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并购基金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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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中国式并购基金“上市公司+PE”运作模式解析!(附现状、模式与风险)

【深度】中国式并购基金“上市公司+PE”运作模式解析!(附现状、模式与风险)

【深度】中国式并购基金“上市公司+PE”运作模式解析!(附现状、模式与风险)导读目前已有若干家上市公司公告了与PE共同设立并购基金的合作事项。

就协议内容看,根据上市公司的出资金额、所处行业、溢价能力的不同,每个并购基金的出资方式、权力分配、退出渠道、管理费收取方式等都各不相同。

主流运作模式目前已有若干家上市公司公告了与PE共同设立并购基金的合作事项。

就协议内容看,根据上市公司的出资金额、所处行业、溢价能力的不同,每个并购基金的出资方式、权力分配、退出渠道、管理费收取方式等都各不相同。

经对比研究,“上市公司+PE”型并购基金的主流运作模式可简要归纳如下:1、并购基金采取有限合伙的法律形式PE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并兼任基金管理人,上市公司可担任有限合伙人,也可与PE共同担任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

2、上市公司与PE分享并购基金的管理权限并购基金的投资与退出决策委员会分别由上市公司、PE派员构成。

某些案例中,上市公司代表占据投资与退出决策委员会的多数席位,并有权任命监事长。

3、并购业务中各司其职在并购基金并购业务的开展过程中,PE和上市公司发挥各自专长,各司其职4、并购基金所投资项目的退出渠道,主要依赖上市公司的并购上市公司与PE通常约定,上市公司对并购基金所投项目具有优先购买权。

因此,并购基金完整的业务模式涉及两次收购,即控制权由原始股东转移给并购基金的一次收购,以及控制权由并购基金转移给上市公司的二次收购。

5、对外投资时注重取得控制权与一般的基金通常作为财务投资人购买目标公司的少数股权不同,上市公司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通常需要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才能顺利实现由上市公司对目标公司进行业务整合,并在适当的时机出售给上市公司。

6、并购基金的投资对象,为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者上下游企业“上市公司+PE”型并购基金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上市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业务的整合。

上市公司与PE的合作动因分析根据此前的部分公开报道信息,上市公司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其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上市公司认缴基金份额,成为基金的LP。

并购基金背后是这样运作的-终于明白了

并购基金背后是这样运作的-终于明白了

并购基金背后是这样运作的,终于明白了!▼并购基金概述并购基金(Buy out Fund)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

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经常出现在MBO 和MBI中。

并购基金一般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

投资期限较长,通常为3—5年,从历史数据看,国际上的并购基金一般从投入到退出要5到10年时间,可接受的年化内部收益率(IRR)在30%左右。

在投资方式上,并购基金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

投资标的一般为私有公司,且与VC不同的是,并购基金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

并购基金投资退出的渠道有:IPO、售出(TRADE SALE)、兼并收购(M&A)、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等。

▼并购基金的常见运作模式并购基金主要分为控股型并购基金模式和参股型并购基金模式。

前者是美国并购基金的主流模式,强调获得并购标的控制权,并以此主导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及运营。

后者并不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是通过提供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的方式,协助其他主导并购方参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是我国目前并购基金的主要模式。

(1)国外模式在欧美成熟的市场,PE基金中超过50%的都是并购基金,主流模式为控股型并购,获取标的企业控制权是并购投资的前提。

国外的企业股权相对比较分散,主要依靠职业经理人管理运营,当企业发展出现困难或遇有好的市场机会,股东出售意愿较强,并购人较易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

控股型并购可能需要对标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经营整合,因此对并购基金的管理团队要求较高,通常需要有资深的职业经理人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创始人。

国外并购基金的运作通常采用杠杆收购,通过垃圾债券、优先贷款、夹层融资等多样化的融资工具提高杠杆率,使得投资规模和收益率随之获得提升。

并购基金及运作模式培训课件(一)

并购基金及运作模式培训课件(一)

并购基金及运作模式培训课件(一)
并购基金是一种专门用于投资收购其他企业的投资基金。

越来越多的
资金逐渐涌入并购基金市场,因此对于如何运作这些基金来获取最大
化投资回报的培训显得尤为必要。

本文将介绍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
并且解释在购买企业时要注意的事项。

1. 概述
并购基金是一种专门用于投资并购的基金,与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不同。

