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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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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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利率杠杆的失效揭示了什么?参考答案:答:1997年前后的利率杠杆的失效,揭示了社会保障制度奉行的公平原则与可靠性是不能动摇的,社会保障制度所具有的稳定与促进等功能是市场机制所无法替代的。

正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工业化国家才建立了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

凡有健全完备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人们的后顾之忧便得到了解除,安全感的提升必然带来生活信心的提升,进而会刺激消费,促进发展。

因此,不能单纯地把社会保障看成是一种福利,它在增进国民福利的同时也是一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投资与现实投资。

案例:请结合上表,分析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一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会对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表现在:A、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

B、影响储蓄、投资和经济增长C、为经济发展创造必要的生活环境。

D、有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从上表上海市2000-2003年度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的不断发展来看,必将会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不完善也会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如果社会保障水平严重滞后,则可能使各种相关社会问题得不到有效缓解,影响社会安定。

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将遭到破坏,经济发展最终将受到损害。

从上表来看,上海市城镇和农村的各项社会保障制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案例:试根据上图分析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产品再分配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关于社会产品再分配的基本原理,明确了社会保障基金需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来建立。

国民收入经过分配和再分配,最终归结为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两大部分。

社会保障基金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都占一定的比重,就其主要部分来看,属于社会消费基金的组成部分。

从图中也可以看出,消费基金中包含社会保障基金。

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来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保障最低生活需要,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不平等,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

马克思关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基本理论成为后来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

社会保障 案例分析

社会保障 案例分析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提出公司未给她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她认为,这就是侵犯她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认为不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就是事先跟您讲好的。您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您现在无权反悔。再说,您不就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不?
案例分析:
1、养老保险就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就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劳动法规定的社会保险,不同于保险公司的金融保险,主要区别在于:1、前者就是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但后者却不就是;2、前者就是强制性的,即企业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而后者就是自愿性的,即就是否参加,完全凭企业或劳动者自愿。所以,赵博士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养老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第1章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
某市外商投资企业以本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为理由,拒绝参加企业的基本社会保险。问外方老板的做法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不对。
(2)城镇企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就是政府立法规定的,立法范围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就是应参保企业的义务,就是其职工应享有的权利,因此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社会保险。
案例分析2:
某企业以经济效益不好以及留住人才为由,只为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问该企业的做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所有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只为部分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违背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
第2章案例分析
在云南弥勒县城里有这样一件事:一位有着12个子女的妇女(其中8人为亲生、4人为继子女),因为中风卧床不能动弹,但12个子女却没有一人前来服侍卧床不起的她。钱兰英老人的子女中,有的就是身价过百万的村里富人,有的就是温保有余的小康人士,也有的经济条件十分普通,说起因何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她们都有自己的理由。

智慧树知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原理及案例》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原理及案例》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原理及案例》章节测试答案智慧树知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原理及案例》章节测试答案第一章1、劳动法的基本价值立场是()。

A.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B.优先保护用人单位的经营利益C.坚持利益平衡原则D.通过多层次的制度系统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答案: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利益平衡原则,通过多层次的制度系统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2、下列关于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法基本原则应以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理论为依据B.劳动法基本原则随着劳动法律某些规范修改而改变C.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贯穿劳动法律规范始终D.劳动法基本原则是执法的基本准则答案:劳动法基本原则随着劳动法律某些规范修改而改变3、在校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得建立劳动关系。

A.对B.错答案:对4、下列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选项有()。

A.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B.超市与超市的收营员C.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D.保姆与家政公司答案: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5、我国劳动者的最低就业年岁是()。

A. 12B. 16C.18D. 20答案:166、下列哪些属于用工主体责任的内容()。

A.人为或劳动报酬支付责任B.工伤保险赔偿支付责任C.社会保险费缴纳责任D.支付经济补偿金答案:工资或劳动报酬支付责任,工伤保险赔偿支付责任7、天宝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将自己承建的项目一部分转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包工头孙某。

