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领导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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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素质,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学校有关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范围对象
面上学校校长、负责人、中层正(副)职干部、面上管理人员。
三、考核指数
1、职务津贴:大洲学校正校长700元/学期;副校长、支部书记、泗科小学正校长650元/学期;正主任(含各教学点负责人、园长)600元/学期;副主任(含面上管理人员)550元/学期。
2、另增加考核金额200元。按2元/分计。
四、考核细则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按质完成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得
10分。没有按时按质完成的,得5分。对学校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得0分。
2、秉公办事,为人正直,团结同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识大体,顾大局,得10分。因不善于处理矛盾,同教职工有冲突的,得
5分。办事不公,受到教职工举报,属实的,得3分。办事不顾全大局、拖拉、借故推脱、相互扯皮的,得2分。因只顾私利而影响大局给学校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得0分。
3、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事业心,甘于奉献,勤于工作,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