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AQ3014

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AQ3014
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AQ3014

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AQ3014-2008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一般要求

4 液氯使用条件要求

5 液氯使用的要求

5.1 气瓶的使用安全

5.2 液氯贮罐的使用安全

6 设施设备的要求

6.1 通用要求

6.2 液氯气瓶的要求

7 液氯使用的操作人员

7.1 专业资格要求

7.2 其他条件

8 液氯使用过程中的泄漏应急处理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液氯使用单位应设置的安全标志

前言

本标准技术条款强制。

为了保护液氯使用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范液氯事故的发生,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院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九兰、岳涛、汪彤、张志航、齐书芳、淡默、王小庆。

本标准首次发布。

液氯使用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液氯使用过程中,对使用条件、操作方法、工艺设备以及作业人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液氯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所含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即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一般要求

3.1 液氯用户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2 新建、扩建、改建使用液氯的建设项目,应遵守国家相关行政许可制度,未经批准不应建设。

3.3 使用液氯的设备(容器、反应罐、塔器等)设计制造,应符合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液氯、氯气管道的使用、检验和维修改造,应符合压力管道的有关规定。

3.4 液氯用户应制定氯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预案的编制应符合AQ/T 9002中的有关规定。

3.5 液氯使用单位应遵照附录A的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符合GB 2894相关要求。

4 液氯使用条件要求

4.1 液氯使用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液氯使用单位的库房不应存放易燃物质和与氯气易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

4.2 使用氯气场所的卫生和环境条件应符合GBZ 1和GBZ 2.1中的有关规定,作业场所空气中氯气含量最高允许浓度为1 mg/m3。

5 液氯使用的要求

5.1 气瓶的使用安全

5.1.1 使用液氯气瓶,应执行气瓶安全的有关规定。

5.1.2 充装量为50 kg和100 kg的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并有防倾倒措施;充装量为500 kg和1000 kg的气瓶,使用时应卧式放置,并牢靠定位。

5.1.3 液氯气瓶使用时,应有称重衡器。气瓶内氯气不能用尽,应留有余压。充装量为50 kg和100 kg的气瓶,应保留2 kg以上的余氯;充装量为500 kg和1000 kg的气瓶,应保留5 kg以上的余氯。

5.1.4 液氯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建立使用记录,重瓶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

5.1.5 液氯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气瓶内压力大于瓶外压力,液态氯向气化器中输送时,应高于气化器的压力。当气瓶出现负压时,应立即关闭控制阀或气瓶阀,防止物料倒灌;负压瓶返回充装单位时应说明,不应向气瓶内充入其他气体。

5.1.6 不应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气瓶,可采用40℃以下的温水加热。

5.1.7 开启气瓶阀门时,应使用专用扳手;不应使用活扳手,管钳等工具。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用力不可过猛;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使用压力、流量用控制阀或针型调节阀调节,不应使用气瓶阀直接用于调节压力和流量。

5.1.8 为防止工艺系统物料倒灌,不应绕开缓冲器、单向阀(逆止阀),走短路直接使用氯气,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5.1.9 作业操作结束后,应立即关闭液氯气瓶瓶阀。

5.1.10 更换液氯气瓶时,不应将残余氯气排在作业场所。

5.1.11 液氯气瓶长期不用,因瓶阀腐蚀而形成“死瓶”时,用户应与供应厂家取得联系,并由供应厂家安全处置。

5.2 液氯贮罐的使用安全

5.2.1 液氯贮罐基础应稳固,防止基础沉降引起管道应力破损。

5.2.2 贮罐库区范围内配备相应的抢修器材,有效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

5.2.3 贮罐的贮存量不应超过贮罐容量的80%。

5.2.4 贮罐输入和输出管道,应分别设置两个截止阀门,定期检查,确保正常。

6 设施设备的要求

6.1 通用要求

6.1.1 设备、阀门和管道处的连接垫片应选用高强度耐氯垫片。

6.1.2 用氯设备应使用与氯气不发生化学反应的润滑剂。

6.1.3 设备、阀门和管道连接、安装前,要经清洗、干燥处理,阀门要逐只做耐压试验,应按设计规定进行,做到连接完好、紧密、无泄漏。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气密试验合格,

