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认定归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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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马工程第二版教材总结:第七章 法律责任

《法理学》马工程第二版教材总结: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的概念一、含义1、处罚论2、后果论3、义务论第二性义务论{新义务论}突出优点1、它可以把法律责任置于法的逻辑联系之中2、它既说明了法律责任的必为性,也说明了法律责任的当为性☆简答二、构成要件(一)责任主体是指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并具有责任能力因而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国家(二)违法或违约行为是法律责任的核心要素,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类(三)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违法或违法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按照客观原则进行归责,因而主观过错对法律责任的构成没有什么意义,仅与法律责任的大小有一定的关系主观过错包括1、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损害他人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2、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损害他人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故意比过失的主观恶性更大}(四)损害结果是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对他人合法权益或社会利益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包括既得利益的损害和预期利益的损害(五)因果关系法律责任的构成,不仅要求具备上述四个方面构成要素,面且要求这些构成要素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主要包括两类1、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2、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和外在行为之间的因果联系三、分类(一)自然人责任、法人责任与国家责任☆(二)过错责任是以当事人有过错为前提条件的法律责任{强调当事人自身的过错}无过错责任是不以当事人有过错为前提条件的法律责任{有没有错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三)独立责任是指行为人本人承担其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与行为人相关联的第三人要对行为人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代替责任是指与行为人相关联的第三人代替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四)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面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刑法所规定的见罪行为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宪责任是指行为主体因违法宪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一、概念:是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法或违约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追究以及减缓或免除的活动☆简答二、原则(一)责任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基本要求1、法律责任的种类和形式应当由法律加以明文规定,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得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之外随意创设法律责任2、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应当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国家机关应当依照法律的事先规定认定和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3、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的事由、幅度应当由法律预先加以规定,国家机关应当依据法律的事先规定减轻或免除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责任法定原则主要是一个排除性、否定性原则,要排除和否定的是1、责任擅断2、非法责罚3、有害追溯(二)因果关系原则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行为人的心理活动与外在行动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直接的、主要的因果联系(三)责任相当原则是指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既是立法上设定和配置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也是法律适用时认定和归结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1、法律责任的类型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2、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相适应3、法律责任的种类和轻重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四)责任公正原则是归责的道德基础和价值基础原则1、有责必究原则2、责任平等原则3、责任自负原则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一、方式(一)惩罚又称制裁,是指以剥夺或限制责任主体的人身自由、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为内容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以下三种:1、刑事制裁即刑罚,是指对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2、行政制裁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3、民事制裁是指对民事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法律制裁(二)补偿是指以责任主体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的总称,在这里也包括赔偿,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民事补偿是指依照民事法律规定,责任主体承担的停止、弥补、赔偿等责任承担方式2、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因为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出于社会发展的需要而改变或消灭行政法律关系,从而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给予的补偿3、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是国家因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致使行政相对人受损害,而给予受害人赔偿的一种责任方式;司法赔偿是国家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致使当事人受到损害,而给予受害人赔偿的一种责任方式。

2022交通事故责任适用哪些归责原则

2022交通事故责任适用哪些归责原则

2022交通事故责任适用哪些归责原则发生交通事必定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归责,在交通事故归责的过程中一般适用过错原则以及无过错原则两个归责原则。

往往在交通事故中都会采用过错原则。

那么,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有关于2022交通事故责任适用哪些归责原则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一、2022交通事故责任适用哪些归责原则(一)侵权归责原则的一般理论所谓归责,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之后,应依何种根据使其负责,此种根据体现了法律的价值判断。

归责原则实际上是确定行为人因为何种原因对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这种原因事实就成为了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对侵害他人的财产权、人身权等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由于责任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的不同,又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犯他人财产、人身权利,致人损害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损害事实的存在、行为的违法性、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不必具备一般侵权责任的四个方面构成要件。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了民事主体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其特殊性在于指明法律的规定不需要全部具备民事责任一般构成要件,其责任也不限于由行为人本人承担。

从归责原则看,一般侵权损害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为古罗马《阿奎利亚法》以来特别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胜利以来的法律制度中加害人承担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基础。

无过错责任则是伴随近代大工业发展起来的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别类型案件中,不考虑加害人有无过错,只要符合其他责任要件就要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而免责和减责的事由则由法律做出明确规定。

即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行为人造成了损害后果,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即受害人无须证明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也不得以自己无过错作为免责和减轻责任的抗辩事由,而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张免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归责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归责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

