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教学质量奖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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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奖惩制度_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教学质量奖惩制度_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教学质量奖惩制度_教学质量奖惩制度教学质量奖惩制度_教学质量奖惩制度范文教学质量奖惩制度篇1为加强学校教学管理,落实课程改革精神,调动教师工作热情,提高学科教学质量,根据教师讨论反馈意见和学校管理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质量奖惩★ 奖励(一)县级抽考“教学质量奖”县期末抽考年级,在全县综合评比中名列前1—10名,奖励学科组1200元至300元(每名以100元递减,奖金按班级成绩分配),如全校该学科未进入前10名,某班某学科进入全县小学前1—10名,分别奖励任课教师500元至50元。

(每名以50元递减)(二)乡级统测“教学质量奖”1、及格率奖惩:小学各年级各学科每学期及格率以全乡及格率平均值为标准,达到平均值的奖励100元;每超一个百分点奖2元,上不封顶;每差一个百分点扣2元,低于65%不享受及格率奖。

(若此科全乡及格率平均值未达到80%,则平均值按80%计算标准)2、优秀率奖惩:小学各年级各学科每学期优秀率以全乡优秀率平均值为标准,达到平均值的奖励100元;每超一个百分点奖2元,高不封顶;每差一个百分点扣2元,低于5%不享受优秀率奖。

(若此科全乡优秀率平均值未达到10%,则平均值按10%计算)(三)毕业班目标奖1、毕业班学生考取临武三中奖励:(全县统一人数在100人左右按下列(1)文化成绩指标:每班1人。

完成目标的奖励360元,每超过1人奖励400元。

(2)特长生奖励:指标体育、美术各1人。

完成目标的奖励360元,每超过1人奖励400元。

(辅导老师与语、数教师按4:1:1的比例进行分配)2、毕业班学生考取临武二中奖励:每考取1人,奖励100元。

(特长生奖励:辅导老师与语、数教师按4:1:1的比例进行分配)3、如不组织统一考试,而采用推荐录取的,则取消1、2项奖励。

★ 惩罚(一)教学人员教学成绩特别低下惩罚1、该年度内教师个人评先、评优、评职称等“一票否决”。

2、实行谈话汇报制度。

(1)由学校校委会主要成员“一对一”对教师实行谈话诫勉教育,并作好记录。

教学奖励机制制度

教学奖励机制制度

教学奖励机制制度教学奖励机制制度为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学生多元智能,扩大教学成果,特制订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一、学科教学质量及学科竞赛奖励。

1.乡质量抽测:按均分进行奖励。

(40%+及格率40%+优秀率20%+学生人数权重以50人为基数 =综合成绩,每超过一百个分点奖励10元,寄宿部超过6个百分点以上计算奖励,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师除外。

)2.学校质量抽测:(1)四、五、六年级语文,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2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2分范围内(含2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四、五、六年级数学,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4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4分范围内(含4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2)一、二、三年级衡量方法与四、五、六年级相同,奖次设:一、二年级奖前两名,三年级寄宿班、走读班各奖前一名。

综合科、英语科等学科仿照语、数学科计算方法执行。

专职教师所带班级要高出兼职老师所带班级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读班5分。

3.县质量检查:集体获前十名的分别奖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个人单项奖100、90、80、70、60、50元。

(集体与个人不重奖)市级以上加倍。

4.学科竞赛:(属闭卷竞赛)获县一、二、三等奖(含选拔参加省竞赛,视县一等奖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生奖300、200、100元。

以上奖金奖给辅导老师,若各班抽出集训的,辅导老师得奖额的五分之四,任课教师得奖额的五分之一。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1一、考核原则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

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三、考核办法(一)教学管理考核(100分)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末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200分)1、小学考核(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1xGB3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

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2xGB3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

中学校奖励性绩效分配实施方案

中学校奖励性绩效分配实施方案

中学校奖励性绩效分配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9]35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成办函[2009]209号)和市、区两级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奖励性绩效分配工作实施意见。

