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与案例分析第4章 电子合同与电子安全法律制度
电子商务法律——电子合同案例评析

教学课题:电子合同案例评析课(一)教学目的:知识目标:学会运用电子商务合同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分析案例能力目标:培养学生利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情感目标: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重点: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评析案例教学难点: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评析案例教学方法:小组讨论法教学课时:2课时教学过程:第一步:教师展示案例一一刚上小学二年级的男童,在某购物网站以他父亲李某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了客户信息,并且订购了一台价值1000元的小型打印机。
但是当该网站将货物送到李某家中时,曾经学过一些法律知识的李某却以“其子未满10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拒绝接收打印机并拒付货款。
由此交易双方产生了纠纷。
李某主张,电子商务合同订立在虚拟的世界,但却是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履行,应该也能够受现行法律的调控。
而依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和第55条的规定,一个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应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其子刚刚上小学二年级,未满10周岁,不能独立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所以该打印机的网上购销合同无效;其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拒付货款。
对此,网站主张:由于该男童是使用其父亲李某的身份证登录注册客户信息的,从网站所掌握的信息来看,与其达成打印机网络购销合同的当事人是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而并不是此男童。
由于网站是不可能审查身份证来源的,也就是说网站已经尽到了自己的注意义务,不应当就合同的无效承担民事责任。
问题:当事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电子合同是否有效?第二步:请学生分四人小组展开讨论第三步:派代表阐述本组讨论结果第四步:教师点评:这个案例反映出对电子合同主体进行必要限制的意义。
对于网络交易来说,合同当事人在网络上根本无法看到或辨别交易相对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是利用计算机按键或鼠标来发出意思表示,即便网络中心要求交易相对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及出生日期或信用卡号以证实其为成年人,但仍有伪造或提供不实资料的可能性,故网络中心或利用网络进行交易的销售者基本上无从得知对方当事人究竟是否是成年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电子商务法教案

电子商务法教案精选第一章:电子商务法概述1.1 电子商务法的定义与范围1.2 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1.3 电子商务法的发展历程及现状1.4 电子商务法的重要性与意义第二章: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地位与责任2.1 电子商务主体的分类与条件2.2 电子商务主体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2.3 电子商务主体的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2.4 案例分析:电子商务主体法律地位与责任的实际应用第三章: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法律制度3.1 电子合同的定义与特征3.2 电子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3.3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与要求3.4 案例分析: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法律制度的实际应用第四章: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4.1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类型与保护范围4.2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4.3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与措施4.4 案例分析: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应用第五章: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5.1 电子商务税收的现状与挑战5.2 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规定与政策5.3 电子商务税收的征收与管理5.4 案例分析: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实际应用第六章:电子商务市场竞争法律问题6.1 电子商务市场的反垄断法律制度6.2 电子商务市场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与审查6.3 电子商务市场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6.4 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市场竞争法律问题的实际应用第七章: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7.1 电子商务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概述7.2 电子商务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护7.3 电子商务消费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7.4 案例分析: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际应用第八章:电子商务广告与促销法律制度8.1 电子商务广告的法律规定与监管8.2 电子商务促销活动的法律限制与要求8.3 电子商务广告与促销的虚假与误导行为8.4 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广告与促销法律制度的实际应用第九章:电子商务支付法律制度9.1 电子商务支付工具与支付服务的法律监管9.2 电子商务支付安全的法律保障与风险防范9.3 电子商务支付争议的解决与法律责任9.4 案例分析:电子商务支付法律制度的实际应用第十章:电子商务法发展趋势与未来挑战10.1 电子商务法的国际发展趋势10.2 电子商务法在我国的未来挑战与机遇10.3 电子商务法的新技术应用与影响10.4 案例分析:电子商务法发展趋势与未来挑战的实际应用重点和难点解析一、电子商务法的定义与范围:重点关注电子商务法的界定及其适用范围,解释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概念及其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数据电文法律制度课件

