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绩效分配办法
平禹〔2012〕19号关于印发《平禹煤电公司“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平禹…2012‟19号关于印发《平禹煤电公司“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平禹煤电公司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已经煤电公司研究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平禹煤电公司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电子公文)平禹煤电公司“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推进“三基三抓一追究”安全工作模式,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实现“三零”安全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煤电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煤电公司组成由安全生产部室及其它相关业务部室参加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组,并成立煤电公司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新民蔡林森副组长:姜伟锋赵铁军樊栓柱张志明李怀军李连春刘绍生孙米银蔡传胜焦振瑞刘尚涵李延河成员:煤电公司副总师、各部室负责人由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组织“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安监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王晓峰、陈德毅、魏建平、严峻、黄学志、赵义华、宋长法、方景安、刘宝敏、徐宏武、石召峰、盛云雷、王敬业、王俊杰、张国占、申彦山、吴海涛、马万里、徐冬梅等人员组成,负责“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日常考核工作。
二、考核单位生产矿井、地面生产单位。
三、考核周期每月度考核一次。
四、考核标准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
执行《平禹煤电公司生产矿井“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见附件1)和《平禹煤电公司地面生产经营单位“三三三一”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见附件2)。
五、考核方法实行集中检查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相结合,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并重的原则。
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包括每月煤电公司相关部室监督检查考核,煤电公司领导监督检查考核,上级主管部门执法监察等。
煤电公司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生产矿井安全生产绩效工作集中检查考核,对地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绩效工作抽查考核。
淮阴区广播电视台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淮阴区广播电视台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各科、室、部、中心,王兴站:为了确保全面完成2012 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广电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全区统一要求,现就本台2012 年绩效工资考核奖惩制订本办法。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根据台党组讨论研究意见,2012 年,全台总体工作目标为“新闻宣传上水平,农村新增 2 万户,城区数字全覆盖,经营创收1800 。
各科室、部门及下属单万,管理服务创特色,安全生产零事故”位具体目标以2012 年目标责任状为准。
实行量化考核,本职工作总分为100 分。
其中,个性目标为70 分,共性目标为30 分。
二、强化管理,严格考核为了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有效克服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倾向,进一步强化部门内部管理和每个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决定由台组织目标考评小组,按月度和年度对各科室和部门目标进行管理与考核,然后由各科室和部门根据台目标考评小组考评成绩对每个职工进行最终考核,并作为评定每个职工绩效工资的依据。
(一)办公室1、职能(1)负责全台(含网络公司、王兴站)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账务管理、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各项规定;按时记账结账,搞好成本核算,确保账账、账款、账实相符;做好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为领导当好财务参谋。
(2)负责全台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各种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3)负责网络公司的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对全台各创收科室(站)的成本核算,保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随时掌握资金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5)负责全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全年固定资产清查不少于1 次,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做好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按时足额收取和缴纳门面房水、电、电话等费用,杜绝跑、冒、滴、漏。
(6)负责做好来客接待管理及上传下达、报刊收发和阅览室管理工作。
(7)负责人武、双拥、综治及平安创建、卫生、水电、车辆等管理工作和办公劳保用品采购、保管、发放等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相关管理工作资料齐全,建档规范。