一、奖励性绩效分配原则奖励性绩效设立为为基础性奖励绩效与考核性奖励绩效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主要体现教职工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并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经考核合格可以获得。

奖励性绩效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式和办法。

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的激励导向作用,在分配上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原则以岗位和业绩考核为依据,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绩效分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二)坚持“科学合理、分类管理”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政策,不同类型学校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自主决定内部奖励性绩效分配的方式和方法。

学校合理设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统筹兼顾单位内部各类人员之间奖励性绩效分配关系。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实施做到程序规范、实事求是、分配方案力求简洁明确,利于执行。

(四)注意激励原则。

我校奖励性绩效实行0起始,干就得分,好则加分的办法。

尽量避免负面情况出现。

二、奖励性绩效分配奖励性绩效分配总额由上级部门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教师编制、教学工作时间、学校教学目标考核结果等,综合核算到学校。

根据区教育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设立以下考核性奖励项目:(一)课时奖。

按照不高于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的额度确定课时奖。

实施办法:(1)记奖课时=上课课时×课时系数+跨科(级)附加+班主任工作量+非教学工作量;教学辅助人员课时根据岗位特点核定并经考核波动计算。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相关推荐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精选10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

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小学教学质量奖分配方案篇1一、毕业班升学考试奖励:1、初三升普高奖励1)奖励金额:毕业班升学考试校评进入全市前30名(含30名),受奖面过半,学校奖励现金10000元。

2)奖励计算公式:学校奖励金总额/中心校奖励金总额=奖励系数3)奖励细则:A、班级优秀率奖:计算公式:中心校奖励总金额x奖励系数=奖励金额分配方案:语、数、外、政、史、地、物、化、生均为1,体育为0.7、班主任0.5、实验0.3。

B、单科奖励:计算公式:中心校奖励总金额x奖励系数=奖励金额C、音、体、美特长生升学奖:计算公式:中心校奖励金额x奖励系数=奖励金额(奖励金额最高为中心校的2倍,就高不就低)D、学校升学考试质量未进入全市整体评估前30名的,奖励金额按中心校的2倍陪奖。

E、凡市局抽考科目、毕业考试科目:中学:单科前50名,第一名奖500元,依次按10元递减。

班级前50名,第一名奖1000元,依次按20元递减(奖给班主任和抽考科目的教师)。

小学:单科前40名,第一名奖400元,依次按10元递减。

班级前40名,第一名奖800元,依次按20元递减(奖给班主任和抽考科目的教师)。

F、初三毕业考试升学奖:升学率达60%的班级,奖班主任200元,每超1人,加奖50元;科任教师包学生,基数为5人,奖100元,每超1人,加奖100元/人。

二、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方案:以中心校奖励的2倍陪奖。

三、市运会奖励:以中心校奖金的1倍陪奖。

四、其它奖励:含论文、学生辅导、科技创新、教学比武、课题、通讯报道等到以中心校奖金的1倍陪奖。

五、奖励方案见阳罗中心校20xx年中考奖励方案,本方案从20xx年开始执行。

教学质量优胜者奖励办法

教学质量优胜者奖励办法

中小学教师教学成绩优胜者奖励办法
根据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结合我镇教育现状,广泛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后,经教管办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制定王坟镇中小学教学成绩优胜奖发放办法。

1、每次检测拿出约4000元作为教学成绩优胜奖奖金,上学期对一至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科学等学科教学成绩优胜的教师进行奖励。

下学期对一至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科学等学科教学成绩优胜的教师进行奖励。

九年级下学期按照中考质量奖发放办法执行。

2、奖励人数与奖金额:
1-8年级每学科奖励教学成绩前2名的教师,9年级每学科奖励教学成绩前3名的教师.根据各年级各学科设定具体档次(具体奖励金额见附表)。

3、其他奖励政策:
教师的教学成绩既作为教师每学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每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每学期教育教学考核的依据;还作为每年评优树先的依据(教学成绩位居全镇前1/3的有资格参评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同时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的依据,教师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的测评分中教学成绩占5分,在每学段前20%的教师计5分,21%至40%的教师计4分,41%至60%的教师计3分,61%至80%的教师计2分,后20%的教师计1分。

