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4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0年10月25日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韩正

二Ο一Ο年十月三十日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公布根据2010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决定》进行修正)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和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各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工程招标和发包要求)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第六条(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在招标文件或者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单独开列文明施工费用的项目清单。

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时,同时提供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项目清单,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具体标准。

第七条(现场调查要求)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和相关管线单位,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进行现场调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八条(设计和施工要求)

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提出保护要求,并优先选用有利于文明施工的施工技术、工艺和建筑材料。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予以实施;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委托的专业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应当遵守施工单位明确的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落实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措施。

第九条(监理要求)

监理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并对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

理。

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施工行为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监理单位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处。

第十条(施工铭牌)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

施工铭牌应当标明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

(三)开工、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四)夜间施工时间和许可、备案情况;

(五)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

第十一条(围档设置)

除管线工程、水利工程以及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四周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档的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基础牢固,表面平整和清洁。

(二)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米。

(三)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的围档大门符合有关规定。

(四)距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建筑物不足5米的施工现场,设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围档。

管线工程、水利工程以及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工程、公路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路拦式围档。

第十二条(围网和脚手架设置)

除管线工程以及爆破拆除作业外,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整齐、清洁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网。

脚手架杆件应当涂装规定颜色的警示漆,并不得有明显

锈迹。

第十三条(防治噪声和扬尘污染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除应当遵守有关防治噪声和扬尘污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远离居民区一侧的位置,并在设有隔音功能的临房、临棚内操作;

(二)夜间施工不得进行捶打、敲击和锯割等作业;

(三)在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敞开式搅拌砂浆、混凝土作业和敞开式易扬尘加工作业。

第十四条(渣土处置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要求)

施工单位进行渣土处置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作业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建筑物、构筑物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作业。

(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爆破时,对被拆除或者被爆破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建筑物、构筑物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三)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四)对建筑垃圾在当日不能完成清运的,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五)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第十五条(道路管线施工要求)

城市道路工程或者管线工程施工,需要开挖沥青、混凝土等路面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采用覆罩法作业方式。

在城市道路上开挖管线沟槽、沟坑,当日不能完工且需要作为通行道路的,施工单位应当在该道路上覆盖钢板,使其与路面保持平整。

第十六条(防治光照污染要求)

施工单位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光照明的,

应当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第十七条(排水设施)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沟(管)网,确保排水畅通。

施工单位应当对工地泥浆进行三级沉淀后予以排放,禁止直接将工地泥浆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河道。

第十八条(渣土堆放)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工程渣土的,堆放高度应当低于围档高度,并且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

第十九条(夜间施工备案)

除城市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施工以及抢险、抢修工程外,建设工程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拆除需要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向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除抢险、抢修外,城市道路工程、管线工程需要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事先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通行安全保障措施)

建设工程项目的外立面紧邻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该道路上方搭建坚固的安全天棚,并设置必要的警示和引导标志。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对道路实施全部封闭、部分封闭或者减少车行道,影响行人出行安全的,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通道;临时占用施工工地以外的道路或者场地的,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围档予以封闭。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

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区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生活区和作业区分隔设置;

(二)设置饮用水设施;

(三)设置盥洗池和淋浴间;

(四)设置水冲式或者移动式厕所,并由专人负责冲洗和消毒;

(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应当放置于垃圾

容器内并做到日产日清。

在生活区设置食堂的,应当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手续,并遵守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生活区设置宿舍的,应当安装可开启式窗户,每间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

第二十二条(工地住宿人员管理)

施工工地内住宿人员的管理,执行本市实有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不得在施工工地内的宿舍住宿。

第二十三条(竣工后工地的清理)

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拆除施工现场围档和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平整施工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第二十四条(重点区域管理要求)

本市重点区域内施工工地的文明施工要求,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围档图案简洁、美观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安全网采用不透尘、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