否则,不应投入使用。

6.1.4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安全运行。定期清除滞留在反应设备、过滤设备和管道内的反应物或残留物,消除泄漏及设备设施故障隐患,保证用氯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6.1.5 不应使用烃类和酒精清洗氯气系统设备、阀门、管道以及加氯机等。

6.1.6 设备、阀门和管道检修时,应切断氯气来源和传动设备、控制仪器或仪表的电源,然后泄压,放尽物料。取样分析气体合格或检查确无压力后,方可进行检修操作,操作时应有专人监护。需要动火时,应事前对系统进行必要的置换处置,取样分析合格,办理动火批准手续后,方可进行。

6.2 液氯气瓶的要求

6.2.1 液氯气瓶装卸设施

6.2.1.1 充装量为100 kg、500 kg和1000 kg的气瓶装卸时,应采取起重机械,不应使用叉车装卸。起重机械起重量应大于气瓶重瓶时总重量的一倍以上,挂钩牢固,制动可靠。

6.2.1.2 充装量为50 kg的气瓶装卸时,车辆货箱、使用平台处要用橡胶板衬垫,用手推车搬动时,应加以固定。

6.2.2 液氯气瓶称重衡器

称重衡器量程应大于气瓶重瓶时总重量的一倍以上,并按规定每三个月校验一次,确保准确。

6.2.3 控制阀和针型调节阀

控制阀和针型阀调节幅度能够在所需液氯流量零至最大之间调节,并能够保证在气瓶失效时,能够有效地关闭液氯的输出。

6.2.4 气化器

采用盘管式气化器,热水侧设温度控制,液氯管道设排放阀;不宜使用釜式气化器。

6.2.5 缓冲器

6.2.5.1 用于大量使用氯气系统的缓冲器应有足够的容积,容积量原则上应同反应器容量相同,安装放置应有一定高度。

6.2.5.2 缓冲器应设压力表、排污阀、安全阀及压力报警装置,安装应符合工艺要求,定期排污、清洗。

6.2.6 调节阀或限压阀

6.2.6.1 采用自动调节阀的工艺管道,应设手动紧急切断阀,保障安全。

6.2.6.2 限压阀能够根据加氯机所需压力、流量零至最大之间调节、限定。

6.2.7 压力表

压力表应选用膜片压力表(如采用一般压力表,应采取硅油隔离措施),其量程应当为正常使用压力的一倍以上,并应有标定的最大使用压力安全线及有效期检验标志、铅封。压力表的校验期不应超过六个月。

6.2.8 流量表

流量表的耐压等级、材质、耐腐蚀性等指标应符合氯气使用要求,且安装位置符合使用要求。

6.2.9 单向阀(逆止阀)

单向阀(逆止阀)耐压等级、材质、耐腐蚀性等指标应符合氯气使用要求,且安装位置符合工艺要求。

6.2.10 温度计

温度计的使用及安装位置应符合工艺控制要求。

7 液氯使用的操作人员

7.1 专业资格要求

液氯用户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2 其他条件

7.2.1 年龄满18周岁。

7.2.2 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氯气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氯气作业对心、肺、呼吸道功能要求较严格)。

7.2.3 符合氯气工种作业特点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 液氯使用过程中的泄漏应急处理

8.1 液氯气瓶泄漏时,不应向瓶体喷水,抢修人员在戴好防护用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转动气瓶,使泄漏部位朝上,位于氯的气相空间。

8.2 瓶阀密封填料函泄漏时,应查压紧螺帽是否松动或拧紧压紧螺帽;瓶阀出口泄漏时,应查瓶阀是否关紧或关紧瓶阀,或用铜六角螺帽封闭瓶阀口。

8.3 瓶体泄漏点为孔洞时,可使用堵漏器材(如竹签、木塞、止漏器等)处理,并注意对堵漏器材紧固,防止脱落。处理无效时,应迅速将泄漏气瓶浸没于备有足够体积的烧碱或石灰水溶液吸收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控制吸收液温度不高于45℃、pH不小于7,防止吸收液失效分解。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液氯使用单位应设置的安全标志