取每学期的平均分即为个人教学成绩得分。

晋升职称的当年在中考成绩中突出的前2教师,其测评中的教学成绩分计满分5分。

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附件:中小学教师教学优胜者奖励标准。

教师激励机制办法-@

太石学区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机制暂行办法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育质量文化”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育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育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根据《康县教育质量激励制度》(康教发〔2019〕459号)文件精神,按照学区教育教学成绩实际情况,以正向激励,努力就能得到肯定,进步就能得到奖励的的原则,特制定《康县太石学区教师激励机制暂行办法》。

一、教学质量奖(一)毕业班教学质量奖1.毕业班个人奖励。

小学毕业班在全县学业水平检测中完成《太石学区教师教育教学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奖励800元,在完成教育教学目标责任(两项中任意一项)的基础上,每前进一名或平均分增长1分奖励100元,进入前三名额外奖励1000元。

2.毕业班年级质量奖。

小学毕业班在全县学业水平检测中,综合教学成绩进入前八名予以奖励,奖金1500元,每前进一个名次300元。

(二)一至五年级教学质量奖一至五年级成绩排名以本学期全县语文、数学、英语期末统考成绩为准,奖励以上一学期全县语文、数学、英语期末统考成绩和每学期签订目标责任书为参照物。

1完成《太石学区教师教育教学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奖励400元,教育教学目标责任(两项中任意一项)的基础上,每前进一名或平均分每增长1分奖励100元,进入前三名额外奖励500元。

2.基层教学点在期末统考中语文、数学、英语平均分80分以上且高于全学区平均分的一次性奖励200元、85分以上奖励300元、90分以上奖励400元。

非毕业班、教学点不设年级教学质量奖。

(四)音体美及品德、科学教学质量奖在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音体美大型团体竞赛中荣获团体前三名予以奖励,获县级奖励第一名奖金600元、第二名奖金 400元、第三名奖金200元,市、省、国家每提高一个级别奖金分别提高200元。

个人组织的竞赛奖金直接发放给个人,集体组织的奖金发放给负责人,由负责人按劳分配。

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4篇)

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是指针对初三年级的学生,在教育教学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班级,给予一定的奖励措施,以鼓励和激励他们继续取得优异成绩。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奖励对象:针对在学年期间在学业、品德、社会活动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初三年级个人或班级。

奖励方式:奖励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状、奖品、荣誉称号等。

评选标准:根据学生在学业成绩、品德表现、参与校内外活动、担任班级职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选。

可以综合考虑成绩排名、考试成绩、参与度、劳动奉献等进行综合评价。

评审程序:评审程序应该公正、公开、透明,需要成立评审组或委员会,评选结果应经过多方共同确认和决定。

实施时间和周期: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一般每年实行一次,具体时间和周期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定。

制度宣传:学校应该将该制度向师生广泛宣传,让大家都了解该制度的设立目的和意义,同时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到相关的竞争中去。

通过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激发初三年级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并为他们的未来学业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学学年度初三年级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制度(2)是为了激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的一项奖励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鼓励初三年级学生努力学习,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面发展。

具体的制度安排如下:1. 奖励对象:初三年级学生2. 奖励标准:根据学生的各项成绩和表现进行评定,包括学习成绩、品德表现、参与课外活动等方面。

3. 奖励评定方式:学校设立奖励评定委员会,由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各项成绩和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4. 奖励内容:学校将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可以是奖学金、奖品、荣誉称号等。

