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蚌埠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蚌埠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土地移交确认书;

(5)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

第(3)项根据使用权取得方式,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缴纳凭证;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地方案审批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

以租赁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

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的,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提交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1〕111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

(5)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6)市地名办房屋地址证明(小区命名批复和门牌号码通知书);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登记时提交);

(8)不动产测绘报告;

(9)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10)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房屋平面图等。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1〕111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6)土地出让金及税费缴纳凭证;

(7)变更证明材料:

名称变更的,提交姓名或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地址变更的,提交地址变更证明材料;

用途变更的,提交土地用途变更证明材料;

面积变更的,提交土地面积变更证明材料;

权利期限变更的,提交权利期限变更证明材料;

使用权类型变更的,提交土地使用权类型变更证明材料。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1〕111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变更登记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变更证明材料:

名称变更的,提交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地址变更的,提交地址变更证明材料;

用途变更的,提交用途变更证明材料;

面积变更的,提交面积变更证明材料;

分割变更的,提交房屋分割证明材料;

合并变更的,提交房屋合并证明材料。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完税证明;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证明材料(企业分立合并、作价入股的另提供相关批准文件);

(6)土地所在地相关部门同意转移证明材料;

(7)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坐标等。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1〕111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转移登记

(买卖、互换、赠与、继承、分割(离婚析产)、

合并、司法裁定、企业分立合并、作价入股)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核定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完税证明;

(5)房屋交易确认书;

(6)宗地图及房屋平面图等。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含交易23个工作日)。五、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变更、转移登记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不动产抵押权变更证明或转移证明;

(7)债权变更或转移证明。

其中第(3)项首次登记时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变更或转移登记时提交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第(6)和(7)项变更或转移登记时提交。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依据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1〕111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

抵押权首次、变更、转移登记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房屋交易确认书;

(7)不动产抵押权变更证明或转移证明;

(8)债权变更或转移证明。

其中第(3)项为首次登记时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变更或转移登记时提交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第(7)和(8)项为变更或转移登记时提交。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含交易8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变更、转移登记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4)房屋交易确认书;

(5)抵押合同;

(6)主债权合同;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施工许可证;

(9)辖区政府同意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证明;

(10)施工单位同意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证明;

(11)不动产抵押权变更或转移证明;

(12)债权变更或转移证明。

其中第(3)项首次登记时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变更或转移登记时提交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第(7)和(8)项首次登记时提交;

第(9)和(10)项变更或转移登记时提交。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含交易8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抵押权注销登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在建建筑物)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

(3)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

(4)抵押权消灭的证明材料。

四、收费依据

不收费。

五、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注销登记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权消灭的证明材料。

四、收费依据

不收费。

五、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依据申请、依据职权、依据法律文书)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

依据申请更正登记的,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利证书、利害关系的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提出的同意更正登记的书面材料;

依据职权更正登记的,应通知当事人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更正登记;

依据法律文书更正登记的,提交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等的生效法律文书。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1〕111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

(3)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4)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6)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异议登记失效;

(7)异议登记失效后,申请人就同一事项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异议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1〕111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3)取消异议登记的证明材料。

四、收费依据

不收费。

五、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地役权(首次、变更)登记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核定原件);

(3)需役地和供役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4)地役权合同;

(5)变更证明材料(变更登记提交)。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1〕111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预告登记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审核原件);

(3)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4)相关证明材料: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提交不动产转让合同和转让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抵押不动产预告登记,提交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和不动产权属证书;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1〕111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查(解)封登记

(查封、轮候查封、续封、解封登记)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登簿

三、申请材料

(1)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

(2)裁定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

四、收费依据

不收费。

五、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换证、遗失补发登记

一、申请条件

不动产权属来源合法、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登记程序

申请—受理—复审—核定(登簿)—缮证—发证

三、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以上均为复印件,核定原件);

(3)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原产权登记证明(换证登记提交);

(4)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遗失补发登记提交)。

四、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含公告时间15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登记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1〕111号)。

六、联系方式

窗口:0552--2809901 投诉:0552--2809908

蚌埠市国土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方案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方案 一、建设背景 HF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即将开展,为了尽快实现HF不动产统一登记,HF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拟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簿册样式》等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二、建设内容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管理建设、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两部分。其中: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基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对已有的城镇地籍数据、土地登记、房产登记等数据进行更新整理,建成房土一体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通过不动产登记数据管理系统实现对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数据检查、数据入库、数据库管理、地图制图、服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 2)不动产登记平台建设 不动产登记平台主要实现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的定制,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无缝对接,实时调用相关的图形及调查表属性数据,进行不动产统一的登记发证,并生成表、证、卡、薄等成果。不动产登记平台具体内容包括: 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管理系统

