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规则解读与监管要求 100分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规则解读与监管要求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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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规则解读与监管要求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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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共2题,每题10分)

1 . 单独或合计持有科创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 A.3%

? B.5%

? C.10%

? D.15%

我的答案: B

2 . 以下关于科创板退市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科创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 B.科创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健康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股票应当终

止上市

? C.科创公司丧失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科创板可适用单一的连续亏损终止上市指标? D.科创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

我的答案: C

多选题(共5题,每题 10分)

1 . 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制度的制度安排主要包含以下()方面内容。

? A.设置更为严格的前提条件

? B.限制拥有特别表决权的主体资格和后续变动

? C.保障普通投票权股东权利

? D.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

我的答案: ABCD

2 .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制定遵循了以下指导原则()。

? A.注重市场法、法治化、国际化

? B.突出是试点性和创新性

? C. 兼顾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阶段性和国际成熟市场的经验

我的答案: ABC

3 .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合理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和减持制度安排,包括()。

? A.适当延长核心技术团队股份锁定期

? B.适当缩短核心技术团队股份锁定期

? C.适当延长未盈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

? D.适当缩短未盈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锁定期

我的答案: AC

4 . 科创板必须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在退市制度的制度安排上力求实现()几方面目标。

? A.“严出”与“宽进”配套

? B.理顺定价机制,防止炒烂,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 C. 对经营失败难以恢复的公司实现快速、及时出清

? D. 为“僵尸”企业精准画像

我的答案: ABCD

5 .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主要包含()等方面的内容。

? A.设立上交所科创板

? B.稳步实施注册制试点改革

? C. 完善基础制度

? D. 完善配套改革措施

我的答案: ABCD

判断题(共3题,每题 10分)

1 .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科创板公司并购重组,由交易所统一审核;涉及发行股票的,由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对错

我的答案:对

2 .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允许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特别表决权股份一经转让,应当恢复至与普通股份同等的表决权。

对错

我的答案:对

3 . 科创板上市公司也是上市公司,应当遵守一般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有关规定;一般上市公司持续监管的有关规定与《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不一致的,适用一般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规定。

对错

我的答案:错

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2年第2期(总第2期)

会计监管工作通讯二〇一二年第二期 二〇一二年第二期 (总第 2期)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主办 2012年 6月7日 目录 【重要工作信息】 刘新华副主席在沪召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

【财务信息披露】 会计部召开年报会计监管协调会 【审计监管工作】 会计部开展年报分析和审计监管工作 派出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相关要求派出机构深入细致开展年报审计监管工作 【经验交流】 福建证监局创新开展存货监盘现场监管工作 【国际动态】 美国PCAOB与德国AOC签订监管合作协议

【重要工作信息】 刘新华副主席在沪召集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 日前,中国证监会刘新华副主席在上海召开12家获认可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座谈会,听取对资本市场会计监管的意见和建议。首席会计师贾文勤,会计部及上海、深圳专员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就当前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对资本市场会计监管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资本市场审计行业发展前景的看法等几个方面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资本市场会计信息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的干预、公司治理不健全、内部控制不完善、个别会计师事务所违规执业等因素,会计信息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希望证监会能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培训力度,拓宽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交流的渠道,加强与财政部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为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普遍反映,审计收费偏低、人才流失严重,严重制约了事务所的未来发展,希望相

关部门引起重视。 刘新华副主席和与会者进行了交流,他说,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监管问题已经成为国际国内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证监会对此高度重视,一直从有利于促进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加强会计监管工作。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守夜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守“独立性”底线,注重职业操守,勤勉尽责,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还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对违法违规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绝不能容忍违规行为肆行。证监会将加强与财政部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提高会计监管效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支持规范运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 【财务信息披露】 会计部召开年报会计监管协调会 上市公司2011年报披露期间,会计部分别召集部分辖区证监局和沪深证券交易所会计小组业务骨干,就年报中反映的