孙某雇佣李一从事施工工作,合同约定工作过程的管理和报酬的支付等均由孙某负责。

不幸的是,李一在施工过程中受伤,在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李一主张天宝建筑集团公司应对其负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天宝建筑集团承担责任就等同于与李一存在劳动关系B.天宝建筑集团承担责任不能等同于与李一存在劳动关系C.天宝建筑团体应支付李一消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D.天宝建筑集团不应支付李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答案:天宝建筑集团承担责任不能等同于与李一存在劳动关系,天宝建筑集团不应支付李一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8、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之从属性标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劳动法案例分析题

劳动法案例分析题

劳动法案例分析题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案例分析案例一:39.某制药厂与王某于1996年10月15日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劳动合同。

同时,该厂选派王某去国外学习一项制药工艺技术,共花费人民币十万多元。

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王某不得调离本企业,如违约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1998年11月10日某合资企业以高薪聘用王某,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

王某擅自离开该制药厂后,由于其他技术人员尚未掌握这种制药技术,使产品质量下降,在半年时间内造成大量产品积压,直接经济损失达300多万元人民币。

为此,该制药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王某及合资企业赔偿其全部经济损失,并要求王某回厂履行劳动合同。

试分析:(1)该制药厂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答:关于劳动合同问题:本案中,某制药厂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王某违反合同约定,擅自离厂,属违约行为,理应赔偿制药厂的经济损失并回原厂工作。

某合资企业以高新聘用王某,事前未检查王某是否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构成了对原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依法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本案应如何处理依据是什么答:(2)关于法律依据问题:①《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②《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关于仲裁裁定问题:①支持某制药厂的合法要求;②王某与某合资企业赔偿某制药厂的全部经济损失;③王某与某合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无法律效力;④王某回原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案例二:40.某厂以正常工作安排为由,拒付职工的加班工资。

职工不服,推举2名职工代表200名职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第2课 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第2课  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案第2课劳动法律关系宣武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劳动者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付出劳动,应当从单位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本案中,恒紫金公司承认小刘于2009年1月8日至3月11日在该公司工作,法院予以确认。

对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问题,宣武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在进入恒紫金公司处工作时已年满16周岁,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其在校大学生的身份也非劳动法规定排除适用的对象,法律并没有禁止临毕业大学生就业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管辖的范围,因此法院认定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试问:你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并发表一下你的想法?【学生】思考、讨论【教师】组织发言请小组组长总结全组结论,派代表进行发言【学生代表】发言传授新知(25 min)【教师】讲解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一)兼容性①平等性与从属性兼容②财产性与人身性兼容(二)干预性劳动法律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

(三)职业性职业性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即劳动者应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并利用单位的生产资料进行劳作,创造价值。

【教师】讲解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劳动法律关系,享受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当事人(一)劳动者1、劳动者的概念及主体资格条件(1)劳动者的概念:劳动法中的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取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2)主体资格条件:①达到法定年龄②具有劳动能力。

【教师】请学生分析教材上的案例(P19),并根据所讲内容分组讨论下列问题(1)什么是童工?什么是劳动法主体?(2)哪些单位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徐某是否构成工伤?【学生】阅读案例、分组讨论【教师】组织发言请小组组长总结全组结论,派代表进行发言【学生代表】发言【教师】点评总结,继续讲解新知识2、劳动者的类型①按用人单位性质分企业劳动者、个体工商户劳动者、国家机关劳动者、事业单位劳动者、社会团体劳动者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劳动者②按劳动者是否在编为标准,可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劳动者分为工勤人员和非工勤人员(二)用人单位1、用人单位的概念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并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组织。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PPT课件