实现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等权籍调查管理。 不动产登记审批系统 实现国土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等的网上审批。审批过程中提供权属状态分析、调图审批等智能辅助审批功能。 不动产登记薄证管理系统 实现不动产登记薄证的自动生成、查询、真伪验证等。 不动产登记信息分析系统 对不动产权登记信息提供分类统计和信息查询服务,方便领导全面了解辖区不动产登记情况。如按不动产权类型分别统计首次登记、变更登记等的宗数;不动产权抵押登记统计,包括抵押总数、金额等;不动产权查封登记统计,包括查封宗数、解查封宗数等。 不动产登记移动协同工作系统 移动办公系统一方面可以降低领导外出对业务办理进度的影响,提高全局整体办事效率;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充分梳理、整合系统数据资源并不断重新挖掘其中的潜在价值,为领导提供个性化信息定制服务,包括以管理对象为视角的结果数据展现,让终端设备成为领导的办公包,随时随地获取所需信息。实现功能包括业务审批、数据服务、即时通讯、任务处理。 社会化信息查询服务系统 通过网站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申报、办事指南、办件公示、在线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风险点及防范

不动产抵押登记的风险点及防范 一、概念定义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 二、背景介绍 天津市各区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从2015年11月30日开始全面启动的。由于机构、编制、人员等因素,目前我所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仅受理辖区土地及房屋登记,其他不动产权登记不在本次讨论的范围内。 抵押登记是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近年来,在银行贷款规模增涨,民众融资担保意识不断增强,投资股市未达到预期收益等诸多因素影响下,越来越多的民众将自己的房屋土地做抵押、贷款,抵押登记的工作量也在不断增加。 《物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可以说,不动产登记工作是一项承担着诸多风险和责任的工作。 三、风险点 (一)未成年人作为抵押人进行登记的风险 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但实务中,遇到未成年人作为抵押人,其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况,给登记带来一定风险。 (二)一物多抵的风险

一物多抵有两种情形,一是重复抵押,又称顺位抵押。二是余值抵押,也称残值抵押。现实中,不仅存在被担保债权数额超过评估价值的情况,也存在评估价值远远超过其市场价值的情况,一旦抵押人到期无法偿还借款,涉及抵押物处置,登记部门也会有责任。 (三)个人之间抵押不予登记的风险 许多登记机构对个人之间抵押一般不予登记,有可能面临消极不作为的风险。 (四)闲置土地抵押登记的风险 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原因不同,被分为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和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作为登记部门是无法对土地闲置和闲置原因做出认定的,这给登记工作带来了风险。 四、防范措施 (一)针对未成年人作为抵押人进行登记的情况。 应要求监护人出具为未成年人利益而设定抵押的承诺,注意审查抵押目的、贷款用途。如果监护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用于为未成年人购买房产而设定的抵押,可认为是为未成年人利益设定的抵押,可接受此类抵押物。如果是为第三人提供担保,则一般认定有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可能,不宜登记。 (二)针对一物多抵的情况。 实务上评估报告不作为登记要件,即使被担保债权数额超过评估价值,只要基于双方合意,抵押权人提供知悉函,登记机构没有理由拒绝受理。但如果评估价值明显超过市场价值,而且是反复多次抵押,由于缺乏指导性办法,受理时还是应当严格审查谨慎办理。 (三)针对个人之间抵押不予登记情况。 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角度来说,《物权法》、《担保法》、《房地产管理法》中

