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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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制度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劳动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学校有责任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尽最大努力为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创造条件。

三、学校有责任通过各种方式,确保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学校要千方百计创收,逐步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和教师课时津贴.

四、学校保障教师依法享受公休假、婚丧假、寒暑假。

五、学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举办隆重的节日庆祝会。

六、学校为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创造条件,提供方便,重视和采纳教师合理化建议.

七、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协商会、公开办事等形式,保障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教师参加学校各级学术活动有充分发表意见的自由。

八、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高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教育教学用品。

九、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平等的原则,学校与教师签定聘任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学校定期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从时间上给予保证,从经费上给予倾斜,从政策上给予奖励。为专业教师社会实践创造条件。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教师外出学习。

十一、学校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及学生的意见。

十二、学校为教师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师孕期、产假和哺乳期,待遇按国家和省级规定执行。学校每两年对教师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十三、学校设立目标管理奖、教学质量奖、教学教研奖、优秀论文奖、名优教师奖等项目。同时还设立招生奖、五好家庭等奖项。

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依法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我国教师申诉制度简介 [作者:佚名来源:华文读者点击:1692006-12-31文章录入:] 【字体:】 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一个有效的法律途径就是教师申诉制度。 一、什么是教师申诉制度我国《教师法》第39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这是宪法关于公民申诉权利规定在教师身上的具体体现。《教师法》确立的这项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行政救济程序的制度,即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就是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1)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法定申诉制度。《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

内对教师的申诉作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关部门对上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负有执行的义务,否则,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其他非诉讼中的申诉,如向信访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等部门的申诉。虽然对维护教师的权益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限要求,其实施过程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弹性和随意性,在某种程序上降低了申诉人受损的合法权益的恢复和补救。这也是《教师法》之所以将教师申诉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的目的所在。 (2)教师申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制度。它在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申诉权利的基础上,将教师这一特定专业人员的申诉权利具体化。这就使教师申诉制度区别于一般的信访工作。从申诉受理的主体上看,教师申诉受理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信访工作则没有明确的受理主体规定。从申诉时限上看,对教师的申诉主管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而信访工作则无此限制,当事人对发生在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事情,如果认为极不公平,均可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从效力上看,对教师申诉的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而信访机关往往是将需要立案查处的转交给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它们仅对主管机关的处理加以检查督促。 (3)教师申诉制度是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制度。它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作出行政处理的制度。其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这有别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是公民对司法机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

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各科室: 为了践行医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更好地者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增进医患问的信任和理解,构建和谐行福的医患关系,特制定我院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一、患者的权益是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种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三、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 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 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三)享有知情权。 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四)享有选择权。 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五)享有隐私权。 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 (六)享有获得权。 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 (七)享有投诉权。 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四、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二)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三)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切后果和责任,并签字为据。 五、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信息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得向外人泄漏。 (二)患者对接受检查的环境有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有权要求非医疗人不得参与;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医院的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督导检查表2012-2015

