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源税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

论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的思考近年来,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持续推进,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和保障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资源税的意义、我国资源税制的历史、当前资源税政策存在的问题、改革前景等方面进行探讨和思考。
一、资源税的意义资源税是对用于采矿、开采、生产等活动中消耗自然资源所征收的税金,是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和规范开采的一种手段。
资源税的征收不仅可通过税负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还能促进可持续利用。
资源税的收入也可以作为补偿或基金用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具有很高的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
二、我国资源税制的历史我国实行资源税改革至今已有30多年时间,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改革。
其中,最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政府开始征收资源税,以保障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不仅逐步建立了以资源税为基础的环保财政体系,还将资源税逐渐从传统的能源、矿产等资源扩展至水资源、土地资源等多方面。
同时,我国也逐步完善了资源税征收和管理的机构、程序和政策,提高了资源税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当前资源税政策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国的资源税制度已经存在多年,但当前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资源税与环保费等费用并存,征收标准复杂,管理机构不统一,导致征收不规范,存在问题难以解决。
其次,一些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因资源税缴纳不足而出现“各取所需”情况,导致征税效果大打折扣。
再次,资源税在某些情况下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抑制了企业的生产和发展,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四、资源税政策改革的前景针对当前资源税政策存在的问题,我国政府不断加强资源税制度的改革。
一方面,通过建立更合理的资源税收费标准,完善管理机构和监管程序等措施,加强对资源税的征收管理和监督力度;另一方面,探索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资源税征收和使用机制,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从长远来看,我国资源税政策改革将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浅谈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

浅谈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背景资源税是对自然资源利用所产生的经济价值进行征税的一种税种。
在资源型国家中,它是非常重要的税种,不仅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还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我国已经建立了资源税制度多年,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问题税率不合理现行的资源税税率较低,与当前国内外市场价格脱节。
以煤炭资源为例,目前煤炭资源税率为3%~10%,实际上在市场价值上,这个税率并不高。
由于税率过低,导致了资源的大量浪费和环境的恶化。
征收难度大由于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复杂,导致了征收难度大。
一些企业通过虚报数据、合理避税等方式,从而逃避资源税的征收和缴纳。
这种情况不仅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损害了国家利益。
分配机制不合理目前的资源税分配机制并不合理。
资源税的大部分收入都归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只能获得很少的收入。
由于地方政府并未从资源的开发中获得足够收益,因此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了一些资源没有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
改革和完善调整税率应当提高资源税税率,尤其是对于一些大力开采的资源,如煤炭、沙石等,应当逐步提高其资源税税率,以引导资源的有效利用。
同时,税率的调整应当以市场价格为标准,以实现税收与资源价值的匹配。
改善征收方式在征收资源税时,应当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建立完善的征收机制,确保资源税能够得到有效的征收和缴纳。
对于违反税收制度、拒不缴纳资源税的企业,应当采取强制措施。
完善分配机制应当修改现行的资源税分配机制,加强地方政府对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同时,应当加强地方政府的环保工作,加大环保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结论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是必要的,它不仅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还可以改善环境,提高政府财政收入。
当前,我国正处于资源优势型国家转向资源转型型国家的重要阶段,加强资源税的改革和完善,已成为当前的重要工作。
资源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资源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本文对我国当前资源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包括: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不广;资源税所占总税收的比例不高,没有很高的资源税单位税额;没有合理的计税依据;具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加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收入分配与支出使用的管理应规范、转变资源税分配方式、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四项建议,旨在为提高我国资源税改革提供借鉴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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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源税改革建议自然税的征收不仅可以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利于企业公平市场竞争,而且通过税收可以提高国家对资源的管理,约束企业合理开发。
我国当前的资源税是建立在1994年税改的基础上的,实施资源税的初衷是为了有偿使用我国的国有资源,同时还可以通过资源税来调节资源因为地域而导致的级差收入问题。
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但是这种发展是以资源的过度消耗为代价的,资源短缺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于资源的需求日趋增加,资源税不足问题日趋明显,需要对资源税制进行改革。
一、资源税介绍资源税是为调节国家资源级差收入和对国有资源补偿的一种征收课税。
目前,我国所征收的资源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对在我国境内开展矿产开展和生产盐的企业和个人所征收的课税。
