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手册(cm030104)

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手册(cm030104)
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手册(cm030104)

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手册

编号:CM-03-0104

编制部门:国际业务部

编写:吴凡

复核:张岩

审核:吴国山

批准:张云

版本号:ABC/1105-00

发布日期:2011年5月

0 修改记录

版本号生效日期修改文件名称及文号

1 基本规定

1.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经批准可以开办国际结算业务的中国农业银行各分支行办理的外汇汇款业务。

1.2 定义

外汇汇款是指银行按照汇款人的指示,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外汇款项支付给指定收款人的结算方式。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划拨业务、代理西联汇款业务、同城信汇业务不在本手册范围之内。

1.3 分类

(1)汇出汇款业务:指我行为客户办理的非信用证、非进口代收项下的对外付款。

(2)汇入汇款业务:指我行为客户办理的非信用证、非出口托收项下的收汇业务。

1.4 岗位职责

1.4.1 经办行岗

(1)办理汇出汇款时:审核相关材料,根据客户提交的《境外汇款申请书》(或《境内汇款申请书》)在业务系统中录入,编辑汇出汇款电文。复

印相关材料,整理汇出汇款档案。需申报的应录入相关申报信息,并按

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

(2)办理汇入汇款时:为客户办理入账或结汇手续。需申报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申报,出口项下收汇按规定进行核查后,为企业出具出口收

汇核销专用联。

1.4.2 分行国际业务岗

办理汇出汇款时,根据业务授权,落实汇出汇款头寸,审核经办行编辑

的汇出汇款电文。

1.5 办理条件

(1)汇出汇款办理条件:有实际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行规定的都可办理。

(2)汇入汇款办理条件:汇入汇款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

1.6 基本要求

1.6.1 汇出汇款

1.6.1.1 受理申请

(1)汇款人向我行申请汇款,应填写汇款申请书。汇款申请书是我行办理汇出汇款业务的基本依据,必须内容完整准确、印鉴齐全、字迹清楚。汇

款申请书的审核要点如下:

1)汇款方式(电汇/票汇/信汇);

2)汇款币种及金额(货币符号及大小写应准确无误);

3)汇款人名称、账号及详细地址等资料;

4)收款人名称、账号及详细地址等资料;

5)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详细地址、SWIFT代码(或其他清算代码);

6)汇款过程产生的费用(由汇款人承担还是由收款人承担);

7)汇款附言应列明款项用途;

8)汇款人签章(个人客户的签章应与其身份证件的姓名一致,机构客户的签章应与其在我行的预留印鉴相符);

9)国际收支申报信息。

(2)汇出汇款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中有关付汇的规定,区分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经常项目(贸易、非贸易)和资本项目,对汇款人凭以付汇的有

效凭证及有效商业单据进行合规性和表面一致性审核,审核无误后方予

办理。

1.6.1.2 落实汇款资金

(1)办理汇出汇款业务应遵循“先扣款,后汇出”的原则。汇款资金按照来源划分,可分为以下四种:

1)现汇账户直接支付:经办行应核实汇款人的现汇账户余额是否足以

支付该笔汇款。

2)人民币购汇后支付:机构客户以人民币购汇支付,还需填写《购买

外汇申请书》;居民个人以人民币购汇支付,还需填写《居民个人购买

外汇申请书》。经办行审核后填注审核意见。如按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

必须经过外汇账户办理,则购汇后的人民币须先进入其外汇账户,再对

外进行支付.

3)不同币种套算后支付:汇款人要求汇出与其外汇账户币种不同的汇

款时,经办行需核实汇款人原币账户余额是否足以支付该笔汇款,进行

外汇买卖账务处理。

(2)审核无误后,核印人员加具签章证实印鉴相符,由经办、复核和审批人员签章后,加盖业务章将汇款申请书(客户留存联)退汇款人。汇款申

请书(银行留存联)凭以办理款项的汇出和会计传票附件。

1.6.1.3 款项汇出

(1)收费登记。经办人员审核无误后,向汇款人收取汇款手续费,在业务系统中录入有关要素,经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汇出汇款业务参考号。

经办行应建立《汇出汇款登记簿》或在业务处理系统上录入并定期打印

归档。《汇出汇款登记簿》应包括:汇出汇款业务参考号、汇出日期、

汇款币种及金额、汇款用途、汇入行、收款人等主要内容。(备注:《汇

出汇款登记簿》对于已在业务处理系统完成的,建议可以取消,可以保

留定期打印业务处理系统资料的规定,并留存5年)

(2)缮制汇出凭证。根据汇款人在汇款申请书上选择的汇款方式,缮制汇出凭证。

1)电汇汇出汇款:电汇汇出汇款是我行以SWIFT方式委托汇入行解付

款项的一种汇款方式。我行办理电汇汇出汇款使用SWIFT MT103报文。

有关SWIFT MT103报文的使用按总行外汇清算中心有关规定办理。

2)票汇汇出汇款:票汇汇出汇款是我行签发的以我行账户行为付款人,

以收款人为抬头人的外汇银行汇票(以下简称“汇票”),由汇款人自

寄收款人或自行携带,凭票到汇入行(即付款行)领取款项的一种汇款

方式。汇票作为重要空白凭证,应按照我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保

管、领用和核销手续,不得预签空白的汇票。缮制汇票应严格按照汇款

申请书的内容,开出的汇票要干净、整洁,不能更改。签发汇票应注意

出票日期应与汇款人申请汇款日期一致、收款人名称应与汇款申请书上

的收款人名称相同、币种及金额大小写必须正确一致、付款行为我行外

汇账户行、出票行为经办行所属的二级分行或一级分行、汇票须由我行

有权签字人签字,有权签字人的签字应在其权限之内,并注明签字号码、

注明头寸偿付条款。汇票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后,第一联(正本)交汇款

人凭以向付款行取款,同时请汇款人在第四联(汇票留底联)上签收确

认,银行凭此划拨资金和向付款行发送票汇证实通知(SWIFT MT110);

第二联和第三联作为银行记账凭证。一般情况下,付款行(账户行)要

求我行在签发汇票当日向其逐笔发送SWIFT MT110,通知签发汇票的号

码、出票日期、票面金额、收款人、出票行等具体内容。有的账户行要

求签发一定金额以上的汇票必须发送SWIFT MT110加以证实,具体内

容应参照账户行协议办理。经办行在办理票汇业务时,可以指示账户行

主动借记总行账户,但必须在签发汇票的当天下午三点前以SWIFT

MT299报文通知总行外汇清算中心,载明汇票号码、付款行等细节,以

便总行进行头寸管理及核销账务。

3)信汇汇出汇款:信汇汇出汇款是我行将信汇委托书以邮寄的方式委

托境外代理行解付款项的一种汇款方式。经办行根据汇款申请书内容缮

制信汇委托书,注明头寸偿付条款,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后寄汇入行凭以

付款。信汇在目前实际操作中使用极少。

(3)经办行办理付汇业务,应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4)经办行完成汇出汇款业务操作后须及时在业务系统查询、核实本笔业务的处理状态,确保上级行已处理该笔汇款业务,并及时进行勾对处理,