2021/3/3
3
(一)劳动合同概述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 关系,经过平等协商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 务的书面协议,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1、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隶属性*属于诺成、有偿、 双务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2、种类
(1)依劳动者一方人数的不同,分为个人劳 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
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例
2021/3/3
10
*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未 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 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 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 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
解决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 诉讼四种
(一)调解
主持机关:本单位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021/3/3
期间: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 被侵害之日起 30日内
12
(一)主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案范围:(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
职工撤职、自动离职发生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
授2021/课3/3 时数:1学时
2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 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劳动用工制度
内容
劳动安全与保护
劳动争议解决
劳动监察制度
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社会保障项目主要有社会保险、社会救 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具有强制 性、社会性、福利性和人道性等特征。

智慧树知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原理及案例》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原理及案例》章节测试答案答案:A、B、C1、劳动法的基本价值立场是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利益平衡原则,通过多层次的制度系统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2、正确的说法是劳动法基本原则应以对劳动者倾斜保护理论为依据,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贯穿劳动法律规范始终,劳动法基本原则是执法的基本准则。

3、在校大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不得建立劳动关系。

4、不属于劳动关系的选项有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和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

5、我国劳动者的最低就业年龄是16岁。

6、用工主体责任的内容包括工资或劳动报酬支付责任和工伤保险赔偿支付责任。

7、XXX不应承担XXX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责任,因为XXX与XXX不存在劳动关系。

8、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之从属性标准包括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和劳动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答案:人民法院12、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以下哪种情形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A.试用期合同B.固定期限合同C.无固定期限合同D.劳务合同答案:劳务合同1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以下哪种情形可以采用电子形式()。

A.试用期合同B.固定期限合同C.无固定期限合同D.劳务合同答案: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务合同1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不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

A.接受劳动者的决定B.与劳动者协商续订C.与劳动者协商解决D.不接受劳动者的决定答案:与劳动者协商解决15、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违反规定严重失职B.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致残被解除劳动合同C.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D.用人单位经济困难时答案:劳动者违反规定严重失职,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列哪些险种属于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险种?()A.养老保险B.医疗保险C.失业保险D.工伤保险E.生育保险答案:ABCDE7、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医疗期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C.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D.用人单位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企业改组或者破产清算E.用人单位人员裁减,经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调解达成协议答案:ABCDE8、劳动合同期满后,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A.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B.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不能胜任工作的D.用人单位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企业改组或者破产清算E.用人单位人员裁减答案:ACDE9、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下列哪些信息是必须纳入社会保险登记的?()A.姓名B.性别C.出生日期D.身份证件号码E.联系电话答案:ABCD10、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答复,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用人单位应当在七日内答复B.用人单位应当在十日内答复C.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答复D.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答复答案:B6、如果用人单位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的加班仍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

其次,关于劳部发[1996]266号文第十条关于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问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并不是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目前我国在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方面尚无明确的时效规定。现实生活中,也有人把上述规定理解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最长不得超过负伤后三十日,这是一种误解。
10、社保缴费基数有“猫腻”
2、用人单位不得以在工资中支付社会保险费的形式逃避社会பைடு நூலகம்险法定义务
【案例】某市一外商投资企业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领取货币工资,社会保险费包括在工资之中,由员工自行参加社会保险。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劳动保障年检中发现这一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后,责令该外商独资企业限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
【评析】本案涉及到职工工伤认定过程中常出现的几种错误认识。李某提出的三条理由听起来似乎有些道理,实际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首先,赵某负伤时从事的工作,虽不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问且是在节假日的晚上,但却是受李某指派才进行的。根据劳部发[1996]266号文第八条第一项规定,因“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负伤的,都应认定为工伤。本案中赵某为张某运输的任务是作为公司负责人的李某指定的,因此,即使不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且不在工作时间内,也不影响赵某工作的性质是为公司服务,因此负伤应属工伤。
【评析】据了解,目前有不少企业没有将职工实际的工资总额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而只拿职工的部分工资、甚至本市最低工资作为基数来缴纳社会保险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去年经审核确认,有六成多企业存在少报、漏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给这些职工今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埋下了隐患。
【评析】该外商投资企业在工资中支付社会保险费的做法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9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属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征缴范围,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其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参加社会保险费,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是缴费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逃避。P.6'@bY1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方未约定工作终止日期,除非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合同 一直有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合同期限,任务完成合同即终 止。
集体合同
劳动者集体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报酬 等事项的协议。
试用期合同
用人单位与新员工签订的,用于考察员工是否符合岗位要 求的短期合同。
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01
02
03
用人单位违约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 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 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劳动者违约
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
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解除合 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Part
03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资法
工资法的基本原则
仲裁的特点
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和裁决的强制执行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争议解决方式。
调解与仲裁的关系
调解和仲裁是两种相互补充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进行处理。在仲裁过程中,调解也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通过调解能够促使双方当事人 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争议。
THANKS
医疗保险的管理与运营
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待遇水平根据不 同地区和保险种类而有所不同,一般而言 ,缴费越高,待遇越好。
医疗保险基金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运 营,以确保基金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工伤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制度概 述
工伤保险制度旨在保障 因工作遭受事故或患职 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 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 复的权利。
中国劳动法的发展

