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学习资料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二篇)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总站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关系到总站经济振兴、事业成败的一个关键问题。
对于提高总站管理、推进总站改革和地质事业的发展,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践证明,为政之要、在于用人,而要选准人、用好人,最根本的就是要建立科学规范,富有生机与活力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根据我站组建的实际情况,在坚决贯彻执行_______《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厅局党组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建立我站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
一、干部使用的民主推荐制度1、民主推荐由党办主持。
2、民主推荐应遵循以下程序:①确定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和要求。
②采取站长提名或党委推荐等方式推荐。
③采取召开推荐会,个别谈话自荐、举荐等方式推荐。
④党办汇总推荐情况。
.⑤向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二、干部使用的组织考察制度1、由党办组织考察。
2、考察内容为。
德、能、勤、绩。
3、考察应遵循的程序:①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找考察对象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情况。
②与考察对象所在部门领导交换意见。
③将考察情况通报拟任职的主管领导。
④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
⑤向党委全面汇报考察情况,并提出使用意见。
三、干部使用的讨论决定制度1、调动、提拔、任免由站长或党委提名,党委或站务会讨论决定,行政干部由站长任命,党群干部由党委任命。
2、讨论决定任免事项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或班子成员到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重大问题不清的暂缓做出决定,并尽快查清问题。
3、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应遵循以下程序:①党办负责同志介绍对中层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
②参加会议人员讨论。
③党委或领导班子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④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办或委托站主管领导同本人谈话。
四、干部任免的纪律和监督制度1、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或领导班子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需复议的须党委或领导班子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方可进行。
如被讨论人选不合适,需要另提人选时,应经全面考察后再提交会议审议。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通过选拔和任用的方式确定中层干部的人选和职位。
它是一种重要的组织管理制度,对于组织机构的合理运行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中层干部是一个组织中具有一定管理责任和决策权的人员,他们是组织机构中居于中层的干部。
他们既是组织上层讯息的传递者和执行者,也是下层干部队伍的领导和管理者。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为了选拔和任用合适的人才,确保中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适应机构发展的需要。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考核评估制度:通过对中层干部进行能力、素质、业绩等方面的考核评估,以确定其胜任中层干部岗位的能力和素质。
这一方面通常包括绩效考核、能力测评、考试等。
2. 竞争选拔制度:通过竞聘、竞争等方式,选拔出适合中层干部岗位的人才。
这种方式能够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中层干部的素质。
3. 培训提升制度: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提高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中层干部更好地适应组织的发展和变化,提升工作能力。
4. 定期交流制度:定期组织中层干部进行经验交流和学习,提高中层干部的专业能力和领导水平。
这种制度可以促进干部之间的学习和成长,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合作能力。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组织机构能够吸引、培养和选拔出优秀的人才至关重要。
它能够确保中层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推动组织机构的发展和变革。
同时,它也能够激励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能和组织绩效。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2篇)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是指用于选拔和任用中学中层干部的一套操作规范和程序。
为了保证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性,确保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水平,制定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一、前言1. 中学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关系到中学的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的质量,对于中学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2.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和科学的原则,确保选拔出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干部。
3.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做到程序规范,确保各个环节的公开透明,确保干部遴选工作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4.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注重实际和效果,既要充分考虑干部的基本素质,也要重视干部的胜任能力和经验。
5.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与党的干部工作制度相结合,形成完整的干部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
二、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和原则1.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依据是《中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学的工作需要。
2.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竞争和择优。
3.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干部的个人意愿,确保干部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4.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选出的干部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
5. 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严把干部人选的政治关和业务关,确保干部遴选工作的政治性和业务性相统一。
三、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要求1. 拟定干部选拔工作计划。
根据中学工作的需要和干部队伍的需求,制定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计划,明确拟选拔的岗位和数量。
2. 开展干部选拔工作。
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调研评比等方式,广泛征集干部人选,并按照择优原则,确定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和选拔方法。
3. 进行干部面试。
通过面试,查明干部的政治品质、业务能力、领导才能和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评估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任职潜力。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制度)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制度)***省***系统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持我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国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一)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本规定由各级党组(党委)及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省局(公司)党组管理的干部及市级局(分公司)党组管理的县级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选拔任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省局(公司)的政策、规定,同省局(公司)党组保持一致。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成绩突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以权谋私,不以烟谋私,在群众中威信高。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1.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处级领导职务,由副处提任正处的,应当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正科提任副处的,应当在正科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提任县级局(营销部)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一级正职提任副职的,应当在下一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是指针对中层干部进行选拔和任用的一套制度体系。