保证账实相符、内外账务相符。细节不详的借记款款项应在当日作暂付

处理,并及时向上级行查询。办理票汇业务销账时,还应在汇票留底联

上注明销账日期。

1.6.1.4 汇出汇款的修改与撤销

(1)汇出汇款的修改。对于已处理完毕的汇出汇款业务,汇款人又提出对汇款内容进行修改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汇款人需提交《汇款修改申请书》,清楚列明修改原因及内容。机

构客户应加盖预留印鉴,个人客户应出示身份证件。

2)经办行核对签章及原汇款申请书无误后,向汇款人收取修改费用,

通过上级行或账户行以加押的SWIFT报文发出汇出汇款修改申请,要求汇入行按照修改后的汇款指示办理解付。我行不受理票汇汇款的修改申请。

(2)汇出汇款的撤销

1)对于汇出汇款撤销引起的外汇资金回流,凡是在汇出时办理售汇手

续的,应予以办理结汇手续,汇率按照解付汇款人当日的汇买价办理。

2)电汇汇款的撤销

①汇款人需出具《汇款撤销申请书》,列明撤销理由,并出示汇款申

请书(客户留存联)。机构客户应加盖预留印鉴,个人客户应出示身份证件。

②经办行核对签章及原汇款申请书无误后,向汇款人收取撤销费用(也

可在收到退汇头寸后扣收),通过上级行或账户行以加押的SWIFT报文向汇入行发撤汇电文。

③收到汇入行同意退汇的通知和实际退回的款项,将余款退汇款人。

已经收取的汇款手续费不再退回。如汇款已解付且收款人拒绝退回的,应立即通知汇款人自行与收款人联系,我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票汇汇款的撤销。票汇汇款的撤销分汇款人申请撤销、汇款人挂失

汇票、汇票失效三种情况:

①汇款人申请撤销:汇款人需出具《汇款撤销申请书》,列明撤销理

由,并出示汇款申请书(客户留存联)。机构客户应加盖预留印鉴,个人客户应出示身份证件,同时交回原汇票正本并在汇票正本上背书。汇出行将汇票正本与汇票留底联进行核对,确认汇票正本上无其他背书或解付印章且汇款人的背书与原汇款申请书的签章相符后,在汇票正面加盖“注销”戳记。向汇款人收取撤销费用(也可在退回的余款中扣收)

后,向付款行发电要求注销该笔汇票。如果签发汇票时拨付头寸的,应

在收到付款行退回的汇款头寸后,将余款退汇款人;如果签发汇票时授

权付款行主动借记的,应在收到付款行确认票汇撤销的电文,并与总行

核对有关账务后,将余款退汇款人。

②汇款人挂失止付汇票:汇款人需出具汇票挂失止付申请书,列明汇

票丧失的时间和事由、汇票细节(包括汇票号码、币种金额、出票日期、

收款人名称等),并注明“如果申请挂失的汇票已解付且收款人拒绝退

回的,贵行不承担任何责任”等字样;机构客户应加盖预留印鉴,个人

客户应出示身份证件。经办行核对签章和汇票留底联无误并收取有关费

用后,应以加押的SWIFT报文尽快通知付款行挂失止付该汇票,同时在

汇票留底联上批注“已挂失”字样。经办行必须在收到付款行同意挂失

止付汇票的回复,并且待该汇票有效期届满后,按照汇票失效的情况办

理。

③汇票失效:对汇票有效期届满,我行仍未收到付款行已解付汇票的

借记通知无法及时销账的,经办行应通知付款行该汇票已失效,以后提

示不予解付。主动拨付头寸的方式下,收到付款行退回的汇款头寸后,

我行扣收有关费用将余款退汇款人;授权主动借记方式下,收到付款行

尚未解付并同意不予解付的通知后,我行扣收有关费用将余款退汇款

人。

1.6.2 汇入汇款

1.6.

2.1 汇入汇款的审核

(1)电汇汇入汇款的审核

1)收到总行或账户行发来的MT103格式汇款电文,一级分行可以直接

下划经办行;如收到非我行账户行发来的MT103格式汇款电文,一级分

行须核实收到相应的头寸后,再将该笔汇款下划经办行。如果迟迟收不

到头寸,应向总行查询。

2)经办行在业务系统中收到上级行下划的汇入款项应审核以下内容:

①根据账号、地址等要素审核收款人是否为本行或本行辖属网点客户,

如收到非本行客户汇款,应立即退回上级行;如为本行客户,应审核客

户详细名称、账号等要素是否与我行预留记录完全一致;如收款人为在

本地的新客户,应审核各项凭以解付的要素包括名称、地址等是否准确、完整。

②电文是否有“避免重复”(PLEASE AVOID DUPLICATION或REPEAT

MESSAGE)字样。若有,应查看记录,以防止重复解付。

③币种和金额。

④汇款日期和起息日,如起息日比业务处理日提前超出合理天数,应

查看记录,是否有特殊情况或曾经解付。

⑤汇款附言(汇款用途)。

⑥汇款费用情况。

⑦对于币别、金额、收款人完全相同的汇入汇款,应注意查看汇款行

有关编号是否重复,以免造成重复解付。

(2)票汇汇入汇款的审核

收款人提交以我行为付款人的正本汇票要求解付时,应审核如下内容:

1)汇票是否已由密押人员核实印鉴并加盖“印鉴核符”章。如经办行

不能核签,可将汇票交换或传真给上级行核实。如果印鉴或其他不符,

须及时向出票行发出查询电文。

2)汇票是否在有效期内。

3)汇票的付款行是否为我行。

4)汇票上是否注明收款人的详细名称,是否与我行记录完全一致。

5)汇票的货币名称是否正确,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

6)收款人背书与抬头人是否一致,背书是否连续,手续是否齐全。个

人客户的背书应与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姓名一致,机构客户的背书应与其

在我行的预留印鉴相符。

7)汇票的头寸是否已入经办行账。如经办行未收到头寸,可通过系统

发送MT199电文向上级行索汇,电文内容应列明汇票的出票行、汇票号

码、币种金额、出票日期、头寸行和收款人名称,注明“印鉴已核符”

或“如果印鉴核符,请贷记我行账”。

8)对于我行与账户行协议中规定须凭MT110电文解付的汇票,应在收

到MT110证实后再解付;如在合理时间内未收到该电文证实,应及时查

询。

9)是否有汇款行挂失止付汇票的电文。

10)对于非农行为付款人的汇票按外币票据托收业务处理。

(3)信汇汇入汇款的审核

1)收到账户行寄来的《信汇委托书》,一级分行审核以下内容无误后,

在业务系统中录入汇款要素下划经办行:

①委托书上是否有密押部门加盖的“印鉴核符”戳记。

②委托书上是否有明显的“付款委托书”字样。

③委托书上的付款指示是否明确。

④币种是否正确,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

⑤汇款头寸调拨方式是否正常。

⑥委托书上有无“电报证实书”或“副本”字样。对有类似字样的委

托书,在查明确未凭电报或正本委托书解付款项的情况下,方可视作有

效委托书;如凭副本委托书解付款项,应向收款人说明“系凭副本解付,

保留追索权”。

⑦委托书的发出与收到日期是否正常。如超过较长的邮寄时间,应注

意仔细核对登记簿,防止重复。

2)经办行收到上级行下划的汇入款项后按照电汇汇入汇款的审核要点

进行审核。

1.6.