仓库 储罐区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存储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物品的储罐区、仓库或相关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液氨储槽、液氨球罐、各煤气柜、各类酸储槽、二甲醚及石油液化气球罐、甲醇及成品油罐区、油库等区域)等的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仓库、储罐区域的综合安全监管。 3.2 安全科负责本辖区仓库、罐区的日常安全检查。 3.2 各单位负责本区域仓库、罐区安全运行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值班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洪(汛)、防雨防潮、防盗等工作。 4 控制要求 4.1仓库安全要求 4.1.1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技术要求。 4.1.2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装设通讯和报警设施。 4.1.3 在仓库、堆垛间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2 仓库管理 4.2.1 按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等的物品不得入库。 4.2.2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火源的安全措施。 4.2.3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 4.2.4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存放规定,对不可混存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4.2.4.1 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4.2.4.2 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2.4.3 气体性质相抵触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4.2.4.4 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一定距离。 4.2.4.5 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4.2.5 剧毒、炸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实行“五双”管理办法。 4.2.6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附近不准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需动火的,按动火作业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2.7 根据保管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应熟悉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法。 4.2.8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设通风降温装置。 4.3 进入储罐区、库区安全要求 4.3.1 人员进入储罐区、库区安全要求: 4.3.1.1 严禁携带火种、通信工具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储罐区等。 4.3.1.2外来人员进入应履行手续,并由有关人员陪同。 4.3.1.3 临时施工人员进入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并佩戴临时出入证。 4.3.1.4凡携带物品进出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 4.3.2 车辆进入管理 4.3.2.1 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储罐区、仓库的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灭火器材。 4.3.2.2 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任务完成后,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公司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储罐区、库区。 4.3.2.3 进入储罐区、库区的槽罐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4 储罐区、库区防火、防爆管理

氢气安全技术说明书

氢气安全技术说明书 产品:氢气共5页MSDS编号:2014003 版本日期:2014年4月10日—————————————————————————————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中文名称:氢气 英文名称:Hydrogen 化学式:H 2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传真号码: 企业应急电话: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专线:0 技术说明书编码:2014003 生效日期: 2014年4月10日 第二部分危险性描述 紧急情况概述:极易燃气体,如受热可爆炸。 GHS危险性类别:易燃气体-1,加压气体-压缩气体。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信息:极易燃气体;含压力下气体,如受热可爆炸。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密闭操作,加强通风。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禁止吸烟。容器与装载设备接地、等势联接,采取防止静电放电的措施。使用防爆电气、通风、照明等设备。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事故响应: 皮肤接触:无意义。 眼睛接触:无意义。 吸入:将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感不适,就医。 食入:无意义。 灭火方式: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灭火。使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安全储存:防日晒,储存于通风良好的地方。 废弃处理:—— 物理化学危险:极易燃,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健康危害:本品在生理学上是惰性气体,仅在高浓度时,由于空气中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窒息。在很高的分压下,氢气可呈现出麻醉作用。 环境危害:无资料。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混合物:纯品 有害物成分:氢 浓度:≥ 98% CAS No. 1333-74-0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无意义 眼睛接触:无意义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无意义。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加强对仓库和罐(桶)区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仓库和罐(桶)区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使用单位负责对罐(桶)区的安全管理。 3.2供应部、销售部、生技部和使用单位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入库、贮存、发货和使用的整个过程进行管理。 3.3生技部负责仓库安全管理工作,安全部负责监督。 4工作程序 4.1罐(桶)区 4.1.1每天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保证罐(桶)区、原料、产品、中间产品储罐、铁桶、设备、输送管道、阀门和安全消防设施等的正常。

4.1.2操作人员要穿戴好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按规程操作,杜绝事故发生。 4.1.3要对设施定期保养和维护,做到储罐、汽化器和输送管道、阀门的清洁和畅通。 4.1.4加强设备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在入库、贮存、使用和装卸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4.1.5罐区内要配备冲洗水源、洗眼器及一定数量的解救药品,配齐防护用品和消防设施。 4.1.6罐区内严禁堆放杂物及可燃物质。 4.1.7罐区周围应设置警示标志及危害告知牌。 4.1.8酸碱储罐应设置围堰,其地面及围堰应用耐酸碱水泥进行处理,储罐应设置雨水阀门及事故导液池。 4.1.9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可燃液体的储罐区应设置防火堤,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防火堤设计规范的要求,储罐与防火堤的安全间距应满足规范的要求。 4.1.10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可燃液体的储罐的放空管应设置阻火器,储罐应设置喷淋水,应经常检查喷淋水的水压及流量,在夏季高温季节应对储罐进行降温喷淋。

