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财务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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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我校执行新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由于制度变化,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财务报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用新的财务单据。根据教育厅要求,新的财务单据规格为A4纸张,职工需要财务单据可直接到计划财务处网站中的“文件下载”栏目打印后,即可使用。原有单据废止使用。

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对学校部门、项目编号进行了重新编制。新旧部门、项目编号对照表已挂到财务处网站,请部门(项目)负责人依据原编号查询新的编号。

三、严格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务卡结算方式支付目录,使用公务卡(具体详见附件1),并凭发票和POS机消费小票报销。

四、根据省教育厅对假发票专项治理的精神,我校查出了许多假发票,对于假发票的处理将另行通知。基于以上情况,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单张500元以上的票据进行审验,凭在税务局网站打印的审验单(A4纸)报销(审验方法详见附件2)。

五、财务报销时间:2014年3月5日。

六、报销范围:教学、科研经费项目,行政经费项目待2014年预算下达后报销。

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务卡结算方式支付目录

2. 虚假发票类型及审验方法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务卡结算方式支付目录

注:1.以上所列项目,均指3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3万元以上应以转账方式结算。

2.学校教职工使用公务卡发生的个人消费性支出,不适用本公务卡消费目录。

附件2:

虚假发票类型及审验方法

一、虚假发票类型

根据国家财经法规要求,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冒用他人票据、或故意使用过期作废票据骗取财物套取国家资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假发票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

1.发票为假

形式:违法私自印制。

主要表现:纸质、颜色、薄厚、印刷均与真票存在较大差异。

2.发票内容为假

形式:发票本身为真,但内容为假。

主要表现:一是经济活动并未发生却按照发票金额一定比例收取服务费后虚开正规发票;二是籍以虚假项目名目,采取外协费方式转移资金后虚开正规发票,套取国家资金。

3.借开发票

形式:开票单位与税务局登记备案的购领票据单位不符。

主要表现:借用其他单位空白发票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4.无效发票

形式:发票应注销而未注销。

主要表现:开票单位已在工商局撤销却继续填开应注销而未注销的发票。

二、发票审验方法

通过税务局网站进行发票验真。计划财务处已在财务网站首页设置了“发票验真”链接。该链接包括:黑龙江省国税(地税)局发票真伪查询,哈尔滨市地税局发票真伪查询,北京市国税(地税)局发票真伪查询。对于取得的其他省份的发票,请到各省相应的国税(地税)局网站进行发票验真。

关于使用公务卡结算及寒假期间经济业务处理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规定,凡无公务卡刷卡记录,不允许向公务卡划转财政资金,但考虑到我校假期业务实际情况,特向财政厅申请将部分假期业务报销资金转入教职工工资折中,具体办法如下:

(1)2014年3月1日以前发生的业务报销款项转入工资折,3月25日后不再处理假期业务。请发生假期业务的人员抓紧时间办理。

(2)2014年3月2日后,严格按照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先刷卡消费,后凭刷卡小票结算还款。

(3)3月25日前结账时间为每天下午3点,进行假期业务统计、汇总、转账等内部工作。

计划财务处

201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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