2.2 汇入汇款的解付

(1)对于满足解付要求的汇入款应及时划转辖属网点,解付客户或以最有效、快捷的方式通知客户。

1)正常情况下,机构客户汇款以及账号齐全的个人汇款应在收到上级

行下划账单的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并办理入账手续;对于没有提供规

范账号的收汇业务,原则上不办理清算。

2)对于无法解付的款项,应在当日做暂收处理,并按照我行外汇资金

清算查询查复的有关规定进行查询,做好查询查复登记。

(2)对于各要素齐全的汇入汇款,经办行打印上级行下划的交易记录或转发的SWIFT电文留底存档。

(3)解付汇入汇款,必须区分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客户办理相关手续。

(3) 1)对于机构客户,如果申请原币入账,经办行在系统中打印贷记通知书,如果申请结汇,经办行在系统中打印结汇通知书,将客户回单联交客户。

对贸易项下的出口收汇,按规定进行核查后,为企业出具出口收汇核销

专用联。

2)对于个人客户,办理个人汇入汇款业务必须严格做到“谁款谁收”,

根据客户提供的准确账号,以及现行外汇管理局对个人外汇管理规定办

理解付,如实际解付与汇款指示或现行外汇管理政策不相符,汇款不能

解付。

(4)经办行于汇入汇款办理入账的当天,向收款人发出入账通知书。经办行应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代客户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5)经办行必须定期在我行业务系统勾对上级行/账户行上日贷记款项,保证账实相符、内外账务相符,细节不详的贷记款项应在当日作暂收处理,

并及时向上级行查询。

1.6.

2.3 汇入汇款的修改、止付

(1)收到汇出行要求对汇款报文进行修改或止付的报文后,经办行应审核发来电文的真实性,有关业务编号、币种、金额、收款人名称等要素是否

与原汇款指示完全相符。

(2)对尚未解付的汇入汇款,如收到汇出行的修改或止付通知,应停止按照原汇款指示解付,并按汇出行新的汇款指示办理解付或止付。

(3)对已经解付的汇入汇款或因其他原因已无法修改原汇款指示的,经办行应及时通知汇出行,但对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1.6.

2.4 汇入汇款的退汇

(1)办理退汇时,不论此汇款是经总行账户、还是经子账户收妥,均应向总行发出授权借记报文。

(2)收到无法解付的汇入汇款并向汇款行、账户行发出查询的十五个工作日后,无任何实质性答复,仍无法解付的,应做退汇处理。

(3)收到汇款行或账户行要求退汇的查询后,如此款在暂收中,应做倒起息处理退回;如果已解付,应征询收款人的意见,并凭收款人的授权书作退

汇处理;如果收款人拒绝退汇,应在回复电文中说明相关款项的解付日

期和收款人拒绝退汇的事实。

(4)办理退汇时,应根据退汇原因,向收款人收取退汇费用或在退汇金额中扣收手续费;在处理退汇报文时,除列明汇款要素外,还应把已扣手续

费(如有)及退汇原因注明清楚。

(5)对于外汇管理部门规定需审批的退汇,需在收款人提交有关核准件之后方可办理。如已在解付时办理了结汇,可在退回时按照当天牌价办理售

汇手续。

(6)电汇汇款的退汇

1)收款人主动退汇:收款人出具汇入汇款退汇申请书,经办行核对身份证件(个人客户)或预留印鉴(机构客户),以及汇入汇款记录无误后,在客户留存联上加盖业务章退收款人,并将款项退回汇出行。此时我行

的退汇费用可向退汇人收取,也可从退汇本金中扣收。

2)汇出行要求退汇:收到汇出行要求退汇的通知,经办行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如果汇入汇款尚未解付,应立即停止该笔款项的解付,按照汇出行的退汇指示扣收我行费用后将款项退回汇出行;如果汇入汇

款已经解付,我行必须征得收款人的同意方可退汇;如果汇款已解付且

收款人同意退汇的,由收款人出具退汇同意书,在确认头寸已入我行账

户后,按照汇出行的退汇指示,扣收相关费用后将款项退回汇出行;如

果汇款已解付且收款人不同意退汇的,应要求收款人出具书面的拒绝退

汇通知,我行凭以通知汇出行,在回复电文中说明相关款项的解付日期

和收款人拒绝退汇的事实。

3)我行主动退汇。下列情况下的汇入汇款由我行主动退汇:

①汇入汇款来电指示中收款人名称、地址、账号不明或因其他原因不能

按时解付,经发出查询的十五个工作日后,未得到任何实质性答复仍无

法解付的;

②收款人非本行客户;

③收款人出具书面申请拒收的。

对于上述情况,我行在扣收有关费用后,将余款退回汇出行。

(7)票汇汇款的退汇

1)汇款人要求退汇:汇款人将汇票正本交回出票行要求退汇,出票行向

我行发出止付通知电文。经办行收到该电文后,应立即通过上级行向出

票行确认该汇票是否已解付;若已收到该汇票的头寸款,还应同时将头

寸退回。

2)汇款人向出票行申请挂失:汇款人向出票行提出挂失汇票后,出票行

向我行发出止付通知电文。经办行收到该电文后,应及时通过上级行向

出票行确认该汇票是否已解付;如未解付,应进行止付登记,同时向出

票行发送电文确认“汇票尚未解付,已作止付”;若已收到该汇票的头

寸款,还应同时将头寸退回。

3)收款人主动退汇:如果收款人提示汇票正本同时申请退汇,应在汇票

上背书并填写汇入汇款退汇申请书。我行应首先按照规定审核汇票正本

后,并与退汇申请书的内容进行核对,无误后在汇票正本的正面加盖“退

汇”戳记,然后以电汇方式将款项退回汇出行并以电文通知汇出行。此

时我行的退汇费用可向退汇人收取,也可从退汇本金中扣收。

2 操作流程

2.1 流程图

2.1.1 汇出汇款流程图

汇出汇款流程图

汇出汇款A-客户E-外汇管理局

B-经办行C-国际业务部或

单证中心D-总行步骤提出申请

审核材料

授权

国际收支申报

复核电文

头寸给予

符合规定

12378系统录入

电文编辑

授权(如需)