医院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督导检查表 督导检查时间2012年2月15日-17日督查人员马吉茹督查科室内一科、内二科、儿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急诊科 督导检查内容1、关于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掌握及落实情况。 2、关于保护患者隐私权制度掌握及落实情况。 3、关于尊重患者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制度掌握及落实情况。 4、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协调处置情况。 存在的问题 1.内二科、骨科、妇产科的个别病房、个别患者个人物品杂乱、不讲卫生,医护人员未协调好,没有给其他患者一个清洁的 医疗环境。个别病房探视人员较多,环境嘈杂。 2.儿科、急诊科的个别医师对患者病情、治疗、处置等交代不明确。 3.普外科的个别医师对个别药物副作用、诊 4.妇产科、内二科等科室的个别危重病人在更换衣服、翻身时未做到隐私保护。 5.内一科、内二科的个别患者反应投诉时找不到投诉渠道。 6. 改进措施:1、加强相关制度的学习和再领会,提高认识,对医师进行培训 2、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强调加强工作责任心。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做好家属的沟通、解释工作,加强学习,掌握谈话技巧。 5、对患者做好入院时及住院期间的卫生宣教,保持整洁的医疗环境。 6、做好入院宣教,减少陪床人员,减少探视时间。 7、建立完善医患沟通体制,增强医患交流,规范医患沟通内容、形式交流用语通俗、易懂增强沟通效果。 8、加强医患沟通,做好沟通后签字记录。 9、危重症病人在更换被服、衣物、翻身时,应尽量减少暴露。 10、完善投诉管理制度,公布投诉电话、信箱,建立适宜的投诉处理的流程。 11、医院加强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知识的宣教工作,通过医院网站、公共授课等形式宣传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知 识,了解其在生活和饮食方面的禁忌,询问患者的需求,并在病历中做好相应记录。 较前有较大改进。 督导效果评 价: 督导人员签字: 医院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督导检查表 督导检查时间2012年8月6日-10日督查人员马吉茹 督查科室内一科、内二科、儿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急诊科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

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办法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均衡、协调发展,特制定如下的措施和办法。 一、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1、建立咨询制度,实施依法办学。中小学要聘请法制副校长,设立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学校日常法律事务的管理部门。一方面代表学校处理以学校为诉讼方的诉讼事务,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另一方面负责处理学校内的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学校制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出台、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提供法律咨询,提高学校依法决策的水平;参与审定学校文件、各类规章制度和各类合同、协议,提高学校依法管理的水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一是建立《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措施》,实行目标责任制,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治安。二是制定《校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建立师生伤害事故报告制,增强预防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三是制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积极稳妥解决信访事宜,维护学校的稳定团结。四是制定《资金和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率,维护学校的社会声誉和经济利益。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和谐校园。 3、依法行政,维护学校办学合法自主权。一是教育局要依据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切实维护学校的办学合法自主权。二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大力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三是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制机制,依法监督办学活动,保障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四是健全和规范申诉渠道,及时办理教师和学生申诉的案件,保证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是建立举报制度,发现和纠正违规办学行为和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 二、实施行政、司法、社会保护,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1、依据法律法规,行政保护教师的权益。一是按《义务教育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的要求,将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逐月按时足额拨付到教职工工资银行账户。不得拖欠、挪用教师工资;不得用实物抵扣教师工资;不得以贷款替代教师工资;不得向教师摊派推销商品。改善教师办公用房、教学设备以及照明、取暖、在校的饮食等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增加生活设施和教学设施,改进学校的后勤服务质量,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二是教育局按《教师法》第25条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试题和答案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试题 科室姓名:成绩: 1.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 2.患者有权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都有权获得。 3.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 4.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的权利。 5.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 6.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严格遵守我院《知情同意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 7.患者对病情、预后、医疗有知情权,患者有选择和同意治疗计划的权利。在、、、、、及等情况时,充分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谈话并签署意见。制定需要签署知情同意的诊疗操作项目名录,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定。 8.非手术病人自入院当天后,经管医师必须与患者进行一次病情、诊疗措施的告知同意谈话,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在病程录中。 9.手术前主刀医师或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就、、、以及、等进行说明和解释。 10.在手术、麻醉及高危诊疗操作等特殊诊疗前,由施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大中型手术或全麻手术等高危麻醉应由及以上人员负责。 11.根据2010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签署知情同意书。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12.患者享有的权利有、、、、。

答案 1.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2. 3.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4.保密 5.第三者在场 6. 7.在入院72小时、手术前、有创检查、化疗、输血、病情变化及采用新方法治疗等情况时 8.72小时内 9.手术方案、危险性、并发症、预后以及术前准备、防范措施 10.主治医师 11.患者本人 12.健康权,医疗权,知情同意权,选择权,保密权,隐私权,肖像权,人格权