蚌埠住宅市场深度分析

蚌埠住宅市场深度分析 1. 总体发展情况及特征 2002年蚌埠市房地产总开发量为138.66万平方米,住宅为114.75万平方米,其中别墅及高档公寓开发22 330平方米。房地产发展逐步走向成熟,城区逐步向周边扩展,其中尤以东部的发展势头最猛。住宅市场快速发展,住宅需求和开发都呈稳步上升,房地产发展势头好。 1.1蚌埠市房地产总体概况 1.1.1 98年是蚌埠房地产业的转折点 从蚌埠1991年至2002年销售给个人的住宅面积趋势图可以看出,蚌埠在1998年之前与98年以后销售给个人的住宅面积出现了明显的差距,说明在1998年之前一直处于计划经济下的分房阶段,1998年房改制度出现效果,房地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1.1.2住宅开发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幅度较小 据蚌埠的统计年鉴显示,蚌埠的房地产住宅开发量上升较为平缓,如上图所示。 1.1.3房地产开发量和销售量较低 蚌埠作为一个地级市,房地产年开发量仅为100万平方米左右,而商品房实际销售面积也仅不足五十万平方米。与同规模级别的其他相对发达城市相比,差距很大。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蚌埠的市场容量较小,对住宅的消化能力有限;这种市场状况对凤阳新城的住宅开发而言,是一个考验。2000年住宅市场统计如下表:项目全市 (市区、怀远、五河、固镇)市区 (东区、中区、西区、郊区) 商品房实际销售面积M2 443937 362752 住宅 M2 388244 327903 商品房预售面积 M2 77192 74228 住宅 M2 67930 65290 商品房空置面积 M2 43522 27102 住宅 M2 25908 10178 商品房实际销售额万元 58344 49241 住宅万元 44906 40339 1.2蚌埠市旧城市改造及二手房市场分析 1.2.1二手房交易量高于新建商品房 根据《蚌埠市房地产交易市场2003年1-9月份交易量信息》显示蚌埠市2003年1-9月份新建住宅商品房交易量为11.44万M2,而二手房交易量为16.51 类别 项目合计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二手房) 住宅非住宅住宅非住宅 宗数(户)8163 1291 219 2637 161 成交面积 (万M2)110.87 11.44 3.26 16.51 1.21 成交金额 (万元)75300 13800 9672.03 13200 2433.27

不动产登记流程及要件1207

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目录 商品房首次登记: 不动产登记:登记调查科(实地查看)——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维修资金——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商品房转移登记: 房产中心:交易(备案合同)——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出具权籍调查报告或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存量(二手)房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需开发商或房管局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出具权籍调查报告、宗地图,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签买卖协议)——维修资金——交税——测绘(房屋平面图配图)——交易(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商品房现房抵押: 房产中心:评估(房屋评估,预评估报告)——银行签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房产备案, 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自建房现房抵押: 房产中心:评估(房屋、土地评估)——银行签合同——地产中心(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持房产证和土地证抵押需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评估费(符合条件交评估费)——交易(房产抵押,出具告知单)——不动产登记:受理——初审——复审——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办结 预告登记: 不动产登记:申请权籍调查(开发商或房管局需提供分户面积明细表,权籍调查服务中心建楼盘表并房屋落宗,交权籍调查费用)——房产中心:交易(备案;抵押权预告登记出具告知单,预售卡上加盖“县房屋产权监理办公室”)——维修资金——测绘(配图)——评估

宁波房地产案名集

宁波房地产案名 合生国际城|颐和名苑|盛世华城(已售完)|太阳广场(已售完)|风格城事|东方名苑|中宇锦江华园(已售完)|沁水丽庭(蓝天花园)(已售完)|雅戈尔世纪花园|星河晨光|海景花园(已售完)|东海大厦(东海曙光)(已售完)|联盛商业广场|假日公馆(浅水湾Ⅲ)|南苑国际(已售完)|悠云阁二村(已售完)|万科金色水岸|水尚阑珊|万达广场公寓(已售完)|中元城市广场(已售完)|盛世天城|维科水岸心境|城市QQ(已售完)|天一家园(五期)(已售完)|银星苑|山水人家|中翠家园(已售完)|天一家园(三期)(已售完)|亲亲家园|名仕花园|东城峰汇大厦(已售完)|天一家园(一期)(已售完)|洪都花园|华丰紫郡|河风丽庭(已售完)|金地国际花园(已售完)|华茂学府1号|甜蜜家园|泰和家园(余姚)(已售完)|东方苑(已售完)|东海明园|新外滩(已售完)|小城春秋|原美乐大厦(已售完)|商会·国贸中心|姚江新都|麒麟大厦|世纪长春三四期(15-17号)(已售完)|中海鄞州高教园区项目|BOBO城|四明春晓(已售完)|望京E座(已售完)|舜韵华庭|中信泰富广场(宁波)|三北名都(已售完)|金都嘉园(已售完)|荣安府|阳光水岸|院士花园(已售完)|中山雅园(已售完)|霞景水岸|北岸财富中心|春江花城|近水楼台(已售完)|彩虹新钻|海悦国际|君悦花园|公园晓筑(已售完)|南岸秀庭|维多利亚广场|金成云庭|文苑风荷(已售完)|华庭公寓|中基第一国际|甬港现代大厦(已售完)|南都花城|南江绿苑|香格国际广场|中农信(国际商厦)(已售完)|天元大厦(已售完)|清水湾|创新128|八度空间(已售完)|汇锦天元(已售完)|合和国际大厦|银泰国际|浪琴海|江南人家(已售完)|三盛连城|慈城新天地|维科星晨(已售完)|华丰星城|四季桂花园|威斯汀中心|武岭盛世(已售完)|沧海花园(已售完)|水木清华|恒富大厦|生活新境(已售完)|锦诚明都(已售完)|一舟茗莛|世纪东方商业广场|世纪锦秋(已售完)|丽园馨都(现房)(已售完)|世纪东苑|万盛中心|紫汀花园|东方威尼斯(已售完)|嘉华SOHO|利时大厦|ego易构空间(已售完)|怡江春色(已售完)|万达广场·48克拉|万金大厦|月湖银座|柳汀春晓(二期)(已售完)|学府茗苑|香溢·泛亚国际|欧宝花苑|中山名都(已售完)|湖景花园|绿城宁波研发园|豪都花园(已售完)|锦地水岸(已售完)|盛