(三)禁止采用爆破方式拆除基坑支撑。

(四)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高噪声作业设备。

(五)施工现场设置宿舍的,每间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并按照标准配备生活设施。

(六)禁止夜间施工,但抢险、抢修工程及有特殊工序要求的工程除外;因特殊工序要求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当向市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或者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夜间施工有关手续,并提前在周边区域予以公告。

(七)禁止采用钢筋、模板成型加工作业。

本市文明施工重点区域是指内环线以内区域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区域。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密度、居住环境、景观要求等提出其他重点区域划分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具体标准,其中重点区域内夜间施工限制要求等方面

的文明施工标准应当高于其他区域。

第二十五条(投诉)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施工活动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可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六条(日常巡查)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落实经费和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发现施工活动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七条(监督检查)

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八条(对建设单位的查处)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标准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或者未按照要求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的,由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九条(对施工单位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建筑市场管理机构或者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并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未按照要求设置施工铭牌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三)项、第十四条第(五)项、第十六条规定,脚手架杆件、搅拌砂浆等加工作业、渣土处置或者光照遮蔽措施不符合要求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条规定,未采用覆罩法施工、路面未按照要求覆盖钢板或者未采取通行安全措施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三款规定,未分隔设置生活区和作业区、未设置饮用

水设施、盥洗池和淋浴间或者宿舍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第(七)项规定,施工工地不符合重点区域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对其他违法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规定其他相关条款的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4年5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阳光商业城项目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操作与安全规程及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文明施工、车辆冲洗、现场治安保卫、门卫、消防、生活区管理等制度及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各图牌必须规格统一,文字规范,字迹端正,表示明确,并挂设在指定位置; 3、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应设置高于2.5米的围墙,围墙要设置压顶,围墙及压顶应粉刷,围墙应书写文明施工相关的宣传标语; 4、施工现场实现封闭式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进出口设置铁制大门,门的两侧及上方设文明施工宣传标语及企业标志。设置门卫室及洗车台、高压冲水龙头,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并设三级沉淀池; 5、施工现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搅拌机、砂浆机、井架进料口、化灰池等容易污染的地方,须铺设砼地面。机具做到一机一人,使用完清洗干净。做好日常保养,闲置设备入库,搅拌机、砂浆机、卷扬机、钢筋机械搭设防护棚,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6、现场应有排水设施,无积水,做到“场地硬化、沟地成网、集中清淤”。污水通过三级沉淀池与城市管网连接; 7、施工区域内各种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应按施工平面图分区堆放,成垛、成堆、成捆、成圆、成方、并挂牌标明。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随时清理落地料、碎砖料、边角料,做到工完场清;灰池标准设置,不外溢,不乱倒渣。现场设料具库,库内设料具架,分类摆好,库内整洁,走道

畅通; 8、建筑垃圾应及时整理,并设置标牌,注品种,能及时退场要及时退场,并按规定地点卸放,生活垃圾应装容器并有专人负责及时清退; 9、施工现场应设置有针对性的安全标语和宣传栏。四周有人行道或者居民区的地段,外侧应设密目网,通道应设牢固防砸棚,建筑物立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在外架醒目处悬挂大幅标语,“四口、五临边”按有关规范进行防护; 10、临时设施: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或兼做工地办公室,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界线划分。应健全“八小设施”,即办公室、宿舍、食堂、娱乐室、沐浴室、厕所、吸烟处、急救室等; 11、办公室、宿舍、娱乐室、急救室要做到通风明亮,地坪应为水泥、砂或砖铺面,办公室内图表按规格统一挂设;宿舍照明灯具用小于60W灯泡,插座、线路按规定敷设,严禁乱接,照明专用回路装漏电保护器。床铺距地面垂直距离不少于30厘米,宿舍张贴《宿舍管理制度》,成员必须严格遵守; 12、娱乐室、急救室、吸烟室、沐浴室等设施配备要齐全,食堂要符合《食品卫生法》,厨房1米高范围,灶台贴瓷砖,其余墙面刷白,工作人员穿戴统一白色工作服(帽),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并在市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应张贴“食堂卫生责任制”,购置消毒柜和食品储藏柜(或冰箱),设置足量开水保温桶,供应卫生饮水和防暑降温凉茶、药。设置餐厅,桌、椅摆放整齐; 13、现场防护、社区服务;施工现场的配电房、材料库房、木工加工区域、生活区、食堂等处应合理配置消防器材;还应设置消防水源。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实行动火监护。不准随处吸烟,建立防火器材,设施料具情况的防火档案; 14、占用人行道的到市政管理局办理占道手续,噪音、有毒、有害烟尘、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文明施工的目标、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1.1 文明施工的目标 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 创文明施工一流水平树一流企业品牌形象 1.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人员必须遵章守纪,确实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2)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赤膊、禁止穿短裤、裙子、拖鞋、凉鞋、高跟鞋等。 (3)讲文明、懂礼貌,现场及生活区不准乱涂乱画,不得随地便溺,不得乱倒垃圾、乱泼脏水。 (4)采用定置管理,在施工现场,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划分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区。 (5)施工现场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在安全通道上堆放材料、设备及其它物品封堵安全通道。 (6)在现场设置定点的垃圾箱,每天清理施工垃圾。 (7)按施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和标准施工,防止二次污染现象的发生。 (8)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给施工现场留下残迹和隐患。 (9)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在现场堆放要整齐、牢固,