中层干部是指在组织机构中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干部,属于组织的中层管理人员。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设计原则主要包括公开、公正、竞争、激励和激励。
具体来说,这些制度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 公开:选拔任用的程序和标准应该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开,确保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2. 公正:选拔任用的过程应该公正、透明,依据择优选才、能力和绩效等因素进行评估。
3. 竞争:中层干部岗位应该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任命,鼓励干部们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绩效。
4. 激励:制定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中层干部在工作中不断进取、实现自身发展,并激励他们更加有效地履行自身职责。
5. 考察与评价:对候选人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评价,综合考虑其个人素质、工作能力、经验、价值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保选拔和任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总的来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旨在通过公开竞争,选用优秀人才,提高中层管理水平,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
它不仅关
系到组织机构的长远发展,也关系到广大干部的职业发展和个人价值的体现。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内部安全稳定、各项经营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一)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二)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五)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选拔任用各子公司、部门的中层干部。
第四条中层干部作为高层决策的执行者,和基层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位置尤为重要,一个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优劣、能力高低、作风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单位的总体工作面貌。
第五条厂党工部履行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拟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职工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努力学习和提高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坚决贯彻上级部门的方针政策,模范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厂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自身学习积极性,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开展好工作的组织能力和一定的工作经验。
(三)以身作则,律人先律己,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及时解决、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反对不正之风,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
(四)正确行使上级领导所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虚心接受领导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第七条拟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职工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资格:(一)担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科员或相当于科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二)担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下一级职务(副职或相当于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干部选拔与任用规定

干部选拔与任用规定在一个组织或单位中,干部的选拔与任用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组织的发展、工作的成效以及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了确保选拔出优秀、合适的干部,并合理任用他们,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干部选拔与任用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一、选拔原则1、德才兼备原则德是干部的立身之本,才是干部的成事之基。
选拔干部时,要注重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同时也要考察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确保选拔出既有高尚品德又有出色才能的干部。
2、公平公正原则选拔过程必须公平、公正、公开,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平等的机会。
杜绝任何形式的偏袒、歧视和暗箱操作,让选拔在阳光下进行,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3、群众公认原则干部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应该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在选拔过程中,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4、注重实绩原则以工作实绩为导向,选拔那些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为组织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干部。
不搞论资排辈,不让实干者吃亏,让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脱颖而出。
二、选拔条件1、政治素质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素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决策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熟练应对工作中的各种复杂情况,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3、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所在领域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能够迅速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
4、学历和专业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拟任岗位相关或相近。
但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专业要求。
5、年龄要求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设定合理的年龄范围。
一般来说,中层干部年龄应在 35 岁至 50 岁之间,基层干部年龄应在 30 岁至 45 岁之间。
但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经验丰富的年长干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工作的强度和压力。
中学中层干部聘任考核制度(5篇)

中学中层干部聘任考核制度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骨干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学校中层机构及职数学校中层机构及干部职数,本着精简、规范、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设置。
学校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
学校行政管理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应实行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相互兼职。
学校设教导处、政教处、校务办公室、教科研室、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机构,设群团组织负责人,中层干部人数占全校教职工____%左右。
根据办学规模和功能变化,对各机构岗位和职数设置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中层干部岗位设置与学校发展相适应。
二、学校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4、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5、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群众信赖。
6、身心健康。