02
数据电文法律制度概述
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的定义与重要性
定义 重要性
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的法规与标准
法规
标准
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相关的标准主要包 括《电子文件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 》、《电子签名技术》等标准。
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的挑战与未来发展
挑战
未来发展
03
电子商务安全与数据电文的关联性
电子商务安全与数据电文的相互影响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的挑战与未来发展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的挑战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新的安全问题也不断涌现,如数据泄露、网络诈骗、知识产权侵权等,给电子商务安 全法律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的未来发展
未来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将不断完善,加强对电子商务行为的监管和规范,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为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的定义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的框架与原则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的框架
主要包括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 关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的原则
主要包括依法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等原则。
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也影响着数据电文 法律制度的实施,如网络攻击、数据 泄露等安全问题,对数据电文的真实 性和可靠性造成威胁。
数据电文在电子商务安全中的应用
电子商务安全对数据电文法律制度的影响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数据电文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电 子商务安全的新挑战和新需求。
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也对数据电文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如需要加强对数据电 文的保护和监管,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指南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指南第1章电子商务概述 (3)1.1 电子商务的定义与分类 (3)1.2 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4)第2章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 (4)2.1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框架 (4)2.1.1 宪法 (4)2.1.2 法律 (5)2.1.3 行政法规 (5)2.1.4 部门规章 (5)2.1.5 地方性法规 (5)2.1.6 规范性文件 (5)2.2 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 (5)2.2.1 起步阶段(1990年代末至2004年) (5)2.2.2 发展阶段(2005年至2017年) (5)2.2.3 完善阶段(2018年至今) (6)第3章电子商务主体法律规范 (6)3.1 网络经营主体资格 (6)3.1.1 网络经营主体的定义 (6)3.1.2 网络经营主体的登记与备案 (6)3.1.3 网络经营主体的变更与注销 (6)3.2 网络经营主体的法律责任 (6)3.2.1 网络经营主体的合同责任 (6)3.2.2 网络经营主体的侵权责任 (6)3.2.3 网络经营主体的行政责任 (7)3.2.4 网络经营主体的刑事责任 (7)3.2.5 网络经营主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7)3.2.6 网络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 (7)3.2.7 网络经营主体的数据安全保护责任 (7)第4章电子合同法律问题 (7)4.1 电子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7)4.1.1 电子合同的界定 (7)4.1.2 电子合同的成立 (7)4.1.3 电子合同的生效 (7)4.2 电子合同的履行与解除 (8)4.2.1 电子合同的履行 (8)4.2.2 电子合同的解除 (8)4.3 电子合同的争议解决 (8)4.3.1 协商解决 (8)4.3.2 调解 (8)4.3.3 仲裁 (8)4.3.4 诉讼 (8)4.3.5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机制 (8)第5章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 (9)5.1 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概述 (9)5.2 网络商标权保护 (9)5.2.1 网络商标权的概念及特点 (9)5.2.2 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9)5.2.3 网络商标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及实践 (9)5.2.4 我国网络商标权保护现状及改进措施 (9)5.3 网络著作权保护 (9)5.3.1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及特点 (9)5.3.2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9)5.3.3 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及实践 (9)5.3.4 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现状及改进措施 (9)5.4 电子商务专利权保护 (9)5.4.1 电子商务专利权的概念及特点 (9)5.4.2 电子商务专利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 (9)5.4.3 电子商务专利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及实践 (10)5.4.4 我国电子商务专利权保护现状及改进措施 (10)第6章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 (10)6.1 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 (10)6.2 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 (10)6.2.1 网络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保障 (10)6.2.2 网络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10)6.3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 (10)6.3.1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 (11)6.3.2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 (11)6.3.3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11)第7章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规范 (11)7.1 电子商务税收概述 (11)7.1.1 电子商务税收基本概念 (11)7.1.2 电子商务税收原则 (12)7.1.3 电子商务税收管理 (12)7.2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与法规 (12)7.2.1 增值税政策与法规 (12)7.2.2 消费税政策与法规 (12)7.2.3 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政策与法规 (12)7.3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 (13)7.3.1 国际税收分配 (13)7.3.2 税收管辖权 (13)7.3.3 税收逃避和避税 (13)第8章电子商务支付法律规范 (13)8.1 电子支付概述 (13)8.2 电子支付法律法规 (13)8.3 电子支付风险与监管 (14)第9章电子商务物流法律规范 (14)9.1 物流与电子商务的关系 (14)9.1.1 物流在电子商务中的地位与作用 (14)9.1.2 电子商务对物流行业的影响 (14)9.1.3 物流行业对电子商务的支撑作用 (14)9.2 电子商务物流法律法规 (14)9.2.1 物流企业资质要求 (15)9.2.2 物流服务质量规范 (15)9.2.3 物流合同法律规定 (15)9.2.4 物流行业监管政策 (15)9.3 电子商务物流争议解决 (15)9.3.1 物流争议的类型及原因 (15)9.3.2 物流争议的协商解决 (15)9.3.3 物流争议的调解解决 (15)9.3.4 物流争议的仲裁解决 (15)9.3.5 物流争议的诉讼解决 (15)第10章跨境电子商务法律规范 (15)10.1 跨境电子商务概述 (15)10.1.1 跨境电子商务的定义与特点 (15)10.1.2 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模式 (15)10.2 跨境电子商务政策与法规 (15)10.2.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概述 (15)10.2.2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法规体系 (15)10.2.3 国际跨境电子商务法律规范 (16)10.3 跨境电子商务合规管理 (16)10.3.1 跨境电子商务合规风险 (16)10.3.2 跨境电子商务合规体系建设 (16)10.3.3 跨境电子商务合规案例分析 (16)10.3.4 跨境电子商务合规发展趋势 (16)第1章电子商务概述1.1 电子商务的定义与分类电子商务,指的是通过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商务活动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
第12章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

第12章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第12章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
1:电子商务基本概念和定义
1.1 电子商务的定义和特点
1.2 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
1.3 电子商务的类型和模式
2: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框架
2.1 国际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概述
2.2 国家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概述
2.3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的层次结构
3:电子商务交易安全法律制度
3.1 电子商务合同法规定
3.2 电子签名法规定
3.3 网络支付安全法规定
3.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4:电子商务信息安全法律制度
4.1 信息安全法规定
4.2 数据保护和隐私保护法规定
4.3 成功安全防护法规定
4.4 网络安全法规定
5: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
5.1 商标法和专利法的适用
5.2 著作权法的适用
5.3 网络侵权问题的法律规定
附件:
1:电子商务安全检查表
3:电子商务隐私政策范本
4: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指南
法律名词及注释:
1:电子商务:利用电子技术进行商务活动2:电子合同:通过电子方式达成的合同
3:电子签名:在电子文件上表示认可的数据4:网络支付:通过网络进行的支付方式
5: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制度6:信息安全: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7:数据保护:保护个人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8:隐私保护: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制度
9:成功安全防护: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使用10:网络安全:保护网络不受攻击和破坏
11:商标法:保护商标权益的法律制度
12:专利法:保护发明创造的法律制度
13:著作权法:保护作品权益的法律制度
14:网络侵权:在网络上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电子商务法案例分析

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已经注册了电子信箱(E-mail):“jrsy @jrsy. com cn”;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注册了电子信箱(E-mail):“h-ymz@online.sh.cn”。
1999年3月5日上午,景荣实业有限公司给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发出要求购买其厂生产的办公家具的电子邮件一份,电子邮件中明确了如下内容:(1)需要办公桌8张,椅子16张;(2)要求在3月12日之前将货送至景荣实业有限公司;(3)总价格不高于15000元。
电子邮件还对办公桌椅的尺寸、式样、颜色作了说明,并附了样图。
当天下午3时35分18秒,衡阳木制品加工厂也以电子邮件回复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对景荣实业有限公司的要求全部认可。