不符合规定审核材料

资金清算9456

2.1.2 汇入汇款流程图 汇入汇款操作流程

汇入汇款A-国际业务部B-经办行C-客户D-外汇管理局步骤分发账单

复核账单国际收支申报

入账

21通知客户

2.2 风险控制 序号 风险环节 责任人 控制措施

1 汇出汇款 材料审核 具体经办人员 1、为企业办理购付汇业务时要认真审查

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对一定金

额以上业务进行授权控制。

2、需经外管审批的项目如外债还本付息

等购付汇业务应在外管审批后再办理。

3、严格审核资本项目付汇企业提供的资

料,确保资料完整并符合有关规定。 4、应只为在“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的企业办理贸易项下付汇。

5、经办行业务及电文必须符合规定并与

汇出汇款申请书一致。

6、在外管局规定的时限内办理付汇数据

申报。

7、确保申报数据准确、完整。

2 汇入汇款

具体经办人员 1、在外管局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收汇数据

申报。

2、确保申报数据准确、完整。 2.3 重点提示(可选项)

3 合规依据及相关手册(可选项)

3.1 外部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3.2 内部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外汇汇款业务操作规程》(农银发[2005]24号)外汇资金清算的有关规定

3.3 相关手册

4 附录

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流程注意事项: 1、收汇后五个工作日(包含银行审核、企业修改、银行确认、发送外管的时间)内必须申报到外管 局,企业务必及时申报,以免造成迟申报被外管处罚。2、企业先用管理员用户登录增加业务操作员,并分配用户角色。 3、 企业用业务操作员用户登录后进行涉外收入申报。4、申报结束后录入核销单号码(包括境内收入),再到银行柜台打印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银行开通次日企业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cc11652183.html,/asone )用业务管理员登录,机构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用户代码为:ba ,用户密码为国际收 支网上申报用户信息上的用户密码。点击登录后出现如下界面:

点击“增加”后出现如下界面:(注意:用户代码不能为 ba) 在用户基本信息中填写完各项要素,同时在角色分配中将“企业业务操作员”角色选项加入“已分配的角色列表”中后,点击“保存”生成操作员。 用操作员重新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出现如下界面:

申报单管理界面为:点击申报信息录入选项,进入申报信息界面。

选择收付汇日期时间段,点击“查询”,可以显示需录入申报信息的收汇记录。点开其中一条记录,界面如下,录入付款国别(付款人常驻国家或地区而不是指付款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交易编码、币种金额及交易附言。★:交易附言与收支大类的逻辑关系必须一致。收入类申报单交易附言不应含“支出” ★:贸易项下收汇,本笔款项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选“是,”★:服务贸易项下收汇,本笔款项是否为出口核销项下收汇选“否”示例:1、一般贸易项下收汇:交易编码101010 交易附言更改为:出口货物名称的一般贸易货款 如一家企业出口的服装,交易附言为:出口服装的一般贸易货款 2、预收货款项下收汇:一定要先选择“预收货款” 交易编码根据实际交易性质,如一般贸易是101010,交易附言更改为:出口货物名称的预收货款进料加工是102030,交易附言更改为:进料加工(预收货款) 3、进料加工项下收汇:交易编码102030,交易附言不用更改 4、服务贸易项下收汇,交易附言要素必须齐全,精确描述交易性质,不能笼统的按照《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使用指南》中交易内容进行填写,不能过于简单,如“佣金”、“运费”、“预付”如运费的申报必须明确三个要素:运输方式(海运、空运、陆运)、运输种类(货运、客运)、方向(进口、出口)。示例:201012 交易附言:货物出口海运费 各类管验;在最大

国家外汇管理平台操作指南审批稿

国家外汇管理平台操作 指南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前言: 1.本指南适用于尚未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和首次登陆平台尚以及尚未进行初始化角色分配的用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地址:建议使用版本以上IE浏览器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用服务平台。 4.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对外服务时间:工作日 8:00-20:00 5.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有时会出现无法登陆,网页打开缓慢等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多试几次或者晚些时候重试1.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开通 企业应到所属外汇局申请业务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是到银行申请业务开通),外汇局业务人员通过本应用中的“企业网上业务开通/关闭”功能为申请开通的企业办理业务开通并出具开通通知书(见下图1),应用服务平台将自动为开通后的企业生成业务管理员(ba),为其指派/撤销该应用的企业类角色。开通通知书包含访问地址、初始密码等信息。 若使用中企业的业务管理员(ba)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所在地外汇局,由业务操作员进行密码重置。 企业的业务操作员由企业业务管理员负责增加,并为其分配角色。如果业务操作员已经在平台存在(即办理过其他业务),则应直接分配权限即可。在使用过程中若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本机构的业务管理员(ba)进行密码重置。

图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 ? 2.首次登录&重置初始密码 ASOne的客户端是IE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相应的URL地址,显示图2的登录页面:

外汇操作第一讲

外汇业务会计操作指南 主讲人:王淑杰 第一章外汇日常业务及其会计处理 中国正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特别是加入WT0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活动更加频繁,日新月异的电子商务,更是催生了国际贸易的繁荣。如果企业经常有外币业务应到银行开立外汇账户,然后进行外汇款项的支付和结算,并且在出口收汇、进口付汇时,进行相应的核销;外汇账户信息发生变化时,也应及时变更或撤销账户等。 第一节外汇与外汇管理 一、外汇的含义和种类 (一)外汇的含义 一般而言,外汇有动态和静态两种含义:动态意义上的外汇,是指人们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个意义上的外汇概念等同于国际结算。静态意义上的外汇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静态外汇是指一切用外币表示的资产;狭义的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之间结算的支付手段。 我国的外汇管理法令中一般沿用广义的静态外汇概念。根据2008年8月1日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1)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2)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特别提款权;(5)其他外汇资产。 (二)外汇的分类 外汇基本分为三大类,自由外汇、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和记账外汇。 1.自由外汇 自由外汇又称“自由兑换外汇”、“现汇”,是指不需要外汇管理当局批准可以自由兑换成其他国家货币,或者是可以向第三者办理支付的外国货币及支付手段。世界上有50多种货币是可自由兑换货币,其中主要有美元、英镑、日元、港币、新加坡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新西兰元等货币,以及用这些货币表示的汇票、支票等支付凭证和信用凭证。 特别提示 实务中可能会接触到现汇(外币,下同)和现钞的不同提法。现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现钞是指外国货币,包括纸币和铸币。也就是说现钞就是通常说的钱,而现汇除了钱外还包括外币银行存款、票据、股票等。 现汇账户的收入是各种汇入或转入的现汇款项,现钞的收入一般是由境外携入或个人退还的外币现钞,比如赴国外出差人员返还的外币备用金;如果单位收到的外币现钞要存入现汇账户,需经过现钞折现汇的计算;同样,如果单位从现汇账户上提取现钞,也要经过现汇折现钞的计算。 2.有限自由兑换外汇 有限自由兑换外汇是指未经货币发行国批准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或对第三者进行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附件1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便利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根据《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守本细则和其他有关结售汇业务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结售汇业务包括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衍生产品)业务。衍生产品业务限于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和期权业务。 第四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应当遵循“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的原则。 (一)客户调查: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二)业务受理:执行但不限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现有法规,对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审核,了解业务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 (三)持续监控:及时监测客户的业务变化情况,对客户进行动态管理。 (四)问题业务:对于业务受理或后续监测中发现异常迹象

