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认

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认
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认

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认

企业股权投资收益的取得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中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性质的投资收益。第二,企业因转让或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为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应纳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转让企业股权取得的所得为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何时确认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认?股权转让的损失何时得以扣除?小编对此作如下分析:

一、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发生及应纳税所得的确认

《企业所得税法》对何时确认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如何确认股权转让行为的应纳税所得,《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仅作了一般性规定。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文件对此作了明确,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例:2006年,甲企业用现金出资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乙企业以实物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共同设立a公司,a资本2000万元。2009年12月,a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60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600万元,a公司成立后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2009年12月,甲企业将持有的a 公司股权以1580万元的价款全部转让给b公司,并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协议签订之日生效),2010年1月完成股权的变更手续(本例中的企业均为居民企业)。

由于现行税法对股息、红利收益和股权转让收益实行不一样的税收待遇,所以,甲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被投资企业a公司所获得的利润是否向股东进行分配,这将影响甲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额的确认并产生税负差异。

情况一:甲企业在a公司没有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情况下转让股权《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甲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1580万元为财产转让收入,根据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的时点规定,即虽然2009年12月份签订协议并已生效,但该企业于2010年1月份才完成股权的变更手续,因此,股权转让收入确认的时点应为2010年1月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甲企业的投资资产成本为1200万元。根据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的规定,甲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甲企业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为380万元(1580-1200)。

股权转让应纳所得税额为95万元(380×25%)。

情况二:a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后,甲企业转让股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征企业所得税。

2009年12月,a公司将未分配利润600万元向股东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后甲企业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为20万元

[1580-(600×60%)-1200]。

股权转让应纳所得税额为5万元(20×25%)。

甲企业在a公司利润分配后转让股权比利润分配前转让股权少缴企业所得税90万元(95-5)。

由此说明,体现在留存收益中的税后利润对居民企业来说,虽然为免税收入,但是,如果不进行利润分配而随着股权一并转让,就不视为免税收入,因此,在甲公司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1580万元中,所含的股息、红利收益360万元(600×60%)也由免税收入变成了应税收入,多交了所得税。

二、股权投资损失的确认

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自《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争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文件对此从资产损失角度作了规定,企业发生的股权(权益)性投资资产损失,应在按税收规定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

例:甲企业2009年度应纳税所得1000万元(不包括转让a公司

股权的损失),a公司2009年12月份会计账面未分配利润600万元,2009年12月份,由于该企业尚有其他不良资产,甲企业只能将持有的a公司股权以1250万元的价款转让给b公司。假设,甲企业与b公司在年度内签订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的变更手续。

1、甲企业在a公司没有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情况下转让股权

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权投资所得为50万元(1250-1200);

应纳税所得1050万元(1000+50);

应纳所得税262.5万元(1050×25%)。

2、甲企业在a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后转让股权

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权投资损失为-310万元

[1250-(600×60%)-1200]。

根据国税发[2009]88号文件的规定,甲企业2009年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应该在本年度确认并税前扣除。

应纳税所得690万元(1000-310);

应纳所得税172.5万元(690×25%)。

甲企业在a公司利润分配后转让股权比利润分配前转让股权少缴企业所得税90万元(262.5-172.5)。

通过上例可以看出,企业股权转让时,无论是股权转让收益还是股权转让损失,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分配予否都是投资企业能否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关键,在不影响被投资企业其他经济利益的情况下,投资企业在发生股权转让行为时,应尽量要求被投资企业对获取的利润进行分配,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经典习题)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扣除原则和范围(掌握,能力等级3)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1)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2)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6.资产损失 (1)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2)企业因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资产损失,准予与资产损失—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毁损一批库存材料,账面成本10120元(含运费120元),保险公司审理后同意赔付8000元,该企业的损失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专项申报,其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为多少。 【答案及解析】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0120-120)×17%+120×11%=1700+13.2=1713.2(元) 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为:10120+1713.2-8000=3833.2(元)。 17.其他项目 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准予扣除。 【例题·多选题】下列支出中,在符合真实性原则的前提下,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直接据实扣除的有()。 A.违约金 B.诉讼费用 C.提取未支付的职工工资 D.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答案】AB 18.手续费及佣金支出(P274) 【解释】对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佣金支出有五个方面的限制: 第一,手续费、佣金有支付对象的限制——不能是交易双方人员(含代理人、代表人)。手续费、佣金的支付对象应该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 第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有计算基数和开支比例限制。 ①对于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对于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③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注意:比例是5%,但是计算限额的基数是年收入总额) ④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注意:无比例限制)第三,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既不能变换名目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也不能坐冲收入。 第四,手续费和佣金有支付方式限制。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五,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例题·单选题】下列符合企业所得税佣金扣除规定,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佣金是()。 A.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1000万元货物,签订合同并收取款项后,甲企业支付乙企业采购科长40万元 B.甲企业委托丁中介公司介绍客户,成功与丁介绍的客户完成交易,交易合同表明交易金额300万元,甲企