为对景荣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见,3月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还专门派人到景荣实业有限公司作了确认,但双方都没有签署任何书面文件。
1999年3月11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将上述桌椅送至景荣实业有限公司。
由于景荣实业有限公司已于10日以1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另一家工厂生产的办公桌椅,就以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为由拒收,双方协商不成,3月16日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双方对用电子邮件方式买卖办公桌椅及衡阳木制品加工厂去人确认、3月11日送货上门等均无异议,4月15日法院判决衡阳木制品加工厂胜诉。
[案例评析]1.电子合同的特点本案涉及一类新型的合同,那就是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是伴随数字化信息时代的来临而出现的一种新的交易方式,它的出现,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是极其深切的,同时也对传统法律制度形成冲击。
本案争议的焦点就在于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应当了解电子合同的特点。
目前以及未来的时代,是一个数字化的网络时代,网络深入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
伴随这一潮流,在经济生活领域出现了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那就是电子交易。
这种交易,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数字化通讯网络和计算机装置替代传统交易过程中纸介质信息载体的存储、传递、发布等环节,能极大的提高交易的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和显著增加商业利润。
《电子商务法》各章技能实战课后习题参考答案(第四版)

第1章电子商务法基础理论一、名词解释:略二、单选题:1.C2.A3.B三、多选题:1.ABD2.BCDE3.CE4. ABCD5. ABCDE6. ABCD7. ABCDE四、判断题:1.×2. ×3. ×4. ×五、简述题:略【法律技能实战】题后思考答案1.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姚乐网购小猫的交易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
而姚乐实际收到的猫却与卖家协商成交的猫严重不符,消费者权益受到了侵害。
2.卖家没有提供符合要求的标的物,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作为消费者的姚乐可与买方协商,要求卖方退钱并承担违约责任,或提供符合要求的标的物。
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渠道。
但在该案中买卖双方是以QQ方式联系,这在证据搜集上存在一些难度,而异地网购更加大了维权的难度。
第2章数据电文法律问题一、名词解释:略二、单选题:1.D 2.C 3.D三、多选题:1.ABCDE 2.ABCE 3.ABC四、判断题:1、×2、×3、√4、√5、×五、简答题:略【法律技能实战】题后思考答案1.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数据电文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以及是否可以被法庭采信。
2.在本案中,尽管双方无书面借款协议,但原告提供了划款凭证,被告亦承认收到这40万元,原告已尽到举证义务;被告虽认为此笔款项是赵某归还以前的借款,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所以可以认定这笔款项是赵某生前财产。
如果我是法官,判决王某归还赵某亲人40万元。
第3章电子认证与电子签名法律问题一、名词解释:略二、单选题:1.B 2.B 3.D 4、C 5、C 6、B三、多选题:1.ABC 2.ABCE 3.ABC 4.B,C,D 5.A.B.C.D 6.A.B.C.D.E四、判断题:1、×2、×3、√4、√五、简答题:略【法律技能实战】题后思考答案1.本案争议的焦点为以电子签名方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商务法课后答案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理论(一)单项选择题1.A 2.A 3.D 4.A 5.A(二)多项选择题1.ABCD 2.ABC 3.ACD 4.ABCD 5.AB(三)判断题1.× 2.√ 3.×(四)简述题1.答:电子商务的基本参与对象有:(1)计算机网络;(2)电子商务用户;(3)CA认证中心;(4)物流中心;(5)网上金融机构。
2.答:电子商务法的特点有:(1)技术性;(2)安全性;(3)程序性;(4)开放性。
3.答:电子商务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有:(1)电子商务基本法律制度——①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律制度;②电子认证法律制度;③电子合同法律制度;④电子支付法律制度。
(2)电子商务相关法律制度——①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②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制度;③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法律制度;④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⑤电子商务安全与网络犯罪法律制度;⑥电子商务司法管辖权与争议解决机制。
第二章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B 2.C 3.A(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BCD3.AD4.ACD(三)判断题1.×2.×3.√(四)简述题1.答:(1)使用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应当遵从意思自治原则。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2)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描述。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即在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情况下,不能以该文书中某项信息或签名采用了电子形式作为否定其法律效力的唯一理由。
(3)电子签名与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范围。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了本法的适用例外,包括:①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文书;②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文书;③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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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电子合同的法律关系