的,应及时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与“了解业务、了解客户、尽职审查”原则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审核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 (二)采取培训等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工作人员明确结 (三)建立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市场准入与退出 第六条银行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金融业务资格。 (二)具备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 (三)具备办理业务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 (四)拥有具备相应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银行需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的,还应具备相应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第七条银行申请办理衍生产品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即期结售汇业务资格。 (二)有健全的衍生产品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进口付汇业务操作指南 一、进口付汇名录登记 进口单位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应当到外汇局办理“进口单位付汇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并签署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进口单位名录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到外汇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应当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一)名录登记所需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 5.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办理确认书》; 6.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名录信息发生变更所需材料 1.名录变更申请书;

2.信息变更相关文件或证明(工商部门企业营业执照变更证明、商务部门批件等); 3.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名录注销所需材料 1.进口单位终止经营或被工商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进口单位终止或被商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进口付汇登记 对于不在名录、分类结果为“C类进口单位”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业务,进口单位下列进口付汇业务应在付汇或开证前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业务登记手续。 (一)不在名录进口单位的进口付汇办理所需材料 1.按照不同结算方式除提供相应单证;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C类进口单位”的货到付款业务办理所需材料 1.按《进口货物报关单“贸易方式”分类付汇代码表》提交相关

银行拓展对公存款业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拓展对公存款业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同业竞争更加激烈。面对客户,研究客户,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才能赢得客户,并取得竞争的主动权。农业银行尤其是县级支行在这场变革中要与国内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展开有效的竞争,就必须密切关注当前区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亮点”,抢抓市场机遇,从优化对公客户结构入手,积极进行市场营销、拓展企业客户,寻求对公存款新的增长点。 一、对公存款拓展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农业银行在抢抓对公存款工作中,虽建立健全了考核、管理和激励等一系列的管理机制,并加大了公关工作力度和宣传攻势,成功拓展了一批有价值的客户,有力地促进了对公存款业务的发展,但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仍然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 (一)客户结构单一与多元经营的矛盾。留住最具价值的客户、转化最具增长性的客户、抛弃负值客户,取得效益最大化一直是银行业务经营的理想所在。。 (四)组织管理体制与形势发展的矛盾。现行运行体制下,客户经理在营销客户时,往往充当普普通通的业务员或者市场调查员、联络员等角色。在拓展业务时,因为没有一定的权限,说话、办事受到制约,在与客户洽谈过程中遇到问题无法给予答复,不仅要反复请示、汇报,而且等级管理环节多,更不用说权限在上级行的。因此,对公存款拓展效率十分低下,对客户缺乏说服力,往往事与愿违、丧失战机,使我行在营销客户时经常处于竞争的劣势。而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正是由于其机制灵活,自主权限较大,减少了审批决策环节,效率就大大提高,形成了强大的比较优势,这是目前农业银行县级支行所无可比拟的。 二、发展对公存款业务的思路和对策 发展是规模、结构、速度、效益的动态组合,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在内部变革与外部竞争的双重压力下,作为县级农业银行必须在调整中优化客户结构,确立清晰的发展战略,树立现代金融企业的经营理念,开展针对性营销,实现业务处理模式从以银行产品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历史性跨越,真正把对公存款业务做大、做优、做强。 (一)转变经营理念,主动贴近市场。“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已成为银行管理的共识。在业务处理模式上我们必须尽快从以银行产品为中心转移到以客户为中心的思路上来。商业银行的行为是由市场决定的,谁更贴近市场,谁更贴近客户,谁就赢得主动。为此,农业银行应坚持走紧贴市场的战略,变“坐商”为“行商”,从上层开始,带头走出去,跑政府,跑企业,跑市场,跑园区,跑社区,既要跑存量市场,又要跑增量市场,切实发挥客户经理的职能作用。时下,银行一家连着一家,应该与哪一家银行打交道,全凭客户自己对银行的整体感觉和判断。银行坚持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但如果接待在面对客户时总挂在嘴上,可能会引起客户的反感。反过来,如果营销过程中全身心为客户着想,客户满意了,利润必然与之俱来。但欲使客户真正满意,我们还必须不断创新服务和产品,以良好信誉和美好形象吸引客户。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培养优质的客户群体,我们只有从服务入手,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贴身服务,要在差别化服务的前提下,积极提升服务层次,培养一大批我行的忠诚客户。

国家外汇管理平台操作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操作指南前言: 1.???????本指南适用于尚未开通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和首次登陆平台尚以及尚未进行初始化角色分配的用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地址: 3.???????建议使用IE6.0版本以上IE浏览器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用服务平台。 4.???????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对外服务时间:工作日8:00-20:00 5.???????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有时会出现无法登陆,网页打开缓慢等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多试几次或者晚些时候重试 1.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账号开通 企业应到所属外汇局申请业务开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是到银行申请业务开通),外汇局业务人员通过本应用中的“企业网上业务开通/关闭”功能为申请开通的企业办理业务开通并出具开通通知书(见下图1),应用服务平台将自动为开通后的企业生成业务管理员(ba),为其指派/撤销该应用的企业类角色。开通通知书包含访问地址、初始密码等信息。 若使用中企业的业务管理员(ba)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所在地外汇局,由业务操作员进行密码重置。 企业的业务操作员由企业业务管理员负责增加,并为其分配角色。如果业务操作员已经在平台存在(即办理过其他业务),则应直接分配权限即可。在使用过程中若密码有遗忘,应通过本机构的业务管理员(ba)进行密码重置。 ?图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网上业务开通 2.首次登录&重置初始密码 ASOne的客户端是IE浏览器,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相应的URL地址,显示图2的登录页面: 图2: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登录页