2012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2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根据 XX[2012]xx号文《关于 2012年度公务员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以及《 XX 市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试行》 (XX 文 [2012]13号转发要求,为做好 2012年全区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考核范围考核的范围包括:全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二、关于评优比例与时间安排1、评优比例的核定各单位优秀等次所占比例以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含工勤人员为基数,评优比例按照青组文 [2012]13号文件要求核定,其中:优秀等次比例拟定为 20%和 18%的单位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时间安排与要求(1考核准备:2012年 12月 22日至 12月 31日。
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分别确定应考核、实际考核、不定等次的对象及人数。
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年度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进行考核动员和准备,制定报送考核实施方案,经区人事局核定评优指标,领取各类表格和资料。
(2考核实施与备案:2013年 1月 4日至 1月 23日。
考核实施:1月 4日至 19日,各单位按照青组文 [2012]13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考核。
公务员的考核结果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未定等次;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和未定等次。
考核备案:1月 20日至 1月 23日, 各单位报送备案材料, 包括:①《 XX 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备案统计表》 (一式两份 ;②《 XX 市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备案表》、《 XX 机关工勤人员考核等次备案表》 (一式两份 ;③《 XX 市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外各类人员情况备案表》、《 XX 市青山区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外各类人员情况备案表》 (一式两份 ,以及此类人员的年度考核登记表;④考核工作总结。
区人事局将对各单位年度考核、第三季度平时考核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3有关要求《年度考核登记表》要求用 16K 纸张正反面印制, 且左侧留 2-2.5cm 装订线,便于归档。
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中有关具体问题

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陕教人办〔2012〕2号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厅属各单位: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陕人社发〔2011〕17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全文公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中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陕人社发〔2011〕17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为规范和维护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相关政策规定,根据陕人发〔2003〕60号、国办发〔2002〕35号、国人部发〔2003〕61号、陕人发〔2004〕95号等文件规定,在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出台前,现就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执行中有关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请依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绩效工资发放政策,及时办理绩效工资扣减或停发手续(一)假期及出勤、外出学习绩效工资处理办法。
1.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及法定的节假日。
休假期间执行全额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下同)。
2.病假。
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事假。
因私事出国境的人员,在按照相关规定批准的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假期的,停发绩效工资。
2其他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4.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一年内旷工连续3个工作日或累计5个工作日停发1个月绩效工资;连续5个工作日或累计10个工作日,停发3个月绩效工资;连续10个工作日或累计20个工作日,停发6个月绩效工资。
沧州市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

沧州市出台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发文时间:2012-02-08沧州市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意见(暂行)》(冀政办[2011]37号)精神,确保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合理分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出台了《沧州市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暂行)》(沧人社字[2011]413号)。
《指导意见》指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核心,完善现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在具体实施中,为调动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积极性,推进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要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二是“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三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四是“分类管理,逐步规范”,五是“公开操作,严格考核”。
《指导意见》明确,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工作效能补贴、综合目标奖励三部分组成,分别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一定比例。