4.2.1电子合同当事人 当事人订立合同须有法定的缔约能力。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 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得到同意;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同时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 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精 神状况相适应的活动,其他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得到同意。 然而,由于网络交易本身的虚拟性,使当事人无法获知对方的缔约能力状况,尤其是在B2C交易中,消费 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与商家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因而这一问题的解决有利于交易的稳定和电 子商务的正当开展。
4.2 电子合同的法律关系
我们认为,基于电子合同种类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形:
(1)对于直接在网上开展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其缔约能力应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电子商务的特殊 性并没有改变民商事活动的本质,民事活动对交易当事人缔约能力的要求自然不应发生改变。考虑到电子 商务交易双方并不见面,难以识别交易相对方的年龄和精神状态等情况,因此,法律上推定交易双方具有 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当然,若有证据证明交易当事人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监护人是有权在是否申请撤销该交易的。
(5)电子合同的履行和支付较传统合同复杂。
(6)电子合同形式上的变化对与合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产生了重大影响。如知识产权法、证据法、个人信息 保护法等法律。
4.1 电子合同的定义
我国《合同法》也将传统的书面合同形式扩大到数据电文形式。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 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 式。”
我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 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这里,民事活动中的合同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使用电子签名和数据电文的合同与不使用电子签名和数据电 文的合同。
由此,我们可以给出电子合同的定义:电子合同是指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以数据电文方式所形成的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事人可应用电子签名等电子核证技术签署合同,以增强电子合同的 证据效力。
图4-3 义
4.1.1电子合同的定义
《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业示范法》(1996年,简称《电子商业示范法》)第6 条规定:“如果法律 要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能够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 该法虽未对电子合同有明确的定义,但从这条规定来看,《电子商业示范法》允许贸易双方通过电子手段 传递信息、签订买卖合同和进行货物所有权的转让。这样,以往不具法律效力的数据电文将和书面文件一 样得到法律的承认。该法律的通过为实现国际贸易的“无纸操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2)合同订立的部分环节发生了变化。要约与承诺的形式、发出和收到的时间较传统合同不同,合同成立和生 效的判断要件也发生了改变。
(3)合同的形式发生了变化。电子合同所载信息是数据电文,不存在原件与复印件的区分,无法用传统的方式 进行签名和盖章。
(4)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所不同。在电子合同中,既存在由合同内容所决定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又存 在因特殊合同形式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数字签名法律关系。在实体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中,某些在传统合同中 不很重视的权利义务在电子合同里显得十分重要,如信息披露义务、保护隐私权义务等。
第4章 电子合同与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学习目标
掌握电子合同、电子签名的概念与特征。 熟悉电子合同的订立基本要求和程序。 了解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掌握电子合同履行与违约救济方法。 了解电子合同的法律关系。
引导案例——南京云签的MMEC电子合同系统
南京云签采用的MMEC电子合同系统,使用便捷。在双方订立过程中以及订立成功后,订立双方都可以随时浏 览电子合同原文以及电子签名人身份信息。 订立成功后,电子合同默认存入电子合同档案室。也可以立即下 载电子合同的压缩文档储存在本地计算机上,便于随时浏览、打印、验证和携带(参见图4-1)。
图4-2 南京云签的电子合同验真报告
引导案例——南京云签的MMEC电子合同系统
传统纸质合同无法实现电子化保存 和应用,普通电子文档数据容易篡 改,难以实现便利有效的电子化保 存和应用。电子合同系统充分考虑 到合同后续的电子化保存和后续应 用,为用户提供云端电子合同储存, 通过权限设置、借阅管理、收付提 醒、合同跟踪、分类归档等各项功 能为用户使用电子合同提供了保障 (参见图4-3)。
4.1 电子合同的定义
4.1.2电子合同的形式
与传统合同相比,电子合同的意义和作用没有发生改变,但其形式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合同订立的环境不同。传统合同发生在现实世界里,交易双方可以面对面协商,而电子合同发生在虚拟空 间中,交易双方可以不用见面,在电子自动交易中,甚至无须知道交易相对人。他们的身份通过向对方披露或公 示,或在此基础上经第三方认证核验的方式进行确定。
引导案例——南京云签的MMEC电子合同系统
图4-1 南京云签电子合同效果图
引导案例——南京云签的MMEC电子合同系统
电子合同的表现形式多样,如电子邮件、电子 表单、电子订单,但若双方对合同发生争议时, 合同的真实性须经司法鉴定才能确认有效。烦 琐的鉴定程序和较高的成本另企业无法承担。 而MMEC电子合同具备的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合 同,因此具备了书证的法律诉讼效力。 相关各 方人员可以随时携带或发送其电子合同压缩文 档,也可以出具由中国云签提供的MMEC电子合 同验真报告(参见图4-2),方便用户随时上网 浏览、打印和验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