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并购的影响研究

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并购的影响研究 在我国,上市公司并购带有鲜明的政府主导色彩。随着证券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地方政府在上市公司并购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参与和监管上市公司并购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以股东和监管者两种身份对并购产生影响,其行为形成正负两种效应。正效应表现在上市公司因为政府的扶持获得参与外部市场竞争的优势,而上市公司的成功并购同样给政府带来良好收益。 正效应促使地方政府积极影响上市公司的并购。负效应表现为地方政府出于自利动因在履行经济职能时实施了政市不分、政企不分、干预过度等行为,并因此给政府自身、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带来不良后果。本文依据政府规制和企业并购的协同效应理论,运用时间序列分析法、博弈法、多元回归法对地方政府影响上市公司并购的模式、信息披露和绩效进行实证分析,提出改善建议,期待减少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并购模式选择、信息披露和短期绩效的不良影响,最终促进地方政府恰当地履行其经济职能。本文首先从地方政府影响并购的发展状况入手,定位了地方政府在并购中的地位和作用,分析了地方政府影响上市公司并购行为中出现偏差的原因和地方政府的影响形式,以及地方政府影响上市公司并购对地方政府、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的关联效应。 为了研究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并购模式的影响,本文选取云南省昆明市19 家上市公司2001年至2012年发生的116起并购事件为研究样本,分析昆明市政府对上市公司并购事件的影响比例,运用时间序列分析法,构建政府政绩指标与 上市公司横向、纵向、混合并购收购金额一阶差分数据的误差修正模型,做出了若干结论。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市区地方财政预算内支出和市区城乡居民储蓄年末余额,促使上市公司采取横向并购模式;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市区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市辖区在岗职工平均人数和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促使上市公司采取纵向并购模式;地方政府为了增加市辖区单位从业人员,促使上市公司采取混合并购模式。为消除政府影响上市公司并购模式的负面效应,地方政府应降低影响程度,完善就业制度,改善政府预算内支出现状。本文主要运用非对称信息条件下的静态博弈模型,研究地方政府对上市公司并购信息披露的影响,分析地方政府、上市公司、上级监管机构之间的博弈行为。 在地方政府的一般规制行为中,上市公司并购违规披露信息的溢出收益过高、

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

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截至 2016年 3月 目录 一、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 答 (3) 二、关于并购重组业绩补偿相关问题与解 答 (3) 三、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 答 (4) 四、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中标的资产曾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信息披露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重大资产重组中, 如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历史上曾拆除 VIE 协议控制架构, 有哪些信息披露要 求? . .................................................................................................. 4五、关于上市不满三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借壳信息披露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对于上市不满三年即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借壳的上市公司, 有哪些信息披露要 求? . ...................................................................................................................... 5六、关于再融资募投项目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相关监管要求的问题与解答上市公司再融资募投项目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应当符合哪些监管要求? ........... 6七、关于并购重组申报文件相关问题与解答并购重组审核流程优化后,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 6八、上市公司计算相关交易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时, 其净资产额是否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 .................................................................................................................. 6九、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 有哪些注意事项?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 。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有何要求? ................................. 7十、上市公司实施并购重组中,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数量是不超过 10名还是不超过 200名? . .................................................................................... 7十一、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控制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质量的控制 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频繁的变更审计机构,尤其是在临近会计期末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引起了管理部门的注意。据统计,20XX 年更换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有255家。20XX年初,中注协书面约谈了某会计师事务所,提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风险。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责任重大,备受各方关注。因此,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是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头等大事。事务所只有不断加强项目质量控制,才能改进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提升经营能力和水平,促进事务所持续健康发展。 一、财务报表审计质量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质量控制体系。许多中小型事务所没有建立完整的质量控制体系,缺乏质量控制标准。对内部控制审计、舞弊、会计估计审计、重大非常规交易等重要环节的风险评估和应对存在不足。 (二)专业人员不足。审计人员缺乏经验,对上市公司的行业研究不深;事务所人才流动较快,甚至出现过审计过程中跳槽至上市公司的情况;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缺乏独立性,导致质量控制体系出现重大问题等。 (三)流程管控不力。令不行、禁不止,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从承接客户开始,至审计报告报出,作业过程极不规范。例如:重要环节的审批授权制度没有落实;实施计划过于粗放,“脚踩西瓜皮、滑倒哪里算哪里”;现场审计超过期限;工作底稿事实