岗位津贴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以权重系数决定不同级别岗位的津贴分配。
同一类别工作人员要综合任职资格、岗位责任、风险程度、工作环境、劳动强度、科研任务等因素,确定主体工作岗位到一般工作岗位的级别。
工作效能补贴主要依据工作人员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益的完成情况,根据量化考核得分所占百分比进行分配。
工作数量包括岗位目标工作量和出勤等因素,实行量化考核;工作质量根据单位工作性质进行质量监控,采取量化打分;工作效益主要考核工作人员所创造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综合目标奖励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单位要对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把管理创新、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个三个等次,用分配系数决定具体数额。
《指导意见》要求,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郑政办[2012]49号•【施行日期】201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郑政办〔2012〕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豫政办〔2011〕13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抓住建设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的历史机遇,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
建立和完善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形成事业单位与其他社会群体以及事业单位内部不同行业、不同部门之间工作人员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平衡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体现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原则。
3.坚持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推动单位创新发展、增强活力,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本意见所指事业单位是指除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外的事业单位。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12.11.14•【文号】财农[2012]425号•【施行日期】2012.11.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种植业,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2012年11月14日财农[2012]425号)有关省、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农业、畜牧)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畜牧兽医局:为加强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附件: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预[2011]285号)和《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1] 53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对中央财政安排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支出效果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规范的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采用客观统一的评价标准和科学规范的评价程序,全面衡量绩效情况。
(二)权责统一的原则。
通过绩效评价促进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权的行使,与承担相应责任相统一。
(三)奖励先进的原则。
县委党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中共嵩明县委党校嵩明县行政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根据县委政府关于绩效工资考核的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党校教职员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分配绩效工资,有效调动和发挥教职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在认真总结2011年实施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经2012年2月6日校委会研究,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六中全会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政治建校、特色强校、品牌立校、服务兴校的工作思路,切实调动发挥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工作热情,抓实岗位目标,服务全局中心,为实现党校科学发展、进位争先,加快中国昆明空港新城(嵩明)建设奠定基础、作出贡献。
二、考核原则实施绩效工资考核,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合理,注重绩效。
绩效分配,把比能力、讲奉献、重实绩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效。
(二)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职员工全身心投入党校各项工作,引导教职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的能力,务实创新,发挥潜能,认真完成好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党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三)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规范,讲求实效,简便易行;同时要注重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对象绩效考核对象为党校实行绩效工资的全体教职员工。
