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鉴定评审指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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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评审第一节资源条件鉴定评审细则第二节质量保证体系评审细则第三节压力管道安装安全性能抽查检验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一、前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压力管道安装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等的要求,结合安装过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细则。

本细则规定了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的依据、内容、要求、方法。

二、适用的评审类型按照《许可规则》规定,本细则包括了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首次取证评审、增项评审、换证评审。

三、鉴定评审结论意见鉴定评审结论意见分为“符合条件”“整改后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1)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符合条件”;(2)整改后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整改后符合条件”;(3)除本款(1)(2)项外,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合条件”。

四、本细则由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解释。

第二章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评审鉴定评审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对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进行鉴定评审。

鉴定评审一般分三个方面进行:①资源条件;②质量保证体系;③压力管道安装安全性能抽查检验。

第一节资源条件鉴定评审细则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SDTJ/JLJ-YGP-002附表1-1 申请单位主要人员情况确认表申请单位:评审级别:GB2级、GC2级应配备1名具有RT-Ⅱ或者UT-Ⅱ资格的无损检测责任人员;GC1级、GCD级应配备1名具有RT-Ⅲ或UT-Ⅲ资格,或者具有RT-Ⅱ或者UT-Ⅱ资格,并且具有4年以上无损检测经历的无损检测责任人员。

评审员:评审日期:压力管道安装许可鉴定评审细则SDTJ/JLJ-YGP-002 附表1-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情况确认表申请单位:评审级别:评审员:评审日期: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附表1-3: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一览表申请单位:评审员:评审日期:附表2-1 主要安装设备与检测仪器设备情况确认表申请单位:评审级别:评审员:评审日期:附表2-2:主要安装设备与检测仪器一览表申请单位:注:备注中应注明机械加工、焊接、理化、热处理、无损检测、水压、气密、其他等设备类型,并按归类顺序填写)评审员:评审日期:附表3安装工程抽查一览表申请单位:评审级别:评审员:评审日期: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二节质量保证体系鉴定评审细则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节压力管道安装安全性能抽查检验鉴定评审细则。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工作指南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工作指南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工作指南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目录1.鉴定评审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鉴定评审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鉴定评审安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评审准备工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现场鉴定评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问题整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意见反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联系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附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鉴定评审工作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2013])(下称《安全法》)规定,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八大类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活动,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实行许可制度。

压力管道检验指南

压力管道检验指南

压力管道检验指南一、检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设计资料、相关法规标准二、检验程序客户报检(填写报检申请、提供相关资料)→下达检验任务→申报单位做好检验前准备→安排检验计划、确定检验时间→实施检验→编制检验报告→报告审核→报告批准→报告发放。

三、报检方式与提交资料、受理窗口申报:申报单位填写《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申请》(申请单位盖章或经办人签字按手印)。

监督检验还需提交《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等资料。

申报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报检时可只填《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申请》首页(申请单位盖章或经办人签字按手印),未注册登记的压力管道可提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首次申报特种设备制造监检的,应向质量与业务管理部申请办理监检手续,日常监检工作由制造单位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以书面(含传真)方式直接与监检部门联系。

、网上申报: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通过特检院外网申报系统(网址:)进行报检,根据系统提示或短信提醒进行相应操作,直至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申报端打印《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报检申请》(盖章自存备查)。

其它资料可现场检验时或检验前直接提交给检验部门查阅。

四、检验应做好的准备工作、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施工前,须提供以下资料。

1.1.1 安装告知书、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

1.1.2 设计、监理、安装、检测、防腐单位资格以及相应单位、人员资格,及除设计单位外其他单位的合同。

1.1.3建设单位提供:①组织设计交底、施工图审查记录; ②对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的见证资料; ③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的验收记录。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标准一、目录本标准旨在明确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标准,包括材料、设计、加工、检验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市政、医疗等领域使用的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和检验。

二、内容详解1. 材料压力管道元件的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对于特定的管道元件,应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例如,对于输送高温、高压、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元件,应采用耐腐蚀、耐高温的材料。