浅谈对高效便民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 几点思考

浅谈对高效便民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 点思考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浅谈对高效便民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点思考,有需要的小伙伴一起来参考一下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下面大家参考! 对高效便民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几点思考 自**年6月30日我市全域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便民、利民、高效”原则,积极进取,主动作为,采取种种措施,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受到了办事群众的好评。 一、积极营造工作环境。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不动产登记有关政策法规和基本常识,澄清错误观念,提高社会公众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知晓率。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周刊》刊登专版,全面介绍不动产登记**模式,普及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二是积极宣传相关政策,解答群众疑惑。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不动产登记政策法规、业务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积极回复网络发帖咨询。同时开通了网站、微信办件查询等服务,让办事人及时了解办件进度。 二、强化登记窗口建设。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面对办事人,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为此,我们从便民利民

的角度出发,合理设立不动产登记窗口,认真做好人员配备、岗位设置等窗口建设工作,保证不动产登记工作高效有序。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13个办事窗口,包括11个业务受理窗口和1个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窗口及1个收费发证窗口,其中业务受理窗口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登记信息查询窗口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收费发证窗口专门负责发放已办结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及登记证明。同时,在窗口还开设了导服台,接受办事人的咨询、指导填写相关表格、开展引导服务,以切实方便办事群众;他们还根据不同时间段的工作特点,不同窗口之间还能进行临时调整和互换,有效减轻办件压力。为应对8月下旬因开学带来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压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调整窗口设置,临时增设了1个登记信息查询窗口,缓解了阶段性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压力。 三、创新便民服务举措。一是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秉承服务便民、服务为民的理念,将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12个工作日;同时对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做到优先落宗、优先扫描、优先审核、优先发证,3至5天办结的内部管理流程;对企业、个人抵押融资时间紧迫的,采取专人跟踪负责办理的特殊举措,做到1至2天办结,最大限度地缩短抵押登记办结时限,方便企业群众及时融资。二是推出延时办公、上

年度合肥市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2002安徽合肥市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目录 一、合肥市房地产进展现状 1、房地产市场迅猛进展 2、合肥市房价一路走高 3、商品房总体上供小于求 4、合肥各区域房价现状 5、规模化开发主导市场 6、卖方市场渐变买方市场 7、五大因素推动房价上涨 8、加大二手房监管力度确保房价稳定增长 二、合肥潜力购房消费者特征分析 1、购房需求更旺,购房群体更年轻。 2、不同年龄消费者购房意向分布

3、家庭年收入4万-6万元群体是市场需求主体 4、不同收入消费者购房意向分布 5、中高学历群体成为购房主力 三、合肥土地市场进展 四、直面2005合肥房地产市场 1、加强对土地资产的集中统一治理,严控供地打算指标,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2、通过宏观调控,实现了房地产经济的区域平衡 3、加强对土地资产的集中统一治理,严控供地打算指标,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4、通过宏观调控,实现了房地产经济的区域平衡 5、三位联动,有力推动都市旧城区改造的进程 6、以房地产经济为先导,促进多产业并进 7、规划引导,成片配套,通过市场配置经济杠杆作用,提高土地利用率 8、信贷:政策调整引导理智消费 9、以后合肥楼盘的进展趋势

