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治发展所面临的社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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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代中国政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当代中国政治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随着中国的崛起,中国政治面临着许多机遇与挑战。

这些机遇和挑战既来自国内,也来自国际社会。

本文将探讨当代中国政治面临的一些重要机遇和挑战。

机遇1. 经济发展:随着中国取得了长期的经济增长,国家的政治地位也得到了提升。

中国政府可以利用经济发展的机遇来加强国内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国家影响力,并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2. 科技创新:中国在科技领域的进步为政府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通过加大科技创新投资来推动经济转型和国家发展。

同时,科技创新也可以加强国家的国防能力和竞争力,提高国家的国际地位。

3. 民众参与:随着中国社会不断变化,民众参与政治的意识和需求也在增加。

政府可以通过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增加民众参与度,进一步巩固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挑战1. 治理能力:中国的庞大人口和复杂的社会结构给政府的治理能力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政府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管措施,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以及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以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2. 社会不平等:经济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扩大和地区发展不均衡,给政治稳定带来了挑战。

政府需要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以维护国家的和谐和稳定。

3. 外部影响:中国政治面临着国际社会的各种影响和挑战。

国际舆论对中国的评价、国际关系的变化等都会对中国政治产生影响。

政府需要积极应对这些挑战,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

总之,当代中国政治面临着一系列的机遇和挑战。

政府需要善于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不断加强治理能力,推动国家的繁荣和发展。

同时,政府还需要密切关注民众的需求,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提高社会公平正义,以实现可持续的政治稳定和发展。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实困境与治理取向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实困境与治理取向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实困境与治理取向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实困境与治理取向当代中国国家治理面临着许多现实困境,其中包括社会转型阶段的各种挑战、市场经济与公共服务体系的协调发展、环境与资源压力的加剧等。

同时,中国政府也在积极寻求适应这些挑战的治理取向,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社会公正和民主化的目标。

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来探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现实困境以及治理取向。

首先,社会转型阶段带来了各种挑战,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经济发展的快速推进,城乡差距、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矛盾愈发突出。

特别是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涉及到的土地流转、农民工权益、社会保障等问题亟待解决。

此外,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环境污染和资源匮乏也日益成为威胁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这些问题的处理需要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来引导,同时也需要加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

其次,市场经济与公共服务体系的协调发展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资源配置更加灵活高效,但市场化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逐渐凸显。

例如,医疗、教育、住房等公共服务的不均衡分配以及高昂的价格,使得部分群体面临着基本生活需求难以满足的问题。

此外,市场竞争也导致产业集中和垄断现象,给监管带来了巨大的困境。

因此,政府需要加强对市场的规范,确保公共服务的供给和市场的公平竞争。

第三,环境和资源问题也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亟需解决的挑战之一。

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使得环境问题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空气污染、水源污染、土地荒漠化等问题逐渐加剧,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和未来发展。

同时,中国也面临着能源消耗和资源利用的压力,如何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成为极为重要的议题。

政府需要加强环境保护与发展的协调,制定出对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的政策措施。

面对这些现实困境,中国政府正积极探索适应的治理取向,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社会公正和民主化。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推进法治化的国家治理。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分析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分析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分析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分析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构成、特点及其发展趋势。

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国家实现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关键所在,它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中国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独特文化的国家,其国家治理体系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

本文将首先回顾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历史演变,从传统的国家治理模式到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转变过程,揭示其背后的历史逻辑和现实需求。

接着,文章将重点分析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框架和核心要素,包括政治制度、法律法规、行政体制、市场机制、社会治理结构等方面。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探讨国家治理体系在应对国内外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福祉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和取得的成效。

本文还将关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如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方式的创新、治理效能的提升等。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剖析,文章将提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本文旨在通过对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全面分析,揭示其内在逻辑和发展规律,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供有益借鉴。

二、国家治理体系的理论基础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深厚的理论基础。

这一体系主要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这一思想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是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制度优势和制度效能的重要标准。

国家治理体系理论还吸收了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政治观、发展观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治理的智慧,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实践,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理念。

这一理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强调人民是国家治理的主体,国家治理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国家治理体系理论还积极借鉴了世界各国的治理经验,包括西方国家的现代治理理论、发展中国家的治理实践等,形成了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的治理体系。

中国法律的发展与当代法律问题

中国法律的发展与当代法律问题

中国法律的发展与当代法律问题中国法律的发展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与变革,在中国自古以来重视法律,也高度尊重法律的作用与地位。