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

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

法学导论法律责任

法学导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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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责任的实现 1. 自觉履行 2. 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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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一)无责 “无责“或”不负责任”:指行为人事实上或形式 上违法了法律,但因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任的条 件,因而不承担法责任。
例如:从轻、减轻或免除:聋哑人、盲人 不负刑事责任:<14,或者14-16过失;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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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思考 1. 如何理解法律责任的概念? 2. 法律责任的功能有哪些? 3. 法律责任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4. 归责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5. 法律制裁的主要种类有哪些? 6. 免责的主要事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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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因果关系原则 (1)联系是客观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2)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行为人心理活动与外 在行为之间。 (3)“谁主张,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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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相当原则 ✓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A. 法律责任的类型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适应。 B. 轻罪轻罚、重罪重罚 C. 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 例如:“罪责均衡、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
3. 不可抗力免责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 例如:自然灾害、意外事件 ✓ 可部分或全部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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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自首、立功免责 自动投案或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
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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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补救免责 在国家机关追责之前采取补救措施,免除其部
分或全部责任。
6. 协议免责 协商一致,“私了”∈仅适用私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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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责任公正原则 (1)有责必究原则。 (2)责任平等原则,不能因违法者的性别、民族 等身份上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3)责任自负原则。“勿枉勿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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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律责任的承担 一、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惩罚,又称制裁 1. 刑事制裁:自由刑、生命刑、资格刑、财产

道路交通事故处责任认定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责任认定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责任认定规定很多的⼈由于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很多的事故的发⽣以及很多的⽣命的逝世,所以任何时候我们都是需要按照交通规则进⾏办事,交通事故的发⽣也是需要进⾏责任的认定,以下就由店铺⼩编对于该⽅⾯的知识进⾏介绍。

道路交通事故处责任认定第⼀,《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调解。

⽽没有也不可能有对犯罪嫌疑⼈的刑事责任作出认定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了具体的⾏政处罚标准,如对造成重⼤事故,负次要责任的,或者造成⼀般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处⼗⽇以下拘留或者五⼗元以上⼀百五⼗元以下罚款。

该办法第⼆⼗⼆条也规定:当事⼈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五⽇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即对该具体⾏政⾏为不服者,可依该条之规定,向上级⾏政机关寻得⾏政救济。

因此,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政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之间或者责任⼈与受害⼈之间的⾏政违法⾏为所作出的⾏政责任认定书。

依据它,公安机关对责任⼈予以⾏政处罚,对道路交通民事侵权案进⾏⾏政调解。

⽽且,刑事诉讼法第⼗⼆条明确规定:未经⼈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都不能确定有罪。

即说明,对刑事责任的认定,只能由⼈民法院决定,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体现。

所以,公安机关不能依据⾏政法规对犯罪嫌疑⼈(被告⼈)刑事责任作出认定,法院也不能依据⾏政机关作出的⾏政责任认定书认定被告⼈的刑事责任。

第⼆,责任认定不是证据问题,⽽是法律问题对法律问题,只能由法官通过庭审以裁判的形式获得解决。

从另外⼀个⾓度讲,如把责任认定书当作证据使⽤,在实践中,作出该责任认定的警察,通常都是对该案进⾏刑事侦查的警察,本案也是这样,即该认定书的承办⼈(鉴定⼈)和本案的侦查⼈员都是相同的两位警察。

这就有违刑事诉讼法第⼆⼗⼋条,担任过本案的证⼈、鉴定⼈的,不得作为侦查⼈员的规定。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与归责原则的关系是什么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与归责原则的关系是什么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与归责原则的关系是什么
如果⾃⼰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的话,那么就需要为之承担相应的后果,那么关于这个侵权责任所涉及到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的关系是如何进⾏规定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与归责原则的关系是什么
侵权⾏为的构成要件与侵权⾏为的归责原则,既有联系⼜有区别,⼆者相辅相成,相互不可替代。

⾸先,归责原则是⽴法者根据社会实际需要⽽确定的责任由谁承担的标准,⽽构成要件则是在归责原则的指导下产⽣的认定侵权⾏为的条件。

因此,归责原则是构成要件的基础和前提,构成要件是归责原则的具体体现,其⽬的在于实现归责原则的功能和价值。

其次,归责原则是抽象的,普遍的法律规则,是对侵权⾏为法基本规范的⾼度概括,因⽽它只是认定责任的⼀般性规则,⽽构成要件则是明确的、具体的法律依据,是审判⼈员在具体案件中确定责任是否成⽴的直接法律依据。

再次,归责原则决定了构成要件的内容,不同的归责原则其构成要件不同。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侵权责任案件中,这个规则的原则决定的构成要件的内容,⽽且不同的归责原则所涉及到的构成要件内容也是不⼀样的,可以说这两者是属于相辅相成的状况,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侵权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侵权律师#。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判断逻辑与具体判断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判断逻辑与具体判断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指在民事侵权行为中,对侵权责任的归属进行判断的原则。

其判断逻辑和具体判断如下:
1. 首先,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侮辱、诽谤、侵犯名誉权、财产损害等。