按有关规定不得超宽、超高、超时。 (10)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电源设施(包括总电源箱、电源盘、开关箱、插座箱、电焊机集装箱、漏电保安器箱、电缆、电线等)、电焊机一、二次线、三气瓶及皮带的布置和管理应进行统一规划,不得随意摆放。 (11)现场照明应规范、标准,在所区施工现场适宜的区域,设置必要的吸烟点与饮水点,保持清洁与饮水卫生。 (12)不野蛮施工,不得随意抛撒垃圾和杂物,爱护公共设施。 1.3 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在本工程项目施工中,将下述工作作为文明施工管理重点:施工废料管理、进场设备材料管理、周转工具管理、现场道路管理、小型机械管理、成品保护管理、施工用电管理、供、排水管理、施工生活区管理。 (1)施工废料管理 1)在办公区、施工区域设废料箱; 2)严格作业程序标准化制度,将每日收工前的清理工作当作一道工序来完成; 3)对垃圾通道及废料箱中的垃圾设专人及时进行清理; (2)进场设备材料管理 1)进入施工区的设备材料,实行进场物料审批单制度。 2)设备堆放、材料码放,统一标准,指定区域,划出界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现场围挡: 1.1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彩钢板围挡连续设置,颜色为蓝色,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 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要求上线平直,连接紧密,固定牢固、美化彩化。不得使用破损,污染、锈蚀的彩钢板,围挡下方砌砖,要求五皮砖以上,并且抹水泥砂浆涂刷铁红色。围挡上部喷涂“荣盛”图标,并每隔6米印有“荣盛建设”字样,字体选用黑体,颜色为白色,要做到布置均称,美观大方,板面整洁。 1.2工程地点位于市区主干道及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围挡必须进行美化、亮化,沿围挡上沿设置串灯,造型灯等,保证夜间亮化效果,并且在围挡上每隔10米设置印有“荣盛”图标及“荣盛建设”字样的彩旗进行美化,以提高企业外在形象。 1.3围挡外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绿化。根据临街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大门口两侧布置绿化,并由专人进行管理,保证绿化效果。 2.封闭管理: 2.1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大门。门柱断面尺寸宽0.8米,厚0.6米,门头断面尺寸高度1.2米,厚0.6米。门头伸出门柱尺寸为1米,门头和门柱做0.05米的篮边,门柱最下边为0.3米的灰色带,大门净高5米,门扇要用钢管焊制,用铁板封闭,采用对开式。门扇高2米,宽6米,上下各为30厘米的白色带,门扇中间为蓝色底色,书写“荣盛建设”字体魏碑体,颜色为白色。门头正面书写我公司名称及承建工程名称,门头左侧上方为荣盛建设公司标志,门头背面书写“诚信、谦和、认真、苦干、拼搏、创新”门柱正面左侧书写“抓管理保安全”、右侧书写“树形象铸品牌”,门柱背面左侧书写“创安全最佳信誉”、右侧书写“建精品优质工程”。门头要设置探灯,保证夜间亮化,门头上插设彩旗。门头与门柱字体选用黑体,要求白底红字,摆布均称,美观大方。(见附图 2.2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置“九牌、三图、一栏”