蚌埠住宅市场深度分析 1. 总体进展情况及特征 2002年蚌埠市房地产总开发量为138.66万平方米,住宅为114.75万平方米,其中不墅及高档公寓开发22330平方米。房地产进展逐步走向成熟,城区逐步向周边扩展,其中尤以东部的进展势头最猛。住宅市场快速进展,住宅需求和开发都呈稳步上升,房地产进展势头好。 1.1蚌埠市房地产总体概况 1.1.1 98年是蚌埠房地产业的转折点 从蚌埠1991年至2002年销售给个人的住宅面积趋势图能够看出,蚌埠在1998年之前与98年以后销售给个人的住宅面积出现了明显的差距,讲明在1998年之前一直处于打算经济下的分房时期,1998年房改制度出现效果,房地产业进入快速进展时期。 1.1.2住宅开发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但幅度较小 据蚌埠的统计年鉴显示,蚌埠的房地产住宅开发量上升较为平缓,如上图所示。 1.1.3房地产开发量和销售量较低 蚌埠作为一个地级市,房地产年开发量仅为100万平方米左右,而商品房实际销售面积也仅不足五十万平方米。与同规模级不的其他相对发达都市相比,差距专门大。在一定程度上讲明蚌埠的市场容量较小,

成都市房地产抵押登记流程

一、填写以下登记表格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房管局标准表格) 2、价值确认书(自备) 3、房地产抵押合同(房管局标准表格) 4、房地产典当借款合同(或者是借款协议书) 二、准备以下资料 1、第一条内所包含的所有文件 2、中众和公司办事人员的介绍信(开两份,一份在办理登记时窗口收取, 第二份在领取证时窗口收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盖章)。 3、抵押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房产共有人身份 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抵押人是单位,则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原件,股东会决议)。 4、中众和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抵押物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5、准备人民币80元整(取证时要先缴费) 三、到成都市房管局二楼大厅(西华门街) 1、有专门的一个房产抵押咨询台处,对所提交资料进行预审及发放窗口排 号。 2、如资料无问题,拿到排号后,即可在窗口进行办理登记,拿到房管局抵 押缴费通知单和房管局抵押受理单。 3、按照房管局抵押受理单的要求,一般是登记成功后第二个工作日中午以 后,即可进行缴费,在一楼总咨询台排号,再到一楼86-107号窗口缴纳费用。缴纳费用成功后,即可在一楼27-40号窗口领取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

(1)到车辆管理所车辆服务大厅或区(市)县交警大队车辆服务大厅 (2)领取《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3)按要求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4)领取排队号 (5)提交《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注销抵押为还款证明) (6)领取《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 (7)到银行指定窗口缴费(注销抵押无此步骤) (8)持缴款凭证(注销抵押不需要)和《机动车登记业务受理凭证》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2018年宁波房地产市场分析

2018年宁波房地产市场分析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汪勤俭 一、2018年宏观经济背景 2018年年初政府提出金融去杠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4月,中美贸易战打响,中美贸易互加关税。年尾,不再提金融去杠杆,转提保证货币合理宽裕。 全年房地产价格稳定运行,部分地区略有小幅下降。全年一二线城市房租暴涨,中介资本介入租房领域炒作房租,引爆社会舆论关注。 (一)货币政策稳健中性,重在”去杠杆,防风险” 2018年全国居民收入增长平稳,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经济增速创历史新低,就业状况保持平稳。“去杠杆”成效显著,宏观杠杆率基本上稳定; 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制定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金融机构贷款较快增长,结构改善。 社融规模继续维持快速增长,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同比多增是社会融资规模增加的主要原因; 宣布了一系列具体措施。进一步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 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做好金融委办公室有关工作,强化监管协调,积极稳妥处置重点金融风险。 (二)调控下地产回落,基建增速不减 调控下房地产行业增速回落,房地产市场取消三四线城市棚改货币化安置,收紧货币水龙头,但银行方面年底房地产银行贷款加速,局部调控出现放松迹象。 基建方面,投资增速稳定且向年初倾斜。 (三)房地产市场政策”稳”字当先 坚持“房住不炒”原则,因地制宜,调控地方楼市。

控制需求,调节供给。在供给端则发力住房供给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住房,增加有效供给比重。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 2018年11月,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101.92,比1月份增加0.2点。 说明:国房景气指数选择2012年为基年,将其增长水平定为100。通常情况下,国房景气指数100点是最合适的景气水平,95至105点之间为适度景气水平,95以下为较低景气水平,105以上为偏高景气水平。 二、宁波市房地产市场回顾 2018年宁波房地产市场在经过上半年“雨露均沾”式的“房价暴涨”后,下半年逐步回归理性状态,在成交量方面较上半年大幅减少,房价行情由“涨”转“稳”。 2018年,过山车行情在二手房市场体现得更加明显,上半年供不应求的火爆行情中,许多抢不到新房的购房者把目标瞄准了二手房。在天量成交的背后,是二手房价格的飙升。2018年上半年二手房的涨幅是超过同期新房的,最终形成了价格倒挂。 (一)存量房市场 1、成交量方面 101.63 101.72 101.65 101.66 101.5 101.37 101.58 101.68 101.88 101.98 101.99 101.94 101.92