21001--氢[压缩的];氢气安全技术说明书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氢[压缩的];氢气 化学品英文名:hydrogen(compressed) 企业名称: 生产企业地址: 邮编: 传真: 企业应急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技术说明书编码: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浓度CAS No. 氢1333-74-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2.1类易燃气体 侵入途径:吸入 健康危害:本品在生理学上是惰性气体,仅在高浓度时,由于空气中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窒息。在很高的分压下,氢气可呈现出麻醉作用。 缺氧性窒息发生后,轻者表现为心悸、气促、头昏、头痛、无力、眩晕、 恶心、呕吐、耳鸣、视力模糊、思维判断能力下降等缺氧表现。重者除表 现为上述症状外,很快发生精神错乱、意识障碍,甚至呼吸、循环衰竭。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害。 燃爆危险: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 眼睛接触: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 吸入: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 食入: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爆炸。气体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氢 气与氟、氯、溴等卤素会剧烈反应。 有害燃烧产物:水。 灭火方法: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 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 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喷雾状水抑制蒸 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 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 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 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765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Work area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工区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作业人身安全 1、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不准不了望就穿越线路。 3、不准飞上飞下,扒车代步。 4、不准跨骑翻越动态中的车辆。 5、不准不戴安全带、安全帽、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 6、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开始作业。 7、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8、不准钻车或在车辆下乘凉、坐卧、休息。 9、班前、班中严禁饮酒,严禁在钢轨上、枕木头、道心坐卧。 10、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1、当班作业时,严禁穿高、中跟鞋,冬季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 12、在列车接近作业地点前,本线及邻线作业人员必须下道避车。

二、电器使用安全 1、严禁用金属代替保险丝。 2、严禁非专业人员处理电器故障。 3、移动各类电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4、严禁带负荷拔电器插销。 5、严禁在电器设备上搭放其他物品。 6、手持手动电器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 三、道路交通安全 1、严禁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 2、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3、严禁非专职司机驾驶公车。 4、严禁骑摩托车上下班。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574-33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的安全管理措施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安全技术标准 1.平面布置 1)易燃易爆罐区要保证防火堤、事故池严密不漏,坚固可靠,其容积符合规范要求; 2)罐区内的罐间距、罐与工艺装置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集团公司现行的有关安全规范、标准、规定。 2.防火堤 1)砖砌的防火堤要用混凝土覆盖内表面和堤顶,应能承受液体静压且不渗漏; 2)管线穿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堵; 3)防火堤内积水排出口应设在防火堤外,并用易于操作的非普通截止阀,其开关状态必须使远处易于辨认;

4)罐区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开关阀门。 3.消防设施 1)罐区的半固定式泡沫管线接口要引到防火堤外,且保证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易燃液体物料储罐的喷淋设施,在高温季节要能投用; 3)罐区内要配置一定数量的手提式、推车式小型灭火器材; 4)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卵石或水泥地坪; 5)罐区消防道路靠近罐区一侧严禁种植妨碍消防作业的树木; 6)罐区的环形消防道路要畅通,且能保证非常状态下消防车的通行。 4.罐区仪表 1)可燃液体储罐应设液位计和高低液位报警系统; 2)、液氨罐设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及高液位报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由国防科工委以行业技术标准WJ9049─2005的形式颁布实施的《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中关于储存民用爆破器材的有关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我公司民爆器材仓库的安全管理更加法制化、规范化,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更加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以确保库区安全。特制订以下库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设仓库负责人及足够的安全保卫人员。严格民用爆破器材进出库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区,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烟、火源、带电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库区,进入库区人员要关闭无限通讯设备。 (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严禁酒后上班,接触、发放火工品。 (四)、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应经本企业保卫部门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 (五)、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另库存放。严禁未

