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鸡常见疾病预防控制

肉鸡常见疾病预防控制
肉鸡常见疾病预防控制

关于肉鸡常见疾病的预防与控制

摘要:近年来,商品肉鸡养殖业迅速发展,但肉鸡疾病影响着肉鸡生产,进而影响着肉鸡生产效益的高低。肉鸡常见疾病的预防与控制也是养殖场肉鸡生产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本文对肉鸡饲养管理中常见的疾病、疾病的新特点进行分类汇总,并对疾病提出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方法与措施。

关键词:肉鸡疾病预防控制

商品肉鸡的生长周期一般只有49-56天,所以,养殖场鸡群若发生疾病,在出笼前多数来不及恢复。但商品肉鸡的及时出笼对于养殖场的收入、资金流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最终会影响养殖场商品肉鸡的经济效益,为此,养殖场在管理上必须制定一个理想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方案,重点是预防。本文将商品肉鸡饲养过程中容易发生的疾病和其防治方法进行总结分析。肉鸡疾病可以分为以下两类:非传染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其中传染性疾病又可细分为病毒性、细菌性和寄生虫疾病。

1、传染性疾病

1.1 病毒性疾病

1.1.1 禽流感

禽流感是由a 型流感病毒引起的以呼吸因难,咳嗽、打喷嚏为主要特征的高热急性、出血性传染病。一年四季均能发生,但以冬春季节多发,夏秋季节较少。

(1)病症。体温升高、精神沉郁、缩颈、排黄绿色的粪便、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职责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范文,网,工作职责,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县,,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查看更多范文。 根据国家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能》、《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市、县编办的有关文件,县疾控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局的领导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1、拟定和指导实施全县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规范、标准、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估。 2、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运行机制,指导和参与调查处理全县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开展对影响人群生存环境卫生质量及生命质量的危险因素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健康危害因素干预。 4、对全县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公害病、学生常见病及意外伤害等发生、分布和发展的规律进行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预报。 5、组织开展全县免疫和规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负责免疫预防的技术指导、效果监测与评价,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供应及冷链系统的监测与使用管理。 6、拟定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7、拟定全县消毒杀虫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开展病原媒介生物和消毒杀虫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价。 8、负责全县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

关于转发《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

关于转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2011版)》的通知 各市(州)疾控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于2011年1月1日迁移改造完成并正式运行。根据卫生部“十二五”卫生信息化总体规划框架中三级平台建设要求及中国疾控中心新址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系统迁移过程中对用户权限和基础编码管理已按照新的系统架构进行相应改造以满足将来业务发展需要。改造后的系统管理模式随之发生改变,原有系统的用户管理规范已经不能满足新的管理要求。为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细化管理流程,加强系统安全管理,更好做好系统管理与服务工作,中国疾控中心根据系统管理工作需要,重新修订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2011)版》(详见附件1)。现转发你们,请按照规范要求,指定并安排专门的系统管理员和各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管理员。改造后的用户管理系统将于2011年9月30日按照新的管理规范正式使用。请各相关单位在保障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于10月30日前完成如下工作: 一、系统管理员全面梳理本级用户,实行实名用户注册管理,杜绝一人多账号登记注册。

二、各应用系统业务管理员重新梳理现有角色,并规范化对用户重新授权管理。 附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2011版)》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 (2011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规范化管理,保障国家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增强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信息获取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服务能力,特制定本规范。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 《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1.3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管理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各级各

学校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

学校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了减少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加强学校预防传染病工作,制度如下: 一、加强管理 1.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学校实际和传染病流行的特点制定出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与具体的防治措施,专人进行管理,明确职责,认真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 2.对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对容易滋生蚊、蝇、蟑螂、老鼠等有害生物的场所在清扫的同时,还应采取灭蝇、灭蟑螂、灭老鼠的措施,坚决杜绝卫生管理上的空白。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3.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落实《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的管理,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教育学生尽可能在校内用餐,不要食用“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将饮用水卫生管理作为预防肠道传染病的重要环节予以高度重视,为学生提供的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以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宣传教育体系,以流行病学为基础,提高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的科学水平;针对主要疾病的危害及其有关行为,有的放矢地宣传卫生知识,灵活实施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 1.对广大师生、尤其是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的专题讲座。增强他们的卫生防病意识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观念。 2.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教育,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教育学生主动维护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具体措施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试行)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 (试行)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规范化管理,保障国家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增强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信息获取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服务能力,特制定本规范。 1.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 《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1.3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管理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机构。 1.4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1.4.1责任单位 管理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机构,包括该机构的信息管理部门及相