以“互联网+” 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的思考

以“互联网+” 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的思考 发表时间:2018-11-15T20:30:00.457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30期作者:岳敏 [导读] 摘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政府提升便民服务的窗口之一,本文结合当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中存在的不足,就如何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进行探讨。 山东省潍坊市国土资源局 261021 摘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政府提升便民服务的窗口之一,本文结合当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中存在的不足,就如何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进行探讨。 关键词:“互联网+”;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 自 2015 年李克强总理将“互联网+”上升至国家战略以来,“互联网+”在政务领域得到大力推行。在此大背景下,很多城市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均纷纷探索并积极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服务效率大幅提升。“互联网+ ”模式的运用虽有效推进了不动产登记工作质量,但依然存在某些亟待进一步完善解决的问题,如信息化服务水平问题、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问题、网络安全问题等,现笔者结合实践工作就这三方面问题进行粗浅探讨,以期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1 创新服务“新载体”,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在传统的分散登记模式下,群众查询利用档案需要跑多个部门、跑多次,而依靠“互联网+ ”技术创新服务“新载体”,能有效提升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档案的社会服务功能,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如,南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自2017 年 4 月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新模式以来,通过开通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提交、网上审核、网上预约、现场领证”等一站式服务。2018 年 5 月,开通房屋买卖转移登记、房屋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等 24项业务网上申办服务,申请人登录南宁市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或南宁不动产手机 APP,不受空间、时间限制,指尖轻点即可提交业务办理申请,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近年来,群众对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的查询需求越来越大,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依托大数据的综合优势建设集成人检测拍照技术的智能自助式查档服务系统,能快速、有效地帮助群众自助式完成查档利用。这方面南宁市照样走在了前面,继 2017 年 11 月推出不动产登记智能自助查档系统后,进一步优化升级查档系统,于 2018 年 5 月在全区率先推出南宁不动产手机 APP 查档功能,市民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就可使用手机进行查档,并通过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平台下载打印查询结果。 2 强化数据整合和协同共享,为社会大众提供多维的、一体化的信息服务 数据资源是统一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而在传统的“分散登记”、“多头管理”的不动产登记模式下,不动产数据资源长期存在信息分散、数量大、种类多、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不能为社会大众提供多维的、一体化的信息服务。虽然2015 年以“国土资源云”为基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部门内部以及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信息整合和共享,但由于以往不同部门登记数据的收集标准、业务流程以及形成过程的差异性,使得众多分散的存量数据在有效整合及信息互通共享方面仍存在一定困难,“信息孤岛”问题依然普遍,在为户籍管理、民政管理、缴税纳税等相关部门提供准确有效的数据信息共享服务以及满足公众方便快捷地查询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需求方面不能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对此,我们应积极依托大数据网络技术,不断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的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对现有的多源异构及不同时期形成的登记数据,按已建立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建库标准进行统一的整理、归类、编码,并严格做好数据匹配、图层合并、清理重复数据、补充遗漏信息等,同时对于更新信息严格按照步骤做好存储、汇总、编辑、发布等一系列标准化处理,确保整理后的数据信息能支持国家、省、市、县各级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部门的实时分类读取和调阅以及满足公众即时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要求。同时,从当前情况看,国土、住建房管部门的数据信息质量较高,而林业、农业等部门的数据信息质量相对较差,要实现各相关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之间的优化组合、无缝联结与互通共享,就要解决好空间数据和登记数据的等额交换问题,对此可利用 OGC 方式搭建数据交换平台,要求各相关部门的数据中心与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管理部门共同开通相应的服务程序调用接口并设置相应的函数,实现数据管理平台数据的对接,从而达到既不破坏各方原始数据又能实现数据完整交换的良好目标。 3 打造“登记”安全网络,确保数据安全发力民生保障 据统计,我国国家、省、市、县四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数量约达 3200 多个,涉及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海洋等多个职能部门,大量宝贵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分散于电子政务内网、国土资源内网、国土资源业务专网及互联网等多个网络平台,其中包含大量的涉密、敏感信息以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虽然在打造便民新模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同时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这就需要打造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应用安全、安全制度在内的“登记”安全网络,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发力民生保障。对此,要注意如下几点:一是要在符合国家安全和保密规定的基础上,开展涉密内网与非涉密业务专网、非涉密业务专网与互联网之间的网络安全防护设置,建立起承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运转的物理网络环境;二是要利用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开展地理信息脱密处理技术和应用服务加密算法研究,借鉴天地图成功经验,形成基于云计算模式的地理信息保密处理解决方案;三是要充分利用第三代可信云安全技术,解决安全漏洞、信息泄露、恶意攻击和病毒侵害等安全问题。 总之,针对当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我们应积极加强对大数据技术的研究探索,有效改善不足,从而切实做到政府“四全”服务模式强调的“便民利民”核心宗旨,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源的内在价值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发挥。 参考文献: [1]来源.利用“互联网+”技术展开不动产登记探讨[J].住宅与房地产,2016(2):23. [2]王华.不动产统一登记背景下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新模式的探索[J].江苏科技信息,2017(34):72-74. [3]张敬波,贾文珏,等.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思路与技术方法探讨[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5(1):44-51.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抵押权人(权利人)抵押人(义务人) 申请登记内容 申请抵押登记类型 (在所选类型前打√) □一般抵押权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登记□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不动产坐落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抵押面积(m2) 被担保债权数额(元)债务人 担保范围详见合同 债务履行期限(债权 确定期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抵押权变更(变更时 填写) 变更前: 变更后: 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申请登记材料、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抵押权人(签章):抵押人(签章):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询问笔录 抵押权人抵押人 1、申请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 2、不动产是否为共有□是□否 其他事宜:1、申请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 2、不动产是否为共有□是□否 其他事宜: 询问人询问时间年月日被询问人 第1页共2页