股权转让如何纳税

股权转让如何纳税 (2006-05-27 13:51:35) 吕先生问:我是某公司的股东,我准备将股权转让给别人,我很想知道股权转让需办理什么手续?要不要申报纳税? 梧村地税分局答:随着市场经济的健全与完善,企业各式改制活动日趋频繁,由此引发的个人股权转让经济行为也表现得异常活跃。去年以来,梧村分局辖区内就发生了两例公司个人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缴交个人所得税计915.87万元。因此,个人股权转让行为,越来越引起税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将通过与工商部门联合、加强重点企业日常走访等举措,及时掌控企业股权转让信息,尽可能杜绝此类税款流失现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也就是说,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的首先应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然后主动就个人股权转让行为到地税部门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九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按次征收,税率是20%,其应纳税所得额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因此,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关于原值及费用的确定,纳税人必须提供有关合法有效凭证。) 另外,所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产权转移书据,立据双方还应按协议价格(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举例来说:假设吕先生取得A公司股权时支付人民币10万元,现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

表1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一览表

表2 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执行) 所谓的“速算扣除数”就是:在超额累进税率计税法中,对计税依据直接乘上最高税率,得到的结果与真实的税额之差,这个差在每一级都是一个常数。事先推出这个常数,对于快速计算税额很有帮助,所以这个数叫“速算扣除数”。 快速计算个税的公式是【计税依据×最高税率-速算扣除数=最终税额】。 税率3%对应速算扣除数为0 税率1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1500*(10%-3%)+0=105 税率2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4500*(20%-10%)+105=555 税率2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9000*(25%-20%)+555=1005 税率30%对应速算扣除数为35,000*(30%-25%)+1,005=2,775

税率3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55,000*(35%-30%)+2,775=5,505 税率45%对应速算扣除数为80,000*(45%-35%)+5,505=13,505 例二:如果某人扣保险后工资10,000,怎么计算个税呢? 10,000-3,500=6,500元。 6,500介于4,500和9,000之间,使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 6,500*20%-555=745 表3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执行)

表4 劳务报酬所得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在个人所得税中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有3个税目,一是工资薪金,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二是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承包承租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三是劳务报酬,适用20-40的3级超额累进税率,而且要注意计税依据的差异,工资薪金是按月、劳务报酬按次、个体户及承包承租按年。 +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信息表 所属期:年月日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类型:□纳税人申报□扣缴义务人申报□被投资企业申报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姓名/扣缴义务人名称/被投资企业名称: 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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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单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个人股东发生股权转让行为,进行纳税申报时填报。 二、申报期限 发生股权转让次月十五日内。 三、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表头项目 1.所属期:应与主表一致。 2.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类型:根据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3.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纳税人或是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 纳税人名称/扣缴义务人名称/被投资企业名称:填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名称、被投资企业名称。 (二)表内各栏 被投资企业信息: 1.被投资企业名称:填写被投资企业名称。 2.被投资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被投资企业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投资额):填写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或者投资额金额。 4.股权转让时间:填写股权转让的具体时间。 5.转让时企业账面净资产金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填写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账面净资产金额,以及其中包含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金额、其他综合收益等。 6.拥有规定资产的企业转让时净资产公允价值:填写个人股东拥有规定资产的被投资企业转让时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金额。 股权出让方/受让方信息: 1.出让方纳税人姓名:填写股权出让方的纳税人姓名。 2.出让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股权出让方的纳税人识别号。 3.转让合同编号:填写股权转让合同编号。 4.转让前持有股权占企业总股权比例:填写股权转让前,出让方所持股权占企业总股权比例。 5.转让股权占企业总股份比例:转让股权数量占企业总股份数量的百分比。 6.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价格:填写股权转让合同或者协议上约定的成交价格。 7.股权原值:根据相关规定填写。 8.相关合理税费:根据相关规定填写。 9.取得股权时是否办理过分期、递延纳税备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10.备案编号:若已办理分期、递延纳税备案的,填写相关备案编号。 11.受让方类型:选择“个人”或“企业”。 12.受让方纳税人姓名/名称:填写股权受让方的纳税人姓名或者名称。 13.受让方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受让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4.与股权出让方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填写。