5. 奖励公示:学校将公示获奖学生的名单,并在校园网站、公告栏等地方进行宣传。

6. 奖励发放:学校将在学年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品和证书,并进行表彰。

奖金分配方案堰草初中中考奖金分配方案

出现缺失语句、丢失序号、段落不完整等情况奖金分配方案——堰草初中中考奖金分配方案一、引言为了充分调动我校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为提高我校中考成绩做出更大贡献,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中考奖金分配方案。

二、奖金来源本方案所涉及的奖金来源于学校财政拨款、社会捐助及其他合法收入。

奖金总额根据学校当年的财务状况和中考成绩进行动态调整。

三、奖金分配原则1.公平公正:奖金分配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为基本依据,兼顾教师教育教学质量。

2.激励性:奖金分配具有激励性,对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3.可持续:奖金分配考虑学校的可持续发展,确保奖金来源的稳定性。

四、奖金分配对象1.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2.参加中考科目教学的教师。

3.为中考备考提供支持与服务的教师。

五、奖金分配标准1.教学质量奖:以中考成绩为依据,对教学质量进行量化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配奖金。

一等奖:教学质量评估得分排名前10%的教师,奖金为每人5000元。

二等奖:教学质量评估得分排名前11%-30%的教师,奖金为每人3000元。

三等奖:教学质量评估得分排名前31%-60%的教师,奖金为每人1000元。

2.教学工作量奖:以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为依据,对教师进行量化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配奖金。

一等奖:教学工作量评估得分排名前10%的教师,奖金为每人3000元。

二等奖:教学工作量评估得分排名前11%-30%的教师,奖金为每人2000元。

三等奖:教学工作量评估得分排名前31%-60%的教师,奖金为每人1000元。

3.教学成果奖:对在教学成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

一等奖: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奖金为每人10000元。

二等奖: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奖金为每人5000元。

三等奖:获得市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师,奖金为每人2000元。

六、奖金分配流程1.学校成立中考奖金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奖金分配工作。

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四、初中肄业班教学质量奖罚细则:以单科(统考科目)教学积分为依据进行奖励。

教学积分=直升率(20%)+ 年巩固率(10%)+ 及格率(40%)+ 优秀率(30%)。

教学积分(分班计算)都达到该年级平均水平,不奖不惩,教学积分超过年级平均水平,文科(语文、英语、历史、政治、地理)奖励80元/分。

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奖励70元/分。

一、总则1、每个教师要把教学质量作为生命线,努力学习理论,潜心研究学生、研究教学,在教学实践中不断进取;充分体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能获得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

2、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体现优劳优酬,学校对达到教学质量目标的任课师进行奖励。

3、评价方式采用年级大捆绑和班级各学科的小捆绑。

4、质量目标和奖励学科为参加中考学业考试学科。

5、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教学质量目标奖励金额。

二、质量目标1、初三年级一次性毕业合格率达到县指标95%以上,总分平均分达到县平均以上。

2、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中,各学科年级合格率、平均分达到县平均水平以上。

3、初三毕业考试中,各学科年级平均优秀率达到县十六名以上。

4、六、七、八三个年级在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县统测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门学科的年级合格率、平均分达到县平均水平以上;优秀率达到县十六名以上。

3、初二年级初二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门学科在学年度县统测中,合格率、平均分、优秀率达到县平均水平,则每项奖励100元,如合格率、优秀率超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以上,则每项奖励200元,如合格率、优秀率超县平均水平8个百分点以上,则每项奖励300元, 如平均分超县平均,则每超一分奖励50元.说明:a:平均分、合格率、优秀率分项奖励。

b:以班级为计算单位进行奖励。

4、九年级(1)a:在初三毕业学业考试中五门学科年级总分平均分达到县平均,则每个任课师奖励300元;如年级平均分超县平均,则每超一分所有任课师再加奖100元/每分;b:如年级平均分进入县前十名,则每个任课师一次性奖励800元;c:如年级平均分进入县前六名,则每个任课师一次性奖励1500元;(说明:如没有达到b条款以上标准,则按a条款奖励,a,b交叉不重复奖励,按高限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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