2. 设计压力管道元件的设计应遵循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管道元件的形状、尺寸、壁厚、结构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管道元件的使用环境、介质特性、工作压力等因素,以确保管道元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加工压力管道元件的加工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方法和技术,确保加工质量和精度。

对于关键部位,如焊接接头、密封面等,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以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4. 检验压力管道元件的检验应遵循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外观质量、尺寸精度、材料检验等方面的要求。

对于关键部位,如焊接接头、密封面等,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以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5. 质量保证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对于不合格的元件,应进行返修或报废处理,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三、其他说明本标准仅涵盖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过程中的主要方面,对于具体的制造工艺和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

同时,为了确保压力管道元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本标准要求在制造过程中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

四、参考文献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3.《压力管道元件相关标准汇编》-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第一条为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工作,保证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的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是验证产品安全性能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要求而进行的技术文件审查、样品检验测试和安全性能试验。

第三条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条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应当符合本规则的规定,其安全性能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基本要求。

进口压力管道元件的安全性能原则上不得低于我国压力管道元件的安全性能基本要求。

本规则不包括安全阀的型式试验。

第四条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应当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

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在核准的范围内进行压力管道元件的型式试验工作。

第五条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机构在接受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或者委托其进口代理商的型式试验约请后,应当按照本规则相关附件的要求编制型式试验方案,并且告知具体的试验时间。

第六条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或者委托的进口代理商向型式试验机构申请型式试验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一)制造单位名称和地址(进口代理商还需提供进口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二)申请型式试验产品的名称、规格范围、产品技术参数以及所采用的标准;(三)未向任何其他型式试验机构提出过相同申请的书面声明;(四)型式试验需要的设计文件等其他资料。

第七条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包括设计(包括设计文件和制造工艺文件)审查和样品(试样)的检验与试验。

型式试验程序包括设计审查、抽取试验样品(试样)、检验与试验、试验样品的管理、出具型式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证书等。

型式试验基本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见附件A,典型产品的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见附件B至附件I。

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I规定的典型产品的型式试验要求是基本的,型式试验机构应当针对具体的产品结构制定详细的型式试验要求。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管理系统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人员管理系统
我国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质量状况。压力管道的事故统计表明:
由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占27%。
国家质检总局下达了《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方法的研究》
(KJ200308)。并于2004年5月下达了编制《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
验规则》的安全技术规范工作。主要任务是通过影响产品质量的
因素分析,解决:
造企业生产符合安全性能的产品的能力。
一、概述
1、型式试验的含义和性质
在欧盟97/23/EC指令附录Ⅲ中给定的型式检验(EC typeExamination)的含义是:指定机构确定和证明有关产品的 代表性样品(在欧盟97/23/EC中称之为“型式” )符合
其适用条款,在型式检验中要求的技术文件必须有助于评 定压力设备是否符合其适用的指令要求,指定机构进行或
一、概述
2、必须进行型式试验的压力管道元件产品
压力管道用管件:在工程上,根据其连接形式分为对焊管件、承插管 件和螺纹管件。 由于承插管件的强度裕度较大,螺纹管件大多在压力不高、无腐蚀 性、无毒的介质下使用,且其失效主要与其连接接头的可靠性有关, 也不作型式试验的要求。 对焊管件中由于异径管(大小头)和管帽的设计计算和制造简单。 而弯头、三通、四通的制造工艺需要验证,所以只规定弯头、三通、 四通等进行型式试验。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缪 春


一、概述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的编制过程的说明、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 验的含义和性质、必须进行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的产品确定原则、压力 管道元件型式试验的产品覆盖范围的确定方法、试验置信度分析)
二、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基本要求
一、概 述 背景资料: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管理评审控制程序1 目的按计划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评审,确保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满足质量方针和目标的要求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运行中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 职责3.1 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工作3.2 质量保证工程师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的建议,负责组织编写管理评审报告。

3.3 各相关部门负责准备并提供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所需的资料,并负责评审中提出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工作。