它集中资本来购买公司或其资产,从而在可能的情况下提高股东
的价值。

2. 资金筹集
并购基金的首要任务就是筹集资金。

大多数并购基金依靠机构投资者
的直接投资来筹集资金。

这些机构可能包括养老基金、信托基金、保
险公司和大型机构投资者。

3. 购买企业
一旦获得足够的资金,基金经理就开始搜索目标企业。

购买的企业通
常会给予基金一个管理层权益或参与经营的权益,以保证他们的利益,同时激励目标企业的管理层在企业并购后继续合作。

4. 限制条件
购买企业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限制条件,例如购买价格、销售数量和销
售时间。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仔细考虑这些限制条件,并且在未来的股
权运营和管理中尽可能克制这些因素对投资回报的影响。

5. 结论
并购基金在股权市场上有着强大的影响力,是一种多样化的投资方式。

学习如何运作并购基金,需要仔细考虑并购企业的选择、交易流程中
的限制条件、交易合同以及最终的股权安排等关键因素。

总体而言,
了解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对于提高一家公司的竞争力、优化其财务状
况以及为投资者带来价值最大化的收益都是值得的。

并购基金设立模式及相关典型案例

并购基金设立模式及相关典型案例

并购基金设立模式及相关典型案例文章标题:深度探讨并购基金设立模式及相关典型案例一、引言在当今全球化经济的大环境下,企业并购活动愈发频繁,随之而来的并购基金也成为了市场上备受瞩目的投资方式之一。

本文将从并购基金设立模式及相关典型案例进行全面评估和深度探讨,并结合个人观点和理解,为读者呈现一份高质量的文章。

二、并购基金设立模式1. 公开募集型并购基金在公开募集型并购基金中,基金管理公司以设立基金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然后运用这些资金进行并购投资活动。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资金来源广泛,而且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份额的方式参与并购活动,降低了单一投资者的风险。

2. 天使投资型并购基金天使投资型并购基金是由一些富裕的天使投资者组成的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初创企业的并购活动。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能够提供更灵活的资金支持,促进初创企业的发展。

3. 合作共建型并购基金合作共建型并购基金是行业内的企业或金融机构合作设立的一种并购基金,通过共同出资设立基金,从而实现并购投资活动。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整合各方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了单一主体的风险。

三、相关典型案例1. 美国乔治·罗伯茨基金美国乔治·罗伯茨基金是一家知名的公开募集型并购基金,该基金通过对亚太地区的高增长企业进行并购投资,取得了良好的投资回报。

这个案例充分展现了公开募集型并购基金的资金来源广泛、分散风险的特点。

2. 我国顺为资本我国顺为资本是一家知名的合作共建型并购基金,该基金是由我国国内多家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合作共建而成,成功地进行了多次行业内企业的并购投资活动。

这个案例充分展现了合作共建型并购基金整合资源、降低风险的特点。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从以上并购基金设立模式和相关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并购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其设立模式多样化,每种模式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适用范围。

在选择并购基金进行投资时,需要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投资目标来进行选择。

并购基金的路径

并购基金的路径

并购基金的运作路径主要如下:
1. 基金的募集: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资金,这些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2. 投资管理:PE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人,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

他们通过项目筛选、立项、行业分析、尽职调查、谈判、交易结构设计、投建书撰写及投决会项目陈述等步骤进行投资决策。

3. 投资方式:并购基金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且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

他们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同时不会涉及债权投资。

此外,PE投资机构对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进行投资,一般投资于私有公司即非上市企业,绝少投资已公开发行公司,不会涉及到要约收购义务。

4. 投资期限:属于中长期投资,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

5. 退出渠道:包括IPO、并购、股权售出、管理层回购等。

综上,并购基金从筹备到执行都需要明确的策略和严谨的操作。

【合同协议范本】中国式并购基金运作的模式解析范本

【合同协议范本】中国式并购基金运作的模式解析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中国并购基金的形式

中国并购基金的形式
中国并购基金的形式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形式:
1.私募股权基金:这是中国最常见的并购基金形式,由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发起设立,通过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范围广泛,包括企业股权、债权、其他资产等,主要目的是通过并购实现价值提升。

2.证券化基金:这种形式的并购基金以证券化为手段,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等方式将企业资产打包出售,从而实现资产流动和融资。