股东股权转让什么情况交税

股东股权转让什么情况交税 股权转让,它指的是一个公司里边的股东依照法律的规定,将自己部分或者全部的股东权益通过有偿的方式转让给其他人,然后使其他的人能够获得一定份额的股权的一种民事行为。 股权在发生转让的时候,通常也需要缴纳一定的税,一般情况下来说如果转让股权者是个人的话,那么在转让股权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按照所得收入的百分之二十缴纳。 如果转让股权的一方是公司的话,需要交的税就更为复杂一点,一般需要缴纳以下几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之时,也会产生一定的收入,对于这一部分的收入,企业也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企业所得税。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应该缴纳的所得税是当期应该纳税所得额,再乘以该企业应该适用税率。 二、营业税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以无形的资产或者不动产进行投资和入股的话,需要与投资方一起接受利润的分配,也需要一起承担投资的风险,这种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自二零零三年之后,法律重新作出了规定,股权转让已经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了。 三、契税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股权转让的活动中,如果单位或者是个

人在承受企业的股权,而企业的房地产权属没有发生转移的时候,不用缴纳契税;但是如果是在企业增资和扩股的活动中,对于哪些以房地产的权属折价入股或者是作为投资加入企业的,需要缴纳一定的契税。 四、印花税 印花税,它其实是对经济活动或者是交往中,对于书立或者是领受了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相关凭证的这种行为所需要征收的一种税。股权在转让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如果该股权转让是在上海或者深圳的证券交易所发生交易的,又或者是托管的企业发生了股权转让的,那么对于这一类转让行为会按照证券或者股票交易印花税千分之三的税率向企业征收印花税;第二种是如果股权转让的行为不是在上海和深圳的证券交易所发生交易行为,或者是所托管的企业发生了一定的股权转让的,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应当有转让并签订协议的双方按照协议所协商好的金额的万分之五来征收印花税。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问题解答教案资料

纳税指南宣传专刊2011—11(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问题解答)来源:日期:2011-12-31 问: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如何确定转让方的股权转让所得? 答: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如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税后提存的各项金额等,股权转让人随股权一并转让该股东留存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中扣除。 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被投资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问: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如何确定收购方的所得税计税基础?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股权收购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

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1、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2、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3)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问:居民企业间发生股权转让,转让收入何时确认?

企业所得税额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额计算方法-- 各税种税额计算公式大全(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 —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一产品销售成本一产品销售费用一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 —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一商品销售成本一经营费用一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 —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 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预缴所得 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 (或4)] X税率(33%) ②、按本期计划利润预缴所得税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本期某月或某季计划利润额X税率(33%) 5、对减征所得税的计算 减征比例=[(33% —原核定的税率)/33%] X 100% 减征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33%)X(1-减征比例) =应纳所得税税额X减征比例 6、境外所得税税额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X来源于某外国的所 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7、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如何交税 公司制企业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以股东投资的限额为准获得该有的股权和承担应有的责任。同时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规定个人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权获得收益,那么,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如何交税呢?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所得人,即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12〕285号)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区分两种情况:

(一)先履行纳税义务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 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变更登记与纳税申报同时进行 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自完成股权转让的次月 七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七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 机关申报缴纳。 ▲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 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四、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即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 一.制造业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成本+营业利润-营业外支出 2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售折让) 4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起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 5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起初半成品,在产半成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6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工资+制造费用 二.商业1。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销货利润=小伙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4.销货成本+期初商品盘存+(本期进货-(销货退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三.服务业1.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2.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交接应酬费 一.年销货净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下不得超过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五 全年销货净额超过一千五百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销货净额的千分之三 二.全年业务收入总额在五百万元以下,不得超过业务收入总额的千分之十,全年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五百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业务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 退税款=在投资\\(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地方所得税率之和)*原实际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退税率 纳税计算方法 按实际取得收入额申报纳税 1.应缴营业税=实际取得的收入额*营业税税率(5%) 2.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取得的收入额*核定利润率(10%)*企业所得税率(30%) 3.应纳地方所得税=实际取得的收入*核定利润率(10%)*地方所得税税率(3%) 按核定收入额申报纳税 核定收入额=合同金额*核定佣金率 应纳营业税=核定收入额*营业税税率(5%)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收入额*核定利润率(10%)*企业所得税征收税率(30%)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cf12010673.html, 外资公司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所谓的外资企业,就是外国的资本在我国境内投资而建立起来的企业。我国本土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是需要缴税的,那么外资企业呢?外资公司股权转让如何缴税? 一、股权转让的含义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公司诉讼中最为常见,其中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所在。 二、外资公司股权转让适用税种