3.4 办公室负责管理评审计划的编制,评审前的准备和评审的组织工作,并负责对管理评审后实施结果的跟踪和验证。

4 工作程序4.1 管理评审计划4.1.1 管理评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于年底对本年度质量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评审,有下列情况可以对具体事项追加评审:a.组织机构,产品结构或资源发生重大变化时;b.法律法规、社会环境或标准发生变化时;c.连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顾客有较多投诉时;d.其它特殊情况,总经理认为需追加评审时。

4.1.2 年度评审由办公室于12月初编写管理评审计划,追加评审由办公室根据总经理的提议编写管理评审计划。

4.1.3 质量保证工程师对管理评审计划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4.1.4 管理评审计划的内容a.管理评审的目的b.管理评审的时间安排c.管理评审准备工作要求其中追加的评审内容侧重于4.1.1中的具体事项;年度评审内容侧重于本年度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5 管理评审的内容管理评审包括以下内容:(1)内部体系审核报告;(2)方针、目标(指标、方案)及其实施情况;(3)重大事故的处理;(4)相关方关注的问题及反馈的重要信息(包括满意度和有益的建议等);(5)相关方投诉的处理;(6)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情况;(7)过程、产品质量趋势;(8)管理体系各项活动,配备的资源是否适宜;(9)体系的要素及相应文件是否有修正的需要;(10)对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

全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鉴定评审员培训之压力管道用材料及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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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材料性能—工艺性能

工艺性能—是指机械零件在加工制造过程中,金属材料在 所定的冷、热加工条件下表现出来的性能。 热加工性能
金属材料分类(钢材)

(3)按冶炼中的脱氧方式分类: ①沸腾钢 F ②镇静钢 Z ③半镇静钢 b ④特殊镇静钢 TZ
金属材料分类(钢材)

(4)按金相组织分类



①按退火状态分 亚共析钢(铁素体+珠光体) 共析钢(珠光体) 过共析和莱氏体钢(珠光体+渗碳体) ②按正火或淬火状态分 铁素体钢(有称珠光体,不妥,非基本相) 贝氏体钢 马氏体钢 奥氏体钢 ③按加热冷却时有无发生相变的 铁素体钢、奥氏体钢、双相钢等

上屈服强度ReH:试样发生屈服而力首次下降前的最高应力; 下屈服强度ReL:在屈服期间,不计初始瞬间效应时的最低应力。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

②抗拉强度——试样在屈服阶段之后所能抵抗最大应力。 符号:Rm。单位:MPa。 指金属在静载荷作用下,抵抗塑性变形或断裂 的能力。 强度是机械零件(或工程构件)在设计、加工、使用过程 中的主要性能指标,特别是选材和设计的主要依据。强度 的测定——拉伸实验。
金属材料分类(钢材)
(2)按用途分类:
-①建筑工程用钢或构件用钢 ①普通碳素结构钢 ②低合金结构钢 ③钢筋用钢等 -②结构钢 机器零件用钢 调质结构钢 表面硬化结构钢:包括渗碳钢、渗氨钢、表面淬火用钢 易切削结构钢 冷塑性成形用钢:包括冷冲压用钢、冷镦用钢。 弹簧钢 轴承钢 -③工具钢——刃具钢、模具钢、量具钢 ①碳素工具钢 ②合金工具钢 ③高速工具钢。 -④特殊用途用钢——不锈耐酸钢、耐热钢、低温用刚、耐候钢、磁钢等 -⑤专业用钢——如桥梁用钢、船舶用钢、承压设备用钢等。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鉴定评审细则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鉴定评审细则
一、资源条件鉴定评审细则
二、质量体系鉴定评审细则
三、设计质量鉴定评审细则
山东省特种设备协会
注:评审结果分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需要整改。

评审中发现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条件,应终止评审,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压力容器设计人员技术素质评审细则
设计人员考试成绩和答辩情况表
压力容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评审细则
注:评审结果分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需要整改。

评审中发现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条件,应终止评审,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设计成果和设计质量评审细则
注:评审结果分为: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需要整改。

评审中发现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条件,应终止评审,评审结论为:不合格。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201004

