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案例分析
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案例

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案例一、引言低保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在实践中,低保工作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案例,需要我们加以关注和改进。
二、问题一:资金不足1. 背景说明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特困群体庞大,低保资金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时有发生。
2. 案例分析在某个县城中,申请低保的家庭数量急剧增长,但政府财政拨款却没有相应增加。
结果导致该县城只能将标准降低或是限制发放条件,许多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因为资金不足而无法获得低保救助。
3. 解决方案(1)政府应加大对低保资金的投入,在确诊困难群体中划定优先照顾范围。
(2)建立健全评估机制,确保合格家庭得到合理补助金额。
(3)通过社会捐赠等方式筹集更多善款。
三、问题二:管理漏洞1. 背景说明低保是一项涉及政府与特困群体的救助工作,但在管理中也存在一些漏洞,使得部分人员获得不应该享受的低保待遇。
2. 案例分析在某个城市中,出现了一例家庭拥有多处房产却申请并获得了低保救助的案例。
经过调查,该家庭通过编造谎言成功骗取了低保金。
3. 解决方案(1)加强对低保审核的严格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2)完善信用评价制度,在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时给予相应的惩罚。
(3)加大对舞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并进行公开曝光以起到震慑作用。
四、问题三:执法不严格1. 背景说明在执行低保工作时,有些地方执法部门态度不积极、监管不到位,导致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2. 案例分析在某市有一户家庭长期以来都没有正当职业和收入来源,但因为与当地政府官员关系密切,始终能够获得高额低保金。
这种情况持续了多年,直到媒体曝光才引起关注。
3. 解决方案(1)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确保公正执行低保政策。
(2)建立举报机制,鼓励民众积极揭发虚报情况。
(3)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五、问题四:不合理标准1. 背景说明各地的低保标准设置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在一些地方同样困难程度的家庭可能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救助权益。
低保救助ppt课件

低保救助的标准与申请流程
标准
低保救助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必需费用确定,并实行动态 调整。
申请流程
申请低保救助需要依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提交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环节。申请人需 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等,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 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将会被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并依照规定标准领取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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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低保救助的监督与评估
监督方式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群众举报、 媒体曝光等
评估内容
低保政策的执行情况、低保救助 的效果、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低保救助的违规处理与法律责任
违规处理
对骗取低保、违规操作等行为进行查 处,追回非法所得,给予行政处罚或 刑事追究
法律责任
相关责任人需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 任或刑事责任,视具体情况而定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低保救助政策改进的案例
低保救助政策改进的案例
某城市在低保救助政策的实施进程中,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如救助标准不够科学、审核程序繁琐等。针对这些问题,政 府部门进行了政策调整和完善。
案例分析
这个案例说明了低保救助政策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部 门需要关注政策实施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 优化,确保政策更加科学、公道、有效。
04
低保救助的效果与影响
低保救助对贫困人口的生活改进
01 提高贫困人口收入
低保救助为贫困家庭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证,确 保他们的收入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02 减轻贫困负担