医院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

XXXX医院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 为了践行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患者的权益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有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该依法维护患者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三)有权要求清洁、安全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治医师及护士的姓名。 (四)有权了解有关诊疗、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 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家属解释。 (五)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辅助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三、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二)患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三)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出院后产生的一切后果,医疗机构及医生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一)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肖像或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露。 (二)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有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三)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五、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患者有权向医院提出质问或依法提出上诉。 (二)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患者有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及措施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及措施 一.患者的权益:患者的权益是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1.享有平等医疗权,不因国籍、性别、年龄、经济条件或社会地位而受 到歧视。 2.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有权知 晓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使用方法。 3.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4.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泄露病情资料,不得对所掌握 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威胁。病人的病历资料由医院妥善保管。 5.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 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与医疗费用明细表。 6.享有投诉权,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可进行投诉。 二.患者的义务: 1.主动真实的告知医护人员自身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传染病 史等信息。 2.在给药和进行给药之前,确定医生或护士已经确认过患者的身份,药 物名称、数量与药袋上所标示的无误,并了解正确的用药方式。 3.在签署任何医疗文件前,仔细阅读所有内容,并确定已经完全了解。 若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请医生或护士说明。 4.遵守医院规定,配合诊断和治疗;不得服用非本院提供的药物。疾病

未愈而要求出院时,患者及家属有义务签署相关知情告知书。 三.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1. 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获得权、选择权、隐私权、投诉权等。保 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以及隐私保护制度,向患者或患者指定的 代理人告知病情、诊断、治疗措施及替代治疗措施、治疗中的风险、药物可能引发的不良反应等。 3.为患者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提供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等合法文 件。 4.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每一位患者的平等医疗权利。 5.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执行三查七对制度,保障患者医疗安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篇一: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获得权、选择权、隐私权、投诉权等,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患者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权利1、享有人格尊重权,不因国籍,性别,年龄,经济条件或社会地位而受到歧视。2、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有权知晓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3、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4、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泄露病情资料,不得对所掌握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威胁。病人的病历资料由医院妥善保管。5、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与医疗费用明细表。6、享有投诉权,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

见或不满意,可进行投诉。 (二)患者义务1、主动、真实的告知医护人员自身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传染病史等信息。2、在给药 和进行给药之前,确定医生或护士已确认过患者的身份,药物名称、数量与药袋上所标示的无误,并了解正确的用药方式。 3、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所有内容,并确定 已安全了解。若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请医生或护士说明。 4、遵守医院规定,配 合诊断和治疗;不得服用非本院提供的药物。疾病未愈而要求出院时,患者及家属有义务签署相关知情告知书。 三、需行特殊检查和治疗时,由责任医生用患者及家属明白的方式和语言提供诊疗信息,履行书面文件签署并存档。 篇二: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东一院行发[20xx]84号 东平县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下发《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践行医院“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价值观,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下发《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望各科 室认真执行各项规定。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检查总结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年终总结 在院长的领导下,医务科通过对全院职工的多次培训、考核。目前我院职工的知情同意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取得的成效有以下几点: 一、医务人员重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不擅自决定治疗方案,决定治疗方案前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告知所有治疗方案让患者及家属选择。医师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追求完美的疗效和最低限度的创伤,对治疗方案作适当的调整时,能及时告知患者,让患者对医师精心策划的治疗方案能理解。做到了诊疗结果尽可能完美,也降低了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强调家属的知情同意,也特别重视患者本身的知情同意。在患者缺乏和丧失自主能力时,亲属(代理)同意是虽然必要的,但是,由于重亲情、轻个人的儒家文化的影响,在临床实践中,我院医师理所当然的认为,亲属同意未必优先于患者自主同意,将患者决定置于患者亲属之上,一些重大的医疗决策需要患者同意,医生首先考虑的是患者而非患者亲属,我院医师认为患者的决定或签字是有效的。患者亲属不能包办一切,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 三、知情同意的“度”难以把握,由于法律法规对知情同意的“度”没有明确规定,在临床实践中出现了两种现象:1.知情同意简单化,只言片语告之;2.尽量将最危险的结果告知患者家属,对手术可能发生的情况尽最大可能的罗列。这种形式上的告知加上患者“知识水平”、“知情水平”与“理解水平”的差异,影响着患方对病情的正确认识与判断,成为导致医疗纠纷的潜在因素。那么,医务人员如何才算履行了告知义务?什么情况下才算患者已经知情同意?医院履行告知义务该不该有“度”?“度”的标准是什么?对此,医患双方仍然困惑不已,并且在整个医疗过程中始终牵引着医患双方的“神经”。“生命健康权”与“知情权”谁该让位知情权的主体在我国法律法规中为“患者”、“患者家属”或为“关系人”。而“家属”不仅一个,这就出现了多个主体意见不一,决心难下,而等到意见一致后耽误了时间,造成了无法挽回损失的现象。临床上“时间就是生命”,抢到了时间就抢到了生命。耽误了时间,影响了治疗,轻则致残重则致命。如果医生按照科学,坚持生命第一的原则,不等家属签字就动手术,即使挽救了患者,也可能因为侵犯了其知情同意权被告上法庭。四、实施知情同意的对策及方法,医务人员应熟知知情同意的法律法规在日趋