但由于外部环境、社会制度等因素的变化,近代以来中国法律不断面临新的挑战与问题,特别是在当代,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法律问题也愈发突出。

本文将探讨中国法律的发展与当代法律问题。

第一部分: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中国法律的早期历史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的《周礼》、战国时期的《孟子》等经典著作,后来在秦汉时期,尽管摧毁了阶级差异,并实行了强力的中央集权制度,但也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

到了唐宋时期,中国的法律达到了一个高峰,尤其是宋代,制定了许多具有历史意义的法律文献,如《宋律》等,成为中国法律史的重要里程碑。

20世纪初,中国开启了近代化的历程,法制也开始走向现代化。

在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先后颁布了《清朝第一部中央法典》、《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文书,为中国法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法律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完善与发展,积极推进了法制化建设和改革,制定了许多与时俱进的法律法规,为中国法律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部分:当代法律问题1. 重视个人自由与人权保障个人权利自由的保障是法治社会的核心。

从80年代以来,中国开展了较长时间的改革开放进程,其中对于个人权利自由的保障也同步提升。

但是,人权的保障和推进仍然面临挑战和艰难。

针对犯罪行为,部分法律规定也较为宽松,对于犯罪的预防与打击效果有待优化。

2. 创新法律体系机制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高速,各行各业都展现出创新和变革的势头,但是否跟上这样一个和社会发展趋势相符的现势而跟进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信用体系、网络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对新的法律问题一直没有很好地得到注重,实际上已危及到社会的平稳发展。

3. 改善司法环境与普及公民法律意识尽管中国近年来在司法制度上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仍然还有很多改进的空间。

例如司法公正性、公证制度的规范等。

中国法治建设遇到困难的原因调查汇报.doc

中国法治建设遇到困难的原因调查汇报.doc

中国法治建设遇到困难的原因调查报告我国在当前正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社会变革过程中,在法制建设、普法宣传、严格执法等方面颇有成绩。

然而,仍然存在大量法律不被尊重、得不到有效实施的现实状况。

如今我国走向法治的最大困惑在于:传统的文化积淀依然深刻地存在于国民心理之中,影响着人们的行为,进而影响着已经颁布的法律制度的实现,导致许多法律在生效后并没得到较好的实施。

我国的法治建设可谓步履维艰,困难重重,本文试着从熟人社会、人治社会、传统道德方面找出其原因。

一、熟人社会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中国的乡土社会已经远远不是那个传统的、不流通的、礼俗的社会。

从全国范围来看,完成了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只是沿海少数农村地区,广大中西部地区的乡村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还是处于农耕社会时期,大多数中国人仍然生活在转型初期的乡土社会。

在转型初期的乡土社会中,以户为单位的经营方式与沿袭久远的封建社会经营方式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家庭仍是核心,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目的的农业生产仍无法冲破封闭的壁垒,血缘、地缘关系的根基虽然有所动摇,一部分人脱离农业生产转入工业、商业、运输业,但农民终究离土不离家,从事非农业生产的农民仍然把根扎在乡土社会,血缘与地缘相结合的关系仍是乡土社会的主导关系。

农村与城市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人员流动性的差异。

农村由于其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发展模式单一,与外界交流很少、社会组成人员较为稳定,因此,虽然从整体来说,当代中国社会的血缘关系、亲缘关系日趋淡薄,正由熟悉人社会迈向陌生人社会,但具体到农村,尤其是西部偏远地区的农村,这种趋势似乎并不明显,熟人社会仍是这些地方的主要表现。

受生产力水平等其他因素限制,村民生活和交往的环境具有小而稳定的特点,人与人交往异常紧密。

此时,外界的评价对个体行为产生了强有力的约束,道德层面的要求成了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人们不需要《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的保障,就能够确信交易的安全性,不需要《刑法》的警戒和惩罚就能够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性。

当代中国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研究综述

当代中国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研究综述

当代中国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研究综述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社会治理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中国必须应对各种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本文将对当代中国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进行综述,旨在深入分析这些问题的本质和影响,并探讨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一、人口老龄化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而生育率却下降。

人口老龄化给社会治理带来了诸多挑战,包括养老保障、医疗服务、社会资源配置等方面。

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政府需要加大对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的投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应该鼓励家庭和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中国经济转型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