D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编制二〇一〇年四月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十六字承诺依法评审恪尽职守廉洁公正热情服务投诉电话:3特种设备鉴定评审业务范围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是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技术机构,是经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和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评审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我院的评审项目有:一、制造许可鉴定评审范围:1、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仅限普通塔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仅限施工升降机);2、压力管道元件:A、B级无缝钢管;B级其他所有项目;3、锅炉:D级;4、压力容器:D级。

二、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范围1、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所有级别;2、压力管道安装:GC类(GC1、GC2、GC3),GD类(GD1、GD2),GB类(GB1、GB2),管道现场防腐蚀作业(乙级);3、锅炉安装、改造、维修:所有级别;4、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所有级别。

三、检验检测机构1、气瓶检验2、安全阀校验D 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1. 引言本《指南》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四条、《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及《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工作程序》、《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监督与管理规则》、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Z0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的规定而制定的。

本《指南》是对D 级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资格鉴定评审的具体指导性文件,旨在帮助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并理解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评审的性质、内容、要求、程序,并能顺利地完成制造许可的评审工作。

本《指南》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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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鉴定评审指南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鉴定评审指南 1、总则 1.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评审是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的规定而进行的法定性工作。 1.2为帮助有关人员了解与理解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评审的性质、内容、要求、程序,使评审工作正确实施,特制定本《指南》,并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备案。 2、依据 2.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简称《条例》) 2.2《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简称《规则》) 2.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2.4《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2.5《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鉴定评审细则》等 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的条件

3.1基本条件 3.1.1申请企业应具有法定资格。 3.1.2拥有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需要的技术力量,且具有一定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经验。 3.1.3满足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所需要的工装设备及检测手段。 3.1.4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相适应的资料档案室、仪器设备室、仓库。 3.1.5具有适应制造所需要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是正式版本,并且能够有效执行。 3.1.6建立能够确保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能够正常有效运转。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标准和制度能够有效贯彻执行。 3.1.7能够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安全性能。 3.2技术力量 3.2.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拥有适应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各责任人员应由熟悉本岗位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3.2.2申请单位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焊工、管工、钳工、铆工、电工、起重工、无损检测人员的最低数量和资格应符合《规则》中附件C的规定要求。 3.3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 申请单位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应符合《规则》中附件C的规定要求。 3.4质量保证体系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TSG Z0004-2007《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

求》编制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包括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性文件(管理制度)、作业文件和质量记录等。 4.鉴定评审工作程序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鉴定评审工作程序见流程图。 4.1约请 4.1.1 申请单位在取得许可受理后,持以下材料向鉴定评审机构办理约请手续: 1) 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签署了受理申请意见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一份); 2) 《特种设备鉴定评审约请函》(一式三份); 3) 《质量保证手册》,并附上控制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的目录(一份); 4)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印本单位公章); 5)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加印本单位公章); 6) 原有制造许可证书复印件(一份,加印本单位公章)。 4.1.2 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应当对提交的资料进行确认,并进行文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规定的,应当签订鉴定评审协议,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评审的工作日程安排,并与申请单位商定具体的鉴定评审日期。 鉴定评审机构收到约请后,认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鉴定评审工作或者因其他原因不接受约请的,应当在约请函上签署意见,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退回提交的资料。 4.2工作计划 4.2.1考核评审部初步确定评审日程、评审计划,经考核评审部主任审核,由院长批准后确定评审组组长及相应资格的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注:需要型式试验的评审项目,收到企业提交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后,安排评审计划。) 4.2.2鉴定评审组一般由2-4名有鉴定评审员资格的人员组成,并在鉴定评审前,邀请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派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鉴定评审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 4.2.2考核评审部将《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通知函》通知申请单位,并报许可实施机关及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3申请单位应于鉴定评审组抵达前准备好下述材料(所涉证书均应准备原件): (一)申请单位的基本概况;