惠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2009年09月10日 10:16:56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 (广东省建设厅2007年4月18日以粤建管字〔2007〕39号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的造价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等建筑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ior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speciality enginee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more dangerous work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精编版)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总则 为加强公司对各工程项目生产安全状态进行有效控制, 减少或消除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有效控制事故的根源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安全生产, 实现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目标, 特制定本办法。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 2.1.1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1.2组织贯彻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保障全体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1.4领导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公司副总经理 2.2.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除对总经理负责外, 并对分管安全业务范围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2.2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2.2.3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范和标准。 2.2.4组织公司的安全大检查, 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 2.2.5组织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3总工程师 2.3.1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3.2负责审批公司工程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 2.3.3参与公司检查, 对施工中产生的安全问题及隐患提出解决的方案, 并督促其整改。 2.4工程管理部 2.4.1对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4.2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年度计划, 操作规程, 并督促各部门项目部实施。 2.4.3参加审查安全施工计划和安全技术方案, 并督促项目部按计划或方案实施。 2.4.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知识培训,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审工作”。

工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工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一)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工程规模配备文明施工管理员,建立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二)承包单位要严格按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审定的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本单位的生活、生产临建,不得随意扩大。场地如困难,应与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洽商,待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批签后按批复范围进行施工。 (三)文明施工责任按区域化管理,各承包单位按自己的生活、生产临建及施工场地进行分区管理。各承包单位要建立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并上报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以备检查。 (四)场内施工主干道不准任意停车。各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占用或阻塞道路。对于临时性、时间较短的卸车或吊装工作占道,应与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施工管理部通报请示后,方可在限定时间内占道工作。 (五)承包单位用水、用电必须按沈阳市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管理)单位要求进行施工计量管理,不得私拉、乱

接,不得任意停水、停电,如违反规定应限期整改。 (六)施工现场临时地下管线和电缆敷设后,应在地 面做出明显标记,防止施工遭到破坏。 (七)承包单位生活、生产临建的设计中要考虑水泥泥浆、污水、雨水的排放措施,不得堵塞下水管网。生产、生活临建区要设水冲厕所。 (八)土方开挖:承包单位应事先做好土方平衡方案,弃土应按承包单位指定的位置存放,对回填后余土及时运走清净。 (九)承包单位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的弃放,由承包单位统一指定地点做到日产日清。运输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废弃物洒落和飞扬,不得污染道路。 (十)施工现场内不得焚烧易产生有毒及有异味的材料。不能将有毒的废物做土方回填。 (十一)承包单位杜绝野蛮施工。合理安排建安交叉工序,如遇碰撞,应由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进行平 衡 调节