大城市和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明显快于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城乡居民之间的生活水平差距巨大,城乡二元结构明显。

城乡发展不平衡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农民工问题、城市贫困问题等。

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需要改革土地制度、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加快发展中小城市等措施。

政府应该深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和帮扶。

完善城市规划和管理,促进城市之间的协调发展。

应该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

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而能源、水资源等资源短缺问题也制约了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解决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问题需要加大政府投入,制定和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与挑战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与挑战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与挑战在当代社会中,法治社会建设是各国共同的追求目标。

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理论支撑和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法学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的进程,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本文将就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以及所面临的挑战进行论述。

1.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作用1.1 理论指导作用马克思主义法学作为一种科学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为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了理论指导。

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深刻揭示了法律与社会、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的内在联系,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把握法律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1.2 培养法治意识马克思主义法学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和宣传,加强了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

它强调法律是保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激励和引导人们依法行事、尊法守法,增强法律的约束力和公正性。

1.3 推动法律制度建设马克思主义法学着力于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它提出了法治社会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科学的法律规范和有效的法律实施机制。

马克思主义法学为法治社会的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规划。

2. 马克思主义法学面临的挑战2.1 全球化的影响全球化进程加速了国际交流和合作,各国法律体系之间的互动与融合也在加强。

面对全球化的挑战,马克思主义法学需要与世界法学理论进行对接,吸收和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从而更好地适应全球化背景下的法治社会建设。

2.2 基层法治建设的困难在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和基层地区存在法治资源不足、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马克思主义法学需要关注基层法治建设,加大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治教育与培训工作,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推进力度。

2.3 法治文化的弘扬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现实中存在着法治意识不强、法律道德观念淡薄等问题。

马克思主义法学需要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律文化的宣传,培养全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提高人们对法治的认知和接受度。

法治社会的起源与发展历程

法治社会的起源与发展历程

法治社会的起源与发展历程在人类社会的漫长历史中,法治社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

法治是指建立在法律原则和制度之上的社会秩序,其核心原则是以法律为准绳,保障公民的权利和利益。

然而,法治社会的发展历程并非一帆风顺,而是经历了曲折的道路。

一、古代社会:权力与规则的起源在原始社会中,人们生活在一个相对简单的群体中,社会秩序主要通过传统习俗和族群律法来维持。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演化,交流和贸易的增加,人们逐渐意识到需要更加公正和稳定的规则来管理社会关系。

这种需求催生了法律和法治社会的起源。

中国古代的法治观念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的《礼记》和《尚书》等经典著作。

这些经典中描述了各个领域的规范和制度,为社会秩序的建立提供了基础。

同时,在战国时期,一些思想家如孔子和墨子开始提倡“仁政”和“兼爱”,强调道义和人伦法则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

这些思想为后来的法治观念奠定了基础。

在西方,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文明对法治社会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古希腊的城邦制度以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强调理性和公正作为社会秩序的基石。

而古罗马的法律体系更是为后来的法治社会提供了蓝本,尤其是罗马法的传承和改良,对欧洲各国的法律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中世纪与现代社会:制度建设的缓慢前进然而,法治社会的确立并非一蹴而就。

在中世纪欧洲,基督宗教的影响力日益增强,教会法和战争法成为主要的法律体系,国家法律的地位相对较低。

国王和贵族的统治是以封建法和权力为基础,法律发展受到限制。

到了近代,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进步,社会关系的复杂化,法治社会逐渐得以确立。

在欧洲,启蒙时代带来了新的思想和观念,如社会契约论和自由平等等理念。

这些思潮推动了法治社会的发展,法律开始逐渐成为政府和公民之间权力关系的准则。

同时,现代法治的基石也是在这个时期奠定下来。

法定权力、司法独立和平等保护等原则被写入法律,成为保障公民权益的基本保障。

法治社会在法律制度建设、司法改革和人权保障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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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法治发展所面临的社会挑战(演讲稿)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几十年,是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几十年,也是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的几十年。

法律作为构建社会秩序的最高权威,毫无疑问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富足安康的根本保证。

所谓法治,一言以蔽之就是以法律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最终依归,任何个人、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不能获取超越法律的权力和利益。

政府也是社会组织的一种,自然也应该臣服于法律,服从于法治原则。

要充分理解法治建设在当代的具体含义以及所面临的挑战,其实还需要先从大历史的角度来深入理解法治原则、法治精神的由来。

很多人会混淆法治与法制,但是这两个概念却有根本的区别。

法制的核心理念在于,将法律当做一种社会控制的工具而已,政府是当然超脱于法律的制约之外的,这是专制时代的观念,显然是不能符合于当代政治文明的要求的,是不能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的。