不清、证据不足;项目组档案整理不及时等。 二、加强财务报表审计质量控制的措施 (一)打造“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制度建设是事务所管理工作的基础,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建立涵盖全部管理范围、审计项目、业务流程和全体人员的一整套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以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守法合规,保证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报告。加强质量控制制度的约束力,从而树立“审慎、守法、担当”的质量控制文化。每年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评估、修订完善,提升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分层实施质量控制项目组内质量控制。项目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期初余额、舞弊等审计重点实施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并评估以前年度审计意见中的关键事项,确定这行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事务所挑选不参与项目的审计人员,在出具正式的审计意见前,对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和《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对项目组做出的重大判断以及在编制审计意见时形成的结论做出客观评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要依法合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从而提高项目质量,减少审计风险。事务所质量监控。事务所对质量控制制度应进行持续的考虑和评价,对所有已经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抽查,每年每一个项目合伙人至少被抽查一笔。对出现质量责任事故的项目合伙人,应进行责任追究。印发质量控制手册,定期组织事务所全体人员学习。对揭露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进行保护和奖励。

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二OO九年五月五日

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下面由我做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请各位股东提出意见。 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是公司上市以来,遇到困难和挑战最大,生产经营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公司董事会与全体员工同心同德,顽强拼搏,围绕着年初制定的工作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开展各项工作,一方面积极应对燃煤等要素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上涨、在建项目资金紧张、机组利用小时下降等复杂的经营环境,紧抓机组的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另一方面根据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国家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变化,有序推动在建项目的开展,拟建项目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保证年初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保证了业绩的稳定。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合并口径计算) 1、总资产:605,553万元,同比增长15.23%。 2、净资产:152,313万元,同比增长55.69%。 3、营业收入:完成180,955万元,同比增长19.16%; 4、营业成本:完成142,048万元,同比增长41.24%;

5、利润总额:完成2,624万元,同比减少90.11%; 6、净利润:完成1,136万元,同比减少90.13%。 2008年全年完成发电量507,016万千瓦,同比增长9.44%;上网电量完成449,699万千瓦,同比增长10.17%;供热量完成357万吉焦,同比增长19%。 二、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2008年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讨论通过了30项议案,披露各类公告38份(其中定期报告4份)。其中,购买资产方面议案2项,生产经营方面议案15项,公司治理方面议案6项,其他方面议案7项。这些议案从公司长远发展角度出发,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实施,为公司在严峻的形势下,尽最大努力实现盈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8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2次,共审议议案14个。上述会议的召开保证了经营、投资等各项议案的顺利执行,保证了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实现。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和公司高管的聘任工作,重新改选了四个专业委员会,使其继续发扬科学决策、严格监督的优良传统,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制定了《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了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要对定期报告先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担任审计工作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并到公司现场进行考查,充分发挥了监督作

2007-2014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2007-2014年度) 目录 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2) 2008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 (19) 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监管问题答记者问 (35) 200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39) 2010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53) 2011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64) 2012年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76) 2013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88) 2014 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106)

2007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2008-11-10 02:04:18来源: 上海证券报(上海)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前后,中国证监会同相关部门一道,为保证会计准则的顺利执行做了大量工作。《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07)》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2007年财务分析分析报告》择要整理。为加强对上市公司2008年年报财务信息披露的指导,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现予以全文刊发。 背景 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并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为保证企业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证监会围绕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和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相应的准备工作。一是组织多层次、多角度的专业培训,提高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和把握能力,包括组织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视频培训,委托证券交易所组织上市公司财务人员专业培训等;二是及时制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衔接办法,规范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过程中定期报告的披露以及企业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业务中的监管政策,确保新旧会计准则平稳衔接;三是及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修订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规范,对财务报告的披露要求、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和内容以及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方法等进行了修订,保证了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规范的一致性;四是建立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过程中解决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成立了“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协调小组”,并通过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了新旧会计准则衔接过程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五是根据新会计准则、审计准则颁布后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环境的变化,适时研究并明确不再要求实施金融类上市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公司“双重审计”等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殊审计要求;六是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同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进行沟通协作,推动出台会计准则的具体解释,提高会计准则的操作性。 2007年是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一年,执行情况倍受国内外资本市场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关注。为此,证监会从提高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的根本目标出发,在2007年报披露前及时确定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重点,明确了相关会计问题的处理原则,完善了解决问题的快速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证监会相关业务部门和专业部门、辖区证监局、证券交易所“三点一线”的综合动态监管体系,全面加强了对上市公司2007年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监管。 本报告根据上市公司2007年报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结合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的监管案例完成,共包括上市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总体情况、执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36号令解读 提炼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 一、36号令核心亮点 三部委联合权威发布,统一制度规定 国资委、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发布,整合集中了不同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部门规章、规范性规定: ?转让股份:《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受让股份:《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 ?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和发行证券:《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 ?资产重组:《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他:《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向外国投资者及外商投资企业转让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明确国资分级监管地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将全部交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合理设置管理权限,系统备案管理设定合理持股比例原则,在维持国有股东合理持股比例等前提下,下放监管权限,以国家出资企业监管为主导,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的变动事项须通过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作备案管理,并取得统一编号的备案表。 细化操作流程减少证券监管规则重复性规定,细化了各类型股权变动规则的操作流程,提高了可操作性。 二、适用范围 1. 适用对象:SS标识的国有股东明确限定为境内企业 此前“国有股东”认定标准的依据主要为国资委颁布的《关于施行<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80号,以下简称“80号文”),36号令对“国有股东”的认定标准与80号文的国有企业认定标准及32号令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认定标准均有差异,并且首次将国有股东明确限定为境内企业。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 第三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四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章关联交易和重大担保 第六章发行证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及分立 第七章信息披露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上市公司质量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在证券市场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以及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四条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行使权利,诚实守信,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实际控制权损害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必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在证券市场的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处置本地区上市公司风险的责任,建立和健全上市公司风险处置应急机制。 第八条证券交易所依法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在证券市场的活动实行自律管理。 上市公司成立自律组织,依法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 第九条上市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和股东、股东和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提出相关权利主张。 第十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做出具体规定,规范上市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上市公司可以提供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方便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上市公司-监管】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简要汇编