如果不存在侵权行为,则无需进行后续判断。

2. 其次,判断是否存在损害结果。

即被侵权人是否遭受了实际的损害,例如财产损失、精神伤害等。

如果没有损害结果,则侵权责任无法成立。

3. 接下来,判断是否存在过错。

过错是指侵权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

如果侵权行为人没有过错,则无法承担侵权责任。

4. 最后,判断是否存在法定的责任免除事由。

某些特定情况下,侵权行为人可能因为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形而免除责任,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如果存在责任免除事由,则侵权责任可能被减轻或免除。

具体判断依据不同的侵权行为和法律法规而异。

对于不同的侵权行为,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具体案例进行判断。

判断依据可以包括证据、事实与逻辑推理等。

同时,法院在判断侵权责任归责时也会考虑相关的社会公平、合理预期和风险分配等因素。

教育法律责任-归责原则与归责要件

教育法律责任-归责原则与归责要件(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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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构成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构成的法律规定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侵权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侵权责任的概念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法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编。

三、侵权责任构成要件1.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违法行为是侵权责任构成的前提条件。

2. 侵权事实侵权事实是指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事实。

侵权事实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

3. 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即侵权行为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原因,损害事实是侵权行为的结果。

4. 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四、归责原则1.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则。

2. 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即使没有过错,只要其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特殊侵权行为。

3. 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能适用的情况下,根据公平原则,由侵权人承担适当的责任。

五、责任承担方式1.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赔偿损失是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2. 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是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原状。

3. 修理、重作、更换修理、重作、更换是指侵权人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修理、重作、更换等责任。

4. 临时措施临时措施是指侵权人在侵权行为发生前,为了防止损害扩大,可以采取的临时措施。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谈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一、引言产品责任是指生产者因其所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而对消费者或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的原则。

在现代社会,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成为了重要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详细探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

二、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1. 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生产者在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对消费者或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该原则,生产者应当为其产品的缺陷或不安全性负责,而无需证明其有过错。

2. 追溯责任原则追溯责任原则是指当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时,生产者应承担追溯责任,即追究其生产、销售、配送等环节的责任。

根据该原则,消费者或第三方可以追溯到产品的生产环节,确定责任主体,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指在产品责任纠纷中,生产者应承担举证责任,即生产者应当证明其产品不存在缺陷或不安全性。

根据该原则,消费者或第三方无需证明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性,而生产者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产品的合规性。

三、责任承担1. 生产者责任生产者作为产品责任的主体,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负责。

当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时,生产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召回产品、修理或替换产品、赔偿消费者或第三方的损失等。

2. 销售者责任销售者作为产品销售环节的主体,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负责。

当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存在缺陷或不安全时,销售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货、退款、赔偿消费者的损失等。

3. 第三方责任第三方指与产品生产或销售过程有关的其他相关主体,包括供应商、经销商、物流公司等。

当产品责任纠纷涉及第三方时,第三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调查、提供相关证据等。

四、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及责任承担,以下是两个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公司生产的电子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多名消费者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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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法律责任 界定 一是把法律责任界定为法律的否定性评价,优点在于,从法律的价值标准的角度,揭示了法律责任总是与法律所不希望发生或明确反对的行为相联系的;不足在于,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并不一定就是法律责任; 二是把法律责任界定为法律上的不利后果,优点在于,从利害关系的角度,揭示了法律责任与行为的关系,即行为人如果不遵循法律的指引去追求自身利益,那么,他的预期利益与现实利益就得不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甚至为此而付出代价。 三是把法律责任界定为一种特殊意义上的义务,即第二性义务,由于为法律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引起的新的特定义务。优点在于,揭示了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明确了两者的区别。 定义 法律责任,是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注:在法律责任系统中,由违反义务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居于主导地位,而不以违法或违约为前提的其他法律责任则居于从属地位。 法律责任的本质 道义责任论,是哲学与伦理学上的非决定论亦即自由意志论为理第 2 页

论基础的。它假定人的意志是自由的,人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有自觉行为与进行自由选择的能力,由此推定,违法者应对自己处于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违法行为负责,应该受到道义上的责难。对违法者的道义责难就是法律责任的本质所在; 社会责任论,是哲学与伦理学上的决定论为理论基础的。他假定一切事物(包括人的行为)都有其规律性、必然性与因果制约性。由此推断,违法行为的发生不是由行为者自由的意志,而是由客观条件决定的。因而只能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环境与行为的社会危险性来确定法律责任的有无与轻重。确定与追究法律责任,一方面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与社会存在;另一方面是为了使违法者适应社会生活与在社会化,这就是法律责任的本质; 规范责任论,法表达了社会的价值观念,是指引与评价人的行为的规范。它对符合规范的行为持肯定的态度,对违反规范的行为持否定的态度。否定的态度表达在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中,这种责任就是法律规范与更根本的价值准则评价的结果。因此,行为的规范评价是法律责任的本质。 法律责任的本质属性 首先,法律责任是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团运用法律标准对行为给予的否定性评价; 其次,法律责任是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所引起的合乎逻辑的不利法律后果; 最后,法律责任是社会为了维护自身的生存条件而强制性地分配第 3 页