3.政府引导基金:政府为了鼓励并购重组和产业结构升级,设立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并购项目。

这种形式的并购基金具有政策导向性。

4.跨境并购基金: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跨境并购基金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并购基金形式。

这种形式的并购基金主要投资于海外市场,帮助中国企业实现全球化扩张。

以上仅是中国并购基金的一些主要形式,实际上还有许多其他形式和特点各异的并购基金在中国发展。

无论哪种形式,并购基金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企业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产业并购基金运作模式

金斧子财富: 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

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等方式,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

很多投资者都想了解产业并购基金是怎么运作的。

下面,金斧子小编就来为大家解读产业并购基金运作模式。

产业并购基金是怎么运作的产业并购基金是怎么运作的?根据数据分析可以发现,这些上市公司产业并购基金的设立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通过和PE等投资机构合作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二是通过和券商机构合作,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金斧子财富: 三是上市公司联合其股东共同成立产业投资基金,谋求多渠道发展。

产业并购基金运作模式目前国内产业并购基金运作模式最典型的模式为PE+上市公司,双方优势互补,PE机构利用专业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能力为并购基金提供技术支持,上市公司以良好的信誉背书为并购基金资金募集与后期退出提供便利渠道。

(一)设立并购基金对上市公司的积极作用提高公司实力,提升公司估值。

产业整合与并购重组,势必将增强上市公司实力,扩大上市公司影响。

由于并购风险可控,预期明确,股价会有较大幅度上涨,大幅度提升上市公司市值。

杠杆收购,占用公司少量资金。

通过并购基金进行收购属于杠杆收购,上市公司只需付出小部分资金,且可以根据项目进度逐期支付,其余资金由并购基金管理人进行募集,即可锁定并购标的。

充分利用投资机构的专业经验,规避各类并购风险。

并购工作实施过程中一般可分为三类风险:①实施前的战略决策失误风险;②实施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③实施后的整合风险。

PE机构具有先进的投资技术及专业的资产管理才团队,在行业分析、并购标的筛选及价值发现方面经验丰富;PE机构拥有高超的谈判技巧,保证在最佳时机、以最合理的价格收购金斧子财富: 目标企业;PE机构的上述优势可弥补上市公司在并购实施过程中的短板,规避大部分并购风险。

(二)并购基金发起的出资比例及资金募集根据PE机构及上市公司出资比例可以将并购基金划分为五种模式:模式一:PE机构出资1-10%,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出资10%-30%,其余资金由PE 机构负责募集。

中国式并购基金运作的模式解析

中国式并购基金运作的模式解析一、“上市公司+PE”型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并购基金采取有限合伙的法律形式。

PE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并兼任基金管理人,出资比例在2%以内;上市公司的出资比例通常为10%以上二、上市公司与PE的合作动因分析,“上市公司+PE”型并购基金为上市公司与PE的合作提供了新路径。

热门城市:中山区律师郫县律师甘孜律师西岗区律师府谷县律师遵义律师安顺律师昆山律师西沙群岛律师如果说并购基金是属于风险型的投资创业,其选择对象都是一些比较好的企业,并且在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进行出售以此获利。

那么中国式▲并购基金运作模式是什么样呢?小编特此整理了关于国内的并购基金运作模式方面的解析,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是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

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益,经常出现在MBO 和MBI中。

并购基金一般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

投资期限较长,通常为3—5年,从历史数据看,国际上的并购基金一般从投入到退出要5到10年时间,可接受的年化内部收益率(IRR)在30%左右。

在投资方式上,并购基金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

投资标的一般为私有公司,且与 VC不同的是,并购基金比较偏向于已形成一定规模和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形企业。

▲二、并购基金的常见运作模式并购基金主要分为控股型并购基金模式和参股型并购基金模式。

前者是美国并购基金的主流模式,强调获得并购标的控制权,并以此主导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及运营。

后者并不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是通过提供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的方式,协助其他主导并购方参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是我国目前并购基金的主要模式。

▲(1)国外模式在欧美成熟的市场,PE基金中超过50%的都是并购基金,主流模式为控股型并购,获取标的企业控制权是并购投资的前提。

并购基金的操作流程有几种模式?