通过提供经济支援,帮助贫困家庭应对突发事件 和特殊困难,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03 改进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社会救助法律适用案例(2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老汉,男,65岁,居住在某市郊区。
早年因家庭贫困,张老汉未能完成义务教育,成年后从事农业生产。
随着年龄的增长,张老汉的身体状况逐渐恶化,无法再从事重体力劳动。
由于无固定收入,张老汉的生活陷入困境,家庭经济状况每况愈下。
张老汉了解到我国有针对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政策,便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
然而,在申请过程中,张老汉遇到了一系列法律适用问题,导致他的低保申请之路充满坎坷。
二、案例经过1. 初次申请张老汉按照规定,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了低保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家庭财产证明等。
然而,在审核过程中,民政部门以张老汉家庭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为由,认为其家庭收入并未达到低保标准,驳回了张老汉的申请。
2. 申请行政复议张老汉不服该决定,向市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张老汉家庭确实存在经济困难,但根据当地政府关于土地征用补偿的规定,张老汉家庭因土地征用获得了一笔补偿款,该款项应纳入家庭收入计算。
因此,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决定。
3. 提起行政诉讼张老汉再次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张老汉提出了以下法律适用问题:(1)土地征用补偿款是否应纳入家庭收入计算?(2)民政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程序?(3)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是否合法?三、法院判决1. 关于土地征用补偿款是否应纳入家庭收入计算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和实物收入。
土地征用补偿款属于实物收入,应当计入家庭收入。
2. 关于民政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程序的问题,法院认为,民政部门在审核过程中,未能充分调查核实张老汉家庭的经济状况,存在程序违法。
3. 关于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是否合法的问题,法院认为,行政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未能对张老汉提出的程序违法问题进行充分审查,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低保家庭社工个案服务的案例

低保家庭社工个案服务的案例低保家庭社工个案服务是指社工针对低保家庭的特殊需求和困难进行一对一的辅导和支持。
以下是10个关于低保家庭社工个案服务的案例:1. 张女士是一位低保家庭的单亲妈妈,她在社工的帮助下参加了职业培训课程,并成功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
社工还提供了心理支持,帮助她重新建立自信和积极的生活态度。
2. 李先生是一个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他在社工的指导下学习了一些求职技巧,并通过社工的帮助找到了一份兼职工作。
社工还与他一起制定了职业发展计划,帮助他提升自己的技能和工作机会。
3. 王先生是一位低保家庭的老人,社工定期拜访他并提供情感支持和日常照料。
社工还协助他申请了一些社会福利项目,提高了他的生活质量。
4. 小李是一名低保家庭的儿童,他在学校遇到了欺凌问题。
社工与学校合作,为小李提供心理辅导,并与老师和家长一起制定了防止欺凌的计划。
5. 张先生是一位低保家庭的父亲,他在社工的帮助下参加了一些家庭教育培训班。
社工还提供了家庭冲突解决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他改善了与家人的关系。
6. 小红是一个低保家庭的青少年,她在学校表现出消极的行为和学习困难。
社工与学校老师和家长合作,为她提供了个别辅导和学习支持,帮助她重建学习动力。
7. 王女士是一位低保家庭的残疾人,她需要定期医疗和康复护理。
社工协助她申请了残疾人福利和医疗补贴,并提供了日常生活照料的支持。
8. 张先生是一名低保家庭的老年人,他在社工的陪伴下参加了一些社区活动和养老院的康复项目。
社工还帮助他申请了一些老年人福利和优惠政策。
9. 小明是一位低保家庭的儿童,他在学校遇到了学习困难和行为问题。
社工与学校老师合作,为他提供了学习支持和行为管理的指导,帮助他逐渐适应学校生活。
10. 王女士是一位低保家庭的单亲妈妈,她在社工的帮助下参加了一些家庭经济管理培训课程。
社工还协助她申请了一些家庭经济援助项目,并提供了理财和储蓄的建议,帮助她改善了家庭经济状况。
农村低保整改措施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机制
构建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系
将农村低保与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其他措施相结合,如医疗 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形成多层次的社会救助体 系,以满足农民不同方面的需求。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农 村低保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低保政策的可持续性和 公平性。
农村低保整改措施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农村低保政策现状及问题 • 农村低保整改措施 • 农村低保整改案例分析 • 农村低保整改经验总结与展望 • 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完善建议
01
农村低保政策现状及问题