关业务管理部门。 1.4.2责任人 (1)各级责任单位指定负责信息系统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系统用户管理的责任人。 (2)各级责任单位信息系统相关业务部门指定业务专业人员为该业务应用系统管理责任人。 2.用户管理 2.1用户类型 2.1.1系统管理员 指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授权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履行用户管理与服务职能的唯一责任人。2.1.2业务管理员 指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机构,由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指定负责管理该业务权限分配的唯一责任人。 2.1.3本级用户 指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机构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由本级业务管理员分配的具有不同权限和业务操作功能的同级用户。 2.1.4直报用户 指由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审核,各系统业务管理员授权的通过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录入报告各类信息的用户。 2.2用户职责 2.2.1职责分类 (1)系统管理员职责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发展史

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发展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可分为恢复发展时期、改革调整时期和健全发展时期三个阶段。 一、恢复发展时期(1978~2000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卫生防疫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可分为两个阶段: (一)全面恢复发展阶段(1978~1985年) 这一阶段通过加强条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大大促进了卫生防疫体系、特别是其主体机构----卫生防疫站的恢复与发展。1978年9月,在1955年《传染病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颁布了《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条例的实施加强了卫生防疫体系在预防控制传染病中的责任、地位和作用。 1979年,卫生部在《卫生防疫站暂行办法和各级卫生防疫组织编制规定》的基础上,颁布了《全国卫生防疫站工作条例》,同年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联合下发了《卫生防疫人员实行卫生防疫津贴的规定》。 1980年,国家编委和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各级卫生防疫站组织编制规定》;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县卫生防疫站工作和几点意见》。 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使卫生防疫体系从几十年的行政管理开始步入了法制

管理的轨道,《食品卫生法(试行)》的实施也极大地强化了卫生防疫体系的社会职能。 1982年,卫生部成立了国家预防医学中心(1985年改为预防医学科学院),开展应用性科学研究,为全国卫生防疫机构提供业务技术指导、高层次专业人员培训等服务。 到1985年底全国已建立各级、各类卫生防疫站3410个,比1965年增加了911个,专业(站)1566个,比1965年增加了744个。卫生防疫人员增至194829人,比1965年增加11765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增加了87821人,卫生防疫工作力量得到了显著增强。初步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联系紧密的业务技术服务和信息沟通网络系统。 (二)规范建设阶段(1986~2000年) 这个阶段是我国卫生防疫工作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革,深化改革,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与国际接轨,走向世界的重要时期。 内涵建设:在这期间通过推进科学管理,开展和规范有偿服务,制定实施各级、各类卫生防疫站的技术规范,加强县级卫生防疫站的规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卫生防疫站等级评审,加强卫生防疫机构主要领导和骨干的现代管理培训、应用型专业高级培训,促进了管理水平和业务技术服务水平的提高。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管理若干规定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管理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职责,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省、市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三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开展正常业务所需经费和编制内的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条按照行政区划,原则上只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职能。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制订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规划、行业规范和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负责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

防与控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三)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四)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五)疾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评价; (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 (七)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职责分工依照《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执行。 第八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规范使用国家统一标识。赴现场工作时应统一规范着装。 第二章内设机构 第九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根据职责,结合职能分工和业务工作设置业务机构与综合管理机构。业务机构不得低于总数的70%,综合管理机构要从严控制,不得高于总数的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一览表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一览表 岗位编号职责类别基本岗位名称岗位分类任用条件 3-1 行政办公行政综合管理管理/专技大专及以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3-2 党务、纪检、群团管理管理/专技大专及以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3-3 人力资源与科研培训管理管理/专技大专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3-4 收发与文件管理工勤高中及以上。 3-5 图书与档案管理专技大专及以上;档案学、图书馆学、公共管理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相关专业。 3-6 会计专技大专及以上;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3-7 出纳专技大专及以上;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3-8 后勤保障后勤管理与安全保卫管理大专及以上。 3-9 车辆驾驶工勤高中及以上;具备岗位相应资质。 3-10 综合业务管理质量控制与生物安全管理专技大专及以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专业。 3-1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控项目管 理 专技大专及以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等相关专业。 3-12 信息综合管理专技大专及以上;计算机类、医学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 3-13 传染病预防控制 (消毒与病媒生 物预防控制)传染病防控综合管理专技大专及以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等相关专业。 3-14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专技大专及以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等相关专业。3-15 艾滋病、性病预防与控制专技大专及以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等相关专业。3-16 结核病预防与控制专技大专及以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等相关专业。3-17 麻风病预防与控制专技大专及以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等相关专业。 293