(二)依法在当地政府注册或者登记的文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换证申请单位所持有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及持证期间压力管道元件制造产品批次的清单; (四)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保证手册及其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工艺)文件以及管理制度; (五)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明细表及任命书、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 (六)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焊接、无损检测)明细表及其聘用合同、工资表、相关保险凭证、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证明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七)设备、工装、仪器、器具、检验试验装置等台帐; (八)检验试验装置检定校准明细表、台帐和检定记录; (九)压力管道元件产品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作业(工艺)文件(包括作业指导书、工艺评定报告、工艺规程、工艺卡、检验工艺规程等),质量计划(过程控制卡),检验、试验、验收记录与报告,质量证明资料等; (十)申请单位的合格分供(包)方名录、分供(包)方评价报告; (十一)管理评审、不合品(项)控制、质量改进与服务等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的有关记录。 (十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清单; (十三)鉴定评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4.4现场鉴定评审 4.4.1预备会议 鉴定评审组到达申请单位鉴定评审现场后,召开由鉴定评审组成员和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的预备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商鉴定评审工作安排; (2)协商首次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和会议程序。 4.4.2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参加人员包括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是否参加由该部门决定,下同),申请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保证工程师、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首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介绍有关人员;

(2)鉴定评审组组长说明鉴定评审工作依据、日程安排、内容和要求;鉴定评审工作声明,鉴定评审组人员分工;

(3)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 (4)申请单位介绍基本概况,产品试生产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实施情况,换证申请单位应当介绍持证期间的相关情况。

4.4.3现场巡视 现场巡视材料库、配件库、焊材库、焊接试验室、理化试验室、无损探伤室,加工设备、安全部件与主要零部件的生产与检验设备、热处理设备、起重与必备的工装设施等。在进行现场巡视时,鉴定评审人员应当记录生产设备的编号、使用的材料、零部件标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标识、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实施和执行工艺等情况。 4.4.4分组审查 鉴定评审组一般分为资源条件组、质量保证体系组、产品安全性能组3个评审小组,鉴定评审人员按分工和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评审。

鉴定评审过程中,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如实记录评审情况,鉴定评审工作完成后,鉴定评审人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字。

在鉴定评审中,鉴定评审人员与申请单位有关人员应当及时交换意见,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鉴定评审组组长汇报,必要时应当适当扩展鉴定评审范围,以便查清问题。

4.4.5鉴定评审情况汇总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后,鉴定评审组组长与鉴定评审人员交流所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必要时,鉴定评审组长应当再次确认鉴定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对所有问题和情况均予以确认后,鉴定评审组组长将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形成《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 4.4.6交换鉴定评审意见 鉴定评审组与申请单位的领导层及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就鉴定评审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交流。鉴定评审组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鉴定评审的意见和建议,并征询申请单位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交换意见后,在《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上签字确认。 4.4.7 鉴定评审总结会 由鉴定评审组组长主持,鉴定评审组全体成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申请单位有关负责人、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责任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如下: (1)鉴定评审组组长代表鉴定评审组介绍鉴定评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代表讲话; (3)申请单位领导发言。 5.鉴定评审报告 5.1鉴定评审组组长在鉴定评审工作完成3个工作日内将鉴定评审报告及相关评审资料提交考核评审部,鉴定评审工作的完成以完成整改确认时间为准。 5.2鉴定评审资料 (1)取(换)证上报资料一套; (2)质量保证手册1套; (3)现场鉴定评审签到表; (4)特种设备许可鉴定评审备忘录; (5)特种设备鉴定评审报告(应附上电子版)和鉴定评审原始记录; (6)必要的见证资料。 (7)整改资料及整改确认资料 5.3考核评审部在接到鉴定评审资料及鉴定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进行审核,形成鉴定评审机构鉴定评审意见,提交评审责任工程师审核。 5.3鉴定评审责任工程师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评审报告的审核,并提交院长批准。 5.4院长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评审报告的批准。 5.5鉴定评审部应在完成鉴定评审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受理机构。 6 投诉和申诉 6.1申请单位应向评审人员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数据。申请单位对评审机构和评审人员在评审工作中违规行为或有异议时,可以书面形式向受理机构或评审机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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