1、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投资者)可以是外国企业、外籍个人、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自2003年4月12日起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外资并购规定》”)后,还可以是中国自然人,他们转让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或股份时,因中国税制下企业所得税内外有别,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适用不同的所得税税率、不同的股权转让收益征税方式、以及不同的收缴方式,外籍个人和中国自然人适用个人所得税及相同的税率和收缴方式。 2、印花税 主要是针对合同及其他文书征收的税种,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基础为股权转让价格或股权的实际价值。在实例操作中,外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通过无偿方式将其出资转让给受让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避中国税法方面的规定。因投资者系以现金出资,故在无偿转让的情况下,转、受让双方无须因该转让向中国的税务机关支付任何税款。3、营业税 如果投资者系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包括商标、专利、专有技术、著作权、商标等无形资产或者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的,在转让股权时,应交纳转让价格5%的营业税。如果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大全71510

税法所有税种计算公式大全 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五、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六、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缴个人所得税

. 公司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要缴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转让费用)×2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2、法律还规定了不需要交税的特殊情况,1994年、1996年及199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关于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你们公司未投入生产,应该没有未分配利润吧。或者说看财务报表上显示是亏损了还是盈利了。如果是亏损就不用交,盈利了就得交,当然股利所得税率很高,是20%。例如如果你们有10万的未收分配利润,那么现在全转出去,就是10*20%。而万分之五(应该是万分之三吧?)是股权转让合同的印花税。 另外税局有规定,对于低于市场价的转让,税局要核定你们的实际个人所得而不会单看你们是平价转让就不交的。所以你们最好等亏损的时候再转让,不然要交个税的。 股东办理股权转让需要向税务报送哪些资料 问:我公司股东办理股权转让需要向税务报送哪些资料? 答:个人股权转让,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应同时报送如下资料:(一)股东变更情况报告表;(二)股权转让合同(协议);(三)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四)发生股权转让企业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五)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六)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因此,个人转让股权办理相关申报手续时应按上述文件规定携带相关资料。 .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整理汇总

一、工资、薪资所得应纳税地计算 、一般工资、薪资所得应纳税额地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 ⑴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地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⑵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地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地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体工商户地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地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对企事业单位地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地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地计算公式为: 、每次收入元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每次收入在元以上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每次收入地应纳税所得额超过元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地计算公式为: 、每次收入不足元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每次收入在元以上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六、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地计算公式为: 、每次收入不足元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每次收入在元以上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地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地计算公式为: 、每次(月)收入不足元地:

股权转让怎么交税

股权转让怎么交税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向他人转让股份,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常见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税费处理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人需要缴纳各种税费。 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人是个人,则应支付个人所得税,并按20%支付。 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一家公司,则将涉及更多的税费。详见“公司股份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 (一)境内企业转让股权的税务公司应当将股权转让给某一公司,转让股份所得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有关问题: 1、企业所得税 (1)在股份的一般交易(包括股份或股份转让)中,企业应当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的某些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00)118,废止)执行。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金由股份转让确认为收益,不得视为股息性质的收益。 (2)企业对全资子公司及持股95%以上的公司进行清算,转让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纳税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办理。企业改组和改革中的业务问题(国税(1998)第97号,取消实施的有关规定。为了避免影响企业重组活动的税后利润双重征税,在计算投资