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及权限管理规范

XX省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 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 (试行)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规范化管理,保障国家核心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增强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信息获取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管理和服务能力,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2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 《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1.3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管理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机构。 1.4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1.4.1责任单位 管理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省、市、区(县)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机构,包括该机构的信息管理部门及相关业务管理部门。 1.4.2责任人

(1)省、市、县级疾控机构负责信息系统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系统用户管理的责任人。 (2)省、市、县级责任单位信息系统相关业务部门指定业务专业人员为该业务应用系统管理责任人。 2.用户管理 2.1用户类型 2.1.1系统管理员 指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授权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履行用户管理与服务职能的唯一责任人。 2.1.2业务管理员 指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由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指定负责管理该业务系统权限分配的唯一责任人。 2.1.3本级用户 指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它机构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单位,由本级业务管理员分配的具有不同权限和业务操作功能的同级用户。 2.1.4直报用户 指由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审核,各系统业务管理员授权的通过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录入报告各类信息的用户。 2.2用户职责 2.2.1职责分类 (1)系统管理员职责 负责本级用户管理以及对下一级系统管理员管理。包括创建各类申请用户、用户有效性管理、为用户分配经授权批准使用的业务系统、为业务管理员提供用户授权管理的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县区级系统管理员还需负责直报用户的用户管理。 (2)业务管理员职责 负责本级用户授权及下一级本业务系统业务管理员管理。各级业务管理员负责将角色授予相应的本级用户和下一级业务管理员,为本业务系统用户提供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使其有权限实施相应业务信息管理活动。市、县级业务管理员不负责创建新角色,但可根据应用需要,逐级向省级业务管理员提出新增角色的需求,省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文件-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导意见(2008 版) 流感是由A、B、C 3 个型别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1977 年以来,每年在全球流行的流感病毒为A(H1N1)、A(H3N2)和B 型。该病潜伏期1-4 天(平均2 天),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肌痛、头痛、不适、干咳、咽喉痛和鼻炎等,一般呈自限性,多数患者症状3-7 天即可缓解。部分患者可发生流感病毒性肺炎、加重既往基础疾病,或继发细菌性肺炎、鼻窦炎、中耳炎及其它合并感染,严重者导致死亡。流感可致各年龄组人群发病,其中儿童感染率最高。但老年人、婴幼儿及慢性病患者等高危人群,流感并发症发生率、住院率和死亡率最高。 流感病毒主要经呼吸道飞沫近距离和接触病毒污染的物体表面传播,也可能存在空气传播(含病毒颗粒的≤5μm 飞沫核可在空气中悬浮较长时间)。该病毒传播迅速,在养老院、学校、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易引起暴发。在我国北方地区,流感秋冬季流行,12月至次年1 月出现流行高峰,夏季传播基本停止,表现为典型的温带季节性流行特点;在华南地区,全年均有流感活动,但秋冬季和次年夏季(7 至8 月)可出现两个流行高峰,呈热带、亚热带地区的流行模式。 我国当前流感防治的主要策略是加强流感监测,积极参与全球监测活动,推广流感疫苗接种,指导抗病毒药物的合理使用,做好暴发调查和控制,加强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的个人卫生的公众指导。 一、流感监测 我国的流感监测系统是全球流感监测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测

的主要目的是掌握流感病毒的活动强度、季节特征和病毒变异情况,为全球疫苗毒株的选择提供依据。目前我国流感监测网络由197 家哨点医院和63 家网络实验室组成。监测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流感样病例的报告、流感病毒分离鉴定、毒株的抗原性、基因特性和耐药性分析等。针对近年来监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监测单位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各哨点医院要严格按照流感样病例的定义和监测科室的设置要求,报告门急诊流感样病例数和就诊病例总数,每周一录入到“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周末和十一、春节长假期间要安排好病例报告工作,杜绝漏报、迟报和节假日缺报现象。 (二)各哨点医院要严格掌握标本采集对象,保证每周最低采样量,不得集中突击采集标本;严格遵循标本采集、保存和运送的技术要求,努力减少上述环节对病毒分离率的不利影响。采集的标本应在4℃条件下,24 小时内运送至监测网络实验室;未能24 小时内送达的,应置-70℃或以下保存。 (三)网络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病毒接种、传代技术,提高收获病毒的血凝滴度。实验室接到标本后,应在24 小时内处理标本和接种病毒,并在完成病毒分离鉴定后24 小时内,将结果录入“中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对于MDCK 细胞分离阳性的,要将留存的原始标本继续接种鸡胚,进行病毒分离。 各实验室应用中国疾控中心国家流感中心下发的标准参照血清进行病毒鉴定时,发现对所有下发标准血清HI 效价均≤20 的毒株,