Everyone has many dreams in their life, but if one of them keeps disturbing you, the rest is just action.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并购基金的操作流程有几种模式?1、上市公司或子公司+PE(案例:东阳光科联合九派资本设立新能源产业并购基金);2、上市公司+关联方+PE3、上市公司+券商/券商系基金。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蓬勃发展,各种投融资工具层出不穷。

并购基金正是资本市场和企业并购行为的有机结合,虽然并购基金也是基金的一种观念,但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并购基金的操作流程比较复杂,模式有多种,下面将对这些模式做一一讲解。

目前国内并购基金的主要合作模式为PE+上市公司,双方优势互补,PE机构利用专业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能力为并购基金提供技术支持,上市公司以良好的信誉背书为并购基金资金募集与后期退出提供便利渠道。

根据PE机构及上市公司出资比例可以将并购基金划分为五种模式。

1、PE机构出资1-10%,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出资10%-30%,其余资金由PE机构负责募集。

优点:由于上市公司投入资金比例较大,对并购基金其余部分资金募集提供背书,资金募集比较容易;可以充分发挥PE机构在资金募集与基金管理方面的优势,无须上市公司投入精力管理并购基金。

缺点:上市公司前期投入大量资金,占用公司主业的经营性现金流。

2、PE机构出资1-2%,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作为单一LP出资其余部分。

优点:资金主要由上市公司提供,上市公司决策权利较大;未来获得的后期收益分成比例较其他模式并购基金高。

缺点:此类并购基金通常规模较小,无法对大型标的进行并购;并且绝大部分由上市公司出资,无法发挥资本市场的杠杆作用。

3、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一并)与PE机构共同发起成立“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该公司作为GP 成立并购基金,上市公司出资20-30%,上市公司与PE机构共同负责募集其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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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并购基金运作模式
一、国外并购基金运作模式,并购基金主要分为控股型并购基金模式和参股型并购基金模式。

二、国内并购基金运作模式,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为并购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如过桥贷款,以较低的风险获得固定或浮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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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基金的运作受市场状况和相关政策的影响。

因此,中国国内的并购基金运作模式和国外的并购基金运作模式会有所不同,但无论是哪种并购基金模式,他们的并购目的都是一样。

将在此文中为您解答国内外的基金运作模式。

一、国外并购基金运作模式
并购基金主要分为控股型并购基金模式和参股型并购基金
模式。

前者是美国并购基金的主流模式,强调获得并购标的控制权,并以此主导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及运营。

后者并不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是通过提供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的方式,协
助其他主导并购方参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是我国目前并购基金的主要模式。

在欧美成熟的市场,PE基金中超过50%的都是并购基金,主流模式为控股型并购,获取标的企业控制权是并购投资的前提。

国外的企业股权相对比较分散,主要依靠职业经理人管理运营,当企业发展出现困难或遇有好的市场机会,股东出售意愿较强,并购人较易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

控股型并购可能需要对标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经营整合,因此对并购基金的管理团队要求较高,通常需要有资深的职业经理人和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创始人。

国外并购基金的运作通常采用杠杆收购,通过垃圾债券、优先贷款、夹层融资等多样化的融资工具提高杠杆率,使得投资规模和收益率随之获得提升。

例如美国著名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KKR 就专门从事杠杆收购,在1997年对安费诺公司的收购中,KKR 提供资金3.41亿美元,通过以目标公司的资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7.5亿美元(3.5亿美元为2004年到期,2亿美元为2005年到期,2亿美元为2006年到期),另外还发售了2.4亿美元的垃圾债券,2007年到期,收益率9.875%。

在杠杆收购过程中,由于被收购公司债务急剧增加,原债权人的利益将受到侵害,为避免原债权人的反对,KKR 同意安费诺公司先行偿还全部的1 亿美元10.45%优先票据和9500万美元12.75%次级债。


本重组后,KKR 拥有安费诺75%的股权,开始对安费诺的生产经营进行改善,随着公司财务状况的好转,KKR开始逐步出售股份,截至2004年12月实现完全退出。

夹层融资也是杠杆收购中一种常见的方式,收购方自有资金的出资比例通常大约只有10%—15%,银行贷款约占60%,中间约占30%的是夹层资本,即收益和风险介于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之间的资本形态,一般采取次级贷款的形式,由于是无抵押担保的贷款,其偿还主要依靠企业经营产生的现金流(有时也考虑企业资产出售带来的现金流),贷款利率一般是标准货币市场资金利率(如LIBOR)加上3—5%,还可能附有认股权证,除此之外夹层资本也可以采用可转换票据或优先股等形式。