经公司同意代存他人火工品。 (六)、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民爆破应单独存放,严禁和常规产品同库存放。 (七)、库区应设防火提示牌:仓库明显位置应设有警示牌。(八)、仓库内火工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通风良好、堆放稳固,并遵守下列规定; 1、火工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民用爆破器材应分垛堆放; 2、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放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及堆垛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3、堆放炸药类、索类民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6m。 (九)、民爆器材仓库宜根据产品特性做到防潮、放热、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防静电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水沟无阻塞。 (十)、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库区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库区设施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

对氯氯苄安全技术说明书SDS

4-氯苄基氯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4-氯苄基氯 化学品英文名称:4-chlorobenzyl chloride 中文名称2:4-氯苯甲基氯对氯氯苄 企业名称: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地址: 联系电话: 企业应急电话: 技术说明书编码:1193 CAS No.:104-83-6 分子式:C7H6Cl2 分子量:161.03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4-氯苄基氯 含量: CAS No. :104-83-6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6.1 类,毒害品。 燃爆危险:本品可燃,有毒。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遇明火能燃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遇水或水蒸气反应放热并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收 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若大量泄漏, 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 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乳胶手套。远离火种、 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 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

液体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液体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版

液体库区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确保液体库区储存、装卸、使用等环节处于受控状态,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明确液体库区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内容、职责和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液体库区的综合管理。 3职责 3.1仓库为液体库区主管部门,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3.2使用单位(车间)负责来料后的卸车以及往车间(车间中转罐)打料工作和

泵、管线、阀门的维修及保养。 3.3动力车间负责日常巡检,2小时巡检一次,并填写《罐区巡检记录》。 3.4电仪车间负责现场仪表、电气的检维修及保养。 3.5生产部、安全部、设备部做好监管工作。 4控制程序 4.1 液体库区是全厂性重要设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携带引火、发火危险品进入罐区。一般情况禁止机动车辆进入库区。对于特殊情况下,其它机动车辆(非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进入库内的,必须经安全部检查同意后方可进入。仓库、动力车间做好监督,发现有违规行为

氢气安全技术说明书

安全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修订日期:2016-2 SDS编号:LBPC-M-004 产品名称:氢气版本:LBPC-M(2)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氢气 化学品英文名称:hydrogen 企业名称:日照岚桥港口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岚山区虎山镇潘家村西首 邮编:276808 电子邮件地址:lbshihua163. 联系电话:0 传真号码:0 企业应急电话:0 技术说明书编码:LBPC-M-004 产品推荐用途及限制用途:主要用于合成氨和甲醇等,石油精制,有机物氢化及作火箭燃料。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物理化学危险: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发生爆炸。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在空气中燃烧时,火焰呈蓝色,不易被发现。 健康危害:为单纯性窒息性气体,仅在高浓度时,由于空气中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缺氧性窒息。在很高的分压下,呈现出麻醉作用。 环境危害:对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GHS危险性类别:易燃气体-1,加压气体-2。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信息:极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发生爆炸。防范说明: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应远离热源、火源,避免野蛮作业,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防爆型工具。 预防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密闭操作,严防泄漏,工作场所加强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生产、使用氢气的车间及贮氢场所应设置氢气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建议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事故响应:火灾时使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雾状水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氢火焰肉眼不易察觉,消防人员应佩戴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进入现场,注意防止外露皮肤烧伤。 安全储存: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氢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储存室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3次,事故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小于7次。氢气瓶与盛有易

苯甲酰氯安全技术说明书

苯甲酰氯安全技术 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苯甲酰氯 化学品英文名:benzoyl chloride;benzene carbonyl chloride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编: 传真: 联系电话: 企业应急电话: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 苯甲酰氯用作有机合成、染料和医药原料,制造引发剂过氧化二苯甲酰、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农药除草剂等。在农药方面,是新型的诱导型杀虫剂是异恶唑硫磷(Isoxathion,Karphos)中间体。苯甲酰氯是重要的苯甲酰化和苄基化试剂。大部分苯甲酰氯用来生产过氧化苯甲酰,其次用于生产二苯酮、苯甲酸苄酯、苄基纤维素和苯甲酰胺等的重要化工原料,过氧化苯甲酰用于塑料单体的聚合引发剂,聚脂、环氧、丙烯酸树脂生产的催化剂、玻璃纤维材料的自凝剂,硅氟橡胶的交联剂,油脂精制、面粉漂白、纤维脱色等。另外苯甲酸与苯甲酰氯反应还能够生产苯甲酸酐,苯甲酸酐的主要用途是作酰基化剂,也可作为漂白剂和助焊剂中的一个组分,还可用于制备过氧化苯甲酰。

