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技学院缓考申请表

浙江科技学院缓考申请表

注: 1、患急病者,应附本校卫生所医生签字的病情证明;

2、因临时发生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核者,应附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

3、本表一式四份,一份存所在学院、一份存开课学院、一份送交任课教师,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4、如申请缓考的课程涉及多个教师,则应向各任课教师送交一份本表。

5、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在相应备注栏中注明“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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