(全县综合目标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四、组织领导(一)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其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杨燕宏(常务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花开明(副校长)组员:管茂林、李锦毅、傅丽萍、张云芸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校办公室,由管茂林统筹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
2012年班主任绩效考核细则
清镇市新店镇东风小学学区2012年班主任奖励性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学校:班级:班主任:分值指标内容考核量化得分考核人签字10分升降旗1、着装整洁,师生参加每周的升降国旗仪式8分;(以检查表为准)2、四年级以上的班级有升降旗讲话记录2分;15分课间操课间操班主任必须到队伍前后,否则每次扣0.2分。
(班主任老师不在,可委托其他教师负责)35分卫生班级卫生、分管的校园清洁区域卫生良好,桌凳、劳动工具摆放有序35分。
(以《卫生检查表》为依据)。
5分出勤、仪容仪表、着装1、有班级学生点名册,出勤记录详细1分;2、有班级阳光体育锻炼的安排表及相关的记录1分;3、班级学生着装整洁、得体1分;4、认真协助班级其他老师开展的班级课外兴趣小组,完成情况良好2分。
5分遵守规章制度班级无违反校纪校规现象5分(在校内处理一次扣1分、经教办处理一次扣2分、经派出所或镇政府知道的扣3分),依此累加计入总分;(学校登记的特殊问题学生除外)6分班级布置1、有班级班课表1分;2、有班级值日表1分;3、有切合实际的班级管理制度1分;4、有班训1分;5、定期更换学习园地内容1分;6、有家长联系表1分。
以上必须布置合理,张贴规范,美观大方,无脱落现象,凡有一样不合理扣掉该项积分。
5分计划总结1、有德育、安全、禁毒、体卫艺、地方病防治等)计划、总结2分;2、有班主任工作计划、总结1分3、有班级心理辅导计划、总结1分4、有班级家访工作计划、总结1分。
以上计划必须有可操作性、总结体现经验获取5分,少一样扣1分。
有雷同或网页下载痕迹扣1分,操作性一般扣0.3分。
3分班级档案1、有班级学生学籍卡且登记详实、追踪记录1分2、有班级学籍表且登记规范并跟踪记录1分;3、有班级学生花名册,填写完整,并附联系电话1分;2分家长会、家(电话)访1、有班级家长会会议记录、有签到1分;2、有家(电话)访工作记录1分;5分班会1、班级管理规范、有班委成员名单且职责分工明确2分;2、每月班干部会1—2次,有会议记录2分;3、每期至少有1-2次主题班会,有方案、记录1分;2分控辍保学1、有流失动员返校记录1分;2、有班级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手续齐全、巩固率达100%的给1分;2分班风班级1、有明确班风、学风1分;2、班级学生对班级班风、学风建设目标清楚明了1分;3分教育活动1、有活动相关记录、图片资料、宣传底稿等印证2分;2、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1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卫生院效能建设,实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相挂钩,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中共喀什市委办公室文件喀市党办《2012》75号关于印发《喀什市2012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指标》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各科室在职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卫生院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期间(除公休、节假日)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但下列人员不予兑现当月绩效工资。
1.当月请病、事假累计10天及以上的职工(含婚、丧、产假及函授学习);2.当月旷工累计3天及以上的职工;3.停薪留职、内退、长期请假、脱岗或不上班的职工;4.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职工;5.脱产学习的职工。
三、绩效工资基数及资金来源按照每人每月20%的绩效工资为标准,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基数。
四、考核时限卫生院绩效工资实行月考核兑现制,每月月底由各科室完成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一)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和定性将结合的考核制度。
百分量化分值由五部分组成:1.政治思想(20分):若工作人员一次不参加政治学习扣5分,扣20元绩效工资。
若两次不参加政治学习扣10分,扣40元绩效工资。
若三次不参加政治学习扣20分,扣100元绩效工资。
2.政治作风(5分):若工作人员对患者收取钱财礼物、从患者新农合卡上病历上套取资金或骗取药物、药房管理人员从药物配送企业中收取药物回扣或钱财以及在职职工在上班、夜班期间出现不正之风。
若以上情况出现1次扣2分,扣绩效工资50元,若以上情况出现2次扣5分,扣绩效工资100元。
3.业务工作(32分):其中业务学习占(5分)、服务占(10分)、效益占(10分)患者评价占(7分)(1)业务学习占(5分)。
若业务学习一次不参加者扣2分,扣绩效工资50元,若业务学习两次不参加者扣5分,扣13月份一次性奖励性工资。
(2)服务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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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师 绩 效 工 资 分 配 办 法
洼 堤 民 族 学 校
2012年5月
洼堤民族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为了稳妥的推进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根据《2012年扎兰屯
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及补
充通知,结合洼堤民族学校实际,制定分配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绩效工资有利政策,积极引导处于偏远
山村的教师们以积极的心态、昂扬的斗志、执着的信念、高尚的
情操,准备长期为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尽心尽力的赤诚奉献,通
过简单易行的实施办法,激励教师们努力奋进、积极主动的完成
各项工作,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宗旨,力争创办
具有浓郁蒙古族特色的民族学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分配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
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08]133号),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义务
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09]36号)和《关
于扎兰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批复》([2012]229