政策现状及问题
农村低保政策覆盖面较窄,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政策执行中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公正的现象
政策实施效果不佳,一些真正贫困的农民未能得 到有效救助
对低保标准过低的地区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
整改措施 加强对低保对象认定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的监督。
建立善, 农村困难家庭得到了更加公平和及时的救助。
04
农村低保整改经验总结与展望
经验总结
完善低保制度
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提高 保障水平,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低保对象识别和认定问题
低保对象的识别和认 定不准确,存在错保 、漏保现象
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 不及时,未能及时调 整救助金额
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 况审核不严格,导致 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对 象获得救助
低保政策执行中的腐败问题
一些地方存在虚报冒领、克扣挪 用等腐败行为
低保政策执行中存在权力寻租现 象,导致一些不法分子违规获取
加强对低保标准和发放方式的审核和监督。
整改措施
建立完善的低保工作考核和监督机制。
社工低保个案服务的案例分享

社工低保个案服务的案例分享我是一名社工,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个低保个案服务的故事,这个故事里有很多酸甜苦辣,就像一场生活的小短剧。
我第一次见到老张的时候,他给我的感觉就是那种被生活压得有点“焉儿”了的人。
老张住在一个有点破旧的小房子里,屋里光线暗暗的,就像他当时的生活一样,看不到太多的希望。
他是因为身体有点残疾,没办法做重活,又没什么文化,只能靠着低保过日子。
刚接触老张的时候,那叫一个难啊。
他对我这个社工可警惕了,感觉我就像个来打扰他生活的外人。
我每次跟他说话,他就嗯嗯啊啊地应付我几句,那眼神里就写着“你能把我怎么样,别在我这儿浪费时间了”。
但是我想啊,这要是放弃了,老张就真的只能一直这么消沉下去了。
我就开始从他身边的小事入手。
我发现他虽然身体不方便,但是特别喜欢摆弄花花草草,他家门口有几盆小植物,虽然都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但是看得出来他精心照顾着。
我就从这儿打开话匣子:“老张啊,你这花养得真好,我就不行,我养啥死啥。
”老张一听,脸上居然有了点笑容,开始跟我唠叨起他养花的那些小窍门。
这一聊啊,感觉我们之间的那层冰开始有点化了。
了解到老张一直觉得自己没什么用,就是个靠政府救济活着的人,心里特别自卑。
我就想着得给他找点事儿做,让他觉得自己还是有价值的。
正好社区有个小花园需要人帮忙照看,都是些轻松的活,像浇浇水、除除草啥的。
我就去跟社区的负责人商量,看能不能让老张来做这个事儿,社区也很支持。
我跟老张说了这个事儿,一开始他还犹豫呢,说自己怕做不好。
我就鼓励他:“老张,你养花这么厉害,这小花园肯定不在话下。
而且你这是为社区做贡献呢,大家都会感谢你的。
”在我的劝说下,老张终于答应试试。
刚开始的时候,老张可认真了,每天早早地就去小花园干活。
但是没几天,就出问题了。
有几个调皮的小孩在花园里跑来跑去,把一些刚种好的小花苗都踩坏了。
老张心疼得不行,又开始变得垂头丧气的,觉得自己还是什么都做不好。
我赶紧去安慰他,说这不是他的错,小孩子不懂事,我们可以重新种。
城市低保案例分析之一
为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抚、扶)养人、无生活来源或法定赡(抚、扶)养人无赡(抚、扶)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B类:半年审批一次,差额保障,保障期限三年,保障期内人员和收入发生变化可退出低保,亦可调整类别和档次。
第一档:为主要劳动力重病或重残,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的家庭。按B类保障水平的上限保障。
[案例]
2007年7月的一个上午,平川区宝积路街道华尖子社区的大院里,进来了一位头发花白的老汉,只见他手里拎着两个塑料袋,袋里装着几样水果,兴冲冲地走进社区主任办公室,把水果往桌子上一放,“主任,从这个月起我不再吃低保了”。社区主任纳闷,别人都在想方设法享受低保,这位老人却要主动退出低保,是不是自己听错了。老汉接着说:“我小儿子今年大学也毕业了,在武汉找到了工作。我和老伴在平川中学看大门和搞卫生,一个月有几百块钱的收入。这几年要是没有低保,两个孩子就上不完大学。现在生活好了,低保我不要了,让比我更困难的人去享受!”
带着来信人的照片,我们到红会一矿进行了调查,并核实了他的身份。矿方证实,来信人李某,1970年参加工作,4年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下落不明,近几年的生活情况不了解,但他的户口还在红会派出所,没有迁入居住地。
经与李某多方联系,根据居住地乡政府提供的证明,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和我区存在的类似情况,于当年第四季度,将他纳入了低保范围。
来信人在信中写道:他是红会一矿的一名下井工人,20多年的井下工作和没有规律的单身生活,使他落下了多种疾病。2003年企业改制重组时,他买断工龄,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带着两万多元的补偿金,回到了老家庆阳。2006年老伴病故。现在,他与一个智残的儿子生活在一起,因连年遭遇干旱灾害,庄稼欠收,日子过的很艰难。要求将他纳入低保,缓解生活困难。
典型案例剖析 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个人材料
典型案例剖析: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个人材料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在帮扶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其中对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尤为关键。
