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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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什么

上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什么

上海医疗保险缴费⽐例是什么养⽼保险单位缴费20%、个⼈缴费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9.5%、个⼈缴费2%。

失业保险单位与个⼈费率均为0.5%。

⽣育保险单位缴费1%。

⼯伤保险实⾏⾏业差别费率加浮动费率,单位缴费范围在0.2%⾄1、9%之间。

⼀、缴费职⼯医保统筹基⾦和⼩基⾦最⾼⽀付限额,均从34万元提⾼到36万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关于职⼯医保参保⼈员个⼈帐户计⼊标准:2016年医保年度,本市职⼯医保参保⼈员个⼈帐户计⼊标准,仍按2013医保年度计⼊标准执⾏,按规定计⼊。

(2)关于职⼯医保统筹基⾦的最⾼⽀付限额、门急诊⾃负段标准、统筹基⾦的起付标准为进⼀步提⾼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障⽔平,2016年医保年度,职⼯医保统筹基⾦的最⾼⽀付限额从34万元提⾼到36万元,统筹基⾦最⾼⽀付限额以上的,仍由地⽅附加基⾦⽀付80%,其余部分由职⼯⾃负;门急诊⾃负段标准、统筹基⾦起付标准继续按照《职⼯医保办法》规定的定额标准执⾏,不作调整。

(3)关于住院和家庭病床费⽤结算对于2016年3⽉31⽇之前已办妥出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下同)⼿续的参保⼈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3⽉31⽇之前进⾏出院费⽤⽹上结算。

对于2016年3⽉31⽇前住院或开设家庭病床时间已满6个⽉的参保⼈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3⽉31⽇之前进⾏在院或在床的⽹上结算。

(4)关于暂停联⽹结算为配合2016年医保年度转换⼯作,本市医保计算机系统将于2016年3⽉30⽇、31⽇和4⽉1⽇部分时段内暂停联⽹结算。

暂停联⽹结算期间,参保⼈员(包括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参保⼈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医疗发⽣的医疗费⽤,以及参保⼈员在定点零售药店使⽤个⼈医疗帐户资⾦购药所发⽣的费⽤,由参保⼈员个⼈全额现⾦垫付。

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告知参保⼈员在15个⼯作⽇内,凭医疗费⽤收据(或药费发票)、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有效件,⾄邻近的区、县医保事务中⼼办理零星报销⼿续。

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表

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表

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表第一篇: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表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2016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表单位名称(盖章):社会保险登记码:2016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元。

辅助申报信息:1、2016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元; 2、2016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人。

………………………………………………………………………………………………………以下填表说明是外服公司将现有政策和社保咨询意见汇总而成,供客户参考。

一、关于统计全部本市参保职工工资总额时,职工统计范围的确定,以及职工纳入统计范围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1)该职工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该职工劳动报酬由本企业向其发放工资。

(3)该职工由本企业为其在沪缴交社会保险【注1】“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是本市单位参保职工享受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的重要依据。

提醒:据悉,2017年度社保审计将根据单位申报“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为依据,“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申报数额将严格与“上年度职工工资性收入”申报数额比对核实,对于违规申报的参保单位将列入年度专项审计。

因此,按规定按实准确申报职工工资性收入,以免涉及社保审计。

二、全部职工平均人数统计办法平均人数=本年度每月职工人数之和除以12三、“单位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规则公式:单位**年度月平均工资=**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12 其中:**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保留整数。

**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保留二位小数。

【注2】单位**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后按照见分进角原则保留到角。

第二篇:2010年河北省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2692元2010年河北省城镇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2692元2010-04-23 燕赵晚报河北省统计局日前公布了2010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2010年,我省职工平均工资为32306元,比上年提高3923元,增长13.8%。

上海历年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社会保险利率汇总表

上海历年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社会保险利率汇总表

历年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社会保险利率汇总表缴费年度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上限/下限)记帐利率文件依据1993 356元 712/213.6 10% 沪社保综(93)第27号 1994 471元 934/280 12% 沪社保综发(1994)10号 1995 617元 1234/370 12% 沪社保综发(1995)8号 1996 773元 1546/464 12% 沪社保综发(1996)7号 1997 889元 1778/533 8.5% 沪社保综发(1997)4号1998 952元 2856/571 6.5%沪府发(1998)12号沪社保法发(1998)5号1999 1005元 3015/603 5% 沪劳保养发(1999)20号 2000 1179元 3537/707 5% 沪劳保养发(2000)24号 2001 1285元 3855/771 2.25% 沪劳保基(2001)6号2002 1480元 4440/888 2.25%沪劳保基发(2002)3号沪劳保基发(2002)11号2003 1623元 4869/974 1.98% 沪劳保基发(2003)6号沪劳保基发(2003)7号2004 1847元 5541/1108 1.98% 沪劳保基发(2004)11号沪劳保基发(2004)10号2005 2033元 6099/1220 2.25% 沪劳保基发(2005)7号沪劳保基(2005)97号2006 2235元 6705/1341 2.25%或4% 沪劳保基发(2006)7号沪劳保基发(2006)4号2007 2464元 7392/1478 3.12%沪劳保基发(2006)7号沪劳保基发(2007)48号2008 2892元 8676/1735 4.14%沪劳保基发(2006)7号沪劳保基发(2007)54号2009 3292元 9876/1975 2.25% 沪劳保基发(2006)7号沪人社基发(2008)8号2010 3566元 10698/2140 2.25% 沪劳保基发(2006)7号沪人社基发(2009)48号2011 3896元 11688/2338 沪劳保基发(2006)7号。