苯甲酰氯为制备染料、香料、有机过氧化物、药品和树脂的重要中间体。苯甲酰氯也被用于摄影和人工鞣酸的生产之中,也曾在化学战中作为刺激性气体而使用。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引起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睛损伤; 引起严重眼睛损伤; 对水生生物毒性非常大; 吞咽有害; 皮肤 接触有害; 吸入有害; 可燃液体; 可能引起皮肤过敏性反应.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 险。遇水或水蒸气反应放热并产生有毒的腐蚀性气体。 很多金属特别潮湿空气存在下具有腐蚀性。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参阅第十五部分),该产品属于易燃液体,类 别4急性毒性-经口,类别4*急性毒性-经皮,类别4*急性 毒性-吸入,类别4*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严重眼损伤/眼 刺激,类别1皮肤致敏物,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 类别1。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环戊烷MSDS

环戊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北京东方亚科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二O O二年二月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环戊烷 化学品俗名或商品名:五亚甲基 化学品英文名称:cyclopentane 地址:北京通州区滨河路143号 邮编:101149 电子邮件地址:actmarket @ 网址:http:环戊烷100% 287-92-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类低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 健康危害:该物质属毒性属低毒。吸入蒸汽后,刺激呼吸系统,能够造成恶心、呕吐,高浓度可能造成麻醉并伴有兴奋、倦睡、昏迷,甚至造成呼吸系统失灵。食入能够造成腹部疼痛、恶心,进入肺中能够造成肺损伤,处于危急状态中。皮肤接触能够刺激皮肤,发红、疼痛。眼睛接触能够刺激眼睛,发红、疼痛。长期处在高浓度环境中,能够使中枢神经受影响。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见生态毒性。 燃爆危险:极易燃,其蒸汽与空气能够形成爆炸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有燃烧爆炸危险。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直接用大量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的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移至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果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如果呼吸困难,给输氧,迅速给予医疗救治。 食入:千万不要催呕吐,喝大量的水,不要给失去知觉的人食入任何东西。迅速给予医疗救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本品极易燃,属类低闪点易燃液体。其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能够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遇强氧化剂能够发生强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其蒸汽比空气重,能够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起回燃。密封包装容器遇高热有开裂爆炸的危险。流速过快,容易产生和积累静电。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砂土、1211灭火剂。 灭火注意事项:尽量消除蒸气泄漏和扩散,使用水喷淋能够将火灾容器冷却,稀释未燃混合物。灭火人员必须穿戴防护衣物。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人员必须马上撤离,保护人员人身安全。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切断火源,人员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域至安全地带,隔离危险区域,禁止无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建议危急处理人员穿戴自给式的呼吸器和消防防护服。在泄漏和扩散区域通风,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地沟等限制性空间。 使用水喷淋稀释泄漏蒸汽并尽可能消除泄漏和扩散,防止发生爆炸。 消除方法:小量泄漏,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和设备,将液体收集到合适的密封容器中,用砂土等惰性材料吸收残液,不可使用锯末等易燃材料,也不可以使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经稀释的残液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理。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空坑收容,用泡沫覆盖,用水喷淋稀释蒸汽,尽量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设备转移至未用容器中运至废物处理或回收。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防爆区及高危区安全管理制度