劳动法经典案例合集(36个)


案例解析
1、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的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致使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的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 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如企业迁移 等。本案中,甲公司仅仅是对某个岗位进行了调整 ,而且也没有举出相应充分证据说明符合法定情形 ,因此,甲公司随意扩大解释“客观情况”的范围偿金。 2、关于精神损失赔偿,本案中,甲公司仅仅是违反 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依法承担劳动合同法 所规定的相关责任,但甲公司并未构成民事侵权, 因此,并不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劳动法 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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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进入广东省内的A公司从事汽车维修工作,双 方于2009年7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至2012 年6月30日,但该劳动合同并没有对杨某的计酬方 式作明确约定。入职后,杨某每天工作9小时,每 周休息一天。由于A公司业务发展出现严重困难, 2012年5月5日。A公司与杨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 系,但就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双方存在争议。杨某 认为每月B公司向其转帐2000元,月固定工资应为 2000元,公司则认为先前已与杨某口头协商月固 定工资为1500元,剩余应为业务提成,不应作为 补偿金计算基数。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杨某遂向当 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1、A公司以2000 元为计算基数支付经济补偿金;2、A公司支付 2009年的加班费890元。 经审理,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如下:1、A公 司以2000元为计算基数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金;2 、驳回杨某的其他仲裁请求。
劳动法 经典案例
18
2007年1月,陈某进入B公司工作,担任人事部招 聘主管,其主要职责之一是负责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合同,并加盖人事部劳动合同专用章。2008年1月 1日《劳动合同法》颁布后,B公司要求人事部对所 有员工的劳动合同订立情况进行清理,在2008年 12月31日前完成订立工作。2009年10月初,陈某 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称从其进入 公司以来,公司一直没有与他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要求:1、B公司支付自2008年2月1日起至2008 年12月31日的双倍月工资差额。2、以B公司违法 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B公司支付3个月的 经济补偿金。 经审理,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裁决如下:驳回陈某 的所有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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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法院审理与判决 • 广汉市人民法院认为, 广汉市人民法院认为,陈某和赖某达成口头 协议,由陈某为赖某提供劳务, 协议,由陈某为赖某提供劳务,赖某给付陈某报 属雇佣合同。该合同符合《 酬,属雇佣合同。该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有效的全 部要件,应受法律保护。陈某在受雇佣期间, 部要件,应受法律保护。陈某在受雇佣期间,依 法应得到劳动保护。 法应得到劳动保护。其在工作期间因职务行为而 受伤,应当由雇主赖某承担民事责任。 受伤,应当由雇主赖某承担民事责任。具体赔偿 标准,参照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标准,参照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和四川省劳动厅的规范性文件确定。 和四川省劳动厅的规范性文件确定。
4
• 陈某回家后,在中江县龙台中心卫生院继续住院 陈某回家后, 治疗,后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治疗而出院, 治疗,后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治疗而出院,共用 去医疗费2643.20元。1999年7月23日,陈某的伤 去医疗费 元 年 月 日 情经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临床法医学鉴定, 情经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临床法医学鉴定,为五 级伤残。 级伤残。 • 陈某出院后, 陈某出院后,曾多次请求广汉市连山镇法律 服务所协助解决要求被告赖某赔偿损失一事未果, 服务所协助解决要求被告赖某赔偿损失一事未果, 遂在四川省德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 下提起诉讼。赖某则辩称,本案是劳动争议, 下提起诉讼。赖某则辩称,本案是劳动争议,依 法应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此次损害的发生, 法应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此次损害的发生,是 因陈某严重违反操作程序所致,过错在不在本人。 因陈某严重违反操作程序所致,过错在不在本人。 