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待遇保障制度

莎车县第九中学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制度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劳动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学校有责任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尽最大努力为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创造条件。 三、学校有责任通过各种方式,确保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学校要千方百计创收,逐步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和教师课时津贴。 四、学校保障教师依法享受公休假、婚丧假、寒暑假。 五、学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举办隆重的节日庆祝会。 六、学校为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创造条件,提供方便,重视和采纳教师合理化建议。 七、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协商会、公开办事等形式,保障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教师参加学校各级学术活动有充分发表意见的自由。

八、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高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教育教学用品。 九、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平等的原则,学校与教师签定聘任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学校定期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从时间上给予保证,从经费上给予倾斜,从政策上给予奖励。为专业教师社会实践创造条件。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教师外出学习。 十一、学校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及学生的意见。 十二、学校为教师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师孕期、产假和哺乳期,待遇按国家和省级规定执行。学校每两年对教师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十三、学校设立目标管理奖、教学质量奖、教学教研奖、优秀论文奖、名优教师奖等项目。同时还设立招生奖、五好家庭等奖项。

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瓦房店第三医院 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医院自律行为,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特制定本规定,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1. 制定维护与尊重患者权益的相关制度和服务规范。如:医患沟通制度、遵守保护患者的隐私规定、尊重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规定、患者告知书.告知患者,患者有医疗权、知情权、决定权、隐私权、申诉权。 2. 患者对病情、预后、医疗有知情权,患者有选择和同意治疗计划的权利。在入院72小时、手术前、有创检查、化疗、输血、病情变化及采用新方法治疗等情况时,充分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谈话并签署意见. 3. 履行告知义务必须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或进行相关诊疗施术者负责,必要时由上级医师负责,并在病历中记录。 4. 在手术、麻醉及高危诊疗操作等特殊诊疗前,由施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大中型手术或全麻等高危麻醉应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负责。 5. 特殊诊疗必须在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后进行,紧急抢救又无法签署知情同意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2010年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6. 明确告知患者在危及生命安全时紧急处置的必要性和规定,紧急处置应及时记录并由处置主持人确认。 7. 为了监督、保障告知义务的落实,将维护患者和家属权益的情况列为患者满意度调查的重要内容。 8.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知情同意和告知相关能力与技巧的培训。通过患者调查、运行和归档病历检查,评价职工对尊重与维护患者权益认识的知晓程度和落实情况。 9.经治医生必须对每位住院患者进行权利与义务的告知,同时要签署《患者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 二O一二年八月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制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一、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获得权、选择权、隐私权、投诉权等,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患者权利和义务 (一)患者权利 1、享有人格尊重权,不因国籍,性别,年龄,经济条件或社会地位而受到歧视。 2、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有权知晓手术方式、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3、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安全活动,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4、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泄露病情资料,不得对所掌握的患者的个人隐私进行披露、宣扬、威胁。病人的病历资料由医院妥善保管。 5、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与医疗费用明细表。 6、享有投诉权,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可进行投诉。 (二)患者义务 1、主动、真实的告知医护人员自身情况、既往病史、药物过敏史、传染病史等信息。 2、在给药和进行给药之前,确定医生或护士已确认过患者的身份,药物名称、数量与药袋上所标示的无误,并了解正确的用药方式。 3、在签署任何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所有内容,并确定已安全了解。若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请医生或护士说明。 4、遵守医院规定,配合诊