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简要汇编(上)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就该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 (二)有关各方就该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 (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重大事件发生并报告时。 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除监事会公告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主动告知上市公司董事会,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二)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三)拟对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业务重组;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完善政府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监管的探讨

关于完善政府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监管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0-03-19T14:47:50.500Z 来源:《中外企业家》2009年第10期供稿作者:李建敏新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导读] 会计信息市场失灵是市场机制内在固有的缺陷,它不但遏制并侵蚀着市场自身的运行,而且会给整体经济运行带来严重后果会计信息市场失灵是市场机制内在固有的缺陷,它不但遏制并侵蚀着市场自身的运行,而且会给整体经济运行带来严重后果。会计信息市场失灵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来解决,需要借助于外力来救助市场的无能,纠正市场失灵。这一外力就是被经济学家们誉为“有形之手”的政府,由政府实施适度的会计监管可以有效弥补会计市场缺陷。 1.政府监管抑制过度垄断和引入适度竞争 垄断的低效率和竞争的无序不是市场本身所能解决的,保持适度竞争、抑制过度垄断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某些方面通过监管,促使其形成垄断或者维护现有的垄断,并配以必要的措施遏制垄断的低效率;而对某些方面则通过抑制恶性竞争,实现优胜劣汰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2.政府监管弥补会计信息公共物品的缺陷 会计信息具有供给上的垄断性和竞争性、公共物品性、外部性和分布的不对称性。这些缺陷不是会计市场自身能够克服的。这为政府监管提供了必要性基础。通过政府监管可以抑制会计信息供给的过度垄断以保持适度竞争,弥补会计信息公共物品的缺陷,降低会计信息分布的不对称性和外部性。 一、政府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监管存在的问题 尽管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违规信息披露的处罚在不断地加强,会计信息监管制度在不断地发展,我国的会计信息质量却不尽如人意。 (一)证监会会计信息监管权限不足 证券市场监管的一体化已经成为一个国际化趋势,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和发达程度是一国经济发达程度的标志。我国要屹立于世界经济强国之林,发展证券市场是我们的必然选择之一。在我国,证监会是对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的部门。但在实质上,证监会对证券市场的集中统一监管权在一定程度上既不全面也不协调。这加剧了监管运行的困难,降低了监管的实际效果,也激化了各监管部门之间的矛盾。 众所周知,证券市场是以信息披露制度为基础的,而会计信息披露在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准确、及时、充分地公开披露有关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披露是以会计准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最终是为会计信息披露提供服务的;会计准则影响的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实质,会计信息披露准则影响的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形式。而我国的证监会仅掌握着会计信息披露准则的制定权,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却掌握在财政部手中。这导致会计准则中存在的问题会通过对证券价格的误导而影响到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在缺乏协调性的情况下,证监会的披露准则无法引导和影响财政部会计准则的制定,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可能因面临矛盾性的规定而无所适从。会计准则制定权的缺失使证监会缺少了引导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致使证监会的集中统一监管是不全面的。 (二)注册会计师监管力度不够 我国相关的监管法规都规定,所有上市公司的年报、中报、招股说明书等财务信息都必须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鉴定,出示审计报告。然而,近几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案例中绝大部分都与注册会计师的不规范执业行为有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监管体系的效率。导致注册会计师不规范执业的原因有注册会计师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从而无法约束注册会计师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赢得客户和市场而不放弃独立审计准则;职业人员整体业务水平较低,职业能力不够,事务所整体质量偏低。 二、完善各监管主体权利和责任,发挥监管主体的整体效力 在实现证券市场有效性上,各国政府一般是通过设置一套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来实现其功能的,进而造就并维持着正常的证券市场运行秩序。 (一)加大证监会会计信息监管权限 我国证监会只有制定会计信息披露的权限,而没有干涉会计准则制定的权限,这就使得证监会与财政部之间出现矛盾及对责任互相推诿的现象,最终使投资者深受其害。 要改变目前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必然涉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全面修改、相关监管部门职能的调整以及人们观念的转化,实施的难度较大。可考虑先采用一种过渡形式,即成立独立的国家会计总局和地方会计局,隶属于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双重领导,组织和加强会计理论尤其是会计应用理论的研究,解决会计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搞好会计人员培训。一方面使财政部门集中精力,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出发,着重财政经济杠杆的运用和分配政策的研究调整,另一方面使会计摆脱财政的附庸地位,体现出会计的自主性,利于会计理论体系的科学化。 (二)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要独立、客观、公正地对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进行监督,这有利于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为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提供保障。但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不高、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所以我们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发挥作用的关键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注册会计师能否发现企业违规,二是能否如实披露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在一定时期内,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水平是既定的,因此,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保障的关键就是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然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又与会计事务所和审计委托方的力量对比有很大关系,因此,最终审计的独立性决定于市场上的审计需求状况与审计竞争状况。 目前,我国审计市场存在明显的买方市场特性,很多会计事务所面对激烈的竞争态势不得不低价“揽客”,在审计市场恶性竞争中,在市场集中度很低的情况下,很多注册会计师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独立性减弱的现象。在我国,提高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作用,最重要的还是要通过市场约束来实现。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实现: 1.对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应该要求披露,而不是限定价格。“低价揽客”是我国审计市场恶性竞争的表现,政府干预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更多的是使情况更加恶化。应该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在不低于行业最低标准下,各个会计事务所根据自身情况来确定价格,并且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审计费用。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基本要求 各位老总、各位保荐机构代表: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上市公司见面会,主要目的是为大家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增进了解的平台,让各位对上市公司监管体制和要求、上市公司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有更全面深刻的了解,牢固树立依法规范运作的意识。下面,我就上述几个方面给大家做一个简明扼要的介绍。 一、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框架和监管体制 公司上市后就成为资本市场的一员,要想利用好资本市场这一有利平台实现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各位老总作为公司发展的掌舵人,就必须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框架及基本要求,熟悉上市公司监管体系。下面,我就这几个方面给各位做个简单的介绍。 (一)上市公司监管法规 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框架包括证券市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和国务院其他部委发布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自律性规范以及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指导文件等。对于《证券法》、《公司法》以及证监会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我相信大家或多或少的有所了解,在这里就不再赘述。我想重点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局自2007年以来,针对辖区上市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的13份规范指引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内容涵盖了信息披露、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董秘管理、应急维稳、高管买卖股票等公司规范运作的各个重要方面, 集中体现了近几年我局具体的监管思路和监管