法治则不同,在英文中是rule of law,就是以法律本身作为统治者,而不是统治者就是法律,这里面的奥妙就是,统治者本身不能随意地践踏法律,而是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政府的权力是有限制的,不是任意的、没有底线的权力,而是不被滥用的、随时接受社会监督的权力。

用一句形象的话来说,就是要将权力囚在笼子里。

这样的法治原则是近现代的理念,是人的尊严得到提升,社会正义和公平的价值得到彰显的时代的理念。

为什么政府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
因为第一、政府是社会上拥有最强大权力和最丰富资源的一种组织,处在这样一种地位导致政府最有可能滥用权力并且制造社会不公,一旦政府违法,后果往往最严重,所以为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为了社会正义和公平,政府必须守法;
第二、政府的行为是社会大众的指标,如果期望人民都能够遵纪守法,政府必须首先作出表率,而不能知法犯法,自己去破坏自己制定的法律,这无异于拿巴掌打自己的脸,是荒谬、可笑、让人鄙视的行为。

政府违法就好比做出了承诺然后又自食其言,将使得整个社会都缺乏诚信,人人都觉得违法会带来好处,而守法反而会损害自己的利益,那么长此以往,社会就变得更加的没有秩序,社会矛盾也更加激烈;
第三、政府守法是获得民心、缓和官民紧张关系的良药。

为什么这几年有那么多的群体性事件,为什么政府机关的干部感觉到工作越来越有压力,为什么老百姓都显得那么有情绪,主要还是因为政府没有真正能够做到执法为民、廉洁公正。

政府与老百姓就好像比赛的双方球员,当缺乏一个有权威的裁判的时候,比赛往往会失控。

法治就是这个缺位的裁判,没有了法治,政府和老百姓的关系只会越来越差,政府的工作只会越来越难以开展,老百姓的怨气也会越来越重。

从法制到法治的过程,是一个国家摆脱愚昧、野蛮、落后、专制,走向科学、文明、先进、民主的过程,这是历史的必然趋势,从全世界的范围来看,这种趋势是不可逆转的,而且中国在这一过程中没有领先,而是落后于其他国家。

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当今中国,尤其是最近这一两年的社会情势下,法治发展面临了不少的严峻挑战,如果不能正视这些问题,不能很好的应对这些挑战,那么中国的法治前途是很危险的。

第一、法律的权威没有充分树立起来,反而因为我们认知和行为的错误,进一步的破坏了法律应有的权威,导致社会秩序越发的不稳定。

以法律作为解决社会纠纷的终极仲裁者,其好处本来在于这是一种明确的、清晰的、严肃的、公开的解决方式,但是一旦法律的解决方式不被社会作为最终的解决,社会的是非判断不以法治作为底线标准,那么法治的权威就会大打折扣。

很多时候法院的裁判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败诉的一方通过上访或者“找领导去闹”甚至更激烈更极端的方式去纠缠而获得实惠,这些对于法治权威的伤害非常大,搞得全社会都在看法律的笑话,都在怀疑法院的能力。

出现这种情况有客观的原因,既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青天情结”在作祟,也有司法程序不够公正、不够透明,存在司法腐败的情况,更有党政机关不当地干预司法过程的情况存在。

无论如何,这种在法律程序之后和之外再寻求纠纷解决的办法既浪费了法律资源,也伤害了法律的权威,对于中国法治发展的负面影响非常大。

本来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去解决问题是最有效率、最清楚明白的,对于社会的示范意义也最好,然而现在法律成了大家的笑话,最后伤害的也是每个人,因为大家都不敢相信法律,不敢期待法律会维护每个人的权益,政府也难以指望法律会得到大家的遵守,这就是恶性循环了。

第二、当今中国的社会矛盾非常尖锐,政府与老百姓之间处于互
不信任、互相拆台的状态,有的地方官民之间几乎势同水火,这样的形势对于推进法治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障碍。

比较严重的情形有,政府机关为了维稳的需要,通过花钱收买的方式让矛盾的当事人停止上访,这种息事宁人的做法看起来好像把事情摆平了,其实一方面降低了政府的信誉,一方面也传递给社会这样的信号,那就是鼓励大家做刁民,只要你舍得脸面,敢于和政府扯皮,那么就可以得到利益,有时甚至是不正当的利益。