断和治疗;不得服用非本院提供的药物。疾病未愈而要求出院时,患者及家属有义务签署相关知情告知书。 三、需行特殊检查和治疗时,由责任医生用患者及家属明白的方式和语言提供诊疗信息,履行书面文件签署并存档。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试题和答案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试题和 答案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试题 科室姓名:成绩: 1.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 2.患者有权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都有权获得。 3.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 4.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秘密或隐私,有要求的权利。 5.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 6.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严格遵守我院《知情同意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义务。 7.患者对病情、预后、医疗有知情权,患者有选择和同意治疗计划的权利。在、、、、、及等情况时,充分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谈话并签署意见。制定需要签署知情同意的诊疗操作项目名录,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定。 8.非手术病人自入院当天后,经管医师必须与患者进行一次病情、诊疗措施的告知同意谈话,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在病程录中。 9.手术前主刀医师或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就、、、以及、等进行说明和解释。 10.在手术、麻醉及高危诊疗操作等特殊诊疗前,由施术者或第一助手负责履行书面知情同意手续,大中型手术或全麻手术等高危麻醉应由及以上人员负责。 11.根据2010年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签署知情同意书。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12.患者享有的权利有、、、、。 答案 1.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2.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 3.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4.保密 5.第三者在场

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制度

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制度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劳动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学校有责任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尽最大努力为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创造条件。 三、学校有责任通过各种方式,确保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学校要千方百计创收,逐步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和教师课时津贴。 四、学校保障教师依法享受公休假、婚丧假、寒暑假。 五、学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举办隆重的节日庆祝会。 六、学校为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创造条件,提供方便,重视和采纳教师合理化建议。 七、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协商会、公开办事等形式,保障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教师参加学校各级学术活动有充分发表意见的自由。 八、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高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教育教学用品。 九、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平等的原则,学校与教师签定聘任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学校定期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从时间上给予保证,从经费上给予倾斜,从政策上给予奖励。为专业教师社会实践创造条件。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教师外出学习。 十一、学校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及学生的意见。 十二、学校为教师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师孕期、产假和哺乳期,待遇按国家和省级规定执行。学校每两年对教师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十三、学校设立目标管理奖、教学质量奖、教学教研奖、优秀论文奖、名优教师奖等项目。同时还设立招生奖、五好家庭等奖项。

2.6.1.1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精品文档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为了践行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患者的权益是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保证患者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三、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享受身体健康权。有权维护自己身体组织、器官结构完整、功能正常,免受非正常医疗目的的伤害的权利,以及维护自己的精神心理免受恶性伤害的权利。身体健康权是病人最基本的权利。 (二)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三)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凡病情需要有权获得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等。 (四)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五)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六)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 (七)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 (八)享有投诉权。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 (九)授权委托权。为充分实现患者住院期间的知情同意权,患者有委托其近亲属或其他完全行为能力人作为代理人的权利。 四、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在诊疗活动中应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检查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和分值 检查方法 监管评价 改进措施 工作制度和执行情况 1.医务人员知晓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相关制度。 2.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知情选择权利,对患者进行病情、诊断、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告知的同时,能提供不同的诊疗方案。 3.各科医务人员熟知并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 4.患者或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对医务人员的告知情况能充分理解并在病历中体现。 1、查阅制度资料。建立制度执行情况。 2、现场提问考核医护人员各2名。 3.查看病历资料,检查告知情况。 知情同意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家属或授权委托人说明,说明内容应有记录,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2.相关人员熟悉并遵循上述要求。 1、查阅病历资料,调查了解住院患者2名。 2、查阅危重患者入院的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3.询问科室医务人员1名,了解对知情同意熟悉情况。

