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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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名称:人力资源

编码:HR-01-07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

批准人:

批准依据: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版本:2013-01 发布范围:普发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提高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竞争力,建设国际一流能源公司,建立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与市场接轨的薪酬制度,规范薪酬管理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HR-01,2011,总公司。

3.2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HR-01-01,2011,总公司。

3.3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HR-01,2013,公司。

4 释义

4.1 公司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4.2 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统一简称为“总公司”。

4.3 所属单位

指公司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组、项目筹备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0%股权或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享有多数表决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等。

5 职责分工

5.1 公司薪酬管理职责

a) 执行总公司薪酬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b) 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工资总额和人工成本实行总量管理和控制;

c) 依据公司经济效益,考虑物价指数变动情况以及社会和行业平均工资增

长幅度,制定薪酬调整方案,报总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d) 批准所属单位薪酬实施细则,检查、指导所属单位薪酬制度实施。

5.2 所属单位薪酬管理职责

a) 执行公司薪酬政策,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b) 负责本单位除公司直管领导人员以外,正常情况下员工的换岗换薪等运

行工作;

c) 在公司核定的工资总额和人工成本范围内分配效益奖金,调整

本单位员工的分配关系。

6 工作内容和要求

6.1 薪酬管理的原则

6.1.1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统筹兼顾、量入为出、保持差距、总体和谐。6.1.2 员工薪酬以市场化为基础,同时与企业效益和员工贡献挂钩,能高能低、能增能减。

6.2 薪酬结构

6.2.1 新劳动合同制员工薪酬构成

a) 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奖(包括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按月或季度发

放的奖金、半年奖、年终奖等各类奖金);

b) 福利:福利补贴、住房公积金;

c) 保险:社会基本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企业补充保

险(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人身意外)。

6.2.2 其它合同制

所属单位因企业性质不同,薪酬结构略有不同。随着企业发展,公司将根据所属单位的意愿、发展水平及国家政策的要求,结合实际逐步优化所属单位薪酬结构,以满足其发展的需要。

6.3 薪酬的运行与调整

6.3.1 工资等级晋升后的工资档位确定

工资等级每晋升一级,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标准在新等级中就近就高(含等额)再增加一档确定。原执行基本工资标准低于新工资等级第1档位工资标准的,如执行第1档位标准增资额大于或等于新工资等级2档与1档档差的,执行新工资等级第1档位工资标准;如执行第1档标准增资额小于新工资等级2档与1档档差的,执行第2档位标准。

6.3.2 工资等级降低后工资档位的确定

a) 工资等级每降低一级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资标准在新等级中就近就低

(含等额)再降低一档确定。原执行基本工资标准高于新工资等级最高

档位工资标准的,如执行最高档位标准减资额大于或等于新工资等级

25档与24档档差的,执行新工资等级25档工资标准;如执行最高档

位标准减资额小于新工资等级25档与24档档差的,执行24档标准;

b) 一次降低两个及以上工资等级的,工资档位按照降低工资等级数,逐级

依次按照上述办法确定。

6.3.3 跨序列调整工作岗位的工资确定

a) 跨序列调整工作岗位的,根据所上岗位情况,考虑本人的任职年限和基

本工资标准,参照同类人员的情况对应到新序列的相应工资等级,再按

就近就高原则(含等额)纳入新的工资档位;

b) 跨序列调整工作岗位并调整职务的,根据所上岗位情况,考虑本人的任

职年限和基本工资标准,先参照同类人员的情况对应到新序列的相应工

资等级,再按照同序列工资等级调整并确定工资档位。

6.3.4 工资档位的正常调整

a) 公司完成总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后,在年度工资总额指标限额和工

资水平增长调控线内,可以根据员工年终绩效考核的结果每年调整一

次员工工资档位;

b) 员工升档须经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员工可以横向晋升工资档

位;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得晋升工资档位;

c) 年度工资档位的正常调整以总公司下文为准。

6.4 特殊引进人才薪酬管理

6.4.1 特殊引进人才薪酬待遇

a) 对引进的高级人才确定有市场竞争力的工资水平。引进的高级人才可按

总公司薪酬制度确定薪酬;也可先采取谈判工资的办法确定薪酬,经使

用1~2年,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总公司相应的薪酬制度。具体标准由用

人单位确定,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b) 根据引进高级人才的状况和特殊需要,可给予一次性安家费或在一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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