现在我国所依据的资源税规定征收范围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非金属矿、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盐,七种资源税。
并且仅是以原矿、原油开采为征收对象,例如:石油仅局限于天然原油,不包括油母炼制的石油;煤炭只征收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等产品。
目前我国现行的资源税税目细目主要依据调节资源级差收入进行设置。
原油、天然气税按开采企业设置细目;煤炭税目分为统配矿和非统配矿细目或子目;其他矿产品按品种划分子目;盐的税按盐的形态及产区划分子目。
就目前我国资源税的税目细目来讲,制定的细目较为粗犷,诸多细则问题定义模糊,税收征收过程中人为操作性强,不利于规范、科学、公平的进行征税。
我国矿产资源税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增刊
吴增红, 等: 我国矿产资源税收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关键词: 矿产资源; 税收; 问题; 改革 中图分类号: F 810 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 4051 ( 2011) zk- 0084- 04
The research of the problems and answers to the mineral resources tax
从现 行资 源 税的 税率 来看, 税率 普 遍较 低。
86
中国 矿业
第 20 卷
如原油 8~ 30 元/ t、固体盐 10~ 60 元/ t 。这 就很 难达到保护资源、合理利用资源的目的[ 6] 。并且从 七种应税资源品所 定的税率不难看 出, 所有的 资 源确定的税率都是一个范围值, 没有一个具体值, 只区别了资源的级 差收益, 这给 当地的政府过 大 的操作权力和定价 空间。这可能 带来的地方政 府 权力滥用, 致使资 源税的单 位税率不 合理。从 整 体来说, 个别资源 税定价过 低。资源 税过低必 然 使筹集的国家财政 资金减少, 这 样不能使自然 资 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 违背了资源税开征的初衷。 3 4 税费征收混乱
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是指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 境内开采应税资 源的矿产品或生产盐的 单位和个 人。 资源税暂行条例 中规定: 纳税人开采或者 生产应税 产 品销 售的, 以销 售数 量 为课 税数 量; 纳税人开 采 或 者 生 产应 税 产 品 自 用的, 以 自 用 ( 非生产用) 数量 为课税 数量。资源 税按其性 质, 应该是对自然丰度好的矿产 资源多征税, 对自然 条件差的就缓 征或少征 税。然而, 现在矿产 资源 税在征收上并没有很好地体 现这一点。就同一矿 种来说, 品位高、质量好 和开采条 件优越的 与品 位低、质量差和开采条件 不利的同样都 是按开采 1t 矿石收取相同数额的矿产资源税, 这显然是不 合理的[ 2] 。这样的课税依据对企业已经开采而未销 售或未使用的矿产品不征税, 直接鼓励 了开采生 产企业和 个 人采 富弃 贫, 对 资源 的 无节 制开 采, 造成矿产资源的大量积压, 以及人力和 物力的严 重浪费。 3 2 征税范围不全面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地方税体系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地方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完善地方税体系提供参考。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比重较低。
这种税制结构容易导致税收公平性不足,同时也不利于税收调控功能的发挥。
此外,部分税种设置重复、交叉,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2. 税收优惠政策不科学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散,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
部分地区为吸引投资,盲目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导致税收优惠的滥用和税收秩序的混乱。
3. 征管能力有待提高地方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信息化水平不高、征管手段落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
这些问题导致税收征管效率低下,税收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部分地区为满足财政支出需求,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政府债务融资。
这导致地方债务风险较高,对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
三、对策建议1. 优化税制结构(1)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逐步提高直接税的比重,以增强税收的公平性和调控功能。
(2)简化税制结构,合并重复、交叉的税种,降低征管成本。
(3)完善地方主体税种,强化房地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体税种的征收管理。
2. 规范税收优惠政策(1)制定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避免地区间的恶性竞争。
(2)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3)逐步减少特定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转向更加普惠性的税收政策。
3. 提高征管能力(1)加强地方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
(2)引进先进征管手段和设备,提高征管效率。
(3)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4)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形成税收共治格局。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地方税体系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具有关键性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税收制度的改革深化,地方税体系在运行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也制约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
因此,对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于优化我国税收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够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体系中,主体税种较为单一,主要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等直接税为辅。
这种税制结构容易导致税收的公平性受到影响,同时也限制了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能力。
此外,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未能得到有效利用和开发,缺乏灵活性。
2. 税收征收管理效率低下在税收征收管理方面,存在效率低下的问题。
一方面,税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无法满足现代税收管理的需求。
另一方面,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影响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3. 税收优惠政策不科学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在政策制定不科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一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过于依赖税收减免,忽视了通过优化税制结构来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同时,部分优惠政策缺乏透明度,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对策研究1. 优化税制结构(1)增加直接税比重:通过调整税制结构,增加直接税的比重,提高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力度,使税收更加公平和合理。
