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恢复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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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058:麻醉恢复室管理制度

一、麻醉后恢复室是对手术结束后的患者进行短时间严密观察和监护的场所,是保证患者麻醉后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环节。

二、麻醉恢复室由科主任领导,日常监测治疗工作由值班麻醉医师和麻醉护士负责。值班麻醉医师负责制定患者的监测、治疗计划,并与主管医师共同决定是否转送普通病房或ICU。

麻醉科负责对麻醉复苏室的医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与考核.

三、麻醉恢复室主要接收全麻结束后尚未清醒,或呼吸通气功能恢复不全、循环功能不稳定的患者.由麻醉医师决定患者入或出麻醉恢复室,并负责患者的病情监测与诊治.麻醉恢复室入室范围(患者转入标准)为:

(一)全身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

(二)高龄、婴幼儿、危重和麻醉后生命体征不平稳的患者。

(三)神经阻滞麻醉后发生意外情况,或术中使用大量镇静镇痛药物、有迟发性抑制危险的患者。

(四)特殊病情手术后需要在手术室环境暂时监测、治疗的患者。

四、工作规范

(一)交接班

患者入复苏室,复苏室值班麻醉医师和负责该患者的麻醉医师交接班,包括病情、术中输液、输血及用药,检查手术伤口包扎情况、引流等.保证静脉通道输液通畅。

(二)循环呼吸系统监测

继续监测脉搏血氧饱和度、血压、心电图。严密观察全麻术后患者的肌力、呼吸幅度和呼吸道通畅情况.已拔除气管插管者,给以面罩或鼻导管吸氧。未拔除气管导管者,严密观察呼吸频率、分钟通气量、氧浓度、气道压,保证有效通气.注意吸痰、维持呼吸道通畅。维持血流动力学稳定,必要时对因或对症处理.

(三)手术情况监测

观察引流袋内出量及颜色,保持管道通畅。

(四)加强镇痛、镇吐治疗

(五)保温,治疗寒颤

五、麻醉复苏室转出标准

(一)患者意识清醒,呼吸及肌力等恢复情况达到Steward 苏醒评分4分以上.

(二)呼吸、脉搏、血压稳定。

(三)引流管内无大量出血、引流通畅.伤口包扎覆盖良好。静脉输液通道通畅。

(四)患者有适当保温措施。无躯体过度暴露,躯体覆盖良好,无明显寒战。

(五)疼痛基本控制,VAS小于3分。

(六)如遇患者苏醒时间延长,或呼吸循环功能不稳定者,应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必要时可

转ICU,以免延误病情。

(七)麻醉复苏室护士和手术医师共同护送患者返回病房。

六、执行“麻醉复苏室工作规范与流程”,患者在复苏室内的监护结果和处理均须完整、准确、规范的记录在麻醉恢复室记录单上。

七、麻醉恢复室开放时间为白班时间,其他时间患者在手术间进行复苏。

八、麻醉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制度的落实进行自查、每月汇总、分析、改进,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其进行监管,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并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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