填表指南 (1)抵押权人:即债权人,如某某银行或接受抵押的单位、个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2)抵押人:即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公章); (3)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更正登记和抵押权异议登记:即均包含了一般抵押权、在建工程抵押权和最高额抵押权变更、转移、更正和异议登记; (4)不动产坐落:即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自然状况,包括区、路(街)、栋、单元、房号; (5)不动产权证号:即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不动产证号; (6)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在建工程申请抵押权登记填写内容;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在建工程申请抵押权登记填写内容; (8)抵押面积:即本次抵押面积; (9)债务人:即主债权合同中的债务人; (9)被担保主债权数额: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金额; (11)担保范围:即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可以是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抵押合同未约定的填写未约定的事实; (12)债务履行期限:即主债权合同中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最高额抵押填写债权确定期间,若当事人双方无约定则记载为无约定; 第2页共2页

宁波市(全市)房地产投资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宁波市(全市)房地产投资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针对宁波市房地产投资情况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宁波市房地产投资情况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宁波市房地产投资情况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宁波市房地产投资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对关键因素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住宅开发投资完成额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 宁波市房地产投资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宁波市房地产投资情况数据分析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宁波市房地产投资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宁波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宁波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现状统计 (3) 三、宁波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占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比重统计 (3) 四、宁波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宁波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宁波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同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宁波市住宅开发投资完成额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宁波市住宅开发投资完成额现状统计 (7) 二、全国住宅开发投资完成额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宁波市住宅开发投资完成额占全国住宅开发投资完成额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宁波市住宅开发投资完成额(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宁波市住宅开发投资完成额(2017-2018)变动分析 (8)

2013年蚌埠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2013年蚌埠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2013年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促投资增长、促价格平稳、促市场供求平衡为主题,完善调控措施,加强市场监管,保持了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市场基本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 2013年,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25.32亿元,同比增长77.2%,其中市区264.69亿元,同比增长91.38%;全市房屋施工面积192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5.2%,其中市区143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27%;全市房屋新开工面积716.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6%,其中市区5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21%;全市房屋竣工面积208.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其中市区1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35%。 2013年市区房地产月度开发投资单位:亿元 (二)商品房销售

1、商品房预售许可。2013年,全市批准新建商品房预售面积495.1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3.62%,其中住宅431.5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9.38%。市区批准商品房预售面积321.4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9.61%,其中住宅265.7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4.78%。 2、商品房销售。2013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414.2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3.7%,其中住宅380.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6.37%。市区商品房销售面积302.7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4.08%,其中住宅277.5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8.46%。 截止2013年年末,我市市区新建住宅可售面积为165.51万平方米,16900套,非住宅99.19万平方米、10306套间。 2013年市区住宅预销售面积对比图单位:万平米 2013年商品房区域销售面积分布图单位:万平方米 3、住宅销售结构。2013年,市区销售商品住宅22586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模板】