然而,由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策的执行不够严谨,出现了一些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许多地方和部门积极开展了整改工作,下面我们将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对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个人材料进行深入分析。
一、典型案例概述某省某县农村低保对象的资格审核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在对该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排查时,发现了一些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
经过初步调查,发现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审核过程中存在着审核不严、核查不实的情况;二是在津补贴发放过程中,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存在着违规发放的行为;三是对于一些非低保对象也存在着发放低保资金的情况。
二、整改措施针对以上问题,相关部门迅速展开了整改工作。
对存在审核不严和核查不实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涉及违规发放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追究了其相关责任;再次,对于非低保对象违规领取低保资金的行为,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整改效果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工作,整个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其中,审核制度逐步完善,审核程序更加严格,确保了低保对象的识别准确性。
在津补贴发放过程中,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内部管理,加大了监督力度,有效杜绝了违规发放的情况。
对于涉及违规发放的个人和单位也进行了惩处,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不仅提升了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也提高了社会公平正义感。
四、对策建议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加强审核制度建设:在排查各项津补贴对象时,建立完善的审核制度,确保审核程序的严格性和准确性。
2.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于存在违规发放、滥用津补贴的个人和单位,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形成有效的震慑,同时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3.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津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裙众对政策的认知度,防止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违规发放情况。
社工写低保个案反思
社工写低保个案反思一、案例背景介绍服务对象没有固定家庭收入,每月生活费仅靠社会低保金;服务对象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但是目前的生活费不足以支付医药费用,导致有时不能得到及时的医疗服务;其儿子曾经进过监狱,之前几份工作由于自身的性格原因及人际关系处理不当辞职不干,目前失业在家,不仅减少了家庭经济来源又增加了家庭负担,女朋友也与之分手,其儿子与服务对象关系冷淡,之间交流甚少。
综合以上几点,该家庭目前经济状况较为糟糕,仅有的家庭收入为低保金,不足以支持家庭现有状况,儿子的工作问题又是困扰其家庭现状的重要原因。
二、案例分析(预估)1.服务对象对于家庭的经济状况感到不满,但是也无力改变;2.服务对象对于自身的医疗状况感到忧虑,但是没有多余的钱进行治疗;3.服务对象对于儿子的工作问题、个人问题很担忧,但是由于儿子目前性情不好,与儿子沟通困难。
总体来说,问题焦点在于服务对象所在家庭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所以一份稳定的工作对服务对象来说很重要,在这一点上关键在于服务对象儿子的状态,所以解决的关键是协助其儿子调整个人情绪、工作态度,找到适合的工作。
三、服务计划(一)总体目标服务对象家庭经济困境有所好转,其儿子找到稳定工作,家庭关系趋于和谐。
(二)过程目标1.帮助服务对象释放负面情绪,使家庭成员的情绪趋于缓和;2.协助其帮助儿子调整心态,改善亲子关系;3.协助其儿子走出错误认识,形成正确的工作态度。
(三)服务策略与工作计划第1节引导服务对象叙述生活中的问题,在叙述中通过适时的回应、同感等,让服务对象感受到自己是被理解的,从而帮助释放负面的情绪,觉得自己是有支持的。
第2节帮助服务对象分析当前的处境、所遭遇的最大问题可能的解决办法等等;和服务对象一起建立一个生态图,列出相关的资源,寻找可能的提供帮助的渠道,并鼓励服务对象积极向自己的支持系统寻求帮助,比如发动亲戚朋友帮助劝说鼓励儿子,提供工作信息和工作机会。
第3节社会工作者联系自身拥有的资源,比如发动募捐,争取相关的扶贫物品、资金,可以联系相关的医院的慈善扶住项目,为服务对象联系到一些诸如义诊、赠药的帮助;还可以为服务对象联系从事简单工作的机会,从而增加家庭收入。
社会工作低保家庭自我提升服务案例
社会⼯作低保家庭⾃我提升服务案例社会⼯作低保家庭⾃我提升服务案例 在社会资源的运⽤上,社⼯做的是要扩⼤特殊家庭运⽤社会资源的⼴度,从认识社会资源、掌握社会资源以及运⽤社会资源等⽅式协助特殊家庭解决问题。
则⼩编为⼤家带来了关于社会⼯作低保家庭⾃我提升服务案例,欢迎⼤家阅读浏览。
⼀、背景介绍 霞姐(化名),39岁,智⼒三级⼈⼠,霞姐的丈夫47岁,为肢体残疾⼈员,患有⾼⾎压,每天需要定期吃药;两夫妻育有⼀⼥⼉(以下简称阿欣),为健全⼈⼠,现在12岁,就读⼩学六年级,霞姐家庭为低保家庭,多年来⼀直依靠低保补贴⽣活。