(2)开发地方特色税种:根据地方特色和经济发展需求,开发新的地方特色税种,如环保税、房产税等,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3)加强区域间税收协调:加强区域间税收协调和合作,实现税收政策的协同效应,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2. 提高税收征收管理效率(1)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提高税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实现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智能化。
(2)提升税务人员素质:加强税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我国资源税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建议

我国资源 税存在的问 题及其改革建议
朱 结
( 浙江财 经大学 , 浙江 杭 州 3 1 0 0 1 8 )
一
占有量不到世界平 均水平 的一半 。而资源禀赋与人 口不 资 源相关 的条 目甚 为繁琐 , 包括有 资源税 , 矿业 权使 用 断增 长之间的矛盾也将长期存在 。 费, 矿业权价款等 。而合理的税费体 系应该明确 以下几 二、 资 源 税 简 介 个设立 原则 : 体现 国家为矿 业所有 权人 , 个人 或企业 开 ( 一) 征 收依 据。根据 我国现行税法 , 资源税是对 在 采矿产 品应缴纳 的费用 ; 考虑到开采 资源所产生 的外 部 我 国境 内开采 应税 资源 的矿产 品和生产盐 的单位 和个 性影 响 , 将其成本 内部化等 。现行 资源 税和矿产 资源补 人, 由于资源条件 的差异 所取得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个 偿费 的作用类 同而且关 系紊乱 。 在资源税费并存 的局面 税种 。 我 国开征资源税 的依据是 由于不同矿区开采和利 下 , 税 费部 门各 自征收 , 且各地在管理 上不统一 , 缺乏规
摘
要: 本文从 当前经济形势背景入 手, 分析 资源税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通过对 现行 资源税制 的分析找 出不适用于 当前经济
运行 的问题 , 进 而提 出改革建议。
关键词 : 资源税 ; 问题 ; 改革建议 中图分类 ̄ - : F 8 1 0 . 4 2 文献标识码 : A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6 7 2 — 3 3 0 9 ( x ) . 2 0 1 3 . 0 7 . 3 0 文章编号 : 1 6 7 2 - 3 3 0 9 ( 2 0 1 3) 0 7 同所 产生的一种级差地租 。由此征 收依 据 , 也 范性 。其结果导致各地资源企业 的税 费负担高低 不 同 , 直接决 定 了我 国设 立资 源税 的最 主要 的 目的是 为了调 无 法在资源企业之间形 成一个平等竞争 的市场环境 。
《2024年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地方税体系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平衡地区间财政差异、保障民生福祉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地方税体系在运行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本文将就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我国地方税体系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地方税制结构以间接税为主,直接税比重较低,导致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不匹配。
此外,部分税种设置不够科学,存在重复征税、税负不公等问题。
2. 税收征管效率低下地方税务部门的征管能力与现代税收管理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不高、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制约了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3. 地方债务风险加剧部分地区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导致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加之地方债务规模不断扩大,给地方财政带来较大压力和风险。
4. 区域间税收差异明显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政策环境等方面的差异,导致各地区税收收入差距较大,影响了税收公平性和地区间财政均衡。
三、对策建议1. 优化税制结构(1)调整直接税与间接税的比例,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使税收更加符合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
(2)完善税种设置,优化税制结构,避免重复征税和税负不公的问题。
例如,可以考虑对某些行业或产品实行差异化税率,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3)建立健全绿色税收制度,推动绿色发展。
通过加大对环保、节能等领域的税收优惠力度,引导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绿色发展。
2.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1)加强地方税务部门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
通过加强培训、引进人才等措施,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2)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例如,建立电子税务局、推广网上办税等措施,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
(3)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税收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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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资源税现存问题及改革建议
摘要
资源的永续利用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资源税是国家调控资源的有效经济手段之一,应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作用。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资源税税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利于完善资源税改革、
强化其作用的建议,以切实发挥资源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关键词:
资源税 可持续发展 改革 建议
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具有
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行资源税法律制度作为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重
要组成部分,对引导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矿产资
源需求量的增加和人均资源量的短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浪费和环境污染严
重等现象的出现,现行资源税法律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要
求。本文拟通过对我国现行资源税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加以剖析,并据此提出相
应的改革建议。
一、我国现行资源税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设计思想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不相符