2023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23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23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23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7310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7310元/月,上限为36549元/月。

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7310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7310元/月,上限为36549元/月。

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7310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7310元/月,上限为36549元/月。

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7310元/月,个人无需缴纳。

单位缴费比例为0.8%。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7310元/月,个人无需缴纳。

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不同,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

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2015年7月-2016年6月)--0707

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2015年7月-2016年6月)--0707
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
(年7月-2016年6月)
深户 以缴费基数2030元,参加综合医疗为例 项 目 缴费基 数 养老保险+地方 补充养老(限深 户) 医 疗 保 险 基本 综合 医疗 保险 住院
地方补充医疗
非深户 以缴费基数2030元,参加住院医疗为例 以缴费基数2030元,参加合作医疗为例
以缴费基数3632元,参加综合医疗为例
24.22 3.03 20.30 6.50 32.48 350.43 539.18
0.1% \ \ \ 1%
6.05 \ \ \ 20.30 188.75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小 合 计 计
制表日期:2015-7-7
注: 1、本市2014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648元/12=6054元; 2、综合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本调整为6054*60%=3632,最高缴费基数调整为6054*300%=18162元; 3、深户、非深户最低缴费基数为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数2030 4、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6054元; 5、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2030元;
2030
2030
0.5% 0.1% 1.0% 0.48% 1.6%
30.27 6.05 20.30 9.74 32.48 362.74 557.55
0.2% \ \ \ 1%
12.11 \ \ \ 20.30 194.81
6054 6054 2030 2030 2030
0.4% 0.050% 1.0% 0.32% 1.6%
工伤0.2 失业1.6
单位承担 比例 14% 6% \ 0.2% 1.0% 0.2% 1.6% 金额 284.20 217.92 \ 7.26 20.30 4.06 32.48 566.22 821.56 个人承担 比例 8% 2% \ \ \ \ 1% 金额 162.40 72.64 \ \ \ \ 20.30 255.34 缴费基 数

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月缴纳标准表

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月缴纳标准表
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月缴纳标准表
(2016年7月~2017年6月)
基本养老保险 单位分类 缴费基数(元) 缴费 比例 22% 最低月缴费 金额(元) 948.2 职工医疗保险 缴费 比例 8% 9% 2% 最低月缴费 行业 金额(元) 分类 344.8 387.9 86.2 5.5 824.4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六类 七类 八类 0.20% 0.40% 0.70% 0.90% 1.10% 1.30% 1.60% 1.90% 8.6 5.17 10.34 18.10 23.27 28.45 33.62 41.38 49.13 21.55 工伤保险 缴费 比例 0.20% 最低月缴费 金额(元) 8.6 生育保险 缴费 比例 0.50% 最低月缴费 金额(元) 21.55 失业保险 缴费 比例 1.00% 最低月缴费 金额(元) 25.86
农业户口人员不需缴 纳个人部分
单位部分 机关 事业
4310 (工伤基数为4300) 4310
个人部分 合计
4%
172.4 1120.6
0.50%
12.93 38.79
单位部分 企业
职工月工资总额 (2586~12930)
14%
362.04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8%
206.88
0.50%
12.93
1.00%
25.86
个人部分 合计 个体 劳动者 合计 备注
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 (2586~12930)
8%
206.88 568.92
5.5 212.38 8% 270.16 5.5 275.66 机关事业医疗保险 9%单位缴费部分为公 务员补助基金 12.93
0.50%
12.93 38.79

上海2019年4月份社会保险基数

上海2019年4月份社会保险基数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2019 年 4 月上海社保基数调整
2.2019 年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新标准
3.2019 年上海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4.2019 年上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正文
2019 年 4 月上海社保基数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2019 年 4 月上海市社保基数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的背景是,2016 年上海市平均工资为 6504 元。

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3 月,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 6504 的 60% 即 3902 元,上限为6504 的 300% 即 19512 元。

2019 年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新标准
2019 年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新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 20%,个人缴费比例为 8%。

2.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 1%,个人缴费比例为 0.5%。

3.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 0.5%,个人缴费不缴费。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 1%,个人不承担缴费。