给某些社会成员的一种负担。 法律责任的构成 指认定法律责任时所必须考虑的条件与因素。 一般构成 责任主体 指因违反法律、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 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 其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两类,是法律责任的核心构成要素。 损害结果 指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侵犯他人或社会的权利与利益所造成的损失与伤害,包括实际损害、丧失所得利益及与其可得利益。具有侵害性、确定性。 主观过错 指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故意,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 过失,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害他人、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易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法律责任的种类 根据法律责任的类型 第 4 页

民事法律责任,公民或法人因侵权、违约或因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而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 行政法律责任,因违反行政法律或因行政法规定的事由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 刑事法律责任,因违反刑事法律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 违宪责任,指因违反宪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定的不利后果。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指对因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法律规定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认定、追究、归结以及减缓与免除的活动。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是由国家特设或授权的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在法律领域,认定违法责任并把它归结于违法者的,只能是具有归责权的专门国家机关,而且认定与归责的过程表现为一系列法律程序。 法律责任的归结即归责,指国家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判断、认定、归结、与执行法律责任的活动。 法律责任认定与归结的原则 责任法定原则 基本要求,作为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应当由法规范预先规定;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违约者或相关人的责任。本原则的特点为法定性、合理性与明确性,即事先用成文的法律形式明确地规定法律责任,而且这种规定必须合理; 第 5 页

本原则否定与摒弃责任擅断、非法责罚等没有法律依据的行为; 本原则否定与摒弃对行为人不利的溯及既往,强调“法不溯及既往”。 因果联系原则 具体包括,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或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即人的某一行为是否引起了特定的物质性或非物质性损害结果或危害结果;人的意志、心理、思想等主观因素与外部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导致损害结果或危害结果出现的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是否是由行为人内心主观意志支配外部客观行为的结果。 因果关系表现为存在的客观性、因果的顺序性、作用的单向性、内容的决定性。 责任与处罚的相当原则 基本含义,法律责任的大小、处罚的轻重应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轻重相适应。 具体包括,法律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性质相适应;法律责任的种类与轻重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具体情节相适应;法律责任的轻重、种类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相适应。 责任自负原则 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人,应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负责,必须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没有法律规定不能让没有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人承担法律责任,国家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不得没有法律依据而追究与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者第 6 页

虽有血缘等关系而无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人的责任,防止株连或变相株连。责任自负原则并非绝对,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为了社会利益保护的需要,会产生责任转移承担问题。 法律责任的承担 法律责任的承担与法律责任的实现 主动的法律责任承担由责任主体自动实现;被动的法律责任承担只能由法定的国家机关等有权主体通过法定程序实现。 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 指承担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 惩罚即法律制裁,是国家通过强制对责任主体的人身、财产与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 民事制裁,指依照民事法律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通常是由侵权或违约引起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国家的强制下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等; 行政制裁,指依照行政法律规定对责任主体以其所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前者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责任主体所实施的惩罚措施,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后者指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被授权的执法人员所实施的惩罚措施,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措施。 刑事制裁,指依照刑事法律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刑事第 7 页

法律责任而事实的强制措施,通常称刑罚制裁; 违宪制裁,指依照宪法的规定对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违宪责任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主要有,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补偿,通过国家强制力或当事人要求由责任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所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式。包括,防止性的补偿、回复性的补偿、补救性的补偿等。 民事补偿,指依照民事法律规定,责任主体承担的停止、弥补、赔偿等责任方式;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为民事补偿; 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前者是国家因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造成相对人受损害,而给予受害人赔偿的一种责任方式,主要为因违法行政行为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因违法行政行为侵犯财产权的赔偿;后者指国家因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造成当事人受损害,而给予受害人赔偿的一种责任方式,包括刑事赔偿与非刑事司法赔偿。 强制,指国家通过强制力迫使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的责任方式。 包括对人身、财产的强制。强制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主要为直接强制,也有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强制。 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且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某些主观第 8 页

或客观条件,可以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法律责任。 无责任或不负责任,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但因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任的条件,故没有法律责任。 免责的条件与方式 时效免责,即违法者在其违法行为发生一定期限后不再承担强制性法律责任; 不诉免责,即“告诉才处理”“不告不理”; 自首、立功免责 补救免责,就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规则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即基于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协商同意的免责; 自主免责,是对自主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自主行为,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青石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采取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 人道主义免责,权利是以权利相对人即义务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为限度的,在权利相对人没有能力履行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有关的国家机关或权利主体可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免除或部分免除有责主体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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