患者隐私权及宗教信仰 1.有保护患者隐私权的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 2.有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的相关制度和具体措施。 3.医务人员熟悉相关制度,了解不同民族、种族、国籍以及不同宗教患者的不同习惯。 4.医护人员自觉保守患者隐私,除法律规定外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患者情况。 5.能尽量满足患者特殊合理的需求。 6.有完善的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协调处置机制。 1、询问医务人员2名了解制度知晓情况情况。 2、询问患者5名,查看制度落实情况。 科室整改反馈 科主任签字:时间: 整改后评价 检查者签字:时间:

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实施方案

维护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实施方案 近年来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有关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等问题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要面对现实从法律视角探析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构成及其责任认定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义务教育法》告诉我们义务教育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教育基本制度而且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绝大多数是国家举办的以财政拨款为主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教育机构。因而不可能要求或规定此种学校对在校园内或教学期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承担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同时它是提供义务教育服务的社会组织与就学学生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定的义务教育关系并依据未成年人的特点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负有保护其人身安全的法定义务该法定义务直接来源于有关教育法规因而学校与学生之间不可能是监护、监护转移、委托或类似的其他关系学校对学生的责任不属监护责任范畴。 从学校这次学生校园伤害案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校园安全的首要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强化事故防范意识无论是从个人还是从社会的角度无论多么完善的损害赔偿制度都难于克服人身伤害所带来的痛苦和损失严密的预防措施和防范意识才是学校应当引起充分重视的首要任务。因此作为学校校长首先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办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工作方针强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事故防范意识切实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其次是增加教育投入改善活动场所设备设施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消灭安全隐患。第三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管理为重”的安全管理策略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选择科学的教育方法切实提高教育的时效性和有效性降低校园伤害风险。 二、坚持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学生校园伤害事故难以避免一旦事故发生后1要能正确判断事故性质及事故种类。首先要分清是否属于校园伤害事故其次要判断属于哪一类事故弄清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学校教育者及管理者要熟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了解十二种情形应当由学校承担责任五种情形应当由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承担责任六种学校免责情形。2要有证据意识。注意收集、保存对校方有利的证据。3要建立调解机制。首先是坚持依法行政处理原则依法处理是当今社会处理一切事务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做到客观公正、维护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根本保证。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责任承担、赔偿标准、处理方式等等我国的教育法、教师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民法通则、最高院有关司法解释等都有相应的或类似的规定《学生校园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二是客观公正原则。即事故处理要求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认定造成事故的原因同时在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之时也不能要求学校履行法律规定以外的职责。应实事求是地评价学校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和学生自身的行为以及第三人的行为。三是合理适当原则。主要是指在赔偿问题上要根据责任认定依法赔偿不能脱离损害后果的实际需要而提出不切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