且本人已对陈某进行了及时救助, 且本人已对陈某进行了及时救助,双方还对善后 处理达成协议,因此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处理达成协议,因此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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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药公司不服该劳动仲裁裁决起诉四川省 成都市某区法院,认为康某受公司委托, 成都市某区法院,认为康某受公司委托, 以原公司义对外开拓市场, 以原公司义对外开拓市场,报酬采取以一 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并与公司签订《销售 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并与公司签订《 代理协议书》 代理协议书》,二者之间属于民事代理法 律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 律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即使双方存有 劳动关系,康某的工资停发日是2005年3月, 劳动关系,康某的工资停发日是 年 月 而其直到8月底才申请仲裁,申诉明显超过 而其直到 月底才申请仲裁, 月底才申请仲裁 了仲裁时效。 了仲裁时效。
12
• 二、法院审理与判决 • 法院认为,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是指用 法院认为,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 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 人单位向劳动者给付劳动报酬,而由劳动 者提供职业性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劳 者提供职业性劳动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动关系与民事代理关系在合同的法定形式、 动关系与民事代理关系在合同的法定形式、 主体、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 主体、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隶属关系、劳 动主体的待遇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动主体的待遇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本 案中, 案中,虽然康某与制药公司未签订劳动合 但满足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同,但满足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应 当认定二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当认定二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使用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本案,并不不妥。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本案,并不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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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月24日,康某与制药公司签订《销售责任 年 月 日 康某与制药公司签订《 合同书》 合同约定,康某负责2005年度制药公司 合同书》,合同约定,康某负责 年度制药公司 在四川省成都地区的药品销售业务, 在四川省成都地区的药品销售业务,作为制药公司 的代理人,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的代理人,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依据 公司确定的提成比例,对销售业务进行提成, 公司确定的提成比例,对销售业务进行提成,每月 扣除350元后的剩余所得,作为公司承担的销售费用 元后的剩余所得, 扣除 元后的剩余所得 与康某的劳动报酬。同时约定, 与康某的劳动报酬。同时约定,康某必须服从公司 的管理, 的管理,代表公司同需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审查需 方的真实情况。 方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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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以案说法: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与解除 案例 以案说法: —某制药公司诉康某事实劳动关系案 某制药公司诉康某事实劳动关系案
• 一、基本案情 • 康某于2004年4月16日进入四川某制药公司拓展部工作,但 日进入四川某制药公司拓展部工作, 康某于 年 月 日进入四川某制药公司拓展部工作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月 日制药公司为康某所在拓展部购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月21日制药公司为康某所在拓展部购 买了一辆汽车,该车一直由康某驾驶使用, 买了一辆汽车,该车一直由康某驾驶使用,也由康某代办了 购车的一切手续。 购车的一切手续。2004年4月28日,制药公司向康某发放了 年 月 日 工作牌,并授权其作为公司业务员, 工作牌,并授权其作为公司业务员,负责制药公司产品在成 都市各诊所、民营医院、中小型工矿医院的销售、回款、 都市各诊所、民营医院、中小型工矿医院的销售、回款、投 标工作,并由公司签发《法人授权证明书》 注明“ 标工作,并由公司签发《法人授权证明书》,注明“兹授权 我单位康某同志(职务:业务员) 我单位康某同志(职务:业务员)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经办 人”、“本授权证明书系法人授权本单位非法定代表人签订 经济合同时的证明。 经济合同时的证明。并作为正式合同附件交对方当事人保 有效期限: 日止” 存”、“有效期限:至2004年12月31日止”等内容。 年 月 日止 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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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当日被送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住院治疗。住院期间, 住院治疗。住院期间,陈某之父与赖某达 成由赖某负担此次住院期间的一切开支, 成由赖某负担此次住院期间的一切开支, 并再支付1000元继续治疗费用,今后不再 元继续治疗费用, 并再支付 元继续治疗费用 承担其他责任的善后处理协议。