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 一、宣传教育 1、学校卫生工作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治卫依法办事的原则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学校主要把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形成校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 2、切实开展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了解流行病、传染病的有关知识,增强防患知识。同时要利用学校教育的优势和特点,充分利用黑板报、讲座、广播、班队活动,升降旗仪式,校会等各种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基本的卫生防病知识和防护技术。 3、学校卫生人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对学生加强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 4、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纠正购零食、吃零食的不良习惯,加强学生良好的行为的养成教育。 二、坚持预防为主方针 1、学校人群集中、最容易暴发传染病和流行病,应高度关注。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配合卫生部门搞好流脑(每年3月、4月、5月),乙脑(每年7月、8月、9月)、甲肝、痢疾(春季、夏秋季)预防疫苗注射工作。 3、要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生活用品。保持教室通风透气,定期消毒。每学年对学生有组织地进行体格检查工作。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开展晨检,及时报告检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流行病、传染病消除在萌发之中。对校外人员进校要严格监视控制,防止流行病传入校园。 5、全体师生要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努力管理好厕所,定期对公共场所消毒,特别是卫生死角。学校必须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师对其患传染病的种类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学。凡患有各类传染病的师生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任务。 6、把学校环境卫生工作列入学校的形象工程,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整治脏、乱、差现象,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7、坚持卫生工作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流行病、传染病等事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坚持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制度,教师立即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如有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乐清市天成第一中学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招标文件 一、代理机构服务要求: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心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与条例的规定。 2、招标代理项目负责团队应熟悉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流程、熟悉项目情况。 3、准备招标资料,对初步采购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合规、合理性论证。专家论证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5、接受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组织资格预审,确定正式投标人。 7、编制招标文件初稿送中心审查,形成招标文件评审表与招标文件。 8、组织招标会、现场勘查、招标答疑,收标、开标、评标。 9、协助确定中标单位。完成招投标情况备案,进行中标公示。 10、确认及发放中标通知书。 11、整理全部招标资料,15日内交与中心形成招标档案。 12、协助中心审定中标单位的合同、签订合同并将合同报中心采购管理部门。协助中心与中标单位的合同商务谈判。 13、协助中心处理质疑及答复,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

二、资质及相关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可查询。 4、在济南市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开标评标等营业场所。 5、取得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后,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满5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参加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填写《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 2015-2017年度财务报表一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5、项目经理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6、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提供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的书面承诺; 8、代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并加盖公章。

关于规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室设置的意见

关于规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室设置的意见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科室的合理设置是保证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中明确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与义务,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服务和应变、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现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室设置提出如下意见一、科室设置原则 (一)管理规范,精简高效 以有利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为出发点,规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提高机构内部中心领导层与科室二级管理效能,避免出现职能空白和工作盲区。 (二)功能一致,职责明确 履行政府疾病预防控制职能,为辖区开展各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服务、业务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考核评价,同