施工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2600 施工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施工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节管理目标 要求各施工单位依据GB/T24001-(1996) /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我集团环保手册,建立ISO14000环保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整体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3 2.术语与定义------------------3 3.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5 4.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7 5.脚手架设置------------------7 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8 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9 8.施工铭牌设置---------------10 9.防护性棚架设置-------------11 10.临时通行道路设置----------12 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13 12.办公(生活)区设置--------14 13.施工区域设置--------------16 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置--17 15.地下管线保护--------------18 16.噪声控制------------------19 17.扬尘控制 -----------------20 18.光照影响控制--------------22 19.其他污染物控制------------22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1.总则 1.1.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和社会良好环境,按照“文明、环保、便民”的原则,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凡对建(构)筑物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涂刷、清洗和拆除施工活动,以及对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管线、水利和港口码头等实施新建、改建、维修和养护等施工活动,应当执行本标准。 1.3.本标准涉及的卫生防疫、食堂卫生等许可,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涉及安全的防护性构架、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等设施的搭设、安装及其用材,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1.4.本标准实行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差别化管理,重点区域范围由市建设交通委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1.5.市建设交通委定期公布目录,淘汰不符合文明施工标准的设备设施、技术和工艺。鼓励企业结合文明施工要求,对设备设施、技术和工艺实施改造和创新,不断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1.6.施工现场内外文字书写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1.7.因故中止施工的工地应依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与定义 2.1.修缮工程。指对建(构)筑物内外实施维修、装修和装饰。 2.2.涂刷工程。指采用涂料、油漆等液态性建材对建(构)筑物外表面实施涂刷。 2.3.道路交通工程。指市区道路(含人行道)、城郊公路、省际公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梁、高架轻轨、轻轨地铁、铁路等工程。 2.4.清洗工程。指采用清洗液体对建(构)筑物外表面尘埃、污染物实施冲刷清洗。 2.5.园林绿化工程。指公园、绿地、林园建设,以及花卉造景、道路隔离带绿化种植、行道树种植及修剪。 2.6.管线工程。指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煤气管、天然气管、输油管、电缆管、光缆管、电信管、电讯管等的排管,以及架空线架设和架空线落地施工。2.7.水利工程。指江、河、海堤的建筑、加固或加高,防汛水闸建筑、加固或维修,水利枢纽工程。 2.8.警示漆。指提示注意通行安全的标色,标色分两种:一是红色漆与白色漆作匀称间隔涂刷的标色,二是黑色漆与黄色漆作匀称间隔涂刷的标色。2.9.密目式安全网。指符合GB 5725—2009标准规定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立网。 2.10.“五牌一图”。五牌即:安全警示牌、治安消防须知牌(人员控制、治安规定、消防要求等)、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文明施工纪律牌、务工人员维权须知牌。一图即: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场容布局、网格责任划分,要彩色标明)。 2.11.单位名称。指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单位全称。 2.12.联系电话。指直线电话和手机号码。 2.13.JZFC覆罩法施工。指采用降噪防尘(JZFC)可移动式作业室覆罩在作业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2( 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3( 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4(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管理处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管理处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并在8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报》。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

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1

电力工程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科技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EPC总承包电力工程建设项目。承担EPC总承包电力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以及其他参加建设的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建立、健全所承担电力工程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逐层签订安全协议(合同),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3、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相关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CDTE—PRO—22《事故、事件、不合格控制程序》 CDTE—PRO—23《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CDTE—PRO—24《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管理办法》 《安全标志设置办法》 4. 管理职责 4.1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经理是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安全与职业健康与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领导责任:现场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年5月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部门规章以及《一标准、四规范、一规程》和各类规范性文件;规范施工管理活动,实现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办理管理移交手续、组织施工策划 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项目开工前,经营管理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办理工程管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工程资料。 基层单位工程处,根据接收的相关工程资料,对工程项目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交底。由工程项目部进行施工组织策划﹙包括:开工准备措施,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组织落实分包队伍等﹚。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过程控制。 二、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申报 1、工程项目部、基层单位根据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设计图纸等资料和创建目标,编写相应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资料﹙详见安全申报资料目录,附表1﹚,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2、安全申报资料中的“申报资料﹙一﹚”共8项由项目部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二﹚”由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编写并经分公司﹙基层单位下属﹚主任工程师审查确认,基层单位总工审核,经集团总师办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三﹚”按上述“申报资料﹙二﹚”的编写、审查审核、审批和监理批准程序执行;所有申报资料、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天内完成编审流程。 3、所有安全申报﹙备案﹚资料由工程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及时报送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和基层单位备案;基层单位将所属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和质量监督备案登记表、施工许可证、基层单位或分公司与项目部每年﹙含工程开工时﹚签订的《四项责任书》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料汇总后于当月25日前报送公司工程部备案。 4、工程项目部将安全申报﹙备案﹚资料报送集团总师办审核时,必须同时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整改单》(附表2)和由相关责任人﹙本人﹚签证的:《申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资料专项方案会签表》(附表3)、《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开工项目情况一览表》(附表4加盖基层单位章﹚送达公司工程部备案。 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程序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含应急预案﹚编制 1.1 各类方案的编写必须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难点、施工作业环境、施工工艺等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2 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经评价后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在施工过程中定期、不定期﹙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采用四新技术等情况前﹚进行危险源辩识、评价并及时调整清单,严格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危险源是编写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依据。 1.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高、大、难等特