据此协议, 承担其他责任的善后处理协议。据此协议, 陈某于1996年10月21日出院,出院的诊断 日出院, 陈某于 年 月 日出院 结论为:左胫骨开放性骨折, 结论为:左胫骨开放性骨折,左小腿及皮 肤撕脱伤;患者及家属要求出院; 肤撕脱伤;患者及家属要求出院;出院后 注意加强营养、及时换药, 注意加强营养、及时换药,回当地医院继 续治疗。 续治疗。赖某支付了此次住院期间的全部 医疗费。 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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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赖某没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个体工商户营 本案中, 业执照,不是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 业执照,不是依法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故不能作为劳动法 律关系的主体。本案不是劳动法律关系, 律关系的主体。本案不是劳动法律关系,而是雇佣法律关 属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劳动仲裁不是本案的必经程序。 系,属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劳动仲裁不是本案的必经程序。 赖某以本案应属劳动法律关系为由, 赖某以本案应属劳动法律关系为由,主张本案应先进行劳 动仲裁,人民法院无权受理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动仲裁,人民法院无权受理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陈某受伤住院后,其父同赖某达成的善后处理协议, 陈某受伤住院后,其父同赖某达成的善后处理协议,非陈 某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无效。 某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无效。 • 据此,广汉市人民法院判决,赖某于本判决生效后10 据此,广汉市人民法院判决,赖某于本判决生效后 日内,一次性付给原告陈某医疗费2634.20元,伤残抚恤 日内,一次性付给原告陈某医疗费 元 金71442元,医疗补助费 元 医疗补助费7938元,合计 元 合计82023.20元,并 元 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案例分析 • 案例分析0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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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8月31日,康某向四川省劳动争议仲 年 月 日 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制药公司补 发工资,但未提出经济补偿金要求。 月 发工资,但未提出经济补偿金要求。11月 11日,四川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 日 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书》,裁决制药公司依法为康 某补办工作期间, 月起至2005 某补办工作期间,即2004年4月起至 年 月起至 月为止的社会保险, 年8月为止的社会保险,补发 月为止的社会保险 补发2005年3月至 年 月至 2005年8月15日工资。 日工资。 年 月 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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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本案争议的仲裁时效,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 至于本案争议的仲裁时效,根据《劳动法》 条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条及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 条规定,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 条规定 期间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期间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劳动争议发生 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就本案而言,制药公司于2005年3月起没有及时支付 就本案而言,制药公司于 年 月起没有及时支付 康某工资, 康某工资,不符合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 员工工资的相关规定,但工资未及时支付的原因很多, 员工工资的相关规定,但工资未及时支付的原因很多, 与康某权利受到侵害并无必然联系, 与康某权利受到侵害并无必然联系,只有在劳动者在 知道工资是被停发且向公司要求补发遭到到拒绝时, 知道工资是被停发且向公司要求补发遭到到拒绝时, 才可认定为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 才可认定为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 本案中,双方承认下列事实: 本案中,双方承认下列事实:2005年8月15日康某要 年 月 日康某要 求补发工资遭拒绝后,才申请了劳动仲裁。 求补发工资遭拒绝后,才申请了劳动仲裁。可以认定 康某在2005年8月15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康某在 年 月 日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 因此其2005年8月31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符合 日 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因此其 年 月 日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符合60日 的申请仲裁时效的规定。 的申请仲裁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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