防爆区及高危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防爆区及高危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入防爆区及高危区的员工及外来人员。 3 要求 3.1 防爆区界定及相关安全制度 3.1.1 防爆区:精馏装置区,成品罐装置区,污水站沼气区,电站煤粉和燃油系统(包括所有贮罐、泵房、栈桥、管道等)及周边15米以内范围,以及各易燃易爆危化品仓库、临时存放点、与易燃易爆危化品接触的设备、装置、容器、管道、罐(车)、槽、沟、塔、釜、井、各粉尘区等部位为防爆区;防爆区应设围拦和安全警示标志。 3.1.2 防爆区安全制度:各防爆区的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除遵守《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外,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3.1.2.1 防爆区内绝对禁止一切烟火,严厉禁止吸烟,严禁一切发火源,包括微小的火花、火星。 3.1.2.2 防爆区内严厉禁止携带和使用任何火种、引爆物,包括火柴、火机、香烟、烟花、爆竹、手机、BB机、照相机、摄相机、家电等一切可能引爆的物品。 3.1.2.3 所有进入防爆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静电的衣、鞋、帽等,严禁穿带钉子鞋和非防静电服进入防爆区,严防静电及火花产

生。 3.1.2.4 进入防爆区(或岗位)前,必须亲手抚摸放静电扶手,以消除人体静电。 3.1.2.5 进入防爆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所到防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1.2.6 防爆区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巡检制度,及时发现故障,排除隐患,无法处理时速报值班调度。 3.1.2.7 防爆场所的照明、动力、仪表等所有带电设备及布线,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密闭,确保绝缘、接地良好。 3.1.2.8在防爆场所搬运铁制物品,不得抛掷、拖拉和滚动,防爆区所用扳手、榔头等工具应由防爆的铜、铝合金制成。拖布、灰斗等日常物品也必须是不产生火花的。 3.1.2.9非本部门人员严禁进入防爆区,因公需要进入的,必须经有关人员许可、登记、检查,在严格遵守所到防爆区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防爆制度的前提下方可进入。 3.1.2.10维修、仪表、电工、计量、化验等有关人员进入防爆区,也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同时按照其岗位要求执行相关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3.1.2.11 车辆进入防爆区必须经所到部门负责人特别许可,要求车况良好,并戴好火花熄灭器、接牢放电器,装卸危化品过程中要求车断电、人离场、钥匙在。 3.1.2.12 禁止在装卸易燃液体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插入罐

氢气化学品技术说明书

氢气安全技术说明书 危险性类别:第2.1易燃气体 侵入途径:吸入 健康危害:本品在生理上是惰性气体,仅在高度浓度时,由于空气中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窒息。在很高的分压下,氢气可呈现出麻醉作用。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无害 爆炸危险:1.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和物,遇热或明火即会发生爆炸。 2.氢气比空气轻得多,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 3.氢气与氟、氯、溴等卤素会剧烈反应 第三部分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第四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氢气极易燃烧,燃烧时,其火焰无颜色,肉眼无法看见。与空气或氧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或明火即会发生爆炸。与氟、氯、溴等卤素会剧烈反应。氢气瓶或氢气储罐内存在压力,当温度升高时,气瓶或储罐内的压力也随着升高,它们在火灾中存在爆裂的可能性。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磷酸铵干粉 氢气储罐/氢气瓶出现火灾时的消防措施: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切断气源。疏散人员远离火灾区,并往上风处撤离。对着火区进行隔离,防止人员入内。可能的话,将那些处在火灾区附近、未受火直接影响的氢气瓶转移到安全地段。如氢气无法切断的话,可让气体燃烧,直到气瓶、储罐内的氢气烧完为止。 注意:这种处理方法是假设火势可以控制的前提下采用的,而且,氢气燃烧过程中,应持续用水对气瓶、储罐进行冷却,直到氢气完全烧尽为止,避免气瓶、储罐因过热而发生爆炸事故。如有可能,站在安全位置上进行灭火。并用水对着火的气瓶/储罐、以及着火区附近的所有压力容器进行冷却,直到它们完全冷却为止。不得设法搬动或靠近被火烘热的气瓶/储罐。如果火势很大或者失去控制,应立即向消防队报告,告知对方着火的详细地点以及着火的原因。火灾解除后,不得使用遭受过火灾的氢气瓶,应将它们退还给林德气体公司!禁止使用受到火灾影响的储罐。 第五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首先切断所有的火源,勿使其燃烧,同时关闭阀门等措施,制止泄漏。并用雾状水保护关闭阀门的人员。 第六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瓶装氢气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a)必须保证工作场所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空气中的氢气含量必须低于1。 b)应妥善保护氢气瓶和附件,防止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 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库区安全管理条例示范文本