社⼯在探访低保家庭时与霞姐有了初步的接触,在社⼯的邀请下,霞姐以及阿欣也多次参加社⼯开展的亲⼦活动。
有⼀次,霞姐的丈夫因中风须住院(住进重症监护病房)治疗,霞姐向社⼯讲述,⾃⼰感觉到很⼤的压⼒。
在经济上,由于丈夫住院的费⽤很⾼,在医院还要请看护照顾丈夫的⽇常,看护的费⽤是否可以报销,也是⼀个问题;在⽣活上,霞姐除了每天要去医院看望丈夫外,还要在家照顾⼥⼉的起居⽣活;在⼥⼉的学业与教育上,学校的⽼师打电话向霞姐反映,阿欣经常没有完成作业,成绩也较以前有所下滑,霞姐表⽰⾃⼰每天也有问⼥⼉是否完成了作业,⼥⼉每次都会回答已经完成了,平常⼥⼉在家除了看电视与吃饭的时间外,都会呆在房间⾥,霞姐表⽰不懂得与阿欣沟通。
现在多种事情的压迫使得霞姐觉得压⼒很⼤,寻求社⼯的帮助。
⼆、预估分析 理论的运⽤: 社会⽀持理论重视⼈对社会的适应性问题,强调⼈在社会环境中的感受,重视个⼈对周围环境中的资源的利⽤。
并且社会⽀持理论认为社会⽀持的课题是社会弱者,包括残疾⼈等。
在本案中,社⼯协助霞姐掌握社会⽀持资源渠道,包括街道、居委、残联和社⼯等,解决⽬前出现的不协调的问题,提升霞姐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和解决问题的能⼒。
任务中⼼模式把服务介⼊的焦点集中在为服务对象提供简要有效的服务上,希望帮助服务对象在有限的时间内实现⾃⼰所选定的明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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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案例分析
一、哪些人才能吃低保?
《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和《綦江县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凡持有本县城乡居民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
成员人月(年)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申请享受城
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60元/月〃人。
【案例1】某社区李某一家3口人都是城镇居民,他43岁原在一工地打工
月收入1800元,现得病住院就无法打工,近一个月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妻子
40岁一边在医院照顾他,一边打点散工月收入450元;儿子20岁在重庆上大
学。
问:李某家现在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吗?
分析:李某因生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目前只有他妻子打散工收入450元,
他家人均月收入为150元,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60元。李某可向其社
区或社区所在街镇申请享受城市低保,按程序报批。根据以上情况,他家3人
每月共可享受低保金365元(其中:家庭收入补差330元,在校生分类重点救
助35元)。
【案例2】某社区张某一家8人三个户口簿,他现年82岁和妻子80岁二人
为一个户口簿,二人也无养老金;大儿56岁在綦江齿轮厂上班月收入2200元,
大儿媳53岁在家做家务并照顾老人,大儿的孩子31岁也在綦江某超市打工月
收入1500元,他们三人又为一个户口簿;二儿52岁有时打散工月收入750元,
二儿媳49岁在帮餐馆月收入750元,二儿的孩子25岁还在上大学,这三人也
是单独的户口簿。
问:张某和他妻子这二位老人能不能单独享受城市低保?
分析:不能。因张某家8人都是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均月收入650元,
超过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60元。这里需说明的是:家庭人口应该是共同生
活的人口,而不是户口簿上的人口。
二、老年人、残疾人能否分户出来享受低保?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
活保障标准的,才能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老年人、残疾人享受
低保没有特殊规定。意即老年人、残疾人所在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
活保障标准,该老年人、残疾人才能和整个家庭一起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第十条规
定可以分户情况除外。
【案例3】某村冯某,现年68岁,配偶周某现年65岁,四级残疾,夫妻
二人育有两子一女。长子45岁,在家附近打零工,月收入800元,长媳43岁,
在家务农,年种养殖纯收入3000元,孙子21岁,在校大学生;次女外嫁,户
口未迁出,每月付给父母赡养费100元;三子33岁,配偶30岁,夫妇二人在
广东打工,月收入3750元,孙女8岁,随父母外出入学。冯某夫妇与长子一家
及次女一个户口簿,三子一家三口一个户口簿。
问:冯某夫妇能享受农村低保吗?
分析: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和《綦江县城
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冯某夫妇与长子一家共同生活,
应纳入家庭人口共5人申请低保,次女未共同生活,不纳入家庭人口计算。长
子一家年收入800*12+3000=12600元,次女年付给父母赡养费1200元,三子每
年应付给父母赡养费150元*12=1800元(具体计算扶持抚养和赡养费是:每月
收入3750元* 20%=750元,因冯某夫妇和三子妻子的父母也需要赡养,且有
一小孩需要抚养,所以750元分成5份,每月150元),所以长子一家三口加上
冯某夫妇家庭年总收入为12600元+1200元+1800元=15600元,人均年收入3120
元,高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600元/人〃年,故该户不能享受低保,
冯某夫妇虽是老年人、残疾人,但不符合分户条件,只能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
计算。
三、哪些对象可以分户计算享受低保?