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要建立健全项目组织机构 1、公司及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组织,分别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2、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其成员由施工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组成。 二、文明施工检查 1、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每月巡回检查两次。 2、项目部对工程施工现场每周检查一次。 3、各班组每日检查一次。 三、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公司《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实施。 2、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施工区域道路硬化、通畅。 3、施工用水管线埋入地下。 4、输电线路做到三相五线制,架设符合要求。 5、施工现场平整,设排水沟或排水井,施工现场无污水及长流水。 6、施工现场要设置八牌三图、宣传栏、垂直运输机械注意事项牌、砂浆及砼配合比牌、计量牌、安全标志牌等等施工现场所应具备的标牌。 7、随时清理建筑及生活垃圾,保持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清洁卫生。 8、设置临时水冲式厕所,保持施工现场无大小便。 9、保持施工现场职工食堂卫生,厨师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办理卫生

许可证,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0、职工宿舍干净整齐,不男女混居,室内无异味,不超员。 11、车辆出入工地前清理,不带泥土才允许上路。 12、各类机械设备、设施保持清洁。 13、施工现场各类建筑材料和器材堆放整齐,并做好标示。 14、按平面布置图设置施工机械设备,按规定搭设施工机械设备防护棚和临时设施。 15、严禁从楼内向下抛洒垃圾,采用袋装方式吊运。 16、按规定围挡施工现场,人员出入登记,无偷盗事情的发生。 17、做好建筑成品保护工作,避免恶意破坏行为。 18、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档案、资料存放整齐,保管妥善。 19、仓库严禁非管理人员出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完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施工管理 1、要搞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做到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正规,确保能够安全生产,不野蛮施工。 2、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搭设安全防护设施,正确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中检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冒险组织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管理水平,维护施工管理秩序,推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3.编制依据 3.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 3.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 50870) 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 3.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 3.5《建筑施工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50) 3.6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016版) 4.术语和定义 4.1文明施工: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人员健康安全的施工活动。 4.2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建筑施工活动。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合理,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5.职责 项目经理部负责全面贯彻本《制度》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所需资金的投入,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对存在问题实现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向施工人员提供确保施工安全的合格的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倡导绿色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6.工作程序 6.1基本要求 6.1.1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应划分明确,责任应落实,应规范组织开展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案应包括围挡、临时设施、场容场貌、食品卫生、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福建沈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013年7月25日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公司根据工程大小配备1-4名现场保卫人员。 2、各工程现场保卫人员隶属分公司保卫科主管,服从保卫科 的安排。 3、保卫人员应佩戴袖章,身穿制服,持证上岗。 4、保卫人员应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巡逻,严禁睡岗、脱岗。 5、保卫人员必须制止非本工程施工人员进入工地,有权对进 出工地的人员所携带的可疑物品进行检查。 6、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和询问。 7、对在工地酗酒闹事,无端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的人员应给 予制止,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8、对破坏地工安全设施,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人员应给予制 止,并报分公司(工地)处理。 9、有顷对犯罪嫌疑人员实行扣押,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0、建立健全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设置治安保卫责任区,责任 分解到人。 福建沈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出东方项目经理部 2013年7月25日 (二)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制度 1、分公司对所属职工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宣传教育。 2、单位工程对本工程职工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 3、分公司不定期举办文明施工,安全知识竞赛;不定期举办宣传教育 图片展览,不定期播放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录像片;不定期邀请检察院的同志进行法制教育。 4、工程设立文明施工宣传栏、黑板报、墙报等。 福建沈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出东方项目经理部 2013年7月25日