用户登录:在该区域,输入用户的机构代码(同组织结构代码)、用户代码、用户密码,系统对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认证通过后,如果用户是第一次登录系统,系统会要求修改密码,如图3所示,如果不是第一次登录系统,登录后,显示该用户可访问的应用系统(如图5),用户点击应用系统后,进入组装界面,进行相关的操作。 图3 系统强制修改密码 在图3所示界面,输入用户的原有密码、新的密码、重复密码,其中新的密码与重复密码必须相同,且不等于初始密码,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如图5所示的平台主界面,进行相关的操作。 图4 修改密码 图5:平台主界面 3.创建业务操作员并进行权限分配(以个人结售汇为例) ? ?(1)首先用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员(简称ba)登录到应用服务平台 ? ?(2)进入功能页面,单击“用户角色管理”-》“业务操作员维护”,如下图: ? ?(3)点击“增加(A)”按钮 在上图业务操作员的增加界面,输入用户代码、用户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初始密码,其中用户代码、用户名称、初始密码为必填项,用户代码不能重复。 注意:如果业务操作员在平台中已有用户代码,则直接分配角色即可。 ? ?(4)在角色分配区域,为该业务操作员分配角色,如下图: 注意,为了保证自营出口数据采集工具生效,角色中务必包含:“货物贸易外汇网上业务” 注意:用户代码对应首页登录框中的用户代码,并且一定要为该用户分配角色,否则新建用户登录系统后没有可以访问的功能资源。 ? ?(5)在上图中,单击“保存”按钮,如果保存成功,会有提示信息,如下图: ? ?(6)设置成功后,请用业务操作员账号重新登陆本系统,并修改初始密码。密码修改完成后,再按照《自营出口数据采集工具说明书》的流程设置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 操作规程 【法规类别】支票外币现钞与计价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1997.11.10 【实施日期】1997.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农业银行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业务操作规程 (1997年11月10日) 本操作规程包括外币票据托收、外币兑换、外币旅行支票三个部分。我行在办理上述各项业务时,应严格按照我国外汇管理制度和此操作规程办理。 第一章外币票据托收业务操作规程外币票据托收业务是指我行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处理本章第一节中所述的票据,代其向国外付款人收取票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第一节票据托收的范围和方式一、我行可接受办理票据托收的票据种类 (一)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邮政汇票及其他外币有价证券;

(二)未列入我行公布的外币收兑牌价表的各种外钞; (三)虽然已列入我行外币收兑牌价表,但无法辨别真伪或残损破旧的外币现钞。二、托收方式的选择 (一)托收经办行必须根据票据的基本情况和委托人的资信及往来状况选择托收方式。根据总行与境外代理行签订的托收协议,各行可选择不同代理行提供的不同托收方式,如立即贷记或收妥贷记等。 (二)“立即贷记”服务方式仅限于对资信状况较好的企业,以便退票时可随时从委托人账户内扣回票款或以能追回票款为前提条件方可使用。 (三)选择“立即贷记”托收方式的票据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指定付款行在美国大陆的美元票据; 2.即期付款; 3.票面下端印有付款银行的磁墨账户及其他有关资料; 4.不附带任何文件或特别指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票据不能办理“立即贷记”: 1.已遭损坏票据,特别是支票; 2.曾遭退票; 3.票据的影印、复印件; 4.缺乏正确有效背书的票据; 5.没有标注完整的付款银行名称及地址的票据; 6.有欺诈成分的票据; 7.超过协议中规定的金额; 8.已经背书转让的票据; 9.非美国境内付款的票据;

农业银行对公业务题库18-1-8

农业银行对公业务题 库18-1-8

问题: [单选]下列属于前台对公业务板块主要业务范围的是() A.法人类客户的营销、授信、信贷业务调查评估、贷后管理、产品推广和系统管理 B.审查审批信贷调查报告,研究制定基本信贷政策制度与办法 C.扎口管理全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D.对业务运作的合规性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问题: [单选]农业银行机构对公业务目前分为三大板块,下列不属于金融同业板块业务客户对象的是()A.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合作信用社、农村信用社 B.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 C.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 D.财政,社保,税务,工商,公积金,部队

问题: [单选]农业银行现共有七个部门被划入对公业务板块。针对目前的部门设置情况,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七个部门分别为公司业务部(投资银行部)小企业金融部、大客户部、机构业务部(代理保险部)、房地产信贷部、国际业务部、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结算与现金管理部。 B.对公板块不同部门之间和不同层级之间形成联动协作机制,业务服务范围覆盖不同规模、地域、行业的所有法人客户 C.为保证专业性,七个部门从总行一直设置到支行 D.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一般设置在二级分行 (gta5 https://www.360docs.net/doc/cc11652183.html,/)

问题: [单选]农业银行关于对公客户经理定期拜访制度的规定是()。 A.本级行核心客户拜访频次原则上不低于每月一次 B.本级行核心客户拜访频次原则上不低于每半年两次 C.本级行核心客户拜访频次原则上不低于每年一次 D.本级行核心客户拜访频次原则上不低于每年两次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南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南(银行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管理要求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管理 第二部分: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 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外汇资金(包括价款及交易保证金)托管及结算专用外汇账户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入账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 境内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售付汇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股权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售付汇 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国投资者所得资金售付汇 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第三部分:境外直接投资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境外放款还本付息资金汇回 第四部分:信贷管理业务 外债及外债转贷款专用账户 外债项下结汇 外债项下还本付息售付汇 外债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售付汇 国内外汇贷款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银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境外机构担保项下贷款 外汇委托贷款业务 第五部分:贸易信贷业务 预收货款 延期收款 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退汇 延期付款 第六部分:证券投资业务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A股上市公司外资东分红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证券公司B股保证金账户 第七部分:个人项下业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售付汇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调回及结汇 第八部分:资本项目报表 资本项下外汇业务月报表管理

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

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操作规程 1.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本规程所称汇兑系指与人员进出我国国境相联系的、以外汇兑换人民币或以人民币兑换外汇的行为;本规程所称外汇仅指信用卡、旅行支票和现钞。 3.所有在中国境内开办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均须按照本操作规程向当地外汇管理局报送《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表》(分外汇兑换人民币和人民币兑换外汇两种)(见附件1)以申报其汇兑业务情况。 4.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统一设计、修改《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5.各金融机构负责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制订、下发的格式自行印制申报表,并向其下设的各类代兑点发放。 6.各代兑点须逐日填报申报表(日报表)一式两联并于月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月办理的汇兑业务情况汇总填制申报表(月报表)一式两联,将第一联报其所属的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须逐日填报申报表(日报表)一式两联并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月自身及所辖代兑点办理的汇兑业务情况汇总填制申报表(月报表)一式两联,将第一联报送至当地外汇管理局。第二联由填报单位留存24个月备查。各金融机构填报的申报表(日报表)由各金融机构留存备查24个月。 7.各一级外汇管理局须于月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所辖各外汇管理局及各金融机构报送的申报表进行汇总并报送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汇总工作应按(附件二各表均为一式两联)的要求进行。二级分局的报送时间由一级分局确定。 8.本规程所涉及的折算问题均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的同期《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表》进行,即每日填报本申报表时,按该折算率对“其他币种”进行折算,每月将各日填报的申报表汇总填制本申报表(月报表)。 9.《汇兑业务统计申报表》中的地区标识码为六位阿拉伯数字,银行标识码为四位阿拉伯数字,最后两位为同一银行在同一地区多家机构的顺序号。地区标识码和银行标识码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编制并分配〔参见《关于下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1995年12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县级地区标识码参见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6-21(GB/T2260-1995)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顺序号由外汇管理局各处分局编制、分配,并报外汇管理局总局备案。同一地区、同一银行不同机构的顺序号不得重号。 10.各级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部门须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和本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金融机构的汇兑业务统计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检查和处罚工作。 11.自本规程实行之日起,《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业务操作规程》所规定的“出国取现”项目不再根据该规程进行申报而按汇兑业务进行申报。 12.本操作规程自1997年1月1日起实行。