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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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制度 病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病人的权利 病人拥有的基本权利包括:医疗权、自主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和隐私权。也就是对医务人员来说,他们有提供医疗服务,尊重病人的意愿,向病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取得病人自愿的同意,保守秘密和保护隐私的义务。 (一)病人的健康权和医疗权 健康权是指公民维护自己身体组织、器官结构完整、功能正常,免受非正常医疗目的的伤害的权利,以及维护自己的精神心理免受恶性伤害的权利。医疗权是病人最基本的权利,是生命健康权的延伸。不能保证公民起码的医疗权,健康权就是一句空话。 1、任何病人都享有医疗权利 任何病人享有医疗权利就是指任何病人都有获得为治疗其疾病所必需的医疗服务的权利。治疗疾病所必需的服务是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不同而不同,病情的需要是一种客观的需要,不是病人或病人家属的主观需要。提供的医疗服务受到医学框架和医学发展水平的制约,受卫生资源分配水平的制约,但任何人都无权拒绝病人的就医要求。 超出病情的要求不能成为病人的权利,这种超出病情的要求可以是多方面的,尤其是病情严重的病人或其家属可能会提出要求用某种药物、处方或手术去治疗病人,而这些药物或手术是未经验证或评估的,不能证明确实是有效的,采取这种疗法对医生来说,不是必须履

行的义务。 2、病人医疗权应是平等的、公正的 平等的、公正的医疗权是指相同的疾病应获得相同的治疗。因此医务人员不能因为病人的地位高低、权利大小、收人多少等而给予不同的治疗。但要达到完全的公平有时是不可能的,受到卫生资源的制约。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把卫生服务分为两个部分:基本医疗和非基本医疗。对于基本医疗应按需分配,而非基本医疗则可以按级别或支付能力分配。 3.病人有获尊重人的医疗服务权利 尊重病人是每一位医务人员绝对的、无条件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体现医院服务根本宗旨的核心问题。病人在接受服务时应得到医务人员的尊重,并且自主权也应得到医务人员的尊重。 4.病人有权监督自己医疗权利的实现 除了处于意识障碍或昏迷状态,病人都有权监督自己医疗权利的实现。病人有权从医务人员处知道自己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方案和可能的预后。当医务人员知道病人拒绝治疗可能招致严重后果时,应对病人耐心说明争取理解,而不能采取强迫手段要求病人接受治疗。 5. 病人有权拒绝治疗和拒绝参加医学实验 对医学实验的参与者必须遵守“同意和知情”的基本原则,病人有权拒绝参加医学实验,医生没有权利强迫其参加。病人出于种种理由可能会拒绝治疗,这是病人的权利。

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抢垦中学保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劳动法》,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学校有责任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尽最大努力为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创造条件。 三、学校有责任通过各种方式,确保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学校要千方百计创收,逐步提高教师福利待遇和教师课时津贴。 四、学校保障教师依法享受公休假、婚丧假、寒暑假。 五、学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举办隆重的节日庆祝会。 六、学校为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创造条件,提供方便,重视和采纳教师合理化建议。 七、学校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协商会、公开办事等形式,保障教师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教师参加学校各级学术活动有充分发表意见的自由。

八、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高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教育教学用品。 九、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平等的原则,学校与教师签定聘任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学校定期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从时间上给予保证,从经费上给予倾斜,从政策上给予奖励。为专业教师社会实践创造条件。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教师外出学习。 十一、学校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及学生的意见。 十二、学校为教师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师孕期、产假和哺乳期,待遇按国家和省级规定执行。学校每两年对教师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 十三、学校设立目标管理奖、教学质量奖、教学教研奖、优秀论文奖、名优教师奖等项目。同时还设立五好家庭等奖项。

医院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管理规定

医院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管理制度 为了践行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制度。 一、患者的权益是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三、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二)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三)享有知情权。有权了解病情、病因、诊断、治疗计划和预后情形;有权知晓手术原因、手术成功率、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替代治疗方案;有权知晓药物的疗效、副作用和使用方法。 (四)享有选择权。有权参与医疗护理过程,并且决定接受或拒绝诊疗或手术。 (五)享有隐私权。未经同意,医务人员不得无故泄露病情资料,也不应和无关人员讨论,患者的病情资料与记录均由医院妥善保管并保密。 (六)享有获得权。有权获得正确的医疗资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计划、用药、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表。 (七)享有投诉权。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 四、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一)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二)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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