者的股权转让收入时,允许从转移收入中扣除上述股息的收入。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2003年第45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应当计提已计提的减值、折旧或者坏账准备。资产在纳税申报时已具备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应当相应地做好资产转让、处置的准备工作和资产的核销。反向纳税调整。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其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转让的企业应当按照计提坏账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方(或投资方)按其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利收入。 (4)企业股权投资转移的损益,是指从企业收回、转让、清算股权投资所得中扣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股权转让所得应当纳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企业因收回、转让、清算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权益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和投资转移的收益,剩余部分可以从下一个纳税年度无限期扣除。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转让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政和税收191): (1)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投资入股、收益在受让方和投资方之间分配以分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 (2)自2003年1月1日起,股份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1、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金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 纳税调增项目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必须实际发生) 保险费。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5%准予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借款费用。向非金融机构借款费用支出,在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可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扣除。(5:1;2:1) 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收入5‰,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 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税务规定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税务规定 【股权转让方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所得人,即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为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个人所得税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12〕285号)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区分两种情况: (一)先履行纳税义务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变更登记与纳税申报同时进行 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自完成股权转让的次月七日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七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即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自然人股东部分转让所持有股权的,转让股权的计税成本按转让比例确定。 (二)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判定及核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个人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包括以下方式。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税收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税收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股权转让行为越来越普遍,形式也日益复杂。本文从税收角度探索股权转让过程中涉税问题。 一、股权转让中法律关系人及股权转让流程 正确判断股权转让中相关人的法律关系,了解股权转让流程,可以清晰纳税主体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转让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其他股东是否同意转让和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解决转让的限制,即转让解禁或转让条件;(二)转让股东与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及履行,表现为受让人支付价金,出让人交付出资证明(股票)、确认股权已交付、请求公司予以股权过户登记声明等;(三)受让人与转让股东、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请求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公司承认新股东、注销原股东;转让人有协助过户义务,公司有法定过户登记义务;(四)由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登记变更事项——公司法定义务,向社会公示。 可见,股权转让中所涉及的纳税利害关系人有转让股东,其他股东、受让人、公司和不特定第三人。 二、股权转让中涉及税收分类 (一)营业税 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这种行为征税办法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中瑞华恒税务师事务所顾仁荣 依照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各项所得的应纳税额,应分不计算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800元或40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那个地点需要讲明的是:由于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额时,适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因此,计算比较烦锁。运用速算扣除数计算法,能够简化计算过程。速算扣除数是指在采纳超额累进税率征税的情况下,依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划分的应纳税所得额级距和税率,先用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税额,再减去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应征税额以后的差额。当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的级距和税率确定以后,各级速算扣除数也固定不变,成为计算应纳税额时的常数。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见表。 例1:某纳税人月薪3500元,该纳税人不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计算其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应纳税所得额=3500—800=2700(元) (2)应纳税额=2700×15%—125=280(元) 例2:某外商投资企业中工作的美国专家(假设为非居民纳税人),2000年5月份取得由该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10000元人民币。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应纳税所得额=10000—(800十3200)=6000(元)(2)应纳税额=6000×20%—375=825(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那个地点需要指出的是: (一)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征收的有关规定。 1.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和从业人员的工资扣除

股权转让纳税检查报告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纳税检查报告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对贵公司股东2013年1月20日股权转让涉税事项进行税务评估。贵公司的责任是及时提供与转让股权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和合法。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和《关于股权 (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7号公告)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 有关规定,对贵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性进行审查评估并出具报告。 在审查评估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股权转让税收相关资料的证据资格和证明能力,对贵公司提供的纳税资料实施了审核、验证、计算和职业推断等必要的审查评估程序。现将审查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股权交易基本情况 1、被投资企业概况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12日,生产经营地址位于******市经济开发区****一路3号,企业法人执照注册号420800000**0000,税务登记证号420807682687****,法定代表人胡****,注册资本贰仟柒佰陆拾万元,实收资本贰仟柒佰陆拾万元,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主要从事合剂、颗粒剂生产销售。财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税务实行查账征收,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股权交易简介 转让方:湖北****有限公司,企业法人执照号420810210***,税务登记证号42080477755***,公司住所******市**区**关大道忠通路北侧; 转让方:****,身份证号410105198203081***,家住**市**区纬四路25号院8号楼6号; 转让方:******,身份证号4208021978***0720,家住湖北省******市**区金虾路****号; 转让方:*****,身份证号410105196***15*667,家住**市金*区**路6号院11号楼1号; 转让方:******,身份证号41010519810****739,家住****市****区城北路3号院2号楼22号; 转让方:******,身份证号413029************,家住***市金水区****路16号院1号楼21号; 转让方:*****,身份证号230104194704****3,家住***市****区武源二道街9号**1栋6单元**门; 受让方:张*****,身份证号511122197203*****38,家住**市**区文**苑5幢3单元1501室; 转让方湖****燃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1.44%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张*****,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5,917,440.00元,转让价款5,917,440.00元,股权转让协议于2013年1月20日签字生效,协议约定受让方在办结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10日内支付股权价款。 转让方*****将其持有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5.41%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张****,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4,253,160.00元,转让价款4,253,160.00元,股权转让协议于2013年1月20日签字生效,协议约定受让方在办结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后10日内支付股权价款。 转让方李*****将其持有的******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1808%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该股权原始投资成本2,257,900.00元,转让价款2,257,900.00元,股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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