号)文件,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
1、绩效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不发放绩效工资。
2、班主任津贴:
绩效考核为合格等次的班主任每人每月发
放100元班主任津贴,其中30%年底发放。
100元/月,根据考
核结果年底发放。未满一年中途退休的教师原则上不安排班
主任工作。
3、
优秀班主任津贴:根据扎兰屯教育局普教股2011年8
号文件,7月份评选推荐优秀班主任:校级每年200元(班额40
人以上的不高于班主任总数的40%、班额30人以下的不高于班
主任总数的20%,采取四舍五入:小学十位班主任评4人、大华、
中学四位班主任各1人)、扎兰屯市每年300元、呼伦贝尔市每
年400元、自治区500元、国家级600元,取最高级别的,不累
计发放。年末发放。
3、岗位津贴:副校长、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大
队辅导员按照班主任标准执行。教研组长、
教研组长每月30
元。兴趣小组指导教师按每课时10元(年300元,约每周一课
时)执行。考核合格年末发放。
4、农村学校教师补贴:100元/月,指在农村从事教育
教学工作的教职工享受此补贴,借调到市区或系统外工作的
教职工不享受农村补贴。
5、课时(工作)津贴:教师标准周课时数参照内政办
发[2002]24号文件执行。语、数、外的课时系数初中
16/12=1.33、小学为20/16=1.25,教学课标规定的其它科目
为1。承担多科教学的教师,在计算工作量时,每增加一门
课程,增加两课时工作量。课时津贴为8元/课时,环节干
部按半量计算、教辅人员(初中实验员、图书管理员、报账
统计员、成普教管理)按教学课标规定的其它科目为1,工
勤人员(锅炉工、门卫、伙房管理员、伙夫、保育员、宿舍
管理员)比照任课教师平均日课时标准以工作日为单位计
算,不高于任课教师津贴。
6、超课时津贴:按课时津贴标准制定。日常值周每人每
年100元、领导带班(教学区、生活区)每天20元,加班
情况可串休或顶事假。
7、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当年新评聘优秀教师、教学能
手、学科带头人、劳动模范、基本功大赛等,国家级800元、
省部级400元、地市级200元、旗县级100元、校级50元。
8、年终日常量化考核奖励:60-100元/月,即全年
720-1200元。(各校也可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设定校内一、二、
三等考核奖励,但考核奖励一等奖人数不能超过15%)。
9、学校规定的其他奖励项目:
(1)专项课题研究经学校
层层推荐如获相应证书或发表获奖同(7)。
(2)教育教学质量目标奖
按及格率平均分两项乡镇排序,最高(两项第一名)每学期
450元,取中游为起点,以上排序依次平均递增。如小学17个
乡镇对比,以第9名(中游)为起点,向上排8—1。相对应的
分别是50(则平均分、及格率各25)、100、150、200、250、300、
350、400、450.班级或任课学科人数低于30(包括30人)人的
以5人为一个档,相对于的奖励下降一个档次。
如专项课题研究成果、教学改革贡献、教育教学质量目
标、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等,数额控制在上述项目支出后奖
励性绩效工资的余额内。
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按60.00—100.00元
/日/人处理]。
12、对于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如果上级有
新规定出台时,以新规定为准。
2、
3、农村教师补贴每月100元,其中30%年底发放。
4、5、岗位津贴:主任考核合格,按照班主任标准执行。教
研组长每月30元。兴趣小组指导教师按每课时10元(每周一课
时)执行。考核合格年末发放。
6、按照内政办发[2002]24号文件规定初中语、数、外的课
时16-12,小学语、数、外的课时为20-16,其它学科以语数外
课时上限为下限,学校规定满课时量每学期400元,下差4课时
每学期300元。年末发放。
7、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励: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学科带
头人、劳动模范、优秀案例、基本功大赛、正规撰写论文获奖、
师德标兵等,校级50元、扎兰屯市100元、呼伦贝尔市200元、
自治区400元、国家级800元,年末发放。
8、年终评优人员:720元
9.学校规定的其他奖励项目:
(1)专项课题研究经学校层层推荐如获相应证书或发表获
奖同(7)。
(2)教育教学质量目标奖
按及格率平均分两项乡镇排序,最高(两项第一名)每学期
450元,取中游为起点,以上排序依次平均递增。如小学17个
乡镇对比,以第9名(中游)为起点,向上排8—1。相对应的
分别是50(则平均分、及格率各25)、100、150、200、250、300、
350、400、450.班级或任课学科人数低于30(包括30人)人的
以5人为一个档,相对于的奖励下降一个档次。
四、相关事项
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可扣发或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个
人奖励性绩效工资额最低为零,不倒扣。扣发或减发的金额要用
于绩效奖励[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内人任字[1997]84号)第五条第七款:除因公致伤残外,本
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工作人员,
不进行考核。⑵自治区人事厅《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内人薪字[1999]第19号)
第15条:工作人员连续休病假超过6个月的,按劳人薪[1985]19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即一年内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超过的时
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含教、护龄工作年限),也不能计发当年
的工龄工资以及教、护龄津贴。第8条: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
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含教、护龄工作年限),
也不能计发当年的工龄和教、护龄津贴。⑶迟到、早退、旷工按
学校规章制度执行。⑷根据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40.18
元/日/人,全体教职工病假(持县市级诊断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事假如能或委托其他教师保证请假当天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则不
扣发励性绩效工资,如不能完成本职当日工作则扣40元。迟到、
早退、矿工(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后)、零假等以此为参照处理。
6月份执行]。
五、组织领导
组 长:刘艳春(校长)
副组长:翟树奎、肖景峰、张胜刚(副校长)
成 员:宫志民、陈景荣(教务主任) 卢长顺(政教主任)
孟宪章(工会主席)商永君、高明凤(教研组长)
王凤田、王金英(教师代表)王岐峰(报账员)
洼堤民族学校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