时兼顾辖区主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现状,有利于防病、应急反应和技术储备等能力提高,避免出现科室间职能和工作内容的重复与交叉。 (三)结构合理,资源共享 根据机构现有人员条件,使不同业务水平人员合理调配,优化组织结构,明确科室职责和岗位工作任务,以发挥组织的整体合力,完善团队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节约运行成本。 二、科室设置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内部管理实施中心主任、科室科长二级管理。全国统一基本科室设置,各省可根据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服务与卫生防病需要设置其它相关的业务科室。 (一)基本科室(必设科室) 综合防治管理科、传染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管理科、健康教育与促进科、卫生科、检验科、行政管理科。 (二)增设科室(选设科室)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岗位职责(doc 9页)(全面版)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介绍: 党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2、负责中心组织人事、党建、职工教育等方面的具体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的组织活动计划和全员政治教育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4、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和文明行业创建等规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做好干部的选拔、考核、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评、聘、考核等基本工作,负责职工的劳动工资管理套改及离退休管理工作; 6、抓好党员队伍管理,按照党员标准和发展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对预备党员、积极分子的考察、培训和初审工作,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7、负责单位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档案资料的搜集、管理及归档工作; 8、支持与协调工会、团委的工作。 工会主要职责 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卫生防病中心工作,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并指导分会围绕业务工作开展岗位练兵、技术竞赛和提出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劳模评选、管理和服务工作;团结、教育、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加强民主建设,发挥职代会作用,协助党政做好事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开展多种形式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计划生育等其它方面的工作任务。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doc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 ?1.疾病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 ?5.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疾病预防与控制 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 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5.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 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对公众不良健康行为进行干预,促进公众掌握自我保健与防护技能。 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2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刘爱东 一、概述 婴幼儿时期是生长发育重要时期,儿童必须每天从膳食中获取足够的营养物质才能满足生长发育需要,婴幼儿时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体格发育等方面并不完善。营养物质消化吸收能力不足,对营养物质需求量较大是相互矛盾的两个主要方面。婴幼儿膳食营养物质供给不足或比例失衡,都可以影响儿童的正常生长发育,营养不良不仅影响体格发育和健康状况,更重要的是影响智力发育、学习能力和成年后的活动效益。 中国婴幼儿膳食指南是根据营养学原则结合我国国情,针对教育和指导婴幼儿抚养人采用平衡膳食,合理安排日常膳食,以达到促进婴幼儿健康为目的的指导性意见。为了帮助婴幼儿抚养人在日常生活中实践该指南的主要内容,同时又制定了相应的中国婴幼儿平衡膳食宝塔,以便直观的告诉抚养人婴幼儿不同时期每日应摄入的食物种类和合理的数量。 二、0到6个月龄婴儿平衡膳食宝塔 母乳是六个月以内婴儿最理想的天然食品,世界卫生组织对于生后0到6月龄的婴儿应坚持给予纯母乳喂养,6个月内婴儿喂奶时应按需喂奶,每天喂奶6到8次以上,同时婴儿可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少量营养补充品,如维生素 D 或鱼肝油。 三、0到6个月龄婴儿平衡膳食宝塔的制定依据 0到6月龄婴儿生长发育及膳食摄入特点:正常足月儿出生体重和出生身长分别约为3.3公斤和50厘米,婴儿出生后体格发育及开始快速生长,到6个月末婴儿的平均体重和身长分别增加到约7公斤和63厘米,此时期婴儿的消化系统远未发育成熟,因此严重制约了6月龄以下婴儿对食物的选择。母乳是这个时期婴儿最佳的膳食营养来源,完全符合0到6月龄婴儿对营养的需求,及自身消化吸收特点。母乳中维生素 D 、维生素 K 以及铁的含量稍低,因此在婴儿喂养过程中需要加以注意。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及职责

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及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实施工作落到实处,适应疾病预防控制形势发展的需要,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我校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的危害,规范和指导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经我校研究决定,成立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 一、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疫情报告员: 成员: 各班班主任 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分工情况 1、组长传染病防控主要工作 校长负责全面指挥,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学校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总务处: (1)负责学校教学建筑等环境质量及设备、设施达国家卫生标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 (2)负责开展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 (3)按照饮食、饮水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学校食堂、校园饮水卫生管理工作和安全工作。 3.教导处和德育处传染病防控主要工作 (1)负责学校体育卫生和教学卫生工作,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 (2)按照有关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

(3)负责卫生健康教育宣传和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培养。。 4)负责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做好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工作。 4、值周教师传染病防控主要工作 值周教师负责每天对学校室内外卫生的督促打扫、检查评比工作。 5、班主任传染病防控主要工作 (1)每天加强晨检,发现学生缺课,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学生缺课原因。 (2)旦发现班级内有传染病发生,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与家长联系,做好教室消毒工作。 (3)每天到校后提醒学生开窗通风。 (4)加强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督促,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传染病流行应急预案,由组长亲自指并做好工作。 2019年2月18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资源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一: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建立信息采集、管理、利用和发布的管理机制,实现信息资源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疾控中心信息资源,是指中国疾控中心在开展监测、干预、科研、教育培训、服务和内部管理等业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集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财政经费、国家科研经费、国家协调的大型国际、国内项目经费支持的监测、调查、干预、研究和教育培训等项目或任务所产生的业务信息资源。 第四条中国疾控中心信息资源管理是一个连续过程,包括对信息采集、管理、利用和发布的全过程中相关要素的管理。 第五条中国疾控中心信息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化领导小组)是信息资源管理的最高领导组织,全面负责信息资源管理工作。 第六条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信息资源管理委员会。信息资源管理委员会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组织信息资源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质量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等的制订及具体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信息资源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日常事务。