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些文件已经编入《上市公司典型案例读本》,请各位务必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二)上市公司监管体制 通过几年的监管实践,目前上市公司监管体制已经基本形成以公司治理为关键点,以辖区监管责任制、合作监管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为主要监管制度的、较为成熟的“一点三线”式监管框架体系。 1.辖区监管责任制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辖区监管责任制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所涉及的部门主要有证监会上市部、各地证监局、交易所。其中,上市部主要负责工作协调,证监局主要负责现场监管,交易所主要负责信息披露监管。从我局的内部机构设置情况来看,现设上市公司监管一处、二处负责上市公司监管工作,其中上市一处负责在上交所挂牌的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监管工作;上市二处负责在深交所挂牌的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辅导监管、保荐机构监管、上市后备资源培育以及与地方政府的合作监管工作。从具体人员安排来看,我局按照AB角制为每家上市公司交叉配置两名监管人员,即第一责任人和第二责任人。监管责任人是与公司联系交流最多的人员,尤其是董秘、财务总监等人要加强与监管责任人的沟通和交流,切实配合其完成监管与服务工作。 2.合作监管机制 经过近十年的努力,我局已与金融办等省级有关部门、辖区十个地市政府签署了《上市公司合作监管备忘录》,建立起上市公司合作监管机制。在对上市公司监管过程中,各地金融(上市)办与我局一直保持着畅通的联络和协作机制,积极协助我局督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上市公司风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1-8期汇总)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2013 年第 1 期,总第8 期) 问题1: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前期会计估计发生差错,并追溯调整前期报表? 解答: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 年第1 期,总第4 期),不应简单将会计估计与实际结果对比认定存在差错。只有在上市公司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重大人为过失或舞弊等原因,未能合理使用前期报表编报时已经存在且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恰当反映当时情况,才能认定前期会计估计存在差错。前期会计估计存在差错,并不必然进行追溯调整,只有当上市公司确定相关因素导致会计估计差错累计影响数切实可行且该差错重要时,才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前期报表,否则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问题2:上市公司发生企业合并时,若上市公司与被合并主体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时间接近一年,是否可以将该交易判断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解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一一企业合并》及其讲解,判断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要求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受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为非暂时性的。具体的时间性要求为:在合并日之前,参与合并各方受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合并日之后所形成的报告主体受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也应达到一年以上(含一年)。此外,如果合并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与拟收胸主体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时间超过“一年”,还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相关规定,判断合并交易与之前上市公司与拟收购主体成为同一控制下企业的交易是否为一揽子交易。 问题3:对于上市公司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是否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解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已计提但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不涉及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因安全生产费的计提和使用产生的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比照永久性差异进行会计处理。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规则解读与监管要求 100分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规则解读与监管要求 100分 返回上一级 单选题(共2题,每题10分) 1 . 单独或合计持有科创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 A.3% ? B.5% ? C.10% ? D.15% 我的答案: B 2 . 以下关于科创板退市制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科创公司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 ? B.科创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健康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股票应当终止上市 ? C.科创公司丧失持续经营能力,财务指标触及终止上市标准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科创板可适用单一的连续亏损终止上市指标 ? D.科创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股票应当终止上市 我的答案: C

多选题(共5题,每题 10分) 1 .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主要包含() 等方面的内容。 ? A.设立上交所科创板 ? B.稳步实施注册制试点改革 ? C. 完善基础制度 ? D. 完善配套改革措施 我的答案: ABCD 2 . 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科创公司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特点,充分披露行业经营信息 ? B.科创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 ? C.科创公司尚未盈利的,应当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 ? D.科创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对外发布重大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交易日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 我的答案: ABCD 3 . 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制度的制度安排主要包含以下()方面内容。 ? A.设置更为严格的前提条件

科创板挂牌条件

科创N板上市费用,科创N板上市资料,N板融资方法,N板问题大全 N板上市所需准备资料 1、公司三证; 2、公司近期财务审计报告; 3、公司人员构架; 4、公司股权构架; 5、公司特许营业资质或者核心技术证明等无形资产证明。 N板(四新版)科技创新板挂牌条件 一、基础挂牌条件(必须满足一下所有条件) 1、属于科技创新型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最近一年(或一期)末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4、不存在显着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5、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 6、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运作规范

7、公司股权归宿清晰 二、个性化或可选择挂牌条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最近一年内研发投入较大,并取得较为明显的技术突破 2、拥有行业领先的投资技术 3、具有创新的商业模式或属于新兴业态企业 4、拥有有权机关批准的特许经营资质 5、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6、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300万元,且持续增长 7、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现金流净额不低于500万元,且持续增长三、地域要求 地区限制:第一批企业为注册在上海的企业,第二批开始向长三角及全国范围 N板上市流程 企业和推荐机构达成N板上市合同协议,推荐机构上交企业N板上市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预约仪式时间。 N板挂牌审核制度 注册制---审核信息披露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A、简易注册制 推荐机构(拟包含推荐机构的实际控制人),在申报材料受理前一年内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投资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或持有拟挂牌企业股权比例不低于10%,且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对相关股权锁定限售 -----豁免注册委员会审查 B、普通注册制 未达到简易注册条件的,执行普通注册程序 通过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可以获得: (一)拓展融资渠道,增强融资能力 1.挂牌前可进行定向增资,挂牌后可进行定向增发; 2.更多的股权融资方式,如股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反担保贷款; 3.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二)确定股份价格,实现股权增值 1.增强股权合理流动性,获得公允的市场价格; 2.获得更多的投资关注,提高议价能力,实现股权增值; 3.丰富股东股权退出机制,满足股东多种需求; 4.定向增资提升股东创业激情。 (三)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水平

