并进行流量计算,以满足雨洪行泄条件,使规划后的水域面积不小于规划前,对水系进行保护与恢复,发挥径流雨水的自然渗透、净化与调蓄功能,并在控规中划定蓝线控制线,落实相关的建设要求。

3. 径流总量控制指标的校核在控规中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将规划目标分解为可管控与操作的建设控制指标,有利于判断控规自身土地利用及其控制要求所能达到的海绵城市建设效果。

结合当地气候、水文特点、地表地形变化、地面高程信息和入渗表面等情况,以及以上各项指标及其用地构成等条件,通过加权平均的方法进行计算,有条件的城市可通过水文水力计算与模型模拟的方法进行校核,并对各项指标进行修正与优化,达到径流总量控制要求;将各项指标控制要求在地块中予以明确,作为用地出让、规划许可的建设条件,指导修规的深化落实。

年径流总量控制指标校核流程如图2 所示。

二、水环境方面1. 水环境质量在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河湖水系的水质不能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IV 类标准,地下水监测点位的水质不能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的III 类标准,且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

除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外,对于具体设施,应按照不同的用地类型提出指导性建设意见。

2.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对于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在控规中应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1) 实施雨污分流,在控规市政排水规划中予以落实。

(2) 建设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在地块中提出指导性意见。

参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根据雨量、雨型、面源污染状况、地形地貌和城市特征等,对雨水弃流量按照实测结果进行计算。

当无资料参考时,屋面弃流采用2 ~3 mm 的径流厚度,地面弃流采用3 ~5 mm 的径流厚度,污染严重时取较大值。

初期雨水径流弃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W=10£F 公式(3)式中,W 为设计初期雨水径流弃流量(m³),£为初期径流厚度(mm)。

(3) 径流污染控制,在城市径流污染中,悬浮物(SS) 与化学需氧量(COD)、总氮(TN)、总磷(TP) 等污染物指标有一定的相关性,一般可采用SS 总量去除率作为径流污染控制指标。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年SS 总量去除率一般为40%~60%,年SS 总量去除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年SS 总量去除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低影响开发设施对SS 的平均去除率公式(4)经过计算年SS 总量去除率,进而提出建设各项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指导性意见,消减污染负荷。

具体设施污染物去除率应根据设施特点进行确定,单项设施污染物去除率的参考值如表2所示。

1. 水环境质量在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河湖水系的水质不能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IV 类标准,地下水监测点位的水质不能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的III 类标准,且应优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

除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外,对于具体设施,应按照不同的用地类型提出指导性建设意见。

2.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对于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在控规中应注重以下三个方面。

(1) 实施雨污分流,在控规市政排水规划中予以落实。

(2) 建设初期雨水弃流设施,在地块中提出指导性意见。

参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根据雨量、雨型、面源污染状况、地形地貌和城市特征等,对雨水弃流量按照实测结果进行计算。

当无资料参考时,屋面弃流采用2 ~3 mm 的径流厚度,地面弃流采用3 ~5 mm 的径流厚度,污染严重时取较大值。

初期雨水径流弃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W=10£F 公式(3)式中,W 为设计初期雨水径流弃流量(m³),£为初期径流厚度(mm)。

(3) 径流污染控制,在城市径流污染中,悬浮物(SS) 与化学需氧量(COD)、总氮(TN)、总磷(TP) 等污染物指标有一定的相关性,一般可采用SS 总量去除率作为径流污染控制指标。

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年SS 总量去除率一般为40%~60%,年SS 总量去除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年SS 总量去除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低影响开发设施对SS 的平均去除率公式(4)经过计算年SS 总量去除率,进而提出建设各项低影响开发设施的指导性意见,消减污染负荷。

具体设施污染物去除率应根据设施特点进行确定,单项设施污染物去除率的参考值如表2所示。

三、水资源方面1.污水再生利用率再生水包括污水经处理后,通过管道及输配设施等输送的用于市政、工业、农业、园林绿地灌溉等用水,以及经过人工湿地、生态处理等方式,主要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IV 类要求的污水厂尾水。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 试行)》中规定人均水资源量低于500m³和城区内水体水环境质量低于IV 类标准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不低于20%。

控规中需落实污水处理厂( 站)、中水厂( 站) 的建设,以及人工湿地、污水生态处理利用设施的建设。

2. 雨水资源利用率对径流雨水进行滞留、集蓄和收集,并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化灌溉、市政杂用和工农业生产中,在下雨时蓄水,需要时加以利用,充分体现海绵城市的特点,具体设施包括蓄水池、雨水罐等。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规定雨水储存设施的有效容积不宜小于集水面重现期1 ~2 年日雨水设计径流总量扣除设计初期径流弃流量的值。

南京的《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占地面积2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必须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北京、武汉等城市规定建筑与小区新建工程硬化屋面面积达到2000m²及以上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达到不小于30 立方米/ 平方千米的硬化面积的配建标准。

推动雨水综合利用,首先要将雨水回收利用设施建设纳入控规体系中,在控规中提出配建要求,以便在具体项目建设前提出规划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