第七条各单位和部门均须建立信息资源管理制度,并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信息资源管理工作。 第二章信息采集 第八条各业务部门应根据其职能提出业务需求,由信息管理部门配合建立相应业务模型,制定数据采集与数据处理的工作流程、规范和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数据的处理需求,制订清晰的业务管理需求说明。否则不予批准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九条各业务部门在信息采集过程中须按照相关标准、办法和指南实施必要的质量控制,撰写、提交信息采集质量控制报告。信息资源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各业务部门信息采集过程和质量控制报告组织评估。 第十条凡在全国范围内或通过设立监测点开展监测活动的业务工作和项目,均须通过中国疾控中心信息网络平台管理,统一规划信息采集方式。否则不予行文在全国部署。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十一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统一的数据中心,并提供信息资源的数据存贮、管理、维护和共享等服务。各业务部门采集的属于本办法适用范围的数据须提交数据中心进行备份存储。否则不予办理项目结题手续,不得以中国疾控中心名义继续申报相关研究课题和成果,属于财政经费支持的工作与项目不予下拨年度工作经费,同时不得使用中国疾控中心备份数据。 第十二条各业务部门在建立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管理、维护和推广工作中,须严格按中国疾控中心颁布的相关信息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中国疾控中心的信息规划、网络建设、管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档案管理办法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的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疾病预防控制档案,是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检测、健康教育、科研培训及党、政、工、团、民主党派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的总和。 第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工作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加强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档案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和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档案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人员和职责

第六条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同时接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同时接受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确定一名领导负责,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人员配备、经费、库房等方面给予保证。 第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和健全综合档案室,作为本单位统一管理档案工作的职能机构。 第九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综合档案室,应配备一名以上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县级单位,可以先配备兼职人员作为过渡,但应按要求保证兼职人员从事档案工作的时间。档案人员须经档案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各单位的内设机构(科室)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具备专业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综合档案室的基本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教学内容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基本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 ?1.疾病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 ?5.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二、主要工作任务 1.疾病预防与控制 开展疾病监测;研究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疾病的分布,探讨疾病的发生、发展的原因和流行规律;提供制订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的技术保障;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预防控制相关疾病的发生与流行。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的应急准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开展现场调查处置和效果评估。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为疾病预防控制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 开展食源性、职业性、辐射性、环境性疾病监测、调查处置和公众营养监测与评价;对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中影响人群健康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预防控制相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5.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 研究、应用实验室检测与分析技术,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中毒事件的毒物分析,开展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卫生部寄生虫病原与媒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二○一一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1.目标:以现代生物医学理论与技术为支撑,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技术密切相关的寄生虫病原与媒介生物学研究,为寄生虫病防治策略与防治技术的创新研究提供依据。 2.主要研究内容 (1)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技术相关的寄生虫生物学应用基础研究 与诊断和监测技术、抗寄生虫药物作用方式和作用靶点以及保护性免疫密切相关的重要寄生虫生物学基础及其效应的评价,新发寄生虫病病原生物学等。 (2)与控制重要寄生虫病传播相关的媒介生物学应用基础研究 与重要媒介(医学节肢动物、医学软体动物、医学贝类)控制策略、监测技术、防制药物、防制技术密切相关的生物学基础及其效应的评价,新发寄生虫病媒介的生物学等。 (3)寄生虫与宿主的相互关系 新发寄生虫病病原与宿主的相容性、发病机制,重要寄生虫病免疫机制等。 (4)寄生虫病防治创新技术的研究 在(1)、(2)、(3)研究的基础上的检测、诊断、监测技术以及新型防治(制)药物、疫苗与技术等研究。

卫生部寄生虫病原与媒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开放研究课题申请书 课题名称: 申请者: 所在单位: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申请日期: 卫生部寄生虫病原与媒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二○一一年制

填报说明 一、填写前请先查阅《卫生部寄生虫病原与媒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开放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二、申请者对本表所列各项,必须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扼要,用词严谨,外来语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三、申请书复印时一律用A4复印纸,左侧装订成册。各栏空格不够时,可自行加页。一式四份,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科技业务处转卫生部寄生虫病原与媒介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四、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通讯地址:上海市瑞金二路207号,邮政编码:200025 E-mail: ipdwzzp@https://www.360docs.net/doc/cc11710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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