5.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 11%,个人缴费比例为 2%。

2019 年上海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各地缴纳基数不一样,所以无法计算具体的缴费数额,但缴费比例是一样的。

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 11%,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 28% 左右。

2019 年上海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2017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 月 15 日。

上海市医保报销政策

上海市医保报销政策昨天,2017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政策出台后,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一一解读。

据悉,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港澳签注可在各出入境办证大厅自助办理据介绍,7月1日起,上海全市各出入境办证大厅逐步推广电子港澳签注自助服务,7月15日全部启用;年底前,延伸至部分公安派出所,提供多点、多渠道、高效率的出入境办证服务。

“网上、微信支付”办证服务功能逐步推出7月1日起,上海全市各出入境办证收费窗口将开通POS机刷卡支付功能;年内,逐步推出微信、银联卡在线等出入境网上支付新功能,实现快捷、便利缴费。

此外,预计今年年内,实现网上办证量占出入境办证总量的比例从目前的20%上升到50%;实现微信预约办证超20万证次。

非沪籍居民在沪办理出入境不再审核社保以往,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分为7种不同的身份类别,可办理相应种类的出入境证件。

申请时,需提交连续一年以上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如今,根据上海公安新出台的《关于扩大非上海户籍居民在上海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和二代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赴港澳定居除外),不再要求提交其他证明,不再审核社保缴纳情况。

相比原有政策,新政策带来的第一个变化是放宽了办证条件。

例如,按照原政策,要求最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保,但很多人才由于工作未满一年,或是更换工作造成社保缴纳中断,而无法满足办证条件。

新政策不再审核社保缴纳情况,对居住时间也没有要求。

第三个变化是简化了办证手续。

一、关于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一)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标准不变,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上海市历年平均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2.5元调整为14元。

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012年2011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根据上海市统计局统计,2011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1968元,比上年增长11.1%。

按此计算,2011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31元。

2012年上海市职工最低工资水平: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280元调整为1450元。

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1元调整为12.5元。

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相关社会保险费由单位按规定另行支付。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养老金:2815*30%=844.50(单位22%,个人8%)医疗金:2815*14%=394.10(单位12%,个人2%)失业金:2815*2.7%=76.00(单位1.7%,个人1%)工伤生育:2815*1.3%=36.30合计:1351.20元市统计局:2012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92元( 2013年4月11日)据上海市统计局统计,2012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56300元,比上年增长8.3%。

按此计算,2012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692元。

2016社会保险、特殊用工关系实务


12%
2%
1.70%
1%
0.80%
0.50%
2815-14076元
12%
2%
1.70%
1%
0.80%
外来从业人员
2346元
22%
8%
6% 1% …… …… ……
0.50%
原参加小城镇 社会保险的从 业人员
2815元
19%
8%
9%
2%
1.70%
1%
0.80%
0.50%
Vinson_Huang
2012年最新缴费比例合集
21%
8%
11%
2%
1.50%
0.50%
1%
0.50%
11%
外来从业 3271人员 16353元
2%
1.50%
0.50%
1% 0.50%
21%
8% 6% 1% …… …… ……
原参加小 3271城镇社会 16353元 保险的从 业人员 (注4)
21%
8%
11%
2%
1.50%
0.50%
1%
0.50%
Vinson_Huang
11%
2%
1.50%
0.5%
1% 0.50%
6%
1%
……
……
……
原参加小城 镇社会保险 3022-15108 的从业人员 元 (过渡结束)
21%
8%
11%
2%
1.50%
0.5%
1%
0.50%
Vinson_Huang
2013年最新缴费比例合集 10月1日以后
养老保险
项目 缴费基数 对象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单位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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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5职工平均工资*0.6=5939×60%*0.6=3563.4元
序号 项目
缴费基数 交费比例 合计

上限为17817
元,下限为
3563元。

企业 个人
1 养老保险 20% 8% 28%
2 医疗保险 10% 2% 12%
3 失业保险 1% 0.5% 1.5%
4 生育保险 1% 1%
5 工伤保险 0.5% 0.5%
合计比例 32.5% 10.5% 43%
合计费用 1157.98元 374.12元 1532.1元
6 残障金 1.6%(57元) 1.6%(57元)
合计费用 1214.98元 374.2元 1589.1元

注1: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7817元,下限为3563元。单位缴费基数按单位内个人月缴
费基数之和确定。
注2: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注3: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根据规定参加本市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险的,医疗保险缴费比
例为6%(单位按5%,个人按1%)。
注4: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
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执行。
注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
人不缴纳。
本标准执行期: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另附:2016年上海企业最低用工成本为44665.2元/人/年,
2016年起企业在不交住房公积金、残障金的情况下,员工即使拿最低工资,企业需承担的社
保为1532.1元(含个人应承担部分,1157.98+374.12=1532.1元),加上最低工资2190元,合计
为3722.1元。如加上房公积金127元、残障金57元,则最低用工成本达3906.1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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