我国现行资源税采取“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原则,主要体现国有资源有偿
使用和调节资源开采企业因资源条件差异形成的级差收入,使各资源开采企业在
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然而它无法体现政府对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无法表达
征收资源税以保护资源和限制资源开采的意图。因此,现行资源税的这种设计思
想并不符合当前提倡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不利于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征税范围过窄,调节广度不够
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仅包括矿产资源和盐共7种资源产品,征税对象
基本上只限于矿藏品,而对于具有生态环境价值的森林、草原、土地、水等非矿
藏品资源的开采和利用缺乏税收调控。课税范围过窄使得纳税资源的价格相对比
不纳税资源的价格高,从而导致资源后续产品价格不合理,进而刺激了对不纳税
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使用。这不但不利于解决对资源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与资源
有限、稀缺的矛盾。而且,仅仅对部分资源征税也造成了开采纳税资源的企业与
开采非纳税资源的企业之间的不公平。
(三)单位税额过低,无法充分调节经济
我国现行资源税单位税额只反映了劣质资源和优质资源之间的单位级差收
入,整体看来,单位税额偏低。由于资源税税率不因资源市场变化而调整,使得
资源税收入增长不能同经济增长相适应,导致资源税保护国家资源、调节收入分
配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而与此同时,由于企业的税负过轻,企业收益颇丰却
浪费惊人,使得资源利用率极其低下。
(四)计税依据不尽合理,税负与资源价格相背离
现行的资源税政策,除了对油气实行从价计征以外,对其他资源仍实行从量
定额征收的办法。从量计征方式尽管征管起来比较简便,但存在较为严重的弊端,
一方面,资源税从量定额计税割断了资源产品的市场价格和税款缴纳之间的关
系,价格上涨,税额不增,价格下降,税额不减,导致了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国家
不能从价格上涨中取得更多收入,本应归属国家的级差收入留在了开采企业。另
一方面,从量计征没有考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的治理成本,也不
利于对资源价格进行调节,导致企业粗放经营、资源开采利用率偏低,难以起到
有效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调节作用。
(五)资源地区缺少合理收益和补偿,收入分配不尽合理
自然资源作为国家的公共资源,资源税收入大部分上缴中央财政有其合理
性,但资源开发势必对资源地的土地资源、水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由
资源地承担资源开发带来的生态和环境破坏,显然有悖于社会公平。此外,地方
所得的资源税收入按税务登记管理权进行分配,用于补偿资源产地,但是实践中
补偿资金不到位,资源产地环境状况不断恶化,这是造成资源产地坐拥丰富资源
但经济却并不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改革我国资源税制度的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对资源税改革有如下几点建议:
(一)修正资源税的开征目的,完善资源税的立法理念
随着我国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实施,现行资源税制调节级差收入的功能定位显
然过窄,其制度设计和功能定位还必须充分体现保护矿产资源、提高开采效率、
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因此,资源税制的功能定位和税目、税率等税制要素的设
计应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通过其宏观调控作用使企业在资源开发过程中所产
生的负外部成本内部化,促进资源补偿机制的建立,引导企业在矿产资源开发过
程中,树立资源永续利用意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政
策目标。
(二)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实现自然资源的全面保护
从理论上说,资源税的税目应当包括各种可利用的自然资源,这也是全面保
护自然资源,实现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根本要求。但是,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税
收征管水平,将所有资源都纳入资源税税目在实践中无法操作,也不利于整个税
收体系的稳定。因此,可以先将国家目前已经立法管理的一些资源纳入其中,并
将目前毁坏、浪费严重的可再生资源包括在内,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
森林资源、草场资源、海洋资源、动植物资源等,对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
性资源课以重税,循序渐进地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征税。
从而减少现行资源税体制下对于非税资源的不合理开采与浪费,保证资源的可持
续利用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设计合理的资源税税率
资源税税率过低会直接导致资源进入市场的成本过低,不利于企业和国家经
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税率设计要考虑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在一定
程度上考虑通货膨胀环境下物价指数的变化。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充分
体现资源的稀缺度和政府对该类资源开采的限制程度;二是增强资源输出地区的
经济发展能力;三是提高资源税收入比重;四是调整资源开采的级差收入;五是反
映资源开采的外部成本。
(四)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
目前主流观点是建议将原先的从量计征方式改为从价计征方式。从价计征固
然有它的好处,它可以使得税负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遏制资源类企业无序开采
资源的行为,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但是这样的提法具有一刀切的弊端,毕竟从
价计征针对性比较强,它只是适用于一些国际市场、国内期货市场的大宗商品。
假如采用从价计征的话,那么一些大型的资源类企业可能会加大自身产品的套期
保值力度,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一些生活的基本用品,像盐、水等,假如对
其采取从价计征的话,那么将会加大人民的生活成本。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资源
的征收方式应该予以区别对待,对于一些大宗商品,像铜、铝等,可以采取从价
计征的方式,而对于盐、水等生活必须的资源则还应该按照从量的方式进行征税。
因此应该采取区别对待原则,以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实现资源的合理
利用。
(五)调整资源税收入的分配方式,补偿资源产地
长期以来,资源税在国家宏观调控中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现国家财政收入的
意义。更多地让利于地方既继续保持了国家对资源的宏观调控,又可以为地方政
府恢复生态、治理环境解决资金缺口问题。这不仅符合资源税属于中央和地方共
享税的性质,也符合资源税属地来源的特征。资源税的收入分配,可以按照中央
财政20%、地方财政80%的比例分配。地方所分配的资源税应纳入财政预算内管
理,实行专款专用,专门用于资源开采造成的环境破坏的修复,弥补资源地因资
源开发带来的不利影响,以调动资源地珍惜、保护资源的积极性。
总之,为了切实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我们
必须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资源税制度,使之“绿色化”和市场化,从而更好地满足我
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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