(项目管理)外汇数据报送系统(资本项目数据报送模块)操作手册(试用

外汇数据报送系统(资本项目数据报送模块) 操作手册(试用版) 2013年3月20日

目录 1.外汇数据报送系统(资本项目数据报送模块)概况 2.操作角色配置及申请说明 3.系统登录说明 4.报送说明 5.外债-双边贷款 6.外债-境外同业拆借 7.外债-海外代付 8.外债-远期信用证 9.外债-境外同业存放 10.外债-境外联行及附属机构往来 11.外债-非居民机构存款 12.外债-非居民个人存款 13.对外担保 14.国内外汇贷款 15.境外担保项下境内贷款 16.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17.商业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1.外汇数据报送系统(资本项目数据报送模块)概况 1.1系统开发背景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境内银行资本项目数据报送的通知》(汇发〔2012〕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试点及相关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汇发〔2012〕60号)有关要求,本行须按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规定的格式、频率、业务范围报送资本项目相关业务数据。为提高本行数据报送质量、效率,开发本系统完成相关报送工作。 1.2系统功能 系统报送功能:1.源系统数据采集功能;2.报送数据信息补录功能;3.手工新建报送数据功能(限部分业务);4、已报送数据修改(删除)功能;5、错误数据反馈修改功能 系统控制功能:1.源系统数据不可修改控制;2.必填项校验控制;3.报送记录状态控制 1.3系统报送模块 涵盖本行现已开展的、符合资本项目数据报送范围的所有业务报送模块,具体包括: 外债-双边贷款报送模块 外债-同业拆借报送模块 外债-海外代付报送模块 外债-远期信用证报送模块 外债-同业存放报送模块

资本项目操作指南

资本项目外汇 业务操作指南 (银行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资本项目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管理要求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管理 《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管理 第二部分:外商直接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 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竞标土地使用权的保证类专用外汇账户 外国投资者产权交易外汇资金(包括价款及交易保证金)托管及结算专用外汇账户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入账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 境内机构或个人的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售付汇 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股权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减资售付汇 中外合作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售付汇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外国投资者所得资金售付汇 投资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第三部分:境外直接投资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售付汇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减资、转股、清算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 境外放款专用账户资金入账 境外放款资金汇出 境外放款还本付息资金汇回 第四部分:信贷管理业务 外债及外债转贷款专用账户 外债项下结汇 外债项下还本付息售付汇 外债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偿还国内外汇贷款售付汇 国内外汇贷款项下境内外汇划转 银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银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 外汇质押人民币贷款 境外机构担保项下贷款 外汇委托贷款业务 第五部分:贸易信贷业务 预收货款 延期收款 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退汇 延期付款 第六部分:证券投资业务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A股上市公司外资东分红所得人民币售付汇 证券公司B股保证金账户 第七部分:个人项下业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售付汇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认股期权计划资金调回及结汇第八部分:资本项目报表 资本项下外汇业务月报表管理

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使人精确。培根 外币兑换业务操作规程 一、范围:所有住店客人。 二、外币兑换操作规程 (一)兑换外币现钞的基本操作规程 1.顾客交来外币和有效身份证件,前台经办人需鉴定外币币种并核点金 额,审定币种是否是中国银行可兑换的现钞外币,外币铸币不予收兑,停止流通的外币现钞,止付的旅行支票不予收兑,经鉴定流通情况、识别真伪无误后,填写一式三联“外币兑换水单”(简称兑换水单),并复印顾客有效身份证件。然后将兑换水单交给顾客签名确认,经办人加盖本人名章(或签名),经值班经理复核并清点现金及加盖兑换业务公章后,发给顾客兑换水单第二联,并要求 顾客当面清点人民币。 2.填制“外币兑换水单”时必须清晰填写③国籍、⑤护照或身份证件号 码、⑧日期、⑥姓名及签字、住址(酒店)、⑨外币币别、⑩金额、(11)扣贴息(旅行支票必须填)、净额、(12)牌价、(13)实付人民币金额、摘要等内容,填制《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详细内容包括①姓名、③国别、在境住址、联系电话、⑤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入境目的(商务/旅游/探亲三选一)、资金使用方式(结汇)、资金使用性质(其它经常项目)、⑦填报人签字(收银员)、⑧填报日期等并复印顾客有效身份证件留存。(详细填写见附件) 3.外币兑换实行单人 操作的经办人自行承担复核职责,大额外币兑换(等 值美元1000元以上)要经他人复核、复点。 4.经办人办理居民个人代兑业务,应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居民个人外汇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即每一笔兑换业务都应该验居民个人提供

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复印留底身份证件作水单附件,另将目前 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一一阿卜日法拉兹

外管局网上服务平台企业端操作流程

预收货款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指南 1 系统整体介绍 1.1 登录系统与退出系统 登录系统 整个系统通过Web进行登录验证,功能界面通过链接进入对应的功能窗口。 登录方法: 首先输入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c11652183.html,,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的登录页面: 登录界面-1 输入“企业代码”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的操作界面了。

正常情况下界面的左侧应该出现功能菜单树,如下图所示: 如果不能正常显示功能菜单树,则需要进行相关的配置,配置说明参见操作手册“3 系统设置和帮助”章节。退出系统 点击系统右上角的“退出”按钮退出界面时,系统会提示: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出现是否关闭页面的提示,如下图所示: 退出系统界面-2 如果选择“确定”就退出系统,选择“取消”就回到操作界面。 1.2 用户口令修改 点击系统右上角的“修改密码”按钮时,系统会出现密码修改界面:

修改密码界面 录入项目说明 旧密码,目前登录系统的密码。 新密码,要修改的密码。 确认密码,保证和新密码一致。 功能按钮说明 点击“确定”按钮确认修改密码。 操作说明: 操作员输入旧密码和新密码,确认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返回成功或失败信息。 1.3 主界面布局及常用操作功能介绍 系统的主界面主要由操作区(红色标记区域)与显示区(绿色标记区域)构成,如下图所示:

主界面-1 左边为树形菜单栏,右边为操作区,如图所示: 功能菜单树界面-1 点击菜单栏中任意一个菜单项,在操作区都能出现相应的页面。 另外,若暂时想隐藏菜单栏,将操作区内容全屏显示的话,可以用鼠标左键单击菜单栏右上角的图标,若想还原,点击屏幕左边的“系统功能”标签即可,如图所示:

农行对公业务产品word版

农行金融服务产品 一、农行信贷业务产品 (1)流动资金贷款。 产品定义: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农业银行为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性或临时性流动资金需要发放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 年(含1 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3 年以下(含3 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功能和特色:流动资金贷款能满足借款人因生产、经营中的流动资金不足的本外币融资需求。 办理流程: (一)提出书面申请; (二)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借款人、保证人近年来的财务报表、生产经营情况等资料。 3、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同意担保的证明文件。 4、购销合同、进出口批文及批准使用外汇等与申请该笔流动资金贷款用途密切相关的有效文件。 5、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卡)。 6、农业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固定资产贷款。 产品定义:固定资产贷款系指我行为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提供的本外币融资。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1 年,单位价值较高,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和准则应列入固定资产范围的