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指南 目录 查封登记服务指南 (3) 注销查封登记服务指南 (4)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6) 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8) 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10) 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1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1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办理流程 (1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1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1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1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1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1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1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1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2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22) 新建房屋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3) 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5) 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7)

存量房转移登记服务指南 (29) 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补(换)发服务指南 (31) 抵押权首次登记服务指南 (32) 抵押权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34) 抵押权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36) 在建工程建筑物抵押服务指南 (39) 更正登记办事指南 (41) 异议登记办事指南 (42)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43)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44)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45)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46) 宅基地使用权查封登记 (47) 林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48) 林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49) 林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50)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查询服务指南 (54) 不动产预测成果审查确认 (55) 不动产实测成果审查确认 (57)

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

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 发布日期:2017-09-01 访问次数:1696 信息来源: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字号:[ 大中小]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预购人共同申请,如开发商未按约定协助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该表可不盖章): 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 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有关于预告登记的条款): 5、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6、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土地及在建抵押权,在办理预告登记。 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单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预购人共同申请,如开发商未按约定协助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该表可不盖章);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有关于预告登记的条款); 3、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再办理预告登记。 三、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单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4、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5、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再办理预告登记。 四、企业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3、抵押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4、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的管理系统平台解决方案设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解决方案我国现有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分布在多个部门,许多城市实行房、地分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其上房屋则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此外,耕地、林地、滩涂、海岛等不仅涉及国土、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登记程序、标准等也各有不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对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要求越来越高,原有做法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通过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协调制度,推动土地登记历史资料整理与信息化,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将是首批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地区正在面临的重要任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主要解决各部门的数据交换、信息整合、数据共享和实时互通。按照国家部署要求,该平台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首先实现不动产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林业局、海洋局等部门现有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的历史数据共享,然后通过统一的登记窗口和信息平台,受理新增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各类登记事项,进而实现各业务的实时互通互查。面向公众,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系统,方便社会依法查询。 ? 实现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水域滩涂、海域海岛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 利用遥感、GIS、二三维可视化等技术,实现对不动产数据的查询、统计、分析、输出、信息展示等,并以图形、表格、文字、GIS和数据模型相结合的方式,直观、准确、动态地展示涉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各个方面的信息。 ? 采用“房地合一”模式,实现不动产的统一登记。 ? 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公示,向公众开放可以用于搜索、查询的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 ? 提供多样的辅助硬件设备接口,如条码枪、身份证读取器、扫描仪等。 系统架构设计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总体框架以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和数据交换体系为体系结构,以国土、房产、林业、草原、海域等数据等各类的登记、空间、档案数据库为基础,将地理信息服务(图形浏览、定位查询、空间分析等)、属性查询与统计分析、专题图件发布等GIS服务加以封装,通过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提供的各类服务和接口支撑,建立面向不动产登记的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公示系统(图1)。

蚌埠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

蚌埠房地产市场2009年第三季度分析报告 2009.9

目录 前言 (3) 第一部分:市情及政策动态 (4) 一、动态信息列举 (4) 二、第三季度蚌埠市场及政策简析 (13) 第二部分:蚌埠市区土地市场情况 (14) 一、第三季度蚌埠市区土地供应、成交信息一览 (14) 二、第三季度蚌埠市区土地供应分析 (14) 三、第三季度蚌埠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成交分析 (14) 第三部分:第三季度市区住宅市场情况 (19) 一、新建住宅类商品房供需关系 (19) 二、市区新建住宅类商品房成交量 (19) 三、住宅成交量价走势分析 (20) 四、住宅成交总金额 (21) 五、住宅供应量 (21) 六、住宅可售量 (22) 七、住宅库存理论去化周期 (23) 八、市区住宅成交排行榜 (24) 第四部分:市区各区域房地产市场 (25) 一、蚌山区 (25) 二、经济开发区 (28) 三、禹会区 (31) 四、高新区 (34) 五、龙子湖区 (37) 六、淮上区 (40) 第五部分:主要竞争楼盘(3+1)动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主要竞争楼盘动态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结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 数据统计时间说明: 2009年第三季度(2009 年7月1 日—9月23 日) 数据来源说明: 数据来源于蚌埠市房管局主办的房产交易网、蚌埠新闻网、蚌埠国土资源局、产权交易中心等单位。 市场成交信息是房管局备案数减去备案撤销后的实际销售数据,即(本数据=总备案数—撤销备案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