例如国际私募股权“基金太平洋同盟团体”( PAG)于2006年1月斥资1.225亿美元,从第一上海、日本软银和美国国际集团手中接手了好孩子集团67.4%的股权,成为好孩子集团的控股股东。

在收购资金中,大约只有10%是自有资金,PAG 以好孩子的资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了并购金额50%的贷款,然后向股东发行了一笔约为并购金额40%的债券(夹层债券)。

即PAG 只以12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撬动了1.225亿美元的并购交易,完成了10倍杠杆收购。

在获得好孩子集团控股权之后,PAG 将通过对公司的经营以及最终包装上市,获得投资回报和退出通道。

二、国内并购基金运作模式
控股型并购模式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周期且必须有一个清晰的投资理念,目前国内的PE市场还相对处于发展阶段,因此控股型并购模式操作比较少见,主要是参股型并购模式。

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为并购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如过桥贷款,以较低的风险获得固定或浮动收益,同时可通过将一部分债务融资转变成权益性资本,实现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如2013年蓝色光标并购博杰广告的案例中,博杰广告的实际控制人对标的资产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26亿元,成为并购中的障碍性问题。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交易独立财务顾问针对此问题采取了过桥贷款的方式,首先设立了融资平台博杰投资,收购博杰广告25%的股权,然后通过旗下的紫金投资对博杰投资现金注资1亿,认购博杰投资合伙份额,获得19.98%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再以1.3亿元购买博杰投资持有博杰广告36.85%的股权收益权(附回购条款),用于支付博杰投资收购李冰、李萌持有博杰广告7.3%股权形成的2.63亿元应付款,然后由李冰、李萌借给李芃,用于归还博杰广告,清理资金占款。

简单来说,就是紫金投资将钱借给占款股东,获得股份,然后占款股东将钱还给标的公司,这个过程中紫金投资拿该有的资金回报。

这是国内投行作为财务顾问为并购提供过桥贷款的首次尝试,过桥贷款是一种短期资金的融通,期限一般较短,不超过一年,由于其资金运作的重要性较高,往往会获得较高的回报,且相对于长期融资,风险较容易控制。

第二种参股型并购是向标的企业进行适当股权投资,也可以联合其他有整合实力的产业投资者为主导投资者,共同对被并购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整合重组,在适当时候通过将所持股权转让等形式退出。

如2008年9月23日,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金融投资机构弘毅投资、高盛和曼达林基金三家投资人,以现金收购的方式从Magenta 基金和CIFA 其他股东手中全额收购CIFA 的股份。

此次整体并购总金额为5.1亿欧元,中联重科联合高盛、弘毅、曼达林基金提供了2.7亿欧元股权融资,其中中联重科支付其中的60%,高盛、弘毅、曼达林分别支付12.92%、18.04%、9.04%,另外渣打银行、星展银行和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提供2.4亿欧元债务融资,进出口银行为债务融资提供2亿美元的融资性担保。

收购完成后中联重科新设在香港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联合投资方(弘毅、高盛、曼达林)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最终持有CIFA100%的股权。

弘毅等金融资本方将获得有合同条款保证的收益:合同约定,交易完成三年之后,中联重科可随时行使以现金或中联重科股票,购买各共同投资方在香港特殊目的公司B中全部股份的期权,价格为投资价格加一定溢价。

并购后无论是发债、借款还是直接持有CIFA 股份,都将通过一家在香港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B 进行。

三家投资人的私募股权投资背景以及与金融机构的密切关系,除直接为中联重科提供资金外,也帮助其做各种融资安排,还提供了政治等资源,使
两家存在巨大文化差异的企业可以渐进、有序地在磨合中融合、在融合中整合。

以上是国内外基金运作模式的介绍,中国企业在运作并购基金时,企业需根据中国市场状况以及企业自身条件,选择并购基金运作模式。

虽然国外的基金运作模式在目前中国来说比较少见,但是也不妨一试。

对于如何选择企业并购基金运作模式,您可以在线咨询伊春律师,我们将竭尽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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