(三)遵纪守法奖惩制度 1、每位职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纪违法。 2、工作中,必须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3、对违反规章制度,违反治安条例及违法的人员将按规定处罚或扭送 公司机关处理。 4、对遵纪守法,敢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人员将给予表彰奖励。 福建沈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出东方项目经理部 2013年7月25日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新版)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26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新版) 我公司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本工程将以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的各项要求严格加以管理,创建筑现场标准化工地。 管理措施: (1)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

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要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和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险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职工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规范参考 一、项目安全策划 1、项目安全策划书及审批表 2、工程概况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3、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框架图(安全体系组织机构表):根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汇编指南》及地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绘制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 5、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登记表/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登记台帐包括姓名、职务(工种)、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证(特种作业证)编号、有效期、所属队伍、到离岗记录等,后附身份证及证件复印件 6、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表:按照业主及公司要求自定 7、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根据公司格式要求,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编制 8、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岗位危险源告知书: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岗位(部门)责任制》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项目经理与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作业队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跟部室成员、作业队责任人与各班组长,各班组长跟各作业人员等),责任书包括责任人、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要求、考核频次等根据不同工种进行岗位风险识别,形成岗位危险源告知书,并对对应岗位工人进行书面告知(签字、按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 9、责任制考核记录: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责任书规定的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考核频次等定期开展考核,并落实奖惩要求;建议每季度自评,项目部半年考核一次 10、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和装饰装修阶段);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根据项目实际制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11、项目安全文明创优策划书:根据业主、公司要求选择性编写 二、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专家论证记录:根据国家、地方、公司标准要求编制 2、危险因素辨识及评价/重大危害因素清单:按照局《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评价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评价一览表》,结合项目实际,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开展项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评价工作。工程部门结合分部分项工程负责对主要作业工艺、工序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设备部门负责对设备安拆、运行、维修过程及临时用电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物资部门负责对物资运输、储存过程及仓储场所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试验部门负责对材料检测、工程试验等作业过程和场所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测量部门负责对测量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办公生活场所、后勤活动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评价;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安全管理流程、作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ior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 speciality enginee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more dangerous work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 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基本安全规定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系安全带不得登高作业; 3、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吊篮下不准站人; 5、高层平台卸料口无安全措施不准接料; 6、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7、机械设备不经过检查不准开启; 8、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9、不准私自接拉电线 10、提升机、提料机、塔吊、吊车等大型机械无保险装置不准使 用 11、提料机严禁提人;塔吊、吊车严禁吊人 12、大雾、大雨、大雪、5级以上大风天气或视力模糊情况下塔 吊不准起吊;所吊材料超过塔吊负荷的不准起吊; 13、特殊工种、汽车、大型机械司机无上岗证不得上岗 14、现场工人未经过安全培训不准上岗 15、高处作业未搭设马道、平台、护栏或马道、平台、护栏搭设 不合格的不准攀爬作业 16、脚手架未经验收不准投入使用

17、脚手架上不准超载堆积材料 18、脚手架钢管拆卸施工,无警戒线和专人看管不准拆卸 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进入现场要穿戴整齐,带好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2、高空作业不准往下乱抛工具物件; 3、非机械操作工、电工不准随便动用机械、电器; 4、吊篮下面不准有人工作或行走;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护罩及接地或接零装备; 6、在现场工作不准嬉戏打闹; 7、上岗前要经过施工单位的三级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准 许上岗 8、分阶段对公司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并考试 9、班前安全交底并要求工人签字 10.项目部每周组织1-2次现场安全大检查,由甲方、监理方、 施工单位派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对于不合安全要求的项,要拍照通报,下通知单要求整改,限期不改的做停工处理。 11、大型机械安装完毕必须经安检部门检查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方可投入使用 12、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对于一定时期内安全做的不好的单位进 行罚款,用来奖励安全做得好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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