资产。固定资产贷款根据项目运作方式和还款来源不同分为项目融资和一般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指我行以针对融资项目专门成立的项目法人为借款人,以项目自身现金流和收益为主要还款来源,以项目资产为保障提供的融资。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指我行以既有法人为借款人,以借款人全部现金流和收益为还款来源提供的融资。

农行企业网银外币汇款功能客户端操作手册汇总

企业网银外币汇款功能操作手册 一、管理员设置 (一)操作员功能权限管理(把外币境内、境外汇款、待核查帐户划转、外币收款管理前面打钩) 点击“系统配置”→“操作员功能权限管理”→“外币业务”,选择相应的功能名称后提交,如下图所示: (二)操作员帐户权限管理 (三)业务属性维护

二、外币收款方管理 (一)操作流程 点击“外币收款方管理”→“外币收款方信息维护”→“增加”后,维护外币收款方,如下图所示: (二)注意事项 1.若收款方账户为NRA账户或境外对公账户,客户类型中请选择“对公非居民”。 2.输入SWIFT代码后,点击验证SWIFT码进行验证。 3.“收款人名称及地址”必须为英文,且每行最多35个字符。 4.如果收款方是农行账户,提交时系统自动显示账户名称,请注意核对。 三、外币境内汇款功能 (一)操作流程

1.录入交易。点击“外币汇款业务”→“外币境内汇款”→“新建”一笔境内外汇交易: (1)外币现汇户境内汇款:外币现汇账户可以向境内的外币账户付款,交易需落地处理。交易界面如图所示: (2)NRA账户境内汇款: ①NRA账户省内互转。NRA账户可以向省内农行NRA账户付款,无需填写申报信息,资金实时到账。交易界面如图所示:

②NRA账户跨省互转。NRA账户可以向省外农行NRA账户付款,无需填写申报信息,交易需落地人工处理。交易界面如图所示: ③NRA账户转境内其他账户。NRA账户可以向其他外币账户转账,包括境内农行一般外汇结算账户及境内跨行账户。

2.复核和发送交易。复核员点击“复核发送”→“外币业务复核”,对待复核的汇款交易进行复核和发送。如果复核不通过,可以拒绝交易并输入拒绝原因,交易拒绝后录入员可以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如下图所示: (二)注意事项 1.汇款账户只能为现汇户及NRA账户。 2.付款详情中可以填写该笔汇款的用途。 3.标注“*”的输入项为必输项,若没有合同号、发票号,请输入N/A。

徐州市企业进出口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

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徐州市中心支局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理是企业出口报关和退税环节不再使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外汇局全面采集企业进出口收付汇及货物流的信息,以单个企业为主体,依托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进行总量核查,筛选异常主体,识别异常行为,锁定现场核查对象,核实异常情况,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 企业业务流程图

企业在外汇局办理业务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持以下材料至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手续与电子口岸IC卡认证手续: (一)《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六)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第(一)和(二)项材料企业可在“徐州市外商投资信息服务平台”网站(http://121.14.200.217/WebProXZ/app/entp/home)(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出来。 第二步:企业至海关办理货物进出口报关业务;至银行提交相应材料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备注:部分业务,企业须经外汇局审核,凭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表》至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见下图)。

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规程 xx总发〔xx〕107号附件2,xx年6月15日印发 为规范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防范交易风险,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结售汇、收付汇管理有关规定,和《xx银行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一条客户申请。 客户向我行业务部门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时,客户需提交如下单据。 (一)当客户为首次办理业务时需提供的单据: 1、经客户有权签字人(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的《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三方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式四份(见附1),如协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署时,应同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业务授权书(格式由客户拟定,如果该被授权人需转授权其他第三人签署总协议项下具体交易申请书,则应在本授权书中授予该被授权人转授权权限。)正本或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2、客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为协议的有权签署人和每笔具体交易申请书的有权签字人,客户法定代表人也可以针对每笔具体交易申请书的签字人员进行授权,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见《协议》附件2)。 3、客户递交《协议》的同时交送一份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客户的交易保证金如采用现汇保证金的形式,需在我行开立保证金账户。 5、缴纳交易保证金。如客户通过授信的形式,由业务部门配合客户发起授信或对现有授信额度进行切分。如客户通过缴纳保证金的形式,客户应在交易前将保证金存入客户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按活期利率计息。保证金金额=交易金额х保证金率(其中保证金率须按照《三方协议》载明的我行与合作银行逐笔协定的标准执行)。远期结售汇的保证金币种为本交易项下的外币或人民币,如为外币,应为国际上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6、客户根据外汇收支情况,向业务部门查询最新的交易价格(业务部门向总行计划财务部电话查询最新价格,总行计划财务部向具备资格行电话或传真咨询价格后确定我行报价)并逐笔提交《远期结汇/售汇申请书》(客户版,见《协议》附件1)或其它相关交易申请书,及未来相应时间段内的

银行对公各类业务介绍

银行对公业务介绍 银行对公业务介绍1 固定资产贷款2 商业汇票贴现2 承兑汇票3 买方信贷业务5 人民币额度借款7 法人帐户透支7 银团贷款8 存款业务9 流动资金贷款12 项目贷款13 房地产开发贷款14 商业汇票贴现业务18 信用证项下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贴现业务19 异地企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19 买方付息贴现业务20 银行承兑汇票部分放弃追索权贴现业务20 商业汇票转贴现(买断)业务21 商业汇票买入返售(回购)业务21 商业汇票转贴现(回购)异地非实物交割业务22 商业汇票转贴现异地持票买入业务23 商业汇票双向买断业务23 银行承兑汇票部分放弃追索权转贴现业务24 担保型票据业务24 代理金融机构商业汇票委托收款业务25 委托贷款25 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27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27 公开统一授信28 保函29 贷款承诺函33 支票33 银行本票34 银行汇票34 支票、本票、汇票异同点:35 托收承付37 保兑仓业务38 综合授信业务39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39 备用信用证40 贷款承诺40

贷款意向40 保理41 应收帐款转让43 担保业务44 固定资产贷款 定义:企业在新建厂房、购买生产设备、技术改造等进行固定资产投入时,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可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是我行为您的企业提供的,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的特点是期限长,贷款金额大,能够满足您对固定资产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需求。 固定资产贷款币种有人民币和外币两种;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实际贷款期限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确定。 具体办理程序: 1、申请: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是,应主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合同或章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担保人相关材料;客户在申请出具《贷款意向书》前,还应提供项目有关的背景材料。客户在申请出具《贷款承诺书》和申请借款前,应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资料(原件或影印件);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报告;自筹资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签定合同:如我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您需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3、落实担保:您与我行签定借款合同后,需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4、贷款获取。您办妥银行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我行可向您发放贷款,您可按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5、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 商业汇票贴现 是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贴现金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如果贵单位拥有合法持有的商业汇票,并需要进行短期融资,即可到我行对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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