法治的严肃性在这里被破坏得干干净净,台面上大家还堂而皇之的尊重法律,台面下其实大家都知道法律不管用了。

比较轻的情形可以是,政府本意要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然而老百姓却不领情,认为政府工作人员在有意刁难,故意设置服务门槛,这样的例子很多,尤其在设有窗口式服务的部门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

这种官民之间缺乏信任的状态是这些年慢慢积累下来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是如果不能采取有力措施慢慢扭转局面的话,那么双方的不信任只会愈演愈烈,结果就是政府有心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有意加强法治和自身的监督,反而不能被社会认同和配合,那么最终导致我们所有人对于法治的信心逐渐减少,又回到人治的老路上来,那就是整个民族的悲剧。

第三、政府常常有一种倾向,或者说一种观点,就是认为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在程序上过于拖沓,而中国特色的行政模式更有效率。

以金融危机为例,中国政府应对危机的速度比较快,如四万亿的经济刺激方案很快就出台,而美国政府为了救市却必须与华尔街反复的讨价还价。

因此有人认为,法治原则不利于应对社会危机,而某种程度
的集权和人治有助于应对突发局面,还有所谓的“中国模式”这种提法。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中国应对危机的所谓高效率是以牺牲程序正义为代价的,虽然政策出台的速度快,但是不代表政策本身制定得科学、严谨、符合各方利益,不代表执行的时候就没有阻力。

我们往往只看到集权的优势,而忽略了集权的弊端,而这些弊端则是法治可以避免的。

法治可以保证一个民主的、公开的、兼顾各方利益的、审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这个过程虽然需要消耗时间,但是换来的是执行过程的顺畅。

法治当然有其劣势,但是现在中国的问题在于,我们过度的放大了这种劣势,而没有重视其优势。

金融危机现在逐渐在退去,中国是否能够真正从中吸取到经验教训还是有疑问的,至少我们并没有更坚定的树立法治的理念,反而是怀疑法治的作用,这是一种短视的表现,是一种缺乏论证、想当然的错误观点。

当代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社会矛盾多发期,因此政府和干部会常常陷入法治与人治、严格的法律程序与简单易行的法律外程序之间的艰难抉择,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抛开法治原则和法律程序,即便可以收到短期的效果和暂时的稳定,却会埋下长远的祸根,是得不偿失的。

第四、当今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利益格局更加多元的社会,这对于政府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于法治的理解也必须进一步地提升。

政府可能不再是履行社会管控职能的唯一机构,大量的社会中间机构、行业协会、社区自治机关需要发挥更大的作用。

计划经济时代,利益格局比较简单,因此通过政府或者单位的统一协调和指挥,就能够解决社会矛盾,而当代中国的情况变得复杂化、精细化、
微妙化,政府不能简单粗暴的运用公权力来推进政策和解决社会矛盾。

那么,当众多的社会实际管理者,如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社会自治机关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的时候,要划定彼此的职权界限,厘清各自扮演的角色,就需要遵行法治原则,才能使政府、社会、以及各方利益团体之间能够协调互动。

第五、由于许多改革策略性选择的不当,更由于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改革政府角色的错位,广大人民的利益的帕雷托改进无从建立,与之相反的是社会的贫富悬殊越来越大。

这些造成了老百姓对未来社会生活的预期越来越不乐观,幸福的感知度越来越低,因此也使得人们对改革法治的认同度越来越低,改革的正当性、合法性不再被人民无保留地支持。

法治是确保人民获得并改善公共福祉的重要方式,但如果人民不能尊严和体面地生活时,就很难使人民尊重并维护以法治为表征的现有社会秩序。

第六、“政令不出中南海”,“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突显了当下中国中央与地方的紧张关系。

其中也透视了解决法治统一的制度设计的失灵。

大国地方的博弈呼唤更有效率、更为公平的法治整合方略。

以上是对于当下中国的法治建设所面临社会挑战进行了一个简
单的分析,其中更多的是从社会客观形势的角度去审视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尤其是政府所面临的压力、困难,这些困惑想必是各位在工作中都会遇到的。

我认为这里的关键是,必须要抱持着一种法治的信念,将现有的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其中让政府自身更要成为法治的忠实拥护者和践行者,以此来影响和引导整个社会。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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