三、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方法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一般在本校在编教职工中进行,采用选拔聘任的方式。
1、民主推荐或自荐。
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
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条件审查,确定人选。
2、校长提名。
在民主推荐和自荐基础上征询党组织意见后由校长提名。
3、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____天)。
由学校党组织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不同岗位职务的具体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注重其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
4、考察程序。
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全面考察;考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考察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包括主要缺点和不足,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巴彦港镇中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选拔任用的学校中层干部。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本办法。
三、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3、依法办事原则
4、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学校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
5、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6、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选拔任用的条件
1、坚持讲学习、讲正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具有忠诚于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3、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胜任拟任岗位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选拔任用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经历。
大队辅导员至少有一年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或相关经历。
2、具有在本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因上级组织调动的除外)。
3、一般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
4、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
6、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报教育党工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破格任用。
六、选拔任用程序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1、民主推荐
(1)民主推荐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实施。
(2)按组织推荐,群众互荐,毛遂自荐的方式进行。
民主推荐以召开教职员工会议填写推荐票为主要形式,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3)民主推荐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①召开民主推荐会教职员工参与率在80﹪以上,民主推荐会应向与会人员公布推荐岗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人员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并组织填写推荐票。
②由学校党支部汇总推荐结果,列出推荐集中的人选名单。
2、校长提名
(1)校长根据群众推荐的结果和工作需要,按1:1.5的比例提出符合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资格的人选名单,征求学校党支部的意见;
(2)党支部对校长提名人选初审后,应召开全体党员和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进行考察预告和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校长。
3、确定考察对象
(1)学校党支部应根据民主推荐和校长提名人选的测评结果,经与校长酝酿后,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无支委会的学校应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讨论),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确定考察对象。
(2)支部委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推荐、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多数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未经校长和党支部充分酝酿的人选,不提交支部委员会讨论,不得列
为考察对象。
(4)确定的考察对象报党总支审议,党总支必须在7天内给予答复。
有不同意见再进行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
4、党支部考察
(1)由学校党支部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程序如下:
①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
②采取个别谈话、发放民主测评表、查阅资料等考察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③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点,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任用建议等内容。
一经任职,考察材料要归入学校党支部文书档案。
(3)考察组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名必须是党的组织委员)。
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守纪律,考察材料要签署考察人姓名及日期,对考察材料负责。
(4)个别谈话的对象一般不少于10人,范围为学校校务会成员,中层干部,党员教师代表,考察对象所在组室的同事和其他有关人员。
(5)党支部召开全体委员会或全体党员会议,并可邀请非中共党员校长列席,听取考察组考察情况汇报,并就考察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形成党支部意见或建议。
5、校务会议讨论和校长决定
(1)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由学校党支部负责人介绍拟任人选的推荐、公开竟聘、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决定;
(2)如果校务会议讨论意见有分歧,一般暂缓决定,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3)经校长决定后的拟任人选,须上报党总支委员会审定。
6、任职
(1)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
在校务会议讨论后决定对拟任对象进行校内公示。
公示一般为三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2)任职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须参加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按时转正。
(3)实行责任聘任制。
每届聘期为一~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4)决定聘用的干部,由党支部同本人进行任前谈话,反馈考察评价,指出努力方向,提出廉洁自律、群众观念、组织纪律等要求,干部的任职时间,以聘任之日起算;
七、回避
1、学校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2、干部考察组成员在考察工作中涉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八、免职
学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达到年龄上限的。
2、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合格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4、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的。
免职手续:
学校党支部向党总支汇报,并征得党总支同意。
九、纪律和监督
1、选拔任用学校中层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2、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以及做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
3、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由上级组织部门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责任人的责任;
4、实行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
学校党政领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
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群众有权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如情况属实,视后果轻重,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十、考核
学校中层干部每学年参加教职工全员测评,并进行分管工作述职。
中层干部试用期满一年后,向全体教职工作试用期满工作小结,并接受全员测评,测评合格,按时转正。
十一、附则
本试行办法由学校党支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讨论稿递交学校教代会讨论修改。
(试行)
巴彦港镇中学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