年报分析报表分析

随着年报季报的披露,大量的隐藏信息藏身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笔者有位私募好友,对财务研究很有一套,本期就将他的财务精华整理成文,让我们看看私募是怎么样用指标来看年报的。众所周知,财务分析应该先从三张表入手,即利润表、现金流表和资产负债表。无论是大券商的顶级研究员还是草根研究员,都必须看这三大表。但对于普通中小散户来说,一大堆的报表数据不是能够读懂的,就算专业的财务人员也要花大量的时间来研究,本次揭幕者就揭露私募看财务报表的几大指标,只要掌握好这几大指标,相信你也会成为财务高手。 (一)利润表秘籍 1、市销率:相对于市盈率来说,该指标是上市公司股票市值跟该公司销售收入的比率。有私募做过一个跟踪模型,研究了上市公司市盈率和市销率对股价波动的关系影响,而市销率比市盈率还可靠。根据国外统计,通常情况下市销率等于1是最合适的。而在这个指标里,销售收入是最重要的,如果一个企业销售收入不断增长而利润没有增长,这个企业的价值就要重估了。一般情况下,企业都是先出现收入的改进,后出现利润的增长,所以收入比利润更真实、市销率比市盈率更有效、收入比利润更快反映企业状况。(这个观点我有不同意见,因为对企业和审计机构来说,帮助企业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甚至虚构销售收入并不是很难的事情;如果能排除公司作假行为,其模型结论可能可以成立)。 2、毛利率:就是销售毛利润除销售收入。要跟踪毛利率的变化,要看历史上的情况,毛利率过高的现象不会持续(垄断行业例外),过低的现象也不会持续。所以,如果一个企业在毛利率很低的情况下有稳定的业绩,一旦价格上涨,利润的增加会非常明显。反过来,如果毛利率过高,企业业绩已经稳定,毛利率平稳的行业将受到投资者的追捧。 3、三费操纵:所谓三费,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费也可称为期间费用),从理论上来说,销售费用很难操纵,而管理费用可操纵的猫腻最多,管理费用中最可以操纵的就是“计提”。譬如有的公司计提绿化费、福利费,有的公司计提坏账损失,有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一切,都会列入管理费用。所以,其中猫腻很多。而这些计提,多数不影响交税。这些都是上市公司弄虚作假、隐瞒利润的手段。另外,从已公布年报的公司来看,譬如地产公司的计提,钢铁公司的计提等。当然,如果反过来,也可以成为故意增加利润的手段。比方说,钢铁公司的资产减值,计提坏账了。但如果某段时间后这块资产突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2年第1期)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2年第1期)1.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信息的考虑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持有的存货项目如原材料、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应根据其持有目的,综合考虑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得的信息等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活跃市场、有明确市场价格的,一般应以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第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前后一段时间有关存货市场价格的走势等进行判断,如公司能够提供明确的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价格较为异常,无法代表企业持有存货的预期变现价值的,例如在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日的价格没有足够成交量支持,或者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的价格趋势判断资产负债表日的价格为非正常波动形成等,原则上可以考虑根据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的价格走势确定相关存货在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 第三,在资产负债表日不存在明确市场价格,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取得了该存货的价格信息,且该价格信息与资产负债表日价格相关的,可以日后事项期间取得的有关价格为基础确定存货在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 上述原则仅适用于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不适用于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在报告期资产负债表日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项目。 2.涉及BOT项目的合并报表编制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承接BOT项目,但将实质性建造服务发包给合并范围内其他企业的,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实务中一直存在是否

应抵销建造方的建造合同收入及发包方对应的资产成本的困惑。一般情况下,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到合并范围内的母子公司个别报表(或经调整的个别报表)为基础,在抵销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后编制形成。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项目公司)自政府承接BOT项目,并发包给合并范围内的其他企业(承包方),由承包方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从合并报表作为一个报告主体来看,建造服务的最终提供对象为合并范围以外的政府部门,有关收入、损益随着建造服务的提供应为已实现,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相关规定体现出建造合同的收入与成本。 (资料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会计监管工作通讯》二〇一二年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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