库区安全管理条例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库区安全管理条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进入库区后,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酒后驾车 和非司机开车。 2、商户的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不得在库内存放。 3、严禁在仓储中心内使用电热棒、电热毯、电水壶、 电砂锅等电热器具。 4、严禁在仓储库区内普通插座上使用功率在2000w 以上的用电器具。 5、严禁在库区内抽烟,违者罚款200元。不听劝阻者 将予以清出仓储中心。 6、严禁在仓储中心内使用假冒伪劣或不符合国家安全 质量监督管理局检测标准的器具。 7、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特殊专业性设备。凡特殊工种

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本行业相关上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8、严禁在库区内动用明火。如需使用电气焊等设备必须待有仓储中心办公室开局的动火证方可使用,同时在仓储中心备案。试用期间必须两人操作,一人施工,一人负责看守防范,并携带消防沙或灭火器的相关灭火设备做到随时可以消除初期火灾。动火期间动火单位负责人要随时注意见识检查。库区安保人员必须随时注意巡视并及时发现问题。 9、禁止一切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照仓储中心香瓜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梁距。储存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限额。 2、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与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4、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品的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当有专人定时测温。 5、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7、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8、化学易燃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9、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检查符合要求方准入库或归垛。 10、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库房、露天堆垛、罐区,不准进行分装、试验、封焊,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这些作业时,事先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现场监护,备好充足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须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1、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2、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13、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二、装运管理 1、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2、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

氢气安全技术说明书(通过)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修订日期:2016年11月15日 SDS编号:LGHH-004 产品名称:氢气版本:LG-MSDS-2016 第一部分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氢 化学品英文名称:Hydrogen 企业名称:邯郸市xxx工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xx合义路2号 邮编: 057450 传真:0310-xx77885 联系电话:00310-xx350129 电子邮件地址:wxaqlichao@https://www.360docs.net/doc/cd15199864.html, 企业应急咨询电话:0310-xx77750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在有机合成中氢用于合成甲醇、合成人造石油和不饱合烃的加成等。可做火箭燃料。用于切割、焊接金属,制造医药、染料、炸药等。 第二部分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极易燃气体,如受热可爆炸。在高浓度时,由于空气中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窒息。在很高的分压下,氢气可呈现出麻醉作用。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说明规范系列标准(参阅 第十五部分),该产品属于易燃气体,类别1;压力下气体,类别压缩气体。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信息:极易燃气体;含压力下气体,如受热可爆炸。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远离热源、明火,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采取防止静电措 施,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连接;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及 其他设备,生产和使用装置安装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事故响应:吸入:本品在生理上是惰性气体,仅在高度浓度时,由于空气中 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窒息。在很高的分压下,氢气可呈现出麻醉作 用。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 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无意 义;皮肤接触:无意义;眼睛接触:无意义;发生火灾时,切断 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 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 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安全储存:易燃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仓内温度不宜超过30℃。 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氟、 氯、溴)、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混运;储存间内的照明、 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采取防止静电措施, 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连接;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及其他 设备,生产和使用装置安装气体探测报警装置;配备相应品种和 数量的消防器材。 废弃处置:本品或其容器依当地法规处置。 物理化学危险:极易燃,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健康危害:本品在生理学上是惰性气体,仅在高浓度时,由于空气中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窒息。在很高的分压下,氢气可呈现出麻醉作用。 环境危害:无资料。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混合物 危险组分浓度或浓度范围CAS No. 氢≥99.9% 133-74-0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急救: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79360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加强公司各仓库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相关安全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一、仓库安全责任 1.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 责”的原则。 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 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3.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 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严禁堵塞消防门及消防器材。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 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5.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 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 6.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 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7.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

准住人。 8.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 材,并确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实仓库温度、电源安全管理责任和24小时值班巡逻等 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0.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 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 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 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 不小于2米。 12.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 全后,方可离人。 13.库区范围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公司安 全与保障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14.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 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二、仓储部门经理安全责任 1.仓储部门经理是仓库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经营管理的仓库 安全生产负责,重点加强仓库消防安全、货物安全、货物装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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