《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
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的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
的残疾人或长期卧床不起的重病人员可与其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
【案例4】某社区高某,一家4口人都是城镇居民,他45岁在外打工,月
收入2500元;妻子43岁在家做家务;儿子21岁,肢体二级残,未婚,无业;
女儿10岁在当地上小学。
问:高某儿子能否单独申请享受城市低保?
分析: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月每人260元,按整个家庭来核算,该
户家庭收入2500元超过低保标准就不能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如果进行分户计
算,高某的儿子一人就可享受城市低保每月215元。因为高某的儿子是肢体二
级残,属重残,且家庭人均收入未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符合分户计
算条件,高某需提供给儿子抚养费100元(具体计算扶持抚养和赡养费是:
2500*20%=500元,因高某的父母和高某妻子的父母也需要赡养,那就是500
元分成5份,每份100元),家庭补助160元,另加上残疾补助20元和重残补
助35元,合计补助就是215元。这里需说明的是:分户计算并不是户口分开。
【案例5】将案例4的家庭情况修改为:①某社区高某,一家4口人都是城
镇居民,他45岁在外打工,月收入2500元;妻子43岁也在外打工月收入800
元;儿子21岁,肢体二级残,未婚,无业;女儿10岁在当地上小学。②某社
区高某,一家4口人都是城镇居民,他45岁在外打工,月收入2500元;妻子
43岁在家做家务;儿子21岁,在上海读大学;女儿10岁在当地上小学,肢体
二级残。
问:高某家的儿子或女儿能否单独享受城市低保?
分析:高某家的儿子或女儿都不能分户计算纳入城市低保。因为第①种情
况是高某家的月收入330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60
元的3倍,儿子不能分户享受低保;第②种情况是女儿10岁属未成年,不能分
户享受低保。
四、劳释人员是不是都可享受半年的低保待遇?
《綦江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年龄段
内有劳动能力的刑满释放人员,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从释放之日起6个月作
为择业期,可纳入家庭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期满后享受与其他对象相同待
遇。
【案例6】某社区城镇居民王某,33岁,离异无小孩,上月刑满释放回家,
与父母共同生活;父亲63岁,月退休工资2000元,母亲61岁,每月养老保险
580元。
问:王某能否享受低保?
分析: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和《綦江县城
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王某与父母共同生活,本人6个
月作为择业期不计算收入,其父母月收入合计258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860
元,高于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60元/人〃月,故不能享受低保。
【案例7】将【案例5】的家庭情况修改为:某社区城镇居民王某,33岁,
离异无小孩,上月刑满释放回家,与父母共同生活;父亲63岁二级残疾,无收
入;母亲61岁,每月养老保险580元。
问:王某能否享受低保?
分析: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和《綦江县城
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王某与父母共同生活,本人6个
月作为择业期不计算收入,其父母月收入合计58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193元,
低于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60元/人〃月,王某可向其社区或社区所
在街镇申请享受城市低保,按程序报批。根据以上情况,他家3人每月共可享
受低保金255元(其中:家庭收入补差200元,重度残疾分类重点救助35元,
残疾补助20元)。
五、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特殊困难家庭能申请哪些救助?
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城乡困难家庭,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可按程
序向街镇申请临时医疗救助或临时救助,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
活的,还可向县慈善会申请慈善医疗救助;因其他突发伤害或意外事件等造成
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系的,可按程序向街镇申请临时救助,报县民政局审批。
【案例8】某村张某,48岁,患白血病,花去医药费20余万元,导致家庭
生活较困难;配偶45岁,在家务农并照顾张某;儿子25岁,未婚,大学毕业,
月收入3000元,户口外迁,未和父母一起居住。
问:张某一家能否享受低保?不能的话,能申请什么救助?
分析:《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和《綦江县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张某儿子未和父母一起居住,不纳入共
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低保,但应付给父母赡养费3000*20%=600元(因其未婚,
只有父母需要赡养,600元全部算为张某夫妇应得赡养费)。张某夫妇年收入为
600元*12=7200元,人均年收入3600元,高于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600
元/人〃年,故不能享受低保。
但该户因重病造成支出特别巨大,家庭生活难以维系,可按程序向街镇申
请临时救助或临时医疗救助,最多可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